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
甲方:苏州金车光电标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苏州业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物业管理员服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物业服务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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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甲乙双方确认的《安全防范方案》,乙方向甲方提供物业安保人员服务,并按照甲方的实际情况,制定的管理模式对物业安保人员进行管理,依据双方确认的岗位
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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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执行安全防范任务,承担相应的物业安保服务责任。
二、所派物业安保人员必须恪守职责,服从双方的管理,双方均可提出给予调换物业安保人员的要求,一般应提前七天通知保安公司。
第二条甲方责任
一、为乙方物业安保人员提供必备的工作条件,包括值班室、办公桌椅、通讯联络工具,组织训练学习的场所等。
二、配备符合国家要求的消防设施,对乙方提出的安全防范隐患报告应及时答复和改进。制定并执行内部安全防范规章制度,教育本公司员工配合和支持乙方物业安保人员履行管理人员职责。
三、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物业安保服务费。
四、甲方对乙方物业安保人员提出的安全保卫方面的合理化建议应予以重视,为共同做好本合同约定的区域内安全保卫工作创造条件。
第三条乙方责任
1、乙方指派6名物业安保人员负责甲方的安全护卫工作。确保24 小时内至少白班有4名安保人员在岗,晚班有2名安保人员在岗,甲方每月支付乙方每名物业安保人员每月共计22800元整。包含伙食费。甲方支付款项至乙方指定帐户,由乙方支付给指派安保人员。
2、物业安保人员应严格履行《安全防范方案》规定的岗位职责要求,并遵守甲方符合法律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领导和指挥。
3、发生在执勤区域内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及时处理并报告甲方和当地公安机关,采取
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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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案发现场,协助公安机关侦查各类治安刑事案件,依法妥善处理责任范围内的其他突发事件。
4、忠于职守,责任心强,积极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的“四防”工作,发现责任区域内的安全隐患,及时报告甲方并协助予以处理。
5、选派的物业安保人员必须经过正规的物业管理
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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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18岁以上,45岁以下,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前科,并向甲方提供物业安保人员的人事档案及身体健康
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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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
6、为物业安保人员配备制服及基本装备,并负责物业安保人员的工资,物业安保人员系乙方聘用派驻甲方所在地工作,乙方必须与物业安保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会保险等建立劳动关系,一切相关劳资、劳动纠纷由乙方处理,与甲方无关。制服共4套,春秋各2套,提供装备有: 对讲机、防暴棍、立岗岗亭、巡更器等。
7、加强对物业安保人员的在岗培训、监督和管理,确保安全服务的优质高效。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和甲方的规章制度,对违反的物业安保人员,如情节较轻且未造成甲方或第三
方经济损失,经甲方提出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更换人员,如造成了甲方或第三方的经济损失,按本合同第六条(4、5小条) 执行。
8、为物业安保人员投保人身意外险,如乙方物业安保人员在工作期间遭受意外伤害,由乙方负责向保险公司索赔,甲方不承担法律责任,但有义务在举证等程序上给予配合。
第四条物业安保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就物业安保服务费计算约定为两部分。
1、甲方直接为乙方物业安保人员提供伙食、住宿。
2、甲方应在次月十日前以口银行托收口转账支付口现金支付等方式向乙方支付上月的服务费。
3、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上述相关费用后,不得无放拖欠、克扣物业安保人员工资,不得有侵害物业安保人员合法权利之行为,否则,一切相关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2018 年 05 月 08 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2019 年 05 月 07 日止。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及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有效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本合同。合同到期后,甲方如要求解除合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如甲方未通知乙方,则视为自动续约一年。
2、在合同有效期内单方提出终止合同的,须向对方支付两个月的物业安保服务费作为违约赔偿金。
3、甲方逾期支付物业安保服务费,须向乙方支付每日千分之三的逾期付款违约金,甲方逾期三十天未支付物业安保服务费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4、甲方指派物业安保人员从事本合同约定的物业安保服务职责范围外的工作,由此造成的对物业安保人员和其他第三方的经济赔偿责任,由甲方负责。
5、依据本合同或经有关机关确定是由于乙方物业安保人员进行物业安保服务工作时的过失或故意行为,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经济损失的,乙方负责承担赔偿责任,甲方可解除合同且无需支付违约赔偿金。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1、在合同期间,并在合同规定责任区,因乙方所派物业安保人员失职,而造成甲方财产损失和在甲方责任区内的人员人身伤害的,以报警为事实,相关票据及记录确定数额,乙方就甲方超过保险公司理赔额的那部分损失,向甲方进行赔偿,累计赔偿额以年服务费总额的50%为上限,乙方应在事故认定后30天内履行赔偿义务。
2、甲乙双方因合同履行发生其他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甲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