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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招标文件赞皇县第二中学设计 招标文件 河北至成招标有限公司 赞皇县第二中学设计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HZCZB-ZH-13 招 标 人:赞皇县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至成招标有限公司 日 期:2011年4月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一、 投标须知前附表 二、 投标须知 (一) 总则 (二) 招标文件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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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皇县第二中学设计 招标文件 河北至成招标有限公司 赞皇县第二中学设计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HZCZB-ZH-13 招 标 人:赞皇县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至成招标有限公司 日 期:2011年4月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一、 投标须知前附表 二、 投标须知 (一) 总则 (二) 招标文件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四) 投标文件的提交 (五)开标、评标和定标 (六)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的授予 第二章 投标文件有关格式 第三章 合同条款 第四章 评标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和方法 第五章 设计条件及技术要求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1.1 招标人 招标人:赞皇县教育局 联系人:安进录 电话:13930154563 2 1.2 招标 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至成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新石北路368号 联系人:王涛峰 电话:0311-83806708 3 1.3 项目名称 赞皇县第二中学设计 4 1.4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已落实 5 1.5 招标范围 和内容 工程勘察、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工程效果图及工程施工期间的设计跟踪服务与现场服务、竣工验收服务等内容。 6 1.6 质量目标 设计深度达到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初步设计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批;施工图设计通过审查机构的审核; 7 1.7 设计周期 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全部初步设计;初步设计通过审查后60 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15日内完成补充、修改。 8 1.8 付款条件及方式 签订合同7天内,支付合同额的10%;初步设计通过审查后10天内支付合同额的20%;施工图设计通过审查7天内,支付合同额的65%。余款待工程验收后付清。付款方式:转账支票或电汇 9 2.1 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0 3.1 合格投标人 资格条件 1.具有工程设计甲级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财务资源投入本合同的实施; 3.近3年具有类似工程设计经历; 4.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在近3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出现重大设计质量问题,能按所签订合同的要求准时、保质保量的完成设计工作。 5.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且具有类似工程设计经历; 11 2.1 原件 投标人应提交以下证件原件并接受证件核验,未提交证件原件的投标人,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 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3. 近3年具有类似工程设计经历证明 4. 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 12 5.1 踏勘现场 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勘察 13 13.1 投标有效期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期后45日历天。 14 14.1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和金额 投标保证金金额:3.0万元,递交形式:现金、电汇或银行转账支票,并在投标截止时间1日前到达投标保证金收取银行账户,逾期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收取投标保证金账号: 名称:河北至成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民生银行红旗大街支行 账号:1005014210006287 账号:0402022019245496808 15 15.1 投标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三份副本 16 17.1 投标文件提交 地点及截止时间 地点: 石家庄市建筑市场管理中心赞皇分中心 时间: 2011年 月 日 9:30 时 17 21.1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始时间:2011年 月 日 9:30 时 地点: 石家庄市建筑市场管理中心赞皇分中心 18 27.4 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见第五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19 12.5 投标费率 投标费率不高于2%为有效费率,投标报价费率超出按废标处理。 20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4月8日至4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到河北至成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二、投 标 须 知 (一)总 则 1、项目概况 1.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项。 1.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项。 1.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 1. 本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项。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招标项目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1. 本次招标的内容和范围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5项。 1.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目标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6项。 1. 本招标项目设计周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项。 1. 本招标项目的付款条件及方式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 2、资格审查方式 2.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9项。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有资格成为中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2.2投标人应递交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0项要求的原件,原件经查验后退回投标人。 3、合格的投标人 3.1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1项。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踏勘现场 4.1若投标人需对拟投标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4.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任何因中标人忽视或误解项目基本情况,而使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蒙受的损失,将由中标人按一定比例对招标人进行赔偿。 4.3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5、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投标文件和参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构成 6.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三章 合同条款和格式 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第五章 设计条件及技术要求 6.2 除6.1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6.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7.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7.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并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后3天内以书面文字或传真形式送达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询问及答复发给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 7.2在投标截止日期15日前,招标人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澄清,并将修改或澄清内容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修改或澄清内容后,应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7.