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行政法学2

行政法学2

举报
开通vip

行政法学2nullnull第二章 行政法律关系主体null第一节 概述 一、行政主体 1、概念 权 ; 名 ;责 2、特征 依法享有行政职权 能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行为 重庆市忠县黄金镇政府修建的 像宫殿一样的办公楼 null并能独立的承担法律责任(内部行政) 只能是组织(“民”) null3、行政主体的职权与职责 行政职权 行政职权是国家行政权的转化形式,是行政主体实施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资格及其权能。 ...

行政法学2
nullnull第二章 行政法律关系主体null第一节 概述 一、行政主体 1、概念 权 ; 名 ;责 2、特征 依法享有行政职权 能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行为 重庆市忠县黄金镇政府修建的 像宫殿一样的办公楼 null并能独立的承担法律责任(内部行政) 只能是组织(“民”) null3、行政主体的职权与 职责 岗位职责下载项目部各岗位职责下载项目部各岗位职责下载建筑公司岗位职责下载社工督导职责.docx 行政职权 行政职权是国家行政权的转化形式,是行政主体实施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资格及其权能。 固有职权 行政职权有两大类: 授予职权 (1)固有职权,以行政主体的依法设立而产生,并随行政主体的消灭而消灭;(2)授予职权,来自于有权机关的授权行为,授予职权既可因授权机关收回授权而消灭,也可因行政主体的消灭而消灭。null行政职权主要内容 行政职权的保障:行政优益权 (1)行政优先权是行政主体在行使职权时依法所享有的种种优惠条件。 ①先行处置权; 主要包括:②获得社会协助权; ③推定有效权。 (2)行政受益权是行政主体从国家所享受到的权益,而不是从相对方得到的 null材料:一份市长权力的清单 据报道:近日,邯郸市政府法制办对市政府及其各职能部分的职权进行了清理。清理发现:市长共有103项职权(其中10项不能公开),其他7位副市长分别享有从7到22项不等的职权;市政府所属的57个职能部门共有职权2084项。经过清理后这些职能部门权力为1534项,其中包括:384项行政许可权、420项非行政许可权、521项行政处罚权、25项征税权、18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权。 null 行政职责 行政职责是行政主体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必须承担的法定义务。 (1)行政主体必须依法履行职权,遵守权限规定 (2)符合法定目的 (3)行政主体信守法定程序,避免程序违法。 行政权限null4、行政主体与相关概念的区分 (一)行政法主体 行政主体 行政主体属于行政法主体,行政主体除了行政机关外,还包括相对主体。 (二)行政主体 行政机关 行政机关可以是行政主体,但行政主体并不仅限于行政机关。 (三)行政主体 公务员 行政主体只能是一种组织,公务员不可能成为行政主体。二者是一种职务委托关系。 null二、行政主体资格 含义:是指符合法定条件的组织,经过法定途径和程序获得的行政主体法律地位。 组织要件:依法成立 构成要件 法律要件:权、名、责null取得: 根据行政主体的职权与职责的来源不同,行政主体资格的取得主要有两种途径: (1)依照宪法和行政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取得行政主体资格。取得资格的对象是:国务院及其职能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派出机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各个工作部门。 (2)依照宪法和行政组织法以外的单行法律、法规和授权规定取得行政主体资格。取得资格的对象是:行政机关所属的行政机构;公务组织;社会组织。 ?null变更和丧失 (1)变更 已取得行政主体资格的组织,若由于某种原因使得行政主体出现分解或合并,此即发生行政主体资格的变更。发生变更后,涉及一系列法律问题需要处理,如职权、职责的继受,既往行为和事务的认可与继续进行以及给予救济等等。 (2)丧失 已取得行政主体资格的组织,若由于某种原因而解散或撤销,以及授权到期或被取消授权,就会丧失行政主体资格。丧失资格后,会发生一系列需要处理的法律问题。null第二节 国家行政机关 一、行政机关概述 1、含义 指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他具有法人资格、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的行政单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可以成为行政法律关系中的一方特定主体。 