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在建工程机电管理规定

在建工程机电管理规定

举报
开通vip

在建工程机电管理规定在建工程机电管理规定 一、在建工程的机电管理机构及职责 二、在建工程的安全管理 三、施工质量管理 四、施工进度管理 五、文明施工管理 六、主材(包括安装设备)进场检验 七、工程竣工资料管理 为了加强我公司新建、改建、扩建,或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简称在建工程)中的机电安装工程施工规范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确保项目工程施工质量、安全、进度满足规范要求,保证在建项目施工安全有序进行,特编制此规定。 一、在建工程机电管理机构及职责 1、在建工程的建设单位应根据...

在建工程机电管理规定
在建工程机电管理规定 一、在建工程的机电管理机构及职责 二、在建工程的 安全管理 企业安全管理考核细则加油站安全管理机构环境和安全管理程序安全管理考核细则外来器械及植入物管理 三、施工质量管理 四、施工进度管理 五、文明施工管理 六、主材(包括安装设备)进场检验 七、工程竣工资料管理 为了加强我公司新建、改建、扩建,或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简称在建工程)中的机电安装工程施工规范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确保项目工程施工质量、安全、进度满足规范要求,保证在建项目施工安全有序进行,特编制此规定。 一、在建工程机电管理机构及职责 1、在建工程的建设单位应根据建设项目工程量的大小,成立相应机电安装工程施工管理的机电管理部,或专职监管人员。 2、根据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规定、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承包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工作质量和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机电安装工程中不符合国家规定和设计要求的行为提出整改要求。 3、监管项目施工中机电安装工程的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 4、协调施工、监理、设计部门之间的工作。 5、组织召开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例会,通报工程进展,安排工程计划。 6、针对项目工程的具体情况制定、完善各项施工管理的规章制度。 7、负责审核施工单位的各种报表、计划、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措施,并督促其各项措施的落实。 二、在建工程的安全管理 总 则 1、为了加强我公司在建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有关规定、集团公司《煤矿基本建设安全规定》,结合我公司在建工程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2、煤矿基本建设安全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完善项目建设安全管理体制,落实项目建设安全责任,夯实项目建设安全基础工作,创建项目建设安全环境。 3、煤矿基本建设安全管理的重点是避免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以及三者交叉相会。 4、煤矿基本建设安全管理的目标是控制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5、煤矿基本建设安全管理的原则是安全设施必需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安全设施应力争超前施工,超前投入使用。 安全机构设置和责任划分 1、煤矿建设项目机构成立时,必须同时组建项目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工程技术管理部门,有条件的可同时成立综合调度室。 2、煤矿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安全机构设置,必须符合公司的有关规定,工程开工前,必须组建项目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人员配备必须与建设单位相协调并及时到位。 3、施工单位成立的项目部,必须组建相关安全管理机构,配齐必要的专业技术人员、安全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配备相应的办公设施和安全装备。 4、项目建设单位安全管理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及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工程建设安全管理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和安全施工的要求。 (2)建立项目安全管理的组织体系和监督体系,并负责开展日常工作;制定项目的安全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并组织实施。 (3)依据上级制定的年度安全目标,制定本项目年度安全目标并组织实施。 (4)推行建设工程安全管理责任制,与有关参建方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负责考核。 (5)负责组织召开工程项目安全工作专题会议。专题会议至少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的重点是解决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落实处理安全生产隐患的“项目 内容 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内容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内容人员招聘与配置的内容项目成本控制的内容消防安全演练内容 、时间、措施、资金和责任人”。 (6)负责组织、管理现场安全文明施工。 (7)负责组织员工参加安全培训,推行持证上岗制度。监督施工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使之符合有关规定。 (8)负责核查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单位的相关安全施工资质。 (9)在工程开工前,负责对工程建设承包单位的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监督人员、监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完整记录。 (10)负责审批由监理单位审查的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分部分项工程作业规程,并按有关规定向上一级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11)在危险施工区域或关键点作业前,负责对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并配合制定相关的安全措施。 (12)负责组织工程施工现场的日常安全检查工作。 (13)负责组织开展对建设工程危险源点和危险点的辨识和控制工作。 (14)按规定组织或参与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15)负责安全报表和安全设施投资完成情况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5、煤矿建设主要参建单位的安全职责 煤矿建设主要参建单位的安全职责是严格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的通知》(发改能源[2010]709号)的规定和要求。 煤矿建设单位全面承担安全管理职责,对项目施工相关单位统一协调管理,对防范事故负总责,对施工安全进行监督;其上级集团公司承担建设安全领导责任。项目设计单位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应当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对其设计负责。施工单位承担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理单位对煤矿安全施工承担监理责任。 6、项目建设单位各级领导的责任划分执行《关于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煤矿【2006】116号)的有关规定。 行政正职:对煤矿基本建设安全管理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负责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的落实;负责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人员配备和安全培训、教育以及安全设备购置资金的落实等工作。 分管安全的行政副职:协助行政正职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对煤矿基本建设安全管理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安全指标控制、奖罚政策的制定、兑现,主持日常安全工作。 分管基建的行政副职:对煤矿基本建设的劳动组织、文明施工以及顶板和机电运输安全管理负责。 总工程师:对煤矿基本建设的通风、地质测量和水、火、瓦斯的防治等负安全技术责任。 准备期安全管理 1、施工单位必须具有国家颁发的建筑业二级以上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严格按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承建相应规模的煤矿建设项目,严禁超资质能力施工。 2、监理单位必须取得国家颁发的、与工程项目规模相适应的乙级以上(含乙级)监理资质。现场监理人员必须取得行业监理资格证书,人员配备能够满足工程监理需要。 3、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相关资格证书。所有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4、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相关资格证书。所有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和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施工期安全管理 1、煤矿建设项目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投入制度、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安全技术审批制度、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和安全会议制度等。 2、各项制度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并根据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及时修正完善。 3、项目建设单位必须组织人员及时填绘反映实际情况的下列图纸: (1)井下运输统图; (2)排水、压风、等管路系统图; (3)井下通信系统图; 4、项目建设单位或项目总包单位依据批准的项目施工组织总设计组织施工,明确项目关键工程施工技术方案和主要安全技术措施。工程建设按照项目施工组织总设计有序推进,保证施工进度,确保项目按计划顺利完成。 5、项目建设单位应坚持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每旬开展一次,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检查、发现和排除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安全隐患,按照“挂牌-整改-验收-销号”的闭环式管理,做好记录,做到“谁检查、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 6、设计单位必须及时提供满足项目建设要求且符合安全规程的施工图纸。 7、设计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前,按照煤矿项目建设单位的组织安排,向煤矿项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图纸交底。 8、设计单位必须派驻现场设计代表,随时解决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各种设计问题。 9、监理单位必须编制项目监理规划,制定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等文件;派驻现场工作机构,健全工程监理质量安全管理体系。 10、监理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严格审查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对不符合有关安全标准和规定、存在安全隐患的,应要求施工单位立即停工,进行整改。 11、煤矿施工单位专职安全员负责对安全施工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问题和隐患,要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行为应立即制止。 12、煤矿施工单位各级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经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 13、煤矿建设安全工作必须实行群众监督,发挥职工群众安全监督作用。职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当工作地点出现险情时,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撤到安全地点;当险情没有得到处理、不能保证人身安全时,有权拒绝作业。 14、煤矿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到安全技术培训机构接受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并持证上岗。特殊岗位严禁无证人员施工作业。 15、煤矿建设项目施工单位要落实施工人员培训制度,实行全员培训,其中新工人安全培训教育不得低于一个月、入场安全培训教育不得底于一周,严禁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及不具备基本安全知识的人员上岗。 