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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义乌贸易公司管理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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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义乌贸易公司管理规章UpdatedbyJackonDecember25,2020at10:00am浙江义乌贸易公司管理规章浙江义乌恒晋贸易公司管理规章绪言第一章总则HJ-0110第二章员招募HJ-0210第三训练制度HJ-0310第四章服务纪律HJ-0410第五章工作时间,延长工作时间HJ-0510第六章薪资HJ-0610第七章考勤HJ-0710第八章休假HJ-0810第九章请假HJ-0910第十章奖惩HJ-1010第十一章解雇HJ-1110第十二章资遣HJ-1210第十三章离职HJ-1310第十四章留职停薪HJ-1410第十五章职业...

浙江义乌贸易公司管理规章
UpdatedbyJackonDecember25,2020at10:00am浙江义乌贸易公司管理规章浙江义乌恒晋贸易公司管理规章绪言第一章总则HJ-0110第二章员招募HJ-0210第三训练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HJ-0310第四章服务纪律HJ-0410第五章工作时间,延长工作时间HJ-0510第六章薪资HJ-0610第七章考勤HJ-0710第八章休假HJ-0810第九章请假HJ-0910第十章奖惩HJ-1010第十一章解雇HJ-1110第十二章资遣HJ-1210第十三章离职HJ-1310第十四章留职停薪HJ-1410第十五章职业病灾害及补偿抚恤HJ-1510第十六章福利HJ-1610第十七章安全卫生HJ-1710第十八章劳资意见沟通HJ-1810第十九章附则HJ-1910追记:本管理规章自2006年6年15日起试行三个月。编码原则HJ-××-××恒晋贸易    章别      版次:10表试行版;11表正式版。基本精神和谐勤奋创新恒晋的经营理念追求卓越,建立一流企业体质。‘2、发挥全体员工潜能,确保客户满意。质量政策创造优良产品质量。确保客户最大满意。经营方针主动积极,营造和谐职场。积极培养人才,创造一流企业。确立团队合作,提高工作效率。基本教养真诚光明 2、言行一致修己益人 4、遵纪守法浙江义乌恒晋贸易有限公司管理规章绪言(致公司全体及新进同仁) 首先欢迎各位来到浙江恒晋贸易有限公司,成为我们这个大家庭的一员。在此本人谨代表公司向各位表达最诚挚的欢迎之意。 在这家公司里,我们将成为一个“生命共同体”一起生活工作,为美好的明天,共同奋斗。望我同仁不论来自何处,在此都能和谐共处,快速成长。 各位因具备了符合本司任用规定之优越条件,才得入选参加本公司的生产行列,你们的技术职能及忠诚工作态度,将协助公司建立极高企业水平,因而使公司的名声享誉世界,并受到国内外人士的推崇。 各位同时也将发现及逐步感受,恒晋贸易的一切行事风都是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合理的基本原则来运行。我们恁借着“和谐、勤奋、创新”的基本精神,以开诚布公及积极沟通协调的态度,共同开创这个“和谐”的工作环境。虽然在生活及工作方面,时而不断地会遇到困难,望各位同仁能以理性、成熟的态度,去学习,成长。因为我确信积极的迎向挑战将使我们拥有发展的机会,并培养出一流的能力于体质, 今日各位将以参与恒晋贸易的经营团队为荣,相信日后我亦会以各位所创造出来的成就为荣。记住相逢自是有缘,恒晋永远以全体同仁为荣,最后我谨以这二句话,与全体同仁共勉。 携手同心共建美好家园,手脑并用共创美好事业。                                    董事长:杨济良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恒晋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为建立制度,健全组织功能倡导和谐、勤奋、创新的基本精神。并本着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编写本管理规章。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之招募、训练、服务纪律、工作时间、延长工作时间、休假、请假、薪资、奖惩、解雇、资遣、离职、留职停薪、职业病、灾害及补偿抚恤、福利、安全卫生、劳资意见沟通等事项。除法令及劳动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另有规定外,悉依本规章之内容办理。 第三条:本规章所指员工系指受雇于本公司从事工作,劳动,并获得报酬之所有人员,分列于下。