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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银行供应链融资产品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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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银行供应链融资产品案例A银行供应链融资产品案例 2案例正文 在A银行供应链融资产品的实际应用中,银行为X企业设计的供应链产品取得了 较好的效果,为企业解决了实际的融资问题,在此对该案例描述如下: 2(1 A银行简介 A银行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成立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上交所上市公 司,在全国主要省份省会及规模城市设立了近40家分行,300余网点,架构起全国性商 业银行的经营服务格局,主要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办理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 政府债券...

A银行供应链融资产品案例
A银行供应链融资产品案例 2案例正文 在A银行供应链融资产品的实际应用中,银行为X企业设计的供应链产品取得了 较好的效果,为企业解决了实际的融资问题,在此对该案例描述如下: 2(1 A银行简介 A银行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成立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上交所上市公 司,在全国主要省份省会及规模城市设立了近40家分行,300余网点,架构起全国性商 业银行的经营服务格局,主要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办理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 政府债券;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 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外 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结汇、售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A银行目前在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中,整体资产规模相对处于中下游,资金成本较 高,在传统的信贷业务上无法与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进行直接竞争,面对较为不利的市 场竞争环境,A银行管理层主动调整经营策略和发展目标,在公司业务方面主推供应链 金融,同时扩大小微企业业务的份额占比,确定了以供应链金融为核心业务的公司业务 发展模式,实行特色化金融,逐渐扩大在中小企业市场的竞争优势。 为进一步支持供应链融资和中小企业业务,A银行借鉴了国内其他股份制商业银行 开展供应链融资的经验,以供应链核心企业为切入点,联合核心企业及第三方中介机构, 为供应链配套企业进行融资,为整个供应链注入资金,保持供应链的整体稳定性和市场 竞争力。截止2012年底,A银行已经与200余家大型核心企业建立了供应链融资业务 模式,成功的支持3000余家上下游配套企业获得供应链融资。 随着A银行供应链融资业务的不断发展,A银行意识到,网络技术的发展对供应链 金融业务提出了全新的要求,传统的操作模式下,供应链融资业务已经无法有效的整合 供应链中的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无法适应电子商务时代的供应链管理要求。在这种 情况下,A银行投入巨大的人力和财力,研发并上线了国内先进的保理系统,进而又开 发并整合了原有的网银系统,推出了全新的供应链融资系统,建立了物流、资金流和信 息流无缝连接的在线整合系统,让供应链融资基本实现了全程电子化和信息化,该系统 有效的整合了核心企业、配套企业和A银行的信息资源,突破了传统意义上的银企直连 系统的瓶颈,真正帮助银行实现了在线提供增值金融服务的目标,进而帮助A银行获得 了更大的供应链融资的市场份额。 2(2 X企业简介 x企业于2004年12月注册成立于沈阳,经过多年的发展,已形成集移动服务业务 代理、终端营销、渠道拓展等经营内容为核心的具有较佳行业资信的通讯业内大型连锁 企业。 公司以移动通讯产品的销售及售后服务为主要经营项目,是诺基亚,苹果,HTC等 手机厂商的指定售后服务中心,并与国内外众多手机制造商及其一级代理商建立了长期 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公司成立之初立足于代理大品牌热销手机销售模式,是多家进口 手机厂家的直供商,是诺基亚、HTC、I Phone手机和I Pad等热销产品的厂家直供授权 经销商,成立了诺基亚全球第六家体验式客户服务中心、苹果手机授权客户服务中心、 及HTC手机客户服务中心。该公司早在2006年就不惜花费巨资引进了先进的财务、业 务一体化ERP平台管理软件,实现各分公司、各连锁店微机联网进行库存管理,建立 了现代化企业资源管理系统,并借机将原公司的行政和财务管理体系进行了进一步地梳 理与强化升级,在消费者和同行业间均取得了较好的声誉,树立了高价值、高影响力的 企业形象,赢得了高水准、高专业度的行业口碑。 公司立足于大型商业体系的业务发展方向和优质资源整合模式,分别与大商、中兴、 兴隆、商业城、家乐福、东软、百脑汇等大型商业连锁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目前在辽宁省内的沈阳、大连、营口、铁岭、抚顺等地的上述商场超市内已建有60家 营业店面。该公司利用自身的这种营销渠道优势,与辽宁移动公司开展了多年的业务合 作,目前已成为辽宁移动公司的省级零售平台公司之一。 公司与通讯运营商的业务合作较早,人脉渠道资源较为丰富。早在2008年2月, 该公司就与中国移动沈阳分公司合作并成功设立移动“心”机客服中心,全面开展有针 对性的客源性服务业务。