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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浙江省山海协作工程[重点]浙江省山海协作工程 浙江省山海协作工程“十一五”规划 前 言 经过改革开放二十多年的发展,我省总体上实现了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资源小省向经济大省、基本温饱向总体小康的三大跨越,经济总量快速扩张,综合实力不断加强。但由于自然、历史、社会等方面原因,全省区域发展尚不平衡,内陆山区和部分海岛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还比较低。加快山区、海岛等欠发达地区发展,推进省内区域间协调发展,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重要途径。 深入实施...

[重点]浙江省山海协作工程
[重点]浙江省山海协作工程 浙江省山海协作工程“十一五”规划 前 言 经过改革开放二十多年的发展,我省总体上实现了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资源小省向经济大省、基本温饱向总体小康的三大跨越,经济总量快速扩张,综合实力不断加强。但由于自然、历史、社会等方面原因,全省区域发展尚不平衡,内陆山区和部分海岛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还比较低。加快山区、海岛等欠发达地区发展,推进省内区域间协调发展,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重要途径。 深入实施山海协作工程,是省委、省政府为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所作出的一项重要战略举措。总体思路和目标是要按照市场经济规律,以项目合作为中心,通过政府推动、部门协调,引导发达地区企业向欠发达地区投资,促进发达地区产业向欠发达地区梯度转移,推进欠发达地区的剩余劳动力向发达地区合理流动,实现省内沿海发达地区与山区、海岛等欠发达地区的协调发展、共同繁荣。 为进一步明确山海协作工程的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推动全省山海协作工程深入实施,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浙委〔2005〕22号)、《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浙政〔2006〕12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浙江省山海协作工程“十一五”规划》。规划期限为2006—2010年。 一、现实基础和发展环境 (一)现实基础 党的十六大以后,省委、省政府站在全局的高度,作出“八八战略”决策部署,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海洋经济,推动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努力使海洋经济和欠发达地区的发展成为我省新的经济增长点,并把实施山海协作工程作为统筹区域发展的重要举措。自2002年4月以来,山海协作工程在巩固中深入,在深入中发展,取得明显的阶段性成效,为进一步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1、合作格局已经形成。自山海协作工程实施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全省山海协作工程领导小组,并通过开展年度系列活动、召开工作会议,不断把山海协作工程引向深入。各地党委政府、省级有关部门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创新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结成对口协作关系。各民主党派、群众团体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活动。目前,全省已形成以“结对子”为重点,多层次、多渠道开展合作与交流的山海协作新格局。 2、支撑体系基本建立。省委、省政府围绕山海协作工程先后出台了2个政策文件,省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对山海协作工程项目给予贷款贴息,各地、各部门也不同程度落实了配套政策。每年开展的督查调研使山海协作工程始终保持生机和活力。由组织推动机制、政策激励机制、跟踪协调机制构成的机制保障体系不断创新。全省90%以上的县(市、区)落实了专门工作机构。年度山海协作工程系列活动和“义博会”山海协作专区已被打造成为山海协作工程的重要平台。衢州、丽水两地先后成立的山海协作企业联合促进会,促进了山海协作企业综合和群体优势的充分发挥。 3、协作氛围日益浓厚。山海协作工程在政府推动下,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互访交流频繁 开展,山海协作工程内涵不断丰富,外延不断拓展,使企业主体地位日益突出、市场机制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十五”期末,省政府专门发文表彰了山海协作工程先进单位、先进企业和先进个人,极大鼓舞了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推动山海协作工程实施的热情。新闻媒体加强宣传报道,使山海协作工程家喻户晓、备受瞩目,营造了全社会关注山海协作工程的浓厚氛围。 4、合作成效十分显著。截至2005年底,全省累计签订山海协作项目2354个,协议总投资860.9亿元,到位资金265.65亿元,欠发达地区有组织输出劳务18.1万人。同时,发达地区和省属有关部门通过山海协作工程平台向欠发达地区提供社会事业帮扶资金8800多万元。