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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师大中文系笔记之古代汉语陕师大中文系笔记 之 古代汉语 胡安顺 第一章 《列子·說符》 秦穆公謂伯樂曰:“子之年長矣,子姓有可使求馬者乎①?”伯樂對曰:“良馬可形容筋骨相也②;天下之馬,若滅若明,若亡若失,若此者絕塵弭(mǐ)轍③。臣之子皆下才也,可告以良馬,不可告以天下之馬也④。臣有所與共擔纆(mò)薪菜者,有九方臯,此其于馬非臣之下也,請見之⑤。” 《說苑·君道》 晏子沒十有七年,景公飲諸大夫酒,公射出質,堂上唱善,若出一口①。公作色太息,播弓矢②。弦章入,公曰:“章!自吾失晏子,於今十有七年,未嘗聞吾過不善。今射出質,而唱善者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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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师大中文系笔记 之 古代汉语 胡安顺 第一章 《列子·說符》 秦穆公謂伯樂曰:“子之年長矣,子姓有可使求馬者乎①?”伯樂對曰:“良馬可形容筋骨相也②;天下之馬,若滅若明,若亡若失,若此者絕塵弭(mǐ)轍③。臣之子皆下才也,可告以良馬,不可告以天下之馬也④。臣有所與共擔纆(mò)薪菜者,有九方臯,此其于馬非臣之下也,請見之⑤。” 《說苑·君道》 晏子沒十有七年,景公飲諸大夫酒,公射出質,堂上唱善,若出一口①。公作色太息,播弓矢②。弦章入,公曰:“章!自吾失晏子,於今十有七年,未嘗聞吾過不善。今射出質,而唱善者若出一口③。”弦章對曰:“此諸臣之不肖也。知不足以知君之不善,勇不足以犯君之顔色。然而有一焉,臣聞之,君好之,則臣服之;君嗜之,則臣食之。夫尺蠖食黃則其身黃,食蒼則其身蒼。君其猶有諂人之言乎④?”公曰:“善。今日之言,章爲君,我爲臣⑤。”是時海人入魚,公以五十乘賜弦章歸,魚乘塞塗⑥。撫其御之手,曰:“曩者之唱善者,皆欲若魚者也。昔者晏子辭賞以正君,故過失不掩。今諸臣諂諛以干利,故出質而唱善如出一口。今所輔於君未見於衆,而受若魚,是反晏子之義,而順諂諛之欲也⑦。”固辭魚不受⑧。君子曰:“弦章之廉,乃晏子之遺行也⑨。” 《新語·資質》 昔扁鵲居宋,得罪于宋君,出亡之衛①。衛人有病將死者,扁鵲至其家,欲爲治之②。病者之父謂扁鵲曰:“吾子病甚篤,將爲迎良醫治,非子所能治也③。”退而不用④。乃使靈巫求福請命,對扁鵲而呪(zhòu)⑤。病者卒死,靈巫不能治也⑥。夫扁鵲,天下之良醫,而不能與靈巫爭用者,知與不知也⑦。故事求遠而失近,廣藏而狹棄,斯之謂也⑧。 一、古今詞義(辭彙)的傳承與存廢 (一)古用今廢詞 指在漢語歷史上被淘汰、已經失去了交際作用、隨舊事物的消亡而消失的詞。如: 區分牲畜種類的詞:羜,五月生羔;羳,黃肚羊;犙,三歲牛;牭,四歲牛。 古代官職等級:君、臣、仆、吏、奴、婢、大夫、尚書、丞相。 古祭祀名:祠,春祭;礿,夏祭;禪,祭天;社,祭地。 (二)古今義同詞 多爲基本詞彙,古今意義和用法基本相同,個別詞義所指仍有細微差別。如: 坐,古今坐的方法不同,詞義所指的禮儀有了變化。 雷,古今對同一現象的認識發生了變化。 (三)古今異義詞 1、完全不同(在閱讀文獻時一定要注意) ﹡綢:古義指纏繞,《爾雅·釋天》:“素錦綢杠。”郭璞注:“以白地錦韜(纏繞、套住)旗之杆。”《九歌·湘君》:“薜荔柏兮蕙綢。”王逸注:“綢,縛束也。”今義爲絲織品的名稱。 ﹡該:古代常用義爲完備。《楚辭·招魂》:“招具該備,永嘯呼些。”王逸注:“該。亦備也。言撰設甘美招魂之具,靡不畢備,故長嘯大呼以招君也。”《方言》卷十二:“備、該,咸也。”現常用意義爲“應當”。成語“言簡意賅”一詞中,“賅”與“該”義同而形異。 ﹡搶:《戰國策·秦策》:“布衣之怒,亦免冠徒跣,以頭搶地耳。”《莊子·逍遙遊》:“我決起而飛,搶榆枋。”兩處的“搶”皆“碰、撞”之義。 ﹡行李:古指外交使節,指人不指物。《左傳·僖公三十年》:“若舍鄭以爲東道主,行李之往來,共其乏困。”今指出行時攜帶的東西,指物不指人。 2、同中有異(古今意義之間存在細微差別) ﹡給:古常用義爲供給。《戰國策·齊策》:“孟嘗君使人給其食用,無使乏。”今常用義爲給。 ﹡勤:古常用義爲辛勞、辛苦,與“逸”相對。《論語·微子》:“四體不勤,五穀不分,孰爲夫子?”今常用義爲勤勞、勤快。 ﹡勸:古常用義爲鼓勵、勸勉,《國語·越語》:“果行,國人皆勸。父勉其子,兄勉其弟,婦勉其夫。”今義爲勸说。 ﹡訪:古義爲詢問、諮詢。《左傳·僖公三十二年》:“穆公訪諸蹇叔。”今義爲探訪、訪問。 二、古今詞義的差異 古今詞義在各方面都 关于同志近三年现实表现材料材料类招标技术评分表图表与交易pdf视力表打印pdf用图表说话 pdf 現著差異,主要分爲以下幾個方面:詞義範圍、詞義感情色彩、詞義程度輕重等。下面分別予以說明: (一)詞義範圍不同 詞義範圍主要指詞義的外延而言,我們以圓圈表示詞的古義和今義,可以形成以下幾種幾何關係: 1、詞義範圍擴大(簡稱詞義擴大) 詞義從古義過渡到今義,所反映的客觀事物的範圍隨之擴大,即由部分到整體,由個別到一般,由狹窄到寬泛,採取了全面擴張的方式,使古義成爲今義外延的一個組成部分,這種演變稱爲詞義範圍擴大。例: ﹡菜:古義專指蔬菜,《說文·艸部》:“菜草之可食者。”《禮記·學記》:“大學始教,皮弁祭菜。”注:“菜,謂芹藻之屬。”到了宋代,菜仍不含肉、蛋等副食。羅大經在《鶴林玉露》記載:仇泰然對一幕僚說:“某爲太守,居常不敢食肉,只是吃菜;公爲小官,乃敢食肉,定非廉士。”這裏“菜”與“肉”分別畫然。“菜”的意義演變可以用下圖表示: 古義 今義 義素一 蔬菜 義素二 蔬菜 肉蛋奶等副食       ﹡睡:古義指打盹。《說文·目部》:“坐寐也。”《史記·商君列傳》:“孝公既見衛鞅,語事良久,孝公時時睡,弗聽。”《史記·蘇秦列傳》:“讀書欲睡,引錐自刺其股,血流至足。”蘇軾《秋聲賦》:“童子莫對,垂頭而睡。”以上幾例中“睡”均爲“坐寐”義。後來“睡”由“坐寐”發展到各種方式的睡覺。蘇軾《海棠詩》:“只恐夜深花睡去,故燒高燭照紅妝。” 古義 今義 義素一 打盹 打盹 義素二 其他睡覺方式       ﹡糧:古義指外出時隨身攜帶的(供旅行者吃的)乾糧。《莊子·逍遙遊》:“適莽蒼者,三餐而反,腹猶果然;適百里者,宿舂糧;適千里者,三月聚糧。”唐陸德明《經典釋文》注:“居家爲食,行道曰糧。”後來泛指各種糧食。《晉書·吳隱之傳》:“每月初得祿,裁留身糧,其餘悉分授親族。”《後漢書·和帝紀》:“詔貸被災諸郡民種糧。”這兩處的“糧”均泛指所有糧食,尤其是後面一句,能做種糧的“糧”顯然不是指“乾糧”。現在所說的“糧”也是幹濕生熟均可。 古義 今義 義素一 (供旅行者吃的)乾糧 (供旅行者吃的)乾糧 義素二 其他各種糧食       ﹡江:古專指長江。《水經注·江水》:“江水又東,逕巫峽。”今泛指多條河流。陸雲《答兄平原》:“南津有絕濟,北渚無河梁。” ﹡河:古專指黃河。《山海經·海外北經》:“飲於河渭,河渭不足,北飲大澤。”今泛指多條河流。杜甫《秋興八首》其七:“關塞極天唯鳥道,江湖滿地一漁翁。” ﹡皮:古專指獸皮。今泛指多種事物的表面部分以及皮一樣的東西。成語“皮之不存,毛將焉傅”中的“皮”即爲古義。《左傳·僖公十四年》:“皮之不存,毛將安傅?”《左傳·襄公二十一年》:“譬於禽獸,臣食其肉而寢處其皮矣。”《禮記·坊記》鄭玄注:“古者殺牲,食其肉,坐其皮。” ﹡響:古專指回聲。《水經注·江水》:“空穀傳響,哀轉久絕。”今泛指聲音。洛賓王《在獄鳴蟬》:“露重飛難進,風多響宜沈。” ﹡唱:古義指領唱。《詩經·鄭風·蘀兮》:“叔兮伯兮,唱予和女。”今泛指唱歌。王勃《騰王閣序》:“漁舟唱晚,響窮彭蠡之濱。” 此外,“雄、雌、牙、齒”等詞也表現出詞義範圍的擴大。 2、詞義範圍縮小(簡稱詞義縮小) 詞義從古義過渡到今義,所反映的客觀事物的範圍隨之縮小,即由整體到部分,由一般到個別,由寬泛到狹窄,採取了全面收斂的方式,使今義成爲古義外延的一個組成部分,這種演變稱爲詞義範圍縮小。例: ﹡臭:古義泛指各種氣味。既有好聞的,也有難聞的;既有香氣,也有臭氣。《周易·系辭》:“同心之言,其臭如蘭(氣味象蘭草一樣芳香)。”在表示穢氣時在“臭”之前加“惡”,如《禮記·大學》:“如惡惡臭。”“惡臭”指難聞的氣味。後來又泛指各種氣味而專指穢氣,如大家熟悉的一句話:“與善人居,如入芝蘭之室,久而不聞其香也;與惡人居,如入鮑魚之肆,久而不聞其臭也。”這裏“臭”和“香”相對,顯然指秽氣。 ﹡宮:古代所有人居住的房子都稱“宮”。《說文·宀部》:“宮,室也。”《周易·困卦》:“入于其宮,不見其妻,凶。”《墨子·節用中》:“古者人之始生,未有宮室之時,因陵丘掘穴而處焉。”《經典釋文·爾雅音義》:“宮,古者貴賤同稱宮,秦漢以來,惟王者所居爲宮也。”先秦無論貴賤所住的地方皆稱宮,自秦始皇始專指皇帝所住的地方。隨著封建社會的滅亡,“宮”的意義範圍又進一步縮小,現在指一些群衆集會的地方,如“文化宮”、“少年宮”、“科技宮”等。 ﹡禽:古義爲飛禽走獸的總稱。《白虎通》:“禽者何?鳥獸之總名。”《周禮·天官·庖人》:“有六禽。”鄭玄注:“宜爲羔、豚、犢、麛、雉、雁。”《三國志·魏書·方技傳》:“吾有一術,名五禽之戲。一曰虎,二曰鹿,三曰熊,四曰猿,五曰鳥。”後來詞義範圍縮小專指鳥類,如《爾雅·釋鳥》:“二足而羽者謂之禽,四足而毛者謂之獸。” ﹡蟲:古代對動物的總稱。《爾雅·釋蟲》:“有足謂之蟲,無足謂之豸。”《大戴禮記·易本命》:“有羽之蟲三百六十,而鳳凰爲之長;有毛之蟲三百六十,而麒麟爲之長;有甲之蟲三百六十,而神龜爲之長;有鱗之蟲三百六十,而蛟龍爲之長;倮之蟲三百六十,而聖人爲之長。”後指人以外的其他動物,《西遊記》第一回:“如今人蟲之內,惟有三等名色,不伏閻王老子所管。”再後來專指昆蟲。今方言中,鳥稱蟲蟻,麻雀稱小蟲,蛇稱長蟲,虎稱大蟲,仍可見端倪。 ﹡瓦:古義指陶器的總名。《說文·瓦部》:“土器已燒之總名。”今專指一種建築材料。《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秦軍鼓噪勒兵,武安屋瓦盡震。” ﹡穀:古義泛指各種糧食作物。《詩經·豳風·七月》:“其始播百穀。”《孟子·滕文公上》:“樹藝五穀。”今專指一種農業作物——穀子。賈思勰《齊民要術·種穀》:“凡穀,成熟有早晚。” ﹡金:古義指金屬的總稱。《說文·金部》:“五色金也。”《周易·系辭上》:“二人同心,其利斷金。”後專指黃金。《世說新語·德行》:“管甯、華歆共園中鋤菜,見地有片金。” 此外,人們的稱謂“朕、丈夫、丈人”等也屬於詞義範圍縮小的例子。 3、詞義範圍轉移(詞義轉移) 詞義在發展演變過程中,今義古義之間不存在類屬關係,只是具有一定的聯繫。詞義範圍由某一事類轉移到另一事類,由甲範圍變爲了乙範圍。如: ﹡羹:古義指帶汁的肉。《左傳·隱公元年》:“小人有母,皆嘗小人之食矣,未嘗君之羹。”《史記·項羽本紀》:“吾翁即若翁,必欲烹而翁,則幸分我一杯羹。”亦指帶湯煮熟的蔬菜,《韓非子·五蠹》:“糲粢之食,藜藿之羹。”古詩《十五從軍行》:“舂穀持作飯,采葵持作羹。”後來指湯類的食品,王建《新嫁娘》:“三日入廚下,洗手作羹湯。”“羹”“湯”同義連文。如今之牛肉羹、粟米羹、蓮子羹等。 古義 今義 帶汁的肉 湯類的食品 (二)詞義感情色彩不同 詞的感情色彩可分爲褒義、貶義、中性三類。詞以發展的過程中,大多數詞的感情色彩沒有變化。但有少數詞的感情色彩發生了變化,變化的情形可以如右圖所示:       1、由褒義變爲貶義 ﹡爪牙:古義指勇猛的幹將、得力的助手。《國語·越語》:“然謀臣與爪牙之士,不可不養而擇也。”韓愈《與鳳翔邢尚書書》:“今閣下爲王爪牙,爲國藩垣。”《左傳·成公十二年》:“及其亂也,諸侯貪冒,侵欲不忌,爭尋常以盡其民,略其武夫,以爲己腹心、股肱、爪牙。故《詩》曰:‘赳赳武夫,公侯腹心。’”後來指壞人的幫兇。 ﹡復辟:古義指恢復君位。《明史·王驥傳》:“石亨、徐有貞等奉英宗復辟。”感情色彩爲褒義。今義指反動勢力捲土重來。用作貶義。 2、由貶義變爲褒義 ﹡鍛煉:古義有玩弄法律誣陷人的意思。《漢書·路溫舒傳》:“則鍛煉而周納之。”《後漢書·韋彪傳》:“鍛煉之吏,持心近薄。”注:“鍛煉猶成熟也。言深文之吏,入人之罪,猶工冶鑄陶,鍛煉使之成熟也。”用爲貶義。今義則用爲褒義。 3、由中性變爲褒義 ﹡祥:古義指吉凶的徵兆、預兆。《左傳·僖公十六年》:“是何祥也?吉凶安在?”表示預兆時爲中性詞。後指吉祥,《韓非子·內儲說上》:“主欲治而不聽之,不祥。”爲褒義。 4、由中性變爲貶義 ﹡謗:古義指背後議論人。《左傳·襄公十四年》:“士傳言,庶人謗。”杜預注:“庶人不與政,聞君過則誹謗。”《史記·夏本紀》:“女無面諛,退而謗予。”賈山《至言》:“商人庶人誹謗己而改之,從善無不聽也。”《戰國策·齊策》:“能謗譏於市朝,聞寡人之耳者,受下賞。”今義則指誹謗、誣陷人。《史記·屈原賈生列傳》:“信而見疑,忠而被謗。” ﹡侵:古義指不宣而戰,無正義非正義之分。《左傳·僖公四年》:“四年春,齊侯以諸侯之師侵蔡。”