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理科科内疑难病例会诊制度病理科科内疑难病例会诊制度 一、对于无法做出明确病理诊断或较罕见的疑难病例,由首诊医师提出,科主任组织高年资医师或全科相关人员参加会诊讨论。 二、参加科内会诊的主要医师需在申请单中注明会诊意见并亲笔签名。如讨论意见能基本统一,则首诊医师或高年资医师可签发病理诊断报告书;否则需提请科外上级医师会诊。 三、科室有条件时可进置多头显微镜,方便对疑难切片的观察讨论。 四、必要时委托上级医疗单位或医学检验中心,进行特殊染色或免疫组织化学染色,协助诊断。 五、会诊结束后由首诊医师详细填写《病理科疑难病例会诊登记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