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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的撰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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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的撰写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的撰写 第一部分第三章(以下部分代替原书第34页至42页) 第三章 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的撰写 前一章对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的撰写要求作了介绍。为帮助专利代理人和申请人掌握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的撰写技巧,本节将进一步具体介绍如何撰写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 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的撰写应当在充分理解发明或实用新型具体技术内容以及了解其现有技术状况的基础上进行。通常,在发明或实用新型技术内容比较简单的情况下,可以先撰写权利要求书,再撰写说明书。如果该项发明或实用新型技术内容比较复杂,可以将两者的撰写结合起...

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的撰写
权利要求 关于书的成语关于读书的排比句社区图书漂流公约怎么写关于读书的小报汉书pdf 和说明书的撰写 第一部分第三章(以下部分代替原书第34页至42页) 第三章 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的撰写 前一章对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的撰写要求作了介绍。为帮助专利代理人和申请人掌握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的撰写技巧,本节将进一步具体介绍如何撰写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 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的撰写应当在充分理解发明或实用新型具体技术内容以及了解其现有技术状况的基础上进行。通常,在发明或实用新型技术内容比较简单的情况下,可以先撰写权利要求书,再撰写说明书。如果该项发明或实用新型技术内容比较复杂,可以将两者的撰写结合起来,先起草说明书中揭示该发明或实用新型详细内容的第五部分“具体实施方式”,再撰写权利要求书,最后完成说明书的其他部分和进一步完善对发明或实用新型具体实施方式的描述。但在实际撰写中,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往往不是一次定稿,会根据后写的一部分内容修改在先完成的那一部分内容,使其不断完善。 一 发明或实用新型权利要求书 和说明书撰写前的准备工作 申请人和专利代理人在撰写发明或实用新型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之前,应当做好三项准备工作:通过阅读申请人或发明人所提供的技术交底书以理解发明或实用新型技术内容的实质,就发明和实用新型的技术内容与申请人或发明 这是撰写好权人进行必要的沟通,以及对相关现有技术进行必要的补充检索。利要求书和说明书的基础。 1. 理解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实质内容 对于申请人和发明人,在撰写专利申请文件之前,首先需要对所做发明创造进行分析,以确定所做发明创造的实质内容,即涉及多少技术主题,对每项技术主题来说涉及哪些实质性的改进,其中哪些是改进的关键部分。而对于专利代理人,通过申请人或发明人对其发明创造的介绍以及对申请人或发明人所提供的技术交底书的阅读、理解和分析,将发明人的发明创造的实质内容弄清楚,以确定该发明创造涉及哪些技术主题,每项技术主题又涉及哪些实质性改进,而对于这些改进,确定哪些技术特征是解决技术问题的关键。只有这样,才有可能写出质量较高的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 在听取申请人或发明人对其发明创造的介绍以及阅读技术交底书时,至少 1 需要弄清楚下述五个方面的问题。 (1) 所提供的技术交底书和当面介绍时所说明的发明创造涉及哪些主题 申请人或发明人提供的技术交底书中描述的发明创造多半仅涉及一个主题,在这种情况下仅需要确定这一主题是否属于专利法规定的发明或实用新型的保护客体,并通过对这一主题技术内容的分析,判断其属于方法发明还是产品发明,该项发明创造就这一主题做了哪几方面的改进,这些改进分别解决了哪些技术问题,尤其是该项发明创造所采取的各个技术手段分别在此项发明创造中起到什么样的作用。 但是在实践中,申请人或发明人提供的技术交底书中所描述的发明创造还可能涉及不止一个主题,例如本书第二部分案例六封装有可产生或吸收气体的物质的包装体(根据2007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专利代理实务科目申请文件撰写试题改编而成的案例)的技术交底书中所描述的发明创造涉及四个主题:封装有可产生或吸收气体的物质的包装体、包装体长带、封装有可产生或吸收气体的物质的透气包装袋的供给方法以及封装有可产生或吸收气体的物质的透气包装袋的供给系统。在这种情况下再判断这些主题中哪些属于专利法规定的发明或实用新型的保护客体,以及这些主题分别做出了哪些改进、采取了哪些技术手段和解决了哪些技术问题。 甚至还可能存在这样的情况,通过对申请人或发明人所介绍的发明创造或者所提供的技术交底书的分析,发现了一些申请人或发明人并未想到、但实际上可以给予专利保护的主题,例如申请人或发明人原先只想保护一件产品,但通过对提供的技术交底书的分析,还发现该产品的生产方法以及该产品中某一部件的材料也是一种属于专利法意义下的发明创造,则应当将该产品的生产方法和这种材料也确定为要求专利保护的主题。 (2) 所涉及的这些主题中哪些是属于专利法意义下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保护客体 我国专利法第二条第二款至第四款对专利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给予保护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 设计 领导形象设计圆作业设计ao工艺污水处理厂设计附属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清扫机器人结构设计 三种专利客体作了进一步具体的规定,我国专利法第五条和第二十五条依据具体国情又从上述保护范畴中将一部分主题排除在可授予专利权的保护客体之外。因此,在确定了技术交底书所描述的发明创造涉及哪些主题之后,就要判断这些主题是否属于专利法意义下的保护客体,并为其选择合适的专利保护类型。也就是说,首先将不属于专利保护客体的主题排除,然后根据发明创造内容的实质涉及技术方案(包括什么类型的技术方案)还是涉及产品的外观设计来确定申请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还是外观设计专利。 例如一种香烟盒,其改进仅在于盒体上留出印刷宣传广告的位置,则由于 2 其不是技术方案,也不是对产品外观的设计方案,因而不符合我国专利法第二条的规定,不可能授予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也不可能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 又如,申请人发明了一种汽车防盗装置,其在盗车者开车时会释放一种催眠气体,从而使盗车者失去知觉而便于捕获,这种装置虽然能达到有益的目的,但客观上由于汽车失控而造成对行人的危害,故这种汽车防盗装置因妨害公共利益而属于我国专利法第五条规定的不授予专利权的客体。 再如,申请人想保护一种结构基本上与现有技术相同而仅其外形为独特、憨厚的熊猫造型的挂钟,则其不属于发明和实用新型的保护范畴,应当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如果申请人要求保护的是一种具有不同焊药配方的焊条,则由于其相对于现有技术来说在形状和构造上没有做出任何改进,且仅仅是发明了一种新的焊药,不属于实用新型的保护客体,只可申请发明专利。同样,如果申请要求保护的是一种对烟气成分的分析方法,由于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产品,不保护方法,因此也只能申请发明专利,不能申请实用新型专利,除非将此发明创造的主题改变为烟气成分分析仪。 (3) 对每一项技术主题,根据其实质内容确定其属于产品发明还是方法发明 专利领域的发明分为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有些技术主题可能既涉及产品发明的内容,又涉及方法发明的内容,此时应当分析其实质究竟是产品发明还是方法发明。如果该发明实质内容既可以描述成产品发明,又可以描述成方法发明时,可以从商业目的出发并根据实际保护效果确定其要保护的客体,或者以哪一个为主。但是,当发明内容从实质上分析只可能是其中一种时,应当做出正确的选择。下面举两个例子加以说明。 第一个例子涉及无接口聚四氟乙烯玻璃纤维环形带,该环形带是塑料封口机热合封口中使用的部件。在现有技术中有多种带接口的环形带,有的具有搭接接口,有的具有斜接口。在实际应用中,这样的环形带由于存在接口而强度不高,因而人们长期盼望制得一种无接口环形带,但由于未找到合适的生产工艺而未能实现。此时,若申请人经过创造性劳动,制得一种无接口环形带,那么应当采用方法发明还是产品发明来保护呢,显然,采用产品保护是不合适的,因为现有技术中未出现过无接口环形带,并不是该领域技术人员不能设计出这种无接口环形带,而是未找到一种合适的制造工艺来制得无接口环形带。也就是说,该领域技术人员根据现有技术中的有接口的环形带无需创造性的劳动就可以想到采用一种无接口环形带来提高其强度。其对现有技术的贡献是提供了一种 3 制造无接口环形带的工艺方法,因此该发明应作为方法发明提出保护。当然,还可以再写一个由该方法制成的产品并列独立权利要求,从而要求保护由此种方法制成的环形带;但是,按照专利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方法权利要求的保护可延伸到由该方法直接制得的产品,因而对本例而言这种并列独立权利要求的保护已无实际意义。相反,如果以产品权利要求的方式请求保护一种无接口的环形带,正如前面所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将会以其不具有创造性而不予授权。因为若授予专利权,则他人以其他方法制成的无接口环形带也将侵权,这显然不合理。这是由于申请人的贡献仅在于发明了一种制造无接口环形带的工艺方法,而不是无接口环形带,他人并未采用申请人的工艺方法,因而不应判作侵权。 另一个例子涉及暖气片组,在传统的暖气片组中,各片暖气片之间用螺纹接头连接,在组装暖气片组时需要逐片安装,很不方便。为简化暖气片的组装 设计了一种新的暖气片组结构。各暖气片之间通过进、出水连通管来连工作, 接,将各暖气片套装到进、出水连通管上,其间装有密封片,只需从两端借助螺纹结构将各暖气片压紧在进、出水连通管上,从而可以十分方便地组装暖气片 那么,本发明组。当然,该暖气片组的组装方法与传统的组装方法也不一样。的实质究竟是暖气片组还是该暖气片组的组装方法呢,显然,该发明的实质是暖气片组的结构,其组装方法由暖气片组的结构来决定,因而应当采用产品发明加以保护。 在此,还需要说明一点,如果最后确定的保护客体是方法,则只能申请发明专利,不能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相反,如果最后确定保护客体是产品,而且是从结构和/或形状对其作出改进,那么既可以申请发明专利,也可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4) 对每一项技术主题进行仔细认真地研究,以便全面、正确地理解其技术内容 对于每一项技术主题来说,在确定了采用产品发明还是方法发明予以保护后,需要进一步从两个方面进行分析研究:对于涉及多个实施方式的技术主题,分析这些实施方式之间的关系;对该项技术主题做了哪几方面的改进,理清这些改进之间的关系,。 对于技术交底书中所描述的技术主题涉及多个实施方式的情况,在撰写权利要求书之前,需要弄清这几个实施方式之间的关系,即分析这几个实施方式之间是并列关系还是主从关系。如果属于并列关系,则应当以概括方式描述其技术方案,使该几个实施方式都落入保护范围,然后再针对并列实施方式进一步限定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例如本书第二部分案例四中技术交底书所描述的浇包底 4 部的浇铸阀门这一技术主题就包括五个并列的实施方式。