山海协作工程的实施,不仅对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城市建设、社会事业进步、劳动力转移等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也推动了发达地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企业的跨区域扩张,为全省产业布局优化和区域协调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实践证明,山海协作工程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结对帮扶的新模式,是推进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的重要载体,是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有效途径。 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山海协作结对安排 ? 杭州市、绍兴市——衢州市 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市、绍兴县、上虞市、诸暨市、嵊州市——淳安县、衢江区、开化县、龙游县、江山市、常山县、柯城区 ? 宁波市、嘉兴市、湖州市——丽水市 北仑区、鄞州区、慈溪市、余姚市、南湖区、秀洲区、嘉善县、桐乡市、海盐县、海宁市、平湖市、德清县、长兴县——景宁县、青田县、松阳县、遂昌县、龙泉市、莲都区、云和县、缙云县、庆元县 ? 宁波市——舟山市 镇海区、海曙区、奉化市、象山市——定海区、普陀区、嵊泗县、岱山县 ? 温州市(市内对口) 瑞安市、乐清市、鹿城区、瓯海区、龙湾区——文成县、泰顺县、永嘉县、苍南县、平阳县 ? 金华市(市内对口) 义乌市、东阳市、永康市——磐安县、武义县 ? 台州市(市内对口) 路桥区、玉环县、温岭市——天台县、仙居县、三门县 在深入推进山海协作工程中,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合作意识有待深化。主要是有些地区对实施山海协作工程长期性、艰巨性的估计不足,主动对接的积极性不高。二是政策支持力度有待加强。主要是各地配套政策出台滞后,同时针对我省土地、能源等要素资源趋紧的情况,亟需实施相应扶持政策。三是协作部门综合服务水平有待提高。部分协作机构的职能、力量,还难以适应新形势对协作工作的要求,在创新协作机制、探索合作途径方面也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发展环境 实施山海协作工程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将贯穿于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全过程。当前,深入推进山海协作工程,面临着新的机遇与挑战。 1、从政策环境上看,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强调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把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要求深入实施“八八战略”,推进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这些都为深入实施山海协作工程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与此同时,根据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经济发展必须走上一条科技先导型、资源节约型、生态保护型的发展之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也对“三农”问题突出的欠发达地区提出了明确的思路和要求。通过山海协作工程实现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意义重大、任务艰巨。 2、从工作环境上看,通过“十五”时期的发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登上了新的台阶,经济总量突破万亿元,地方财政收入突破千亿元,特别是我省发达地区发展水平加快提高,为通过区域协作、借助外部力量促进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提供了更好的条件;欠发达地区基础设施明显改善,自我发展的能力不断提高,也为推进山海协作工程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与此同时,随着国家宏观调控措施的推进,我省欠发达地区同样出现了土地、能源供应紧张等问题,在新的形势下,如何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创新合作途径,成为深入实施山海协作工程的重大课题。 3、从社会环境上看,随着科学发展观与和谐社会等理念的深入人心,全省上下越来越认识到缩小地区差距的重大意义;随着资源环境对经济发展制约的不断加大,突破行政区划优化配置资源,推动经济发展越来越成为发达地区的客观需要和自觉行动,广大干部群众实现跨越式发展的信心不断增强。“十一五”时期是我省基本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攻坚阶段,也是统筹区域发展的关键时期,因而也是山海协作工程大有可为的时期,社会环境十分有利于山海协作工程的深入实施。