2007年该公司开始与中国联通公司合作,开展手机资费捆绑业 务,并于2008年成为辽宁地区中国联通公司WCDMA代理商,2011年成为辽宁地区中 国联通公司指定的联通3G产品经销商和代理商。2012年下半年,该公司与中国移动通 信集团辽宁有限公司签署省级营销服务商合作协议,正式被指定为中国移动“定制终端 省级营销服务商——省级大型连锁渠道”,即“中国移动合约机省级零售连锁平台公司” 之一。 2(3 x企业经营模式介绍 西方发达国家的市场经验表明,合约手机的销售,即话费与手机销售捆绑业务(俗 称“买手机、赠话费”或“存话费,赠手机”的业务模式)形态将会在未来逐步取代目 前只单独销售手机的零售方式,欧美国家中90,以上的手机销售都是通过合约机的销售 模式。因为对电信运营商来说,合约机销售后手机资费的业务量及利润情况更加稳定、 并有保障,随着人们消费观念的日益更新,以资费捆绑为条件的手机销售方式未来将在 通信业务终端消费市场中将逐渐普及,未来十年合约机销售的发展前景相当可观。 正是看到了合约机销售的广阔前景,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正从直供机销售(即裸机 销售)逐步向移动定制合约机销售转移。通过参与辽宁移动开展的“买手机、赠话费” (亦有“存话费,送手机”)的活动,该公司的销售收入已取得明显的增长,公司预期 通过与中国移动辽宁公司的合约机销售业务实现未来跳跃式的发展。 (1)“买手机、赠话费”模式 该模式下企业与辽宁移动有两种结算方式,如下: ?全额垫款模式 以一款市场销售价格为2699元的智能手机为例,该模式下,经销商需向辽宁移动 指定的手机厂商购买指定的定制机款式,该手机采购价格为2300元,将该手机以2699 元的价格销售给消费者,手机采购与销售的价格差399元为经销商的运费与批发零售价 差利润。与此同时,经销商要向辽宁移动缴存与手机售价等值的2699元用于垫付移动 赠送给消费者的话费,该话费将由辽宁移动在合同规定期限内(一般为12—24个月) 返还到消费者的手机卡中。以上述2699元智能手机绑定的合同期限为24个月为例,中 国移动将2699元的赠送话费分为合约机入网开机时的普通预存款(即开机话费)和24 个月返还给消费者的特殊预存款(即每月话费返还),59元的普通预存款在手机购买当 日即打入消费者手机中,而特殊预存款110元将于手机购买后次月平均每月返还到该消 费者手机上。同时,移动公司会与消费者签订一个每月最低消费额,通常情况下该最低 消费额一定大于每月的话费返还额,如针对上述2699元智能手机案例,中国移动会规 定在合同期限24个月内消费者每月的最低消费额为188元,因此消费者最低消费额188 元与每月返还额110元之间的差额78元即为辽宁移动针对该消费者话费业务的每月收 入。实际上,消费者除了购买手机时一次性支付的2699元之外,理论上每月还需向中 国移动支付合同约定的话费最低消费额188元,只不过中国移动每月会赠送110元话费 到消费者手机卡中,因此消费者每月只需支付最低消费额与每月返还额之间的差额78 元。事实上,辽宁移动提供给该消费者每月通话的通讯成本远远低于78元,因此78元 中的绝大部分最终将成为辽宁移动的业务利润。为了回报手机经销商为中国移动拓展市 场客户和垫付预存话费,辽宁移动每返还完消费者一次话费,就将在隔月时将“移动 业务推广奖励酬金”(即上次返还给销费者的话费加上20,的利润)支付给经销商。由此可见,这种营销模式是一种三赢(消费者、经销商、辽宁移动)的销售方式: 消费者在支付2699元后得到了一款价值2699元的手机以及移动公司赠送的2699元话 费;经销商能获得399元的手机批发零售价格差以及2699元预缴话费30,的利润;而 辽宁移动则锁定了消费者24个月的稳定手机话费消费188元,每月最低消费额与话费 返还额之间的消费差即是辽宁移动赚取的利润。这种全额垫付模式需要经销商一次性缴 存2699元话费,因此对经销商的资金占用较大。 ?全额垫款、分月转存模式 该模式仅限于辽宁移动公司的八大省级零售平台公司参与。中国移动辽宁分公司省 级零售平台公司的评选条件为:公司要拥有至少两家以上的直供经销商授权;自有20 家以上的门店;门店需覆盖省内9个地市。中国移动辽宁分公司省级零售平台公司的评 选期限为2年。 在该模式下,经销商不必一次性将垫付的话费全额打给中国移动,而是将赠送的话 费按月返还额分次打给中国移动。与第1种模式相比,该模式有以下几点优势:一是资 金占用少。经销商售出手机后,向辽宁移动缴存的2699元话费并不是一次性全额缴存, 而是在合约机销售当日缴存59元普通预存款,并于次月缴存的第一次返还的话费110 元,以后月月缴存返还话费110元,直至合同期限结束。例如上述赠送2699元话费、 分24个月返还的手机,如在全额垫款模式下,经销商售出手机后,要向辽宁移动一次 性缴存2699元的话费,而在“全额垫款、分月转存”模式下,经销商除销售当日需向 辽宁移动缴存59元外,每月均需向辽宁移动缴存110元话费即可,直至24个月后此业 务结束。可见,第二种模式对经销商的资金占用较少。二是资金风险低。全额垫款模式 下,一旦消费者发生“机卡分离”等违约情况,则经销商往往由于预存了全部话费而要 面临话费损失的风险,而在第二种模式下,由于经销商只是缴存当月返还额,因此,一 旦消费者违约,经销商可立即停止缴存话费,从而规避资金风险。 f2)“存话费,送手机”模式 仍以,款市场销售价格为2699元的智能手机为例,该手机采购价格为2300元。该 模式下,消费者通过辽宁移动省级销售平台公司的营业厅一次性存给辽宁移动2699元 的24个月手机话费套餐,该话费套餐包括开机话费59元和每月话费llO元,合同期限 24个月,合同期内消费者每月话费最低消费188元。移动公司针对购买上述话费套餐的 消费者赠送与话费等值的2699元手机一部。 以上述存2699元话费套餐为例,在该种活动模式下,经销商需要为辽宁移动垫资 2300元采购赠送用的手机,交易达成后,移动公司为了更好的扶持省级零售平台公司,确保话费销售额的快速增长,移动公司将给予经销商定制终端补贴款作为回报。该终端 补贴款项额度大致为消费者在合约期内话费消费总额的50,(第一年可再上浮10,达到 60,)。以2699元智能手机为例,每销售出一部手机,经销商最多能得到辽宁移动2700 元的终端补贴。(计算方法为:消费者每月最低消费额188元乘以合同期限24个月, 则合约期内消费总额为4512元;再乘以60,,约等于2700元)。 对于消费者来说,无论在“买手机,赠话费”还是“存话费,送手机”,消费者的 先期一次性支出都是2699元,从而获得价值2699元的手机一部和分24个月返还的总 价值2699元的话费套餐,同时与辽宁移动签订合同约定24个月内每月最低消费188元。 在两种活动模式下,消费者得到的服务和消费感受无任何差异。