如果属于主从关系,则针对主要实施方式撰写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然后再针对进一步作出改进的从属实施方式限定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当然,还可能既存在并列实施方式又存在主从实施方式的情况,例如本书第二部分案例五中技术交底书所描述的内燃机汽缸活塞上的密封气环这一技术主题包括了三个实施方式,其中第一个实施方式与第二、第三实施方式之间是并列关系,而第二与第三实施方式之间是从属关系,则应当先以概括方式描述其技术方案,再分别针对第一和第二实施方式限定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然后再对第二实施方式的技术方案进一步限定成第三实施方式的技术方案。由此可知,为撰写层次清楚的权利要求书,应当在撰写之前先弄清该项技术主题所涉及的实施方式之间是并列关系还是主从关系。 此外,对每一项技术主题还需要分析其做了哪几个方面的改进,这些改进分解决了什么技术问题,分别以哪些技术手段来解决技术问题。也就是说,通过别 分析,明确该项技术主题为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取的各个技术手段分别起什么作用,在此基础上理清这些改进之间的关系,从而全面、正确地理解这一项技 ,对易拉罐顶盖上的开启装置这一术主题的技术内容。在本书第二部分案例一中 技术主题做了三方面的改进,应当针对这三方面的改进分析其各自采用了什么技术手段,在此基础上弄清这三方面改进的关系,从而为确定该项发明或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做好准备,有关如何分析可参见该案例,在此不再做具体说明。 (5) 从这些技术主题中确定本件专利申请中最主要的技术主题,并初步分析其他属于发明或实用新型保护客体的技术主题与该最主要的技术主题是否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 通过对各项属于专利法意义下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保护客体的技术主题进行具体分析之后,就应当进一步从这些技术主题中确定一项技术主题,作为本件专利申请中最主要的技术主题,通常可从三个方面考虑:哪一项技术主题是技术交底书中描述的发明创造的核心,哪一项技术主题与其他技术主题的关系更为密切,哪一项技术主题所包含的技术改进最多。 按照中国专利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合案申请。因此,在确定本件专利申请中最主要的技术主题之后,需要初步判断其他技术主题与所确定的最主要的技术主题是否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若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则可合案申请。若不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则应当分案申请,即对那些与最主要的技术主题不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技术主题另行提出一件专利申请,按照新修订的专利法,这两 5 件专利申请最好同日提出,否则先提出的那件专利申请有可能成为后一件专利申请的抵触申请,除非将与后一件专利申请要求保护主题有关的内容从先提出的那件专利申请中删去。当然,在后一种情况下,可以仅仅告知申请人或发明人这个初步判断结果,但作为一种专利申请的策略,仍然可以先合案申请,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在审查过程中指出这些技术主题与最主要的技术主题之间不具有单一性时,再判断这些技术主题是否具有商业上的价值,以便确定对这些 ?技术主题另行分案还是在原专利申请中放弃对这些技术主题的保护 。 需要说明的是,对于发明专利申请来说,不能包括在一项权利要求内的两项以上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产品或者方法的同类独立权利要求可以合案申请;此外,两项以上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不同类独立权利要求(产品和方法独立权利要求)也可合案申请;但对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来说,只有那些不能包括在一项权利要求内的两项以上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产品权利要求才可合案申请,因为方法发明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客体。 判断其他技术主题与最主要的技术主题之间是否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时,应当将它们的技术方案进行分析对比,分析各个技术方案之间是否具有技 也就是说,分别确定整体术上的联系,是否具有相同或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 上反映各项技术主题技术方案的各项独立权利要求相对于现有技术作出新颖性和创造性贡献的特定技术特征,然后对比各项独立权利要求的特定技术特征,判断它们彼此之间有无相同或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若存在一个相同或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则其他技术主题与最主要的技术主题之间满足单一性的要求;若既无相同、又无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则他们之间就不符合中国专利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有关单一性的规定。 2. 专利代理人就发明创造的内容与申请人或发明人进行必要的沟通 申请人、尤其是发明人虽然熟悉发明创造的具体技术内容,但由于他们对专利知识了解不深,因而提供的技术交底书的内容往往不能满足撰写专利申请文件的需要。而作为专利代理人,虽然比较熟悉专利法律法规,但由于所撰写的专利申请文件的技术内容往往与以前所学专业或所从事的工作领域不一样,难以全面、深入理解发明创造的技术内容,更何况对该发明创造的市场前景也不清楚,这样就不能撰写出高质量的专利申请文件。因此,在理解发明创造的实质内容期间,必要时应当就发明创造的技术内容与申请人或发明人进行必要的沟通。? ? 在实践中可以采用这种处理方式,但在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时,对于那些与最主要的技术主题不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技术主题,不应当在同一件申请中要求保护,应当建议申请人另行提出一件专利申请。 ? 实践中,专利代理人在撰写申请文件的整个过程中,需要不断与申请人或发明人进行必要的沟通,因此 6 撰写专利申请文件时,与申请人或发明人进行沟通时需要补充了解的内容有如下几个方面。 (1) 请申请人或发明人就发明创造做出进一步具体说明 就这一方面来说,需要了解的内容较多:其一,就发明本质与申请人或发明人进行沟通,以扩展发明构思;其二,针对提供材料中存在的不清楚之处请申请人或发明人作展开说明;其三,对于多处作出改进的发明创造,请申请人或发明人进一步说明这几处改进之间的关系,必要时了解市场对该产品的需求。 为帮助申请人或发明人扩展发明构思,通常可从下述两点着手。首先,请申请人就一项具体发明创造说明其改进的基本原理,从而站在一个更宏观的角度来理解该项发明创造的发明构思,例如目前大部分读者比较熟悉的“可识别安危电压的试电笔”一例中,尽管申请人提供的技术交底书中仅给出一种能识别安危电压试电笔的具体结构,但通过与申请人的沟通,了解到该件发明创造的构思是设置一条分流电阻支路,测试时先让此分流电阻支路与限流电阻、氖管支路处于断开状态以确定待测位置是否有电压,一旦指示带电,再使此分流电阻支路与限流电阻、氖管支路处于并联状态以确定是否带有对人体有危险的触电电压,从而在撰写该项发明创造的权利要求书时就不会局限于申请人提供的具体结构,而从该发明的的基本构思(设置一条可与限流电阻、氖管支路处于并联和断开两种工作状态的分流电阻支路)出发撰写权利要求书,从而扩展了保护范围。其次,针对该发明创造解决技术问题所采取的各个技术手段,向申请人了解有无替代的其他技术手段,如存在可替代的其他技术手段,则应当针对这些技术手段采用概括 关于同志近三年现实表现材料材料类招标技术评分表图表与交易pdf视力表打印pdf用图表说话 pdf 述技术特征的方式来扩展发明构思,为申请人争取更宽的保护范围。 至于请申请人针对提供资料中存在的不清楚之处做展开说明,至少可包括下述几点:其一,针对该发明创造各方面改进所采取的技术手段说明每一个具体手段在本发明创造中所起的作用,若该具体技术手段由多个技术特征构成,最好还要求申请人针对每一个技术特征说明其所起的作用;其二,对提供的资料中所提到的某些技术内容作进一步补充说明,例如某技术手段的采用有无限制条件,某些技术名词的具体含义以及是否为该技术领域已有的技术术语,对提供材料中涉及的试验补充或完善试验条件,对提供材料中出现的矛盾之处作出解释或修改等。鉴于造成提供资料不清楚的情况多种多样,应当根据具体情况确定需要展开说明的内容。 对于一项发明创造做了多处改进的情况,如果经分析后认为这些改进之处彼 本部分所写明的内容不仅仅局限于理解发明创造实质内容期间,还包括对现有技术进行必要的补充检索后、甚至在具体撰写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期间,都需要与申请人和发明人就发明创造的具体内容做进一步沟通。 7 此无主从关系而是相互独立的,则需要与申请人或发明人进行沟通,根据市场需求情况以及上市后哪一种改进最容易被仿制,确定如何选择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以使该项发明创造得到较好的保护。当然,对于这几处改进都存在着被单独仿制的情况,可以与申请人商议针对这几项改进分别提出专利申请。 (2) 请申请人补充使发明创造充分公开所必需的技术内容 按照中国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一件专利申请的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即说明书应当充分公开发明或实用新型。如果一件专利申请的说明书未充分公开发明或实用新型,则该专利申请将被驳回,不能授予专利权。因此,当申请人或发明人提供的技术交底书存在着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二章第2.1.3节中所指出的五种由于缺乏解决技术问题的技术手段而无法实现该发明或实用新型时,专利代理人应当要求申请人或发明人补充必要的技术内容,例如:当提供的资料中对某一技术主题仅仅提出设想时,应当要求申请人或发明人补充具体的技术方案;当提供的资料中对技术方案只给出含糊不清、无法具体实施的技术手段时,请申请人或发明人对该技术方案加以细化,使得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根据此补充的内容能实现相应的技术手段;当技术方案的成立需要实验数据来证实时,请申请人或发明人补充相应的实验数据;当技术方案中涉及一种新的化学物质时,则应当要求申请人或发明人至少补充一种该化学物质的生产方法,并举例说明这种化学物质的用途。 (3) 请申请人或发明人针对技术交底书中对某技术主题所要求的保护范围补充必要的实施方式和实施例 按照中国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的规定,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即说明书具体实施方式部分的描述应当支持权利要求书所要求保护的范围。如果权利要求书要求保护的范围得不到说明书的支持,则只能将权利要求书所要求的保护范围限定在与说明书公开的内容相适应的范围。因此,专利代理人在阅读技术交底书时,体会到申请人或发明人对这项发明创造要求较宽的保护范围,而提供的技术交底书中所给出的具体实施方式或实施例不足以支持该保护范围时,应当要求申请人或发明人补充相应的实施方式或实施例。现举一例加以说明。笔者在一件发明专利申请的咨询工作中,申请人要求保护一种常温常压等离子体处理植物种子的方法,但技术交底书中给出的实施方式仅仅涉及某种蔬菜种子,显然所要求的保护范围得不到说明书的支持,为此建议申请人补充对粮食、花卉种子进行常温常压等离子处理的实施方式,且对于蔬菜、粮食、花卉均应当给出几种不同品种种子的实施方式,只有这样才能支持其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当然,对于申请人或发明人想要保护的优选实施方式,也应 8 当要求他们补充相应的实施方式。此外,在理解发明和实用新型实质内容期间帮助申请人或发明人扩展发明构思时,也应当请他们就扩展的部分提供相应的实施方式。 (4) 就技术交底书中所涉及的多个技术主题与申请人商议申请策略 且这些技术主题之间不属于一个总的对于技术交底书涉及多个技术主题, 发明构思时,就应当与申请人或发明人进行沟通,以确定申请策略。如果他们急于想取得专利权,则应当建议将那些与最主要的技术主题不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技术主题另行提出一件专利申请。