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地税约谈[ ] 号
税务约谈备忘录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约谈所属期间:
约谈实施时间:
约谈辅导人员:
立卷人:
立卷日期:
纳 税 人 基 本 情 况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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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财务负责人
办税人员
电话
地 址
主要经营项目
约谈事项所属期限
经 营 情 况 说 明
三 年 内 申 报 纳 税 情 况
说明:由选案人员根据日常纳税资料填写
税 务 约 谈 申 请 表
税务约谈对象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提出质疑的主要问题:
拟办意见
税务约谈人员
签名:
年 月 日
局领导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说明 :选案人员确定约谈对象后填写此表,连同《基本情况表》报局长批准后
XXX市地方税务局XX分局税务约谈辅导通知书
龙地税 谈字[ ] 号
:
经我局对你(单位)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纳税情况分析,发现存在一些纳税方面的疑问,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请你(单位)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员于 年 月 日 时到我局就有关涉税疑问进行解释,同时,我局将对你(单位)提出的有关税收法律法规方面的事项予以纳税辅导,请准时到达。
如果你(单位)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接受税务约谈,请在收到本通知书次日起 日内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延期申请。
联系人:
电话:
地址:
XXX市地方税务局XX分局
年 月 日
说明:选案人员确定约谈对象报局长批准后,向纳税人发出本通知书,同时将约谈对象通知约谈辅导人员,要求约谈人员做好约谈准备工作(调帐、询问)。
XXX市地方税务局XX分局税务约谈记录
共 页第 页
时间:
地址:
纳税人代表: 职务:
税务约谈辅导人员:
约谈内容:
(说明:辅导人员应根据辅导检查发现的涉税问题进行询问,并制作笔录,对约谈对象不了解的相关法律法规予于辅导和说明。对经核实存在应缴未缴、少缴税款的限期自查。)
约谈对象代表签字:
约谈辅导人员签字:
XXX市地方税务局XX分局纳税自查通知书
龙地税 查字[ ] 第 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单位)的纳税情况进行调查了解。
请你(单位)结合我局辅导人员提出的问题对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纳税情况认真进行自查,将《自查报告》于 年 月 日前送交我局,对应缴未缴、少缴的税款及滞纳金于上述时间前向我局自行申报缴纳。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及有关资料的,税务机关将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自查期限过后,经我局检查仍存在税收违法行为的,将依法处理。
局长:
约谈辅导人:
XXX市地方税务局XX分局
年 月 日
说明:辅导人员对经核实存在应缴未缴、少缴税款的纳税人限期自查下达本通知书,要求约谈对象于15日内自行申报纳税。
纳税人自查结果核对表
纳税人名称: 税款所属期: 金额单位:
税种
税目
应纳税额
已纳税额
辅导应补税
申报补缴税
约谈对象代表: 税务辅导人员: 时间:
说明:由辅导人员根据约谈对象自查结果填写 。
税 务 约 谈 报 告
税务约谈对象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注册类型
法定代表人
财务负责人
电话
地址
经营范围
开业时间
约谈所属期间
约谈实施时间
约谈审理人员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科长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约谈辅导人员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科长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说明:辅导人员对约谈对象报送的《自查报告》进行审核后制作本报告。对自查情况符合税收法律法规的提出终止约谈、进行归档的建议;对自查结果不符合税收法律法规的提出终止约谈转检查人员进一步检查的建议,并将已形成的全部约谈资料整理后交约谈审理人员。
税 务 约 谈 审 理 报 告
税务约谈对象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注册类型
法定代表人
财务负责人
电话
审理记录:
审理人员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审理负责人意见
年 月 日
局长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说明:审理人员根据审理情况制作本报告。终止约谈进行归档或转入检查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