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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201 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指南(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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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201 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指南(8[1] 版本号:2010版 重要说明:本指南旨在方便申请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申请组织机构代码证。本指南载述获取该证的一般规定,凡有意申请者均应阅读。虽然我们竭尽所能,确保本指南载有详尽和最新的资料,但仍会不时予以修订。如有任何疑问或要获得更详细信息,请与我局联系或登录www.nbzj.gov.cn网站查询。如有意见建议或投诉举报,请拨打: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电话87187501、效能投诉中心电话96178。 注意事项:在办理过程中申请人不得也不需向政府相关工作人员提供利益。 组织机构代码登记办理指南 (适用于组织机...

F3201 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指南(8[1]
版本号:2010版 重要说明:本指南旨在方便申请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申请组织机构代码证。本指南载述获取该证的一般规定,凡有意申请者均应阅读。虽然我们竭尽所能,确保本指南载有详尽和最新的资料,但仍会不时予以修订。如有任何疑问或要获得更详细信息,请与我局联系或登录www.nbzj.gov.cn网站查询。如有意见建议或投诉举报,请拨打: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电话87187501、效能投诉中心电话96178。 注意事项:在办理过程中申请人不得也不需向政府相关工作人员提供利益。 组织机构代码登记办理指南 (适用于组织机构代码证的申领、变更、换证、补办、注销与年检) 事项名称:组织机构代码登记 事项编号:F3201 事项性质:非行政许可审批 适用的申请主体: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成立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成立的企业;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成立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经有关部门核准登记的中央和外省市驻甬机构;经总工会核准登记的工会组织。 受理地点: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5楼12号质监局窗口 受理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00~5:00 咨询电话:0574-87185520 法定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法定实施主体名称:市质监局 实际实施主体名称:市质监局 责任处室: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审批处 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编制 是否收费:收费:(收费依据请详阅附录A) 项目1:代码证正本 a) 费用:每份10元 b) 缴付时间:由企业申请受理时缴付 项目2:代码证副本 a) 费用:每份8元 b) 缴付时间:由企业申请受理时缴付 项目2:技术服务收费MATCH_ word word文档格式规范word作业纸小票打印word模板word简历模板免费word简历 _1714137027662_0 a) 费用:每家90元 b) 缴付时间:由企业申请受理时缴付 项目3:IC卡工本费标准 a) 费用:每卡40元 b) 缴付时间:由企业申请受理时缴付 本办理指南所援引的主要依据:(详细条款 内容 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内容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内容人员招聘与配置的内容项目成本控制的内容消防安全演练内容 请详阅附录A) 1:《组织机构代码 管理办法 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稽核管理办法下载并购贷款管理办法下载商业信用卡管理办法下载处方管理办法word下载 》(质检总局令第110号)第八条 2:《浙江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1998]第93号)第九条 3:《关于调整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82号 一 获取许可证的条件: · 申报本部门审批前需要到其他部门办理的审批 1:到机构编制部门取得批准成立的批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 2:到工商部门取得营业执照(企业); 3:到民政部门取得社会团体登记证(社会团体); 4:到民政部门取得民办非企业证书(民办非企业); 5:到工会法人资格审查登记机关取得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工会组织)。 6:获取单位依法成立的文件(其他组织机构) · 获得本部门审批的必要条件 应 1:单位依法成立的批准文件或核准登记证书 2:提交的批准文件或核准登记证书应真实、合法和有效; 不应 1:用虚假材料、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组织机构代码证。 代码证(新证)申领的程序及相关工作: · 申请和受理 申请人把下列申请资料(文件、物品)送交市行政服务中心质监局窗口 1:组织机构代码申报表(填写示例见附录B); 2:批准文件或核准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4: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授权经办人办理登记的证明; 5:组织机构的分支机构办理组织机构代码登记,还应当提供组织机构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6:组织机构公章。 回应时间:自依法设立之日起30日内 窗口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核对申请资料是否齐全完整、符合法定形式: 1: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准予受理,并出具《行政许可受理决定书》 2: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出具《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 回应时间:即办 · 资料审核 审批部门应: 对提交的批准文件或核准登记证书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要求的予以登记,颁发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予登记并书面说明理由。 回应时间:即办 · 决定 终审负责人或其代理人根据审查结论签批是否发证的意见,并向申请人发出审批结果信息。 流程图 申请和受理 → 资料审核 → 决定 代码证变更(名称、地址、性质等变动)的程序及相关工作: · 申请和受理 申请人把下列申请资料(文件、物品)送交市行政服务中心质监局窗口 1:组织机构代码申报表(填写示例见附录B); 2:原代码证正、副本及IC卡; 3:变更后的批准文件或核准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5: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授权经办人办理登记的证明; 6:组织机构公章。 