但是,考虑到不符合中国专利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有关单一性的规定仅仅是驳回理由而不是无效理由,而一件专利申请的费用、尤其是授权后的年费对申请人来说,是一笔不小的费用,因而如果他们并不急于想取得专利权,则也可以与他们商议先将这些技术主题合案申请,若审查员认为这些技术主题之间不具有单一性时,再将这件专利申请中的那些不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技术主题删去,并根据在这一段时间内对这些删去的技术主题的技术发展和市场需求情况的了解,确定是否将这些删去的技术主题另行提出分案申请。当然,如果审查员在审查过程中未指出单一性缺陷而授予了专利权,即使那时公众认为这些技术主题之间不符合单一性也不能以此为理由提出无效宣告请求,这样就为申请人省下一笔不菲的专利申请费和专利年费。 并未意识到其需要说明的是,往往申请人或发明人在提供技术交底书时,发明创造中还包含某一技术主题,从而在技术交底书中不会对该项技术主题作出展开说明。此时,若专利代理人在理解发明和实用新型的实质内容时,认为该项技术主题还有申请专利的价值,则应当提请申请人或发明人考虑要否对这一项技术主题也要求专利保护。如果他们同意对这项技术主题也加以保护,则应当要求他们针对该项技术主题补充前面(1)至(3)中所说明的必要技术内容。在这种情况下,该项技术主题往往与申请人或发明人原先想要保护的技术主题之间不符合单一性的要求,此时可以建议申请人就该项技术主题补充必要的技术内容另行提出一件专利申请。当然,在实践中,也可象前面所指出的那样,首先对该项技术主题补充技术内容,并将该项技术主题与申请人想要保护的其他技术主题合在一起作为一件专利申请提出;然后,在审批过程中根据审查员的审查意见以及当时技术发展和市场需求情况,再决定是否将该项技术主题从该专利申请 ?中删去以及是否另行提出分案申请。 3. 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相关现有技术进行检索和调研 ? 需要说明的是,在实践中可以这样处理,但在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时,应当要求申请人补充相应的技术内容后,另行提出一件专利申请。 9 通常,申请人或发明人在技术交底书中应当对所了解的与本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相关的现有技术进行介绍,并会将有关这些现有技术的资料一并提供给专利代理人,专利代理人应当认真地研究这些现有技术。但是,申请人或发明人所提供的现有技术多半是在开发研究之前所了解到的,到准备申请时现有技术会有所发展,更何况他们在研发前对现有技术的了解有可能不全,因此专利代理人在撰写专利申请文件之前,有必要在取得他们同意的基础上再对现有技术进行补充检索和调研。只有更全面地掌握本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现有技术,才能撰写出高质量的专利申请文件。 在检索和调研过程中,应当考虑如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1) 将前面确定的要求保护的技术主题与了解到的现有技术进行对比,将那些与现有技术相比不具备新颖性或者明显不具备创造性的技术主题去除 根据中国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的规定,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是一件专利申请授予专利权的必要条件。也就是说,如果要求保护的技术主题相对于现有技术不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则该件专利申请将不会被授权。因此前面所确定的要求保护的技术主题中若包含有相对于现有技术不具备新颖性或 仅针对那些相者明显不具备创造性的技术主题,则应当将这些技术主题剔除,对于现有技术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的技术主题来撰写专利申请文件。 当然,还有可能出现某一技术主题的一部分实施方式相对于现有技术不具备新颖性或者明显不具备创造性,而另一些实施方式相对于现有技术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则应当将该技术主题中那些相对于现有技术不具备新颖性或者明显不具备创造性的具体实施方式去除,而仅仅针对那些相对于现有技术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的具体实施方式撰写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 (2) 根据检索和调研到的现有技术,为要求保护的技术主题确定合适的保护范围 对于那些相对于现有技术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的技术主题,分别将这些技术主题与相关的现有技术进行对比分析,确定这些技术主题分别相对于现有技术带来哪些有益技术效果,在此基础上确定各个技术主题所解决的技术问题,从而为各个技术主题确定合适的保护范围。 就一项技术主题而言,如果与检索到的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相距甚远,就可尽量将其要求保护的范围写得宽一些,使该项技术主题得到更充分的保护。相反,如果要求保护的技术主题与所检索到的现有技术比较接近,就应该将其保护范围写得窄一些,使其相对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和相关的现有技术仍然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这样可加快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批进程,甚至有可能使该申请在发明实质审查过程中不发出审查意见 通知 关于发布提成方案的通知关于xx通知关于成立公司筹建组的通知关于红头文件的使用公开通知关于计发全勤奖的通知 书而直接授权。而对于实用新型专 10 利申请在批准授权后其法律地位更为稳固。 例如,申请人在现有技术克丝钳的基础上发明了一种剥线钳,其通过在刀口部位的多个直径不等的刀刃凹口,对不同直径的导线端部去除绝缘外套,实现剥线功能。如果通过检索对比文件和了解现有技术,根本未找到剥线钳,则可将其保护范围确定得较宽;如找到另一种结构的剥线钳,则应当将其保护范围局限于这种具有多个直径不等的刀刃形凹口具体结构的剥线钳。 (3) 进一步判断这些相对于现有技术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的技术主题之间是否仍符合单一性规定 正如前面所指出的那样,判断合案申请的两项或两项以上的发明或实用新型是否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时,要确定它们是否具有相同或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而此特定技术特征是指每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为整体对现有技术作出新颖性和创造性贡献的技术特征。因此,当这件专利申请涉及多个相对于现有技术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的技术主题时,需要在对现有技术进行调研和检索的基础上,进一步确定各项技术主题的相同或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因为在检索前所认定的相同或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通过检索后有可能会被认定不再是特 从而在检索前初步认为具有单一性的几项技术主题会被认为不符定技术特征, 合单一性的规定。例如,申请人或发明人在技术交底书中对其发明创造涉及的产品和产品的生产方法这两项技术主题做出的说明归纳如下:为延长产品的寿命,对该产品的结构作了两方面的改进,并且相对于结构上所作的第一方面的改进,对该产品的生产方法做出相应的改进。此时,在理解了这两项技术主题之后,可以初步认为这两项技术主题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因为针对该产品结构所做出的第一方面改进和针对该产品的生产方法做出的改进是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因此可以合案申请。如果在理解了这两项技术主题后进行了补充检索,由补充检索结果可知现有技术中的产品也对原产品结构做出了第一方面的改进以提高其寿命,但是未做出该产品结构第二方面的改进,则该项产品技术主题仍可作为专利申请的保护客体,但是对该产品结构所做出的第一方面改进不再是该产品技术主题的特定技术特征,该产品技术主题的特定技术特征为对该产品结构做出的第二方面改进,而该产品的生产方法这一技术主题相对于现有技术做出的改进仅仅是针对该产品结构第一方面改进做出的,因而与该产品结构第二方面的改进无关,因此这两项技术主题不再具有相同或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也就是说这两项技术主题不再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若要合案申请就可能出现单一性问题。 (4)初步判断可否将一些技术要点作为技术秘密保留起来 作为申请人或发明人,为防止他人未经许可就实施发明或实用新型,或者为 11 了在商业竞争中取得主动地位,常常希望将一些重要的附加技术要点作为技术秘密保留起来,而不写入说明书中。对于这样的申请案,对所属技术领域进行检索和调研就显得更为重要。通常,此时应当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进行新颖性检索。 在检索到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和相关技术后,初步判断把这些重要的附加技术要点作为技术秘密保留起来后,该申请相对于现有技术是否仍然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如果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就可进一步考虑是否有必要将其保留起来。与此相反,若保留技术秘密有可能使该申请丧失新颖性或创造性,则不要将这些技术要点作为技术秘密保留起来。对于发明专利申请,至少应将其记载在说明书中,否则在实质审查时,审查员若认为该发明不具备新颖性或创造性,就会因原始申请文件中未公开这些技术要点,而不能补入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中,失去了修改专利申请文件的机会,从而不能取得专利权。最好还将其写入一个从属权利要求中去,这样在无效宣告程序中专利权比较稳固。对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不仅应当将这些技术要点记载在说明书中,还应当记载在权利要求书中,至少将其写入一项从属权利要求中,以备公众在授权公告后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时,即使独立权利要求被宣告无效,还可以就该从属权利要求争取到维持该专利权部分有效的结果。 (以下接原书复印件第42页中的“二、权利要求书的撰写”的书面修改页) 12 (以下部分接在原书复印件第77页之后) 五 一件发明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案例 为了帮助读者更清楚地了解一件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撰写的全过程,下面对2008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专利代理实务科目试题所涉及的具体内容进行改编,作为一件发明专利申请文件撰写的范例介绍给读者。 (一)阅读和理解技术交底书中所介绍的发明创造技术内容 申请人所提供的技术交底书中对发明创造涉及的技术内容主要作了如下介绍。 “油炸食品、特别是油炸马铃薯薄片因其具有松脆口感而成为人们喜爱的小吃食品。现有油炸食品通常是这样制得的:先将食品原料制成所需要的形状~例如将马铃薯加工成薄片状,再将食品原料、如马铃薯薄片放入油炸器皿中油炸~油炸温度大体控制在170?-190?,将 炸食品取出沥油后进行离心去油。按照此油炸方法得到的油已炸好的油 炸食品一般含有20%-30%,重量百分比,的油脂~显然这样的油炸食品含油量过高~对食用者的健康不利~且不便长期保存~尤其是高温油炸会在油炸食品中产生对人体有害的物质。 本发明旨在得到一种低油脂含量的油炸食品~如油炸马铃薯薄片、油炸玉米饼薄片、油炸丸子、油炸春卷、油炸排叉、油炸蔬菜、油炸水果等~其含油量降至18%-22%,重量百分比,~优选为14%-18%,重量百分比,~尤其是14%-16%,重量百分比,。 为得到这种低油脂含量的油炸食品~可以在油炸之前先对食品原料进行焙烤,然后在真空条件对经过焙烤过的食品原料下进行油炸~此后再对经过油炸后的食品进行离心脱油处理~从而可得到低油脂含量的油炸食品。 为了制得这种低油脂含量的油炸食品~相应地设计出能实现上述油炸方法的设备。 下面以油炸马铃薯薄片为例~对本发明制作油炸食品的方法、制作油炸食品的设备以及所制得的油炸食品作详细说明。 在本发明制作油炸马铃薯薄片的方法中~首先在油炸之前对马铃薯薄片进行焙烤。