正式任用员工试用人员临时工契约人员实习生其他聘雇人员第二章员工招募第一条:本公与雇用之员工,以思想纯正,体格健全,刻苦耐劳,品德优良,年龄满18周岁(含)至40周岁(含)之间为准。超出40周岁之员工,录用时须经总经理核准同意之,并辅以考试(笔试、口试、实试)为原则。第二条:本公司人事部门依据公司提出之“人员增补申请单“分类汇总后,透过劳动管理所或人才交流中心分开招募。招募面谈前,应先填具“应聘人员报名表”按表洽谈之。第三条:各单位如属技术性和专业性人员或其他专长事务人员,则进行初审,复审。初审合格者(由管理部执行)以电话或发函通知到厂参加复审(由用人单位办理)。如因时间急迫,同时间,复审亦可。初审:报名者提供(1)自传(附相片)(2)最高学历证明(含高中以上)(3)有效身份证(注:应征报名表应注明希望待遇)复审笔试:性向(智力测验)及专业科目测验实试:专业科目操作测验口试:面试专业  第四条:经第三条测试之录取人员,由人事单位通知于次月1日报到上班,特殊状况,须经主管核谁。  第五条:新进人员到本公司报到需携带最高学历之毕业证(正本)。身份证(非临时)、暂住证。结婚证(已婚者)。体检表(公司指定医院)。原单位辞职证明。近期1寸照片4张(组织力、职别证、存档)。   第六条:新进人员之报到手续必须由当事人亲自办理。   第七条: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雇用为本公司之员工,即使事前不报,一经发现公司亦有权予以立即解雇。曾犯刑事案经判决拘役以上罪名而刑期未满者。通缉在案者。亏空公款或因藏私处罚有案者。经本公司指定医院或特经医院体检查不合格者。未满18周岁者。品质顽劣,被其他企、事业机构开除者。参加本公司招募,有弄虚作假者。   第八条:本公司亲进员工试用期限为90日至180日,试用不各格者,应无条件接受解雇。第九条:特殊才能者,经总经理核准后,可不受最高年龄(40岁)及最低学历的限制。   第十条:新进人员在入厂后七个工作日内,因以下情况离职者,公司不予计算薪资(状况特列者得报备主管)。体检结果异常(有传染病者及重病)。工作不适任,自行提请离职者。工作不适任,公司予以解雇者。第三章训练制度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必须按公司排定之时间,课程参加培训。试用期之员工必须每周提出训练必得呈核。   第二条:试用人员在试用期间内得报告有缺者,不得专为正式人员,直至补全为止。   第三条:本公司之教育训练区分为内,外训二类,并于训练完成后三日内应提出心得报告及讲义(外训者)。另由人事单位训练管理师安排于厂内专授。   第四条:训练重点要项各职层别的 责任 安全质量包保责任状安全管理目标责任状8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幼儿园安全责任状占有损害赔偿请求权 认知(职责教育)。基础知识技能教育。和谐人际关系的建立。专业技能教育(管理,技术…)。本公司管理规章要项。   第五条:教育对像…本公司之全体职工班组长教育    专任讲师教育从业员主管阶层教育   高级主管指导一般员工教育   早会、周会等集合教育师资养成教育师资培训及授课技巧传授新进人员教育公司新人教育(安全教育)课内教育各单位自行设定训练项目安全教育第六条:实施方式集合教育:共同教育,管理规章,职责责任的认知和人际观的建立(人事单位主办)在职教育专业技能教育(各单位主办)·加工技术·(全面生产保全)品管教育(厂务单位主办)·专业教育·统计制程管制教育·品管圈活动发(思考)教育提案改善制度(厂务单位主办)安全卫生教育(厂务主办)生活教育(人事主办)服务纪律第一条:本公司各级员工均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及主管交付之工作命令第二条:各及员工除因公差或因故请假处,均须遵照规定时间出勤上班,上班时间为(1)八小时(每周48H)(2)契约人员12小时(每周84H)并亲自打卡,不得旷工或迟到,早退。第三条:各级员工每日应办事务如不能于办公时间内完成,虽超过上班时间仍须赶班完毕。如遇临时发生紧急事件,接到主管人员通知时,虽非办公时间亦遵照办理,不得借故推诿。第四条:各级员工对于主管人员指派担任之工作,应竭诚接受,切实执行,对其指导(示)事项有服从之义务。如有正当宝贵之意见得以口头或书面陈述之。第五条:员工对内应认真工作,提高品质,增加生产,降低成本。对外应保守业务或职务上的机密。第六条:各级员工除办理公务外,不得擅自对外使用本公司之名义处理私务。第七条:各级员工应言行笃慎,廉洁勤勉,屏除一切不良行为,以确保公司之秩序及信誉。第八条:各级员工对营私舞弊,怠忽失职及危害公司或群体利益之行为者,有相互纠举之责。第九条:举发奖金依情节轻重,查明属实,斟发奖金50元-5000元。第十条:举发信箱应设打卡处。第五章工作时间,延长工作时间第一条:员工采用昼夜班制者,其工作班次每周更一次并依规定点呈报备人事部门核查。第二条:本公司在生产经营需要有在前余工作时间外工作之必要时,经与劳动者协商后可延长工作时间。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以每日不超过3小时为限,且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为原则。