《左傳·莊公二十九年》:“凡師,有鐘鼓曰伐,無鐘鼓曰侵,輕曰襲。”後指非正義的侵略、侵犯。《韓非子·內儲說上》:“愛多者則法不立,威寡者則下侵上。” (三)詞義程度輕重不同 有些詞意義所表示的程度古今也存在差異。表現是古義輕今義重或者古義重今義輕。 1、詞義由輕變重,即古義輕,今義重 ﹡誅:古義爲責備。從誅的字形可以分析出來。《說文·言部》:“誅,責也。”今成語有“口誅筆伐”。《論語·公冶長》:“朽木不可雕也,糞土之牆不可圬也,于予與何誅?”後來詞義變重,成爲“殺”的意思,《史記·項羽本紀》:“沛公至軍,立誅殺曹無傷。”成語有“天誅地滅”。 ﹡恨:古義指遺憾。《史記·淮陰侯列傳》:“大王失職入漢中,秦民無不恨者。”《洛陽伽藍記》:“不恨我不見石崇,恨石崇不見我。”今義指痛恨,詞義程度明顯加重。李賀《老夫采玉歌》:“藍溪之水厭生人,身死千年恨溪水。” 2、詞義由重變輕,即古義重,今義輕 ﹡怨:古義指痛恨。《史記·淮陰侯列傳》:“秦父兄怨此三人,入於骨髓。”《史記·袁盎列傳》:“梁王由是怨盎,曾使人刺盎。”《史記·秦本紀》:“繆公怨此三人,痛入骨髓。”後指埋怨,《陌上桑》:“來歸相怨怒,但坐觀羅敷。” ﹡購:古義指重金購求、懸賞。《說文·貝部》:“購,以財有所求也。”《史記·項羽本紀》:“吾聞漢購吾頭千金,邑萬戶。”今義指一般的購買。《清史稿·兵志》:“請令兩廣督臣續購大小洋炮。” 另外“感激”一詞意義也是由重變輕。 古今詞義的差異主要表現在以上幾個方面,每一個方面又不是孤立的,一個詞意義的變化往往貫穿著幾個方面。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所謂的古今爲一對相對的意義或時間概念。 第二章 《左傳·隱公元年》 初,鄭武公娶于申,曰武姜①。生莊公及共叔段②。莊公寤生,驚姜氏,故名曰寤生③。愛共叔段,欲立之,亟(qì)請於武公④。公弗許⑤。 及莊公即位,為之請制①。公曰:“制,巖邑也,虢叔死焉。佗邑唯命②。”請京,使居之,謂之京城大叔③。祭(zhài)仲曰:“都城過百雉,國之害也。先王之制,大都不過三國之一,中五之一,小九之一。今京不度,非制也,君將不堪④。”公曰:“姜氏欲之,焉辟害⑤?”對曰:“姜氏何厭之有?不如早為之所,無使滋蔓。蔓,難圖也。蔓草猶不可除,況君之寵弟乎⑥?”公曰:“多行不義,必自斃,子姑待之⑦。” 既而大叔命西鄙北鄙貳於己①。公子呂曰:“國不堪貳,君將若之何?欲與大叔,臣請事之;若弗與,則請除之。無生民心②。”公曰:“無庸,將自及③。”大叔又收貳以爲己邑,至於廩延④。子封曰:“可矣。厚將得衆⑤。”公曰:“不義不暱(nì),厚將崩⑥。” 大叔完聚,繕甲兵,具卒乘,將襲鄭①。夫人將啟之②。公聞其期,曰:“可矣③。”命子封帥車二百乘以伐京④。京叛大叔段。段入於鄢。公伐諸鄢⑤。五月辛丑,大叔出奔共⑥。 遂寘姜氏於城潁,而誓之曰:“不及黃泉,無相見也①。”既而悔之。 潁考叔為潁谷封人,聞之,有獻於公②。公賜之食。食舍肉③。公問之。對曰:“小人有母,皆嘗小人之食矣,未嘗君之羹。請以遺之④。”公曰:“爾有母遺,繄(yī)我獨無⑤!”潁考叔曰:“敢問何謂也⑥?”公語之故,且告之悔⑦。對曰:“君何患焉?若闕地及泉,隧而相見,其誰曰不然⑧?”公從之。公入而賦:“大隧之中,其樂也融融⑨。”姜出而賦:“大隧之外,其樂也洩(yì)洩⑩。”遂為母子如初。 《左傳·成公二年》 癸酉,師陳於鞌(ān)①。邴(bǐng)夏御齊侯,逢(páng)丑父為右②。晉解張御郤(xì)克,鄭丘緩為右③。齊侯曰:“余姑翦滅此而朝食!”不介馬而馳之④。郤克傷於矢,流血及屨(jù),未絕鼓音。曰:“余病矣⑤。”張侯曰:“自始合,而矢貫余手及肘,余折以御,左輪朱殷。豈敢言病?吾子忍之⑥。”緩曰:“自始合,苟有險,余必下推車。子豈識之?然子病矣⑦!”張侯曰:“師之耳目,在吾旗鼓,進退從之。此車一人殿之,可以集事。若之何其以病敗君之大事也?擐(huàn)甲執兵,固即死也。病未及死,吾子勉之⑧!”左并轡,右援枹(fú)而鼓。馬逸不能止,師從之⑨。齊師敗績。逐之,三周華不注⑩。 韓厥夢子輿謂己曰:“旦辟左右。”故中御而從齊侯①。邴夏曰:“射其御者,君子也②。”公曰:“謂之君子而射之,非禮也③。”射其左,越於車下;射其右,斃於車中④。綦(qí)毋張喪車,從韓厥曰:“請寓乘⑤。”從左右,皆肘之,使立於後⑥。韓厥俛(fǔ)定其右⑦。 逢丑父與公易位。將及華泉,驂絓(guà)於木而止①。丑父寢於轏(zhàn)中,蛇出於其下,以肱擊之,傷而匿之,故不能推車而及②。韓厥執縶(zhí)馬前,再拜稽首,奉觴加璧以進,曰:“寡君使群臣為魯衛請,曰:‘無令輿師陷入君地。’下臣不幸,屬當戎行,無所逃隱,且懼奔辟而忝兩君。臣辱戎士,敢告不敏,攝官承乏③。”丑父使公下,如華泉取飲。鄭周父御佐車,宛茷為右,載齊侯以免④。韓厥獻丑父,郤獻子將戮之⑤。呼曰:“自今無有代其君任患者,有一於此,將為戮乎⑥?”郤子曰:“人不難以死免其君,我戮之不祥。赦之,以勸事君者⑦。”乃免之。 《左傳·襄公二十一年》 欒桓子娶於范宣子,生懷子①。范鞅以其亡也,怨欒氏,故與欒盈為公族大夫而不相能②。桓子卒,欒祁與其老州賓通,幾亡室矣③。懷子患之,祁懼其討也,愬諸宣子曰:“盈將為亂,以范氏為死桓主而專政矣④,曰:‘吾父逐鞅也,不怒而以寵報之,又與吾同官而專之。吾父死而益富。死吾父而專於國,有死而已,吾蔑從之矣⑤。’其謀如是,懼害於主,吾不敢不言⑥。”范鞅為之徵⑦。懷子好施,士多歸之。宣子為其多士也,信之⑧。懷子為下卿,宣子使城著而遂逐之⑨。秋,欒盈出奔楚。宣子殺箕遺、黃淵、嘉父、司空靖、邴豫、董叔、邴師、申書、羊舌虎、叔羆,囚伯華、叔向、籍偃⑩。 人謂叔向曰:“子離於罪,其為不知乎①?”叔向曰:“與其死亡若何?《詩》曰:‘優哉遊哉,聊以卒歲。’知也②。”樂王鮒見叔向曰:“吾為子請。”叔向弗應。出,不拜。其人皆咎叔向③。叔向曰:“必祁大夫④。”室老聞之,曰:“樂王鮒言於君,無不行,求赦吾子,吾子不許。祁大夫所不能也,而必曰由之,何也⑤?”叔向曰:“樂王鮒,從君者也,何能行⑥?祁大夫外舉不棄讎,内舉不失親,其獨遺我乎⑦?《詩》曰:‘有覺德行,四國順之。’夫子覺者也⑧。” 晉侯問叔向之罪於樂王鮒。對曰:“不棄其親,其有焉①。”於是祁奚老矣,聞之,乘馹而見宣子②,曰:“《詩》曰:‘惠我無疆,子孫保之③。’《書》曰:‘聖有謩勳,明徵定保④。’夫謀而鮮過、惠訓不倦者,叔向有焉,社稷之固也,猶將十世宥之,以勸能者⑤。今壹不免其身,以棄社稷,不亦惑乎?鯀殛而禹興;伊尹放大甲而相之,卒無怨色;管蔡為戮,周公右王⑥。若之何其以虎也棄社稷?子為善,誰敢不勉?多殺何為?”宣子說,與之乘,以言諸公而免之⑦。不見叔向而歸,叔向亦不告免焉而朝⑧。 《左傳·襄公二十一年》 欒桓子娶於范宣子,生懷子①。范鞅以其亡也,怨欒氏,故與欒盈為公族大夫而不相能②。桓子卒,欒祁與其老州賓通,幾亡室矣③。懷子患之,祁懼其討也,愬諸宣子曰:“盈將為亂,以范氏為死桓主而專政矣④,曰:‘吾父逐鞅也,不怒而以寵報之,又與吾同官而專之。吾父死而益富。死吾父而專於國,有死而已,吾蔑從之矣⑤。’其謀如是,懼害於主,吾不敢不言⑥。”范鞅為之徵⑦。懷子好施,士多歸之。宣子為其多士也,信之⑧。懷子為下卿,宣子使城著而遂逐之⑨。秋,欒盈出奔楚。宣子殺箕遺、黃淵、嘉父、司空靖、邴豫、董叔、邴師、申書、羊舌虎、叔羆,囚伯華、叔向、籍偃⑩。 人謂叔向曰:“子離於罪,其為不知乎①?”叔向曰:“與其死亡若何?《詩》曰:‘優哉遊哉,聊以卒歲。’知也②。”樂王鮒見叔向曰:“吾為子請。”叔向弗應。出,不拜。其人皆咎叔向③。叔向曰:“必祁大夫④。”室老聞之,曰:“樂王鮒言於君,無不行,求赦吾子,吾子不許。祁大夫所不能也,而必曰由之,何也⑤?”叔向曰:“樂王鮒,從君者也,何能行⑥?祁大夫外舉不棄讎,内舉不失親,其獨遺我乎⑦?《詩》曰:‘有覺德行,四國順之。’夫子覺者也⑧。” 晉侯問叔向之罪於樂王鮒。對曰:“不棄其親,其有焉①。”於是祁奚老矣,聞之,乘馹而見宣子②,曰:“《詩》曰:‘惠我無疆,子孫保之③。’《書》曰:‘聖有謩勳,明徵定保④。’夫謀而鮮過、惠訓不倦者,叔向有焉,社稷之固也,猶將十世宥之,以勸能者⑤。今壹不免其身,以棄社稷,不亦惑乎?鯀殛而禹興;伊尹放大甲而相之,卒無怨色;管蔡為戮,周公右王⑥。若之何其以虎也棄社稷?子為善,誰敢不勉?多殺何為?”宣子說,與之乘,以言諸公而免之⑦。不見叔向而歸,叔向亦不告免焉而朝⑧。 《左傳·襄公二十三年》 冬,楚子伐鄭以救齊,門於東門,次於棘澤①。諸侯還救鄭。晉侯使張骼、輔躒致楚師,求御於鄭②。鄭人卜宛射犬,吉③。子大叔戒之曰:“大國之人,不可與也④。”對曰:“無有衆寡,其上一也⑤。”大叔曰:“不然。部婁無松柏⑥。”二子在幄,坐射犬於外⑦;既食,而後食之⑧。 使御廣車而行,己皆乘乘車①。將及楚師,而後從之乘,皆踞轉而鼓琴②。近,不告而馳之③。皆取胄於櫜而胄,入壘,皆下,搏人以投,收禽挾囚④。弗待而出,皆超乘,抽弓而射⑤。既免,復踞轉而鼓琴,曰:“公孫!同乘,兄弟也,胡再不謀⑥?”對曰:“曩者志入而已,今則怯也⑦。”皆笑,曰:“公孫之亟也⑧!” 一、何爲詞的本義 本義,顧名思義應爲詞本來的意義,它是從字形方面分析出來的、有古代文獻做參證的、最早的意義,是引申義的源頭。 二、如何探求詞的本義 (一)必須依據字形分析 ﹡象形字,水:甲文字形爲 ,江水又東,逕巫峽。古指河流,本義。 ﹡指事字,本:甲文字形爲 ,伐木不自其本,必複生。樹根,本義。 ﹡會意字,糞:甲文字形爲 ,堂上不糞,則郊草不芸。掃除,本義。 ﹡形聲字,誅:從言,朱聲。于予與何誅?責備,本義。 在探求詞的本義時必須依據古文字形,如莫 、朝 、射 等字,只有依據古文形體,才能準確地把握本義,否則容易産生混淆。 (二)從多個義項中歸納 在探求詞的本義時還必須依據古文獻,脫離了文獻,探求出的意義不一定是準確的。不能無中生有,不能前後倒置。如: ﹡憤:有兩個常用義,一爲憤懣,一爲憤怒,文獻中憤懣義在前,應爲本義。 ﹡訪:有兩個常用義,一爲詢問,一爲訪問,文獻中詢問義在前,應爲本義。 三、引申義 由本義推演而派生出來的意義叫引申義。根據與本義關係的親疏遠近可將引申義分爲直接引申義和間接引申義。直接引申義是直接由本義派生出來的意義。間接引申義則由本義輾轉再引申(即由引申義再引申)而來的意義。例: 朝: ﹡有時朝發白帝,暮到江陵。(《水經注·江水》)→早上 ﹡盛服將朝。(《左傳·宣公二年》)→朝見、上朝 ﹡使婦人載以過朝。(《左傳·宣公二年》)→朝堂、朝廷 ﹡漢朝陵墓對南山。(杜甫《諸將》)/一朝天子一朝臣→朝代 朝,甲文作 ,本義爲早上,古代早上兒女省視父母、臣下晉見君王,引申爲上朝、朝見,君主接見臣子的地方爲朝廷、朝堂,有朝廷引申爲朝代。這幾個意義相互關聯,可用下圖表示: 四、本義與引申義的聯繫方式 1、相似(有某種相似處,可以類比,因以爲引申) ﹡形貌形狀:鬥,本指酒鬥,因形狀相似,引申爲星斗。 ﹡功能作用:關,本指門閂,後引申爲關卡,均有控制出入的作用。 ﹡方式情態:奮,本指鳥奮飛,後指馬、牛奮蹄。(《詩經·邶風·柏舟》:“靜言思之,不能奮飛。”俗語:“老牛自知夕陽晚,不待揚鞭自奮蹄。”) 2、相關(有關聯,可以以此代彼) ﹡標誌作用:齒,本指門牙,後表示年齡。 ﹡動作代表主客體:歌,本指歌唱,後指歌曲。 ﹡以性狀代人:姝,本指女子貌美,後指美貌女子。 ﹡以方位處所指人:官,本指官署,後指官員。 3、相因(有因果條件關係) ﹡危,本指高,後指危險。 (一)連鎖式引申 1、要:金文作 、 ,《說文》:“要,身中也。” ﹡昔楚靈王好細要。(《墨子·經說》)→腰 ﹡是王之地一經兩海,要絕天下也。(《戰國策·秦策》)→中間 ﹡吳人要而擊之,獲鄧廖。(《左傳·襄公三年》)→攔截 ﹡雖曰不要君,吾不信也。(《論語·憲問》)→要挾 ﹡非所以要譽于鄉党朋友也。(《孟子·公孫醜》)→求得 ﹡地不知寒人要暖,莫把人衣做地衣。(白居易《紅線毯》)→需要 “要”的意義可以用下圖描述: ①腰(人體的中間部分)→②中間(事物的中間部分)→③攔截(迫使他人中途停止前進)→④要挾(迫使他人改變意向,滿足自己的欲望)→⑤求得(請求他人滿足自己的欲望)→⑥需要(期待某種欲望得到滿足) 2、防:《說文》:“防,隄(堤)也。” ﹡巨防容螻而漂邑殺人。(《呂氏春秋·慎小》)→堤壩 ﹡以防止水。(《周禮·地官·稻人》) ﹡防民之口,甚於防川。(《國語·周語》)→堵水、防止水患 ﹡吾聞忠善以損怨,不聞作威以防怨。(《左傳·襄公三十一年》) ﹡杜漸防萌。(《後漢書·丁鴻傳》)→禁止、防備、防止 ﹡以禮義防民。(鹽鐵論·本議) ﹡祖俗而施教,察失而立防。(《後漢書·桓譚傳》)→約束 ﹡君子行有防表。→規範、標準 “防”的意義線索可以用下圖表示: ①堤壩(堵水所用的建築)→②堵水、防止水患(堤壩的作用是堵水)→③禁止、防備、防止(由堵水泛指堵塞禁阻等意思)→④約束(對人的行爲進行約束)→⑤規範、標準(有約束而形成的行爲規範) (二)輻射式引申 1、節:《說文》:“節,竹約也。” ﹡竹則筍苞抽節。(左思《吳都賦》)→竹節 ﹡其於木也,爲堅多節。(《周易·說卦》)→樹節 ﹡風斷蒲草節,霜埋翠竹根。(杜甫《建都十二郎》)→木節、草節 ﹡彼節者有間,而刀刃者無厚。(《莊子·養生主》)→關節 ﹡寒暑易節,始一反焉。(《列子·湯問》)→季節、節氣 ﹡每聞琴瑟之聲,則應節起舞。