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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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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计算方法与安全说明 时间:2013年08月22日 | 作者:邓宜容律师 | 关键词:劳动 合同 | 浏览:5938 例如:有员工甲是在2004年2月1入职,2011年5月1日终止了劳动关系。其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為2800元: 现以上述例做如下分析: 企业与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的支付: 例如:有员工甲是在2004年2月1入职,2011年5月1日终止了劳动关系。其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為2800元: 现以上述例做如下分析: 第一种情况:企业开除员工甲...

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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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即从2008年1月1日一年补员工甲一个月,员工甲应领的经济补偿金:2800元*3.5年=9800元; 第四种情况:员工甲的合同在2011年5月1日到期,员工甲不愿意与企业再续签合同,那么企业无需补偿员工任何费用,只需接清员工甲的工资并办理离职手续,发给劳动合 2 同终止证明即可。 以上四种情况请註意以下2点: 1、 如员工甲的前12个月平均工资為5000元,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劳动者月工资高於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準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那么给员工甲计算经济补偿金或赔偿时,他的月平均工资只能按目前东莞市上年度职工的月平均工资的三倍计算即1200元*3倍=3600元。不能按5000元每月计算;(东莞市上年度职工的月平均工资為1200元); 2、 如员工甲的工资年限超出了12年,那么也只能按12年计算。 3、 重点之重:如企业在员工的劳动合同到期后仍然原意与员工续签合同,那么请一定要最迟在到期之日前与员工续签合同,如企业不愿意续签或员工不愿意续签也必须在合同到期之日接清全部工资,办理离职手续,千万不能让他继续在公司上班。否则公司有很大可能会面临支付双倍赔偿金或从员工入职开始支付经济补偿金,而不是从开始计算。 篇二: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 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 3 热心问友 2010-07-27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于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该法对于维护和保障劳动者权益,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有着积极地意义。但是现实生活中有些中小企业只考虑眼前利益,置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企业的长远利益于不顾,做出种种规避《劳动合同法》的行为。其中较为典型问 快递公司问题件快递公司问题件货款处理关于圆的周长面积重点题型关于解方程组的题及答案关于南海问题 出现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前订立的合同期在2008年后到期的劳动合同上,少数用人单位为了少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是采取让劳动者待岗的方式将合同自然终止,不再续订。因为他们认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他们最多只需要支付08年1月1日以后的补偿金,而不需要支付08年以前的工作年限的补偿金,不论劳动者在此之前工作了多长时间。 用人单位的如意算盘是否可以实现呢,让我们来看看相关劳动法规是如何规定的,《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 4 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而《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五条规定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从上述规定不难看出,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是和劳动者协商解除合同,并不能免除其支付08年1月1日之前经济补偿金的责任。至于合同到期自然终止的情形,一般情况下不需要支付08年1月1日之前的经济补偿金,但是有两点值得注意:第一、无正当理由,用人单位不得以待岗的形式故意减少劳动者的报酬;第二、如果用人你单位是国有企业,仍然需要支付08年1月1日之前的经济补偿金,因为(劳办发,,,,,,,,号)明确规定、关于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计发问题。《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号)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用人单位可 5 以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同时规定:“国家另有规定的,可以从其规定”,是指现在仍然有效的《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国发,,,,,,,,号)及《全民所有制企业招用农民合同制工人的规定》(,,,,年国务院令第,,号)中的有关规定,即:凡属国有企业职工和与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职工以及全民所有制企 业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在劳动合同终止以后,仍应执行其中有关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规定。结合《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第三款,用人单位仍然应当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综上,笔者认为,少数企业由于对劳动法规不是很熟悉,对《劳动合同法》理解片面,盲目解除劳动合同,不仅损害了劳动者的利益,同时也必然会危害用人单位的长远利益,给社会也造成了不稳定的因素。相关部门有必要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进行劳动法规培训,以切实保障劳动者的权益,维护企业的长远利益,促进社会经济的良性发展。企法网enterlaw.net 篇三:劳动合同法上经济补偿与赔偿金的计算公式 劳动合同法上经济补偿与赔偿金的计算公式 (一)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经济补偿 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情 6 形已经在上一章的第一(一)、(二)部分内容中作了具体说明。由于这些情形下,经济补偿的计算方法是相同的,因此,这里予以集中说明。 [经济补偿金=月工资X月份数c根据工作年限换算) 注:月工资指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该劳动者的平均工资,包括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劳动合同法实施 条例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pdf信访条例下载信访条例下载问刑条例下载新准则、条例下载 第27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对于上述公式的应用,应当把握以下几点: 7 第一,计算经济补偿中的工作年限。 