若公司有需求时,所有人员均需配合。第四条:公司延长工作时间,又不能补给休息者,一律以加班计,支付加班工资(加班工资参照第六章第十一条)。第五条:员工延长工作时间带班班长(组长)或书记填报加班通知单后(一式两份),呈送公司主管,主管以上核准后,一份送到人事单位登记,一份自存。第六条:因不可抗拒之原因,如危及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或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时,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五)章第二条之规定限制。第七条:所有加班通知单必须于加班当日起,24小时内送至人事处核对未准时送达者,由组长负责支付加班时间。第八条:每月加班总工时于次5日公布,公布栏公布2天由人事组取回。第九条:各单位有人员异动时必须先知会人事以便调整各相关加班工资,未报者由相关主管自行负责。第六章薪资第一条:本公司职工之薪资由劳资双方协定,并报备上级劳动管理部门,本公司工资“月薪”“日薪”“计件薪”三种类。正式员工职务为副课长,二级管理师,二级工程师以上者(即职务津贴为500元以上)以“月薪”计薪,无加班。请假必须先行消化特休假。职务津贴在400元以下者,则以“日薪”计薪,请假即按规定扣款,延长工时可支领加班费。新进转正式员工及离职员工,临时工,实习生,契约人员,则按“日薪”计。第二条:本公司薪资结构实发薪资=应发薪资-应扣薪资应发薪资=底薪+职务津贴+加班工资+轮班津贴+全勤奖+年资奖+特别加给。应扣薪资=病事假扣款+所得税+其它扣款第三条:底薪——即学习,资历及适任职务之工资,底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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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附表一。第四条:职务津贴——担任公司主管,工程师,管理师,技师,组,班长之人员按个人职务发给津贴。第五条:轮班津贴常日班员工,夜间出勤仅支付加班工资,不另支付轮班津贴。轮班津贴之给付基准为5元/日轮班人员,每月应超过2日轮值中或夜班,才可给付“轮班津贴”,如因临时工作需要调要调整出勤,未超过2日/月,则不另支付轮班津贴。第六条:全勤奖——凡本公司正式员工,符合下列条件者,则于当月薪资内加发全勤奖,全勤之金为60元/月全月累积请假不超过3小时。全月累积迟到不超过3次。第七条:为鼓励本公司同仁,成为恒晋贸易稳定之一员,而设定之年资之计算,系以该员工进厂至上一年度12月31日止累计年资(满8个月即以一年计,未满则不计)。临时工及实习人员不计年资,亦不支付年资奖金。给付标准年资满1年满2-3年4-5年6-7年8-9年10年以上奖金额/月20元30元50元80元100元150元第八条:加班工资——为鼓励员工配合生产,特别设定之,加班工资为平常工资之1。3倍加班工资之计算式每小时之加班工资=(底薪+职津)/360H×1。3加班费=每小时加班工资×加班时数。第九条:因特殊状况(技能、资历、经历、)于上述各项核薪标准内,无法涵盖时,则以“特别加给”方式,弹性调整给付之。如因工岗或职务调整时,亦可随时机动增加或删减。第十条:病事假扣款=对于规定工作时间内,未能出勤者,则予以适当扣款。事假每小时扣款额=(底薪+职津)/360H。病假每小时扣款额=(底薪+职津)/360H。医院出诊断证明。△病、事假全勤全部扣除。病假四天内按事假处理。四天以上病假每小时扣款:(底薪+职津)/360H。第十一条:所得税——按国家及地方政府浙江省义乌市之规定办理。第十二条:其他因违纪或必要之扣款,皆在此项内扣除之。第十三条:员工在取得薪资条时应详细核对之,如有问题应速向管理部反映确认调整之。第十四条:员工薪资起支及停发日期规定如下:新进任用员工之当月工资,按实际服务日数计支。正式员工离职时,其离职当月工资,按日计发。临时工之工资均按日计发。员工工资遇有变动时,自正式通知单上之生效日期改支。工资标准遇修改时,自施行日起改支。员工因故停职、开除、解雇,其工资发至停职或公告之日为止。第十五条:年终奖金年终奖金之发放之对象:本公司全体员工,不含临时工,实习员。年终奖金之发放以员工当年度之出勤状况及绩效表现为主要参数,但不计试用时间(即转正后之年度工作日数)。人事单位于次年一月份统计出上年度员工病事假天数,作为奖金考核之依据。第十六条:凡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之人员,在合同期内每月从基本薪中提取10%作履行劳动合同保证金,期满返还。末达合同期限,即不返还保证金。如特殊原因经查证属实,可经总理批示,视情节返还保证金。底薪核定标准单位:RMB附表一项学历底薪备准2大学9003专科8007高中7008初中6009小学500职务津贴核定标准单位:RMB附表二职津职务备注600一级组长500二级组长400三级组长250班长第七章考勤第一条:本公司员工除下列人员外,均应按规定于上下班时间或入厂门时亲自打卡。