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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21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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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21582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21582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 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的通知 卫医政发〔2011〕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各军区联勤部、各军兵种后勤部卫生部~总参三部后勤部卫生处~总参管理保障部、总政直工部、总装后勤部卫生局~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国防科技大学院,校,务部卫生部,处,、武警部队、后勤部卫生部~总后直属单位卫生部门: 2002年~卫生部会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同制定了《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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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21582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 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的通知 卫医政发〔2011〕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各军区联勤部、各军兵种后勤部卫生部~总参三部后勤部卫生处~总参管理保障部、总政直工部、总装后勤部卫生局~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国防科技大学院,校,务部卫生部,处,、武警部队、后勤部卫生部~总后直属单位卫生部门: 2002年~卫生部会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同制定了《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暂行规定》实施8年来~在各级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的共同努力下~我国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和合理用药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在总结各地《暂行规定》实施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国家药物政策以及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总后勤部卫生部共同对《暂行规定》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关情况请及时报卫生部医政司、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和总后卫生部药品器材局。 附件: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 卫生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总后勤部卫生部 二〇一一年一月三十日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促进药物合理应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是指医疗机构以病人为中心~以临床药学为基础~对临床用药全过程进行有效的组织实施与管理~促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药的药学技术服务和相关的药品管理工作。 第三条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全国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 军队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军队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和药学工作是医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本规定设置药事管理组织和药学部门。 第五条 依法取得相应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方可从事药学专业技术工作。 第六条 医疗机构不得将药品购销、使用情况作为医务人员或者部门、科室经济分配的依据。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得在药品购销、使用中牟取不正当经济利益。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二级以上医院应当设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其他医疗机构应当成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组。 二级以上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委员由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临床医学、护理和医院感染管理、医疗行政管理等人员组成。 成立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组的医疗机构由药学、医务、护理、医院感染、临床科室等部门负责人和具有药师、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组成。 医疗机构负责人任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主任委员~药学和医务部门负责人任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副主任委员。 第八条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应当建立健全相应工作制度~日常工作由药学部门负责。 