但对于经销商来说,在 “买手机,赠话费”的活动模式下,经销商只能在移动指定的手机厂商采购辽宁移动指 定的部分品牌和机型,但在“存话费,送手机”模式下,经销商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自主 选择更多的品牌机型开展活动,如可选择苹果、三星等更多热销机型作为存话费赠品。 因此,该模式下,经销商推介的产品品种更多,经营也更加灵活,采购价格也更加富有 弹性。如果经销商从手机厂商的采购价格能够下浮到2200元,省级平台经销商每赠送 出去一台2699元的智能手机,除了能获得辽宁移动的终端补贴款(2700元)与手机成 本(2300元)之间400元利润之外,还能获得额外100元的手机批零差利润。 2(4 A银行为企业设计的供应链融资产品情况介绍 2(4(1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产品简介 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是一种相对比较成熟的应收账款融资方式,指的是银行或者其他 金融机构与企业建立授信关系,要求企业提供应收账款作为质押品,形成第一还款来源 的补充,在授信合同规定的期限及其他相关条件的要求下,可以根据企业需求提取自身 授信额度,获得信贷资金的一种融资方式。 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模式的研究始于21世纪初,但在国内,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形成 规范 编程规范下载gsp规范下载钢格栅规范下载警徽规范下载建设厅规范下载 的操作模式,主要原因就在于,传统的银行授信操作方式并没有将应收账款作为质 押品这一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进行正式的评估与承认,也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或行业规定可以支持应收 账款质押作为第二还款来源,直到2007年,2007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 和国物权法》以法律形式规定了应收账款可以设立质权,这就从法律意义上扩大了企业 可以担保的财产范围,随后,2007年9月30日,为配合《物权法》的实施,中国人民 银行也配套出台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并搭建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平 台,于2007年10月8日正式上线运行,在实际操作上规范了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的具体流程,为应收账款质押融资顺利实施提供了保障,使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正式成为缓解企 业贷款难的一项新举措。 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产品的出现对于银行和企业均有较为重大的意义: 一是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产品操作过程中,明确了应收账款可以作为企业的资产进行 质押,实际上就突破了原有的局限于固定资产抵押的融资模式,拓宽了企业的融资渠道。 考虑到供应链生态环境中配套企业的规模一般不大,总资产中大约75,以上都是存货或 者应收账款等动产,固定资产规模满足不了企业的融资需求,因此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产 品的出现实际上创造了一种新的担保方式,允许企业以应收账款出质,扩大了企业动产 担保的范围,同时通过应收账款将供应链的核心企业的信用融入风险缓释措施中,以核 心企业作为应收账款债务人的形式,占用核心企业的信用来弥补配套企业自身信用的不 足,对于改善配套企业的融资状况具有深远的意义。 二是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产品可以有效的降低供应链中的配套企业的融资成本。在常 规的银行融资模式下,配套企业在自身固定资产规模不足以满足企业发展的融资需求 时,往往需要借助外部的担保机构进行担保,以顺利从银行获得融资,从目前市场上担 保融资的收费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来看,企业需要额外支付2,(3,的担保费用,在加上银行收取的贷款 利息,往往总体融资成本超过10,,极大的剥削了企业的利润。而在使用应收账款质押 融资产品时,企业可以完全抛开外部担保机构,以自身动产质押的形式从银行获得融资, 虽然需要支付一定比例的手续费用,但总体融资成本比照引入外部担保机构的融资模式 要远远降低,有效的支持了企业的良性发展。 三是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作为一种创新的金融产品,能够极大的提高银行的市场竞争 力,并从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银行的资金风险。通过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银行实际上 是引入了供应链核心企业的信用,及使其作为应收账款债务人存在,银行对其保留一定 程度的追索权,以弥补配套企业自身的信用不足。同时可以有效的切入核心企业,巩固 了与核心企业合作的稳定程度,将整个供应链的企业进行了有机串联,从整体上补充了 供应链的资金流,促进了供应链的整体发展。对于银行而言,相当于开发了新的金融产 品,有利于银行拓展新的业务领域,增加授信业务的品种,提高了自身的服务水平。 2(4(2 A银行供应链融资产品介绍 针对X企业的经营模式,考虑到企业目前没有足够的不动产进行抵押,也没有担保 能力较强的大型企业提供担保,而且企业对财务成本的承受能力一般,无法承担外部担 保机构的担保费用,因此x企业的主要结算银行A银行为企业设计了基于应收账款质 押的产品模式。 为解决企业销售增长带来的预缴话费压力和手机采购压力,A银行给予企业3000 万敞口综合授信额度,其中2000万元流贷授信额度用来支持企业与辽宁移动公司的“买 手机,送话费”的话费预缴业务,另外1000万元贸易融资授信额度用来支持企业在“存 话费,送手机”活动模式下对移动合约机的采购。 (1)在“买手机,赠话费”活动模式下,银行流动资金贷款将用来支持话费预缴业 务的资金缺口。 