总经理(含)以上主管人员。因公差,填妥《员工出厂证》经主管核准者。第二条: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应亲自打卡,并按规定之上下班路线行走。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以旷工一天计,视其情节予以惩处。委托他人代打考勤卡者。代人打卡者。有涂改,造或故意损坏考勤卡者。第三条:员工因事早退,需持请假卡交于守卫,并应打下班卡后方得离开公司。第四条:员工上班中因外出其出入均不必打卡,唯需将核之“员工出厂证”及“派车单”,交给守卫。守卫将其入厂时间填妥后,于次日上班时交人事单位备查(实施细节参照门禁管理制规定)。第五条:员工上下班漏打勤卡者,应经守卫同意后,持工卡向厂长(含)以上主管证明上下班时间并签名后,放回原位。第六条:员工于班,如继续工作者,待延长工作时间完毕后,始于打下班卡。第七条:员工准点上下班,因疏忽造成漏打卡者,必须于次日AM12:00前(节假日顺延),补办签卡手续,逾时不办者,当日以旷工计。签卡次数每月累计:发生一次,申单位主管机会教育。发生二次,予以扣款10元。发生三次,予以扣款15元。发生四次,当日以旷工计。扣款部分,由人事单位于当月结算薪资时,一并扣款注明于其他扣款项处。第八条:员工上下班时间一律以考勤卡钟之时间为准。迟到、早退过15分钟者,应于次日AM12:00前(节假日顺延)办理请假手续请假之基本单位为0。5小时/每次。请假参数如下(迟到、早退)(1)15分钟发内0。5H/次(2)31~60分钟1H/次(3)61~90分钟1。5H/次(4)91分钟以上2H/次(依此类推)第九条:员工交接班迟到或早操点名迟到者,其纠正措施,比照第七条漏打卡之方处置。第十条:员工因迟到或早退而故意不打卡者,一经查获,不得补办签卡手续当月以旷工计,同时记大过一次。第十一条:员工迟到或早退于每月月底由人事单位统计,并转知相关单位公布惕励之。第十二条:员工于上班打卡后,擅离工作岗位及职守者,未经报备核准,一律以旷工论。第十三条:未加班而打加班卡者取消当月加班费,情节过重故意意谎报者,则以开除方式处理之。第十四条:考勤卡应放置于指定位置,不得占用其他单位或个人之卡位。第十五条:员工有任何私自涂改卡片者,扣发当月全勤奖,并记小过一次。第十六条:轮班员工于接班员工未到达工作场所时,前班人员不得退工,应具报主管处理,其延长之工时视为加班。第十七条:各单位主管对于所属员工之考勤应督促严格执行。如有不照规定手续办理或有其它隐瞒蒙混等情事,一经查明,则视情节之轻重,予以论处。第十八条:人事单位协调警卫人员轮流监卡,并维持打卡秩序。遇卡钟故障无法打卡时。监卡人员负责签上、下班卡并速向人事部门反映修理,同时记录卡钟故障时段。第十九条:员工之考勤卡,由人事单位负责保存(保存期限一年)。未经管理部最高主管核准,不得擅自销毁。第八条休假第一条:员工休假分为例假国定假日特别假日例假一对于为配合生产及业务需要变更休息日者,得由劳资双方协义排定调休之。国定假日元旦3日农历春节10日劳动节2日国庆节1日特别休假:本公司员工经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者,依下列规定给予特别休假,休息期间工资照发,规定如下(年资计算按第六章十条方式计算)。年资特休假日数3天4天5天6天7天8天9天10天11天10年(含以上)12天第二条:国定假日如遇星期例假日,则于次日补假工资照发。如因公班,则如发加班工资。第三条:特别休假之排定与核准,规定如下。于新年度开始时,人事单位将有特别休假之员工作成名册,并由劳资双方协商排定休假日后实施。员工申请特别休假期间,须于二日前填写请假单呈请核准后,才得休假。员工申请特别休假时,如有碍生产或业务正常进行,得由上级主管协调轮休。员工特别休假期间,如遇紧急事务需令其销假上班时,得以工作完成后,补足假期,如因工作需要奉令照常工作而无法补休假者,得化照其未休假日数之应得工资之数额,于年终时,发奖金方式发给。特别休假不得累计至次年度,未完者于年终时,比照上款发放奖金。第九章请假第一条:员工请假分为:1、事假2、普通伤病假3、公假4、婚假5、特别休假6、无薪假7、丧假8、产假共8种假另如请假之规定如下:第二条:事假——员工因有事故必须亲自处理时,必须注明事由,得请事假,事假期间不发工资。事假全年合计不得超过15天。事假逾期得以特别假抵充之。请假理由不充分足以影响生产或业务者,主管得不准或缩短,暂缓其请假。第三条:普通伤病——员工普通伤害(非因公)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须治疗,休养者,依下列规定得请普通伤病假。未住院者,全年不得超过30天。住院者,请假不得超过180天。普通伤病假,超过第一款规定之期限,可以事假或特别休假抵充。若仍未痊愈者,得申请留职停薪,员工留职停薪期间为每次半年,不得起不得超过一年(即二次)请普通伤病假,8H以内需附公司卫生员证明。超过8H者,需附指定医院师诊断书。第四条:公款员工依法令规定应给予公假者,需提出证明文件得予公假,工资照发,其假期及路程假视实际需要核之。