16、新招收的井下作业人员必须在有安全工作经验的职工带领下工作满4个月后经考核合格,方可独立工作。 17、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后重新上岗的,应当重新接受岗位安全培训。 18、不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煤矿施工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 19、煤矿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员工安全培训档案,记录培训及考核情况。 20、煤矿井下施工使用的所有产品,必须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未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不得使用。 21、煤矿施工应积极推广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施工工艺、试验涉及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前,必须经过论证、安全性能检验和鉴定。并制定安全措施。 22、单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总承包单位负责组织编制,并根据年度施工进展情况进行调整。没有实行总承包的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编制。 23、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由施工单位(工程处或项目部)组织编制,报其上一级主管单位审核,批准后报送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批后实施;无上级主管单位的施工单位,先报送监理单位审查同意后,报建设单位批准实施。 24、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当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存在重大缺陷或地质条件变化较大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建设单位应及时组织相关各方制定应急安全防范措施,组织修改设计并按规定重新报批。 25、工程施工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组织每个参与工程建设的人员学习贯彻施工组织设计和作业规程。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作业规程的规定作业。 26、煤矿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干部值班制度、下井带班制度和交接班制度。保证井下24小时有领导干部或生产经营管理人员轮流带班,与工人同上同下,并建立下井带班登记档案,该档案保存一年。应在井口醒目位置设立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公示牌,接受职工、管理部门和舆论的监督。 27、现场施工人员必须配戴必要的安全保护设施。入井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随身携带自救器和矿灯、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前严禁喝酒。必须建立入井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28、煤矿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及时组织编制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指定兼职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救援器材、设备,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 29、建井初期形成双回路供电前,施工单位必须自备发电机,确保满足矿井提升、通风和排水需要。 30、项目建设单位在矿井进入二期工程前,必须安装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高瓦斯、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有突水危险或水文地质条件类型复杂及以上的矿井进入二期工程前,必须按设计建成双回路供电。 31、项目建设单位在矿井进入三期工程前,必须按设计建成双回路供电系统。 32、施工单位地面工程必须符合文明工地管理规定,落实安全文明措施费用,主要工程建设达到优质工程标准;实行作业人员劳动保险。 33、地面工程施工单位在场地布置、车辆进出、安全保卫等方面应无条件地服从建设单位的统一安排部署。 34、地面建筑与安装工程各工种之间应紧密配合,互相检查并排除安全隐患。 35、现场物料堆放应整齐,并设置必要的警示标志与牌板,牌板内容应完整齐全。 36、废水、废料、废气、灰尘、噪音处理应符合环保要求。 37、施工设备应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切忌带病作业。 38、各施工单位必须在煤矿项目建设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基础上编制本单位的安全应急预案,并教会施工人员在突发事件下如何抢险救灾、自救和互救。 39、各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人员的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强化职工的安全意识,安全操作和常见安全隐患排查方法应让每个人熟记于心,并应作为考核和上岗的必备条件。 40、施工人员作业前应向上级管理人员汇报施工作业方案,经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严禁擅自施工。 41、建立信息沟通制度,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要及时交流建设工程有关信息,并按有关规定建档保存。 42、煤矿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时,知情人应立即报告调度部门,调度部门立即向上一级调度部门和本单位值班领导汇报,同时通知本单位安全第一责任者及有关领导。项目建设单位值班领导立即采取最有效的措施抢救人员,避免事故损失扩大。 三、施工质量管理 1、为了保证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建设单位在组建机构时必须建立相应的工程质量管理机构,配备专职质量监督和检查人员,对工程施工全过程实施质量监督和检查。 2、监理单位应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技术文件和建设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3、施工单位是项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主体,必须建立工程质量管理机构、配备专职质量检查员,对建设项目工程质量负主要责任。 4、在建工程的施工必须严格执行施工设计图、规范、行业标准的要求施工。单位工程开工前必须进行设计图纸会审、交底,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相应的重要环节施工方案和措施。