(蒲松齡《促織》)→節奏、節拍 ﹡時窮節乃見。(文天祥《正氣歌》)→氣節、節操 ﹡長幼之節,不可廢也。(《論語·微子》)→禮節 ﹡強本而節用,則天不能貧。(《荀子·天論》)→節約 ﹡(蘇武)杖漢節牧羊,臥起操持,節毛盡落。(《漢書·蘇建傳》)→旌節、節杖 “節”的引申線索可以圖示如下: “節”的引申是根據“竹節”的特點而來的,可以表示爲: (三)綜合式引申 1、信:《說文》:“誠也。” ﹡信言不美,美言不信。(《老子》)→言語真實 ﹡與朋友交,能不信乎?(《論語·學而》)→誠信 ﹡人謂子産不仁,吾不信也。(《左傳·襄公三十一年》)→相信 ﹡舜其信仁乎?(《韓非子·難一》)→的確 ﹡詩好幾時見?書成無信將。(杜甫《寄彭州高三十五使君適虢州岑二十七長史參》)→信使 ﹡用爲符信,上書自陳。(《史記·外戚世家》)→信物 ﹡自可斷來信,徐徐更謂之。(《孔雀東南飛》)→音信 ﹡不忍拈將等閒用,半封京信半題詩。(元稹《書樂天紙》)→書信 “信”的義項可以分析如下: ﹡言語真實:言語+真實; ﹡誠信:對人的態度+真實; ﹡相信:確認+某種情況+真實; ﹡的確:某種狀態+真實; ﹡信物:用來證明情況真實+物品; ﹡信使:攜帶信物傳遞消息或命令+人; ﹡音信:信使所傳遞的+消息; ﹡書信:傳遞消息的+文字材料。 “信”的引申線索如下: 從“信”的引申線索可以看出,第二、三、四、五這幾個義項都是直接引申義,由本義到這幾個義項的關係是輻射式的;第五、六、七、八等幾個義項則是一環扣一環的連鎖式引申。整個引申脈絡綜合了輻射式和連鎖式兩種,這種情況稱爲綜合式引申(也叫複合式引申)。 六、詞義引申的一般規律 (一)由具體到一般 道:本義指道路,例: ﹡周道如砥,其直如矢。(《詩經·小雅·大東》) 引申爲(達到某一目的的)抽象的途徑、方法,例: ﹡交鄰國,有道乎?(《孟子·梁惠王上》) 再引申爲抽象的規律、道理,例: ﹡臣之所好者道也,進乎技矣。(《莊子·養生主》) (二)由個別到一般 雄、雌:本義指雄鳥和雌鳥,專指鳥類而言。《說文》:“雄,鳥父也。雌,鳥母也。”例: ﹡誰知鳥之雌雄。(《詩經·小雅·正月》) 引申爲泛指所有動物,例: ﹡雙兔傍地走,安能辨我是雄雌?(《木蘭辭》) (三)由實詞到虛詞 以:本義爲任用、使用,是動詞。例: ﹡忠不必用兮賢不必以。(屈原《涉江》) 後引申虛化爲介詞,意思爲憑、用等。例: ﹡以家量貸,而以公量收之。(左傳·昭公三年) 第三章 《戰國策·齊策》 齊人有馮諼者,貧乏不能自存,使人屬孟嘗君,願寄食門下①。孟嘗君曰:“客何好②?”曰:“客無好也。”曰:“客何能③?”曰:“客無能也。”孟嘗君笑而受之,曰:“諾④。” 左右以君賤之也,食以草具①。居有頃,倚柱彈其劍,歌曰:“長鋏歸來乎,食無魚②!”左右以告。孟嘗君曰:“食之,比門下之客③。”居有頃,復彈其鋏,歌曰:“長鋏歸來乎,出無車④!”左右皆笑之,以告。孟嘗君曰:“為之駕,比門下之車客⑤!”於是乘其車,揭其劍,過其友曰:“孟嘗君客我⑥!”後有頃,復彈其劍鋏,歌曰:“長鋏歸來乎,無以爲家⑦!”左右皆惡之,以爲貪而不知足⑧。孟嘗君問:“馮公有親乎⑨?”對曰:“有老母。”孟嘗君使人給其食用,無使乏⑩。於是馮諼不復歌。 後孟嘗君出記,問門下諸客:“誰習計會,能爲文收責于薛乎①?”馮諼署曰:“能②。”孟嘗君怪之,曰:“此誰也③?”左右曰:“乃歌夫‘長鋏歸來’者也④。”孟嘗君笑曰:“客果有能也!吾負之,未嘗見也⑤。”請而見之,謝曰:“文倦於事,憒於憂,而性懧愚,沉於國家之事,開罪於先生⑥。先生不羞,乃有意欲為收責於薛乎⑦?”馮諼曰:“願之。”於是約車治裝,載券契而行⑧。辭曰:“責畢收,以何市而反⑨?”孟嘗君曰:“視吾家所寡有者⑩。” 驅而之薛,使吏召諸民當償者,悉來合券①。券徧合,起,矯命以責賜諸民,因燒其券,民稱萬歲②。 長驅到齊,晨而求見①。孟嘗君怪其疾也,衣冠而見之,曰:“責畢收乎?來何疾也②?”曰:“收畢矣。”“以何市而反?”馮諼曰:“君云‘市吾家所寡有者’,臣竊計,君宮中積珍寶,狗馬實外廐,美人充下陳。君家所寡有者以義耳。竊以爲君市義③。”孟嘗君曰:“市義奈何④?”曰:“今君有區區之薛,不拊愛子其民,因而賈利之⑤。臣竊矯君命,以責賜諸民,因燒其券,民稱萬歲,乃臣所以為君市義也⑥。”孟嘗君不說,曰:“諾,先生休矣⑦!” 後朞年,齊王謂孟嘗君曰:“寡人不敢以先王之臣為臣①!”孟嘗君就國於薛,未至百里,民扶老攜幼,迎君道中②。孟嘗君顧謂馮諼:“先生所為文市義者,乃今日見之③!” 馮諼曰:“狡兔有三窟,僅得免其死耳①。今君有一窟,未得高枕而臥也②。請為君復鑿二窟③!”孟嘗君予車五十乘,金五百金,西遊於梁④。謂惠王曰:“齊放其大臣孟嘗君於諸侯,諸侯先迎之者,富而兵強⑤。”於是梁王虛上位,以故相為上將軍;遣使者黃金千斤,車百乘,往聘孟嘗君⑥。馮諼先驅,誡孟嘗君曰:“千金,重幣也;百乘,顯使也。齊其聞之矣⑦。”梁使三反,孟嘗君固辭不往也⑧。 齊王聞之,君臣恐懼,遣太傅賫黃金千金、文車二駟、服劍一、封書①。謝孟嘗君曰:“寡人不祥,被於宗廟之祟,沉於諂諛之臣,開罪於君②。寡人不足為也,願君顧先王之宗廟,姑反國統萬人乎③!”馮諼誡孟嘗君曰:“願請先王之祭器,立宗廟於薛④。”廟成,還報孟嘗君曰:“三窟已就,君姑高枕為樂矣⑤!” 孟嘗君為相數十年,無纖介之禍者,馮諼之計也⑥。 一、六書名稱的由來 “六書”的說法最初見於《周禮·地官·保氏》:“保氏掌諫王惡,而養國子以道,乃教之六藝:一曰五禮,二曰六樂,三曰五射,四曰五馭,五曰六書,六曰九數。”後來東漢班固的《漢書·藝文志》和鄭衆的《周禮注》都曾列出了六書的細目。許慎在他的《說文解字·後敘》中不但列出了六書的名稱,並且下了定義,舉了例字。這三家使用的名稱和排列順序各有所不用,茲對比如下: 許慎:指事、象形、形聲、會意、轉注、假借 班固:象形、象事、象意、象聲、轉注、假借 鄭衆:象形、會意、轉注、處事、假借、諧聲 後人經過研究,認爲班固的排列順序比較合理,而許慎的名稱比較合理,於是便採用了班固的順序,採用了許慎的名稱和定義。這三家之中,許慎對六書的研究是最全面最深入的,他在《說文解字》中根據六書的理論對九千多個篆文進行了分析歸類,使六書成爲我國古代文字學的一種理論體系。 二、六書的內容 (一)象形 1、概念 許慎對象形的解釋是:“象形者,畫成其物,隨體詰詘,日月是也。”意思是:隨著物體的輪廓彎轉曲折,畫出它的形象。 象形是通過描摹事物的形狀構成字形的造字方法。因爲所描畫的是“物”,所以記錄的詞一般都是表示具體實物的名詞;又因爲象形字不是圖畫而是文字符號,所以對事物的描摹不需要很細緻,只要畫出輪廓或某個突出的特徵能與其他字形區別開來即可。(舉例說明) 2、象形字的特點 (1)是獨體的,或在獨體字上添加輔助性符號,從中不能分析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獨立字形。 (2)體現的是具體的物象。 (3)無表音成分。 總之,它是單純的、具體的表意符號。 (二)指事 1、概念 許慎對指事的解釋是:“指事者,視而可識,察而見意,上下是也。”這句話的意思是:看了就能認識,仔細體察就能領會其中的含義,例如上下二字,甲骨文作 。許慎的解釋是從認字的角度著眼的,且對指事字的界線概括得不夠明確,與象形、會意字容易混淆。王筠在《文字蒙求》中指出:“視而可識近於象形,察而見意近于會意。”如果從造字的角度看,所謂指事,就是用指事性的符號表示一些不易用象形字直接描畫的比較抽象、概括的事物。 2、分類 (1)純粹符號性質的指事字。 (2)在象形字的基礎上添加指示符號的指示字。 3、特點 (1)是獨體的,或在獨體字上添加指示性符號。從中不能分析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字形來。 (2)沒有表音成分。 (三)會意 1、概念 許慎對會意的解釋是:“會意者,比類合誼,以見指撝(揮),武信是也。”比,組合;類,指某一類屬的字;誼,義的古字。許慎的意思是:將幾個字組合在一起,從中體現出一個新的意義。 會意字和象形字一樣,是一種形象化的符號。所不同的是:象形字是獨體的,會意字是複體的,即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象形符號組成的複合符號。最初的會意字其各構件所體現的是本義,用圖形表示;後起的會意字,其各構件所體現的則不一定是本義,可能是引申義。漢字隸化之後,會意字各構件不是通過圖形而是通過符號體現其意義了。 2、特點 (1)形體上是複合結構,即由兩個以上的單字構成。 (2)會意字所表示的意義一般是幾個單字組合在一起後所産生的新義。 (3)沒有表音成分。 會意造字法擴大了單純表意符號的使用率,它以其靈活多樣的方式將象形、指事字組合成新字來記錄語言中衆多的詞。因此,會意字大大多於象形字和指事字。不過會意字也有較大的缺陷,它同樣不表音,不能適應有聲語言發展的需要,於是便産生了形聲字。 (四)形聲 1、概念 許慎對形聲字的解釋是:“形聲者,以事爲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事,指事物。名,即字,這裏指形符(即意符)。譬,指與所要造的形聲字讀音相同或相近的字。全句的意思是:根據詞所要表示的事物立個義符,再取一個表示讀音的字作爲聲符與義符相結合,就形成了形聲字,例如“江”、“河”二字就屬於這樣的字。 形聲字是由意符和聲符兩部分組合而成的,意符表示形聲字本義所屬的意義範疇,聲符表示形聲字的讀音。由於它既可以表意又可以表音,無論是表示具體實物還是抽象概念都可以用這種造字法去解決其書寫問題,所以在六書中,形聲字是最能産的造字方式。在漢字的發展過程中,形聲字所占的比例越來越大。甲骨文中的形聲字約占20%左右,《說文解字》中的形聲字約占80%以上,在現存的漢字中形聲字約占90%左右。下面試舉一些形體或讀音都有變化的形聲字進行說明: 2、特點 (1)形體上是複合結構,即由形符和聲符兩部分組成。 (2)形符表示意義範疇。這種意義是模糊的,只能表示出形聲字本義的範圍,而不能準確表示出形聲字的本義,更不能表示出形聲字的引申義,例如“氿”、“軫”、“鞅”、“靷”等。 (3)聲符表示形聲字的讀音。聲符表示的讀音有些和形聲字的讀音是一致的,有些是近似的。由於發生歷史音變的原因,形聲字的聲符許多已不能起到準確標音的作用。例如“絻”、“坡”、“寐”、“恤”、“詒”等。 3、關於形聲需要注意的幾個問題 (1)省聲字:省聲字是指爲了書寫的方便或構形的美觀,在造字時將形聲字的聲符省去了一部分。例如: (2)省形字:所謂省形字是指構形時將形符的一部分省去了。例如: (3)亦聲字:亦聲字也叫會意兼形聲字。這種字的特點是:構形的各個部件在意義上有聯繫,是會意字;但由於其中的一個部件同時充當聲符,故又是形聲字。例如: 4、形聲字的結構形式 形聲字的結構形式即聲符和意符的結合形式,其中多數都容易辨別,也有少數較難區別。大體可以分爲以下八類: (1)左形右聲:江 棋 詁 超 訪 任 飽通 握 沱 除 松 賜 結 理 越 (2)右形左聲:攻 期 胡 邵 頂 敵 雞難 雛 甌 救 壯 (3)上形下聲:空 箕 罟 苔 草 房 霧簡 茅 耄 (4)下形上聲:汞 基 辜 照 背 架 翁更 裳 恐 姿 (5)內形外聲:辯 哀 問 閩 鳳 讎 岡 (6)外形內聲:閣 國 固 裹 術 匱 街衷 (7)形占一角:勝 栽 聖 荊 穀 雜 賴條 脩 穎 務 佞 疆 (8)聲占一角:徒 寶 旗 從 寐 (五)轉注 直到目前爲至,對轉注的解釋形形色色,五花八門,沒有任何一家的解釋爲學術界普遍接受,也就是說轉注究竟是怎樣一種造字法,目前尚沒有研究出結果。目前較爲通行的說法是,無論轉注是怎樣的造字法,轉注字的形體肯定沒有超出象形、指事、會意、形聲這四種字的結構範圍,因此有些觀點乾脆認爲轉注不是造字之法而是用字之法。還有些觀點認爲轉注是指詞義分化所引起的文字孳生(同根詞,例如老、考二字)現象。 (六)假借 許慎給假借的解釋是:“假借者,本無其字,以聲托事,令長是也。”這句話的意思是:某詞本來沒有字,而借用一個已有的同音字去表示。例如: 以上介紹完了六書,由於轉注和假借都沒有造出新字,所以有些教材和文字書上將六書分爲“四體二用”兩類。所謂四體,是指象形、指事、會意和形聲四種結構類型;所謂二用是指轉注和假借,屬用字的方法而不是造字的方法。 这是汉字在发展演变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几个问题。 一、古今字 指在不同時期用不同的字形表示同一意義。古代使用的字形叫古字,後來新生的字形叫今字。形成古今字的原因有二: 1、同音假借 由“六書”中“本無其字,依聲托事”的假借引起的。 (1)為本來意義造字 ﹡北—背 士無反北之心。(《戰國策·齊策》) ﹡孰—熟 宰夫胹熊蹯不孰。(《左傳·成公二年》) ﹡然—燃 以爲死灰有時而復然也。(陳亮《甲辰答朱元晦書》) ﹡莫—暮 不能辰夜,不夙則莫。(《詩經·齊風·東方未明》) 此外,“西—栖、其—箕、須—鬚、采—採”等字也屬於爲本來意義造字的古今字。 (2)為假借義造字 ﹡辟—避 姜氏欲之,焉辟害?(《左傳·隱公元年》) ﹡辟—闢 欲辟土地,朝秦楚,莅中國而撫四夷也。(《孟子·梁惠王上》) ﹡辟—嬖 友便辟,友善柔,友便佞。