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教师为进一步加强教学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教学工作的积极性,全面促进我校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的提高,特制定优秀教师评选及表彰办法。(一)评选范围从事教学工作2年以上的在编在岗专任教师。优秀教师和优秀研究生导师不重复表彰。(二)评选原则按照“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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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绩效、严格公平”的原则,依据工作业绩,择优选拔。(三)评选名额本次优秀教师名额定为20人。(四)评选条件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具有奉献精神,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治学严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服从院系部工作安排并认真完成教学任务,每年完成学校规定的本岗位教学工作量,以教务处核定的“2015-2016学年度重庆医科大学教师教学绩效考核汇总表”中“工作量合计”为准,排名在本院系前30%o•教学效果好,本学年教师教学质量课堂评价为优秀者(平均得分为90分及以上,其中专家及院系同行、学生的教学评价分各占20%80%如无前者评分,以学生评价得分为准)。4.积极参加专业、课程、教材、实验室、教学基地等教学基本建设。(附证明材料)或在本学年作为主持人申报校级及以上教改项目,或在规定结题时限内主持有校级及以上的在研教改课题;或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作为主要成员(由所在院系认定)参加市级及以上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已正式批准立项并在建设期限内)。5•在教学过程中注重教学研究,本学年公开发表1篇及以上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教学研究论文。注:以上材料时间范围为2015年9月1日一2016年8月31日。(五)评选办法优秀教师的评选分部门推荐和学校评审两级进行。具体步骤如下:1.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填写《优秀教师推荐表》(见附件二(1))和《优秀教师评审表》(见附件三表1),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报所在院系部进行审核。各院系部成立评选小组,坚持标准,公平、公正,根据评选条件对申请人进行审核评定,并填写《汇总表》(同附件三表1)。3.各院系部将推荐表(1式1份)、评审表(1式1份)、支撑材料(1式1份)、汇总表及电子档报学校教务处,经资格复审后,提交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审,择优评选出优秀教师。重庆医科大学优秀教师推荐表候选人学院名称(盖章)填表时间重庆医科大学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