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公司违法紧急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X X X X有限公司: 本人X X X X ,男,现任X X X X 一职,于2016年3月7日进入X X X X 有限公司工作,现在因公司存在违法在先的过错行为(连续三次拖欠劳动者工资超过三个半月,参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原因,导致本人已经不愿意继续工作。 因此,为确保自己的劳动保障合法权益,我经过慎重考虑决定向公司人事部门递交《紧急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现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告知X X X X 有限公司,并要求一次性结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出具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