回应时间: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 窗口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核对申请资料是否齐全完整、符合法定形式: 1: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准予受理,并出具《行政许可受理决定书》 2: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出具《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 回应时间:即办 · 资料审核 审批部门应: 对提交的批准文件或核准登记证书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要求的予以登记,颁发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予登记并书面说明理由。 回应时间:即办 · 决定 终审负责人或其代理人根据审查结论签批是否发证的意见,并向申请人发出审批结果信息。 流程图 申请和受理 → 资料审核 → 决定 代码有效期届满换证程序及相关工作: · 申请和受理 申请人把下列申请资料(文件、物品)送交市行政服务中心质监局窗口 1:组织机构代码申报表(填写示例见附录B); 2:到期代码证正、副本及IC卡; 3:(经年检)的批准文件或核准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5: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授权经办人办理登记的证明; 6:组织机构公章。 回应时间: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 窗口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核对申请资料是否齐全完整、符合法定形式: 1: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准予受理,并出具《行政许可受理决定书》 2: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出具《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 回应时间:即办 · 资料审核 审批部门应: 对提交的批准文件或核准登记证书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要求的予以登记,颁发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予登记并书面说明理由。 回应时间:即办 · 决定 终审负责人或其代理人根据审查结论签批是否发证的意见,并向申请人发出审批结果信息。 流程图 申请和受理 → 资料审核 → 决定 代码证遗失补证程序及相关工作: · 申请和受理 申请人把下列申请资料(文件、物品)送交市行政服务中心质监局窗口 1:组织机构代码申报表(填写示例见附录B); 2:当地主要报刊上所登的遗失申明; 3:批准文件或核准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5: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授权经办人办理登记的证明; 6:组织机构公章。 窗口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核对申请资料是否齐全完整、符合法定形式: 1: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准予受理,并出具《行政许可受理决定书》 2: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出具《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 回应时间:即办 · 资料审核 审批部门应: 对提交的批准文件或核准登记证书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要求的予以登记,颁发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予登记并书面说明理由。 回应时间:即办 · 决定 终审负责人或其代理人根据审查结论签批是否发证的意见,并向申请人发出审批结果信息。 流程图 申请和受理 → 资料审核 → 决定 代码证损毁补证程序及相关工作: · 申请和受理 申请人把下列申请资料(文件、物品)送交市行政服务中心质监局窗口 1:损毁补办证明; 2:有效期内的代码证书(正本、副本或IC卡)损毁件; 3:组织机构代码申报表(填写示例见附录B); 4:批准文件或核准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6: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授权经办人办理登记的证明; 7:组织机构公章。 窗口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核对申请资料是否齐全完整、符合法定形式: 1: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准予受理,并出具《行政许可受理决定书》 2: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出具《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 回应时间:即办 · 资料审核 审批部门应: 对提交的批准文件或核准登记证书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要求的予以登记,颁发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予登记并书面说明理由。 回应时间:即办 · 决定 终审负责人或其代理人根据审查结论签批是否发证的意见,并向申请人发出审批结果信息。 流程图 申请和受理 → 资料审核 → 决定 代码证注销程序及相关工作: · 申请和受理 申请人把下列申请资料(文件、物品)送交市行政服务中心质监局窗口 1:原代码证正、副本及IC卡; 2:组织机构代码申报表(填写示例见附录B); 3:依法核准登记部门批准其撤销、兼(合)并、依法强制终止的文件及复印件; 4: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回应时间:有终止之日起30日内 窗口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核对申请资料是否齐全完整、符合法定形式: 1: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准予受理,并出具《行政许可受理决定书》 2: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出具《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 回应时间:即办 · 资料审核 审批部门应: 对提交的批准文件或核准登记证书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要求的予以注销;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予注销并书面说明理由。 回应时间:即办 · 决定 终审负责人或其代理人根据审查结论签批是否注销的意见,并向申请人发出审批结果信息。 流程图 申请和受理 → 资料审核 → 决定 代码证年检的程序及相关工作: · 申请和受理 申请人把下列申请资料(文件、物品)送交市行政服务中心质监局窗口 1: 当年年检过的批准文件或核准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授权经办人办理登记的证明; 4:组织机构公章。 代码证书发证日期顺延一年。 