首页 2009年司法考试重点热点预(民法1

2009年司法考试重点热点预(民法1

举报
开通vip

2009年司法考试重点热点预(民法12009年司法考试重点热点预测:民法 2009-7-20 17:46 【大 中 小】   一、预测背景   2009年司法考试 HYPERLINK "http://www.chinalawedu.com/web/23243/" \t "_blank" 民法大纲几乎没有变化,仅增加了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虽然专利法的大纲没有任何变化,但由于《专利法》在2008年12月27日进行了大范围修改,所以考点实质内容变化不小。   二、历年司法考试考查统计   200...

2009年司法考试重点热点预(民法1
2009年司法考试重点热点预测:民法 2009-7-20 17:46 【大 中 小】   一、预测背景   2009年司法考试 HYPERLINK "http://www.chinalawedu.com/web/23243/" \t "_blank" 民法大纲几乎没有变化,仅增加了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若干问 快递公司问题件快递公司问题件货款处理关于圆的周长面积重点题型关于解方程组的题及答案关于南海问题 的规定”。虽然专利法的大纲没有任何变化,但由于《专利法》在2008年12月27日进行了大范围修改,所以考点实质内容变化不小。   二、历年司法考试考查统计   2003年65分;2004年118分;2005年101分;2006年78分;2007年97分;2008年95分。   三、2009年司法考试预测   法律教育网司法考试研究中心预测:2009年司法考试民法遵循常规应100分左右。   (一)民法总论   1、民事权利的性质(2分)   以权利的作用为依据,可分为形成权、支配权、请求权和抗辩权。相关重点法条:《继承法》第25条、《合同法》第74、99条。   2、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2分)   宣告失踪的法律要件 、宣告失踪的效力和失踪宣告的撤销;宣告死亡的法律要件、宣告死亡的效力和死亡宣告的撤销。   3、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类型(2分)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   4、法人(2分)   法人的分类,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和责任能力,法人与法人的分支机构,法人的合并与分立的基本规则;法人和法定代 关于同志近三年现实表现材料材料类招标技术评分表图表与交易pdf视力表打印pdf用图表说话 pdf 人关系。   5、民事法律行为(1分)   意思表示的认定,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相关法条:《民法通则》第55、71、92、93条;《合同法》第21条。   6、代理(1分)   代理权、代理的效力与责任;代理权的发生、授予,滥用代理权之禁止,狭义无权代理的类型、效果,表见代理的要件、效果。   7、民事责任(2分)   补充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承担,《民法通则》第127条;帮工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责任承担,《民法通则》第124条,《环境保护法》第42条;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侵权,雇主责任,精神损害赔偿,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致人损害的责任承担等民事责任。   8、诉讼时效期间(1—2分)《民法通则》第136条。   (二)物权法   1、所有权取得特别规定(1-2分)   善意取得,《物权法》第106、108条。遗失物的规定,《物权法》第107、112、113条;孳息,《物权法》第116条。   2、物权法定、物权公示原则(1分)   《物权法》第5、6条。   3、不动产登记(1分)   预告登记、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与权属证书。法条《物权法》第16、17、19、20条。   4、国家专有财产(1分)   法条《物权法》第46、49、50、51、52等   5、共有(1分)   《物权法》第97、100、102、103条。   6、用益物权(2—3分)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及效力,《物权法》第128、129条;房随地走、地随房走,《物权法》第146、147条;地役权、地役权合同、地役权的设立及登记对抗效力、地役权的优先效力、用益物权的优先效力、地役权不得单独抵押,重点法条《物权法》第156、157、158、162、163、165、168条。   7、担保物权总则(1分)   保证与担保物权的行使,《物权法》176条;债权转移对担保物权的效力,《物权法》第175条。   8、抵押权(2—3分)   可抵押财产范围、财产抵押、抵押权登记设立,抵押权受偿顺序,抵押权行使期限。《物权法》第180、181、184、187、188、189、191、199、200、202条。   9、质权(2—3分)   质权合同,《物权法》第210条;权利质权的标的,《物权法》第223条;基金份额、股权质权的设立及权利的禁止转让,《物权法》第226条。   10、留置权(1分)   重点法条《物权法》第231、233、234、236、239条。   11、占有(1—2分)   《物权法》第242、244、245条。   12、主物转让时从物的所有权归属与孳息的所有权的归属(1分)   注意:《物权法》116条和《合同法》第163条,考生需要根据具体法律关系领域采取不同规则。   (三)合同法   1、不当得利与无因管理(2—3分)   《民法通则》第92、93条,《民法通则意见》第131、132条。   2、共同侵权行为(1分)   《民法通则意见》第148条,相关解释《人身赔偿解释》第2、3、4、7条。   3、侵权综合(1分)   《合同法》第237、380条。   4、合同的订立与效力(3分)   表见代理,合同的成立与生效,缔约过失责任与不正当竞争行为,重点误解,合同的部分无效,格式合同的效力,效力待定合同、可撤销合同。   5、合同的履行、变更和转让(2—3分)   第三人代为履行的责任承担,提前履行的效力,提存的效力,双务合同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和顺序履行抗辩权),合同权利的转让,债权人的撤销权,代位权及其诉讼,代为清偿。   