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协议最终版 劳务派遣协议书 劳务派遣协议书 甲方(用工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nb...
甲方(用工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公司地址: 邮编:
联系部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务派遣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公司地址: 邮编:
联系部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户 名:
开户行:
帐 号: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乙方平等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法》及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本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 派遣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劳务派遣岗位及人数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劳务派遣人员暂定为 人(均为非上海户籍人员,具体人数以甲方实际使用的人数为准),从事甲方安排的各项工作。劳务派遣岗位及派遣人数见后《劳务派遣人员名册》和《派遣人员变更名册》(须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三、甲方权利与义务
(一)安排劳务派遣人员的具体工作岗位,监督、检查、考核劳务派遣人员完成工作的情况,并负责日常管理;
(二)劳务派遣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并于3日后退回乙方,同时有权要求乙方在一周内重新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
1、在试用期内不能胜任甲方工作要求;
2、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二次;
3、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经教育拒不改正的;
4、不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5、有盗窃等行为,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200元及以上,或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200元以下但发生二次及以上的;
6、工作失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500元及以上;
7、派遣期未满,被派遣劳务人员提出停止派遣或擅自离岗;
8、发现患有非务工引起的慢性病、遗传病、传染病、地方病及实质性重大疾病,严重影响工作履职的;
9、派遣人员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派遣关系的;
10、参加非法组织或被司法部门依法追究责任的;
11、被证明隐瞒真实身份(身份证/学历/年龄/婚姻状况/病史/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生育等),有违背诚实信用、弄虚作假行为的。
(三)乙方派遣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将乙方派遣劳动者退回乙方,但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
1、派遣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派遣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四)确定和调整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动报酬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
(五)甲方出资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的,甲方有权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培训服务合同,约定服务期及违约责任,并书面通知乙方;
(六)对劳务派遣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按有关规定向劳务派遣人员索赔,乙方有责任给予协助;
(七)对乙方不履行协议的,甲方有权追究违约责任;
(八)甲方对劳务派遣人员的职业道德 规范 编程规范下载gsp规范下载钢格栅规范下载警徽规范下载建设厅规范下载 、工作任务、技能培训、应达到的工作要求、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应遵守的各项纪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义务;
(九)甲方为劳务派遣人员提供必需的劳动条件、劳动工具,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十)甲方承担并按时足额支付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动报酬和综合保险;
(十一)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伤事故时,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并负责做好现场处理工作和协助乙方按《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暂行办法》及本市规定处理。
(十二)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检查乙方的管理工作。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应当根据甲方要求及时提供或补充各类符合条件的劳动者。乙方在为甲方派遣劳务人员时,应提供劳务人员的基本情况,即身份证、户籍、住址、联系电话、身体状况等情况。
涉及职业病隐患的有毒有害工种(如:电焊工、铆工、喷涂工等)的人员,乙方派遣到甲方前,应先进行相应项目的体检,保障输送到乙方的人员无职业病及职业禁忌症隐患;协议期满或甲方提前退回给乙方涉及有职业危害工种人员,乙方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进行离岗前体检,若发现有职业病隐患的,需在退给乙方的15日内将信息反馈给甲方,所发生的体检费用由甲方通过劳务费支付给乙方。
(二)依法维护劳务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乙方应按照甲方派遣岗位要求,做好派遣人员上岗前体检,做好派遣人员上岗前教育培训(包括职业道德、安全教育、交通法规、甲方劳动纪律等),对岗位情况和本协议内容进行告知,并记录备案。
(四)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及时办理用工手续,并负责派遣人员劳动关系的管理工作;
(五)建立健全派遣人员档案,内容包括:人员情况、职业资格、岗位情况、薪酬福利、考核考评等,乙方与派遣人员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经将上述材料归档保存三年。
(六)按协议条款规定派遣符合条件的人员到甲方工作,接收被甲方退回的劳务派遣人员,并负责处理与劳务派遣人员之间的劳动关系;
(七)乙方应按照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为派遣劳动者发放薪
酬、福利待遇,并负责为被派遣劳务人员办理或接续综合保险;
(八)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伤事故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按《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暂行办法》及本市规定妥善处理,并负责办理申报和理赔事宜;
(九)对劳务派遣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主动协助甲方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索赔;
(十)乙方应教育、督促乙方派遣劳动者遵守和执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主动对违规违纪劳动者作出相应处理并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并做好书面记录。
(十一)乙方应定期或不定期到甲方,了解劳务派遣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遵纪情况等,听取甲方的合理意见、建议和要求,按甲方要求提供及时、最佳的服务。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工作时间:乙方劳务派遣人员应按甲方实际工作岗位实行相应的工时工作制(包括:标准计时、综合计时、不定时);
(二)甲方负责保障劳务派遣人员享有法定休息休假和带薪年休假权利。劳务派遣人员享受带薪年休假天数由乙方提供,具体休息办法和时间按甲方规定确定。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劳务派遣人员延长工作时间或在节假日加班的,应按国家及上海市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报酬
(一)劳务派遣人员与甲方同岗位或相近岗位劳动者实行同工同酬;
(二)甲、乙双方商定的乙方派遣人员工资发放日为每月 日,工资发放形式为由乙方委托银行发放;
(三)甲方与乙方协商确定,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标准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执行;
(四)乙方派遣人员从事有毒、有害工种作业所发生的津贴、补贴,按国家和甲方有关规定执行,并由甲方直接支付;
(五)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连续工作的,甲方应当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则,为劳务派遣人员实行正常工资调整。
七、综合保险
(一)甲方按月将乙方实际派遣人员的将综合保险费用支付乙方;
(二)乙方在确认劳务派遣人员和综合保险费费用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