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成员证明居委证明家庭成员状况证明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婚姻状况:,共有子女名。家庭成员(限指配偶、子女)情况表: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关系 年龄 年月日(加盖公章)备注:1)证明由纳税人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或村委会、计生部门、部门)出具,以盖章日期为准,有效期为壹个月,内容不得有任何修改。凡过期或修改的,必须重新开具。2)小孩未入户口的,请在身份证号码栏填写小孩出生证编号。3)请携带以上人员户口簿原件。4)婚姻状况属离异的,应提供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离婚协议书要到民政局婚姻登记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