在焙烤过程中~由于马铃薯薄片局部脱水~会在其表面结成一个个小鼓泡。焙烤之后再进行油炸~可使小鼓泡继续膨胀~形 13 成较大鼓泡~从而改善马铃薯薄片的口感。通常可以采用常规烤箱对马铃薯薄片进行焙烤。 本发明制作油炸马铃薯薄片方法中的油炸过程在真空条件下进行~真空度可以在较宽的数值范围内选取~因为在常规的真空条件下~就可以明显降低油温~这不仅有助于防止产生对人体有害的物质~还可降低油炸食品的油脂含量。通过大量的实验表明~真空度保持在0.02MPa-0.08MPa较为适宜~可以使油脂沸腾温度降低至80?-110?~既可以有效地防止产生对人体有害的物质和降低油炸马铃薯薄片的油脂含量~又可以达到所需的油炸效果。 在真空条件下对马铃薯薄片油炸之后~对油炸后的马铃薯薄片进行离心处理。通过离心处理~可以将油炸后留在马铃薯薄片表面上的油脂脱去~降低其油脂含量。真空油炸后的马铃薯薄片通常含有约25%-32%,重量百分比,的油脂~在上述优选真空度0.02MPa-0.08MPa的条件下~可达到25%-28%,重量百分比,,经离心处理后~马铃薯薄片的油脂含量可以降低至约18%-22%,重量百分比,~其中优选条件下为18%-20% 在本发明制作油炸马铃薯薄片的方法中~经过,重量百分比,。由此可知~ 离心处理后可以制得低油脂含量、且表面具有鼓泡的油炸马铃薯薄片。但在实践中发现~对经过油炸的马铃薯薄片立即在常压条件下进行离心处理~容易导致马铃薯薄片破碎~致使无法获得完整的油炸食品。为解决这一问题~将经过油炸的马铃薯薄片在真空条件下进行离心脱油处理~从而有效地防止马铃薯薄片破碎~使其保持完整外形。另外~还发现~在真空条件下进行离心脱油处理~可以使油炸马铃薯薄片表面上的油脂不易渗入薄片内部~这样有利于进一步改善离心脱油效果并提高脱油效率。通过真空离心处理~马铃薯薄片油脂含量可进一步降低至约14%-18%,重量百分比,~其中在优选真空度0.02MPa-0.08MPa的条件下进行油炸的油脂含量可降低到14%-16%,重量百分比,。 另外~在油炸过程中容易出现马铃薯薄片之间相粘连的现象~也容易出现油脂起泡现象。马铃薯薄片之间相粘连会影响油炸效果~油脂起泡则容易造成油脂飞溅~因此~应当尽量避免油炸过程中出现前述两种现象。为此~在本发明制作油炸马铃薯片的方法中还可以在油脂中添加一种新组配成的组合物。这种组合物由防粘剂、消泡剂和风味保持剂组成。其中~所述防粘剂可以选自卵磷脂、硬脂酸中的一种或者它们的混合物,消泡剂可以选自有机硅聚合物、二氧化硅中的一种或者它们的混合物,风味保持剂可以选自乌苷酸二钠、肌苷酸二钠中的一种或者 14 它们的混合物。这种组合物中含有30%-40%,重量百分比,防粘剂、40%-50%,重量百分比,消泡剂和10%-20%,重量百分比,风味保持剂。这种组合物可以在油炸前加入到油脂中~也可以在油炸过程中添加到油脂中。 为实现上述制作马铃薯薄片方法~设计了如图一、图二两种结构的制作马铃薯薄片的设备。为简化起见~在图一和图二中仅示出了与本发明制作方法内容密切相关的必要组件~而略去了例如注油装臵、加热装臵等其他组件。 图一 图二 图一示出了本发明第一种制作马铃薯薄片设备的结构。如图一所示~制作油 炸食品的设备包括原料供应装臵101、进料阀102、油炸装臵103、抽 15 真空装臵104、油槽105、传送带106、传送带驱动装臵107、出料阀108、离心装臵109、产品送出装臵110。其中~油炸装臵103的一侧设有输入口~通过进料阀102与原料供应装臵101的出料口密封固定连接,油炸装臵103的另一侧设有输出口~通过出料阀108与离心装臵109的输入口密封固定连接。油炸装臵103内部设有具有一定宽度的传送带106~由正对油炸装臵103输入口下方的位臵延伸到邻近油炸装臵103输出口上方的位臵~其中间部位沉降到用于容纳油脂的下凹油槽105中。使油炸装臵保持在真空条件下的抽真空装臵104和传送带驱动装臵107 设臵在油炸装臵103外部。产品送出装臵110设臵在离心装臵109的下方~其输入口与离心装臵109输出口相连接。为提高对马铃薯薄片进行离心脱油的效率~并确保马铃薯薄片从离心装臵中全部排出~离心装臵109的旋转轴线,图中未示出,以相对于垂直方向倾斜一定角度的方式设臵。经试验发现~离心装臵109的旋转轴线相对于垂直方向倾斜30?的角度为最佳。 上述制作油炸马铃薯片设备的工作过程为:将油槽105中的油脂预加热并保持在约80?-110?。打开进料阀102~使原料供应装臵101中经过焙烤的马 03铃薯薄片落到传送带106上。然后关闭进料阀102和出料阀108~使油炸装臵1呈密闭状态。启动抽真空装臵104~使油炸装臵103内达到并保持稳定的真空度。之后~启动传送带驱动装臵107~传送带106将其上的马铃薯薄片送入油槽105内的油脂中进行油炸。油炸完毕后~打开出料阀108~使油炸装臵内恢复大气压~经过油炸的产品通过出料阀108进入离心装臵109~在其中通过离心处理将油炸马铃薯薄片表面上的油脂除去。离心处理后的马铃薯薄片经产品送出装臵110排出。 在图二示出的本发明制作马铃薯片设备第二种结构与上述第一种结构的不同之处仅在于:油炸装臵103' 输出口直接与离心装臵109' 输入口密封固定连接~出料阀108' 密封设臵在离心装臵109' 输出口处。在油炸和离心过程中~进料阀102' 和出料阀108' 均处于关闭状态~即油炸和离心过程均在真空条件下进行。油炸和离心处理结束后~打开出料阀108' 使马铃薯薄片经产品送出装臵110'排出。” 通过对上述技术交底书的阅读和研究,可以初步得出如下几点看法: (1) 申请人对本发明创造要求保护三个主题:油炸食品、制作油炸食品的方法和制作油炸食品的设备。这三个主题均为技术主题,因而属于专利法的保护客体。从介绍的内容来看,其均与技术内容有关,而与产品的外观无关,不属于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客体,因此不能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在这三个技术主题中,制作油炸食品的方法只属于发明专利的保护客体,只能申请发明专利,而另两 16 个主题属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客体,既可以申请发明专利,又可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2) 按照技术交底书的介绍,其还新组配了一种可用于添加到制作油炸食品的油脂中的组合物,其既可以作为本发明制作油炸食品方法中的一项技术措施,但也有可能作为一个技术主题要求给予保护。但是,该技术主题涉及一种新材料,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客体,因此不能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只能申请发明专利。但是,根据技术交底书所介绍的内容来看,有关该组合物的说明存在着一些不清楚之处,此外未针对组合物的不同组分及其含量给出足够的实施例,需要请申请人作补充说明,有关这部分内容在后面与申请人进行沟通时再做具体说明。 (3) 由技术交底书介绍的内容可知,该油炸食品的油脂含量明显低于现有技术中的油炸食品,因而可以初步认为其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可以作为要求保护的技术主题。 (4) 由技术交底书介绍的内容可知,制作油炸食品的方法主要采取了四项措施:油炸前的焙烤、真空油炸、油炸后离心脱油处理或者真空离心脱油处理、油 通过对该发明技术内容的理解,其相炸前或油炸过程中向油脂中添加组合物。 对于申请人所了解的现有技术来说,其主要技术手段是真空油炸和离心处理,真空离心脱油是其一种优选的离心脱油方式,而向油脂中添加新组配的组合物是一种辅助手段。至于油炸前的焙烤,从技术交底书的介绍方式看似乎是一种必要的技术手段,但从其所起的作用来看相对于申请人在技术交底书中所写明的本发明目的来看可以将其作为一种辅助手段,这一点应当在与申请人沟通时请申请人予以认定。 (5) 申请人要求保护的三个技术主题,都是针对油炸食品,尽管列举了该油炸食品可以是油炸马铃薯薄片、油炸玉米饼薄片、油炸丸子、油炸春卷、油炸排叉、油炸蔬菜、油炸水果等,但仅针对油炸马铃薯薄片作了具体说明,而缺少对其他油炸食品的说明,为了防止在审批或无效程序中认为权利要求所限定的保护客体未以说明书为依据,应当建议申请人补充其他油炸食品的实施例。 (6) 技术交底书对制作油炸食品的设备提供了两种实施方式,通过分析来看第二种实施方式是对第一种实施方式的进一步改进。在第一种实施方式中,抽真空装置使油炸装置保持在真空状态,而在第二种实施方式中,该抽真空装置同时对油炸装置和离心装置抽真空,使油炸装置和离心装置同时保持在真空运行状态。 (7) 通过对上述四项技术主题的分析,如果作为一件发明专利申请,确定最主要的技术主题可以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以制作油炸食品方法为最主要的技 17 术主题,因为本发明实质是针对方法做出的改进,另一种是以油炸食品为最主要的技术主题,因为方法和设备都是为了得到这种低油脂含量的油炸食品而作出的改进。当然就制作油炸食品方法、设备和油炸食品这三项技术主题而言,三者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因而可以在一件发明专利申请中合案申请。但添加到油脂中的新组配的组合物与这三项技术主题没有相同或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因此与这三项技术主题不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 (二)对检索和调研到的现有技术进行分析 通过检索和调研,如果找到两篇如2008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专利代理实务科目试题中所给出的对比文件:对比文件1和对比文件2,就应当针对这两项现有技术对本发明作进一步的分析。 其中对比文件1公开了如下内容。 “本发明提供一种油炸薯片的制备方法~包括将准备好的马铃薯片送入油炸装臵内~油炸装臵内保持约0.08MPa-0.10MPa的真空度~油炸温度约为l05?-130?,将经过油炸的马铃薯片送入离心脱油机中进行 经脱油处理的薯片最后被排出~该薯片的含油量可降低到1脱油, 8%-22%,重量百分比,。 本发明还提供一种实现上述油炸薯片制备方法的设备。如附图所示~本发明设备包括进料装臵、油炸装臵、输送网带、离心脱油装臵、出料室和抽真空装臵等。油炸装臵包括一个外壳~在该外壳上设有输入口和输出口。油炸装臵外壳输入口通过一进料阀与进料装臵的出料口密封固定连接~油炸装臵外壳输出口通过一出料阀与离心脱油装臵的输入口密封固定连接。可采用任何常规的抽真空装臵使油炸装臵外壳内保持真空状态。在油炸装臵中设臵有输送网带~输送网带的输入端正对于外壳输入口~其输出端正对于外壳输出口,即离心脱油装臵输入口,。离心脱油装臵的输出口与出料室的输入口连接。最终通过出料室输出口将经过离心处理的油炸薯片排出。 18 附图 本发明设备的工作过程如下:打开进料阀~使经切片和预成型的物料落到油炸装臵中的输送网带上。然后关闭进料阀和出料阀~使油炸 使油炸装臵外壳内达到并保持稳装臵呈密闭状态。启动抽真空装臵~ 定的真空度。启动输送网带使其连续运转~其上的物料被带入油锅中进行油炸。油炸完毕后~打开出料阀~使油炸装臵内恢复大气压。经过油炸的产品通过出料阀被送入离心脱油装臵进行离心处理。离心处理后的产品经出料室被排出。” 对比文件2公开了如下内容。 “本发明涉及一种制备油炸马铃薯薄片的方法。该方法包括以下步骤:1,将马铃薯加工成薄片状,2,将马铃薯薄片进行焙烤,3,将经焙烤的马铃薯薄片引入油炸器中进行油炸,4,使经油炸的马铃薯薄片与过热蒸汽接触~以达到去除部分油脂的目的,5,对与过热蒸汽接触过的马铃薯薄片进行脱水处理。 可采用任何常规方法对马铃薯薄片进行焙烤。在焙烤过程中~会在马铃薯薄片表面结成一个个小鼓泡。之后对马铃薯薄片进行油炸~适宜的油炸温度为约165?-195?~优选油温为约175?-180?。在油炸过程中~马铃薯薄片表面的小鼓泡会继续膨胀~形成较大鼓泡~从而改善马铃薯薄片口感。 将经过油炸的马铃薯薄片送入脱油箱使其与过热蒸汽接触~以便从薄片表面去除油脂。过热蒸汽温度优选保持在约150?-175?。通过使油炸马铃薯薄片与过热蒸汽相接触~可以明显降低马铃薯薄片的含油量。一般说来~采用常规方法生产的油炸马铃薯薄片含有约20%-26% 19 ,重量百分比,的油脂。根据本发明所述方法~可以生产出含油量约为13%-18%,重量百分比,的油炸马铃薯薄片~而且所生产的油炸马铃薯薄片表面具有鼓泡。” 通过将本发明与两篇对比文件所披露的内容进行比较,可以得出如下几点看法: (1) 低油脂含量的油炸薯片(油脂含量约为13%-18%重量百分比)已被对比文件2公开,因此技术交底书中有关油炸食品的技术主题相对于对比文件2中的油炸薯片不具备新颖性,因此在专利申请中应当将油炸食品的技术主题去除。 (2) 就制作油炸食品的方法这一技术主题而言,对比文件1已公开了在真空度为0.08MPa-0.10MPa条件下对马铃薯片进行油炸以及对经油炸过的马铃薯薄片进行离心脱油处理的内容,因此对该技术主题的改进不能仅确定为对食品原料进行真空油炸和油炸后对其离心脱油,若如此确定其要求保护的主题,则该技术主题相对于对比文件1不具备新颖性而不能授予专利权。此外,在对比文件2中,为了使油炸马铃薯薄片形成较大鼓泡而改善其口感,在油炸之前先对马铃薯薄片进行焙烤以在表面形成小鼓泡,由此可知,即使该技术主题的改进再增加油炸前焙烤的内容,则该技术主题将会因其相对于现有技术(即相对于这两篇对比文件)不具备创造性而不能授权。通过上述分析可知,对于制作油炸食品的方法来说,应当从油炸在更高的真空度(0.02MPa-0.08MPa)下进行、在真空条件下进行离心脱油处理、以及向油脂中添加新组配的组合物这三个方面加以选择。 (3) 对于制作油炸食品的设备这一技术主题而言,由于技术交底书中介绍的第一种结构已经被对比文件1公开,即这种结构的制作油炸食品设备的实施方式相对于对比文件1不具备新颖性,因此应当将这种实施方式排除在要求保护的技术主题之外,即仅针对第二种结构制作油炸食品设备的实施方式要求专利保护。 (4) 鉴于现有技术中未给出有关由防粘剂、消泡剂和风味保持剂组成、用作油脂添加剂的组合物的技术内容,因而可以针对该技术主题要求专利保护,有必要在与申请人沟通时提出有关这方面的建议。 (5) 正如前面所指出的,补充检索后,已确定将油炸食品这一技术主题从要求保护的客体中去除,因此应当将油炸食品的制作方法作为本专利申请最主要的技术主题。 (6)在确定了制作油炸食品制作方法作为本专利申请最主要的技术主题后,需要分析申请人在技术交底书中提到的另一个技术主题制作油炸食品的设备以及在理解技术交底书时新发现的另一个有可能授权的技术主题(用作油脂添加 20 剂的组合物)与油炸食品制作方法之间是否具有一个总的发明构思。此分析结果与制作油炸食品方法这一技术主题改进点的确定有关。若将油炸食品制作方法的改进点确定为在更高真空度条件下进行油炸,则针对第二种结构制作油炸食品设备与该制作方法这两个技术主题就会因不存在相同或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而不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不能与该制作方法合案申请;同样,用作油脂添加剂的组合物也与该制作方法之间不存在相同或相应的技术特征,因而也不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不能与该制作方法合案申请。若将油炸食品的制作方法的改进点确定在真空离心脱油,则第二种结构制作油炸食品设备具有与制作油炸食品方法中的真空离心脱油相应的特定结构,因此这两个技术主题之间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但是用作油脂添加剂的组合物仍然与该制作方法之间不存在相同或相应的技术特征,与第二种结构制作油炸食品设备也没有相同或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因而不能与该制作油炸食品的方法和制作油炸食品的设备合案申 则第二种结请。若将油炸食品的制作方法的改进点确定在向油脂中添加组合物,构制作油炸食品设备与油炸食品制作方法这个技术主题之间不存在相同或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不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因而不能与该制作方法合案申 新组请;但是在这种情况下,用作油脂添加剂的组合物与该制作方法之间具有“配的组合物”这一相同的特定技术特征,因此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可以合案申请。 (7) 通过上述对三个技术主题是否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分析可知,该制作油炸食品的方法的改进点应当在真空离心处理和向油脂中添加组合物两者之间选择,通常应当在与申请人沟通后请申请人定夺。但是,考虑到申请人在技术交底书中的原意,也可以先将改进点确定在真空离心处理;而对于另一种可能性,可在与申请人沟通时告知申请人,以便申请人确定要否另行提出一件专利申请。同样,在与申请人沟通时,还应当将改进点确定在更高真空度下进行油炸的技术方案告知申请人,请申请人进一步研究分析更高真空度是否产生特别有效的技术效果,若采用更高真空度能产生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申请人可考虑再提出一件专利申请,若未产生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则这样的技术方案将会因相对于现有技术不具有创造性而不能授予专利权,因此就不必再另行提出一件专利申请。 (三)与申请人就本发明技术内容进行沟通所得知的信息 在前面两个过程中与申请人就本发明的技术内容共进行了六个方面的沟通,申请人对这六个方面给出如下补充意见。 (1) 对于油炸前焙烤马铃薯薄片这一工艺步骤,申请人明确了是一种可选 21 择的步骤,由于焙烤起到了在马铃薯薄片表面产生小鼓泡,从而在油炸后形成较大的鼓泡以改善口感,从降低油炸食品的油脂含量来看并不是必经的步骤。 (2) 技术交底书中写明,真空油炸过程中真空度保持在0.02MPa-0.08MPa较为适宜,相应的油脂沸腾温度降低为?80-110?。对此,在与申请人沟通时,需要了解真空度与油炸温度两者之间的对应关系,是否存在着使油脂温度维持在80?-110?的其他措施。申请人告知在本发明中就是通过控制真空度将油脂温度维持在较低温度。 (3) 针对技术交底书中对新组配的组合物所存在的不清楚之处,在沟通时申请人作了下述补充说明: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防粘剂、消泡剂和风味保持剂是已知的,但现有技术中只是分别使用,而未将他们组合在一起使用,本发明通过试验发现,将这三种成分按照技术交底书中给出的重量百分比混合而成的组合物可以在防粘、消泡和保持风味三个方面同时取得较好的效果;技术交底书中对于防粘剂、消泡剂和风味保持剂这三种成分的组分选择还可以选用现有技术中的其他已知的防粘剂、消泡剂和风味保持剂,技术交底书中给出的是优选;这种组合物的制备并无特殊要求,按常规的方式将这三种组分混合在一起即可。 (4) 在与申请人沟通后,申请人针对该新组配的组合物补充了多种不同组分、不同含量组合物的实施例,以支持其在技术交底书中针对这三种成分给出的组分选择和含量选择的范围。 (5) 在与申请人沟通后,为了支持其在技术交底书中要求保护制作油炸食品的方法和设备这两个保护范围较宽的技术主题,申请人进一步补充了油炸排叉、油炸素丸子和油炸苹果片的实施例。 (6)与申请人沟通后,本件专利申请作为发明专利申请提出,在这件专利申请中,仍确定制作油炸食品的方法和制作油炸食品的设备这两个技术主题为要求保护的客体,因此将真空离心脱油处理作为制作油炸食品的方法这一技术主题的主要改进之处,而其他几方面作为本专利申请中对该技术主题的进一步改进。此外,申请人还同意另提出一件发明专利申请,包含两个要求保护的技术主题:该新组配的组合物和该新组配组合物在油炸食品中作为油脂添加剂的应用,或者以向油脂中添加新组配的组合物为主要改进之处的制作油炸食品的方法和该新组配的组合物;至于以更高真空度为主要改进之处的制作油炸食品方法这一技术主题,考虑到这一技术方案并未产生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因此申请人不准备另行提出一件专利申请。 (四)撰写权利要求书 22 鉴于与申请人沟通后已确定本专利申请要求保护的两个技术主题是制作油炸食品的方法和制作油炸食品的设备,现分别针对这两个技术主题撰写权利要求书。如前面分析所述,本专利申请要求保护的最主要的技术主题是制作油炸食品的方法,因此先针对这一技术主题说明如何撰写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 1. 对制作油炸食品方法这一技术主题撰写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 由于前面在阅读和理解技术交底书、对现有技术的检索和调研、以及与申请人沟通时已对制作油炸食品方法这一技术主题以及补充检索到现有技术进行了充分的分析,下面以此为基础撰写权利要求书。 (1) 对制作油炸食品方法这一技术主题所涉及技术特征的分析 ?由前面分析可知,制作油炸食品的方法这一技术主题包括下述几个特征: ? 油炸前对食品原料进行焙烤的步骤; ? 在真空条件下进行油炸的步骤; ? ? 真空油炸步骤中的真空度保持在0.02MPa-0.08MPa, ? 向真空油炸所使用的油脂中添加由防粘剂、消泡剂和风味保持剂组成的组合物; ? 在该组合物中,防粘剂为30%-40%(重量百分比),消泡剂为40%-50%(重量百分比),风味保持剂为10%-20%(重量百分比); ?防粘剂选自卵磷脂、硬脂酸中的一种或者它们的混合物; ?消泡剂选自有机硅聚合物、二氧化硅中的一种或者它们的混合物; ?风味保持剂选自乌苷酸二钠、肌苷酸二钠中的一种或者它们的混合物; ? 该组合物在油炸之前或者油炸过程中添加到油脂中; ? 将经过真空油炸的油炸食品进行离心脱油处理的步骤; 11上述离心脱油处理是在真空条件下进行的; 12 上述油炸食品为油炸马铃薯片、油炸排叉、油炸素丸子、或油炸苹果片。 (2) 确定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及相对于该最接近现有技术解决的技术问题 显然,申请人在技术交底书中所说明的现有技术、对比文件1和对比文件2 ? 在分析技术特征过程中,对于制作油炸食品的方法只列出了三个步骤:焙烤、真空油炸和离心脱油,并未象2008年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专利代理实务试卷中的参考答案“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范文”那样,还包括“将所述油炸食品排出的步骤”,这是由于在此处为申请文件的撰写,而对于“将食品原料送入”和“将油炸食品排出”这种现有技术必定存在的步骤,从权利要求简要出发可以不写入独立权利要求的前序部分,因而在进行技术特征分析时不再列入。而作为2008年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专利代理实务试卷,由于考题是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时对权利要求书进行修改,鉴于申请时的权利要求1中已包含有将油炸食品排出的内容,在答复审查意见时通常不应删去权利要求1中的技术特征,因而参考答案中修改后的独立权利要求1仍包含了“将所述油炸食品排出的步骤”这一技术特征。 ? 通过与申请人的沟通,明确了真空度与油脂沸腾温度之间为对应关系,即真空度保持在0.02MPa-0.08MPa时油脂沸腾温度就必定降低到80?-110?,且在本发明中仅仅通过控制真空度将油脂维持在较低温度,因此以真空度保持在0.02MPa-0.08MPa为制作油炸食品方法的一个技术特征后,就不应再将油脂沸腾温度为80?-110?再确定为制作油炸食品方法的一个技术特征。 23 三者与本发明专利申请中的制作油炸食品方法都属于相同的技术领域。对比文件1公开的现有技术与申请人技术交底书中所说明的现有技术相比还披露了真空油炸的技术内容,与对比文件2公开的现有技术相比还披露了真空油炸和离心脱油的内容,由此可知对比文件1与另两项现有技术相比披露了本发明更多的技术特征。对比文件2与另两项现有技术相比就其所解决的技术问题降低油炸食品的油脂含量来说所达到的技术效果与本发明更为接近。因此,可以从对比文件1和对比文件2中确定一篇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但就本发明制作油炸食品方法的主要改进而言,对比文件1相对于对比文件2披露了本发明制作油炸食品方法中的两个重要的技术特征:真空油炸和离心去油,因此确定对比文件1是本发明制作油炸食品方法的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确定本发明制作油炸食品方法的最接近现有技术为对比文件1后,进一步确定本发明相对于对比文件1所解决的技术问题。对比文件1中制作油炸食品的方法相对于技术交底书中现有技术制作油炸食品的方法来说,减少了油炸食品的油脂含量,但本发明制作油炸食品的方法在真空条件下离心脱油所得到的油炸食品的油脂含量更低,因此将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确定为提供一种能得到油脂含量更低、例如油脂含量为14%-18%(重量百分比)的油炸食品的制作方法。 (3) 确定本发明制作油炸食品方法这一技术主题解决上述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 本发明制作油炸食品的方法包括三个步骤:焙烤、真空油炸和离心脱油,即前面分析中列出的?、?和?三个技术特征。但是,由对技术交底书中技术内容的分析可知,“油炸前对油炸食品的原料进行焙烤”是为了使最后得到的油炸食品表面形成较大的鼓泡而改善口感,与降低油炸食品的油脂含量无关,因此不是解决油炸食品油脂含量过高这一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这一点在与申请人沟通时得到了确认,因而应当将“油炸前对油炸食品的原料进行焙烤”的步骤排除在本发明制作油炸食品方法这一技术主题的必要技术特征之外。而对于真空油炸和离心脱油这两个步骤,其作用是为了降低油炸食品的油脂含量,因此这两个步骤是制作油炸食品方法这一技术主题的必要技术特征。 此后,再对其他技术特征进行分析。通过对技术交底书内容的分析可知,前述第?至第?个技术特征是对真空油炸步骤的进一步限定,其中第?到第?个技术特征是有关添加组合物的技术内容,正如前面所分析的那样,这些技术特征所起的作用是为了防粘、防油溅和保持风味,与降低油炸食品的油脂含量并无直接关系,因此这几个特征也不是本发明制作油炸食品方法为解决油炸食品油脂含量过高这一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至于第?个技术特征“真空油炸步骤 24 中的真空度保持在0.02MPa-0.08MPa”虽然也起到了降低油炸食品油脂含量的作用,但从技术交底书中介绍的材料来看,在常规的真空度下进行油炸,只要离心脱油步骤是在真空条件下进行,就能得到更低油脂含量的油炸食品,因此这一技术特征中所保持的真空度是一种优选方案,因此也不应当将其作为本发明制作油炸食品方法的必要技术特征。 