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 本
张石高速公路石家庄段灵寿收费站房建工程
施工招标
投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 张石高速公路石家庄段灵寿收费站房建工程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
投 标 人: 石经华信建工集团第四分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杨冠雄 (签字或盖章)
日期: 2011 年 6 月 28 日
目 录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 1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 2
投 标 函 ................................................. 3
投标函附录 ............................................... 4
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 ....................................... 5
张石高速公路石家庄段灵寿收费站房建工程——投标函
1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石经华信建工集团第四分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汇丰路 18 号
姓名: 杨冠雄 性别: 男 年龄: 22 职务: 集团董事长
系 石经华信建工集团 的法定代表人。为施工、竣工和保修的工程,签署上述
工程的投标文件,进行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石经华信建工集团第四分公司 (盖公章)
日期: 2011 年 6 月 28 日
张石高速公路石家庄段灵寿收费站房建工程——投标函
2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杨冠雄 系 石经华信建工集团 的代表人,现
授权委托 石经华信建工集团第四分公司 的 聂岩 为我公司签署本工程
已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
本工程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我均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姓名: 聂岩 年龄: 23
身份证号码: 1301031989******10 职务: 总经理
投标人: 石经华信建工集团第四分公司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杨冠雄 (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2011 年 6 月 28 日
张石高速公路石家庄段灵寿收费站房建工程——投标函
3
投 标 函
致:石家庄市张石高速公路筹建处
1.根据已收到贵方的招标编号为 FJ5-K43+50 的 张石高速公路石家庄段灵寿收费站
房建工程 工程的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我单位经考
察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有
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 壹佰玖拾玖万玖仟叁佰玖拾柒元柒角叁分 元(RMB:
¥1,999,397.73元)的投标报价并按上述图纸、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的条件要
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及有关附件,我方完
全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权力。
3.我方承认投标函附录是我方投标函的组成部分。
4.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合同
协议
离婚协议模板下载合伙人协议 下载渠道分销协议免费下载敬业协议下载授课协议下载
书中规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并在合同
协议书
婚内约定的财产协议书家庭养老协议书pdf意向性划转协议书商业银行关联方授信摔伤一次性补偿协议书
中规定的预计竣工日期完成和交付全部工程,即在 2011 年 7 月 8 日开工,
2011年 9 月 20 日竣工,共计 74 日历天内竣工并移交全部工程。
5.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上述总价 5 %的银行保函或上述总 价 5 %
的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企业出具的履约担保书作为履约但保,共同地和分别地承
担责任。
6.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第 15 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
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如果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投标保证
金将全部被没收。
7.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我们双方的合
同文件组成部分。
8.我方的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壹拾万 元(RMB:¥ 100,000 元)的投标担保
与本投标函同时递交。
投标人:石经华信建工集团第四分公司(盖章)
单位地址:石家庄市汇丰路 18 号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聂岩 (签章或盖章)
邮政编码:050000 电话:031189988866 传真:031189998866
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开户银行帐户:6223 3647 3797 0873
开户银行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东路 66号
开户银行电话:031187888866
日期: 2011年 6月 28日
张石高速公路石家庄段灵寿收费站房建工程——投标函
4
投标函附录
序号 项目内容 合同条款号 约定内容 备注
1 履约保证金
银行保函金额
履约担保书金额
4.6 合同价格的( 5 )%
合同价格的( 10 )%
2 施工准备时间 11.1 签定合同协议书后的( 7 )天
3 误期违约金额 11.3 (500)元/天
4 误期赔偿费限额 11.3 合同价格的( 5 )%
5 提前工期奖 11.6 ( 0)元/天
6 施工总工期 11.2 ( 66 )日历天
7 质量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 12.1
8 工程质量违约金最高金额 17.4 (30000)元
9 预付款金额: 17.2 合同价格的( 5 )%
10 预付款保函金额 17.2.3 合同价格的( 5 )%
11 进度款付款金额 17.3.3 月付款证书( 3 )天
12 竣工结算款付款时间: 17.3 竣工结算付款证书( 15 )天
13 保修期: 19.1 依据保修书约定的期限
张石高速公路石家庄段灵寿收费站房建工程——投标函
5
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
保函编号:11-09HD4850
鉴于 石经华信建工集团第四分公司 (以下简称“投标人” )于 2011 年 6 月
29 日参加 石家庄市张石高速公路筹建处 (以下简称“招标人” )招标编号为 (招
标文件编号)的 张石高速公路石家庄段灵寿收费站房建工程 工程的投标。
本 中国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以下简称“本银行” )受该投标人委托,在
此无条件地,不可撤消地承担向招标人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 壹拾万 元(RMB¥100,000元)
的责任。
本责任的条件是:
1、 如果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 如果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招标人的中标通知书后
(1)不能或拒绝按投标须知的要求签署合同协议书;
(2)不能或拒绝按投标须知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只要招标人指明产生上述任何一种情况的条件,则本银行在接到招标人的第一次书面
要求后,即向招标人支付上述款额之内的任何金额,无需招标人提出充分证据证明其要求,
只需要招标人在其要求中写明他所索的款额。
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后或招标人在这段时间内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后 28天(含 28天)
内保持有效,延长投标有效期无须通知本银行,但任何索款要求应在投标有效期内送到本银
行。
银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李秀昆 (签字或盖章)
银行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东路 66号
邮政编码:050000 电话:031187888866
日期:2011 年 6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