(《論語·季氏》) ﹡辟—僻 晉之伯也,邇于諸夏,而楚辟陋,故弗與之爭。(《左傳·昭公十九年》) ﹡辟—譬 辟如行遠必自邇。(《禮記·中庸》) ﹡舍—捨 公賜之食,食舍肉。(《左傳·隱公元年》) ﹡卒—猝 五萬兵難卒合。(《資治通鑒·赤壁之戰》) 此外,“采—彩、采—綵、云—雲”等字也屬於爲假借義造字的古今字。 2、同源分化:詞義引申過程中出現的新字。 (1)為本義造字 ﹡責—債 誰習計會,能爲文收責于薛乎?(《戰國策·齊策》) ﹡奉—捧 謹使臣良奉白璧一雙,再拜獻大王足下。(《史記·項羽本紀》) ﹡賈—價 布帛長短同,則賈相若。(《孟子·滕文公上》) ﹡益—溢 澭水暴益,荊人弗知。(《吕氏春秋·察今》) 此外,“要—腰、文—紋、止—趾、隊—墜”等字也屬於爲本義造字的古今字。 (2)為引申義造字 ﹡取—娶 取妻如之何?匪媒不得。(《詩經·齊風·南山》) ﹡景—影 天下雲集響應,贏糧而景從。(賈誼《過秦論》) ﹡竟—境 子爲正卿,亡不越竟,反不討賊,非子而誰?(《左傳·成公二年》) ﹡反—返 辭曰:“責畢收,以何市而反?”(《戰國策·齊策》) ﹡說—悅 孟嘗君不說,曰:“諾,先生休矣!”(《戰國策·齊策》) ﹡禽—擒 君子不重傷,不禽二毛。(《左傳·襄公二十二年》) 此外,“屬—囑、弟—悌、知—智、唱—倡、張—脹、見—現、垂—陲、昏—婚、受—授”等字也屬於爲引申義造字的古今字。 值得注意的是,古今字中,今字多是形聲字,並且多以古字做聲旁。 二、異體字 音義皆同而字形不同的一組字。緣由多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1、造字法不同 主要是會意字和形聲字的差異,如: 埜—野,岳—嶽,岩—巖,災、灾—烖,泪—淚,羴—羶,馽—縶 以上各例中,橫線前的漢字屬於會意字,後面的是形聲字。 2、同是形聲字 (1)形旁不同 歌—謌,歡—讙,嘆—歎,雞—鷄,溪—谿,詠—詠,遍—徧,睹—覩,跡—迹,侄—姪,暖—煖 (2)聲旁不同 啖—啗,煙—煙,蚓—螾,杯—桮,跡—蹟,線—綫,繡—綉,猿—猨,俯—俛,褲—袴,掩—揜 (3)形旁、聲旁均不同 訴—愬,剩—賸,迹—蹟,襪—韤,村—邨,响—響 (4)形旁、聲旁相同,而偏旁位置不同 期—朞,慼—慽,裡—裏,和—咊,夠—夠,闊—濶,群—羣,峰—峯,雜—襍,慚—慙,概—槩 有些漢字在意義上雖有相同部分但不符合異體字的條件,因而不能構成異體字的關係。如:“置、寘”,在放置意義上是相同的,但又各自有其他的意義,不能構成異體字;再如:“遊、遊”兩字,“沽、酤”兩字,意義都存在包含關係,也不能構成異體字。 三、通假字 指古代文獻中“本有其字”的假借,本來有表示某音一的字形,但書寫時由於各種原因寫成了別的同音字,這種情況我們稱爲通假字。通假字中本來的漢字叫本字,被借用的漢字叫借字。通假字的要求是本字和借字之間必須是讀音相同或相近的。如: 1、旦日不可不蚤自來謝項王。(史記·項羽本紀) 2、陽貨欲見孔子。孔子不見,歸孔子豚。(《論語·陽貨》) 3、甚矣,汝之不惠!(《列子·汤问》) 例1中的“蚤”借用來表示“早”,二者讀音相同;例2中的“歸”借用來表示“饋”,二者讀音相近;例3中的“惠”借用來表示“慧”,二者讀音相同。在閲讀文獻時一定要注意辨別通假字。 四、繁簡字 繁簡字是繁體字和簡體字的合稱。所謂繁體和簡體是就同一個字構形時所使用的筆畫多少相對而言。筆畫多者為繁體,筆畫少者為簡體。 我們現在所說簡體字主要指1956年《漢字簡化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規定的簡化字。漢字簡化過程中主要包括兩個方面的内容:一是簡化字形,二是削減常用字的字數。主要採取了以下幾種方法: 1、使用古體字,如:採—采,雲—云,捨—舍,氣—气,從—从,網—网 2、使用古代的異體字或俗體字,如:禮—礼,趕—赶,無—无,棄—弃,萬—万,燈—灯,辭—辞,遷—迁 3、省簡一些部分,如:聲—声,廣—广,飛—飞,標—标,燭—烛,婦—妇,習—习,點—点 4、同音替代,如:醜—丑,幾—几,後—后,餘—余,徵—征,裏—里,製—制,穀—谷,鬥、鬬—斗,幹、榦、乾—干 5、草書楷化,如:辦—办,書— 关于书的成语关于读书的排比句社区图书漂流公约怎么写关于读书的小报汉书pdf ,學—学,東—东,門—门,為—为,樂—乐,當—当,盡—尽,歸—归 6、符號替代,如:鷄—鸡,鳳—凤,歡—欢,嘆—叹,對—对,戲—戏,鄧—邓,這—这,樹—树,聶—聂,轟—轰 7、新造字,如:遠—远,態—态,認—认,補—补,竊—窃,滅—灭,寶—宝 需要注意的是簡化字中一些用同音字替代的字,在閲讀古代文獻一定要注意分辨。如:“餘、余”兩字在古代漢語中各有不同意義,在簡化字中則合併成了一個形體,閲讀文獻是可能出現錯誤。 第四章 《論語·學而》 子①曰:“君子食無求飽,居無求安,敏於事而慎於言,就有道而正焉②,可謂好學也已③。” 《論語·爲政》 子曰:“吾十有五而志於學①,三十而立②,四十而不惑③,五十而知天命④,六十而耳順⑤,七十而從心所欲,不踰矩⑥。” 《禮記·中庸》 子曰:“好學近乎知,力行近乎仁,知恥近乎勇①。知斯三者,則知所以修身。知所以修身,則知所以治人。知所以治人,則知所以治天下國家矣。”凡爲天下國家有九經②,曰:修身也,尊賢也,親親也,敬大臣也,體群臣也,子庶民也,來百工也,柔遠人也,懷諸侯也③。修身則道立,尊賢則不惑④,親親則諸父昆弟不怨,敬大臣不眩⑤,體群臣則士之報禮重⑥,子庶民則百姓勸,來百工則財用足,柔遠人則四方歸之,懷諸侯則天下畏之⑦。 齊明盛服①,非禮不動,所以修身也。去讒遠色②,賤貨而貴德,所以勸賢也。尊其位,重其祿,同其好惡,所以親親也。官盛任使③,所以勸大臣也。忠信重祿④,所以勸士也。時使薄斂⑤,所以勸百姓也。日省月試,既廩稱事⑥,所以勸百工也。送往迎來,嘉善而矜不能⑦,所以柔遠人也。繼絕世,舉廢國⑧,治亂持危,朝聘以時,厚往而薄來⑨,所以懷諸侯也。 凡爲天下國家有九經,所以行之者一也①。凡事預則立,不預則廢。言前定則不跲②,事前定則不困,行前定則不疚,道前定則不窮③。在下位不獲乎上④,民不可得而治矣。獲乎上有道,不信乎朋友,不獲乎上矣。信乎朋友有道,不順乎親,不信乎朋友矣。順乎親有道,反諸身不誠⑤,不順乎親矣。誠身有道,不明乎善⑥,不誠乎身矣。誠者,天之道也。誠之者,人之道也⑦。誠者不勉而中,不思而得,從容中道⑧,聖人也。誠之者,擇善而固執之者也⑨。 博學之,審問之,慎思之,明辨之,篤行之。有弗學,學之弗能,弗措也。有弗問,問之費知,弗措也。有弗思,思之弗得,弗措也。有弗辨,辨之費明,弗措也。有弗行,行之弗篤,弗措也。人一能之,己百之;人十能之,己千之。果能此道矣,雖愚必明,雖柔必強。 《論語·泰伯》 曾子曰①:“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遠②。仁以爲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後已,不亦遠乎③?” 一、使動用法 表示“使賓語怎麽樣”的意思。使動用法是一種需要特殊理解的動賓關係。可用作使動用法的詞類有動詞、形容詞、名詞。 (一)動詞使動用法 表示“使賓語發出動詞所代表的動作行爲”。及物動詞和不及物動詞皆可用作使動。 1、不及物動詞的使動用法 不及物動詞後面不能跟賓語,古漢語中有賓語的不及物動詞多用作使動。例: ﹡操军方连船舰,首尾相接,可烧而走也。(《資治通鑒·赤壁之戰》) ﹡秦时与臣游,项伯杀人,臣活之。(《史記·項羽本紀》) ﹡莊公寤生,驚姜氏。(《左傳·隱公元年》) ﹡廣故數言欲亡,忿恚尉。(《史記·陳涉世家》) ﹡乃與趙衰等謀,醉重耳,載以行。(《史記·晉世家》 2、及物動詞的使動用法 ﹡若弗与,则请除之,无生民心。(《左傳·隱公元年》) ﹡欲闢土地,朝秦楚,莅中國而撫四夷也。(《孟子·梁惠王上》) ﹡止子路宿,殺雞為黍而食之,見其二子焉。(《論語·微子》) ﹡秋九月,晉侯飲趙盾酒。(《左傳·宣公二年》) 動詞使動用法,後面的賓語可以省略。例: ﹡操军方连船舰,首尾相接,可烧而走也。(《資治通鑒·赤壁之戰》) ﹡養備而動時,則天不能病。……養略而動罕,則天不能使之全。(《荀子·天論》) (二)形容詞使動用法 表示“使賓語具有形容詞所描寫的性質、狀態、特點”。例: ﹡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王安石《泊船瓜州》) ﹡今世之嗜取者,遇货不避,以厚其室。(柳宗元《蝜蝂傳》) ﹡苟能起,又不艾,日思高其位,大其祿,而貪取滋甚。(同上) ﹡其達士,則絜其居,美其服,飽其食,而摩礪之於義。(《國語·越語》) ﹡诸侯恐惧,会盟而谋弱秦。(賈誼《過秦論》) ﹡公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論語·衛靈公》) 形容詞使動用法,後面的賓語可以省略。例: ﹡彊本而節用,則天不能貧。……本荒而用侈,則天不能使之富。(《荀子·天論》) ﹡刻削之道:鼻莫如大,目莫如小。鼻大可小,小不可大也;目小可大,大不可小也。(《韓非子·說林下》) (三)名詞使動用法 表示“使賓語成爲或者擁有名詞所代表的人或事物”。例: ﹡齐威王欲将孙膑。(《史記·孫子吳起列傳》) ﹡纵江东父兄怜而王我,我何面目见之?(《史記·項羽本紀》) ﹡宋女至而好,惠公奪而自妻之。(《史記·魯世家》) ﹡桓公解管仲之束縛而相之。(《韓非子·難一》) ﹡吾見申叔,所謂生死而肉白骨也。(《左傳·襄公二十二年》) ﹡今我在也,而人皆藉吾弟;令我百歲後,皆魚肉之矣。(《史記·魏其武安侯列傳》) 二、意動用法 表示“以賓語怎麽樣”的意思。主要是人們主觀上的某種想法與事實不需要完全一樣。可用作意動用法的詞類有形容詞和名詞。 (一)形容詞意動用法 表示“認爲賓語具有形容詞所描寫的性質狀態特點”。只是人主觀上的認識,實際情況並不一定如此。意動用法也是一種需要特殊理解的動賓關係。例: ﹡孔子登东山而小鲁,登泰山而小天下。(《孟子·盡心上》) ﹡吾妻之美我者,私我也。(《戰國策·齊策》) ﹡其家甚智其子,而疑邻人之父。(《韓非子·說難》) ﹡聖人不貴尺之璧而重寸之陰。(《淮南子·原道訓》) ﹡左右以君賤之也,食以草具。(《戰國策·齊策》) ﹡漁人甚異之。(陶淵明《桃花源記》) (二)名詞意動用法 表示“把賓語看成、當作名詞所代表的人或事物”。是人們的主觀想法,事實不一定如此。名詞的意動用法含有“對賓語做出某種處置”的意義,所以有的語法書也稱之爲“處動用法”。例: ﹡於是乘其车,揭其剑,过其友曰:“孟尝君客我!”(《戰國策·齊策》) ﹡越国以鄙远,君知其难也。(《左傳·宣公二年》) ﹡託地而游宇,友風而子雨。(《荀子·賦》) ﹡不如吾闻而药之也。(《左傳·襄公三十一年》) ﹡夫人之,我可以不夫人之乎?(《穀梁傳·僖公八年》) ﹡扁鵲過齊,齊桓侯客之。(《史記·扁鵲倉公列傳》) 三、名詞用作一般動詞 指除了使動用法和意動用法以外的其他用法,用作動詞以後可以帶賓語,不需作特殊的理解。例: ﹡范增数目项王,以所佩玉玦以示之者三。(《史記·項羽本紀》) ﹡从左右,皆肘之,使立于后。(《左傳·成公二年》) ﹡左右欲刃相如。(《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 ﹡孟嘗君怪其疾也,衣冠而見之。(《戰國策·齊策》) ﹡有一母見信飢,飯信。(《史記·淮陰後列傳》) ﹡假舟楫者,非能水也,而絕江河。(《荀子·勸學》) ﹡丘之小,不能一畝,可以籠而有之。(柳宗元《鈷鉧潭西小丘記》) 四、名詞作狀語 普通名詞出現在狀語的位置上,根據所表示的意義可分爲以下四種情況: 1、表示動作行爲的處所。例: ﹡北饮大泽,未至,道渴而死。(《山海經·北山經》) ﹡是故败吴于囿,又败之于没,又郊败之。(《國語·越語》) ﹡范雎至秦,秦王庭迎。(《戰國策·秦策》) ﹡卒廷見相如,畢禮而歸之。(《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 ﹡高祖以亭長為縣送徒驪山,徒多道亡。(《漢書·高帝紀》) 2、表示工具或依據。例: ﹡有好事者船載以入。(柳宗元《黔之驢》) ﹡遂率子孫荷擔者三夫,叩石墾壤,箕畚運於渤海之尾。(《列子·湯問》) ﹡失期,法皆斬。(《史記·陳涉世家》) ﹡吾義固不殺人。(《墨子·公輸》) ﹡復立楚國之社稷,功宜為王。(《史記·陳涉世家》) 3、表示對人的態度。例: ﹡君为我呼入,吾得兄事之。(《史記·項羽本紀》) ﹡齊將田忌善而客待之。(《史記·孫子吳起列傳》) ﹡彼秦者,棄禮儀而上首功之國也,權使其士,虜使其民。(《戰國策·趙策》) ﹡東向坐,西向對,師事之。(《史記·淮陰後列傳》) 4、表示比喻。例: ﹡射之,豕人立而啼。(《左傳·莊公八年》) ﹡少时,一狼径去,其一犬坐于前。(蒲松齡《狼》) ﹡天下雲集響應,贏糧而景從。(賈誼《過秦論》) ﹡有狼當道,人立而啼。(馬中錫《中山狼傳》) ﹡子產治鄭二十六年而死,丁壯號哭,老人兒啼。(《史記·循吏列傳》) 除了以上幾種情況以外,古漢語中的詞類活用還有形容詞用作名詞、數詞用作動詞等用法本節不予介紹,大家在學習的過程中要注意歸納。 