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事务《中国法制史》山东大学网络教育考试模拟题及答案
《中国法制史》
一、填空题
1、__禹刑_____是夏朝法律的总称。
2、___神判____与____天罚___是商朝司法审判的一大特点。
3、西周时期已经开始区分故意和过失,过失犯罪称之为____眚_____。
4、郑国的邓析自行修订郑国原有刑书,并把法律条文写在竹简上,史称____竹刑____。
5、战国时期的__赀___刑,就是强制犯罪人向官府交纳一定数量的金钱。
6、秦朝时,剃去犯人头发、鬓毛的刑罚称之为___髡___刑。
7、汉代的法律形式主要有律、令、_科___、_比___四种。
8、曹操制定的《__甲子科____》,是魏国最早的法典。
9、《_唐六典________》是一部有关唐朝中央和地方官制的法规大全。
10、元代的笞杖刑以___七___为尾数。
11、明代省级专门的司法机关为____提刑按察司_____________。
12、辛亥革命后,清政府为应付时局而制定的宪法性文件为《__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___》。
13、__临时中央审判所____________是民国初建时的最高审判机关。
14、1934年召开的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通过了新的《宪法大纲》,增加了_同
中农巩固的联合______________的规定。
二、名词解释
1、 六礼:古代的婚姻礼仪。指从议婚至完婚过程中的六种礼节,即:纳采、问名、纳吉、纳
征、请期、亲迎。
2、 乞鞫:案件调查结束之后,审判官要对审理得出的违法犯罪过程与事实加以简明的归纳总
结,并将其内容向被告宣读
3、 贿选宪法:是曹锟在把黎元洪赶下台后,武装包围国会,以每票5000元贿赂议员选举
他当任总统,为了替贿选的总统披上合法的外衣,迫使国会赶制的一部宪法 4、 马锡武审判方式:是指在中国共产党根据地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一种民事诉讼模式。其主
要特征是:非形式主义的常识化运作;与其他社会
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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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配合的个别主义的解纷方式;
人格化的家长式的法官。
三、简答题
1、 简述李悝《法经》的主要内容。
答:按史料记载,其共有六篇,即《盗法》、《贼法》、《囚法》、《捕法》、《杂法》、《具法》。
其大体可分为三个组成部分。
2、 唐律与大明律关于涉外案件的处理原则有何不同。
答:唐律规定处理涉外案件适用属人主义和属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大明律》则规定:“凡
外化人犯罪者,并依律拟断”,采取的仅是属地主义原则。
3、简述南京国民政府《民法典》的制定原则及内容特点。
答:实行“民商合一”的编订体例;确立保护私有财产的法律原则;“契约自由”以“国家
本位”为前提;在婚姻家庭制度上, 既有对西方现代观念的吸纳,又有对中国传统礼教内
容的保留。
四、论述题
试述《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主要内容、性质及其特点。
答:
性质: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具有资产阶级共和国宪法性质的法典
内容:关于国体的规定;关于政体的规定;关于人民民主自由权利的规定;关于保护和发展
资本主义经济的规定 《中国法制史》 特点:规定责任内阁制;扩大参议院的权力;规定了严格的修改程序 一、填空题
1.西周时期买卖奴隶、牛马使用较长的契券,称为__质__,买卖兵器、珍异之物使用较短的契券,称为___剂___。
2、秦朝确定刑事责任能力以___身高_____为标准。
3、“八议”制度入律始于__曹魏律____。