null 2、国家行政机关的设置和权限 null中央行政主体 第一级 ★国务院 第二级 ★组成部门 ★直属(特设)机构 ☆直属事业单位 ☆议事协调机构 办公机构 办事机构 (只有组成部门的设立、增加、减少、合并须经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其他国务院可自主决定) 第三级 ★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机构 ☆上述国务院下 属单位的内设机构 注:★ 关于同志近三年现实表现材料材料类招标技术评分表图表与交易pdf视力表打印pdf用图表说话 pdf 示有行政主体资格;☆表示经授权可能有行政主体资格;未标注者表示无行政主体资格。null地方行政主体 第一级 ★地方各级政府 ★中央主体派驻地方的机构 第二级 ★派出机关 ★工作部门 ★直属(特设)机 构 ☆直属事业单位 ☆议事协调机构 办公机构 办事机构 (只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下属部门与机构,乡镇人民政府没有下设部门与机构除办事机构) 第三级 ☆上述第二级主体的内设机构 ☆上述第 二级主体的派出机构null3、机关类型的划分 方法 快递客服问题件处理详细方法山木方法pdf计算方法pdf华与华方法下载八字理论方法下载 一般与专门 外部与内部 决策、执行、辅助、咨询、监督 职权与授权第三节 授权组织与委托组织第三节 授权组织与委托组织一、行政授权和行政委托 1、概念 行政授权:法律法规将某项或某一方面的行政职权的一部分或全部,通过法定方式授予某一组织的法律行为。 行政委托:行政主体将其职权的一部分,依法委托给其他组织或个人来行使的法律行为。 。 2、行政授权与行政委托比较2、行政授权与行政委托比较null二、行政机关以外的行政主体形态 政府类行政主体 被授权的行政机构如专利复审委员会 被授权的机关内部机构如交警大队 职能部门的派出机构如派出所null非政府行政主体 ★行政性公司(煤气公司等) ★被授权的企业组织(如某些公用事业企业) ★被授权的事业单位 (如高等院校) ★被授权的社会团体 (如某些行业协会) ★被授权的群众自治组织(如村委会、居委会) null三、 受委托组织与个人 1、行政委托的概念 行政主体在职权职责范围内,出于管理的需要,依法将其行政职权或行政事项委托给另一行政主体或其他组织,以及特殊情况下委托给个人,受委托者以委托机关的名义实施管理行为和行使职权,并由委托机关承担法律责任。 null2、行政委托的对象 行政机关 其他行政组织 社会组织 个人 null3、受委托组织的法律地位 必须在委托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行政职权、履行行政职责; 应接受委托行政机关的监督和指导; 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被告资格)。null案例讨论1 假定:《体育法》规定,体育运动成立各行业协会,进行行业自我管理。中国足球协会章程规定:足协对违反体育活动纪律和行业章程的俱乐部和球员可以实施相应的处罚。设:足协对某个俱乐部依照章程进行了处罚,该俱乐部不服,是否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问题: 足协处罚权的来源?性质?私法上权利还是公法上权力? null案例讨论2 刘燕文诉北大案之后,学生诉高等学校此起彼伏。这对于高校的民主化而言是一个巨大推动,但同时也可能造成对高校自治和管理的挑战。高校的招生、学籍、学位、学术、处分等管理权,一部分来自法律法规授权,一部分来自学校的内部规定。问题: A.假如学校在招生中存在性别歧视,是否可诉? B.假如学校依据自治性质的规定对学生(或教师)进行处分,是否可诉?第四节 公务员第四节 公务员一、行政公务员的概念 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null二、行政公务员的特征与公务员法律关系 个人属性 直接或间接代表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职务的人员 基于一定公务身份关系是行政公务人员实施行政管理行为的法律基础 行政机关与行政公务人员之间实质上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 公务员与相对人的关系基于行政职务关系而产生。null公务员法律关系的发生 考任 选任 委任 聘任 调任 领导类公务员法律关系的产生null公务员法律关系的变更 晋升 降职 交流 撤职 辞职与引咎辞职null公务员法律关系的消灭 法定原因 事实原因三、行政职务关系 三、行政职务关系 分类: 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 ;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null特征 本质上是一种国家委托关系; 内容是行政职务方面的权利与义务; 是一种特殊的劳动法律关系; 属于内部行政法律关系四、公务员的权利与义务四、公务员的权利与义务权利 八项 义务 九项五、公务员的责任五、公务员的责任责任表现 处分 引咎辞职 行政赔偿责任 刑事责任 责任救济:申诉 控告六、公务员的法律地位 六、公务员的法律地位 公务员是否有坚决服从上级命令的义务?即如果上级命令违法,下级公务员能否不服从? 第12、13条 公务员应当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公务员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null 1. 服从并执行上级命令是公务员的义务;  2. 公务员有权拒绝执行上级的犯罪命令;  3. 公务员有权拒绝上级超越(层级、管辖地、时间)职权的命令;  4.