在“买手机,赠话费”活动模式下,x企业的流动资金缺口主要体现在向中国移动 辽宁公司及其下属各子公司支付预存话费,在这种情况下,A银行考虑到最直接的解决 企业资金需求的方式就是发放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因此,在进行方案设计时,A银行方 案审批的关注点在于如何确定贷款的期限,如何把握贷款的流向及如何保证贷款还款来 源的稳定性,同时还要求在整个操作流程中不违反相关部门对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的相 关要求,避免出现监管风险。 对于支持话费预缴业务的2000万元流贷授信额度,银行对该公司的贷款申请采取 一次审批、分次提款的方法。由于企业采取的是第二种销售方式,即“全额垫款、分月 转存”模式,因此,银行授信将只用于该公司为消费者预缴当月支付的话费,而这些话 费,辽宁移动都将在3个月之后加点20,的利润返还给借款人,即使加上一定的宽限期, 则借款人都将在4(6个月内收到话费返还款用来偿还银行贷款。因此,银行虽然审批的 为一年期限的贷款,但实际上企业每笔贷款的使用周期都为4(6个月。 银行支持其话费预缴业务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将发放至企业在银行开立的流动资 金贷款托管账户中,根据企业与辽宁移动公司签订的《代销商合作营销协议》,银行的 贷款资金目前只能支付给辽宁移动公司及其下属各分公司作为话费预存款。辽宁移动承 诺回报企业的“移动业务推广奖金”将打入该公司在银行开立的专用监管账户中,该专 用监管账户已在贸易合同中被指定为移动公司向企业支付奖励酬金的结算账户。由于该 奖励酬金为人工计算转帐,因此,辽宁移动公司的每次回款并不能与银行发放的贷款一 一对应,在这种情况下,银行制定的企业还款方案为:无论每次辽宁移动公司回款金额 为多少,用该回款金额除以1(2,就是这笔回款对应的贷款本金,在企业偿还了该对应 贷款本金的本息和之后,剩余利润部分(即预存话费120,中的20,部分)才可以转入 企业在银行的一般结算账户中。 (2)在“存话费,送手机”的活动模式下,银行将应企业要求,开立50,保证金的 票据来支持合约手机采购所需的资金缺口。 在“存话费,送手机”的活动模式下,X企业可以相对自有的选择采购多种款式的 手机进行活动赠送,因此在议价能力和地位上相比第一种模式有更大的空间。经过X企业的选择与权衡,最后建立起采购合约机关系的手机生产厂家都能够接受以银行承兑汇 票作为结算方式进行交易,X企业因此可以将实际的付款期限延后至多六个月,从而可 以大幅度缓解x企业的资金流动紧张性,降低企业的财务成本。针对在该模式下企业的 结算方式,A银行将授信业务的品种确定为银行承兑汇票,在进行方案设计时,审批的 重点和风险点主要如下:一是如何锁定银行承兑汇票的收款人,避免出现授信资金被挪 用,或者通过背书、回转等方式进行变相挪用;二是如何确定银行承兑汇票的期限,使 采购量与授信资金使用量进行匹配,避免出现支付银行承兑汇票金额过度,造成为手机 生产厂家变相融资的风险:三是如何锁定还款来源,由于银行承兑汇票的特殊性,决定 了即使票据到期企业无法偿还的情况下,银行也必须进行垫款偿付,因此还款来源的确 定性对最终风险的缓释来说至关重要。 用于支持企业合约机采购的1000万元贸易融资授信额度,银行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依照真实贸易 背景为该公司开立50,保证金的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来支付移动定制合约机的采购。采 用票据方式授信,可以确保银行授信投放于移动指定的合约手机采购上,而非挪于其他 用途;对于合约机销售后的终端补贴成本,也将由辽宁移动公司直接汇至企业在银行开 立的结算账户中,确保银行授信资金能够顺利收回。 银行设定放款前提条件如下: (1)要求将企业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辽宁有限公司(及下属各分公司)的全部应收 账款质押给银行,并在人民银行应收账款登记系统中进行登记。 (2)在银行授信期间内,企业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辽宁有限公司之间的结算账号必 须设置在X银行,不得迁移至其他银行 (3)以邮件形式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辽宁有限公司告知,未经银行同意,该公司不 得改变在银行的结算账号,并取得邮件确认回执。 目前A银行认定上述授信产品方案具有合理性,具体如下: (1)对于支持预缴话费业务的2000万元流贷:由于企业属于“全额垫款、分月转存” 模式,因此,一旦银行授信审批通过,银行用于支持其预缴话费业务的贷款额度将用于 该公司为消费者支付当月的话费,而这些话费,辽宁移动都将在3个月之后返还给企业, 即使加上一定的宽限期,则企业都将在4-6个月内收到话费返还款用来偿还银行贷款。 因此,银行虽然审批的为一年期限的贷款,但实际上借款人每笔贷款的业务使用周期都 为4-6个月,授信期限合理。同时,受贷款使用周期限制,企业特申请可循环使用的授 信额度,不设单笔贷款到期日,并允许每笔话费回款后提前还款。企业每次在银行贷款发放后,将贷款用于向辽宁移动各地市分公司预存客户话费, 2(4个月后,辽宁移动再将该笔话费与该公司的佣金利润一起返还到该公司在银行的专 用监管账户,企业在收到返还款项的当日或次日对此笔贷款进行提前还款,一次性偿还 贷款本息。贷款结清后,再由银行将贷款重新发放给企业进行下一轮“买手机,送话费” 的预存话费业务。 (2)对于支持合约机采购的1000万元贸易融资额度:因为电子产品的更新换代速度 很快,销售速度也很快,手机行业销售回款周期一般不会超过3个月。实际上,手机厂 商会给经销商一般为60天的价保期也说明绝大部分机型的手机在60天内都可以在不降 价的情况下销售出去。合约机的销售回款在3个月之内足以能够回笼资金补足票据的保 证金,因此,开立3个月以下、最多不超过6个月的票据期限较为合理。 针对上述授信产品,A银行设定了如下贷后管理措施: (1)监督话费回款账户,无论每次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辽宁有限公司回款金额为多少, 用该回款金额除以1(3,收回对应的贷款本金,在企业偿还了该对应贷款本金的本息和 之后,剩余利润部分(即预存话费130,中的30,部分)才可以转入企业在银行的一般 结算账户中。 (2)监督手机终端补贴回款账户,确保有效覆盖银票敞口,该账户金额大于银行票 据敞口剩余部分企业方可自行使用。同时密切关注手机销售和库存情况,如有大范围滞 销和降价情况,及时预警并采取必要措施。 (3)该模式的成功完全取决于支行经办人员对监管帐户资金的进、出12的监管,要 求支行监管人员贷后每月定期与借款人对账,重点把握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辽宁有限公司 支付状况及其与企业销售的匹配程度。经办部门务必强化贷后检查力度,严格防范操作 风险。 f4)如发现企业未经银行同意擅自变更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辽宁有限公司的结算回 款账户,要立即停止授信,并收回己经发放的全部贷款,同时征收己发放金额百分之一 罚息。 (5)企业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辽宁有限公司有较大的依赖性。密切关注辽宁移动与 省级营销服务商合作政策的变化情况,如合作政策发生变化应立即停止授信,待评估其 影响后再决定是否继续授信。 (6)密切关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辽宁有限公司(及下属各分公司)各协议的期限顺 延情况,如若发生变化,立即停止授信。 2(5 A银行供应链融资产品应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概述 在A银行为X企业提供供应链融资服务的过程中,虽然有效的解决了X企业的融 资困境,A银行的授信资金也没有出现最终风险,但是在实际的运作过程中,还是暴露 了一定的问题,进而揭示了一定的风险,主要如下: 2(5(1放款前风险控制问题 (1)质押的应收账款的描述不够细致,一旦出现X企业违约的情况,凭借现有的质 押合同可能会出现无法明确质押物属性的情况,进而影响A银行主张质押权的申请。 (2)A银行对融资比例没有做明确的规定,在实际操作中,只是遵循了融资金额不 高于质押的应收账款金额的原则,一旦X企业出现违约,在催收与保全过程中产生的费 用将出现悬空的情况。 (3)A银行对X企业核定的授信额度相对较为模糊,在使用了供应链融资产品的情 况下,对授信额度的确定却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与传统业务模式下的流动资金需求测算模 式,进而造成了最终核定的授信额度要多余企业的实际融资需求。 2(5(2操作过程问题 (1)A银行对X企业使用授信额度的频率与额度没有详细的跟踪与核准,在实际操 作中,出现过X企业提取的授信资金与自身经营资金缺口不匹配的情况,容易造成信贷 资金挪用的风险。 (2)监管账户的回款资金监管不够细致,导致X企业两种经营模式下的应收账款回 款混在一个账户中无法区分,同时部分应收账款提前或滞后回款的情况无法分辨,导致 还款时无法做到专款专用。 (3)由于应收账款债务方中移动公司相对强势,部分应收账款的回款账号确认工作 没有完全得到中移动公司的配合,导致在应收账款回款时,部分应收账款没有及时回到 X企业在A银行开立的回款账户中,容易造成授信资金还款来源悬空的风险。 3 A银行供应链融资产品案例问题分析 3(2案例主要问题分析 3(2(1放款前风险控制问题分析 商业银行基于供应链的应收账款的融资业务主要是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该业务 的主要风险存在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配套企业的资质,一般情况下,在供应链中存在 多个配套企业,商业银行需要选择与核心企业合作关系较长,合作情况较为稳定的配套 企业开展应收账款质押业务,评估配套企业的经营能力,销售能力和市场竞争情况,重 点考察其履约能力。二是贸易背景的真实性,这是业务模式能够操作的基本前提,商业 银行需要同时与核心企业及配套企业进行核对,根据贸易合同明确融资金额与期限。三 是应收账款性质,用于质押的应收账款是否为配套企业的主营业务项下产生的应收账 款,应收账款的到期日是否早于授信资金的到期日,是否存在其他能够抵消债权的操作 模式。四是配套企业的经营能力,即配套企业的经营是否具有持续性,连续运营能力是 否有保证,在同业中的市场份额情况,发展趋势是否能够保持稳定或上升态势,甚至配 套企业实际控制人的信用情况等等。 由于基于供应链的应收账款的融资业务是以应收账款作为第一还款来源偿还贷款, 应收账款具有连续发生、回收期短、周转快等特征,商业银行应该根据配套企业会计周 期内连续稳定的应收账款确认融资的额度及融资频率,在授信额度有效期内,配套企业 可以循环的提取及偿还银行的授信资金,而商业银行必须监控资金的用途,保证授信资 金用于配套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不能出现挪用情况。 在本文第二章案例描述中,A银行针对x企业的融资需要,设计出了基于应收账款 质押的供应链融资产品,并在风险控制方面做出了如下设计: (1)要求将企业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辽宁有限公司(及下属各分公司)的全部应收 账款质押给银行,并在人民银行应收账款登记系统中进行登记。 (2)在银行授信期间内,企业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辽宁有限公司之间的结算账号必 须设置在x银行,不得迁移至其他银行 (3)以邮件形式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辽宁有限公司告知,未经银行同意,该公司不 得改变在银行的结算账号,并取得邮件确认回执。 上述风险控制设计具有一定风险控制能力,但是根据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的特征,在 实际操作中会出现如下问题: (1)没有明确被质押的应收账款的具体属性。在上述放款前提中,只是要求企业将 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辽宁有限公司(及下属各分公司)的全部应收账款质押给银行,并 在人民银行应收账款登记系统中进行登记,并没有明确应收账款的属性。根据人民银行 发布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第十条:登记内容包括质权人和出质人的基本信息、 应收账款的描述、登记期限。质权人应将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协议作为登记附件提交登 记公示系统。因此,在放款前提条件中,应明确应收账款描述,尤其是应收账款质押登 记期限。 (2)没有确定融资比例:本次产品设计,唯一还款来源是企业与中移动的应收账款,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质押的应收账款实际上是未来的应收账款,即只能从双方签订的贸 易合同中确认,为保证贸易合同产生的应收账款足以覆盖银行发放的授信资金,应该预 留一个余量,即不进行全额质押。 (31没有对贸易合同的真实性及有效性进行审核:在基于应收账款质押的供应链融 资产品设计中,整个应收账款融资产品的大前提是贸易背景的真实性,因此在风险控 制中应重点考察贸易合同的真实性,主要明确签订时间、合同金额、回款方式及履约时 间计划等,重点根据以下原则判断:判断供需双方合作关系良好、稳定,双方的商品交 易(劳务或服务等)以及据此产生的供应链融资需求应合乎常理和经济合理性;严禁非 正常关联交易、虚构贸易背景,防止通过关联交易等方式为核心客户融资。 (4)授信额度的确认缺乏一定科学性:考虑到企业作为中国移动的核心经销商之一, 销售收入受中国移动制约较大,因此该企业的授信额度不能够根据银行内部常规测算方 法进行判断,而是需要通过查询企业与中移动签订的合同及意向合同进行判断。 3(2(2操作过程问题分析 基于应收账款质押的供应链融资产品一般来说具有如下操作风险:一是财务报表欺 诈风险。主要来自贷款申请人的财务报表欺诈风险,财务报表欺诈有几方面,首先是扭人曲或者伪造交易信息,改善企业自身的财务报表信息,提高企业的收入额和利润额,将 虚假的、有条件的或者有限制的销售均界定为销售,退货或者折扣等条件下的都不入账, 并且不充分披露其销售可能是关联交易。二是应收账款质量欺诈风险。即将还未做实体 交割的交易的发票或者单据作为抵押品,或者将过期的不合格的应收账款作为合格的账 款来获得更多的授信额度等。此外配套企业还可能故意隐瞒从核心企业那里回收的应收 账款资金并未入账,还有欺诈的应收账款行为也将影响业务风险,因为假如企业的应收 账款发票造假,或者是关联企业的,一旦企业发生破产和财务危机时,关联企业也将无 力偿还资金,银行将会有严重损失。三是交易产品价格虚假风险。应收账款的债权和债 务企业两者联合共同虚假报告交易产品的价格,向商业银行报告的价格可能远远高于实 际交易价格,或着谎报交易数量等,为了获得更高的授信额度。而且批量或者折扣销售 时产生的价格并不如实上报,最后可能导致实际应收账款的数额小于银行贷出的资金数 额,造成差额损失。四是账户管理风险。如果银行未能及时有效的监管回款账户,在账 期到期时,配套企业还未还款,而银行又没有发现的情况下的损失就要由银行自己承担。 或者工作人员审查程序出错等风险。 在本文描述的案例中,A银行主要采用了下述方法减少操作风险: (1)监督话费回款账户,无论每次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辽宁有限公司回款金额为多少, 用该回款金额除以1(3,收回对应的贷款本金,在企业偿还了该对应贷款本金的本息和 之后,剩余利润部分(即预存话费130,中的30,部分)才可以转入企业在银行的一般 结算账户中。 (2)监督手机终端补贴回款账户,确保有效覆盖银票敞口,该账户金额大于银行票 据敞口剩余部分企业方可自行使用。同时密切关注手机销售和库存情况,如有大范围滞 销和降价情况,及时预警并采取必要措施。 (3)该模式的成功完全取决于支行经办人员对监管帐户资金的进、出口的监管,要 求支行监管人员贷后每月定期与借款人对账,重点把握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辽宁有限公司 支付状况及其与企业销售的匹配程度。经办部门务必强化贷后检查力度,严格防范操作 风险。 在实际操作中,仅有上述控制措施无法避免以下操作风险: (1)授信额度的使用金额与频率问题:考虑到银行贷款资金的还款来源主要是中国 移动的回款,而该回款是分次分批回到企业在银行开立的监管账户的,因此在提款时正 常情况下应根据企业合同执行情况与回款情况逐步释放授信额度,而不是允许企业一次 将提款额度全部提足,进而出现贷款资金挪用的操作风险。同时贷款的发放期限也没有 与贸易合同及销售回款的期限进行匹配,容易出现短债长用的风险。 (2)监管账户的混用风险:在实际操作中,由于企业销售合约机是通过两种方式, 即“买手机、赠话费”模式及“存话费、送手机”模式,在移动公司的回款中,上述两 种模式的销售回款是分别返还的,而在上述案例的实际操作中,企业只开立了一个监管 账户,仅通过回款实际上无法确认汇到企业账户的是哪种模式的返款,进而也就无法通 过回款区分应偿还哪笔授信资金。 (3)“存话费、送手机”模式下,A银行为企业设计的方案中,授信产品只能使用 银行承兑汇票,但是却没有明确银行承兑汇票收款人,因此会产生一定的操作风险,如 果该银行承兑汇票收款人为A企业的关联企业或上游非合约手机供应商,则贷款资金直 接出现挪用,也无法保证授信资金可以帮助A企业增强履约能力。 (4)“存话费、送手机”模式下,A银行没有对还款进行相关的要求,只是笼统的 约定“监督手机终端补贴回款账户,确保有效覆盖银票敝口,该账户金额大于银行票据 敞口剩余部分企业方可自行使用。”,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容易出现以下情况:A银行 将打入监管账户的资金直接补足到期日最早的银行承兑汇票中,如到期日较晚的银行承 兑汇票到期时还款资金补足,无法根据贸易合同匹配销售回款,也就无法根据贸易合同 追索中国移动公司的相关责任。 (5)销售回款账号确认的操作风险:在上述案例的实际操作过程中,销售回款账号 的确认是通过中国移动公司电子邮件回复确认的,即以邮件形式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辽 宁有限公司告知,未经银行同意,该公司不得改变在银行的结算账号,并取得邮件确认 回执。而目前在法律意义上,邮件回执无法作为充分的证据来支撑银行对应收账款债务 方的追索,因此存在应收账款回款悬空的操作风险。 4供应链融资产品改进措施及建议 4(1产品改进措施 4(1(1风险控制改进措施 针对本文第3章指出的案例中可能存在的放款前风险控制设计的相关问题,主要提 出以下改进措施以减少贷前风险: (1)关于没有明确被质押的应收账款的具体属性的问题。 在上述案例放款前提中,只是要求企业将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辽宁有限公司(及下 属各分公司)的全部应收账款质押给银行,并在人民银行应收账款登记系统中进行登记, 并没有明确应收账款的属性。针对上述问题,在实际操作中,银行应根据企业与中国移 动公司签订的贸易合同,确切描述出该合同项下的应收账款属性,包括金额、期限、产 品类别等,最重要的是,在登记过程中,必须明确质押的应收账款是该合同项下已经产 生的应收账款和未来可能产生的应收账款,并在企业与银行签订的应收账款质押合同中 明确,如对应的贸易合同签订了补充协议,产生的应收账款也一并质押给银行,用于偿 还银行授信资金。 (2)没有确定融资比例的问题。 本次产品设计,唯一还款来源是企业与中移动的应收账款,并且在确定应收账款属 性的时候,明确了被质押的部分应收账款是未来产生的应收账款,带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因此在确定融资额度的时候,应该适当的降低一下抵押率,抵押率的确定标准是企业与 中国移动公司的合作稳定性和以往的履约 记录 混凝土 养护记录下载土方回填监理旁站记录免费下载集备记录下载集备记录下载集备记录下载 ,经查询企业的回款账户流水,中国移动 公司的履约能力极强,考虑到本次授信企业的融资成本在lO,左右,在适当的留一定的 宽限余地,将本次产品的应收账款质押率设定为85,1:L较合理。 (3)没有对贸易合同的真实性及有效性进行审核问题。 考虑到在实际操作中,所有产品设计均是基于贸易合同的真实性的基础上进行的, 因此需要在放款前对贸易合同的真实性进行审核,由于企业在放款前提供的贸易合同均 为复印件,在实际审核时,需要根据合同的签订时间、产品金额、履约期限、支付方式 等进行表面合规性审查,判断供需双方的商品交易(劳务或服务等)以及据此产生的供 应链融资需求应合乎常理和经济合理性,严禁非正常关联交易、虚构贸易背景,防止通 过关联交易等方式为核心客户融资。由于该审核环节能够左右整个授信资金的安全,因 此银行应该要求企业在放款前向经办人员提交真实贸易合同复印件,又经办人员进行初审,在经办人员认定无问题后,提交风险管理人员进行复审,确认该贸易合同是否符合 银行设计的供应链融资产品,并给出明确的审核意见。 (4)授信额度的确认缺乏一定科学性的问题。 常规企业授信时,银行测算授信额度一般是通过企业财务数据进行测算,主要是通 过企业财务报表中反映出的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付账款、存货、预收账款等科目变 动情况进行测算。但是对于本文案例中的企业,本身企业规模属于中小型企业,财务报 表比较简单,甚至部分财务管理都无法做到完全规范,根据常规的测算额度方法误差比 较大,而且本次授信完全是基于企业自身的经营回款,即实际上只能确定第一还款来源, 如果企业授信额度过小,将无法满足企业实际经营需要,如果企业授信额度过大,有可 能出现贷款资金挪用。因此在确定本案例中企业的授信额度时,需要根据企业预期与中 国移动在授信期限内的合同量确定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企业已决定把战略中心向 合约机销售转移,全面向辽宁移动的业务倾斜;而辽宁移动公司为了扩大市场份额,提 升品牌价值,也要求企业在内的八大省级零售平台公司在本年加速拓展省内市场,提升 中国移动的客户保有量。辽宁移动本年的客户拓展计划为计划新增500万移动合约机用 户,其中任务计划的30,将由省级经销商完成,分解到企业,预计该公司授信期限内 年将售出15万部合约机,按每部合约机平均价格2000元计算,企业2013年的合约机 销售收入将达到3亿元以上,平均每月销售收入约为2500万元(其中含每月话费销售 500万元)。按话费预存款平均4个月回款、合约机采购平均2个月回款的保守估计, 企业授信期限内的话费业务资金缺口大约将是3000万元、手机采购的资金每两个月(一 个经营周期)需要大约5000万元。除了企业自筹资金外,为缓解销售增长带来的预缴 话费压力和手机采购压力,将企业授信额度确定为3000万元,采用分次提款,允许提 前还款的方式能够匹配企业的日常经营。 4(1(2操作过程改进措施 针对本文第3章指出的案例中可能存在的操作风险的相关问题,主要提出以下改进 措施以减少操作过程的风险: (1)关于授信额度的使用与频率问题。 在查询企业银行结算账户流水之后,可以看出,企业每次在银行贷款发放后,将贷 款用于向辽宁移动各地市分公司预存客户话费,2-4个月后,辽宁移动再将该笔话费与 该公司的佣金利润一起返还到该公司在银行的专用监管账户。因此一般来说,企业对银 行贷款的实际使用期限仅为4-6个月(假定企业给中国移动的回款宽限期为2个月,实 际上中国移动的回款最多仅会出现推迟一个月的情况),因此在企业使用授信产品为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的情况下,应该明确规定企业单笔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使用期限不得超过 6个月,如企业回款在贷款到期日之前进入企业在银行开立的监管账户,则允许企业提 前归还银行贷款。 至于企业单次提款的额度确定方面,要求企业在每次申请发放短期流动资金贷款 时,出具与中国移动签订的贸易合同,由银行审定该贸易合同的金额和履约期限,只能 够针对该笔合同的金额和履约期限进行贷款发放,并根据回款期限确定贷款期限。 (21关于监管账户的混用风险问题。 在实际操作中,由于企业销售合约机是通过两种方式,即“买手机、赠话费”模式 及“存话费、送手机”模式,在移动公司的回款中,上述两种模式的销售回款是分别返 还的,因此在实际操作中,银行应要求企业开立两个监管账户,分别对应两种业务模式 的销售回款,以分别对应两种模式下银行为企业设计的授信产品。在实际操作中,不允 许企业跨用两个监管账户的资金偿还不同模式下的授信资金,一旦出现该种情况,银行 应主动与中国移动公司进行联系,查询是否某种业务模式的合作出现问题,并及时调整 授信方案,必要情况下可采取相关措施提前收回授信资金。 (3)关于实际操作中可能出现的贷款资金挪用风险问题。 在实际操作中,企业两种业务模式下提取授信资金都有可能出现贷款资金挪用风 险。对于第一种“买手机、赠话费”操作模式,银行主要为企业发放短期流动资金贷款, 并在企业受到移动公司的回款之后利用回款偿还银行资金,但是,由于移动公司的回款 实际上是企业支付给移动公司款项的1(3倍(移动公司给予企业30,的利润奖励),因 此企业向银行申请将回款金额除以1(3,剩余部分申请自主使用,但是这种情况下,监 管账户内只是留存了对应贷款本金的回款金额,即余额只足以支付贷款本金,贷款利息 出现悬空情况,而企业自主使用的回款,银行无法控制其用途。因此,针对这种情况, 银行应该在保证回款总额足以支付企业贷款本金和利息的情况下,方允许企业将剩余部 分的回款进行自主使用。 对于第二种“存话费、赠手机”操作模式,银行主要为企业开立银行承兑汇票,该 模式下存在两种授信资金诺挪用风险。一是在银行承兑汇票开立时,企业有可能将该承 兑汇票支付给其他手机供应商,用于采购非移动合约机,解决其他采购渠道流动资金短 缺问题;二是企业在还款时,有可能将A合同项下的回款用于规划B合同项下开立的 银行承兑汇票,出现“拆东墙、补西墙”的情况。