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煤矿事故案例

煤矿事故案例

举报
开通vip

煤矿事故案例煤矿事故案例 四川劳武煤矿“6(14”煤与瓦斯突出特大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00年6月13日晚,四川省兴文县晏阳镇劳武煤矿夜班工人陆续到矿,矿长姚启刚召开班前会后,20名作业工人于23时入井。其中+220米水平东翼30米处的上山残采作业点安排7名回采工人,+265米水平安排1名运输工人推煤,三级下山110米处配风下山联络平巷掘进碛头安排8名工人作业,另有绞车司机3人、管厢兼瓦检1人。按照贯例,三级提升配风巷的2名打炮工人于21时左右先行下井,在110米处的配风下山联络平巷碛头打眼、装药后,通知井下所有作业人...

煤矿事故案例
煤矿事故案例 四川劳武煤矿“6(14”煤与瓦斯突出特大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00年6月13日晚,四川省兴文县晏阳镇劳武煤矿夜班工人陆续到矿,矿长姚启刚召开班前会后,20名作业工人于23时入井。其中+220米水平东翼30米处的上山残采作业点安排7名回采工人,+265米水平安排1名运输工人推煤,三级下山110米处配风下山联络平巷掘进碛头安排8名工人作业,另有绞车司机3人、管厢兼瓦检1人。按照贯例,三级提升配风巷的2名打炮工人于21时左右先行下井,在110米处的配风下山联络平巷碛头打眼、装药后,通知井下所有作业人员全部撤出井外,22时30分在井外放炮。23时经过检查,夜班工人入井工作,三级下山110米处配风下山联络平巷碛头工人开始清理放炮落下的浮煤并架料支护。6月14号7时10分左右,井口附近人员发现井下一股黑烟冲出井口,持续时间约15分钟,主扇风机不正常运转15分钟左右。 二、事故抢救情况 事故发生后,企业立即电话报告晏阳镇政府,县委、县政府领导立即率有关部门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当晚,省劳动厅、省安办、省煤管局有关领导也赶到兴文县,了解事故发生原因,指导事故施救和调查工作。并成立了事故联合调查组。 兴文县五星煤矿救护队于9时20分入井施救,将9名中毒受伤工人救出。13时40分芙蓉矿务局救护队也赶到了事故矿井,接替五星煤矿救护队继续开展施救工作。11名因瓦斯窒息死亡的遇难人员于16日11时30分全部运送出井。6月17日15时,全部遇难家属按政策得到赔偿。 三、事故主要原因 (1)该矿一直采用打眼装药井外放炮的作业方式,煤体结构破坏严重,松软破碎,手能把煤块搓成煤粉,手试煤体温度较低,煤层顶底板完整无裂隙,封闭条件好,为瓦斯赋存创造了条件。 (2)三级提升下山与配风下山之间每15米掘进一联络平巷,进入煤层厚度增大、顶底板封闭条件好的高瓦斯区域,配风下山与提升下山之间的煤柱厚约10米,形成了应力集中区域。 (3)当班工人黄成华下班之前,还有一车煤未装满,用掏扒挖煤清帮,轻微震动诱发了煤与瓦斯突出。 (4)至1999年起,就一直未使用小直径钻孔卸压排放瓦斯的措施,防突措施不到位。 (5)矿法人代 关于同志近三年现实表现材料材料类招标技术评分表图表与交易pdf视力表打印pdf用图表说话 pdf 李启江长期不到煤矿领导组织安全生产,由未受过矿山安全培训的其弟李启刚代行生产调度职责。矿长姚启刚对主管部门提出的必须实施小直径钻孔卸压排放瓦斯的防突措施,未予以落实,违章指挥。井下工人防突安全意识差。 (6)县乡企局在未核实是否已落实了检查组指出的防突整改措施的情况下,于5月9日签署“同意恢复生产”意见。6月9日,发现有突出征兆,晏阳镇企办对此未高度重视,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保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煤矿在未实施任何防突措施的情况下,冒险作业。 