窗口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核对申请资料是否齐全完整、符合法定形式: 1: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准予受理,并出具《行政许可受理决定书》 2: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出具《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 回应时间:即办 · 资料审核 审批部门应: 对提交的批准文件或核准登记证书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要求的予以注销;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予注销并书面说明理由。 回应时间:即办 · 决定 终审负责人或其代理人根据审查结论签批是否年检通过的意见,并向申请人发出审批结果信息。 流程图 申请和受理 → 资料审核 → 决定 重要提示: 1: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是指组织机构代码识别标识的载体和法定凭证,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为纸质证书,副本包括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自颁发之日起4年内有效。 3:组织机构依法设立的资格证明文件有效期不足4年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有效期以资格证明文件的有效期为准。 4:禁止伪造、变造、冒用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5:禁止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6:组织机构依法变更登记、补证、换证的,其组织机构代码不变。 7:登记信息涉密时应出示保密机关的证明文件原件。 申办过程中应注意的常见问题: 1:组织机构的分支机构办理组织机构代码登记,还应当提供组织机构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2:批准文件或核准登记证书是指: (1)机关单位:批准设立的文件; (2)企业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 (3)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 (4)社会团体: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5)工会组织:工会法人资格证书; (6)其他组织机构:相关的批准设立或者核准登记的文件。 附录A 本办理指南所援引的依据 设定审批的依据 1:《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 第八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组织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组织机构代码登记。 2:《浙江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 第九条 组织机构应当自批准成立或核准登记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批准文件或登记证书(已经赋予代码的,还需持代码号),向技术监督部门申请代码登记。 获取组织机构代码证条件和程序的依据 1:《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 第九条 组织机构办理组织机构代码登记,应当自依法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批准设立或者核准登记部门同级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 第十条 申请办理组织机构代码登记,应当填写申请表,并出示或者提交下列材料: (一)机关单位提交批准设立的文件及复印件;企业单位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及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交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及复印件;社会团体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及复印件;其他组织机构提交相关的批准设立或者核准登记的文件及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三)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授权经办人办理登记的证明; 组织机构的分支机构办理组织机构代码登记,还应当提供组织机构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第十一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收到申请文件后,应当即时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申请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第十二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完成审核,对符合规定要求的予以登记,颁发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予登记并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五条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自颁发之日起4年内有效。组织机构依法设立的资格证明文件有效期不足4年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有效期以资格证明文件的有效期为准。 第十六条 禁止伪造、变造、冒用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禁止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第十七条 组织机构应当在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进行换证登记。 第十八条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遗失或者毁损的,组织机构应当申请补证,并向社会公告补证和遗失情况。 第十九条 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部门核准的变更文件或者证明办理变更登记。 第二十条 组织机构依法变更登记、补证、换证的,其组织机构代码不变。 第二十一条 组织机构依法终止的,应当自注销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部门核准的注销文件或者证明办理注销登记,并交回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第二十三条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对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信息有效性等进行年度验证,确保组织机构代码的唯一性和相关信息数据的准确性、时效性。 2:《浙江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 第九条 组织机构应当自批准成立或核准登记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批准文件或登记证书(已经赋予代码的,还需持代码号),向技术监督部门申请代码登记。 本办法施行前已经成立的组织机构,尚未申领代码证书的,应当在本办法施行之日起60日内,向技术监督部门申请代码登记,领取代码证书。 第十条 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在收到组织机构的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其提交的批准文件或核准登记证书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核准登记、发给代码证书;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申请或告知其补办有关手续。 