4、《__宋刑统_______》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刊版印行的法典。
5、元代的刺字是某种特种犯罪的附加刑,但他不适用于___蒙古___人和色目人,也不适用于____汉人_____。
6、清代的__秋审____主要复核地方上报的斩监侯和绞监侯案件;___朝审___主要复核
刑部判决的案件及京城附近发生的斩监侯、绞监侯案件。 二、名词解释
1、五听:中国古代司法官吏在审理案件时观察当事人心理活动的5种方法。辞听、色听、气听、耳听、目听的简称。
2、廷行事:《廷行事》,为秦朝法律形式的一种,法廷成例。《 3、《春秋》决狱:汉朝如果遇到法律无有关规定,同时又无适当判例可以比照时,可以《春
秋》经义附会法律作为断案的依据。这一制度是汉武帝时董仲舒所创 4、六法全书:指国民党政府制定的“宪法”、“刑法”、“民法”、“商法”、“刑事诉讼法”、“民
事诉讼法”的六法。
三、简答题
1、简述汉文帝刑制改革的内容及其意义。
答:内容:凡当完者,完为城旦舂;当黥者,髡钳为城旦舂;当劓者,笞三百;当斩
左趾者,笞五百,当斩右趾者,弃市。奴隶社会以来的五刑制度由此发生变化。但又
出现新问题:一是斩右趾改为弃市扩大了死刑范围;二是以笞代替劓刑、斩左趾,结
果受刑者“率多死”。因此景帝即位后,两次下诏减少笞数,并规定了刑具规格、受刑
部位以及施行时中途不得更人。
意义:这一刑制的改革,在中国法制史上意义重大。它标志着中国古代刑制由野蛮阶
段步入较为文明阶段的转折点。这一改革更加适应了封建经济基础的需要,同时为封
建刑制向新“五刑”的过渡奠定了基础。
2、简述西晋确立的“准五服以制罪”的定罪量刑原则。
五服指的是五种丧服,在中国古代社会,以丧服来表示亲属之间血缘关系的远近以
及尊卑关系。五服制罪原文是“准五服以制罪”,就是按照五服所表示的亲属关系远近
及尊卑,来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
具体原则是:服制越近,即血缘关系越亲,卑犯尊的处罚越重,尊犯卑的处罚越
轻。如果服制越远,则表明血缘关系越疏远,这种情况下,卑犯尊的处罚越轻,尊犯
卑处罚越重。
3、简述明律在罪与罚上“轻其所轻、重其所重”的特点。 对于贼盗及有关钱粮等事,明律较唐律处刑为重。唐律一般根据情节轻重作出不同处理,牵
连范围相对较狭;而明律则不分情节,一律处以重刑,且扩大株连范围,此即“重其所( 此
_文_来_源_于_我_的_学_习_网 ] 重”原则。对于“典礼及风俗教
化”等一般性犯罪,明律处罚轻于唐律,此即“轻其所轻”的原则。对某些危害不大的“轻
罪”从轻处罚是为了突出“重其所重”的原则。
4、简述清末修律的主要特点及其影响。
清末变法修律是清朝政府在内外各种压力之下被迫进行的一次重要的法律变革。在变法修律
过程中,传统保守势力的反对与阻碍极为强烈。在这种特殊背景之下,清末变法修律体现出
如下主要特点:在修律宗旨和基本方针上存在着根本的矛盾;在内容上,清末修订的法律表
现出封建专制主义的传统与近代资本主义最新法律技术成果的奇怪混合;由于保守势力的顽
固阻挠,在变法修律过程中一直充斥着改革与守旧的矛盾与冲突;在法典编纂形式上,清末
修律改变了中国相传的“诸法合体”形式。
清朝政府在二十世纪初叶所进行的大规模变法、修律活动,虽然在主观上是一种被动的、被
迫进行的法律改革,修律本身也极为明显地存在着局限性。但此次变法,是中国历史上自商
鞅变法以来最重要的一次法律变革,在客观上产生了显著的影响:清末变法修律直接导致了
中华法系的解体;清末变法修律为中国法律近代化奠定了初步的基础;清末变法修律活动在
客观上促进了西方近、现代法律思想、法律观念的引进和传播;此外清末修律还在客观上推
动了中国资本主义经济发展和教育制度的现代化。 四、论述题
试述唐律“一准乎礼”的特点。
1、 以礼为立法依据
2、 以礼为量刑标准
3、 以礼注释经典
《中国法制史》 一、填空题
1、__圜土_____是夏朝中央监狱的名称。
2、《法经》中对定罪量刑从轻从重等的法律原则,规定在___具法_____中。
3、秦朝的__廷尉______是中央最高司法官,是专管司法的行政官吏。
4、北魏、南陈时确立的___官当_____制,是封建法律关于官吏用官职爵位抵当徒罪的
一种制度。
5、隋代立法的主要成就集中于隋文帝杨坚时制定的《___开皇律______》。
6、_____编敕______是宋代最为重要的立法活动,也是宋朝法律变化的集中体现。