员工奉命送在外培训,培训期间一律请公假,受训者凭与公司签订之受训合同书办理请假手续。公伤病请——员工因职业灾害或疾病者,其治疗休养依指定医院医师出具之所需日数给予公伤病假,唯以半年为限。违反交通规则之上下班受伤及在厂内违反作业安全规定而受伤者,概不准予公病假。公伤病假需在一日内填具公伤报告表,并需经单位主管证明属实,如遇例假日,得顺延之。无公伤报告,不按公伤计。公伤病假之薪资病假期间,不扣底薪与职津。四天以上每小时扣款和病假一样。第五条:婚假——员工达到法定婚龄结婚者可申请婚假。婚假统一为六天,工资照发。婚假需一次请完,期间如遇例日期不扣除。婚假需在结婚证办妥一个月内申请,如无法及时休假(因公)未事前报备核准者,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办理婚假申请,需向人事单位提体供结婚证书正本。婚假未审请,需向人事单位提供结婚证书正本。本公司员工,于恒晋工作期间,仅有一婚假机会。第六条:特别休假——参照本规章第八章第三条办理。第七条:无薪假一因停电,停蒸汽或停工待料等原因而非休假日之休息。无薪假需经厂长(含)以上主管核准,并以联络单知会人事单位。享无薪假者,当月全勤奖照发。第八条:丧假一员工之亲属(限配偶、祖父母、父母、同胞兄弟姐妹及配偶之父母)去世,可月勤奖照发。丧假最长不得超过7日(不含路程时间)。丧假不得自事发之日起五十日内,以“日”为单位,可分一次或二次申请,但路程时间仅给假一次。假期结束后,需在10日内向人事单位提出死者户籍注销证明及与死者之关系证明,由人事将证明存档,逾时按事假处理。丧期未申请或申请不及时,视为自动放弃。第九条:产假一在本公司服务达到法定结婚年龄(20周岁)之已婚女性同仁在工作期间妊娠。生育首胎者,可享产假。服务满一年者,产假统一为90日,其中含产前15日。未服务满一年者,产假之假之给假比例,按入厂比例计算,但最低不少于56日。妊娠三个月以上流产者,给予产假30日。妊娠不足三个月流产者给予产假5日。流产需经本公司指定医院出具书面证明方能认可。产假中之“例假日”如超过30日以上者,则假日包含其中计算之。产假薪资于假满重返工作岗位的第二个月薪发放时,一并发放(但不计全勤奖)。产假之手续办理,享假人员须持请假卡,结婚证,准生证到人事单位申办。如规定假期满而身休未能康复,无法下正常上班者,可凭医院部门之证明请病假。逾期未申办者,以旷工论(人事组负责提醒)。本公司正式任用之男性已婚同仁,当太太生育第一胎时,可请护理假5日(不含路程时间)。第十条:请假核准权限,一律由厂长审批。第十章奖惩第一条:本公司员工之奖励分为四种嘉奖记功记大功晋升第二条:本公司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酌予嘉奖。品德端正,工作努力,能适时适切完成特殊交付任务者。拾金不昧(价值一百元以上者)。热心服务有具体实绩者。年度考绩特优者。为公司荣誉有具体事实者。预防机器设备发生故障或抢修,建筑等工程,提早完成因而增加或有利生产者。着有其他优良事迹足以表扬者。第三条:本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酌予记大功:对于生产技术或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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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者,经采纳着有成效者。节约物料或对于原料利用着有成效者。遇有灾变,勇于负责,措施得当得。提高品质,降低成本,增加生产,有优异成效者。领导有方,使生产和经营管理有很大进步者。着有其他功绩者。第四条:本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酌予记大功:对本公司业务有特殊之业绩或贡献和计划,经采纳,施行成效显着者。对于舞弊或有危害本公司权益情事,能事前举发防止,使本公司减免损失者。维护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着有其它较大功绩者。第五条:本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酌予奖金或晋升。对产品与生产作业发展与改良,具有卓越贡献者。有管理或技术之特长,出类拔萃者。才能卓越,胜任现职以上职务者。服务满十年,考绩优良,未曾旷工或记大过上处分者。曾记大功二次者。对担当业务或工作有特殊贡献,足为公司表率者。着有其他特殊功绩者。第六条:本公司员工之罚戒分为四种。申诫记过记大过开除第七条:本公司员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而情节轻微者,予以申诫。在工作时间内怠惰,瞌睡或无故拖延工作者。在工作时间内谈天嘻笑,疏忽工作者。因过失而发生工作错误者。浪费公物者。不遵从主管人员及管理指挥者。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执行职务者。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者。