四、事故处理结果 法人代表工作严重失职,对事故负主要管理责任,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管理人员对事故负重要管理责任,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矿长对事故负直接责任,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当班瓦检工工作严重失职,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晏阳镇党委书记对事故负领导责任,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晏阳镇党委副书记兼镇长对事故负领导责任,给予撤消晏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职务处分;晏阳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对事故负一定管理和领导责任,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晏阳镇企办主任对事故负主要管理责任,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兴文县乡企(煤炭)局长对事故负管理责任,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兴文县乡企局副局长对 事故负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宜宾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兴文分局对企业登记核查把关不严、监督不力,有违规行为,给予通报批评,并建议对有关责任人员认真调查处理。 兴文县政府分管企业副县长对事故负有一定领导责任,给予全市通报批评处分;责成兴文县政府向宜宾市政府写出书面检查。 此次事故共处分人数11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其中科级干部5人,其他人员2人。 四川劳武煤矿“6(14”煤与瓦斯突出特大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00年6月13日晚,四川省兴文县晏阳镇劳武煤矿夜班工人陆续到矿,矿长姚启刚召开班前会后,20名作业工人于23时入井。其中+220米水平东翼30米处的上山残采作业点安排7名回采工人,+265米水平安排1名运输工人推煤,三级下山110米处配风下山联络平巷掘进碛头安排8名工人作业,另有绞车司机3人、管厢兼瓦检1人。按照贯例,三级提升配风巷的2名打炮工人于21时左右先行下井,在110米处的配风下山联络平巷碛头打眼、装药后,通知井下所有作业人员全部撤出井外,22时30分在井外放炮。23时经过检查,夜班工人入井工作,三级下山110米处配风下山联络平巷碛头工人开始清理放炮落下的浮煤并架料支护。6月14号7时10分左右,井口附近人员发现井下一股黑烟冲出井口,持续时间约15分钟,主扇风机不正常运转15分钟左右。 二、事故抢救情况 事故发生后,企业立即电话报告晏阳镇政府,县委、县政府领导立即率有关部门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当晚,省劳动厅、省安办、省煤管局有关领导也赶到兴文县,了解事故发生原因,指导事故施救和调查工作。并成立了事故联合调查组。 兴文县五星煤矿救护队于9时20分入井施救,将9名中毒受伤工人救出。13时40分芙蓉矿务局救护队也赶到了事故矿井,接替五星煤矿救护队继 续开展施救工作。11名因瓦斯窒息死亡的遇难人员于16日11时30分全部运送出井。6月17日15时,全部遇难家属按政策得到赔偿。 三、事故主要原因 (1)该矿一直采用打眼装药井外放炮的作业方式,煤体结构破坏严重,松软破碎,手能把煤块搓成煤粉,手试煤体温度较低,煤层顶底板完整无裂隙,封闭条件好,为瓦斯赋存创造了条件。 (2)三级提升下山与配风下山之间每15米掘进一联络平巷,进入煤层厚度增大、顶底板封闭条件好的高瓦斯区域,配风下山与提升下山之间的煤柱厚约10米,形成了应力集中区域。 (3)当班工人黄成华下班之前,还有一车煤未装满,用掏扒挖煤清帮,轻微震动诱发了煤与瓦斯突出。 (4)至1999年起,就一直未使用小直径钻孔卸压排放瓦斯的措施,防突措施不到位。 (5)矿法人代表李启江长期不到煤矿领导组织安全生产,由未受过矿山安全培训的其弟李启刚代行生产调度职责。矿长姚启刚对主管部门提出的必须实施小直径钻孔卸压排放瓦斯的防突措施,未予以落实,违章指挥。井下工人防突安全意识差。 (6)县乡企局在未核实是否已落实了检查组指出的防突整改措施的情况下,于5月9日签署“同意恢复生产”意见。