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身份证号码: ,现住址: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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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开店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大雄寿司店(经营地:**市**区石化路93号),出资比例为甲方占投资总额的 ,以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乙方占投资总额的 ,以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各合伙人的出资,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齐。
第二条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
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三条 本合伙店经营期限为 年,起始时间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到期后如果需要**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重新签订合伙协议并办理有关手续。如到期后各方没有重新签订合伙协议
或补充协议,但各方仍继续合伙经营,各方的权利义务以本合伙协议为准。 第四条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
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经营的支出性项目费用由各合伙人按出资比
例承担。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各方共有比例为各方的出资比例,对合伙债务承
担连带责任。
(一)盈余按照出资比例分配;
(二)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按出资比例承担。在任何一方对外
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 合伙人禁止以下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店利益的活动;
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款,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劝
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六条 新合伙人入伙:
(一)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二)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三)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
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四)与新合伙人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
力。
第七条 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经营合伙店的事由。
合伙人退伙,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
偿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未履行出资义务;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造成损失;
?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
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二)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
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
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一)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终止:
?合伙期届满;
?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二)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如果合伙人对清算人达不成合
意,自合伙解散后15日内共同指定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
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及共益债务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
险费用;
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约定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
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且在所清偿数额超过其
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九条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
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共同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
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合伙人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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