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7.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可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文件的编写要求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及规定格式编写投标文件,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 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9.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 9.2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投标文件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投标函 (2)投标报价表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授权委托书 (5)投标保证金提交证明 (6)技术文件 (7)项目设计管理机构 (8)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料 (9)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说明的其它资料 11.投标保证金 11.1投标人应提供一份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述金额和规定的提交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11.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应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按时、足额交纳。 11.3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活动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11.4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11.5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1.6 发生以下情况,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 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的; 2) 投标人以虚假资料骗取中标或有串通投标、陪标行为的; 3) 中标人拒绝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协议或招标人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而拒绝提交的。 12.投标报价 12.1投标报价为招标人完成合同及招标范围规定的设计及其配套技术服务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人工费、图纸资料费、交通差旅费、初步设计评审费、施工设计图纸审查费、各种税费及为完成最终成果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12.2投标报价为一次性不变价,投标人中标后的价格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做调整。 12.3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见本须知前附表第20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文件确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将被视为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按废标处理。 13.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3.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3.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4.投标文件的装订、份数和签署 14.1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14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14.2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5项规定,否则将按废标处理。 14.3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用A4纸打(复)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4.4投标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在投标文件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14.5 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需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之处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5.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15.1 投标人应将所有投标文件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 15.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分别装入密封袋内加以密封,并在封签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做密封章。 15.3 投标文件的密封袋上除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外,密封袋还应写明以下内容: (1)所投标段名称和招标编号; (2)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3)投标人的名称和地址,并加盖单位公章 (4)“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得拆封”的声明。 15.4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的规定加写标记及密封,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6.投标文件的提交 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16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17.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17.1 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前附表第16项规定。 17.2 招标人可按第7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17.3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8.迟交的投标文件 投标人在前附表第16项所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9.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19.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9.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第14、15、16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字样。 19.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19.4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开标、评标和定标 20、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0.1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确定为无效标书,招标人不予受理。 20.1.1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0.1.2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密封的; 20.2 开标时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20.2.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均未按时参加开标会的; 20.2.2未能出示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的; 21.开标 21.1招标人在前附表第19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会,公开开标。由招标人和投标人代表参加,按法定程序进行。 21.2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应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委托书、身份证明原件及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准时到会,并接受检验。 21.3 开标程序: 21.3.1开标会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并接受有关部门监督; 21.3.2开标人员对出席开标会议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人身份进行查验; 21.3.3对投标人所持相关证件原件情况进行审查记录; 21.3.4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21.3.5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对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21.3.6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22.评标委员会与评标 22.1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 22.2 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 23.评标过程的保密 23.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 评价 LEC评价法下载LEC评价法下载评价量规免费下载学院评价表文档下载学院评价表文档下载 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23.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3.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4.