6月9日,发现有突出征兆,晏阳镇企办对此未高度重视,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保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煤矿在未实施任何防突措施的情况下,冒险作业。 四、事故处理结果 法人代表工作严重失职,对事故负主要管理责任,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管理人员对事故负重要管理责任,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矿长对事故负直接责任,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当班瓦检工工作严重失职,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晏阳镇党委书记对事故负领导责任,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晏阳镇党委副书记兼镇长对事故负领导责任,给予撤消晏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职务处分;晏阳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对事故负一定管理和领导责任,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晏阳镇企办主任对事故负主要管理责任,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兴文县乡企(煤炭)局长对事故负管理责任,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兴文县乡企局副局长对事故负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宜宾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兴文分局对企业登记核查把关不严、监督不力,有违规行为,给予通报批评,并建议对有关责任人员认真调查处理。 兴文县政府分管企业副县长对事故负有一定领导责任,给予全市通报批评处分;责成兴文县政府向宜宾市政府写出书面检查。 此次事故共处分人数11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其中科级干部5人,其他人员2人。 ?4”特大透水事故 辽宁凤祥煤矿“5 一、事故经过 2000年5月4日,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牛心台镇凤祥煤矿当班下井工人14人,分别在左四路、左六路、左七路作业。早7时30分,班前会后工人入井,四路、六路掌子头各打3个炮眼,放一遍炮,大约出5、6车煤,当干到上午10时50分时,正在左四路斜上采煤工作面用锹往独轮车上装煤的工人李庆平,突然发现煤冲着他来,并感觉到有一股约五六级大的凉风扑来,他就边喊人边同在左四路作业的鞠洪敏、吴有林一起朝井上跑。途中,碰到带班班长李玉久,告诉李工作面出水了,李想通知左六路和左七路作业人员撤退时,已经来不及,水已上涨至+120米。井下10人无一人生还。 二、事故原因分析 (1)凤祥煤矿在没有准确掌握原牛心台煤矿采动过南沟小河保安煤柱和其他记载较全的井巷工程平面图的情况下,越界冒险蛮干,乱采乱掘。不但采了靠南沟小河侧的保安煤柱,而且还采过河床底部煤柱,到靠原牛心台煤矿三区一侧煤柱中开采,共计进入煤柱57米。当左四路斜上工作面与左六路上山采 煤工作面贯通时,已接近原牛心台矿三区五路右顺槽第一采煤上山上部采煤巷采空区,加上两个工作面同时在贯通地点放炮出煤,造成与原牛心台矿三区老采空区的隔水煤柱自由面增大,抗压强度降低,在约0.45兆帕水压的作用下,放炮后不到两小时,老空水鼓开煤壁,淹了矿井,导致死亡10人的特大透水事故。 (2)矿井管理混乱,矿主法制观念淡薄,长期违法组织生产,明知已在水体下采煤,在既没有划定出积水预测区,又无安全措施的情况下采煤,是造成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3)区镇两级政府及其相关主管部门,对上级有关安全指示,特别是本溪市政府(99)1号文件落实执行不认真,关井力度不够,导致该关的井没关,是造成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三、事故处理结果 (1)给予凤祥煤矿聘用测工罚款3000元的处罚。 (2)给予牛心台镇企管委安全检查员罚款1000元的处罚,并予解聘。 (3)给予牛心台镇企管委副主任罚款2000元的处罚,并予解聘。 (4)给予牛心台镇企管委主任行政撤职处分。 (5)给予牛心台镇党委书记党内警告处分。 (6)给予明山区煤炭行业办工作人员记过处分。 (7)给予负责安全生产和作业规程审批的明山区煤炭行业办工作人员行政降级处分。 (8)给予明山区经贸委副主任兼煤炭行业办主任行政记过处分。 (9)给予负责技术开发工作的明山区地矿局工作人员行政降级处分。 (10)给予负责采矿登记和技术档案工作的明山区地矿局工作人员行政降级处分。 (11)给予明山区地矿局局长、前牛心台镇镇长行政撤职处分。 (12)责成明山区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常务区长向政府写出书面检查,市政府予以通报批评。 (13)责成市、区政府立即关闭凤祥煤矿。 徐州矿务集团大黄山煤矿“1?11”透水重大伤亡事故 2000年1月11日9时53分,徐州矿务集团有限公司大黄山煤矿一号井-320水平西一采区3201工作面材料道掘进迎头发生一起透水事故。事故波及西一采区-320水平以下的3301工作面、3302工作面和342修护头,波及巷道总长度为1094米,造成该区域内作业的63名矿工被困。经过全力抢险,41人生还,22人遇难。事故直接经济损失278.33万元。 一、事故经过 2000年1月11日夜班,外联三区当班副区长胡永新带领工人先用煤电钻打了3个探眼,没发现异常,后用风镐掘进,发现煤体发潮变软。胡永新下班后,在更衣室碰到该区技术员张俊,简单汇报:没什么情况,迎头炭软了,有点潮,你去看看吧。大约9点,技术员张俊来到迎头,察看了现场后,说有点水,就安排工人距迎头4,5米处,在巷道下帮打水窝子。随即张上井,准备安排中班工人领水泵、开关。约过20分钟左右,跟班区长孙忠超来到迎头,察看后,见迎头棚子压力大,有变形,安排工人收工具,准备撤到另一个头去干。并打电话向调度室汇报。调度员要求:你们现在别干了,我安排地质科去人看看再说。与此同时,迎头工人收拾完工具,撤到四角门处。约9时40分听到迎头传出“呼啦、呼啦”的响声,现场11人就沿材料上山往下跑,跑到20,30米时,水量增大,跑到上山下口20,30米处,多数人已被冲倒。涌水携带着煤炭、碎石材料和杂物沿一部电绞道往下翻滚,波及二部电绞道、3301工作面、3305工作面、342修护头、造成65人被困。技术组最终认定,此次事故的出水 时间为9时40分;井下发现事故后的报告时间为9时53分;事故的总涌水量为1000立方左右。 二、事故原因 经事故调查组认定,这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 1(事故的直接原因 (1)对采空区水情认识不足,水害预报的分析不够深入细致,提供的水文资料不准确,致使预计可能存在的老塘积水量与实际涌出量差距很大,造成各级领导轻视了该工作面的水害预防工作,而据此制定的探放水措施又不当,是导致这起透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2)迎头发现出水征兆后,未能按 规定 关于下班后关闭电源的规定党章中关于入党时间的规定公务员考核规定下载规定办法文件下载宁波关于闷顶的规定 及时汇报,延误了宝贵的通知撤人时间,是造成这起事故后果扩大的直接原因。 2(事故的间接原因 (1)制定的探放水措施不当,探眼深度和角度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是造成这起事故的重要原因。 (2)区域性生产系统不完善,顶板压力大,巷道断面小、不畅通,矿井处于收缩报废阶段,生产作业人员相对集中,是造成事故伤亡人员增加的重要原因。 (3)现场安全管理松懈,监督检查不力,不能及时掌握现场的实际情况;在现场出现问 快递公司问题件快递公司问题件货款处理关于圆的周长面积重点题型关于解方程组的题及答案关于南海问题 时,又未能及时发现和处理,是造成这起事故的原因之—。 (4)矿井衰老,经济困难,负担沉重,领导在安全生产的管理上精力分散,安全工作相对削弱,是造成这起事故的原因之一。 三、事故处理结果 (1)矿外联三区技术员,在发现出水征兆后未及时汇报,延误撤人时间,造成事故扩大,移交司法机关立案查处。 (2)地质科工程师,对未能提供准确的水文地质资料负直接责任,给予开除矿籍、留矿察看两年处分。 (3)对地质科、外联三区、矿安检处的行政领导给予行政记过和记大过处分。 (4)对矿总工程师、主持工作的副矿长给予行政撤职处分。 (5)对矿党委书记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6)对徐州矿务集团公司的分管、主要负责人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7)对徐州矿务集团公司的党委书记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李嘴孜矿“2?24”死亡事故 2011年2月24日,李嘴孜矿采煤三队施工的3132(3)掩护支架工作面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1人死亡。 一、工作面概况及现场勘察情况 (一)工作面概况。3132(3)工作面位于西一采区东翼三阶段,上顺槽标高-474m,-480m,下顺槽标高-521m,-526m,走向长1103m,面长75m。平均倾角59?,平均煤厚5m,采用柔性掩护支架采煤法回采。 (二)现场勘察情况。工作面出煤口向上2.5m,8.5m段掩护支架明显前移下沉,其中5架滞后的支架较其它支架超前300mm。事故地点在出煤口向上3.5m位置,该处单体倾斜严重,上爪与煤壁之间距离180mm。 二、规程、措施方面的相关要求 (一)《3132(3)回采工作面作业规程》第四章第4节第三项规定:工作面上拐点向下10m及出煤口向上5m范围内,架内支柱间距不大于1.5m,工作面内间距不大于3m,采用1.5m,3.2m的单体液压支柱,支柱生根要牢固有劲,并尽可能垂直于护架。第四项规定:施工人员的头、身体和四肢严禁钻入架爪 下或进入老塘;护架与顶板间隙大于0.15m时必须用塘柴盘或笆片等料腰严背实,以防窜煤、矸。 (二)第八章第一节第一项规定:工作面打眼清理地沟或出煤支柱期间其下方严禁有人,并安专人在架尾出煤口安全一侧负责警戒,不准人员进入架内。若需调整溜槽、扒煤、上、下人等,必须经警戒人员与上方人员联系好,待上方人员停止作业并管理好茬口后,方可进行。 三、事故经过 2月24日,采煤三队夜班共出勤31人,值班副队长游某安排上风巷安装支架、机巷转运料、工作面下段60m放炮出煤三拨作业。跟班副队长姜某安排班长孙某带领8名工人在架内作业。孙某等人先爆破下段30m,放炮后出煤时,李某某等二人负责架内出煤挂溜子,朱某、李某二人负责紧跟其后扒煤路。副队长姜某向上巡查时,发现距离下出口,m左右有,根掩护支架架头滞后相邻支架200,300mm。在出煤至距离下出口约23m时,自溜槽内煤淤满无法自溜,姜某下行了解情况并去机巷进行班中汇报,在经过滞后的5架掩护支架处时发现煤壁已经片帮,架头与煤壁之间闪缝约0.15m,此时李某在该处等待扒溜。 十几分钟后,出煤系统恢复运行,李某将包干段溜槽疏通完,朱某接着向上疏通,李某向下撤,在架爪下的单体支柱与煤壁之间经过时,架子突然来劲将滞后的一段掩护支架和单体支柱推向煤壁,李某头部被挤在单体支柱和煤壁之间,经抢救无效死亡。 四、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人员违章从架爪下单体支柱与煤壁之间通过。(二)间接原因。1.单体支柱支护质量差,支护强度不够,没有支在实茬上。2.煤壁片帮,没有及时安排处理。 五、事故性质 事故调查组认定,这是一起生产性责任死亡事故。 六、防范措施 (一)出煤时,下口不得有人工作。(二)人员不得在架爪下行走。 (三)工作面出现片帮掉顶必须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管理。(四)单体支柱必须 支设在实茬上并带柱窝。
本文档为【煤矿事故案例】,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该文档来自用户分享,如有侵权行为请发邮件ishare@vip.sina.com联系网站客服,我们会及时删除。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下载需要: 免费 已有0 人下载
最新资料
资料动态
专题动态
is_353097
暂无简介~
格式:doc
大小:26KB
软件:Word
页数:11
分类:生活休闲
上传时间:2017-09-21
浏览量: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