施工时严格按照已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措施实施。 5、建立工程质量监督检查验收制度 监督检查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质量管理要以过程控制预防为主来减少质量事故的发生和损失。项目工程管理部等各级质量管理机构和专、兼职质量管理人员是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责任者,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相关行业标准和规范,对工程施工的全过程负责质量监督检查。 项目工程管理部要制定每月、每周定期和不定期的质量检查计划。组织有关部门对各自所管辖的工程施工项目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专项检查,要在停工后、复工前、施工中同时检查,及时发现质量隐患,针对所发现的质量问题与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并要求施工单位及时进行整改。 要求施工单位建立健全“三检”(自检、互检、专检)制度。加强班组作业人员质量意识,充分发挥作业人员自我的质量检查,将问题发现在萌芽状态,不断增强全员遵章守法的自觉性。组织好施工专业间的交接检查验收,进行相互监督检查,提高作业人员质量控制积极性。把好专职质量检查关,在分项工程施工完成报验前,必须有专职质检人员对所完成的分项工程质量进行严格仔细的专项检查,通过“三检”合格后再向甲方、监理报验。未经“三检”或“三检”不合格不得向甲方、监理报验。 6、建立工程施工样板与方案先行制度 分项工程开工前必须由施工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自审批准后,报送监理、甲方审核批准。 在专项施工方案获得审核批准后,由施工单位安排专业施工班组按经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样板施工。在样板施工完成后报经甲方、监理组织验收合格后并形成验收记录再进行批量施工。未进行样板施工或样板施工未经验收通过不得进行大面积施工,否则一切责任由施工单位承担。 7、建立隐蔽工程验收与签证计量制度 隐蔽工程施工完成并完成自我“三检”后,必须至少提前24小时报请甲方、监理进行隐蔽前验收。未经隐蔽前验收或隐蔽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进行隐蔽。有经济签证要求的隐蔽工程,必须经监理组织甲方的工程部、成本控制部以及监理、施工单位等相关人员进行现场共同验收计量并形成现场草签确认后,才能进行隐蔽,否则对隐蔽工程不予计量。所发生的一切后果由施工单位承担。 8、质量报告与事故调查处理制度 项目所有参建施工单位必须在每周的工程、监理会议当日上午向甲方、监理提交上周本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情况以及需要甲方、监理协调问题和下周 工作计划 幼儿园家访工作计划关于小学学校工作计划班级工作计划中职财务部门工作计划下载关于学校后勤工作计划 情况的书面报告。在每月月底前向甲方、监理提交当月的质量、安全、进度月报 。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般质量事故,在每月工程质量报表中填写,要写明地点、事故原因、损失情况。发生严重及重大质量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立即报告甲方、监理以及上级质量主管部门。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3日内提出书面《工程质量事故报告》逐级上报。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的调查。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必须按“四不放过”的原则(问题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单位、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问题得不到解决不放过;责任人和全体员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进行处理。对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擅自处理者,对责任单位和领导要进行严厉处罚。 9、建设工程的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证书。质量保证书中应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 四、施工进度管理 1、为对在建工程施工进度实施有效的控制,以达到拟定的工期目标,特制订如下制度: 2、施工单位应根据建设方对项目总工期要求和工程实际情况,制定项目工程总进度目标和分阶段目标,经监理、建设方审批后,实行目标控制。施工单位应根据项目总进度目标要求、合同工期及自身发展的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和阶段性施工进度计划,并落实人力、物力、财力及机械设备等资源,确保计划按期完成。 3、项目工程管理人员应监督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度,保证施工人员在数量、业务能力、技术水平上能否满足施工的要求。严格控制各阶段的主要目标进度和关键线路上的关键工序、关键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位工程工期的实现。 4、项目工程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分析、纠正实际施工进度和计划进度的偏差,对重大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及时解决有关问题。 5、项目工程管理人员应及时协调好各单位及单位工程之间的衔接配合。确保甲供材料、设备的及时到位。 6、当施工进度不能满足合同要求而又纠正不力时,项目工程管理人员可采取必要的经济处罚及组织调整措施;仍无效时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提出解除施工合同的建议,另行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确保总进度目标的实现。 7、施工单位须在每周例会前提交下周工作计划,交监理和建设单位审核签认,对未按周计划(含周例会中确定的各项任务)完成任务的单位给于经济处罚。 五、文明施工管理 1、施工单位应当贯彻落实上级及建设单位有关文明施工的要求,推行现代管理方法,科学组织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2、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具设备,不得侵占 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 建设工程实行总包和分包的,分包单位确需进行改变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活动的,应当先向总包单位提出申请,经总包单位同意后方可实施。 3、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标牌,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施工现场总代表人的姓名、开、竣工日期、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等。