至于上述第11个技术特征是将离心脱油步骤进一步限定在真空条件下进行,由技术交底书介绍的内容来看,这一技术特征的作用既起到了防止油炸食品破碎、又可提高脱油效率,即该技术特征相对于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来看也可进一步降低油炸食品的油脂含量。鉴于对比文件1已披露了真空油炸和离心脱油这两个步骤,因此为使本发明制作油炸食品的方法相对于对比文件1中的方法具备新颖性、创造性以及得到更低油脂含量的油炸食品,应当将这一个技术特征作为本发明制作油炸食品的方法的必要技术特征。 至于上述第12个技术特征是对食品原料的限定,由于与申请人沟通后申请人已补充了足够的实施例,此时为使本发明制作油炸食品的方法取得更宽保护范围,不应当将对食品原料进行限定的这一技术特征作为必要技术特征。 、?、11这三个通过上述分析可知,前面所列出的12个技术特征中,仅仅? 技术特征是本发明制作油炸食品的方法这一技术主题的必要技术特征。在此基础上撰写独立权利要求。 (4) 撰写独立权利要求 在确定了本发明制作油炸食品方法的必要技术特征之后,将其与对比文件1所公开的制作油炸食品方法进行对比分析。由于对比文件1中制作油炸食品的方法也公开了上述第?个技术特征“真空油炸”和第?个技术特征“离心脱油”,即这两个技术特征是本发明制作油炸食品方法与对比文件1共有的技术特征,因此将这两个技术特征写入到独立权利要求1的前序部分中;而第11个技术特征“离心脱油在真空条件下进行”在对比文件1中没有公开,可知这一个技术特征是本发明相对于对比文件1的区别技术特征,则将它写入到独立权利要求的特征部分。由此完成独立权利要求1的撰写: “1. 一种制作油炸食品的方法~该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将待油炸的食品原料在真空条件下进行油炸~ 然后对所述经过油炸的食品进行离心脱油处理~ 其特征在于:所述离心脱油处理步骤也是在真空条件下进行的。” (5) 撰写从属权利要求 下面针对前面列出的其他附加技术特征撰写从属权利要求。 首先,通过对上述附加技术特征之间的关系分析,除了上述第?到第?个技 25 术特征与添加的组合物有关外,其余的附加技术特征分别对本发明制作油炸食品的方法作出进一步限定:第?个技术特征限定在真空油炸步骤前先对食品原料进行焙烤,第?个技术特征将真空油炸步骤中的真空度限定在0.02MPa-0.08MPa范围,第12个技术特征对油炸食品的原料进行了限定,显然这三个技术特征之间以及他们与第?到第?这一组技术特征之间没有直接相关的关系。鉴于有关组合物技术内容将会另行提出一件专利申请,因而在本专利申请中不将其作为一组最重要的附加技术特征来考虑,而首先针对另三个附加技术特征来撰写从属权利要求。由于中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了多项从属权利要求不得作为另一项多项从属权利要求的基础,且又不希望为遵从这一规定而写入过多的从属权利要求,因此有必要与申请人进一步沟通一下,这三个附加技术特征中哪一个或哪两个在本发明制作油炸食品的方法中更为重要,从而先对这一个或这两个附加技术特征撰写从属权利要求。通过沟通后,认为对比文件2中已公开了在油炸前对食品原料进行焙烤的内容,因而这一附加技术特征相对而言应当不如另两个附加技术特征重要;而对另两个附加技术特征来说,申请人认为市场上的油炸食品最常见的是油炸马铃薯片、油炸排叉、油炸素丸子,希望将食品原料作为重要的附加技术特征来考虑,但为了体现说明书中还可以油炸水果,因而还增加了一种油炸苹果片的选择,此外,考虑到真空油炸步骤中优选的真空度是现有技术中未披露过的内容,且从降低油炸食品油脂含量角度能带来更好的技术效果,因此针对这两个附加技术特征直接写成独立权利要求的从属权利要求。然后再针对焙烤步骤和向油脂中添加组合物撰写下一层次的从属权利要求。但考虑到油炸马铃薯薄片和油炸苹果片适宜于在真空油炸前先进行焙烤,而油炸排叉和油炸素丸子不适宜于先焙烤再进行真空油炸,因此将食品原料的选择分成两个从属权利要求来写,以便针对焙烤步骤撰写下一层次的从属权利要求将两者区分开来。 对于第?到第?这一组有关组合物的附加技术特征,首先应当在从属权利要求中写入第?个技术特征,向真空油炸所使用的油脂中添加由防粘剂、消泡剂和风味保持剂组成的组合物。但是,根据沟通时申请人所作说明:现有技术中已经出现过防粘剂、消泡剂和风味保持剂,但只是分别使用,而未将他们组合在一起使用,本发明通过试验发现,将这三种成分按照技术交底书中给出的重量百分比混合而成的组合物可以在防粘、消泡和保持风味三方面同时取得较好的效果,因而在该项从属权利要求中还应当对这三种成分的含量加以限定,即还应当写入第?个技术特征:该组合物中,防粘剂为30%-40%(重量百分比),消泡剂为40%-50%(重量百分比),风味保持剂为10%-20%(重量百分比)。然后,再针对该项从属权利要求分别从组分选择、添加时间撰写更下一层的从属权利 26 要求。 最后,针对制作油炸食品的方法撰写的九项从属权利要求如下。 “2. 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制作油炸食品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油炸食品为油炸马铃薯片或者油炸苹果片。 3. 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制作油炸食品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油炸食品油炸排叉或者油炸素丸子。 4. 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制作油炸食品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真空油炸过程所保持真空条件的真空度为0.02MPa-0.08MPa。 5. 按照权利要求1、2或4所述制作油炸食品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油炸之前~先对所述待油炸的食品原料进行焙烤。 6. 按照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制作油炸食品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用于油炸的油脂中添加由防粘剂、消泡剂和风味保持剂组成的组合物~其中防粘剂占30%-40%,重量百分比,~消泡剂占40%-50%,重量百分比,~风味保持剂占10%-20%,重量百分比,。 7. 按照权利要求6所述制作油炸食品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组合物的添加是在进行油炸之前或者在油炸过程中加入到油脂中的。 8. 按照权利要求6所述制作油炸食品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防粘剂选自卵磷脂、硬脂酸中的一种或者它们的混合物。 9. 按照权利要求6所述制作油炸食品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消泡剂选自有机硅聚合物、二氧化硅中的一种或者它们的混合物。 10. 按照权利要求6所述制作油炸食品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风味保持剂选自乌苷酸二钠、肌苷酸二钠中的一种或者它们的混合物。” 2. 对制作油炸食品设备这一技术主题撰写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 为简化起见,对制作油炸食品的设备这一技术主题不再像制作油炸食品的方法那样一步一步地完成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的撰写,只是在对撰写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应当注意的几个方面的问题做简要说明的基础上,给出该技术主题的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 对于独立权利要求来说,应当对制作油炸食品设备的几个主要装置加以说明,如油炸装置、离心装置、抽真空装置。此外,还应当写明使油炸装置、离心装置同时处于真空运行状态的结构,这包括写明进料阀以密封连接方式固定设置在油炸装置的输入口处,油炸装置输出口直接与离心装置输入口密封连接,出料阀以密封连接方式固定设置在离心装置输出口处,以及抽真空装置与油炸装置、离心装置之间的作用关系。 为体现该产品独立权利要求与前面的方法独立权利要求之间具有单一性, 27 该独立权利要求的主题名称最好写明其与方法独立权利要求之间的关系,即将其主题名称写为“一种实现权利要求1所述制作油炸食品方法的设备”。此外,为体现其与方法独立权利要求之间具有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其特征部分的技术特征应当反映使该离心装置在真空条件下运行的结构。 根据交底书的介绍,真空油炸前的焙烤过程可以在单独的常规烤箱中进行,当然也可以在该制作油炸食品的设备中将焙烤装置组装在真空油炸装置之前,因此针对这种带有焙烤装置的油炸食品制作设备撰写一项从属权利要求。 根据技术交底书对制作油炸食品设备的介绍,离心装置的旋转轴线相对于垂直方向倾斜能提高离心脱油的效率,并便于产品从离心装置排送到产品送出装置,因此可以将离心装置旋转轴线倾斜设置以及其优选倾斜角度作为附加技术特征写成从属权利要求。 ?对于产品权利要求最好在其部件名称之后标注上带括号的相应附图标 记。 最后撰写成的制作油炸食品设备的独立权利要求和三项从属权利要求如下。 “11. 一种用于实现权利要求1所述制作油炸食品方法的设备~包括油炸装臵(103)~对经油炸的食品进行离心脱油的离心装臵(108)~用于使油炸装臵(103) (104)以及进料阀(102)和出料阀(109)~所述油炸装保持于真空条件的抽真空装臵 臵(103)的一侧设有输入口~另一侧设有输出口~所述进料阀(102)以密封连接方式固定设臵在所述油炸装臵(103)的输入口处~其特征在于:所述油炸装臵(103)的输出口直接与所述离心装臵(108) 的输入口密封固定连接~所述出料阀 ?(109) 以密封连接方式固定设臵在所述离心装臵(108)的输出口处。 12. 按照权利要求11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该设备还包括一个设臵在所述油炸装臵(103)之前的焙烤装臵~所述油炸装臵(103)的输入口与焙烤装臵的输出口相连接。 ? 鉴于技术交底书中的第一种结构的制作油炸食品设备相对于对比文件1不具备新颖性,因此所撰写的专利申请文件的说明书中将不再包含第一种结构的制作油炸食品设备的附图,而只包含第二种结构的制作油炸食品设备的附图,与此相应,说明书附图中将表示第二种结构的制作油炸食品设备附图的附图标记右上角的“”号去掉,因此下面撰写的权利要求中的附图标记也不带有右上角”号。此外,为结合附图对的“′′ 本发明具体实施方式的描述更方便一些,将离心装置的附图标记改为108,而出料阀的附图标记改为109。 ? 在撰写的制作油炸食品设备独立权利要求中,并未象2008年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专利代理实务试卷中的参考答案“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范文”那样,还包括“原料供应装置”和“产品排出装置”,这是由于在此处为申请文件的撰写,而不是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时修改权利要求书。鉴于上市销售的该设备可以用“产品收集盘”来代替“产品排出装置”,或者销售的设备根本没有“产品排出装置”,而由购买者自行配备“产品排出装置”或“产品收集盘”,因此若将“产品排出装置”写入独立权利要求就会使该技术主题得不到充分的保护。同样,上市销售的该设备也可以不包括“原料供应装置”,而由购买者自行配置,因此不写入“原料供应装置”可以得到更充分的保护,更何况销售的设备还包括焙烤装置时,则进料阀就不可能象参考答案“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范文”那样,油炸装置一侧的输入口“通过进料阀与原料供应装置的出料口密封固定连接”。出于上述考虑,在撰写制作油炸食品设备的独立权利要求时,未写入“原料供应装置”和“产品排出装置”。作为2008年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专利代理实务试卷,考题是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时对权利要求书进行修改,由于申请时的制作油炸食品设备的独立权利要求中已包含有“原料供应装置”和“产品排出装置”,因而参考答案中修改后的设备独立权利要求中就应当还包含 “原料供应装置”和“产品排出装置”这两个技术特征。 28 13. 按照权利要求11或12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离心装臵(108) 的旋转轴线以相对于垂直方向倾斜的方式设臵。 14. 按照权利要求13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离心装臵(108) 旋转轴线相对于垂直方向倾斜的角度为30º。” (五)撰写说明书 鉴于在本章之三中已结合便携式旅行牙刷案例详细说明了如何撰写说明书,为避免过多不必要的重复,在这里不再对本件发明专利申请说明书的撰写作详细的说明,只是重点说明一下撰写说明书各个组成部分时应当注意什么,读者可结合附在此后的推荐的说明书的具体内容来加深理解。 