防碍现场工作秩序者。未经许可携带不必要物品进入现场者。乱涂墙壁,破坏机械及环境卫生者。未按规定穿戴安全装备,经纠正不改者。不按规定停放车辆且不服劝导者。经指正后仍越级呈报者,(行政业务工作)。第八条:本公司员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经查属实者,予以记过。对上级指示或有期命令,未申报不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者。因疏忽致使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着。在工作场所或宿舍内喧哗、嘻戏、吵闹有碍工作休息者。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参观或其他意图者。擅自携带危险品入厂者。在工作范围内进食或看闲书(报、杂志等)。擅自撕毁公文者。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份利益,有具体事实者。对同仁恶毒攻击或诬告违造事端者。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躺卧睡觉者。遗失或者意损坏蓝图,文件机件工具等,而使公司蒙受损失者。行为不检或有不良嗜好,情节轻微者。违反第七条各项情节较重者。第九条:本公司员工有列情事之一者,经查属实,予以记大过。擅离职守,致使发生事故,使本公司重大损失者。泄露生产或业务,事务上的机密者。在工作中滋事,影响生产秩序者。在厂外滋事斗欧者。遗失重要文件,机件或工具,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用本公司蒙受重大损失或人身伤害者。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及管理干部的合理指挥监督,经劝导不改者。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使本公司蒙受重大损失或人身伤害者。造谣生事,散播谣言,影响工作士气及团结和谐者。工余材料或财物隐匿不报者。保证人因故丧失其保证资格时隐瞒不报告有事证者。未经核准留宿外人者。对上级人员人关职务上查询故意隐瞒或报告不实者。托人打卡或代人打卡及违造出勤记录者机器、车辆、仪器及具有技术性之工具,未经使用人许可擅自操作而导致操作而导致损失者,或使用人擅自准其他人员操作而导致损失者(损失部分由责任人负责赔偿)擅自撕毁公告者。煽动他人违反或违抗等卑劣行为足使混乱全体或一部分之协调者。请病事假或停薪留职期间,未经许可而往他处工作者。品性顽劣,行为不良,屡戒不悔者。未经报备接受本公司有关客户或厂商之邀宴或馈赠者。除婚丧喜礼及探病外,低职人员宴请送金钱,礼物给上级或上级予以接受者。其他严重过失影响公司声誉或利益者。违反第八条所列各项情节较重者。第十条:本公司员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经查属实,予以开除。对公司负责人,各级业务主管或其他员工家属,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者。玩忽工作或贻误要务,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故意毁损主要财物或破坏机械设备者。聚众要挟斗欧者。张贴、散放煽动性文字,图书足以破坏工作士气及劳资情感,情节重大者。非法罢工,怠工或鼓动他人怠工而有具体事实者。在厂区或宿舍内赌博或有伤风化之行为者。偷取同仁或工厂财物者。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致使公司信兴誉受重大损失而有具体事实者。参加非法组织者。侵占有财物者。吸食毒品有事证者。伪造,变造或其他危险品或违禁品者。携带刀枪或其他危险品或违禁品者。向外泄露业务上或技术上之秘密,而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而有具体事实体实者。在外行为不端被判徒刑确实者。在严禁烟火区内吸烟或引火者。不服从公司管理人员合理调遗,并有侮辱或恐吓上级之行为情节重大者。故意致使公司蒙受损失或因过失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故意障碍机件致使发生作业不良影响者。有贪污蒙蔽,伪造文书致使公司蒙受损失者。制造私人物件及命令他人制造私物者。思想不良,煽动或罢职聚众向本公司非法要求恐吓勒索者。于订劳动合同或填写应证名表时弄虚作假,使公司误信而受损之虞者。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重大者。年度内绩满二次大过未经抵销者。无故连续旷工三天或一个月内旷工四天者,及年度内旷工绩满十天者。拒绝守卫人员于必需时执行之搜索任务或拒绝接受检查随身携带之物品且行为暴者。违反和九条所列各列各项情节严重者。