五、名詞、形容詞活用的條件 1、兩個名詞連用,如果既非並列結構,又非偏正結構,可能有以下兩種情況: (1)形成動賓結構,前一個名詞活用。例: ﹡遂王天下。(《韓非子·五蠧》) ﹡因面峰腋寺,作爲草堂。(白居易《廬山草堂記》) ﹡晉軍函陵,秦軍氾南。(《左傳·僖公三十年》) (2)形成主謂結構,後一個名詞活用。例: ﹡大楚興,陳勝王。(《史記·陳涉世家》) ﹡子房前!客有為我計橈楚權者。(《史記·留侯世家》) 2、名詞、形容詞放在所字後面,活用為動詞。例: ﹡乃丹書帛曰“陳勝王”,置人所罾魚腹中。(《史記·陳涉世家》) ﹡妾請母子俱遷江南,無爲秦所魚肉也。(《史記·張儀列傳》) ﹡世之所高,莫若黃帝(《莊子·盜跖》) ﹡可以補所賢之主,是臣之大榮也,臣又何恥乎?(《戰國策·秦策》) 形容詞用在所字後面多用作意動用法。 3、名詞、形容詞放在“能、可、足、欲”等能願動詞後面,活用為動詞。例: ﹡寡人欲相甘茂,可乎?(《史記·甘茂列傳》) ﹡子謂公冶長:“可妻也……”(《論語·公冶長》) ﹡問其深,則好游者不能窮也。(王安石《游褒禪山記》) ﹡厭其源,塞其瀆,江河可竭。(《荀子·修身》) ﹡自上觀之,至於子胥、比干,皆不足貴也。(《莊子·盜跖》) 4、名詞放在副詞後面,活用為動詞。例: ﹡小信未孚,神弗福也。(《左傳·莊公十年》) ﹡秦師遂東。(《左傳·僖公三十二年》) ﹡江水又東,逕巫峽。(《水經注·巫山巫峽》) 5、名詞、形容詞放在“之、我”等代詞前,活用為動詞。例: ﹡於是為郭隗築宮而師之。(《戰國策·燕策》) ﹡推食食我,解衣衣我。(《史記·淮陰侯列傳》) ﹡驴不胜怒,蹄之。(柳宗元《黔之驢》) ﹡妾之美我者,畏我也。(《戰國策·齊策》) ﹡管仲世所謂賢臣,然孔子小之。(《史記·管晏列傳》) 6、名詞後面有介詞結構作補語,該名詞活用為動詞。例: ﹡晉師軍於盧柳。(《左傳·僖公二十三年》) ﹡后妃率九嬪蠶於郊,桑於公田。(《呂氏春秋·上農》) ﹡請句踐女女於王,大夫女女於大夫,士女女欲士。(《國語·越語》) 7、名詞用“而”連接,活用為動詞。例: ﹡齊軍既已過而西矣。(《史記·孫子吳起列傳》) ﹡漢敗楚,楚以故不能過滎陽而西。(《史記·項羽本紀》) ﹡君人者隆禮尊賢而王。(《荀子·天論》) ﹡不耕而食,不蠶而衣。(《鹽鐵論·相刺》) 8、形容詞和名詞連接,並不修飾名詞,則該形容詞多活用為動詞。例: ﹡石聞堅在壽陽,甚懼,欲不戰而老秦師。(《資治通鑒·肥水之戰》) ﹡使上官大夫短屈原於頃襄王。(《史記·屈原賈生列傳》) ﹡诸侯恐惧,会盟而谋弱秦。(賈誼《過秦論》) 9、如果形容詞和名詞之間有表示領屬的定語,該形容詞活用為動詞。例: ﹡君子正其衣冠。(《論語·堯曰》) ﹡其家甚智其子,而疑邻人之父。(《韓非子·說難》) ﹡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樂其俗。(《老子》第八十章) 10、如果同一個名詞連續使用,則其中一個活用為動詞。例: ﹡天下乖戾,無君君之心。(柳宗元《封建論》) ﹡親親,仁也;敬長,義也。(《孟子·盡心上》) ﹡親親而仁民,仁民而愛物。(《孟子·盡心上》) 如果兩個名詞之間有表示領屬的定語,則前者活用為動詞。例: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孟子·梁惠王上》) ﹡人人親其親,長其長,而天下平。(《孟子·離婁上》) ﹡使人不獨親其親,不獨子其子。《禮記·禮運》 第五章 《老子·二章》 天下皆知美之爲美,斯惡已①;皆知善之爲善,斯不善已。故有無相生,難易相成②,長短相形,高下相傾③,音聲相和,前後相隨④。是以聖人處無爲之事,行不言之教,萬物作焉而不辭⑤,生而不有⑥,爲而不恃,功成而弗居。夫唯不居,是以不去⑦。 《老子·八十章》 小國寡民①。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遠徙②。雖有舟輿,無所乘之;雖有甲兵,無所陳之③。使人複結繩而用之④。甘其食,美其服,安服居,樂其俗⑤。鄰國相望,雞犬之聲相聞,民至老死不相往來。 《莊子·田子方》 庄子见鲁哀公,哀公曰:“鲁多儒士,少为先生方者。”庄子曰:“鲁少儒。”哀公曰:“举鲁国而儒服,何谓少乎?”庄子曰:“周闻之,儒者冠圆冠者知天时,履句屦者知地形,缓佩玦者事至而断。君子有其道者,未必为其服也;为其服者,未必知其道也。公固以为不然,何不号于国中曰:“无此道而为此服者,其罪死!”于是哀公号之五日,而鲁国无敢儒服者,独有一丈夫儒服而立乎公门。公即召而问以国事,千转万变而不穷。庄子曰:“以鲁国而儒者一人耳。可谓多乎?” 古代漢語的語序和現代漢語有很多相同的地方,句子六種成分的位置基本是相同的,可以表示為: 〔狀語〕,(定語)主語 ‖〔狀語〕謂語〈補語〉(定語)賓語 但是在古代漢語中也有和現代漢語不同的地方,主要表現在:賓語前置、謂語後置等。下面分別予以介紹: 一、賓語前置 古代漢語中賓語在一定的條件下應放在謂語之前,主要情況有以下幾種: (一)疑問代詞作賓語 古代漢語中常用的疑問代詞有“誰、孰、何、曷、胡、惡、奚、安、焉”等,可用於問人、問事、問地點。先秦漢語中,疑問代詞作賓語時必須放在謂語動詞之前。例: ﹡寡人將誰朝而可?(《戰國策·燕策》) ﹡吾誰欺,欺天乎?(《論語·子罕》) ﹡盜者孰謂?謂陽虎也。(《公羊傳·定公元年》) ﹡大王來何操?(《史記·項羽本紀》) ﹡孟嘗君曰:“客何好?”曰:“客無好也。”曰:“客何能?”曰:“客無能也。”《戰國策·齊策》 ﹡曰:“奚冠?”曰:“冠素。”(《孟子·滕文公上》) ﹡天下父母歸之,其子焉往?(《孟子·離婁上》) ﹡彼且奚適也?(《莊子·逍遙游》) ﹡沛公安在?(《史記·項羽本紀》) 如果動詞前有能願動詞,疑問代詞也應放在能願動詞之前。例: ﹡臣實不才,又誰敢怨?(《左傳·成公三年》) 疑問代詞作介詞賓語的時候,也應放在介詞之前。例: ﹡即不幸有方二三千里之旱,國胡以相恤?(《賈誼·論積貯疏》) ﹡曷爲久居此圍城之中而不去也?(《戰國策·趙策》) ﹡許子奚爲不自織?(《孟子·滕文公上》) ﹡何以戰?(《左傳·莊公十年》) ﹡先生何以幸教寡人?(《戰國策·秦策》) ﹡學惡乎始,惡乎終?(《荀子·勸學》) 這種疑問代詞賓語前置的格式,一直為後來寫古文的人沿用。例: ﹡微斯人,吾誰與歸?(范仲淹《岳陽樓記》) ﹡而今安在哉?(蘇軾《前赤壁賦》) ﹡吾何以傳汝曹哉?(汪琬《傳是樓記》) (二)否定句代詞作賓語 這種句式需要同時具有兩個條件: 1、句子必須是否定句,必須有表示否定的副詞或代詞“不、未、無(毋)、莫”等。 2、賓語必須是代詞。例: ﹡不患人之不己知,患不知人也。(《論語·學而》) ﹡俎豆之事,則嘗聞之矣;軍旅之事,未之學也。(《論語·衛靈公》) ﹡主賢明,能聽汝;不明,將不汝聽。(《韓非子·外儲說下》) ﹡願,吾愛之,不吾叛也。(《左傳·襄公三十一年》) ﹡我無爾詐,爾無我虞。(《左傳·宣公十五年》) ﹡雖使五尺之童適市,莫之或欺。(《孟子·滕文公上》) ﹡舜喪於滄梧之野,蓋三妃未之從也。(《禮記·檀弓上》) ﹡居則曰:“不吾知也。”(《論語·先進》) 否定句代詞作賓語要求不如疑問代詞作賓語時嚴格,因而同時滿足了以上兩個條件代詞賓語也可以不前置,先秦漢語中兩種格式都有出現。例: ﹡知我者,謂我心憂。不知我者,謂我何求。(《詩經·王風·黍離》) ﹡有事而不告我,必不捷矣。(《左傳·襄公二十八年》) ﹡聖人不愛己。(《荀子·正名》) ﹡漢果不擊我。(《漢書·趙充國傳》) 漢代以後後置現象逐漸多了起來,但後世的作者也有仿照上古的句式使用賓語前置的情況。例: ﹡每自比於管仲、樂毅,時人莫之許也。(《三國志·蜀書·諸葛亮傳》) ﹡故之人不余欺也。(蘇軾《石鐘山記》) ﹡彼不我恩也。(柳宗元《童區寄傳》) ﹡而狼未之知也。(馬中錫《中山狼傳》) (三)賓語用代詞復指 古代漢語中爲了強調賓語,使賓語前置以後,還可以借助指示代詞“是、之”復指前置的賓語。句子格式為:賓語 + 是(之)+ 謂語動詞。例: ﹡君亡之不恤,而群臣是憂,惠之至也。(左傳·僖公十五年) ﹡將虢是滅,何愛於虞?(《左傳·僖公五年》) ﹡晉居深山,戎狄之與鄰。(《左傳·僖公十五年》) ﹡秉國之均,四方是維。(《詩經·小雅·節南山》) ﹡吾以子為異之問,曾由於求之問。(《論語·先進》) ﹡求!無乃爾是過與?(《論語·季氏》) ﹡豈不穀是為?先君之好是繼。(《左傳·僖公四年》) ﹡寡人其君是惡,其民何罪?(《國語·晉語》) 賓語用代詞復指的格式中,還可以在賓語之前加“唯(惟)”,形成“為……是(之)……”的固定格式,強調賓語的作用很明顯。例: ﹡率師以來,唯敵是求。(《左傳·宣公十二年》) ﹡余雖與晉出入,余唯利是視。(《左傳·成公十三年》) ﹡去我三十里,唯命是聽。(《左傳·宣公十五年》) ﹡雞鳴而駕,塞井夷竃,唯余馬首是瞻。(《左傳·襄公十四年》) ﹡愎諫,違卜,固敗是求,又何逃焉?(《左傳·僖公十五年》) ﹡當臣持竿臨河時,心無雜慮,惟魚之念。(《列子·湯問》) ﹡父母唯其疾之憂。(《論語·為政》) 如果前置的賓語是代詞,有兩種方法: 1、沿用原來格式,復指的代詞只用“之”。例: ﹡“我之懷矣,自詒伊慼”其我之謂乎?(《左傳·宣公二年》) ﹡語曰“唇亡則齒寒”,其斯之謂與?(《穀梁傳·僖公二年》) ﹡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雖久不廢,此之謂不朽。(《左傳·襄公二十四年》) ﹡故事求遠而失近,廣藏而狹棄,斯之謂也。(《新語·資質》) 2、不用復指代詞,直接把代詞“是”放在謂語動詞之前。例: ﹡維葉莫莫,是刈是濩。(《詩經·周南·葛覃》) ﹡爾貢苞茅不入,王祭不共,無以縮酒,寡人是徵;昭往南征而不復,寡人是問。(《左傳·僖公四年》) 如果前置的賓語是由疑問代詞“何”作定語的定中結構短語,那麽復指的指示代詞一般用“之”。例: ﹡宋何罪之有?(《墨子·公輸》) ﹡姜氏何厭之有?(《左傳·隱公元年》) ﹡色物牝牡尚弗能知,又何馬之能知也?(列子·説符) ﹡孔子曰:“何陋之有?”(劉禹錫《陋室銘》) ﹡夫子焉不學,而亦何常師之有?(《論語·子張》) ﹡夫子居之,何厭之有?(《論語·子罕》) ﹡前世不同教,何古之法?帝王不相復,何禮之循?(《商君書·更法》) ﹡苟得聞子大夫之言,何後之有?(《國語·越語》) (四)强调介词的宾语 除了以上三種情況外,古代漢語中在強調介詞的賓語時,也常把其賓語放在介詞的前面。尤其是介詞“以”的賓語。例: ﹡《詩》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無邪”。(《論語·為政》) ﹡楚戰士無不以一當十,楚軍喊殺聲震天,諸侯軍無不人人惴恐。(《史記·項羽本紀》) ﹡楚國方城以爲城,漢水以爲池,雖衆無所用之。(《左傳·僖公四年》) ﹡秋陽以暴之,江漢以濯之。(《孟子·滕文公上》) ﹡若晉軍朝以入,則婢子夕以死;夕以入,則朝以死。(《左傳·僖公十五年》) ﹡是以太山不讓土壤,故能成其大。(李斯《諫逐客疏》) 除了強調介詞“以”的賓語而使之前置以外,其他一些介詞有時也具有相同的做法。例: ﹡日居月諸,東方自出。(《詩經·邶風·日月》) ﹡其一二父兄懼墜宗主,私族於謀而立長親。(《左傳·昭公十九年》) ﹡啟乃淫溢康樂,野於飲食。(《墨子·非樂上》) 二、謂語前置 主語在前謂語在後是現代漢語的常規句式,但在古代漢語中有謂語前置的現象,主要表示感嘆或疑問語氣。 (一)表示感嘆語氣 例: ﹡甚矣,汝之不惠!(《列子·湯問》) ﹡敗矣,子所使求馬者!(《列子·說符》) ﹡亦太甚矣,先生之言也!(《史記·魯仲連列傳》) ﹡大哉,堯之為君!(《論語·泰伯》) ﹡宜乎,百姓之謂我為愛也!(《孟子·梁惠王上》) ﹡善哉,祁黃羊之輪也!(《呂氏春秋·去秋》) (二)表示疑問語氣 例: ﹡子也,言伐莒者?(《呂氏春秋·重言》) ﹡何哉,爾所謂達者?(《論語·顏淵》) ﹡何哉,君所謂踰者?(孟子·梁惠王上) 判斷句是指謂語對主語所代表的人、物或所屬性質、類別等進行判斷的句子。古漢語中的判斷句一般不用判斷係詞,謂語直接由名詞或名詞性片語充當,其類型共有四種。 一、“者……也” 主語之後加語氣助詞“者”(有些著作認爲是代詞),表示提頓語氣,謂語之後用語氣詞“也”加強肯定語氣。例如: ﹡陳勝者,陽城人也。  《史記·陳涉世家》 ﹡南冥者,天池也。  《莊子·逍遙遊》 ﹡廉頗者,趙之良將也。  《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 ﹡吾所欲者,土地也。  《韓非子·王蠹》          ﹡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  《荀子·王制》 二、“者……” 主語之後加“者”,謂語之後不加“也”。例如: ﹡天下者,高祖天下。  《史記·魏其武安侯列傳》 ﹡栗者,民之所種。  晁錯《論貴栗疏》 ﹡陳軫者,遊說之士。  《史記·張儀列傳》 ﹡故善人者,不善人之師;不善人者,善人之資。  《老子·二十七章》 三、“……也” 主語之後不加“者”,謂語之後加“也”。例如: ﹡制,岩邑也。  《左傳·隱西元年》 ﹡董狐,古之良史也。  《左傳·宣公二年》 ﹡貢之不入,寡君之罪也。  