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十一五”时期,深入推进山海协作工程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要求,围绕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全面建设“平安浙江”、加快建设文化大省,努力建设“法治浙江”的总体部署,立足统筹区域发展的主题,从优化全省生产力布局和人口布局出发,着眼于提高欠发达地区城乡居民的生活质量和水平,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拓展合作领域,完善合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努力使我省在统筹区域发展方面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二)基本原则 1、立足全局,科学发展。实施山海协作工程必须贯彻和体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围绕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全局深入推进,发挥山海协作工程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加大全方位合作的力度,促进欠发达地区以最小的资源环境代价谋求经济社会最大限度的发展,促进欠发达地区经济社会全面进步。 2、政府推动,市场运作。要通过加强领导、搭建平台、健全机制、营造氛围等有效措施,充分发挥政府的推动作用,引导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开展符合功能区位定位、符合发展要求的项目合作。同时,要注重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突出企业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我省体制机制灵活、民营企业众多的优势,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山海协作工程的积极性。 3、优势互补,互惠互利。按照互利合作的新理念和造血帮扶的新模式,把发达地区的资金、 管理、人才等优势与欠发达地区的资源、市场、成本等优势有机结合起来。通过项目合作,促进生产要素的跨区域流动和合理配置,使发达地区拓展发展空间,实现资本的有效增值;使欠发达地区潜在资源得以开发,剩余劳动力得以就业,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得以提高。 4、改革创新,与时俱进。要不断拓展山海协作的地域空间,在加强省内、市内协作的同时,推进欠发达地区与周边省外地区及长三角地区间的协作。要不断拓宽山海协作的领域,在加强项目、劳务、科技等方面合作的基础上,充实和加强人才引进、干部交流、山海协作园区建设等内容。要不断拓展合作的深度,发达地区既要帮助欠发达地区引进项目、引进资金,也要发挥自身人才、管理、信息优势,帮助解决项目建成后面临的技术开发、市场拓展、管理营运等具体问题。 三、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十一五”时期,要围绕全省区域发展战略,组织推动发达地区与山区、海岛等欠发达地区开展合作,落实一批合作项目,以点带面,综合推进,努力提升欠发达地区的自我发展能力和整体竞争力,不断提高欠发达地区人民的生活水平和质量,加快推进海洋经济强省建设,稳步实现全省区域协调发展,在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进程中发挥重要作用。 1、促进欠发达地区经济增长。通过在欠发达地区实施经济技术合作项目,培育一批优势产业,扶持一批骨干企业,发展一批特色基地,建设一批示范区块,拉动欠发达地区经济增长。力争到2010年,使山海协作工程项目的增加值分别占当地工业增加值、第三产业增加值的20%。 2、促进全省生产力布局优化。围绕全省区域发展战略,充分考虑欠发达地区区位条件和资源禀赋的差异,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统筹安排合作项目,推动我省生产力布局不断优化。到2010年,全省达成山海协作工程合作项目数量1500个(300个/年),合作金额150亿元(每年30亿元)。 3、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牢牢把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把解决欠发达地区“三农”问题作为山海协作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参与欠发达地区新农村建设,实施“山海协作工程?百村经济发展促进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和“省外浙商回归工程?参与新农村建 设计 领导形象设计圆作业设计ao工艺污水处理厂设计附属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清扫机器人结构设计 划”,在欠发达地区农村落实一批经济社会发展项目,切实加大对欠发达地区农村的扶持力度。 4、促进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通过区域合作,积极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有序转移和输出,“十一五”期间,使欠发达地区劳动力输出新增15万人次(每年3万人次),对口培训劳务1.5万人(每年0.3万人)。进一步优化劳动力就业结构,使之与我省产业结构相协调。 5、促进欠发达地区社会发展。组织推动省级有关部门和发达地区的资金投入向欠发达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等公益建设项目倾斜,引导社会各界支持欠发达地区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人才等社会事业项目建设,力争在“十一五”期间,组织实施社会事业项目100个(每年20个),推动欠发达地区社会事业发展。 (二)主要任务 围绕上述工作目标,“十一五”期间,山海协作工程重点实施特色产业合作、农村项目合作、 劳务就业合作、社会事业合作四大专项: 1、实施特色产业合作专项,优化全省生产力布局 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鼓励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联合开发山海资源,支持发达地区向欠发达地区推广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和经验,大力发展名优新特农品生产,逐步建立一批“优质、高产、高效”农业示范基地,使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生态农业、都市农业和出口创汇农业转型发展。大力发展深加工和精细加工产品,加强农产品市场建设,建立农产品绿色通道。鼓励投资者参与欠发达地区农业土地连片开发和经营招商。鼓励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联合组建农(渔)工商联合型企业,实施“种、养、加、销”一条龙开发经营,不断提升欠发达地区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 积极发展生态型工业。按照三大产业带布局和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规划,支持发达地区在欠发达地区投资建设一批无污染、低污染的工业项目,支持欠发达地区发展块状经济,形成一批有竞争力的特色产业。鼓励发达地区在欠发达地区发展循环经济,加大对生产型服务业的支持力度,鼓励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联合开发港口物流业。 大力发展旅游业。鼓励投资者在欠发达地区发展生态旅游、海洋旅游、红色旅游、民族风情旅游和“农家乐”生态旅游,使欠发达地区形成有特色的旅游景区(点)和旅游产品。鼓励发达地区参与欠发达地区景区设施和通往景区的道路建设。鼓励发达地区旅游业服务企业与欠发达地区开展合作,扩大欠发达地区旅游产品消费。 创新产业合作形式。鼓励发达地区优势企业以品牌产品为依托、以资产为纽带,通过跨地区的控股、参股、收购、联合、兼并、租赁、托管、承包经营等方式,与欠发达地区企业组成紧密的或松散的企业联合体,实现优势企业的低成本扩张。鼓励发达地区外贸企业到欠发达地区开拓业务,开辟出口货源基地。通过发达地区的中外合资企业与欠发达地区企业组成“中中外”等多形式合作的经济组织,发展服务贸易,使欠发达地区更多更好地参与国际经济竞争。 2、实施农村项目合作专项,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推动农户参加产业化经营。在推进欠发达地区农业产业化经营中,重视嫁接发达地区农业组织化模式,在欠发达地区同步推进加工企业建设与生产基地建设,推动两者建立密切的合作伙伴关系,保障广大农户合法权益,促进农民增收。积极指导农民发展新型主导产业,对有明显开发优势的潜在产业进行重点培育,扩大“一村一品”特色产业的经营规模,形成区域性主导产业和拳头产品,促进农村生产发展。 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发挥发达地区人才、管理优势,积极帮助欠发达地区农村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发展农村文化体育事业,加强文化公共服务。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倡导遵纪守法、崇尚科学、邻里和睦、尊老爱幼和移风易俗的文明乡风,提高欠发达地区农民的思想道德水准。 推进农村新社区建设。鼓励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开展合作,引导省级有关部门专项资金投向,以村庄整治和新村建设为重点,积极开展改水、改厕、改线、垃圾集中收集处理、生活污水处理等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全面推行社区卫生服务,为农民提供便捷、连续、安全、低廉的社区卫生服务。改善欠发达地区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美化村容村貌,推动发达地区连锁超市向欠发达地区农村辐射,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努力把传统村改造成布局合理、环境整洁、 服务健全、文化丰富、生活舒适、管理民主的农村新社区。 大力提高农民整体素质。鼓励发达地区加大对欠发达地区农民的培训教育力度,大力实施文明素质工程,积极开展普法教育,传递科技、文化、卫生等知识信息,提高农民生产技能、就业能力和科学文化知识,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3、实施劳务就业合作专项,促进剩余劳动力有序转移 深化劳务结对帮扶。鼓励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开展劳务合作,大力促成发达地区市县与欠发达市县劳动部门结对帮扶活动,各市的经济强县(市)要与结对帮扶地区或辖区内的欠发达县(市)建立一对一的培训、就业联动体制,明确发达地区县(市)每年帮助欠发达地区培训一批劳动力,安排一定数量的劳动力到发达地区就业,引导和支持欠发达县(市)农村富余劳动力定向转移就业。 鼓励发展来料加工。充分发挥发达地区低成本和专业市场众多、制造业基础良好的优势,在欠发达地区建立一大批来料加工基地,培育一大批来料加工业务经纪人,加快农民向第二、三产业转移,促进农民增收。 加大劳务培训力度。鼓励发达地区开展以失地农民、下山移民、转产渔民为重点的职业技能培训,帮助欠发达地区形成劳动力培训、组织输送、基地建设、中介服务于一体的产业化培训机制,建成一批培训示范基地,促进更多的欠发达地区农(渔)村劳动力向城镇和非农产业转移。鼓励发达地区政府、企业、高校为欠发达地区培训各类专业适用人才。 4、实施社会事业合作专项,加快欠发达地区社会发展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引导省级有关部门专项资金投向欠发达地区的公用设施建设,鼓励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联合建设交通、能源、通信、水利、电网、环保以及文教卫生等基础设施,不断改善和优化欠发达地区的发展环境。 