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房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房(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现居住地址: ...
出租房(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现居住地址: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现居住地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同意将位于 出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 租赁房屋用途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第三条 租金:每年 元人民币,乙方租赁期间,甲方不得随意变更租金。
第四条 付款方式:
1、乙方每一年支付一次租金,第一次租金在签订本合同时即时支付,以后租金按规定的付款期限提前15天将下期房款支付给甲方。
2、甲方在收到第一次租金当日将房屋钥匙共 套交给乙方。
基本费用:乙方承担下列在租赁时所发生的费用:
□水费 □电费(1元/度) □卫生费 □有线电视费 □其他费用
第五条 租赁期间,甲方将固定电话 过户给乙方使用,租赁期满,乙方将电话费交齐后应配合甲方,将固定电话过户回甲方。
第六条 乙方经营项目应具备工商管理部门办理的合法手续,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及有关政策要求,如出现违纪或违法行为,甲方有权自行终止租赁合同。
第七条 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和内部结构,装修装饰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期满后自行拆除,但不能影响原貌。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租赁房屋或其内部的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即时维修或赔偿。期满应保持水、电设备的完好,如有损坏,乙方除必须照价赔偿外,甲方有权根据破坏程度轻重对乙方要求经济赔偿。
第八条 本合同有效期届满,甲方将租赁房屋继续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甲、乙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签订新合同。
第九条 乙方在租赁期间,货物及自身安全问题由自己负责。
第十条 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合同自行终止。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房屋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一条 该房屋甲方如有自用或出售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作出补充规定,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