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金属锋利工具管理规定
锋利工具管理规定
1.0 目的:
为使本公司的金属制品得到有效的管制,防止其对人身安全和产品安全带来的危害,确保人员和产品的安全。
2.0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对金属制品的控制。
3.0 职责:
车间主管负责利器使用的检查, 车间领班负责利器的回收与登记,各相关部门负责按本规定执行。
4.0 定义:
利器:各车间使用的剪刀、刀片等
5.0
内容
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内容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内容人员招聘与配置的内容项目成本控制的内容消防安全演练内容
:
5.1 生产车间对金属制品使用工具(如剪刀、刀片等)必须由专人进行管理及收发,其他人员不得私自拿用。
锋利工具,仅可由各生产主管到仓库领取。见附表一
5.2 如生产需要用到金属工具的,必须进行领用登记,统一由各车间指定人员办理领用,下班后由指定人员统一收回。
上班集合时,由领班分发金属工具并登记;下班集合时,由领班收回金属工具并检查、登记,确保上班前发放的金属工具全部收回。见附表二
两班的班长,各自负责管理本班的金属工具。
5.3 在使用过程中,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正规作业程序作业,同时车间组长不定时的对其巡查,防止因操作不当对人身或产品造成危害。
5.4 由各部门生产主管定期或不定期的对金属工具进行检查,防止损坏的或不良的工具进入生产车间或其他场所,给员工的人身安全和产品安全带来危害。
5.5 在生产过程中金属工具若有损坏,应及时的上报车间组长、主管,并把损坏的金属工具(含碎片)完整交回,作报废处理。
5.6 报废的金属制品各车间、部门统一上缴货仓,集中由仓库人员处理。
6.0 附件一
锋利工具管制记录一(仓库)
工具名称 领用日期 使用部门 领用人 报废人 检查人
注:1、锋利工具,仅可由各生产主管领取。
2、损坏的金属工具(含碎片)须完整交回仓库,作报废处理。
6.0 附件二
锋利工具管制记录二(使用部门 ) 日 期 工具名称 使用人 收回情况 发放/收回负责人 检查人 备注
注:1、使用人——使用金属工具的员工
发放/收回负责人——各班领班
检查人——生产主管
谢 谢 品 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