加强教育交流与合作。省级有关部门要通过资金支持、项目倾斜等方式,帮助欠发达地区改善教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高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普及义务教育。鼓励省属和发达地区的有关单位、社会力量到欠发达地区发展教育事业。鼓励省属和发达地区高校通过向欠发达地区定向招生、定向培养等方式,加快欠发达地区急需人才的培养。加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育教学合作和经验交流。开展职业技术教育合作,在电焊、模具、服装、园艺、农技、宾馆服务等专业开展合作办学。 加强科技交流与合作。省科研项目立项时,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考虑欠发达地区科研机构、高校和企业。组织省级和发达地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科技中介研发机构与欠发达地区合作,共建科研开发机构、技术中心、高新技术开发区等,共同促进科技成果在欠发达地区转化。加快推进科技文献、科技信息、专家库等基础性科技资源的联网共享。鼓励沿海发达地区科技人员、经营管理人员通过技术入股、承包经营、资金投入等形式参与欠发达地区开发和建设。发达地区承担的科研项目,尤其是针对欠发达地区的项目,要吸收一定数量的欠发达地区人员参加。欠发达地区开展的科研项目,发达地区要在仪器设备、研究设施等的使用上提供减免费用等帮助。 加强文化交流与合作。鼓励宣传、文化和新闻媒体等部门展开文化交流与合作。省级有关部门和发达地区要采取资金支持、技术支持、业务指导、项目倾斜等有效方式帮助欠发达地区建设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等文化设施。鼓励发达地区依托技术优势与欠发达地区 合作修缮保护文物古迹、联合举办文化展览,促进浙江文化共融。鼓励发达地区企业以合资、合作的方式在欠发达地区设立和经营演出场所、电影院、演出经纪机构、影视技术等企业。 加强医疗卫生交流与合作。省级有关部门和发达地区每年要安排一定资金,加强欠发达地区公共卫生设施建设,帮助欠发达地区加大对公共卫生服务和大病统筹的投入,改善欠发达地区公共医疗卫生状况,健全公共卫生体系。加强临床医学技术交流与合作,开展人员、技术、信息及学术活动方面的交流。加强重大疾病预防控制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提高全民对重大疾病的整体防控能力。加强临床医疗技术合作,进一步扩大医疗卫生大型设备跨区域合作与共享,开展有关大型医疗设备在信息、采购、配置、培训、维护和使用等方面的合作。 加强人才交流与合作。加强省属部门、高等院校、科研单位、沿海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干部的双向交流挂职锻炼。省级和发达地区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卫生机构要轮流选派优秀教师、科技专家、骨干医生到欠发达地区工作,或开展培训、咨询、技术服务。安排欠发达地区教师、医生到省级和发达地区有关单位进修学习。 加强信息服务交流与合作。省级有关部门要联合力量、整合资源,完善信息设施建设,缩小欠发达地区与发达地区在信息共享上的差距。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欠发达地区专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信息服务在加快欠发达地区发展中的作用,改善和解决欠发达地区在产、供、销环节信息不对称和物流环节冗长等制约发展的问题。提高大众利用信息的意识,发挥信息资源对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带动作用。 四、合作途径和重大活动 (一)合作途径 深入推进山海协作工程,着重通过构筑合作平台、发展集聚园区、建立培训基地等途径实施。 1、积极构筑合作平台 着力打造年度系列活动。以营造氛围、扩大合作为目的,坚持每年举行山海协作工程系列活动,逐步做到项目签约和项目洽谈相结合,情况交流和理论研讨相结合,不断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形式。 融入现有合作平台。借鉴在“义博会”上成功设立山海协作专区的成功经验,继续研究把山海协作工程融入省内其他知名展会平台的条件和途径,并逐步在这些活动中安排增加项目推介、招商洽谈、对接互动等内容。要在各区域合作组织中,积极为山海协作工程构筑合作平台,融入有关合作内容,扩大工作成效。要结合实施省外浙商回归工程,组织有回归投资意向的在外浙商赴欠发达地区考察,组织实施一批合作项目,引导在外浙商参与欠发达地区建设。 构建部门合作平台。发挥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的各自优势,因地制宜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与合作活动。各结对市、县(市、区)每年要组织一次高层互访交流,每年组织一次以上经贸合作活动。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人才、就业等主管部门要发挥自身优势,与本系统已有的重大活动相结合,积极创造条件,构建专题合作平台,推进相关资源的整合与利用。鼓励各地遵循优势互补、效益优先的原则,突破结对范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交流合作。 积极建设信息平台。省山海协作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指导服务,各市、县(市、区)密切配合,积极推进山海协作工程信息网络平台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合作工作机制,重点收集和整理山海协作工程项目资料,建立企业档案,加快山海协作工程项目库和山海协作工程 劳务供需信息库建设,实现信息收集汇总和综合共享利用。 