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协作管理规定ThefinaleditionwasrevisedonDecember14th,2020.生产协作管理规定生产协作管理制度第八十七条生产协作任务包括:由于本厂生产能力限制需要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基础上或外单位要求本厂加工的项目。第八十八条凡需要工艺性协作和因生产设备能力不足而需要委外加工的工序或另件,均由外协处负责对外联系,并签订合同。协作员就应经常了解外协件进度,完工后及时提运回厂,并按要求取回质检资料。完工另件或毛坯应办好检查入库手续。中间工序办理检查手续并在路线单上签字后转分厂继续加工。第八十九条重要产品或精度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