1. 名称 由于本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书中涉及两项独立权利要求,其主题名称分别为制作油炸食品的方法和制作油炸食品的设备,因此发明名称应当反映这两项独立权利要求的主题名称,建议写成“制作油炸食品的方法和设备”或者写成“制作油炸食品的方法和实现该方法的设备”。 2. 技术领域 同样,由于本专利申请的两项独立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具有不同的主题名称,因此也应当反映这两项独立权利要求的技术领域。对于每一项独立权利要求的技术领域,既应当反映其主题名称,也可以包括其前序部分的全部或一部分技术特征,但不要写入区别技术特征。建议可写成: “本发明涉及一种制作油炸食品的方法,包括真空油炸步骤和离心脱油处理步骤。 本发明还涉及一种制作油炸食品的设备,包括油炸装置,对经油炸的食品进行离心脱油的离心装置,用于使油炸装置保持于真空条件的抽真空装置以及进料阀和出料阀。” 3. 背景技术 在这一部分至少应当对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作出说明,对本专利申请来说,至少应当在这部分引用对比文件1,并简要说明该对比文件1中所公开的制作油炸食品方法的主要步骤和制作油炸食品设备的主要结构,然后相对于本发明专利申请客观地指出其所存在的问题。如果认为必要的话,还可以对比较重要的其他现有技术、如对比文件2作简要说明。 4. 发明内容部分 在这一部分包括三部分的内容,其一是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其二是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其三是有益技术效果。对本发明专利申请的情况,倾向于 29 采用如下的撰写方式:首先针对两项技术主题写明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制作具有完整外形、不易破碎、且油脂含量更低的油炸食品的方法和设备;然后针对制作油炸食品方法的独立权利要求给出其技术方案,在此基础上说明该技术方案带来的有益技术效果,在这之后再另起段写明该独立权利要求的几项重要的从属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并结合这些技术方案说明其进一步带来的有益技术效果;最后再针对制作油炸食品设备的独立权利要求给出其技术方案,在此基础上说明该技术方案带来的有益技术效果,同样在此之后另起段写明设备独立权利要求的从属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及进一步带来的有益技术效果。 5. 附图及附图说明 鉴于技术交底书中给出的反映第一种制作油炸食品设备的结构(即图一所示的制作油炸食品设备)相对于补充检索到的对比文件1不具有新颖性,在说明书中就不应当再将这种结构的油炸食品设备称作本发明的实施方式,因而在说明书中应当不再包括这一幅附图,而仅保留技术交底书中的图二作为本发明专利申请说明书的附图。在这种情况下,应当对图二中的附图标记进行修改,去掉附图标记右上角的“′”号。在这种情况下,说明书附图说明部分仅对此附图做出说明。 当然,还可以采用另一种处理方式:对于图一,作为本发明制作油炸食品设备的最接近现有技术加以说明;然后再针对图二对本发明制作油炸食品设备的结构作具体详细说明,此时在附图说明和具体实施方式部分不能再将图一称作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而应当明确写明为现有技术中的制作油炸食品设备的示意图。但从本案例来看,还是仅保留图二的撰写方式更为恰当。 6. 具体实施方式 具体实施方式部分所描述的内容一定要将本发明充分公开,并且应当支持所撰写的权利要求书限定的每一项技术方案的保护范围。对于本案例来说,除了根据技术交底书提供的本发明具体技术内容进行描述外,还应当包括与申请人在沟通后所补充的必要技术内容:例如有关清楚说明新组配组合物的内容,为支持新组配组合物中有关组分选择、含量范围所补充的技术内容,为支持独立权利要求保护范围所补充的有关油炸排叉、油炸素丸子和油炸苹果片的技术内容等。其中,有关需要实施例支持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内容涉及化学领域中有关组分选择和含量选择的内容,可采用化学领域中列举实施例的方式来加以说明;而对于不同油炸食品原料,从简化角度出发,可以采用列表给出实施例的方式。 此外,在撰写具体实施方式时,还应当为审批阶段对权利要求书进行修改做好准备:即对于在审批阶段修改权利要求时可能出现的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也应当在具体实施方式部分给出明确说明。 30 7. 说明书摘要 说明书摘要部分首先写明本发明专利申请的名称,然后重点对制作油炸食品方法独立权利要求和制作油炸食品设备独立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的要点作出说明,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说明其解决的技术问题和有益效果。 此外,还应当将图二作为说明书摘要附图。 ?(六)最后完成的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文本 按照上述分析,完成权利要求和说明书文本的撰写,下面给出最后完成的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文本。 ? 鉴于编者专业领域的局限,对于在沟通后申请人所补充的内容难于给出准确的描述,因此在最后完成的说明书中对其中一部分补充内容仅仅说明在哪些位置需要补充些什么内容,而未再对补充的内容给出具体的说明。 31 权 利 要 求 书 1. 一种制作油炸食品的方法~该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将待油炸的食品原料在真空条件下进行油炸~ 然后对所述经过油炸的食品进行离心脱油处理~ 其特征在于:所述离心脱油处理步骤也是在真空条件下进行的。 2. 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制作油炸食品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油炸食品为油炸马铃薯片或者油炸苹果片。 3. 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制作油炸食品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油炸食品为油炸排叉或者油炸素丸子。 4. 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制作油炸食品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真空油炸过程所保持真空条件的真空度为0.02MPa-0.08MPa。 5. 按照权利要求1、2或4所述制作油炸食品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油炸之前~先对所述待油炸的食品原料进行焙烤。 6. 按照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制作油炸食品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用于油炸的油脂中添加由防粘剂、消泡剂和风味保持剂组成的组合物~其中防粘剂占30%-40%,重量百分比,~消泡剂占40%-50%,重量百分比,~风味保持剂占10%-20%,重量百分比,。 7. 按照权利要求6所述制作油炸食品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组合物的添加是在进行油炸之前或者在油炸过程中加入到油脂中的。 8. 按照权利要求6所述制作油炸食品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防粘剂选自卵磷脂、硬脂酸中的一种或者它们的混合物。 9. 按照权利要求6所述制作油炸食品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消泡剂选自有机硅聚合物、二氧化硅中的一种或者它们的混合物。 10. 按照权利要求6所述制作油炸食品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风味保持剂选自乌苷酸二钠、肌苷酸二钠中的一种或者它们的混合物。 11. 一种用于实现权利要求1所述制作油炸食品方法的设备~包括油炸装臵(103)~对经油炸的食品进行离心脱油的离心装臵(108)~用于使油炸装臵(103)保持于真空条件的抽真空装臵(104)以及进料阀(102)和出料阀(109)~所述油炸装臵(103)的一侧设有输入口~另一侧设有输出口~所述进料阀(102)以密封连接方式固定设臵在所述油炸装臵(103)的输入口处~其特征在于:所述油炸装臵(103)的输出口直接与所述离心装臵(108)的输入口密封固定连接~所述出料阀(109)以密封连接方式固定设臵在所述离心装臵(108)的输出口处。 12. 按照权利要求11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该设备还包括一个设臵在 32 所述油炸装臵(103)之前的焙烤装臵~所述油炸装臵(103)的输入口与焙 ?烤装臵的输出口相连接。 13. 按照权利要求11或12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离心装臵(108) 的旋转轴线以相对于垂直方向倾斜的方式设臵。 14. 按照权利要求13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离心装臵(108) 旋转轴线相对于垂直方向倾斜的角度为30º。” ? 2008年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专利代理实务试卷中的参考答案“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范文”中并没有这一项设备从属权利要求,因为原说明书中没有记载这一技术方案,在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时修改的权利要求书中若给出这一从属权利要求,则修改超出了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的记载范围,不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而目前推荐的文本是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文本,允许写入这一项设备从属权利要求,只要在说明书具体实施方式中对该项设备从属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进行了描述即可。 33 说 明 书 制作油炸食品的方法和实现该方法的设备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制作油炸食品的方法~包括真空油炸步骤和离心脱油处理步骤。 本发明还涉及一种制作油炸食品的设备~包括油炸装臵~对经油炸的食品进行离心脱油的离心装臵~用于使油炸装臵保持于真空条件的抽真空装臵以及进料阀和出料阀。 背景技术 油炸食品、尤其是油炸马铃薯片、油炸排叉、油炸薄脆等因其具有松脆口感而成为人们喜爱的小吃食品。最初的油炸食品是这样制得的:先将食品原料制成所需要的形状~如将马铃薯加工成薄片状~或者将已揉好的面团擀平分切成条状、必要时再折叠成所需形状,再将制成所需形状的食品原料放入油炸器皿中油炸~油炸温度大体控制在170?-190?,然后将已炸好的油炸食品取出沥油去油。按照此油炸方法得到的油炸食品一般含有25%-35%重量百分比的油脂~显然这样的油炸食品含油量过高~对食用者的健康不利~且不便长期保存~尤其是高温油炸会在油炸食品中产生对人体有害的物质。 为此~近十年来~人们一直在致力于对油炸方法的改进~例如~在真空条件下对油炸食品进行油炸以降低油温~在油炸后将已炸好的油炸食品进行离心脱油~从而可使油炸食品的油脂含量降低到22%,重量百分比,以下。中国发明专利公开说明书CN1XXXXXXXA公开了一种油炸薯片的制备方法~包括将准备好的马铃薯片送入油炸装臵内~油炸装臵内保持约0.08MPa-0.10MPa的真空度~油炸温度约为l05?-130?,将经过油炸的马铃薯片送入离心脱油机中进行常压脱油,经脱油处理的薯片最后被排出。在该发明说明书中还公开了一种实现上述油炸薯片制备方法的设备~该设备主要包括进料装臵、油炸装臵、对经油炸的食品进行离心脱油的离心装臵、出料室以及用于使油炸装臵保持于真空条件的抽真空装臵等。在上述油炸薯片制备方法和制备设备中所生产得到的油炸薯片的含油量可降低到18%-22%,重量百分比,。但是~这样制得的油炸薯片存在着容易破碎的缺陷~不能使其保持 34 完整外形~不仅影响油炸食品的外观~也影响油炸食品的口感。 发明内容 为克服上述制备油炸食品的方法和设备所存在的缺陷~本发明所要解 、不易破碎、且油脂含量决的技术问题提供一种能得到具有完整外形 更低的油炸食品的制作方法。 