第十一条:奖罚办法奖罚加发(减扣)1日底薪之嘉奖申诫1倍记功记过3倍记大功记大功9倍每日加(扣)款额=(底薪+职津)÷30第十二条:员工在同一年度内,功过得予抵销(前功不抵后过)。第十三条:嘉奖三次等于记功一次,申诫三次等于记过一次。记功三次等于记大功一次。记过三次等于记大过一次。第十四条:依主管命或指导而发生过失者不予罚诫,但明知其命令或指导有欠适当,而未事前陈述者不在此限。第十五条:员工受罚戒处分,如有不服的提出具体实证申诉之。第十六条:本规定之奖罚,其处理流程为:奖罚由建议人据实提出实情建议。人事单位调查,复核并签署意见。当事人所属主管签署意见。送呈厂长核定。所有奖罚案经总经理以上主管核定后,应提交管理会议论确认后,才可公告。各类奖罚公文,其公告由厂长张贴,存档并报薪资部门执行。本公司公告栏管理办法另订之。第十七条:员工所犯之过失,涉及法律范围时,除依照本规章制度有关规定处分外,并移送有关机关依法处理。第十一章解雇第一条:本公司因下列情事之一时,得解雇员工。歇业或转让时。亏损或业务紧宿时。不可抗拒的原因暂停工作在一个月以上者。业务性质变更,有减少劳工之必要,又无适当工作可供安置者。员工经医生证明患有传染病或其它疾病,有碍工作或公共卫生者。第二条:本公司解雇员工时,应于事先预告:提前30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生产经营状况资料。连续工作3个月以上未满一年者,于10日前预告之。连续工作1年以上未满3年,于20日前预告之。第三条:本公司若未能依前规定时间预告而终止契约者,应给付预告期之工资。第四条:本司依第一条解雇员工时,依下列规定发给资谴费。连续服务本公司,每满一年发给发给相当于个人前一年1个月平均工资之资谴费,数年倍之。依前项计算剩余月数或工作未满1年者,以比例计给之,未满1个月者以1个月计。第五条:本公司员工受本规则第十章第十条开除处分,或因故自动离职劳动合同期满离职者,不得申请发给预告期满离职者,不得申请发给预告期间工资及资及资谴费,但仍需办妥离职手续。第六条:本公司若6个月内需要新招人员,优先从裁减人员中录用。第十二章资遗第一条:因业务需及员工专长发展本公司有权调动员工至关系企业或分厂及其他部门服务。第二条:员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调任至本公司所经营之分司。连续服务本公司,调任至本公司所经营之分公司。奉准给假者。要受训实习期间者。第十三离职第一条:同仁离职须提前通知所属单位之直属具体规定如下:部门职务提前天数生产部一班同仁3天B级干部7天C级(含)以上干部14天管理部事务员7天B级(含)以上干部14天提前天数,如遇例假,当扣除。第二条:离职手续办理流程:同仁确认自已决定离职后,至人事组领取《辞职申请书》,并在当天内办完离职手续。《辞职申请书》及时送呈单位主管签核。当规定天数到达时,到人事组领取《辞职书》,并在当天内办完离职手续。离职手续。4、《辞职书》签呈流程:申请人→单位组长→人事组→总经理。第三条:同仁在手续未完办妥以前,应正常上班,否则以旷工开除计自动离职者,当月资不发。第四条:员工离职后其当月薪资须于本公司次月发放薪资历的第二天来公司财会组(或指定银行)领取或书面委托同仁代领。第五条:员工因案被扣押征询中或已被提起公诉时,在未谈决前得予先停职,员工在停职期间一律停发工资。停职期达1月以上者,其所谴职务得另行派任,等案情经审理并作出最后判决,如判决无罪,得予复职如判有期徙刑,即予解雇,解雇日期并溯至停开始之日。第六条:辞职申请书如附。第七条:员工如因调职(包括退休、资谴、离职、解雇、开除、停薪留职)等,应将下列事务转交继任人,如未有继任人者,应向其上级主管办理移交。印章、戳记、办公桌、公文栏钥匙。经营之存款,现金,票据或证券。经营之资材,物品,文件,资料。未办或未了这工作事项。其它应移交之事务。第八条:移交应分别造具清册,详裁内容及数目,由接交人签章证明。如涉及其他部门或人员者,应会同办理,必要时由单位主管监交。第九条:移交如有不清或不法情事,应由移交人员负经济及法律责任。第十四章留职停薪第一条:员工因下列原因可请求停薪留职,但应检睢具证明文遂级呈请总经理核准。奉征召服役者。全年病已达30天,而病情尚未痊愈仍须住院治疗或休养者。员工在公司服务满二年以上,且平时工作表现,优异,遇有重大事故亲自处理,经请完事假和特别休假以后,而仍需续假者。其它特殊情况经特准指定者。第二条:申请停薪留职期限,除奉征役及公伤外,一律以月为最小单位,且不得超过一年。第三条:申请停薪留职期间,原职另行派补,停薪留职核准期限届满得请求复职。第四条:停薪留职期满不如期申请复职者,以自动离职处理。应征入伍而停薪留职者,可于退伍后1个月内持退伍证向本公司报到,否则以自动离职论。第五条:停薪留职期满准予复职之员工,其服务年资可前后合并计算。第十五章职业病及补偿抚恤第一条:本公司员工因遇职业灾害而死亡、残废、伤病时,按下列各项予以补偿抚恤。员工遇职业伤害职业病时,本公司补偿其必需之医疗费用。职业病之种类及其医疗范围依劳动保护条列有关要求另行修订。员工在医疗中不能工作时,本公司按其原领工资数额予以补偿。但医疗时间满2年仍未能痊愈,经指定医院之诊断判定为丧失原有工作能力,且不合第三款之残废给付标准者,本公司得一次给付40个月之平均工资后,免除此项工资补偿责任。