第九条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的职责: ,一,贯彻执行医疗卫生及药事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审核制定本机构药事管理和药学工作规章制度~并监 督实施, ,二,制定本机构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 ,三,推动药物治疗相关临床诊疗指南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制定与实施~监测、评估本机构药物使用情况~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指导临床合理用药, ,四,分析、评估用药风险和药品不良反应、药品损害事件~并提供咨询与指导, ,五,建立药品遴选制度~审核本机构临床科室申请的新购入药品、调整药品品种或者供应企业和申报医院制剂等事宜, ,六,监督、指导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放射性药品的临床使用与规范化管理, ,七,对医务人员进行有关药事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合理用药知识教育培训,向公众宣传安全用药知识。 第十条 医疗机构医务部门应当指定专人~负责与医疗机构药物治疗相关的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 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本机构功能、任务、规模设置相应的药学部门~配备和提供与药学部门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设备和设施。 三级医院设置药学部~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二级科室,二级医院设置药剂科,其他医疗机构设置药房。 第十二条 药学部门具体负责药品管理、药学专业技术 服务和药事管理工作~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合理用药为核心的临床药学工作~组织药师参与临床药物治疗~提供药学专业技术服务。 第十三条 药学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制度、操作规程和工作记录~并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 二级以上医院药学部门负责人应当具有高等学校药学专业或者临床药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及本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除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卫生站以外的其他医疗机构药学部门负责人应当具有高等学校药学专业专科以上或者中等学校药学专业毕业学历~及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第三章 药物临床应用管理 第十五条 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是对医疗机构临床诊断、预防和治疗疾病用药全过程实施监督管理。医疗机构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合理用药原则~尊重患者对药品使用的知情权和隐私权。 第十六条 医疗机构应当依据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制定本机构基本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建立并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 第十七条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由医师、临床药师和护士组成的临床治疗团队~开展临床合理用药工作。 第十八条 医疗机构应当遵循有关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临床路径、临床诊疗指南和药品说明书等合理使用药物,对医师处方、用药医嘱的适宜性进行审核。 第十九条 医疗机构应当配备临床药师。临床药师应当全职参与临床药物治疗工作~对患者进行用药教育~指导患者安全用药。 第二十条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临床用药监测、评价和超常预警制度~对药物临床使用安全性、有效性和经济性进行监测、分析、评估~实施处方和用药医嘱点评与干预。 第二十一条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用药错误和药品损害事件监测报告制度。医疗机构临床科室发现药品不良反应、用药错误和药品损害事件后~应当积极救治患者~立即向药学部门报告~并做好观察与记录。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相关部门报告药品不良反应~用药错误和药品损害事件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第二十二条 医疗机构应当结合临床和药物治疗~开展临床药学和药学研究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制订相应管理制度~加强领导与管理。 第四章 药剂管理 第二十三条 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处方管理办法》、《国家处方集》、《药品采购供应质量管理 规范》等制订本机构《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编制药品采购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按规定购入药品。 第二十四条 医疗机构应当制订本机构药品采购工作流程,建立健全药品成本核算和账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药品购入检查、验收制度,不得购入和使用不符合规定的药品。 第二十五条 医疗机构临床使用的药品应当由药学部门统一采购供应。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审核同意~核医学科可以购用、调剂本专业所需的放射性药品。其他科室或者部门不得从事药品的采购、调剂活动~不得在临床使用非药学部门采购供应的药品。 第二十六条 医疗机构应当制订和执行药品保管制度~定期对库存药品进行养护与质量检查。药品库的仓储条件和管理应当符合药品采购供应质量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七条 化学药品、生物制品、中成药和中药饮片应当分别储存~分类定位存放。易燃、易爆、强腐蚀性等危险性药品应当另设仓库单独储存~并设置必要的安全设施~制订相关的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管理的药品~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和监督使用。 第二十八条 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药品调剂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 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认真审核处方或者用药医嘱~经适宜性审核后调剂配发药品。发出药品时应当告知患者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项~指导患者合理用药。 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除药品质量原因外~药品一经发出~不得退换。 第二十九条 医疗机构门急诊药品调剂室应当实行大窗口或者柜台式发药。住院,病房,药品调剂室对注射剂按日剂量配发~对口服制剂药品实行单剂量调剂配发。 肠外营养液、危害药品静脉用药应当实行集中调配供应。 第三十条 医疗机构根据临床需要建立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实行集中调配供应。