《左傳·僖公四年》 四、“……” 主語之後不加“者”,謂語之後也不用“也”。例如: ﹡夫魯,齊晉之唇。  《左傳·哀公八年》 ﹡荀卿,趙人。  《史記·孟軻荀卿列傳》 ﹡秦,虎狼之國。  《史記·屈原列傳》 ﹡劉備,天下嫋雄。  《資治通鑒·赤壁之戰》 ﹡君子之德,風;小人之風,草。草上之風,必偃。  《論語·顔淵》 古漢語中的否定判斷句一般是在謂語之前加否定副詞“非”表示。例如: ﹡子非魚,安知魚之樂?  《莊子·秋水》 ﹡城非不高也,池非不深也,兵革非不利也,米粟非不多也。委而去之,是地利不如人和也。  《孟子·公孫醜下》 ﹡楚雖大,非吾族也。  《左傳·成公四年》 ﹡此庸夫之怒也,非士之怒也。  《戰國策·魏策》 ﹡公非長者。  《史記·淮陰侯列傳》 ﹡我非生而知之者。  《論語·述而》 在先秦,由於判斷句中一般都不用判斷係詞,所以,象“是”、“爲”、“乃”、“即”、“則”、“維”(或惟)這類詞出現在句子中時,有時雖然可以按照判斷係詞“是”去翻譯,但要意識到它們並不是判斷係詞,例如: ﹡知之爲知之,不知爲不知,是知也。  《論語·爲政》 ﹡吾不能早用子,今急而求子,是寡人之過也。  《左傳·僖公三十年》 ﹡日月星辰瑞曆,是禹桀之所同也。  《荀子·天論》 ﹡四體不勤,五穀不分,孰爲夫子?  《論語·子張》 ﹡是乃狼也,其可畜手?  《左傳·宣公四年》 ﹡梁父即項燕,爲秦將王翦所戮者也。  《史記·項羽本紀》 ﹡此則寡人之罪也。  《國語·越語上》 ﹡我馬維騏。  《詩經·小雅·皇皇者華》 ﹡爾惟舊人。  《尚書·大誥》 ﹡黍稷非馨,明德惟馨。  《左傳·僖公五年》 “是”字作爲判斷係詞起於何時,目前尚有爭論。不過可以肯定,漢代已經出現了這種用法,至於其普遍使用的情況則是魏晉以後的事。例如: ﹡此必是豫讓也。  《史記·刺客列傳》 ﹡餘是所嫁婦人之父也。  《論衡·死僞》 主語是謂語受事者的句子稱作被動句。例如: ①竊鈎者誅,竊國者侯。  《史記·遊俠列傳》 ②郤克傷於矢,流血及屨,未絕鼓音。  《左傳·成公二年》 例①中的主語“竊鈎者”、例②中的主語“郤克”都不是其謂語動作“誅”和“傷”的發出者,而是接受者,是被動的,所以此兩例都屬於被動句。此兩例在表現形式上有一定區別,其中例①沒有語法標誌,“竊鈎者”與“誅”的被動關係完全是在意義的組合關係中體現出來的。例②則有語法標誌,即介詞“於”。由“於”引出了謂語“傷”這一動作的實際發出者“矢”。這種具有語法標誌的被動句式在古漢語中主要有以下五種: 一、“……(動詞)於……” 在動詞謂語之後用介詞“於”(或“乎”)引進行爲動作的施事者。介詞“於”與引進的名詞或名詞性片語構成介詞結構,在句中作補語,例如: ﹡然而兵破于陳涉,地奪于劉氏。  《漢書·賈山傳》 ﹡其母曰:“孔子,賢人也,逐于魯,是人不隨。”    《戰國策·趙策三·秦攻趙于長平》 ﹡其身屍於朝,其宗滅於絳。  《國語·晉語八·叔向賀貧》 ﹡君子役物,小人役於物。  《荀子·修身》 ﹡閔王毀于五國,桓公劫于魯莊。  《荀子·王制》 ﹡通者常制人,窮者常制於人。  《荀子·榮辱》 ﹡懷王以不知忠臣之分,故內惑于鄭袖,外欺于張儀。  《史記·屈原列傳》 ﹡先發制人,後發制於人。  《漢書·項羽傳》 ﹡勞心者治人,勞力者治於人。  《孟子·滕文公上》 ﹡物物而不物於物,則胡可得而累邪?  《莊子·山木》 ﹡昔者,伍子胥說聽乎闔閭,故吳王遠迹至於郢。  《戰國策·燕策二·昌國君樂毅爲燕昭王合五國之兵而攻齊》 ﹡志乎古必遺乎今。  韓愈《答李翊書》 二、“……爲(名詞、動詞)……” 在動詞謂語前用介詞“爲”引進行爲動作的施事者。介詞“爲”與引進的名詞或名詞性片語構成介詞結構在句中作狀語。例如: ﹡兔不可複得,而身爲宋國笑。  韓非子《五蠹》 ﹡身死人手,爲天下笑者,何也? 賈誼《過秦論》 ﹡多多益善,何爲爲我禽?  《史記·淮陰侯列傳》 介詞“爲”引進的行爲施事者也可以不出現。只要有“爲”字在,同樣可以構成被動句式。例如: ﹡父母宗族,皆爲戮設。  《戰國策·燕策三》 ﹡晉人,虎狼也。若背其言,臣死,妻子爲戮,無益於君,不可悔也。  《左傳·文公十三年》 三、“爲(名詞)所……” 在動詞謂語前用介詞“爲”引進行爲動作的施事者,其後加助詞“所”(—說“所”爲代詞)強調動作與施事者的關係,構成“爲……”式。這種格式産生于戰國末,自漢代開始盛行。例如: ﹡夫直議者,不爲人所容。  《韓非子·外儲說左下》 ﹡世子申生爲驪姬所譖。  《禮記·檀弓》 ﹡吾悔不用蒯通之計,乃爲兒女子所詐。  《史記·淮陰侯列傳》 ﹡衛太子爲江充所敗。  《漢書·霍光傳》 ﹡先即制人,後則爲人所制。  《史記·項羽本紀》 ﹡梁父即楚將項燕,爲秦將王翦所戮者也。  《史記·項羽本紀》 ﹡范雎爲須賈所讒。  《論衡·變動》 ﹡生爲天下所咀嚼,死爲海內所歡快。  《後漢書·呂強傳》 這種句式中,介詞“爲”後的施事者有時可以承前省去,句意不變。例如: ﹡不者,若屬皆且爲(  )所虜。  《史記·項羽本紀》 ﹡遼西大尹田譚追擊之,爲(  )所殺。  《漢書·王莽傳中》 ﹡秦之遇將軍,可謂深矣,父母宗族皆爲(  )戮沒。  《史記·刺客列傳》 四、“……見(動詞)……” 在動詞謂語前加助詞“見”表示被動。“見”本身不是介詞,因爲它不能和名詞或名詞性片語構成介詞結構。例如: ﹡盆成括見殺。  《孟子·盡心下》 ﹡舉世皆濁我獨清,衆人皆醉我獨醒,是以見放。  《楚辭·漁父》 ﹡投我以桃,報之以李。即此言愛人者必見愛也,而惡人者必見惡也。  《墨子·兼愛下》 ﹡尹文曰:“使若入於廟朝中,深見侮而不鬥,王將以爲臣乎?”  《呂代春秋·正名》 ﹡年四十而見惡焉,其終也已。  《論語·陽貨》 ﹡人皆以見侮爲辱,故鬥也。  《荀子·正論》 ﹡欲予秦,秦城恐不可得,徒見欺。  《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 ﹡故君子恥不修,不恥見汙;恥不信,不恥不見信;恥不能,不恥不見用。  《荀子·非十二子》 ﹡厚者爲戮,薄者見疑。  《韓非子·說難》 五、“見……於……” 在動詞謂語前加助動詞“見”表示被動,在動詞謂語後用介詞“於”引進行爲動作的施事者。“於”與引進的名詞或各詞性片語構成介詞結構在句中作補語。例如: ﹡吾長見笑於大方之家。    《莊子·秋水》 ﹡且夫有高人之行者,固見負於世;有獨知之慮者,必見訾於民。    《商君書·更法》 ﹡蔡澤見逐於趙。    《戰國策·齊策》 ﹡彌子瑕見愛于衛君。    《韓非子·說難》 ﹡臣誠恐見欺于王而負趙。    《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 ﹡先絕齊而後責地,則必見欺於張儀。    《史記·楚世家》 ﹡且夫臣人與見臣於人,制人與見制於人,豈可同日道哉!    《史記·李斯列傳》 ﹡然而公不見信於人,私不見助于友。    韓愈《進學解》 六、“……被(名詞、動詞)……” “被”在被動詞句式中作爲介詞出現是漢以後的事。在先秦兩漢,“被”一般都不是作爲介詞而是作爲動詞出現在一些被動句中的動詞之前的,義爲“遭受”,例如: ﹡國一日被攻,雖欲事秦,不可得也。  《戰國策·齊策一》 ﹡今兄弟被侵,必攻者,廉也;知友被辱,隨仇者,貞也。  《韓非子·五蠹》 ﹡屈原,楚賢臣也,被讒放逐,作《離騷賦》。  《漢書·賈誼傳》 ﹡信而見疑,忠而被謗,能無怨乎?  《史記·屈原賈生列傳》 以上各例中的“被”其所以不宜看作介詞,是因爲它們都是直接加在動詞之前的,“被”字後引進行爲動作施事者的用例在先秦兩漢很難找到,也就是說,在先秦兩漢,“被”並沒有引進名詞或名詞性片語以構成介詞結構的功能。從魏晉開始,“被”才具有了帶介詞賓語的功能,故只能認爲自魏晉以後“被”才真正轉化成了介詞。例如: ﹡禰衡被魏武謫爲鼓吏。  《世說新語·言語》 ﹡亮子被蘇峻害,改適江虨。  《世說新語·方正》 第六章 《韓非子》 上古之世,人民少而禽獸衆,人民不勝(shēng)禽獸蟲蛇①。有聖人作,構木爲巢以避群害,而民悅之,使王(wàng)天下,號之曰有巢氏②。民食果蓏(luǒ)蜯蛤,腥臊惡臭而傷害腹胃,民多疾病③。有聖人作,鑽燧取火以化腥臊,而民說之,使王天下,號之曰燧人氏④。中古之世,天下大水,而鯀(gǔn)禹決瀆⑤。近古之世,桀紂暴亂,而湯武征伐⑥。今有構木鑽燧于夏後氏之世者,必爲鯀禹笑矣⑦;有決瀆于殷周之世者,必爲湯武笑矣。然則今有美堯、舜、湯、武、禹之道於當今之世者,必爲新聖笑矣⑧。是以聖人不期脩古,不法常可,論世之事,因爲之備⑨。宋人有耕者,田中有株,兔走觸株⑩,折頸而死。因釋其耒(lěi)而守株,冀複得兔⑾。兔不可複得,而身爲宋國笑。今欲以先王之政治當世之民,皆守株之類也。 古者丈夫不耕,草木之實足食也①;婦人不織,禽獸之皮足衣也。不事力而養足②,人民少而財有餘,故民不爭。是以厚賞不行,重罰不用,而民自治。今人有五子不爲多,子又有五子,大父末死而有二十五孫③。是以人民衆而貨財寡,事力勞而供養薄,故民爭,雖倍賞累罰而不免於亂④。 堯之王天下也,茅茨(cí)不翦,采椽不斫(zhuó)①;糲粢(lì cí)之食,藜藿(huò)之羹②;冬日麑(nì)裘,夏日葛衣③;雖監門之服養不虧於此矣④。禹之王天下也,身執來臿(chā)以爲民先,股無胈(bá),脛不生毛⑤;雖臣虜之勞不苦於此矣⑥。以是言之,夫古之讓天下者,是去監門之養而離臣虜之勞也,故傳天下而不足多也⑦。今之縣令,一日身死,子孫累世絜(xié)駕,故人重之⑧。是以人之於讓也,輕辭古之天子,難去今之縣令者,薄厚之實異也⑨。夫山居而穀汲者,膢臘而相遺(wèi)以水⑩;澤居苦水者,買庸而決竇⑾。故饑歲之春,幼弟不饟(xiàng)⑿;穰歲之秋,疏客必食(si)⒀。非疏骨肉愛過客也,多少之實異也。是以古之易財,非仁也,財多也;今之爭奪,非鄙也,財寡也⒁。輕辭天子,非高也,勢薄也;重爭士橐(tuó),非下也⒂,權重也。故聖人議多少、論薄厚爲之政⒃。故罰薄不爲慈,誅嚴不爲戾,稱(chèn)俗而行也⒄。故事因於世,而備適於事⒅。 古者文王處豐鎬(hào)之間,地方百里,行仁義而懷西戎,遂王(wàng)天下①。徐偃王處漢東②,地方五百里,行仁義,割地而朝者三十有六國;荊文王恐其害己也,舉兵伐徐,遂滅之③。故文王行仁義而王天下,偃王行仁義而喪(sàng)其國,是仁義用於古而不用於今也。故曰:世異則事異。當舜之時,有苗不服④,禹將伐之。舜曰:“不可。上德不厚而行武,非道也⑤。”乃修教三年,執幹戚舞,有苗乃服⑥。共工之戰,鐵銛短者及乎敵,鎧甲不堅者傷乎體,是幹戚用於古不用於今也⑦。故曰:事異則備變。上古競于道德,中世逐于智謀,當今爭於氣力⑧。齊將攻魯,魯使子貢說(shuì)之⑨。齊人曰:“子言非不辯也,吾所欲者土地也,非斯言所謂也。”遂舉兵伐魯,去門十裏以爲界⑩。故偃王行仁義而徐亡,子貢辯智而魯削。以是言之,夫仁義辯智非所以持國也⑾。去偃王之仁,息子貢之智,循徐、魯之力,使敵萬乘,則齊、荊之欲不得行于二國矣⑿。 …… 儒以文亂法,俠以武犯禁,而人主兼禮之①,此所以亂也。夫離法者罪,而諸先生以文學取② ;犯禁者誅,而群俠以私劍養③ 。故法之所非,君之所取;吏之所誅,上之所養也。法趣上下④,四相反也,而無所定。雖有十黃帝,不能治也,故行仁義者非所譽,譽之則害功⑤ ;工文學者非所用,用之則亂法。楚之有直躬,其父竊羊而謁之吏⑥ 。令尹曰⑦ :“殺之!”以爲直于君而曲于父,報而罪之⑧ 。以是觀之,夫君之直臣,父之暴子也。魯人從君戰,三戰三北,仲尼問其故,對曰:“吾有老父,身死莫之養也⑨”。仲尼以爲孝,舉而上之⑩。以是觀之,夫父之孝子,君之背臣也,故令尹誅而楚姦不上聞⑾ ,仲尼賞而魯民易降北。上下之利,若是其異也。而人主兼舉匹夫之行,而求社稷之福,必不幾(jī)矣⑿ 。 一、古注的重要性 古代注釋家距所注古代文獻的時代較近,對古代文獻産生的時代背景、文化特點、典章制度、風俗習慣等情況都比較瞭解,所以其注釋的準確性相對較高。有些詞句,如果沒有古人的注釋,我們不是無從知道其含義,就是會出現理解上的錯誤。例如: 《左傅·隱西元年》:祭仲曰:“都城過百雉,國之害也。”杜預注:“方丈曰堵,三堵曰雉,一雉之牆長三丈,高一丈。侯伯之城,方五裏,徑三百雉,故其大都不得過百雉。” 根據《杜注》,我們不但知道了一雉牆的體積,而且知道了三百雉並非指諸侯國首都城牆的周長,而是指首都城牆一面的長度。又如: 《詩經·周南·關雎》:“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毛傳:“窈窕,幽閒也。淑,善。逑,匹也。言後妃有關雎之德,是幽閒專貞之善女,宜爲君子之好匹。”朱熹注:“窈窕,幽閒之意。淑,善也。女者,未嫁之稱。蓋指文王之妃大姒爲處子時而言也。君子,則指文王也。好,亦善也。逑,匹也。” 根據《毛傳》和朱熹注,我們得知“窈窕”本來的含義是幽閒、嫺靜的意思,後來才引伸出美好、漂亮這一義項。 古注並非都是正確的,其中也存在著不少錯誤,因此我們在閱讀古注時既要重視古注,又不能盲目地相信古注,認爲凡是古注都是正確的,不敢越雷池一步。例如: 《左傳·隱西元年》:“莊公寤生,驚薑氏。”杜預注:“寐寤而莊公已生,故驚而惡之。” “寤生”之“寤”實是 “啎”的通假字,本是逆的意思,杜預釋“寤”爲“寐寤”顯然是不合情理的。又如: 《左傳·桓公四年》:“宋華父督見孔父之妻于路,目逆而送之,曰:“美而豔。”