员工经治疗终于止后,医院诊断判定为其身体遗存残废者,本公司按其平均工资及其残废程度一次给予残废补偿。补偿标准,依劳动保护条例有关之规定另行修订。员工遇职业伤害或患职业病而死亡时,本公司除给予6个月平均工资之丧葬费外,并一次性给予残其遗属40个月平均工资之死亡抚恤。享受抚恤不能同时享受两项。第二条:员工因下列情事之一而伤亡者,除依前列规定办理外,并叙明事实经主管证明,呈请总经理核准,酌予发给特别抚恤金:明知危险奋勇救护同仁或公物者。不顾危险尽忠职守抵抗强暴者。于危险地点或时期工作且尽忠职守者。第三条:申请职业害伤病及抚恤补助时,应提出医师证明书,户籍正本及有关证件明之。第四条:核发抚恤金,医疗费由发生事故之服务单位呈报,请总经理核后发放之。第五条:领受死亡补偿金之遗属,其顺位如下:1、配偶2、子女3、父母4、祖父母5、孙子女6、兄弟姐妹第六条:顺位后之遗属具领时,应提出顺位在前者失权或死亡证明。第七条:同一顺位内有数人时,应共同具名承领,如有放弃者,须书面证明。第八条:死亡者若无遗属时,得由于服务单位指定人员代为敛葬。第九条:员工领本章有关补偿金,抚恤金,如依劳动保护条例。人身保险或其它法令规定已支付者,本公司得以抵充之。第十六章福利第一条:本公司员工一律公平享受公司提供之一切福利。第二条:福利基金使用范围。员要一般医疗补助(见附面)厂内一般常用药品支出。员工文体活动(活动经费、奖品)。年度旅游等(福利60%、公司25%、个人15%)庆生会(原则上第两月集体办理)节日联欢会(春节、中秋节)。第三条:本公司员工遇有婚丧,得给予补助,按下列标准办理(单位:元)职称礼奠礼金奠礼一般员工500500班长600700组长800900组长以上10001100附注:职称含对等技术职务。婚-补助对象本人子女依上表规定。丧-补助对象(一)祖父母  外祖父母或配偶父母  祖父母  子女。第四条:申请补助之期限,自事实发生之次日起届满30天为止,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得申请补发。第五条:申请各项补助应填具申请书检附有关证件,并经确定后核发。第六条:申请补助除结婚外,如为同一件,其关系者同为本公司员工时,应择一申请,不得兼领或重领。第七条:本规则暂未提及之其它员工福利事项,由各单位或公司工会斟酌实情提请总经理决定另行实施。附:员工医疗补助发年资为主要参考。补助基准详列为下表(以一次性医疗费用不超过80元以上部分为限)非正式员工互不补助。年资补助比例常年补助不足半年50%不得超过500元0.5~1年55%不得超过750元1~1.5年60%不得超过1000元1.5~2年65%不得超过1250元2~2.5年70%不得超过1500元2.5~3年75%不得超过1750元3~3.5年80%不得超过2000元3.5~4年85%不得超过2250元4~4.5年90%不得超过2500元4.5~5年95%不得超过2750元5年以上100%不得超过3000元注:1、年资以人事单位年初公告为准,补助比例特须随进厂日期变动而更改。(补助年限必须扣除试用期)2、医疗补助,每月15、30日集中申请,由财务汇整一次发放。3、住院之医疗补助住院之西药费金额累计按补助比例报支。住院费按补助比例报支。当年补助总金额之上限以上表为准。4、医疗补助单据必须是医院问单据、若需至其它医院就医者必须经过单位,厂长核准。第七章安全卫生第一条:本公司参照政府有关规定,制度并执行本公司安全卫生工作。第二条:对员工进行从事工作所必须之安全卫生教育及预防灾变之训练。第三条:本公司每年举办一次消防演习(消防规定)。第四条:本公司警卫人员每月最后一周之周未PM13:00时开会一次。由厂调整提款。第五条:本公司每年一次全员体验,并建立员工个人健康档案(人事组执行)。第六条:本公司之餐具统一消毒,餐厅每日清洗。第七条:本公司各级主管对于安全卫生工作应切实做到岗前提醒,岗后总结。第八条:员工作业时必须穿戴规定之安全防护器具。如:安全帽、工作鞋、工作裤等。第九条:员工非自已操作之机器设备,不得擅自操作。第十条:电器机具发生故障时,应立即报告主管,非指定人员,不得擅自检修电器机具或装电线。第十一条:员工发现任何不安全不卫生之情事时,应立即报告主管或通知安全卫生管理人员作适当防止与改善措施。第十二条:以上有关员工安全卫生事项,如有未尽事宜,悉依政府有关法令规定办理。第十三条:卫生器具应适时更新或增购,卫生间宜每2小时清洁一次,由厂务组负责排班与督导。第十八章劳资意见沟通第一条:本公司制定员工申诉制度,处理有关员工罚戒不服,管理不当或措施不合理之申诉,其具体作业办法另订之。第二条:本公司依据劳资会议实施办法,定期或不定期举行劳资会议。第三条:本公司设置员工意见箱,专采员工建议,扩大沟通管道(同举发信箱)。第四条:第三条之信箱由副董(含)以上主管负责开启、查阅、处理。第十九章附则第一条:本公司员工暨新进,试用人员管理,适用本规则各章之规定。第二条:本规则如有未尽事项,悉依政府有关法令办理。第三条:公司厂内全面禁烟,所有人员在厂内不得吸烟。第四条:厂内严禁酗酒赌博,违者一律予以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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