投标文件的澄清 24.1 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根据本须知第26条规定,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25.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25.1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差异或保留将不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25.2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25.3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 25.3.1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 25.3.2未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 25.3.3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5.3.4投标人未按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 25.3.5投标人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 25.3.6投标人对同一招标项目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25.3.7投标文件内容随意涂改未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25.3.8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投标文件雷同或者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投标的; 25.3.9投标文件中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25.3.10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报价和开标结果进行确认的; 25.3.11投标文件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要求的; 25.3.12投标报价超过投标最高限价的; 25.3.13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25.3.16未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25.3.17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5.3.18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废标的其他情形。 26.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 26.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26.1.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6.1.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6.2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由评标委员会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为参与评标的最终报价,并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27.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27.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并通过初步评审确定为有效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27.2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投标人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27.4 评标办法及标准,见第四章 27.5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根据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推荐顺序。 27.6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27.7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28、中标人的确定 28.1 评标结束后,招标人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8.2 如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拒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未能按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8.3 如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8.4 如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均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六)、合同的授予 29.中标通知 29.1 中标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后,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30.招标代理服务费 30.1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相关规定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31.合同签订 31.1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31.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1.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31.4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并按投标保证金双倍的金额补偿投标人损失。 32.合同的解除 如在合同规定时间内中标单位提供的初步设计未通过评审,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由中标单位负责。 第二章 投标文件格式 赞皇县第二中学设计 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HZCZB-ZH-13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投标函 二、投标报价表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四、授权委托书 五、投标保证金 六、技术文件 七、项目设计管理机构 八、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料 九、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一、 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根据你方招标编号为 的 (项目名称)第 标段的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我方愿以费率(大写) (小写: %)的报价并按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技术要求承包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并承担相关的责任。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同意并承担招标文件约定的所有投标人的义务。 3、我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期后45日历天,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4、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5.若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收到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后,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及时派代表前去签订合同。 6、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已按招标文件要求按时、足额交纳。 7. 我方完全理解你方不保证投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同时也理解,贵方不负担我方的任何投标费用。 投 标 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报价表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投标报价 费率:(大写) (小写) % 设计周期承诺 质量目标承诺 备 注 投 标 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范围: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请用本页为底,将身份证原件敷在该框上,再进行复印。然后在复印件上填写有关内容和盖章、签字) 四、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我单位代理人,以本单位名义参加 (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 其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签字) 性别 : 年龄:_______ 身份证号码: 职务:____ ___ 单 位: 代理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请用本页为底,将身份证原件敷在该框上,再进行复印。然后在复印件上填写有关内容和盖章、签字) 注: 1、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文件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及签署文件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外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2、在开标会现场于投标文件开封前,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供监督人员核实身份。 