遇有上级命令违法(不包括犯罪,下同),公务员应立即向命令者提出异议,如果异议不被接受,公务员应继续执行该命令,由此引起的行政责任除公务员故意或重大过失引起的外均由命令下达者承受;      null5.遇上级紧急命令违法,公务员应立即执行,同时在尽可能快的时间里向上级提出异议,以便上级及时发现并纠正,由此引起的行政责任除公务员故意或重大过失引起的外均由命令者承受;  6.为事后行政责任的准确划分,上级发布命令一般命令应以书面形式下发,除紧急情况和简单命令外,下级应及时对命令内容进行记录。五、公务行为与个人行为的区分五、公务行为与个人行为的区分案例1: 李某系某市铁路公安分局警察。一日中午执勤后到饭馆去吃饭。饭吃到一半,邻桌有两伙人为争夺板凳争吵起来,双方为此动起手来。李某作为警察不能不管,便起身欲管,此时,两伙人中有一人从口袋里摸出刀子,将对方一人扎伤。李某见状,即从腰间抽出手枪,欲捉拿行凶者。打架的两伙人见有警察过来,便四散逃走,李某随即紧追。事有碰巧,一方面因为追拿罪犯心切,另一方面因为中午饭馆里吃饭的人多,桌椅板凳横七竖八,一不小心,李某的腿被桌子绊了一下,一跤摔倒在地,手碰到地上,扳机也随之扣响。只听两声枪响,子弹打到水泥地上,反弹起来将在一旁观者赵某腿打伤。众人赶快将赵某送往医院治疗。赵某到医院治好伤后,找到李某 要求 对教师党员的评价套管和固井爆破片与爆破装置仓库管理基本要求三甲医院都需要复审吗 赔偿。 null李某称自己是在执行公务,执行公务的责任应当归属于他所在机关,而不应由其来承担责任。赵某即找到李某所在的铁路公安分局,讲明情况,要求赔偿。铁路公安分局局长对此另有看法,认为也不应由铁路公安分局来赔偿。其理由是:(1)李某是在下班期间,并非在工作时间,执行公务应是在上班期间,公安分局不能对李某在24小时之内的所有行为都负责;(2)李某是铁路警察,而此事情发生于饭馆之内,其行为不在职权管辖地域范围内,借用铁路上的行话讲,“铁路警察管不着那一段”,公安分局只能对其在职权管辖范围内的行为负责。一句话,只有在职上班期间管铁路上的事才是执行职务的行为,李某的行为属于个人行为,应由其个人负责。无奈,赵某只有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铁路公安分局承担赔偿责任。 问题:李某的行为性质属于个人行为,还是公务行为? null案例2:张某租李某货车一辆向A乡一水泥厂送石料,合同约定张某每月向李某交纳租金2000元。1999年1月至4月,张某未向李某交纳租金,李在多次催要未果的情况下,便想扣回汽车。1999年5月15日(星期六),李某怕扣车不顺利便约在交通部门工作的甲、乙、丙三位朋友一起来到该水泥厂,甲、乙、丙着交通制服。当张某雇用的司机拉石料进厂时,三位交通局人员以查养路费、营运证为名将车拦住。当司机未拿出有效证明时,三名工作人员将车强行扣押,开到A乡交通管理所,然后由张某将车开走。 如何看待甲、乙、丙三人的行为? 当前在理论上认定公务行为的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 当前在理论上认定公务行为的标准: 1时间要素。公务人员在上班时间实施的行为,通常认为是执行公务的行为,在下班后实施的行为则被视为非执行公务的行为。 2职责要素。公务人员的行为属于其职责范围内的视为执行公务的行为,不属于其职责范围的视为非执行公务的行为。 null3名义要素。公务人员的行为是以其所属的行政主体之名义作出的,视为执行公务的行为,以个人名义作出的,通常则视为非执行公务的行为 。 4公益要素。公务人员行为涉及公共利益者视为执行公务的行为,不涉及公共利益而涉及个人利益者则视为非执行公务的行为。 5命令要素。公务人员的行为是根据其主管领导的命令、指示或委托实施的视为执行公务的行为,无命令或委托的视为非执行公务的行为。 null6公务标志要素。公务人员执行公务时佩带或出示能表明其身份的公务标志的行为,一般被认为是公务行为,反之则属非执行公务行为。 区分公务员的行为是个人行为还是职务行为,主要的标准是该行为是否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与执行职务是否有联系,同时辅之以时间、地点、行为的外观或形式等因素,综合判断。就实际发生的案件而言,通常在一个行为中,如果完全是个人因素,或者完全是职务因素,也就不需要分析判断,而之所以需要分析判断,往往是个人因素和职务因素共存于一个行为之中。此时,只要有职务因素存在,就应当认定为职务行为,至于个人因素的大小,与判断行为的性质无关 。第五节 行政相对人第五节 行政相对人抽象的人民 具体的人民 抽象的人民的公共利益需要通过作为相对人的人民的具体权利和权益的保障才能实现。null一、概念 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null二、行政相对人的权利 实体法上的权利 程序法上的权利 null三、相对人的公法行为 国家公权 公权 相对人公权 公义务
本文档为【行政法学2】,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该文档来自用户分享,如有侵权行为请发邮件ishare@vip.sina.com联系网站客服,我们会及时删除。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下载需要: 免费 已有0 人下载
最新资料
资料动态
专题动态
is_877001
暂无简介~
格式:ppt
大小:373KB
软件:PowerPoint
页数:0
分类:法学
上传时间:2013-06-05
浏览量: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