杜預注:“色美曰豔。”按照這一解釋,“美”與“豔”的意思就重復了,實際上“豔”的含義是高大。《說文》:“豔,好而長也。從豐,豐,大也。”又《左傳·文公十六年》:“公子鮑美而豔。”公子鮑是男子,這裏的“豔”顯然不是妖豔的意思。又如: 《漢書·賈鄒枚路傳·鄒陽》:“是以申徒狄蹈雍之河,徐衍負石入海。”服虔注:“雍之河,雍州之河也。”清人王念孫指出,“雍”實爲甕的通假字,“蹈雍之河”即抱雍自沈於河,服注爲望文生義。 二、古代著名的注釋家及注本 自漢至清,出現了許多著名的注釋家及注本,茲將兩漢到宋代的著名注釋家及注本介紹如下: 1、漢代的注釋家及注本 兩漢時期的注釋家主要有毛亨、孔安國、馬融、鄭玄、何休、趙歧,服虔、高誘、王逸等。 毛亨:魯人,或雲河間(今河北河間縣)人。漢景帝時爲河間獻王博士,其學傳自子夏,著作有《毛詩故訓傳》,簡稱《毛詩》。後人稱毛亨爲大毛公,稱其學生趙人毛萇爲小毛公。 孔安國:西漢曲阜人,字子國,孔子十二世孫。曾向申公學習《詩經》,向伏生學習《尚書》。武帝時因研究《尚書》成爲博士,官諫議大夫,臨淮太守。著作有《尚書傳》、《尚書音》、《古文孝徑傳》等。今本《古文尚書孔氏傳》爲晉梅賾所獻,題孔安國作,實爲託名之作。 馬融:東漢扶風茂陵(今興平縣人),漢安帝時爲校書郎,桓帝時官南郡太守。後回朝爲議郎。馬融博學多才,爲漢時通儒,有學生數千人,鄭玄即出其門下。曾注《孝徑》、《論語》、《詩》、《易》、《尚書》、《三禮》、《列女傳》、《老子》、《淮南子》、《離騷》等書,均失傳,清人馬國翰《王函山房輯佚書》有輯錄。 鄭玄:東漢北海高密(今山東高密縣)人,字康成。曾從馬融學古文徑,回鄉後聚徒講學。晚年因黨錮之禍被囚禁,建安初獲釋。官任大司農,世稱鄭大司農。鄭氏治學以古文經爲主,遍注群徑,爲漢代經學的集大成者,其著作有《論語注》、《孟子注》、《尚書注》、《三禮圖》、《毛詩譜》、《六藝論》、《三禮目錄》等,今僅存《三禮注》和《毛詩箋》。 何休:東漢樊(今山東濟甯市東北)人,董仲舒四傳弟子。爲人質樸口訥,終生精研六經,尤好《公羊傳》,閑門十七年撰成《春秋公羊解詁》。後拜議郎,再遷爲諫議大夫。其著作有《公羊墨守》、《左氏膏育》、《谷梁廢疾》,宣揚《公羊》,駁斥《左傳》、《谷梁》,除《解詁》傳於世外,餘皆佚。 趙歧:東漢京兆長陵(今咸陽市東北)人。曾爲並州剌史,後任議郎、太常等職。撰《孟子章句》一書,傳於世。 服虔:東漢滎陽(今河南滎陽縣)人,曾任九江太守。著有《春秋左氏傳解誼》一書。據傳鄭玄欲注《春秋》,聽說服注之意多與己同,遂盡以所注與服。唐孔穎達撰《左傳正義》時獨用杜注,服注遂亡。 高誘:東漢涿郡涿(今河北涿縣)人,少從盧植學,曾任司空掾、東郡濮陽令之職。著作有《孟子章句》、《孝經解》(均佚)、《戰國策注》(今殘)、《淮南子注》(與許慎注相雜)、《呂氏春秋注》等。 王逸:東漢南郡宜城(今湖北省宜城縣南)人。曾爲校書郎,漢順帝時官至侍中。著《楚辭章句》一書,爲後世所重,是《楚辭》現存最早的注本。 2、魏晉南北朝時期的重要注釋家及注本 魏晉南北朝時期的重要注釋家主要有何晏、王弼、韓康伯、韋昭、杜預、范甯、郭璞、郭象、裴松之等。 何晏:三國魏時南陽宛邑(今河南南陽市)人,玄學家,何進之孫。曾隨母爲曹操收養,娶魏公主,官散騎侍郎,遷待中、尚書。其儀錶“美姿儀,面至白”。後因依附曹爽爲司馬懿所殺。著作有《道德論》、《周易解》及各種文賦數十篇,多不傳;主編《論語集解》二十卷,流傳至今。 王弼(西元226-249):三國魏山陽(今河南焦作市東南)人,篤好老莊之學。與何晏、夏侯玄同開魏晉後玄學的先聲。由何晏薦爲尚書郎,著作有《道德論》、《老子注》、《周易注》、《論語釋疑》等。 韓康伯:魏人,著《周易注》,餘不詳。 韋昭:三國吳雲陽(今江蘇丹陽縣)人,曾任尚書郎、太史令、中書仆射等職,被孫晧所殺。平生好學不倦,精通經史,著有《孝經解贊》、《論語注》、《漢音音義》《國語注》等書。除《國語注》傳於今外,餘皆佚。 杜預:晉時京兆杜陵(今西安市東南)人,字元凱。官河南尹、度支尚書,後拜鎮南大將軍,鎮襄陽,太康元年率兵滅吳,有功,封陽縣侯。杜預博學多才,長於謀略,時人稱爲“杜武庫”。一生耽思經籍,酷好《左傳》,自稱有《左傳》癖。著有《春秋長曆》、《春秋釋例》、《春秋左氏傳集解》等書,皆傳於世,其中《春秋左氏傳集解》是流傳至今最早最完整的《左傳》注本。 范寧:晉時順陽(今河南淅川縣東南)人。少篤學,治經嚴謹,不尚玄學。曆官余杭令、臨淮太守、中書侍郎、豫章太守等,封遂鄉侯。著有《春秋穀梁傳集解》,爲今存《穀梁傳》最早的注本。另有《公羊傳例》、《論語注》、《禮雜問》等書,皆佚。 郭璞:晉時河東聞喜(今山西聞喜縣)人。字景純。曾爲著作佐郎、尚書郎。後因勸阻王敦起兵作亂而爲敦所殺。其所注文獻很多,諸如《爾雅注》、《三蒼注》、《方言注》、《穆天子傳注》、《山海經注》、《楚辭注》、《子虛賦注》、《上林賦注》等。其中《爾雅注》費時最久,用功最多,是《爾雅》流傳至今最早最好的注本。 郭象:晉時河內(今河南沁陽縣)人,官至黃門侍郎、太傅主簿。爲人好老、莊,善清談。曾參考向秀《莊子注》撰成《莊子注》一書,三十三卷,闡釋老、莊思想。後向本佚,郭本獨傳于世,唐時成玄英曾爲之作疏。 裴松之:南朝宋河東聞喜(今山西聞喜縣)人。先仕晉,任員外散騎侍郎、吳興故鄣令、尚書侍郎等職,入宋後累官中散大夫、國子博士、大中大夫等。奉詔注《三國志》,博采群書一百四十餘種,以“補缺、備異、懲妄、論辨”爲宗旨,注文多出正文三倍,開創了注釋的新例。 裴駰:裴松之之子。官至南中郎參軍,著《史記集解》一百三十卷,傳於今。另有《史記音義》八十卷,已佚。 3、唐代的重要注釋家及注本 唐代的重要注釋家主要有孔穎達、賈公彥、徐彥、楊土勳、李善、司馬貞、張守節、顔師古等。 孔穎達:隋未唐初冀州衡水(今河北衡水縣)人。隋時舉第,授河內郡博士,繼補太學助教。入唐後李世民引爲文學館博士,封曲阜縣男,轉遷給事中,官至國子祭酒。曾師從劉焯,博通群徑,名重一時。奉太宗詔主編《五徑正義》,兼采南北經學家之長,成爲一代訓詁名著,唐時即以其書作爲科舉取士的依據。 賈公彥:唐洛州永年(今河北永年縣)人。官至太常博士,博通群經。著《周禮義疏》六十卷,《儀禮義疏》三十卷,爲後人所重。其解說《周禮》參考鄭玄注,能改鄭氏好引緯書、好改經字之弊。解說《儀禮》,亦取鄭說,然精審不及《周禮注》。《周禮義疏》、《儀禮義疏》均流傳至今,收入《十三經註疏》。 徐彥:唐人,著《春秋公羊傳疏》一書,後收入《十三經註疏》,餘不詳。 楊土勳:唐人,曾任四門助教,著《春秋穀梁傳疏》一書,後收入《十三經註疏》,餘不詳。 李善:唐揚州江都(今揚州市)人,曾任崇賢館直學士、兼沛王侍讀等職,後爲潞王府記室參軍,轉秘書郎,又出爲經城令。其學有師承,意多存古,于唐顯慶三年(西元658年)完成《文選注》六十卷,旁徵博引,是唐初文選學的集大成之作。 楊倞:唐弘農(今河南靈寶縣南)人,與元稹、白居易同時,官東川節度使、刑部尚書。著《荀子注》一書,是流傳至今《荀子》的最早注本。 司馬貞:唐河內(今河南沁陽縣)人,官至朝散大夫,弘文館學士。著《史記索隱》一書,並補作《三皇本紀》,有小司馬《史記》之稱。 張守節:唐開元、天寶間人,官諸王侍讀。其學長于地理,著有《史記正義》一書。餘不詳。 顔師古:唐京兆萬年(今西安市)人,祖籍臨沂,顔之推之孫。太宗時拜中書侍郎,官至弘文館學士,精通文字訓詁,著有《漢書注》、《急就章注》等書,爲世所重。 4、宋代的重要注釋家及注本 宋代的重要注釋家主要有邢昺、孫奭、朱熹、洪興祖等。 邢昺:北宋曹州濟陽(今山東荷澤市)人。一生多在東宮及內庭講授經書,著書很多,其中《孝經註疏》、《論語註疏》、《爾雅註疏》收入《十三經註疏》。 孫奭:北宋博州博平(今山東茌平縣)人。官至工部尚書,以太子少傅致仕。曾奉敕校定趙歧《孟子注》,並撰《孟子正義》十四卷,收入《十三經註疏》。另著有《孟子音義》、《爾雅釋文》等書,均傳於世。 朱熹:南宋著名注釋家,徽州婺源(今屬江西)人,十九歲中進士,曆仕四朝。官至煥章閣待制兼侍講。一生主要精力用於聚徒講學,研究學問,廣注經籍,著作主要有《周易本義》、《詩集傳》、《四書章句集注》、《楚辭集注》等。 洪興祖:南宋丹陽(今江蘇丹陽縣)人,官至太常博士。博學好古,著有《老莊本旨》、《周易通義》、《楚辭補注》等書。 三、古注的分類 注的本義是灌注。古代經書多難懂,好象水道阻塞,必須灌注才能疏通,所以把對經文的解釋也叫做注。古注就其特點而言,主要可以分爲傳、箋、章句、集解、疏五類。 1、傳 解說經文字詞、闡明其大義的注解。古人把儒家的重要文獻叫做“經”,把解釋經書的著作叫做“傳”。如孔子著《春秋》,後人寫書解釋《春秋》者,有《春秋左氏傳》、《春秋公羊傳》、《春秋穀梁傳》。另外依照經書文字逐字逐句進行解釋的,也稱作傳。 2、箋 對傳文進行補充訂正的一種注釋。箋的本義是小竹片,古人用箋隨時記下心得體會,以備參考。《說文》:“箋,表識書也。”如《詩經》毛傳鄭箋,鄭箋就是鄭玄對《毛傳》進行補充和訂正的注釋。對《毛傳》隱晦簡略的地方,鄭氏加以闡明,另一方面把不同于《毛傳》的意見寫出來,以表示有別於已有的注釋,標作“箋”,後人稱爲《鄭箋》。 3、章句 章句就是“離章辨句”的意思。其特點是,除了對古書作逐詞解釋外,還要說明句意和全章大意,分析句法,辨明篇章結構等。 4、集解 集解可以分爲兩類: (1)又稱爲集注、集說、集釋等,這是彙集各家解說,同時加上自己見解的一種注釋方法,如魏何晏的《論語集解》。 (2)不是彙集各家之說,而是通釋經傳。如晉杜預的《春秋左氏經傳集解》。 5、疏 疏即義疏,是疏通其義的意思,或稱作義注、正義、疏義等,簡稱疏。漢魏時期所作的注,到了南北朝時期,特別是到了唐代,由於時間久遠,人們感到不易理解,於是出現了“疏”這種新的注解方法。疏不但對古書 原文 少年中国说原文俱舍论原文大医精诚原文注音大学原文和译文对照归藏易原文 進行注解,同時對前人所作的注也進行解釋。六朝所作的義疏很多,流傳到今天的只有南朝梁皇侃的《論語義疏》。 唐代進行義疏的著作主要有: 宋代所作義疏的著作主要有: 四、舊注的編排體例 古書的注釋,特別是對先秦經書的註疏,並不容易看懂,這一方面是因爲注文簡略,無標點,另一方面是因爲古書注家衆多,體例不一。下面介紹兩種體例: 1、註疏體 2、集解體(略) 五、舊注的內容 舊注的內容很廣泛,主要包括解釋詞義、注明音讀、疏通文意、闡明思想、分析句讀、講解語法、說明修辭手段、詮釋典故、校正文字、考證人名、地名等。例如: 解釋詞義例: 《詩經·邶風·靜女》:“靜女其姝,俟我於城隅。”毛傳:“靜,貞靜也。女德貞靜而有法度,乃可說也。姝,美色也。俟,待也。城隅,以言高而不可逾。” 《左傳·莊公十四年》:“蔡哀侯爲莘故,繩息嬀以語楚子。”杜預注“繩,譽也。” 注明音讀例: 《詩經·周南·關睢》:“君子好逑。”《經典釋文》:“逑,音求。”又如《詩經·召南·何彼  矣》:“何彼  矣,唐棣之華。”《經典釋文》:“棣,徒帝反。《字林》‘大內反’。華如字。” 六、舊注的風格 舊注的風格有時代的差異,即不同的時代其注釋的特點也有所不同,可分爲漢唐的風格、宋代的風格和清代的風格三類: 1、漢唐的風格 漢唐時代的注釋側重於訓釋字句、注明讀音等,具體內容包括釋字、串講、通釋全章大意、注明出典、考證人名地名史實、增補史料、闡明哲學思想,等等。 2、宋代的風格 宋代的注釋風格是常常利用注釋來發揮自己的政治、哲學思想。宋代對後代影響最大的注釋家是朱熹,其注釋中常常反映出宋代理學的唯心主義思想體系。 3、清代的風格 清代學者的注釋風格是對文字、音韻、訓詁都有深入的研究,因此清人常常能將文字、音韻、訓詁等方面所取得的成果運用於注解之中。從材料出發,注重考據。 七、舊注的術語 舊注所使用的術語很多,不能一一列舉,這裏只選擇一些重要者說明如下: 1、曰、爲、謂之 使用這三個術語時被釋詞總是處於術語之後,其含義等於現代漢語中的“叫做”。除了一般釋義外這些術語有時還用來分辨同義詞。例如: ﹡《論語·先進》:“加之以師旅,因之以饑饉。”朱熹注:“穀不熟曰饑,菜不熟曰饉。” ﹡《論語·學而》:“有朋自遠方來,不亦樂乎?”鄭玄注:“《大司徒》雲:‘同師曰朋同志曰友。’”(見孔穎達《正義》) ﹡《楚辭·離騷》:“各興心而嫉妒。”王逸注:“害賢爲嫉,害色爲妒。” 2、謂 意爲“說的是……”、“指的是……”,被釋詞在術語之前。例如: ﹡《荀子·天論》:“強本而節用。”楊倞注:“本謂農桑。” ﹡《楚辭·離騷》:“恐美人之遲暮。”王逸注:“美人謂懷王也。” 3、貌、之貌 表示性質或狀態的術語,意爲“……的樣子”。例如: ﹡《楚辭·九章·涉江》:“帶長鋏之陸離兮,冠切雲之崔嵬。”王逸注:“崔嵬,高貌也。” 4、猶 “猶”表示用近義詞作注,或者是用引申義訓釋本義,義爲“如同”、“等於說”。例如: ﹡《孟了·梁惠王上》:“直不百步耳。”朱熹注:“直,猶但也。” 5、之言、之爲言 聲訓術語。用聲音相同或相近的詞進行訓釋,表示被釋詞和訓釋詞語源相同,意義相通,旨在探求事物得名的由來,這就是所謂“聲訓”。例如: ﹡《爾雅·釋訓》:“鬼之言歸也。”《說文》:“祓,除惡祭也。徐鍇曰:‘按:祓,之爲言拂也。”《說文》:“禳,磔禳祀癘殃也。徐鍇曰:‘禳之爲言攘也。’” ﹡《論語·爲政》:“爲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衆星拱之。”