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应从劳动者向该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之日起计算。如果由于各种原因,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的,不影响工作年限的计算。如果劳动者连续为同一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但先后签订了几份劳动合同的,工作年限应从劳动者提供劳动之日起连续计算。如劳动者甲自2008年在某企业工作,期间劳动合同一年一签,一直工作到2012年。最后一份劳动合同期满后终止,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时,计算的工作年限应从2008年算起,共四年。如果劳动者为同一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多年,但间隔了一段时间,也先后签订了几份劳动合同,工作年限原则上应从劳动者提供劳动之日起连续计算,已经支付经济补偿的除外。总之,本条“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的规定,不能理解为连续几个合同的最后一个合同期限。“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原则上应连续计算。当然,随着劳动合同法的实施,用人单位利用短期劳动合同长期用工的现象将会减少,这主要是劳动合同法规定了两个措施,一是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是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用人单位也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原劳动部1996年《对(关于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计发经济补偿金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6]33号)中规定,对于因用人单位的合并、兼并、合资、单位改 8 变性质、法人改变名称 等原因而改变工作单位的,其改制前的工作时间可以计算为“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 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97条第三款的规定:“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卜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计算标准。 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为: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例如:劳动者工作一年又六个月,经济补偿为二个月的工资;如果劳动者工作一年又五个月的,经济补偿为一个半月的工资;如果劳动者工作五个月的,经济补偿为半个月的工资。第三,计算基数。计算经济补偿时,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其中,“一个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算,平均工资的计算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7条定计算: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 9 于当地最低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第四,计算封顶。 经济补偿的计算有一个上限。劳动合同法从工作年限和月工资基数两个方面作了限制,规定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用人单位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假设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3000元,劳动者甲在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是9000一下的,那么其经济补偿的计算按照其实际的工资水平和工作年限计算;如果其平均工资超过9000元的,则仍按照9000元计算,计算年限按照其实际工作年限计算,但最高为十二年。(=)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赔偿金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支付赔偿金的情形,包括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支付赔偿金的情形和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赔偿金的情形两大类,具体情况已在上一章第一(三)部分作了说明。 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对这一规定的理解需 10 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同意继续履行的,可以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因为,该条规定赔偿金的目的是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一种惩罚,也是对劳动者的一种赔偿,、如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同意继续履行,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 支付赔偿金,则可以鼓励用人单位纠正违法行为,继续履行合同,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本公式,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其计算方法是在按照经济补偿的计算方法计算出,因此,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的计算标准、计关于计算基数、工作年限的计算等适用,关于计算封顶,这里需要特别说明一下:假设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000元,劳动者甲在解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6000元,工作年限是2年,那么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其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6000元,月个月×2:24000元;如果其平均工资为10000元的,工作年限13年,则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其劳动合同的赔偿金=9000元,月×12个月×2:216000元。 2(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的赔偿金。 见下一部分“( 11 三)其他”中的说明o)(三)其他四)部分详细列举了有关的赔偿金项目,但由于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违反(劳动法)有关去》等有关赔偿问题的具体规定已经列入围,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尚未颁布修订后的,这些赔偿金的具体计算方式还不能确定。下一了劳动合同法实施前相关金额的计算方法,具有说明了请读者务必注意。 一、劳动合同法实施前经济补偿与赔偿金的计算公式 (一)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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