五、投标保证金 河北至成招标有限公司: 我方已交纳金额为人民币  元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我方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未能或拒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签订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合规有效的履约担保(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履约担保时),贵方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 附投标保证金提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六、技术文件 1、设计大纲 2、质量保证措施 3、造价控制措施 4、进度安排及保证措施 5、设计的服务措施和承诺 6、必要的图纸 七、项目管理机构表 (一) 拟参加本项目设计人员汇总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学历 职称 从事工作年限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拟任 职务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专业 说明:本表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 拟参加本项目设计人员情况表 姓 名 性 别 年龄 职 称 学 历 毕业时间 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 现从事专业 从事设计工作年限 本项目拟任 职务 执业资格 证书编号 主要工作经历 时间 参加过的项目 担任职务 说明: 1、本表应相应附有身份证、职称证书、资格(注册、岗位)证书、业绩证明材料等复印件; 2、本表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八、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企业资质等级 员工总人数 资格证书号 其中 注册工程师 注册资金 高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中级职称人员 账号 初级职称人员 经营范围 备注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说明:本表后应附投标人单位简介、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二)近3年财务状况 (近3年指 2008年 1 月 至 2010 年 12 月 ) 财务状况表 名称 单位 年 年 年 一、注册资金 二、净资产 三、总资产 四、固定资产 五、流动资产 六、流动负债 七、负债合计 八、营业收入 九、净利润   本表后应附投标人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 说明书 房屋状态说明书下载罗氏说明书下载焊机说明书下载罗氏说明书下载GGD说明书下载 的复印件。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投标人单位章。 (三)近3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近3年指_2008_年_1_月至_2010_年_12_月)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签约合同价 设计起止时间 主要设计人员情况 项目概况 备注 说明:1、本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合同工程完工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否则该项无效; 2、如有多个项目,每个项目填写一张此表, 3、本表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填写空间不足可根据需要另行文字说明,说明也应盖章; (四)单位信誉及诉讼情况说明 投标人应提供银行资信或其他信用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应对其近三年涉及的诉讼情况专题说明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未涉及,应声明本单位近三年未涉及任何诉讼事件;如涉及,应详细说明诉讼具体情况。 (五)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说明 投标人如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应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九、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第三章 合同条款和格式 协议书(格式) 发包人: 设计人: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 工程(项目)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设计工作,双方就本工程设计的有关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1条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合同条件条款中词语含义相同。 第2条 合同价为 。按合同条件条款的支付方式支付。 第3条 正式开工时间:从签订合同之日起。 第4条 提交设计成果的时间:按合同条件条款规定提交设计成果。 第5条 设计人按合同规定全面完成各项工作,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设计人的全部义务和责任。 第6条 发包人保证按合同规定付款并承担合同规定的发包人的全部义务和责任。 第7条 本合同协议书经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起生效,合同正本页签;在合同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自然终止。 第8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9条 本合同协议书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 发包人:(公章) 设计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银行账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设计合同条件 1.1 词语涵义 除上下文另有要求者外,合同中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 发包人:赞皇县教育局 (2) 设计人:指投标书已为发包人所接受,并与发包人签订了合同,承担本工程的项目设计工作的当事人。 (3) 监理人:指由发包人委托对本合同工程施工实施监理的当事人。 (4) 承包人:指由发包人委托对本合同工程实施施工的当事人。 (5) 合同:指由发包人与设计人签订的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列入本合同条件第3.3款的全部文件和图纸,以及其他在协议书中明确列入的文件和图纸。 (6) 投标文件:指设计人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在投标时按招标文件要求向发包人提交的投标报价书、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文件。 (7) 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正式向中标人授标的通知书。 (8) 工程:指发包人委托设计人进行设计工作的工程。 (9) 设计费:指协议书中写明的进行设计工作报酬总金额。 (10) 咨询:指发包人另行委托具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对设计人各阶段工作进行审查评估的当事人。 (11) 设计:指完成本工程的设计工作、施工期服务工作。 (12) 书面形式:指任何手写、打印、印刷的各种函件,包括电传、电报、传真和邮件。 (13) 天:指日历天。 1.2 语言文字和法律 1.2.1 语言文字 本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文字。 1.2.2 法律、法规和规章 适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和河北省的地方法规和规章。 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 协议书及补充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 (3) 合同条件; (4) 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 (6) 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 1.4 设计依据 (1) 设计人的设计依据是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工程建设文件以及本合同。 1.5 通知和联系 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的联系均应以书面形式为准。一般情况下,可先口头或电话联系,事后应在48小时内补发书面通知。 1.6 发包人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1.6.1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供开展设计工作所需的有关基础资料,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和资料的可靠性负责。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及时间规定在协议书中。 1.6.2 发包人应负责协调设计过程中与有关单位的配合问题。 1.6.3 发包人应协助设计人收集第1.7.7款规定的与本工程设计有关的资料。 1.6.4 发包人应按第1.12款规定按时支付设计费。 1.6.5 发包人有权对设计人的设计工作进行检查,有权要求设计人更换不称职的设计人员,有权在设计人严重违约时要求解除合同。 1.6.6 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设计版权,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 1.7 设计人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1.7.1 设计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2天内,根据设计大纲的总体安排向发包人提交两份详细的、分项目的设计进度工作计划,以及为完成本计划而建议采用的措施和说明,经批准后作为发包人控制项目设计进度的依据。 1.7.2 设计人应按合同、设计大纲、国家及行业标准、规程、规范、技术标准开展设计,严格掌握设计标准,保证设计质量,控制工程造价。 1.7.3 设计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建立设计岗位责任制和工程设计质量终身负责制。 1.7.4 设计人应按协议书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对委托范围内的项目设计的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1.7.5 设计人不得将全部设计转包给第三人,亦不得将主体工程的设计分包,且合同分包量不得超过合同价的30%。若设计人需分包部分工程设计工作时,分包人应经发包人同意。设计人应对其分包出去的设计的成果以及分包人的任何工作和行为负全部责任。若发包人要求,设计人应提交分包合同副本。 1.7.6 设计人应按要求负责收集与本工程有关的资料,具体见1.9.1条。 