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坦神公路两轻型货车相撞致一人死亡的交通事故

坦神公路两轻型货车相撞致一人死亡的交通事故

举报
开通vip

坦神公路两轻型货车相撞致一人死亡的交通事故RevisedbyHanlinon10January2021坦神公路两轻型货车相撞致一人死亡的交通事故坦神公路两轻型货车相撞致一人死亡的交通事故一、事故简要案情2009年06月10日11时49分许,驾驶人区某驾驶粤C/F24**号轻型货车,从坦洲镇往神湾镇方向行驶,行驶至坦神路联石湾村(沿海高速公路天桥底)路段处时,碰撞前方同向已发生交通事故的粤T/B41**号轻型货车(驾驶人梁某)尾部,致使粤T/B41**号轻型货车失控向前碰撞站立在车头的李某及自行车(李某与梁某正协商解决交通事故纠纷),事故造成李某当场死亡、区...

坦神公路两轻型货车相撞致一人死亡的交通事故
RevisedbyHanlinon10January2021坦神公路两轻型货车相撞致一人死亡的交通事故坦神公路两轻型货车相撞致一人死亡的交通事故一、事故简要案情2009年06月10日11时49分许,驾驶人区某驾驶粤C/F24**号轻型货车,从坦洲镇往神湾镇方向行驶,行驶至坦神路联石湾村(沿海高速公路天桥底)路段处时,碰撞前方同向已发生交通事故的粤T/B41**号轻型货车(驾驶人梁某)尾部,致使粤T/B41**号轻型货车失控向前碰撞站立在车头的李某及自行车(李某与梁某正协商解决交通事故纠纷),事故造成李某当场死亡、区某受伤及三车损坏。二、事故原因分析经过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证实,区某驾驶机动车雨天行驶时,遇视线不良时未按规定减速行驶且未按规定操作规范安全驾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及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是导致此事故的主要过错;梁某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不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是导致此事故的次要过错;无证据证明李某有导致此事故发生的过错。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区某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梁某承担此事故的次要责任,李某不承担此事故的责任。三、相关法条摘录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者发生交通事故,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50米至100米处设置警告标志,夜间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
本文档为【坦神公路两轻型货车相撞致一人死亡的交通事故】,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该文档来自用户分享,如有侵权行为请发邮件ishare@vip.sina.com联系网站客服,我们会及时删除。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下载需要: 免费 已有0 人下载
最新资料
资料动态
专题动态
个人认证用户
秋莲
暂无简介~
格式:doc
大小:1MB
软件:Word
页数:0
分类:企业经营
上传时间:2021-09-06
浏览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