针对上述情况,银行应该向中国移动 公司查询合约机的品牌与供应商情况,并与企业核实,三方求证后,制定一个供应商名 单,对该模式下开立的银行承兑汇票的收票人实行名单制管理,严禁将银行承兑汇票支 付给名单外的供应商,一旦企业要求增加新供应商,银行必须及时与中移动公司进行查证与核实。在中移动公司将回款打入企业开立的监管账户后,银行监管人员应该根据回 款金额与时间查询该笔回款对应哪个贸易合同,然后将该笔回款用于补足该贸易合同项 下开立的银行承兑汇票的敞口部分。如中国移动公司单次回款金额较大,则允许企业补 足到期日较早的银行承兑汇票的敞口部分,以释放授信额度,进行循环使用。 (4)关于销售回款账户确认的操作风险问题。 在上述案例的实际操作中,销售回款账号的确认是通过中国移动公司电子邮件回复 确认的。即以邮件形式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辽宁有限公司告知,未经银行同意,该公司 不得改变在银行的结算账号,并取得邮件确认回执。考虑到该回执的法律意义比较模糊, 因此针对回款账号确认的问题,银行应要求企业提供由中国移动公司出具的书面确认 函,考虑到在整个供应链中,企业对于中国移动公司来说处于绝对弱势地位,话语权相 对较弱,有可能无法要求中国移动公司出具书面确认函,因此,设置如下变通方式:即 要求企业在与移动公司签订新的贸易合同时,直接将回款账号更换为企业在银行的监管 账号,如企业在银行授信之前已经与中国移动签定了期限较长的贸易合同,则要求企业 与移动公司签订一个针对原合同的补充协议,在该补充协议中明确回款账户为企业在银 行开立的监管账户。 上述操作过程的改进措施,实施起来对于银行经办人员和企业的要求相对较高,操 作流程也相对复杂和繁琐,但是可以有效的降低整个操作过程中的人为风险,有效的保 障了银行授信资金的安全,也满足了企业的融资需要。 4(2产品创新建议 经过上述贷前风险控制措施及操作流程改进措施,商业银行设计的供应链融资产品 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已经可以满足企业的融资需求,但是在未来的产品设计中,仍有需 要创新的地方,主要有如下方面: (1)在设计供应链产品的时候,加强与核心企业的合作。 核心企业是整个供应链环境建立的基础,是供应链流动环节中最重要的一环,在开 展供应链融资业务中,核心企业是各类信息的主要来源,也是最为真实可靠的信息来源。 商业银行在向配套企业发放供应链融资资金之后,需要设立监控条件以保证授信资金被 用于向核心企业提供产品或服务。因此,商业银行在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时,要从核心 企业入手,首先选择存量客户作为核心企业的供应链开展业务,充分挖掘已开展业务合 作的存量客户的潜力,努力将业务做深、做透,在这个前提上,围绕核心企业关心的重 点问题,开发设计供应链融资产品,围绕核心客户进行融资产品的应用。通过供应链融资产品能够直接将供应链中核心企业和其上下游的配套企业的信用 进行捆绑,商业银行不再单纯考察授信配套企业所处的行业风险、企业规模和第二还款 来源等,而是更加关注授信配套企业所在的供应链的管理水平、稳定性和贸易背景真实 性等,即整个供应链的信用状况,商业银行在能够充分把握供应链整体的物流、资金流 和信息流的基础上,可以完全突破传统授信模式下的风险评估标准,通过核心企业的带 动来增强配套企业的信用等级,因此,在供应链融资模式下,配套企业的信用水平远远 高于传统业务模式的信用水平。考虑到整个供应链的信用绝大部分是由核心企业的经营 情况决定,银行加强与核心企业的合作,可以要求核心企业推荐供应链中的上下游企业, 降低银行在企业选择上的风险,同时可以根据核心企业与上下游企业合作的紧密程度, 要求核心企业提供担保。 在实际的产品设计中,可以为核心企业核定一个虚拟额度,在核心企业同意的情况 下,该额度只能用于为供应链中的企业提供担保。 (2)在供应链产品设计上,加强对供应链企业的动态风险监控 商业银行在开展供应链融资金融服务中,要注重贷前评估、授信审批、贷款发放、 贷后管理等一系列环节的有序衔接。尤其是授信审批与贷款发放环节,对商业银行控制 风险、保证收益至观重要。一般情况下,企业在获得银行的授信资金后,双方的地位主 动性就发生了变化,企业可能会降低与银行沟通的主动性,然后银行为了能够确保资金 用途的合理合规性,确认能够封闭授信资金,与企业主动联系的需求反而有所增强,在 这样一种情况下,银行需要通过各种渠道,加强对企业及信贷资金的监控,全面系统地 了解授信企业的经营情况、财务信息、收益状况等信息,才能实现降低风险、有效止损 等目标。为此,商业银行应该赋予风险管理部门相应的管理监督权限,加强信贷风险的 持续监督,在授信审批时将信用状况欠佳,蕴含较高风险的相关企业排除出服务对象参 照体系,在贷款发放的过程中,严格按照授信审批的相关要求,落实全部的放款前提条 件,严密核查贸易背景的真实性,防止企业利用虚假的贸易合同、财务数据等信息骗取 银行授信资金,必要的时候可以通过种种渠道直接联系核心企业,与核心企业核对单笔 贸易背景是否真实,是否存在关联交易,跟踪信贷资金的第一流向,确认信贷资金用于 企业自身主营业务的生产经营,并要求授信企业开立回款账户,确保交易收入能够直接 用于偿还银行授信资金,避免出现还款来源悬空的情况。 (3)强化贷后跟踪管理体制。 供应链融资产品的风险缓释措施之一就是保证资金流的封闭性,即商业银行要求授 信资金在供应链内部进行流动,在授信资金发放之后,商业银行应该要求贷后管理部门 定期跟踪授信资金流向,确保授信资金用于企业的正常生产运营中。另外,考虑到供应链融资产品具有短、平、快的特点,授信企业实际上是在授信期限内循环、连续的使用 银行授信额度,因此在贷后管理中,要求风险管理部门真正的参与到企业的经营过程中 去,逐笔的判断授信资金的运用是否合规,不允许企业在不同笔的贸易中串用授信资金。 由于供应链融资具有自偿性的特点,还款来源集中于授信企业的经营情况,因此对 于供应链融资产品,商业银行不能够只着眼于常规的贷后检查,应该适当的加大贷后检 查的频率与力度,并通过外部渠道全方位获取授信企业的信息,包括从工商部门、税务 部门等相关外部监管部门获取信息,进行比对,以确定授信企业真实的经营情况,一旦 出现信息不匹配的情况,应立刻确认信息的真实程度,要求授信企业提供相应的情况说 明,如果确认企业经营情况出现恶化或者有欺诈的可能性,应在贷后管理中立刻进行预 警操作,并及时通知供应链中其他企业,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信贷资金的安全性,必要 时可以直接处理质押物或者扣划企业账户的资金,直至全额收回银行授信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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