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北京市律师协会纪律委员会规范执业指引(第5号)

北京市律师协会纪律委员会规范执业指引(第5号)

举报
开通vip

北京市律师协会纪律委员会规范执业指引(第5号) 北京市律师协会纪律委员会规范执业指引 (第5号)        在近期发生的投诉中,有一类相似的案件频频发生,引起本会的高度关注。这类案件有以下几个基本特征:所谓的国外投资公司设在中国境内的代表机构(通常会租赁高档写字楼)物色急需资金投入的内资企业,通常是民营企业以及持有技术的个人,并表明投资意向。条件是这些急需资金的企业和个人必须委托一家该代表处指定的律师事务所为其合法性等事项实施尽职调查或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费必由这些企业或个人支付,通常为十几万至几十万人民币不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必有涉及这些企业法...

北京市律师协会纪律委员会规范执业指引(第5号)
北京市律师协会纪律委员会规范执业指引 (第5号)        在近期发生的投诉中,有一类相似的案件频频发生,引起本会的高度关注。这类案件有以下几个基本特征:所谓的国外投资公司设在中国境内的代表机构(通常会租赁高档写字楼)物色急需资金投入的内资企业,通常是民营企业以及持有技术的个人,并表明投资意向。条件是这些急需资金的企业和个人必须委托一家该代表处指定的律师事务所为其合法性等事项实施尽职调查或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费必由这些企业或个人支付,通常为十几万至几十万人民币不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必有涉及这些企业法律地位、主体或者个人所持技术的法律瑕疵和权属争议等表述,待该代表处拿到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后通常会表示拒绝投资。这些企业或个人感到受骗并联系该代表处时,该代表处均人去楼空。 为提高广大律师的警惕,避免卷入诈骗等违法犯罪,本会特发布此指引,希望广大律师遵照执行:     1、凡涉及律师介入投融资业务中对投资对象进行法律尽职调查或者出具法律意见书,因为律师的工作成果主要用于投资人的投资决策,所以律师必须确认委托人为投资人,并由投资人支付律师费,除非融资方在可自由选择律师和事务所的前提下主动表明自愿委托律师并支付律师服务费;     2、凡有委托人以第三方指定为由前来洽谈委托事宜的,律师必须告知委托人有权自由选择律师和律师事务所;     3、凡涉及类似投融资业务时,如果融资方自愿委托律师并支付律师费,律师必须向其做好充分的风险提示,并要求投资人出具有效的主体资格和资质的文书,并将其通报给融资人,履行保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的义务。     4、严格禁止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向案件介绍人、中间人、指定人支付律师费回扣、分成、分账等一切形式的非法交易。                                                                                     北京市律师协会纪律委员会                                                                                       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九日
本文档为【北京市律师协会纪律委员会规范执业指引(第5号)】,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该文档来自用户分享,如有侵权行为请发邮件ishare@vip.sina.com联系网站客服,我们会及时删除。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下载需要: 免费 已有0 人下载
最新资料
资料动态
专题动态
is_739770
暂无简介~
格式:doc
大小:28KB
软件:Word
页数:1
分类:房地产
上传时间:2009-04-02
浏览量: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