第十一条 组织机构的名称、住所发生变更时,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或核准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批准或核准变更文件(证书),向原发证的技术监督部门申请换发代码证书。 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在收到组织机构的换证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其提交的文件(证书)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发给新的代码证书,同时收回原代码证书。 第十二条 组织机构依法终止的,应当自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原赋码部门办理注销代码手续,并将代码证书交回原发证的技术监督部门。 赋码部门对终止的组织机构应当及时注销其代码。被注销的代码,不得再赋予其他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 组织机构遗失或损毁代码证书的,应当向原发证的技术监督部门申请补发代码证书。遗失代码证书的,应当声明作废。 第十四条 代码证书自发放之日起4年内有效。组织机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之日起30日内,持代码证书向原发证的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换证手续。 收费的依据 《关于调整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各级组织机构代码管理机构的代码证书收费,包括证书工本费、技术服务费和IC卡工本费。 (一)证书工本费,按现行收费标准执行,即正本每份10元、副本每份8元。 (二)调整技术服务收费标准,由每家35元调整为每家90元。 (三)统一IC卡工本费标准,收费标准为每卡40元。 发放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IC卡,应本着自愿原则,不得强行发放、强制收费。 附录B 申请书法定格式文本和填表示例 申请书法定格式文本(可登陆www.nbzj.gov.cn网站下载) 申请书填写说明: 一、机构名称 填写申办单位全称。企业应填写企业法人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的名称;机关、事业单位应填写机构编制机关批准的名称;社会团体应填写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名称;其它机构应填写经主管部门批准或核准的单位全称。 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1、企业填写营业执照上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及其身份证号码; 2、机关、事业单位填写上级行政主管机关任命单位主要领导人的姓名及其身份证号码; 3、社会团体填写社会登记证上负责人的姓名及其身份证号码; 4、其它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填写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及其身份证号码。 三、经营范围(工作职责) 1、企业应按营业执照上所注明的经营范围填写; 2、事业单位应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的业务范围填写; 3、社会团体应按社团登记证上所注明的业务范围填写; 4、机关应填写上级部门规定的主要职能。 四、成立日期及经营期限 企业应按营业执照上规定的成立日期及营业年限填写; 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及其它机构应按批准成立日期及有效期填写。 五、主管机构 1、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等申办单位填写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的名称及代码; 2、社会团体填写业务归口或业务主管部门的名称及代码。 六、行政区划 按照GB226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规定的名称和代码。 七、邮政编码 填写单位地址对应的邮政编码。 八、注册地址 填写单位注册地址。应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市)、县(市、区)、乡(镇)、村、街名称和门牌号。 九、电话、传真 填写申办单位电话,传真号。 十、职工人数 填报本单位正式职工的总数。 十一、注册资金 1、企业按营业执照填写; 2、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按相关证书上的开办资金、注册资金填写; 3、机关免填。 十二、注册号或批准文号 1、企业应填写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号; 2、事业单位填写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的登记号; 3、社会团体填写社团登记上的登记号; 4、机关填写批准成立文件上的文号。 十三、登记批准机构 1、企业应填写核准登记该企业的工商局的名称及代码; 2、事业单位应填写核准登记该事业单位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的名称及代码; 3、社会团体应填写核准登记该社会团体的民政部门的名称及代码; 4、机关应填写批准成立部门的名称及代码; 5、其它组织机构应填写国家认可的批准机关的名称及代码。 十四、经办人 由申领单位人员签字,填写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 十五、开户银行、账号 填写单位对应的开户银行和账号。 十六、主要产品 应由从事生产活动的企业按照联合国统计委员会制定的《主要产品分类》规定的名称和代码。 ★所填信息是否涉密,请在对应方框内打勾并加盖公章。如涉密请出示保密机关的证明文件原件。 申请书法定格式填表示例 迁入 宁波市组织机构代码申报表 以下由申领单位填写(填表说明见背面) 机构名称★ (企业)与营业执照一致 法人(负责人) ★ 身份证号码(护)(回)(军) ★ 法人(负责人)电话★ 手机 传真★ 经营范围★ (工作职责) (企业)与营业执照一致 经济行业(94版) 经济类型(94版) 成立日期★ 年 月 日 经济行业(2k版) 经济类型(2k版) 经营期限 年 月 日 主管机构 行政区划★ 省 市 县(市、区) 邮政编码★ 注册地址★ 电话号码★ 职工人数★ 注册资金★ 万元 货币种类 外方国别 注册号或批准文号★ 登记批准机构★ 经办人★ 身份证号码(护)(回)(军) ★ 经办人电话(手机) ★ 经营(通信)地址★ 经营(通信)邮编★ 经营(通信)电话★ 经费来源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E-mail 网址 主要产品1 主要产品2 主要产品3 备注 所填信息是否涉密★ 否()是() (请确认后加盖单位公章) 下栏由代码管理机关填写 新申报 ( ) 到期换证 ( ) 变更换证 ( ) IC卡 ( ) 变更项目 名称 ( ) 地址 ( ) 法人(负责人) ()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机构类型( ) 1.企业法人( ) 3.事业法人( ) 5.社团法人( ) 7.机关法人( ) A.民办非企业( ) B.个体( ) C.工会法人( ) 2.企业非法人( ) 4.事业非法人( ) 6.社团非法人( ) 8.机关非法人( ) 9.其他机构( ) 正本数量 副本数量 IC卡数量 办证日期 年 月日 作废日期 年 月 日 审核人 录入人 流水号 证书编号 正 副 注:★是必填项,▲是换证、变更加填项。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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