与此相应~本发明另一个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能得到具有完整外形、不易破碎、且油脂含量更低的油炸食品的制作设备。 就油炸食品制作方法而言~本发明解决上述技术问题的制作方法包括如下步骤:将待油炸的食品原料在真空条件下进行油炸~然后对经过油炸的食品在真空条件下进行离心脱油处理。 由于经油炸的食品在真空条件下进行离心脱油处理~就能有效地防止油炸食品破碎~使其保持完整外形,尤其在真空条件下进行离心脱油处理~可以使油炸食品表面上的油脂不易渗入其内部~这样有利于改善离心脱油效果并提高脱油效率~例如对于马铃薯薄片的油脂含量进一步降低到约14%-18%,重量百分比,。 作为本发明制作油炸食品方法的改进~可以将真空油炸过程的真空度保持在0.02MPa-0.08MPa~在此真空油炸条件下制得的最终油炸食品的油脂含量可进一步降低到14%-16%,重量百分比,。 作为本发明制作油炸食品方法进一步的改进~可以在真空油炸之前~先对油炸食品的原料进行焙烤。在焙烤过程中~会在油炸食品原料的表面形成一个个小鼓泡~焙烤之后再进行真空油炸~可使小鼓泡继续膨胀~形成较大鼓泡~从而进一步改善油炸食品的口感。 作为本发明制作油炸食品方法的另一种改进~还可以在用于油炸的油脂中添加由防粘剂、消泡剂和风味保持剂组成的组合物~其中防粘剂占30%-40%,重量百分比,~消泡剂占40%-50%,重量百分比,~风味保持剂占10%-20%,重量百分比,。由于加入的组合物中包含有防粘剂~从而可防止油炸食品原料粘接在一起而影响其油炸效果,由于加入的组合物中包含有消泡剂~从而在真空油炸时不会出现油脂起泡~也就不会引起油脂飞溅~减少油脂的损失,由于加入的组物中包含有风味保持剂~可以保持油炸食品独特的口感。通过上述三种组合物组分含量的搭配~可以同时在这三方面达到较好的效果。 对于这种组合物中的防粘剂~可以优选自卵磷脂、硬脂酸中的一种或者它们的混合物,对于其中的消泡剂~可以优选自有机硅聚合物、二氧化硅中的一种或 35 者它们的混合物,而对于其中的风味保持剂~可以选自乌苷酸二钠、肌苷酸二钠中的一种或者它们的混合物。 在本发明制作油炸食品方法的另一种改进中~可以在油炸前将这种组合物加入到油脂中~也可以在油炸过程中将这种组合物添加到油脂中。 本发明制作油炸食品的方法适用于制作油炸马铃薯薄片、油炸玉米饼薄片、油炸丸子、油炸春卷、油炸排叉、油炸蔬菜、油炸水果等油炸食品。 就油炸食品制作设备而言~本发明为解决所述技术问题的制作设备包括油炸装臵~对经油炸的食品进行离心脱油的离心装臵~用于使油炸装臵保持于真空条件的抽真空装臵以及进料阀和出料阀,油炸装臵的一侧设有输入口~进料阀以密封连接方式固定设臵在油炸装臵的输入口处~油炸装臵的另一侧设有输出口~该输出口直接与离心装臵的输入口密封固定连接~出料阀以密封连接方式固定设臵在离心装臵的输出口处。 采用上述结构的设备~由于油炸装臵与离心装臵直接密封固定连接~因此离心装臵与油炸装臵均处于真空状态~从而油炸后的食品在真空条件下进行离心脱油~正如前面所指出的那样~不仅有效地防止油炸食品破碎~使其保持完整外形~而且改善离心脱油效果并提高脱油效率~使最后制得的油炸食品的油脂含量降低到约14%-18%,重量百分比,。 作为本发明制作油炸食品设备的改进~该设备还包括一个设臵在油炸装臵之前的焙烤装臵~油炸装臵的输入口与焙烤装臵的输出口相连接。采用这种结构的油炸食品设备~在真空油炸之前先对油炸食品原料进行焙烤~正如前面所指出的那样~这种设备所制得的油炸食品表面形成较大的鼓泡~进一步改善油炸食品的口感。 作为本发明制作油炸食品设备的进一步改进~离心装臵的旋转轴线以相对于垂直方向倾斜的方式设臵~优选相对于垂直方向倾斜的角度为30º。采用这种结构的制作油炸食品的设备~可提高对油炸食品离心脱油的效率~并确保油炸食品从离心装臵中全部排出。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制作油炸食品设备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先以油炸马铃薯薄片为例~对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进行描述。 36 本发明制作油炸马铃薯薄片的方法主要包括三个步骤:对油炸食品的原料马铃薯薄片进行焙烤、对马铃薯薄片进行真空油炸以及将经油炸的马铃薯薄片进行真空离心脱油。但是~在这三个步骤中~对马铃薯薄片进行焙烤的步骤并不是必需的~只是一个优选的步骤。 本发明制作油炸食品的方法优选在真空油炸之前对马铃薯薄片进行焙烤。在焙烤过程中~由于马铃薯薄片局部脱水~会在其表面形成一个个小鼓泡。之后~再对其进行油炸~可使小鼓泡继续膨胀~形成较大鼓泡~从而改善油炸马铃薯薄片的口感。这一焙烤过程可以在独立的焙烤装臵、如在常规烤箱中完成~再将经焙烤的马铃薯薄片送往制作油炸食品的设备~在该设备中进行真空油炸和真空离心脱油。当然也可以将焙烤装臵作为整个油炸设备的一个组成部分~先在该制作油炸食品设备的焙烤装臵中对马铃薯薄片进行焙烤~再将经焙烤的马铃薯薄片输送到真空油炸装臵进行真空油炸。 本发明制作油炸食品方法中的油炸过程维持在真空条件下进行是必要的。真空度可以在较宽的数值范围内选取~因为在常规的真空条件下~就可以明显降低油温~这不仅有助于防止产生对人体有害的物质~还可降低油炸食品的油脂含量。通过大量的实验表明~真空度保持在0.02MPa-0.08MPa较为适宜~可以使油脂沸腾温度降低至80?-110?~既可以有效地防止产生对人体有害的物质和降低油炸马铃薯薄片的油脂含量~又可以达到所需的油炸效果。 在真空条件下对马铃薯薄片油炸之后~需要对油炸后的马铃薯薄片进行脱油处理。在实践中发现~对经过油炸的马铃薯薄片立即在常压条件下进行离心处理~虽然马铃薯薄片的油脂含量可以降低至18%-20%,重量百分比,~但是油炸后的马铃薯薄片十分易碎~致使无法获得完整的油炸食品。为解决这一问题~在本发明的制作方法中~对油炸的马铃薯薄片的离心脱油处理也是在真空条件下进行的~这样一来可以有效地防止马铃薯薄片破碎~使其保持完整外形。另外~还发现在真空条件下进行离心脱油处理~可以使油炸马铃薯薄片表面上的油脂不易渗入薄片内部~这样有利于进一步改善离心脱油效果并提高脱油效率~对经过真空油炸的马铃薯薄片进行真空离心处理~可以使马铃薯薄片油脂含量进一步降低至约14%-18%,重量百分比,~其中在优选真空度0.02MPa-0.08MPa的条件下进行油炸的~最后制得的油炸马铃薯薄片的油脂含量可降低到14%-16%,重量百分比,。 在油炸过程中容易出现马铃薯薄片之间相粘连的现象~也容易出现油脂起泡现象。马铃薯薄片之间相粘连会影响油炸效果~油脂起泡则容易造成油脂飞溅~为尽量避免油炸过程中出现上述两种现象~在本发明制作油炸马铃薯薄片的 37 方法中还可以向油脂中添加一种由油炸过程中常用的防粘剂、消泡剂和风味保持剂组成的组合物。经过实践得知~当这种组合物中含有30%-40%,重量百分比,防粘剂、40%-50%,重量百分比,消泡剂和10%-20%,重量百分比,风味保持剂时~在真空油炸过程中不仅马铃薯薄片之间不会出现相粘结~从而不会影响油炸效果~而且也不会出现油脂起泡~避免油脂飞溅而浪费油脂~还可以使制得的油炸马铃薯薄片具有所想要的独特风味口感。在这种组合物中~防粘剂可以选自卵磷脂、硬脂酸中的一种或者它们的混合物,消泡剂可以选自有机硅聚合物、二氧化硅中的一种或者它们的混合物,风味保持剂可以选自乌苷酸二钠、肌苷酸二钠中的一种或者它们的混合物。这种组合物可以在油炸前加入到油脂中~也可以在油炸过程中添加到油脂中。 ,注:为使权利要求中的技术方案得到说明书的支持~在此处应当补充至少三组不同组合物组分和含量的实施例~当然给出更多组更好。 组分分别给出具体的组分选择和含量~例在每一个实施例中对这三个 如该组合物由30%卵磷脂、50%二氧化硅以及20%乌苷酸二钠和肌苷酸二钠的混合物组成~且针对每一个实施例给出在添加了这种组合物进行真空油炸后所得到的油炸马铃薯片所具有的良好性能。而就所有的实施例而言~对于防粘剂~既有以卵磷脂为防粘剂的~也有以硬脂酸为防粘剂的~还有以卵磷脂和硬脂酸的混合物为防粘剂的~且其含量至少有30%和40%的~当然还可以有35%的,对于消泡剂~既有以有机硅聚合物为消泡剂的~也有以二氧化硅为消泡剂的~还有以有机硅聚合物和二氧化硅的混合物为消泡剂的~且其含量至少有40%和50%的~当然还可以有45%的,对于风味保持剂~既有以乌苷酸二钠为风味保持剂的~也有以肌苷酸二钠为风味保持剂的~还有以乌苷酸二钠和肌苷酸二钠的混合物为风味保持剂的~且其含量至少有10%和20%的~当然还可以有15%的。为了满足化学物质充分公开的要求~最好在描述实施例时给出一种该组合物的制备方法, 本发明制作油炸食品的方法~除了应用于油炸马铃薯薄片外~还应用于其他油炸食品~如油炸玉米饼薄片、油炸丸子、油炸春卷、油炸排叉、油炸蔬菜、油炸水果等油炸食品。下面表一给出有关油炸马铃薯薄片、油炸排叉、油炸素丸子和油炸苹果片四种具体油炸食品的油脂含量的测试结果。 ?表一 不同食品原料不同油炸工艺所得到的油炸食品性能测试结果 食品原料 马铃薯薄片 排叉 素丸子 苹果片 ?鉴于编者专业领域的局限,本表中给出的内容并不一定准确,只是作为一种推荐的撰写 格式 pdf格式笔记格式下载页码格式下载公文格式下载简报格式下载 供参考。 38 主要加工步骤焙烤、真空油真空油炸、 真空油炸、 焙烤、真空油 炸、真空离心脱真空离心脱油真空离心脱油 炸、真空离心脱 油 油 真空度 0.02MPa 0.02MPa 0.08MPa 0.10MPa 组合物添加 真空油炸前加未添加 真空油炸过程加真空油炸前加 入 入 入 成品油脂含量14%,重量, 15%,重量, 16%,重量, 17%,重量, 成品口感 松脆~风味口感 较松脆 较松脆~风味口感 松脆~风味口感 图1示出了本发明制作油炸食品设备的结构。如图1所示~制作油炸食品的设备包括原料供应装臵101、进料阀102、油炸装臵103、抽真空装臵104、油槽105、传送带106、传送带驱动装臵107、离心装臵108、出料阀109、产品送出装臵110。其中~油炸装臵103的一侧设有输入口~通过进料阀102与原料供应装臵101的出料口密封固定连接,油炸装臵103的另一侧设有输出口~该输出口 08 输入口密封固定连接~出料阀109密封设臵在离心装臵直接与离心装臵1 108 输出口处。油炸装臵103内部设有具有一定宽度的传送带106~由正对油炸装臵103输入口下方的位臵延伸到邻近油炸装臵103输出口上方的位臵~其中间部位沉降到用于容纳油脂的下凹油槽105中。使油炸装臵103和离心装臵108保持在真空条件下的抽真空装臵104和传送带驱动装臵107 设臵在油炸装臵103和离心装臵108外部。产品送出装臵110设臵在离心装臵108的下方~其输入口与离心装臵108输出口相连接。为提高对油炸食品进行离心脱油的效率~并确保油炸食品从离心装臵中全部排出~离心装臵108的旋转轴线,图中未示出,以相对于垂直方向倾斜一定角度的方式设臵。经试验发现~离心装臵108的旋转轴线相对于垂直方向倾斜30?的角度为最佳。 上述制作油炸食品设备的工作过程为:将油槽105中的油脂预加热并保持在约80?-110?。打开进料阀102~使原料供应装臵101中的油炸食品原料落到传送带106上。然后关闭进料阀102和出料阀109~使油炸装臵103和离心装臵108呈密闭状态。启动抽真空装臵104~使油炸装臵103和离心装臵108内达到并保持稳定的真空度。之后~启动传送带驱动装臵107~传送带106将其上的油炸食品原料送入油槽105内的油脂中进行油炸。油炸完毕后~再通过传送带106将已油炸过的食品送入离心装臵108~在其中通过离心处理将油炸食品表面上的油脂除去。离心脱油完毕后~打开出料阀109~使油炸装臵103和离心装臵108内恢复大气压~经过油炸的产品经出料阀109进入产品送出装臵110排出。 39 对于那些需要在真空油炸前先进行焙烤的食品原料~既可以先将食品原料放在独立的焙烤装臵、如在常规烤箱中进行焙烤~完成焙烤后再运送到本发明制作油炸食品设备的原料供应装臵101中。当然~本发明制作油炸食品设备本身还可以包括一个位于油炸装臵103之前的焙烤装臵,图1中未示出,~油炸装臵103的输入口通过进料阀102与焙烤装臵的输出口相连接~原料供应装臵101的输出口与焙烤装臵的输入口相连接。在这种结构的制作油炸食品设备中~原料供应装臵101先将食品原料送入焙烤装臵进行焙烤~此时进料阀102是关闭的。食品原料焙烤完成后~打开进料阀102~并将经过焙烤的食品原料送入油炸装臵103~然后再关闭进料阀102和出料阀109~使油炸装臵103和离心装臵108呈密闭状态。启动抽真空装臵104~使油炸装臵103和离心装臵108内达到并保持稳定的真空度。随后如同前面所述那样进行真空油炸和真空离心脱油~直到将油炸食品成品经出料阀109送至产品送出装臵110排出。 上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优选的具体实施方式和实施例作了详细说明~但是本发明并不限于上述实施方式和实施例~在本领域技术人员所具备的知识范围内~还可以在不脱离本发明构思的前提下做出各种变化。 40 说 明 书 附 图 图1 41 说 明 书 摘 要 本发明涉及制作油炸食品的方法和实现该方法的设备。制作油炸食品的方法包括如下步骤:将食品原料在真空条件下油炸~然后再在真空条件下离心脱油。实现该方法的设备包括油炸装臵(103)~离心脱油装臵(109)~用于使油炸装臵(103)和离心脱油装臵(109)保持于真空条件的抽真空装臵(104)以及进料阀(102)和出料阀(102)~油炸装臵输出口直接与离心脱油装臵输入口密封固定连接~进料阀以密封连接方式固定设臵在油炸装臵输入口处~出料阀以密封连接方式固定设臵在离心脱油装臵输出口处。采用本发明制作油炸食品的方法和设备制得的油炸食品油脂含量可降低到14%-18%,重量百分比,~且成品不易破碎~保持完整外形。 42 摘 要 附 图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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