7、__宣政院_______是元朝最高的宗教管理机关和宗教审判机关。
8、明太祖朱元璋颁布____大诰____的目的,主要好似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树立善恶标
准,预防和减少犯罪。
二、名词解释
1、七出:七去(也称七弃)是在中国古代的法律、礼制和习俗中,规定夫妻离婚所时所
要具备的七种条件,当妻子符合其中一种条件时,丈夫及其家族便可以要求休妻(即离婚)。
2、录囚:皇帝和各级官吏定期或不定期巡视监狱,对在押犯的情况进行审录,以防止
冤狱和淹狱,监督监狱管理的执行司法制度。
3、五刑:五刑是中国古代五种刑罚之统称,在不同时期,五种刑罚的具体所指并不相
同。
4、《大清新刑律》: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近代刑法典。在沈家本的主持下,由日本法学家
冈田朝太郎等人帮助起草,共两编五十三章四百一十一条;并附有《暂行章程》五条。于1908
年完成,但由于守旧派的反对,直到1911年1月25日才颁布施行。 三、简答题
1、简述春秋时期成文法的公布及其意义。
从习惯法到成文法,从判例法到制定法,是法制发展的一般规律。法律必须公开,这是
现代法的形式特征。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将成文法公之于众是春秋末期,公元前536年,郑国子产“铸刑书”,公元前513年,晋国赵鞅“铸刑鼎”。其重要意义在于: 第一,它标志着“秘密法”时代的结束和成文法律的正式诞生,是中国立法史上具有划时代意
义的事件;
第二,它将政事、民事、贡赋等内容以“刑书”的形式合为一体,改变了传统的“刑”、“誓”、
“令”刑事单项立法的体制,成为后世立法的样板;
第三,它将罪名、刑罚及其适用规则全部公开,使民众不仅知道何为违法犯罪,还知道如何
定罪处罚,体现了法律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创立了新的成文法的立法模式。
2、 简述汉代“亲亲得相首匿”原则的主要内容。
亲亲得相首匿 是汉代刑罚适用原则之一,具体指汉代法律所规定的直系三代血
亲之间和夫妻之间,除犯谋反,大逆以外的罪行,有罪应相互包庇隐瞒,不得向官府
告发;对于亲属之间容隐犯罪的行为,法律也不追究其刑事责任。这种亲属之间隐匿
犯罪不负刑事责任的原则,来源于孔子宣扬的“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论
语?子路》)
3、 简述唐朝的主要法律形式及其相互关系。
唐朝承用隋朝的法律形式,主要有律、令、格、式四种:
(1)律。律是关于定罪量刑的法典。
(2)令。令是关于国家政治及社会生活各方面制度的法典。
(3)格。格乃经整理的皇帝的制敕,具有法规汇编性质,格作为法律形式始于东
魏《麟趾格》,相当于律。
(4)式。式是国家机关经常和广泛使用的办事细则和公文程式。其篇目和数量比
令更为繁多。
对律令格式的关系,综上可见,令、格、式是从积极方面规定国家机关和官民人
等应当遵行的制度、准则和规范,律则是从消极方面规定违反令、格、式以及其他一
切犯罪的刑罚制裁。四者明确区分,协调应用,这是初唐立法技术的高度成就,也是
力求审慎处理刑狱和法制划一的显著反映。
4、简述《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性质及特点。
性质: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具有资产阶级共和国宪法性质的法典
特点:规定责任内阁制;扩大参议院的权力;规定了严格的修改程序 四、论述题
试述清末预备立宪的基本原则、《钦定宪法大纲》的主要内容及其实质。
预备立宪的基本原则:大权统于朝廷,庶政公诸舆论
《钦定宪法大纲》的主要内容:第一部分,君上大全。包括:皇帝行使对帝国的最高
统治权、皇帝的神圣尊严不可侵犯;皇帝享有行政、立法、司法各项权力之上的权力;皇帝
拥有海陆军的统帅权和外交权。第二部分,臣民权利义务。包括:言论、出版、集会、结社
权;诉讼权;财产权;非按照法律规定不受逮捕、监禁及处罚。义务包括:纳税、服兵役、
遵守国家法律等。
实质:统治者维护统治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