2、积极建设山海协作园区 按照多元投入、市场运作、政府扶持、滚动开发的原则,鼓励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依托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特色工业园区,以增挂牌子等形式,建设山海协作园区,引导山海协作企业向园区集聚发展,努力提高山海协作成效。要不断改善园区投资环境,提高园区投资密度,强化园区集聚功能,把市场前景好、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佳、市场竞争力强、辐射范围广、对当地经济带动性强的山海协作项目,集中引入园区发展,用足用好现行国家和省对开发区(特色工业园区)的有关政策,促使入园区企业积极健康发展。 3、加强培训基地建设 建立一批人才、劳务培训基地。要着力培养一支素质高、善经营、懂管理、适应竞争需要的山海协作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工程技术人才;要着力培养一支肯吃苦、善沟通、知识面广的山海协作工程招商引资队伍;要着力提高已兴办的山海协作工程企业的整体素质。要根据我省产业升级后劳务需求的新特点,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内容的技能培训,培养一大批中高级技工和熟练工人,并通过与用工单位的协作,建立一批用工基地,实行订单培训和定向输出。 (二)推动山海协作工程实施的重大活动 为推动山海协作工程深入实施,“十一五”期间,将举办如下全省性重大活动: 活动名称 举办地点 举办时间 活 动 内 容 山海协作工程系列活动 有关市 每年第四季度 组织企业和有关部门参与山海协作工程系列活动,营造氛围,扩大合作,促进实现全省区域协调发展。 中国义乌国际小商品博览会“山海协作专区” 义乌市 每年10月 组织我省欠发达地区企业参展,依托“义博会”拓展山海协作工程平台。 浙商大会暨浙商论坛 杭州市 每年6月 组织全国各省市区在外浙商参加浙商大会和论坛峰会,引导在外浙商参与欠发达地区建设。 五、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规划的要求,科学制定实施计划,分解目标责任,加强对山海协作工程绩效的考核和评估,推动工作落实。各市要按照省级规划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编制本级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积极指导所辖县(市、区)协作部门编制 工作计划 幼儿园家访工作计划关于小学学校工作计划班级工作计划中职财务部门工作计划下载关于学校后勤工作计划 ,明确工作目标和具体任务,实行目标管理,完善年度考核制度。加强山海协作工程工作机构和干部队伍建设,落实工作经费。要积极发挥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在山海协作工程中的作用,明确分管领导,确定工作处室;充分调动民主党派、社会团体等社会各界的积极性,整合各方资源,实现良性互动,使全省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工作网络。 (二)完善政策措施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山海协作工程的有关政策,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支持欠发达地区发展的配套措施,鼓励企业和人才到欠发达地区投资发展,充分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不断优化投资合作环境。各级政府要加强财政扶持,安排一定规模的专项资金,采取补助或贴息的方式,支持山海协作工程深入开展。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研究, 对符合产业导向、增强欠发达地区整体竞争力明显的项目,每年确定一批山海协作工程重点项目,列入省级重点项目管理范畴,给予更加优惠的政策扶持。不断充实和完善针对加强劳务培训、促进剩余劳动力有序转移的政策措施。对在山海协作工程实施过程中成绩突出的单位、企业、个人,省政府将适时给予通报表彰,工作不力的将给予通报批评。 (三)健全工作机制 有结对任务的市、县(市、区)要深化跟踪协调制度,建立健全结对市、县(市、区)行政首长定期联席会议制度,总结经验,分析问题,研究措施,不断拓展新的合作。省委、省政府办公厅督查室和省协作办每年要共同组织调研督查活动,既检查山海协作工程的实施情况,又形成有一定深度的 调研报告 关于民族工作的调研报告关于就业的调研报告XX公司人才现状调研报告XX村综治维稳工作的调研报告干部职工思想状况调研报告 ,指导山海协作工程的深入开展。省山海协作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牵头建立合作项目协调会议,对山海协作工程进行分类指导和协调服务,努力提高合作项目的履约率、开工率和资金到位率。按照优势互补、相互促进的总体原则,进一步健全以市场机制、合作机制、互助机制、扶持机制为主要内容的互动机制,促进全省区域协调发展。 (四)营造舆论氛围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积极配合工程建设进展,广泛宣传实施山海协作工程的重大意义、先进典型和经验举措,跟踪报道山海协作工程的动态进展,提升山海协作工程品牌,引导欠发达地区干部群众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动员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关注、参与、支持山海协作工程。有关新闻单位要发挥自身优势,优惠提供一定版面和时段,支持欠发达地区开展项目推介和招商引资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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