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应当符合静脉用药集中调配质量管理规范~由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技术审核、验收~合格后方可集中调配静脉用药。在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以外调配静脉用药~参照静脉用药集中调配质量管理规范执行。 医疗机构建立的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应当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三十一条 医疗机构制剂管理按照《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执行。 第五章 药学专业技术人员配置与管理 第三十二条 医疗机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有关规定 取得相应的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医疗机构直接接触药品的药学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的~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 第三十三条 医疗机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本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8,。建立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的~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另行增加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数量。 第三十四条 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本机构性质、任务、规模配备适当数量临床药师~三级医院临床药师不少于5名~二级医院临床药师不少于3名。 临床药师应当具有高等学校临床药学专业或者药学专业本科毕业以上学历~并应当经过规范化培训。 第三十五条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考核和管理~制订培训计划~组织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毕业后规范化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将完成培训及取得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情况~作为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专业岗位聘任的条件之一。 第三十六条 医疗机构药师工作职责: ,一,负责药品采购供应、处方或者用药医嘱审核、药 )品调剂、静脉用药集中调配和医院制剂配制~指导病房(区护士请领、使用与管理药品, ,二,参与临床药物治疗~进行个体化药物治疗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的设计与实施~开展药学查房~为患者提供药学专业技术服务, ,三,参加查房、会诊、病例讨论和疑难、危重患者的医疗救治~协同医师做好药物使用遴选~对临床药物治疗提出意见或调整建议~与医师共同对药物治疗负责, ,四,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实施处方点评与超常预警~促进药物合理使用, ,五,开展药品质量监测~药品严重不良反应和药品损害的收集、整理、报告等工作, ,六,掌握与临床用药相关的药物信息~提供用药信息与药学咨询服务~向公众宣传合理用药知识, ,七,结合临床药物治疗实践~进行药学临床应用研究,开展药物利用评价和药物临床应用研究,参与新药临床试验和新药上市后安全性与有效性监测, ,八,其他与医院药学相关的专业技术工作。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的监督与管理。 第三十八条 医疗机构不得使用非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从事药学专业技术工作或者聘其为药学部门主任。 第三十九条 医疗机构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 告,对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等处分: ,一,未建立药事管理组织机构~药事管理工作和药学专业技术工作混乱~造成医疗安全隐患和严重不良后果的, ,二,未按照本规定配备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建立临床药师制~不合理用药问题严重~并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未执行有关的药品质量管理规范和规章制度~导致药品质量问题或用药错误~造成医疗安全隐患和严重不良后果的, ,四,非药学部门从事药品购用、调剂或制剂活动的, ,五,将药品购销、使用情况作为个人或者部门、科室经济分配的依据~或者在药品购销、使用中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六,违反本规定的其他规定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四十条 医疗机构违反药品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依据其情节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第四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应当定期对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十二条 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依法对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出示证件。被检查的医疗机构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 资料~不得拒绝、阻碍、隐瞒。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本规定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临床药学:是指药学与临床相结合~直接面向患者~以病人为中心~研究与实践临床药物治疗~提高药物治疗水平的综合性应用学科。 临床药师:是指以系统药学专业知识为基础~并具有一定医学和相关专业基础知识与技能~直接参与临床用药~促进药物合理应用和保护患者用药安全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 危害药品:是指能产生职业暴露危险或者危害的药品~即具有遗传毒性、致癌性、致畸性~或者对生育有损害作用以及在低剂量下可产生严重的器官或其他方面毒性的药品~包括肿瘤化疗药物和细胞毒药物。 药品损害:是指由于药品质量不符合国家药品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造成的对患者的损害。 用药错误:是指合格药品在临床使用全过程中出现的、任何可以防范的用药不当。 