6、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1分)   债的抵消和合同的解除,《合同法》第99、100、232、268、410条。   7、违约责任(1分)   继续履行,《合同法》第110条;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情况下的处理,《合同法》第122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解释》第4条;不完全给付违约责任,《合同法》第112条。   8、买卖合同(2分)   所有权转移,标的物交付的地点,风险承担,瑕疵担保义务,标的物检验,买卖合同的解除,样品买卖合同,不可抗力;相关法条《合同法》第133、134、140、141、142、144、145、146、147、148、150、158、167、168、169条。   9、赠与合同(2—3分)   赠与合同的效力(赠与人的义务  受赠人权利义务),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物的瑕疵责任、法定撤销权、任意撤销权、情事变更;相关法条《合同法》第186、198、190、191、192、193条。提示:联系社会热点抗震救灾捐赠行为。   10、借款合同(1分)   借款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贷款人的权利义务 借款人的权利义务)  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相关重点法条《合同法》第205、210、211条。   11、租赁合同(1—2分)   租赁合同的内容和形式 租赁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出租人的义务 承租人的义务 承租人的转租权  买卖不破租赁);重点法条《合同法》第214、215、220、221、223、224、225、226、229、230、231、233条。   12、融资租赁合同(1分)   融资租赁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出卖人的义务  出租人的义务 承租人的义务)  融资租赁合同期间届满后租赁物的归属;重点法条《合同法》第238、239、240、242、248、249、250条。   13、承揽合同和建设 工程合同 拆除工程合同范本甲供材工程合同范本甲供工程合同范本大棚建设工程合同工程临时工合同范本 (1分)   承揽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承揽人的义务 定作人的义务)  承揽合同的终止;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和主要条款(勘察、设计合同的订立 施工、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的订立  分承包的禁止 建设工程合同的主要条款)  建设工程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发包人的主要义务 承包人的主要义务)。《合同法》第253、254、258、265、268、272、286条。   14、运输合同、保管合同和仓储合同(1—2分)   重点法条:《合同法》第293、294、302、303、308、311、313、318、373、374、378、379、381、387条。   15、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和居间合同(1分)   重点法条:《合同法》第398、400、406、407、410、411、419、421、422、425、426、427条。   (四)知识产权法   (五)、婚姻继承法   1、婚姻法(4分)   熟悉并能够运用:事实婚姻、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的含义和相关规则,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的相关规则及离婚的法律后果,夫妻关系、父母子女关系的内容及收养的基本规则。夫妻离婚前所欠债务的清偿,夫妻财产的归属,夫妻离婚时财产的处理。《婚姻法》第10-12、17-19 、32、40-41、46、47条;《婚姻法解释(一)》第13、15、20、28、29、30、31条;《婚姻法解释(二)》第5、9、10、12、20、21、28条。   2、继承法(4分)   继承权的取得、放弃、丧失的一般规则;法定继承的适用条件、继承人范围与顺序、代位继承及法定继承中的遗产分配的相关规则;遗嘱的形式要件及其效力规则,遗赠及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特征及其效力规则;继承的开始及遗产分割和债务清偿的基本规则,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的确定与处理规则。《继承法》第3、7、10-14、16、19条;《继承法意见》第31、32、37条。   (六)、人身侵权法   1、人身权(3分)   对隐私权的侵害;对名誉权的侵害;对公民肖像权的侵害。相关法条:《民法通则》第100、101、134条;《民法通则意见》第139、140条。   2、特殊侵权行为(2分)   职务侵权行为 雇佣活动或雇佣关系中的侵权行为 帮工活动中的侵权行为 产品缺陷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污染环境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建筑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经营活动或其他社会话动中的侵权行为。   推荐阅读:   2009年司法考试重点热点预测:刑诉法
本文档为【2009年司法考试重点热点预(民法1】,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该文档来自用户分享,如有侵权行为请发邮件ishare@vip.sina.com联系网站客服,我们会及时删除。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下载需要: 免费 已有0 人下载
最新资料
资料动态
专题动态
is_336280
暂无简介~
格式:doc
大小:195KB
软件:Word
页数:6
分类:房地产
上传时间:2009-08-08
浏览量: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