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现场标牌的保护工作。 施工现场的主要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应当佩戴证明其身份的证卡。 4、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严禁任意拉线接电。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压。 5、施工机械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规定的位置和线路设置,不得任意侵占场内道路。施工机械进场须经过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的方能使用。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建立机组责任制,并依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禁止无证人员操作。 6、施工单位应该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排水系统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保持场容场貌的整洁,随时清理建筑垃圾。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应当设置沟井坎穴覆盖和施工标志。 7、施工单位必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规范化管理,进行安全交底、安全教育和安全宣传,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方案。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器具,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8、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各类必要的职工生活设施,并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供应等应当符合卫生要求。 9、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应当按区域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在现场周边设立围护设施。施工现场在市区的,周围应当设置遮栏围栏,临街的脚手架也应当设置相应的围扩设施。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 10、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通过或者会同当地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 11、施工单位应当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施工或者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施工单位应当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六、主材(包括安装设备)进场检验 主材是形成工程主体的主要构成部分,主材的质量直接决定着工程质量。优质工程要首先材料是优质的,因此要建优质工程,必须把好材料质量关。 1、设备的选型、购置,贯彻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生产上适用的原则,同时应该注意设备的可靠性、维修性、操作性和节约能源、环境保护等要求,根据不同条件进行分析对比。 2、不得选用国家明令禁止、淘汰落后、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设备。 3、对到货进场的设备,由设备采购和管理部门组织生产部、机电部等根据到货清单核对数量、规格、型号、合格证、生产许可证及有关图纸资料。由机电部组织矿及有关单位对设备技术和使用性能进行把关。 4、对用于煤矿井下的设备必须具备“三证”、“一标志”齐全; (1)、合格证 须有产品合格证; (2)、防爆证 防爆合格证; (3)、生产许可证 须有生产许可证,并在网上核实生产许可证号; (4)、煤安标志 需有MA证并在网上核实“MA”号; (5)、资料 须有产品说明书及使用说明书; 5、施工材料:用于工程主体的材料,不论是建设单位还是施工单位采购,其规格型号都必须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具备出厂合格证和材质检验报告。并在监理单位的监督下进行抽检、复验。 6、有需要进行材料更换、代用时,必需要有设计部门出具的材料设计变更通知书。 七、工程竣工资料管理 1、为确保工程档案的齐全、完整、准确、系统,确保档案案卷合格率,使工程档案管理顺利达到《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基本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是指在整个建设项目,从施工到建成投产的过程中形成的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包括项目的设计、施工、调试、生产准备、试运行、移交生产、竣工等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图纸、图表、声像材料和其它载体的材料。 3、建设单位对竣工资料的形成、收集、组卷负有协调、监督责任。 4、监理单位对竣工资料的形成、收集、组卷负有组织、审核责任。 5、施工单位负责施工项目单位工程竣工资料的编制、组卷。有分包施工的单位工程项目,分包单位应按规定的要求向承包单位提交分包部分的竣工资料,由承包单位统一汇编、组卷。 6、建设工程竣工资料的整理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建设工程质量技术资料管理规定与评级办法》的规定,其资料应满足质量管理资料及质量保证资料的种类和要求; 质量管理资料(一) 1、开工准备阶段技术文件 2、施工记录 质量管理资料(二) 1、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资料 2、单位工程工期考核资料 3、工程测量记录 4、工程质量事故、质量问题处理资料 5、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记录资料 质量保证资料 1、原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 2、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3、二次灌浆强度试验记录; 4、施工质量检验项目划分报审表; 5、竣工图; 6、工程照片; 7、工程资料移交清单
本文档为【在建工程机电管理规定】,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该文档来自用户分享,如有侵权行为请发邮件ishare@vip.sina.com联系网站客服,我们会及时删除。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下载需要: 免费 已有0 人下载
最新资料
资料动态
专题动态
is_282135
暂无简介~
格式:doc
大小:78KB
软件:Word
页数:24
分类:金融/投资/证券
上传时间:2013-07-20
浏览量: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