第四十四条 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的管理~按照《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执行。 第四十五条 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和卫生站可不设药事管理组织机构和药学部门~由机构负责人指定医务人员负责药事工作。 中医诊所、民族医诊所可不设药事管理组织机构和药学部门~由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专业技术人员负责药事工作。 第四十六条 本规定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卫医发〔2002〕24号,同时废止。 ------------下面黄颜色是赠送的简历模板不需要的可以下载后编辑删除 简历——智联招聘 男 | 已婚 | 1988 年月生 | 户口:湖南 | 现居住于广东深圳-宝安区 3年工作经验 | 团员 |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福永镇陈屋村2巷518101 E-mail: 求职意向 ?工作性质: 全职 ?期望职业: 销售业务、销售管理、市场 ?期望行业: 专业服务/咨询(财会/法律/人力资源等)、教育/培训/院校、通信/电信运营、增值服务 ?工作地区: 深圳 ?期望月薪: 4001-6000元/月 ?目前状况: 我目前处于离职状态,可立即上岗 职业目标 喜欢营销管理类工作,喜欢有挑战的工作,大学四年一直在挑战自己,挑战自己的极限,一直在做营销的兼职,坚信“也精于勤而荒于嬉”一直严于律己,在各方面都要从严要求自己。相信自己总有一天会成功的~只有自己不敢做的,没有做不成的,做销售10分靠天,九分靠人做,市场是人做出来的。 工作经历 2013/01 -- 2014/04 超越电脑专卖店 | 市场主管 行业类别:计算机硬件 | 企业性质:民营 | 规模:20人以下 | 职位月薪:4001-6000元/月 工作描述: 在各工业区和住宅小区做广告宣传为店铺销售做铺垫,并且为各用户提供售后维护工作。 2011/06 -- 2012/11 衡阳市教育培训学校 | 销售主管 行业类别:教育/培训/院校 | 企业性质:民营 | 规模:20-99人 | 职位月薪:2001-4000元/月 工作描述: 为学校制定招生计划,带领招生专员在各社区以及学校周围做广告(包括粘贴墙体广告,入户拜访宣传)开展招生工作,定期到中小学校门口驻点宣传,联系各学校任课老师开展招生工作。 教育经历 2007/09 --2011/06 在校学习情况 曾获 院校级三等奖 在校实践经验 2008/03 -- 2010/10 大学生英语周刊衡阳市推销员到衡阳市区域经理 *2008年推销员,在学校新生开学期间向学生和家长推销《学生英语报》 *2009-2010年《学生英语报》衡阳地区区域经理,负责在衡阳各高校组建团队销售《学生英语报》,团队培训,团队维护,最后指导团队销售。 *2009-2010年。衡阳行动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招生代理 负责公司在衡阳地区的自考、成人高考、家教培训的招生工作,制订季度招生计划,实行电话营销, 接待客户的来访、洽谈工作。到各医院和各事业单位接触式发放传单并且交谈留下有意向人的电话以后回访。并且做出了良好的业绩。 语言能力 英语:读写能力良好 | 听说能力良好 企业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管理制度 一、 合同管理总账 1、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预防、减少和及时解决合同纠纷~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政府部门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各单位与外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等~包括但不限于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运输合同、资产转让合同、仓储合同、保险合同等。 3、合同管理原则 合同管理必须遵循依法办事~预防为主~层层把关~跟踪监督~及时调整~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原则。 4、保守商业秘密 管理、参与合同工作的一切有关人员~应当为公司保守商业秘密。 二、 合同管理职责 1、企业合同管理部门的主要管理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条例~ 依法保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 ,2,制定、修订本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合同管理工作。 ,3,审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 ,4,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5,做好合同统计、归档、保管工作。 ,6,监督、检查本公司合同签订、履行情况。 ,7,代表本公司处理与外单位的合同纠纷。 ,8,按期统计~汇总本公司的合同签订、履行、合同纠纷处理情况等~并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 2、采购、销售部门的主要职责 ,1,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本部门的合同。 ,2,严格审查本部门所签订的合同、重大合同提交相关部门会审。 ,3,对所签合同认真执行~并定期自查合同履行情况。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加强与其它各有关部门联系~发生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 ,5,合同原件交与合同管理部门~本部门也要做好合同的登记、统计、归档工作。 3、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 ,1,加强与采购、销售等有关部门的~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 ,2,财务部见合同付款~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妥善保管收、付凭证。 ,3,配合销售部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三、合同审签管理 ,1,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进行~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2,除及时清结者外~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合同文本应当采用统一的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相对方提供的合同文本必须送交有关部门审核。 ,3,合同按种类统一编号。 ,4,合同及其有关的书面材料~应当语言规范~字迹清晰~条款完整~内容具体~用语准确~无歧义。 ,5,订立合同必须完备合同条款~合同条款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和付款方式~履行的期限、地点、方式、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6,对外签订合同~要明确选择纠纷管辖地。 ,7,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办人应当亲自在合同文本上签名盖章。 ,8,签订合同~应当加盖单位的合同专用章或公章。严禁在空白合同文本上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单份合同文本达二页以上的须加盖骑缝章。 四、合同审签程序 ,1,签订合同前必须严格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对方需提供上一年度年检过的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该公司公章。 ,2,签订合同前需要审查代理人的代理身份和代理资格。 ,3,签订合同必须认真审查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 ,4,签订合同应当仔细审查对方当事人提供的有关证明资料。 ,5,合同承办人应将合同的副本或复印件一份及时送交本单位财务部门备案~作为财务部门收付款物的依据。 五、合同履行、变更和解除 1、合同履约管理 ,1,法定代表人、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合同的履行。合同承办单位、部门和人员具体负责其订合同的履行。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根据情况的变化~应当对对方当事人的履行能力进行跟踪调查。如发现问题~合同承办人及时处理~必要时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可实地调查合同标的情况和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 ,3,接收标的必须经过严格的验收程序~对不符合制度和合适合同标的应在法定期限内及时提出书面异议。 ,4,合同结算必须通过本单位财务部门进行~对合法有效的合同~财务部门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结算~对未经合法授权或超权限签订的合同~财务部门有权拒绝结算。 ,5,凡与合同有关的来往文书、电信、信函、电话记录都应作为履约证据留存。对我方当事人的履约情况~除妥善保存有关收付 凭 证外~还要做好履约记录。 2、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对方当事人作为款物接收人而要求变更接收人时~必须有书面变更协议。严禁未取得对方当事人的书面材料而凭口头约定向已变更的接收人发货或付款。 ,2,我方当事人遇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原因无法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收集有关证据~并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同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 ,3,发现对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合同承办人应当催促对方当事人采取有效补救措施~收集、保存对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的有关证据~及时向公司报告。 ,4,我方当事人因故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说明变更解除合同的原因和请求对方书面答复的期限~尽快与对方当事人达成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 六、合同纠纷处理 1、合同纠纷管理 ,1,为解决合同纠纷所采取的各项措施~必须在法定的诉讼时效和期间内进行。 ,2,发现对方当事人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等犯罪活动时~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3,合同承办部门人员应配合好公司行政部参加仲裁或诉讼。 ,4,合同纠纷发生后~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 解决。 ,5,合同发生纠纷后~需要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活动的~应当及时委托有资质的代理人参与处理纠纷。 ,6,解决合同申请书、起诉书、证据、答辩书、协议书、调解书 仲裁书、裁定书、判决书等~在结案后十日内~由承办人送交行政部备案。 2、合同纠纷处理程序 ,1,发生合同纠纷~合同承办部门、人员应立即报告公司领导和行政部~销售部、采购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应当及时提供解决纠纷所需的相关材料。 ,2,在处理合同纠纷过程中~对于可能因对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应当及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3,合同纠纷发生后~应当依法采取一切措施~积极收集、整理有关证据~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应当向法院申请促使证据。 ,4,向法院提供原始证据时~必须先行复制~并请求法院的承办人员出具证据收执。 七、合同资料管理 1、档案资料内容 下列资料可以作为合同档案: ,1,谈判记录、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准文件, ,2,对方当事人的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事业法人执照的副本复印件, ,3,对方当事人履约能力证明资料复印件, ,4,对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办人的职务资格证明~个人身份证明、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或复印件, ,5,我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6, 双方签订或履行合同的往来最电传、电子邮件、信函、电话记录等书面材料厂 ,7,登记、见证、鉴证、公证等文书资料库 ,8,合同正本、副本及变更、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 ,9,标的验收记录的, ,10,交接、收付标的、款项的原始凭证复印件。 2、合同资料的归档、统计与管理 ,1,公司所有合同都必须统一编号~由行政部妥善保管。 ,2,合同承办人办理完毕签订、变更、履行及解除合同的各项手续后十日内~应将合同档案资料移交行政部。 ,3,借阅合同须办理登记手续~有关企业秘密的合同还须主管领导的签批。 八、附则 ,1,凡因本按规定处理合同事宜~未及时汇报情况和跌合同有关资料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追究相关负责人和责任人的相应责任。 ,2,行政部应定期将履行完毕或不再履行的全身表关资料按合 同编号 整理~由行政部主管确认后交档案管理人员存档~不得随意 处置、销毁、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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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企业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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