1.7.7 设计人应提出本合同工程各阶段要求,并报发包人批准后作为的依据,发包人的批准,不免除设计人应承担的责任。 1.7.8 设计人应积极配合发包人进行各项招标工作,按发包人规定的时间提供各合同段施工招标所需的工程数量和工程说明;按发包人规定的时间提供各合同段的施工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按发包人要求派相关人员参加标前会,就有关设计问题进行答疑;并按发包人要求派遣合格的设计代表常驻施工现场,做好施工后续服务。 1.7.9 设计人应按第1.10款规定参加设计文件的审查。 1.7.10 设计人应按第1.11款规定配合施工。 1.7.11 工程竣工验收前,设计人应按有关规定和监理人指示的时间内提交设计竣工资料(竣工图除外)一式十份。 1.7.12 未经发包人同意,设计人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 1.7.13设计人在进行外业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保卫和环境保护措施,如设计人未能采取有效的措施,而发生的与外业活动有关的人身伤亡、罚款、索赔、损失赔偿、诉讼费用及其他一切责任应由设计人负责。 1.7.14设计人为实施本项工程,应参加发包人风险以外的其它有关的雇主责任保险,以使本项工程顺利进行。 1.8 设计工期 1.8.1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全部初步设计;初步设计通过审查后6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15日内完成补充、修改。; 1.8.2各阶段设计工作,概预算编制工作所需时间均包含在上述时段内。 1.9 设计人提交的设计文件 除要求份数外,每阶段均需提供电子版。 1.9.1 设计人提交的设计文件 设计人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设计文件,各阶段提交的设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初步设计报告编制阶段 本阶段应提交初步设计报告及其附件、附图一式八份。 (2)施工图设计阶段 本阶段应提交施工图纸,其深度应满足施工要求,提交数量为每一合同段一式八份。无招标设计阶段时,图纸数量还应包括施工招标阶段所需的图纸数量,并按招标要求分标段提供施工图预算一套。 (3)现场服务阶段 本阶段应提交设计变更图纸(重大设计变更应同时提交概算及计算书),数量为一式八份。 设计人在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时,应同时提交含上述文件的电子文件1套。 (4)设计人必须随初步设计阶段设计文件提供设计人的设计计算书。发包人及发包人委托的审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对设计文件的审查并不免除设计人的责任。 1.9.2 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延误 1.9.2.1 发包人原因造成的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延误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造成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时间延误时,设计人可要求向发包人延期交付设计文件: (1) 发包人变更工程规模、标准或条件。 (2) 发包人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的资料作较大修改(上述资料不包括勘察资料)。 (3) 本合同中涉及的由发包人责任引起的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延误。 (4) 非设计人原因造成的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延误。 发生上述情况时,设计人应立即通知发包人,并在发出通知后7天内向发包人提交一份细节报告,详细说明发生该事件的情节和对设计文件交付时间的影响程度。发包人在收到该报告后应在7天内与设计人进行协商,重新确定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对本款(1)、(2)项引起的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延误,若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发包人还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支付返工费。 1.9.2.2 设计人原因造成的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延误 因设计人原因造成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延误,设计人应采取必要的赶工措施以尽快交付设计文件,同时设计人应按第1.14.2款规定支付逾期交付设计文件违约金。 1.10 设计文件的咨询、审查和确认 1.10.1发包人将组织专家或委托咨询机构对设计人的设计文件和为了满足设计需要而进行的各种研究试验成果进行审查,并负责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如需要)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报审工作,向设计人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后的批复意见。对设计人在贯彻落实审查意见时提出的有关问题应及时认真予以解答,但并不免除设计人根据本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 1.10.2 设计文件的审查、确认 设计人应按国家及水利部有关规定提交符合各设计阶段内容深度和要求的设计文件供审查之用,发包人负责审查的安排,初步设计评审及施工设计图纸审查所需一切费用均有设计人承担。设计人的最终成果必须通过发包人组织的有关审查,及根据审查结论进行必要修改和补充,形成正式的各阶段设计成果。 1.11 配合施工 1.11.1 本合同工程开始施工时,设计人应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承包人进行设计交底,解决施工过程中的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概(预)算,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派出驻现场设计代表。 1.11.2 设计代表应熟悉本工程的设计,并具有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其职责是参加隐蔽工程验收,解决施工过程中的有关设计问题,负责现场设计变更等。设计代表的人数应能满足工程施工需要。 1.11.3 设计代表工作及生活用房由发包人负责提供,所需面积由设计人提出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1.11.4设计代表的费用应由设计人在设计费中统一考虑,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 1.12 设计费 1.12.1 在合同实施期间,本项目设计费用不随国家政策调整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变化进行调整。 1.12.3 设计费的支付时间 签订合同7天内,支付合同额的10%;初步设计通过审查后10天内支付合同额的20%;施工图设计通过审查7天内,支付合同额的65%全部付清。工程竣工验收后30天内,发包人支付合同设计费的全部余款。付款方式:转账支票或电汇 1.12.4 设计费支付方式 设计人在每次申请付款前,应按发包人同意的格式填写付款 申请表 食品经营许可证新办申请表下载调动申请表下载出差申请表下载就业申请表下载数据下载申请表 ,付款申请表应包括以下内容: (1) 根据合同规定,设计人有权得到的设计费; (2) 根据合同规定,设计人有权得到的其他费用; (3) 根据合同规定的设计费调整金额; (4) 扣除按合同规定应由设计人付给发包人的金额。 (5) 发包人在收到设计人的付款申请表后14天内完成审批手续并报上级主管部门。若双方对支付费用有不同意见需协商解决时,支付时间顺延。 1.12.5发包人应按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按时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用。 1.13 额外服务 因非设计人原因,出现以下情况而由此增加的设计工作量和工作时间,应视为设计人的额外工作,设计人有权要求得到额外报酬: (1) 在合同规定提交的设计文件份数之外增加设计文件份数,增加部分设计人应只收工本费。 (2)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配合工程的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定货,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 (3) 现场服务阶段,因非设计人原因使工程建设的进度延误而超过工程建成移交的计划期限180天以上时,继续发生的现场服务,其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 (4) 因非设计人原因暂停或终止本合同时,其善后工作或恢复设计工作,所需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 (5)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 1.14 违约 1.14.1 发包人违约 1.14.1.1 发包人违约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包人发生下述行为之一属发包人违约: (1) 发包人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应由发包人负责的资料。 (2) 发包人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支付设计费。 (3) 由于法律、财务等原因导致发包人已无法继续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4) 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 1.14.1.2 发包人的违约责任 发包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1. 若发生第1.14.1.1款(1)项违约时,设计人无法进行下阶段设计的,设计人应及时通知发包人,要求发包人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提供上述资料。若发包人在收到通知15天内提交了上述资料,则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相应顺延;若15天内仍未提交,则设计人有权暂停设计,并通知发包人,由此造成的设计工期延误责任,由发包人承担。若发包人未提交的资料仅影响部分设计的,则设计人可暂停该部分设计,并通知发包人。除涉及该部分的设计文件可顺延提交外,其余勘察设计文件应按时提交。 1. 若发生第1.14.1.1款⑵项违约时,每逾期支付一天,发包人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1. 若发生第1.14.1.1款⑵、⑶项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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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金融/投资/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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