朱熹注:“政之爲言正也,所以正人之不正也;德之爲言得也,得於心而不失也。” 6、讀若、讀如 表示注音的術語。例如: ﹡《說文》“宄讀若軌。” 7、讀曰、讀爲 說明通假字的術語。例如: ﹡《漢書·賈誼傳》:“天下無倍畔之心。”顔師古注:“倍讀曰背”。 8、辭、詞 古人把虛詞叫做“辭”或“詞”,在注解中使用這兩個術語,就是指明虛詞。例如: ﹡《詩·周南·漢廣》:“漢有遊女,不可求思。”毛傳:“思,辭也。” 9、衍文,脫文 校勘術語。衍文也叫“衍字”,簡稱“衍”,指古籍中因傳抄、刻印而誤加的文字。 脫文也叫“奪字”,簡稱“脫”,指古籍因傳抄刻印而脫落的文字。 第七章 所謂近體詩也叫今體詩,指唐初形成的格律詩。所謂古體詩,一般是指模仿漢魏六朝古詩的作品。漢魏六朝的詩歌包括樂府、民歌和文人的詩作。唐代及唐以後的詩人除了寫近體詩外,也寫古體詩。古體詩又稱古風。 一、古體詩 古體詩的特點有三: 1、不限句數、字數,有四言、五言、七言和雜言 如李白的《蜀道難》: 噫籲嘻!危呼高哉!蜀道之難,難於上青天。蠶叢及魚鳧,開國何茫然,爾來四萬八千歲,不于秦塞通人煙。…… 還如李白的《將進酒》: 君不見黃河之水天上來,奔流到海不復回。君不見高堂明靜悲白髮,朝如青絲暮成雪。人生得意需盡歡,莫使金樽空對月。…… 2、押韻要求較寬,可用平聲韻也可用仄聲韻,可以隔句押韻,也可句句押韻;可以一韻到底,也可以幾句一換韻,也可以臨韻相押 例如: 《燕歌行》(句句为韵)    曹丕 秋风萧瑟天气凉(阳),草木摇落露为霜(阳)。 群燕辞归雁难翔(阳),廿君客游思短肠(阳)。 慊慊思归恋故乡(阳),君何淹留寄他方(阳)。 贱妾茕茕守空房(阳),忧来思君不能忘(漾)。 不觉泪下沾衣裳(阳),授琴鸣弦发清商(阳)。 短歌微吟不能长(阳),明月皎皎照卧床(阳)。 星汉西流夜未央(阳),牵牛织女遥相望(漾)。 《琵琶行》(中途换韵)    白居易 浔阳江头夜送客(陌),枫叶荻花秋瑟瑟(栉)。 主人下马客在船(仙),举酒欲饮无管铉(先)。 醉不成欢惨将别(薛),别时茫茫江浸月(月)。 忽闻水上琵琶声(薛),主人忘归客不发(月)。 二、近體詩的分類及結構 1、近體詩的分類 近體詩又稱格律詩,包括律詩、絕句、排律三大類。律詩指七律和五律,絕句指七絕和五絕。絕句由律詩截取而成,故名。排律又稱長律,是律詩的延長。排律一般是五言的,七言的很少。 近體詩的句數、字數都有限定(排律的句數在八句以上),其具體情況如下: 五律——八句,每句五字,共4 0字 个人自传范文3000字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的故事100字新时代好少年事迹1500字绑架的故事5000字个人自传范文2000字 。 七律——八句,每句七字,共56字。 五絕——四句,每句五字,共20字。 七絕——四句,每句七字,共28字。 排律——句數超過八句,每句字數爲五字或七字。 2、近體詩的結構 近體詩中的律詩共八句,其中一、二句稱作首聯,三、四句稱作頷聯,五、六句稱作頸聯,七、八句稱作尾聯。每聯的第一句稱作出句,第二句稱作對句。絕句是截取律句的一半,所截部分的結構與律詩相同。 三、近體詩的用韻 近體詩的用韻特點有以下幾種情況: 1、近體詩的用韻合于平水韻 隋代陸法言的《切韻》是隋唐時通用的韻書,分韻爲193韻(唐時王仁昫的《刊繆補缺切韻》增加到195韻),因分韻太細,所以唐時就由官方規定某些讀音相近的韻可以同用。到了宋代,由官方組織對《切韻》重修,重修後的《切韻》改稱《廣韻》,分韻爲206韻,比《切韻》更細,但同時又明確規定某些相近的韻可以同用。 2、用韻的位置 近體詩用韻的位置規定在二、四、六、八句的末一字。第一句的末字可用韻亦可不用,沒有嚴格的限制。從習慣上說,五言的第一句一般不用韻,七言的第一句一般用韻。 3、一韻到底,中途不許換韻 4、用平聲韻 律詩都用平聲韻,如果用了仄聲韻或平仄不合律,就不是律詩。例如: (1)古絕 古絕不收律詩格律的束縛,屬古體詩的一種,例如: (2)古風式的律詩 古風式的律詩有意與近體詩相區別,其特點主要有: ① 有意多用拗句,少用律句,造成失粘失對。 ② 常用三平調、三仄調及“平仄平”、“仄平仄”式。 儘管古風式的律詩與近體詩有這些不同,但由於其押韻、對仗同于律詩,且多數句子的節拍数平仄相間,故仍算做律詩。例如: 四、近體詩的平仄 “平仄”是近體詩中最重要的因素。律詩與古體詩區別的最重要的特點不是句數、字數,也不是對仗和押韻,而是平仄。 1、什麽叫平仄? 中古有四個聲調,即平上去入。這四種聲調的具體調值是什麽,現在已無從得知,明真空的《玉鑰匙門法歌訣》中描寫說:“平聲平道莫低昂,上聲高呼猛烈強,去聲分明哀遠道,入聲短促急收藏。”通過這種描寫我們大體可以想象中古平聲的調值是平直的,而上去入三聲的調值則是短曲不平的。根據追求詩句音響效果的需要,古人將四聲分爲兩類,其中平聲爲一類,其音色比較平直可以延長,古人把它稱作“平”;上去入爲一類,其音色有一個共同點,比較短,不可以延長,與平聲相反,古人將此三聲統稱爲“仄”。“仄”就是傾斜、不平的意思。“平仄”的概念是古人爲了追求詩歌的音樂美而提出的。平仄在詩句中的交替使用,使詩句的音色避免了平直、呆板和單調,達到了起伏回環,抑揚頓挫的音響效果。 2、律句的節奏 節奏是指音樂中交替出現的有規律的強弱快慢現象。在律詩中,所謂交替出現的有規律的強弱快慢現象就是通過平仄的交替使用來體現的。所謂平仄交替是以節拍爲單位進行交替的,而不是以單字爲單位進行交替,如平平/仄仄/平平,或仄仄/平平/仄仄。律句除句末一字外均由兩個字構成一個節拍,每個節拍即爲一個交替單位。有的書上把節拍叫做音步。句子最後一個字一位在句尾,念完一句後需要停頓一下,差不多延長半拍,所以最後一個字獨立爲一拍。五言律詩共有三個節拍,即二二一,詩例如“白日—依山—盡”。七言律詩共有四個節拍,即二二二一,詩例如“沈舟—側畔—千帆—過”。組成節拍的兩個字可以同是平聲或仄聲,也可以是平仄不同的兩個字。節拍由平仄不同的兩個字組成時,節拍的性質取決於後一字的聲調,如“仄平”算平聲拍,“平仄”算仄聲拍,因爲後一字是在節奏點上,起著定音的作用。也正是由於這個原因,律詩對每一節拍中的二個字平仄的要求特別嚴格,其平仄不能變動,對第一字的要求則比較寬鬆,常常平也可,仄亦可。 3、律句平仄的基本格式 律句的平仄的基本格式有四種,五言詩的基本格式是: 其中甲、乙兩式完全符合平仄交替的原則。丙、丁兩式的前兩個節拍平仄也是交替的,唯有後兩個節拍沒有做到平仄交替,這是不得已的。因爲丙式的特點是“平起仄收”,第一個節拍是平,第二個節拍只能用仄才能與第一個節拍交替,第二節拍爲仄,就只好與第三個必須是仄的節拍相重了。同理,丁式的特點是“仄起平收”,第一個節拍是仄,第二個節拍用平才能與之交替,第二個節拍用平,也就只能和第三個必須是平的節拍相重了。按說丙式的第二個節拍應爲“仄仄”,但這樣處理會造成句末三字全爲仄聲的現象。句末三字全用仄聲是古風的常用句式,律句應儘量避免①,所以將第二拍的第一個字改換成了平聲,這樣就成了“平平平仄仄”的句式。第二拍的第一字由於不在節奏點上,所以改換成平聲並不影響該節拍的性質。丁式句的第二個節拍按說也可以用“平平”,但這樣處理就會出現三平調(句末三字連用三個平聲),三平調詩家大概以爲其音色比較平直鬆弛,缺乏變化和力度,故規定應堅決避免,是所謂大忌。於是將第二拍的第一個字改換成仄聲(同樣因爲該字不在節奏點上),這樣既不影響第二個節拍的性質,同時又避免了三平調。 七言诗基本句式的排法与五言基本句式基本相同,只是根据平仄交替的原则在五言基本句式之前增加一个节拍而已。 注:① 古人的少数律诗中也有不避三平调的,如唐张说《寄刘道士舃》:“真人降紫气,邀仄我仄丹平田平宫平。远寄双飞舃,飞飞不碍空。”杜审言《和晋陵陆丞早春游望》“云平霞平出仄海仄署仄,梅柳渡江春”;王维《送梓州李使君》“山平中平一仄夜仄雨仄,树杪白重泉”等。 4、律詩平仄的排列法 以上講的是一句律詩中平仄的排列規則,下面我們要講的是一首律詩中的排列規則。弄明白了一句律詩中的平仄規則,一首律詩的平仄規則便很容易掌握。一首律詩的排列規則可以概括爲以下幾句話: (1)一句之中平仄相間 所謂“一句之中平仄相間”,是指每一律句中個節拍之間要平仄交替,即前一節拍爲仄聲,後一節拍就要換用平聲。反之,前一節拍用平聲,後一節拍就要換用仄聲。 (2)一聯之中平仄相對 所謂“一聯之中平仄相對”,是指每一聯中對句與出句的平仄要構成對立關係。如果出句的第一個節拍爲仄聲,那麽對句的第一個節拍便要使用平聲。反之,出句的第一節拍爲平聲,對句的第一節拍便應使用仄聲。 (3)兩聯之間平仄相粘 所謂“兩聯之間平仄相粘”,是指下聯出句的第一節拍要與上聯對句的第一節拍平仄相同,即前者爲平聲,後者亦爲平聲,前者爲仄聲,後者亦爲仄聲。 (4)押韻句末字爲平聲,非押韻句末字爲仄聲 所謂“押韻句末字爲平聲,非押韻句末字爲仄聲”,是指律詩的二、四、六、八句都是押韻句,末一字要用平聲字,三、五、七句都是非押韻句,末一字要用仄聲字。至於第一句,無論五言七言,入韻時用平聲,不入韻時用仄聲。 下面舉幾首五言、七言律詩的例子。 5、關於“一三五不論,二四六分明” “一三五不論,二四六分明”是關於律句平仄排列規則的簡明說法。這是對七言詩而言的,對五言詩來說,就是“一三不論,二四分明”。所謂“一三五不論”,是指七言詩每句的第一、三、五字的平仄可以不拘,即可用平字亦可用仄聲字,因爲這些字都不在節奏點上。所謂“二四六分明”,是指七言詩每句的第二、四、六字的平仄必須嚴格掌握,不能隨便變更,因爲這些字都在每一節拍的節奏點上,決定一個節拍的性質。記住這兩句話可以較迅速的掌握律句平仄的排列規則,但是這兩句話並不全面,他沒有將古人對律句平仄的一些特殊規定包括進去。這些特殊規定有二:一不能“犯孤平”①;二不能出現“三平調”。“犯孤平”和“三平調”都是詩家的大忌。 (1)犯孤平 “犯孤平”是指“――△△―”或“△△――△△―”式變成了“△―△△―”或“△△△―△△―”式。這種形式除韻腳字爲平聲外,全句只有一個平聲字,其餘都成了仄聲字,平仄聲失去平衡,故叫做“犯孤平”。 注:① 据王力《汉语诗律学》95页,《全唐诗》中只找到两个犯孤平的例子:一个是高适的《淇上送韦司仓》:“醉多适不愁”;一个是李欣的《野老曝背》:“百岁老翁不种田”。 (2)三平調 “三平調”是指“△△△――”或“――△△△――”式變成了“△△―――”或“――△△―――”這種形式,最後三字都用了平聲字。上文已經提到,“三平調”是詩家的大忌,要極力避免。 根據以上兩點,檢查律句平仄的四種基本格式就會發現,有些第一字或第三字或第五字的平仄是不允許變動的②: 由以上情況可以看出,乙式中五言的第一字,七言的第三字不能由平聲換爲仄聲字,否則就會“犯孤平”。丁式五言的第三字,七言第五字的仄聲不能換爲平聲字,否則就會出現三平調。所以在使用“一三五不論,二四六分明”這種說法的時候,必須考慮到這兩種例外的情況。 注:② 加○表示该字可平可仄,下同。 6、關於拗救 所謂拗,是指律句中某字的聲調不合平仄的規定,即應該用平聲卻用了仄聲,或改用仄聲而用了平聲字。所謂救,是指律句的平仄發生“拗”時,在另外某個用平的地方用了仄,或用仄的地方用了平,以求做到使平仄的字數保持平衡。拗救的使用是爲了擴大詩人選字範圍所採取的變通方法,這樣做不至於使詩人因聲奪義,可以保留在意義上比較合適的字眼。需要指出的是,拗救的使用並不是任意的,而是有一定的規定的,具體有以下三種情況: (1)甲式句的拗救(對句相救) 甲式句的格式爲△△――△。甲式句的第四字如果用了仄聲字,對句第三字改用平聲字,其格式是: 這樣的變動使對句多了一個平聲,但其平仄相間的格局並未改變。例如: (2)乙式句的拗救(本句自救) 乙式句的格式是:――△△―或△△――△△―。如五言詩第一字用了仄聲,或七言詩第三字用了仄聲,即犯了孤平。相救的辦法是將五言的第三字由仄聲換用平聲字,七言的第五字由仄聲換爲平聲字,這樣就成了如下格式: ――△△―            變爲:    △――△― △△――△△―        變爲:    △△△――△― 補救過的形式其平仄字數仍然與原格式保持相同。用例如下: (3)丙式句的拗救(本句自救) 丙式句的格式是:―――△△或△△―――△△。如五言第三字或七言的第六字用了平聲字,補救的方法是將五言的第三字或七言的第五字由平聲換爲仄聲字,其形勢如下: ―――△△            變爲:    ――△―△ △△―――△△        變爲:    △△――△―△ 改變後的格式起音感特色比原來的形式更佳,使人們喜歡將這種格式用於尾聯的出句。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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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教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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