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需知
1、新办社会保险登记
如实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出示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并提供复印件;
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设立或准予经营的缴费单位,需出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提供复印件;其他缴费单位,如政府机关、各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需出示有关机关批准成立的文件或相关资料并提供复印件;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并提供复印件;
(3)开户银行基本账号凭证复印件。
2、社会保险登记证验证
如实填写社会保险验证登记表,并提供上年度所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凭证复印件。
3、变更社会保险登记
如实填写变更登记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1)变更社会保险登记申请书;
(2)工商变更登记表和工商执照或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证明;
(3)社会保险登记证。
4、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如实填写社会保险注销登记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1)注销社会保险登记申请;
(2)有关已结清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罚款等的证明;
(3)工商注销登记证明、有关法律文书(如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其他有关注销文件(如主管机关审查同意的文件、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等;
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的,要缴销原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注:遗失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的,应及时
报告
软件系统测试报告下载sgs报告如何下载关于路面塌陷情况报告535n,sgs报告怎么下载竣工报告下载
登记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申请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