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执法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工作,解决安全监管难点问题,整合执法资源,建立统一协调、相互协作的安全联合执法长效机制,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安全工作的决定》及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县安全委员会是全县安全联合执法工作的领导机构,其办公室是安全联合执法综合协调机构。县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负责具体实施安全联合执法工作。
第二章
工作职责
党支部工作制度和职责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工作职责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财务部工作职责城市社区居委会工作职责
第三条县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起草上级交办的联合执法行动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协调各有关执法单位申请的联合执法行动,组建联合执法工作队伍,督促、检查各安全执法单位在联合执法行动中依法履行有关执法
职责
岗位职责下载项目部各岗位职责下载项目部各岗位职责下载建筑公司岗位职责下载社工督导职责.docx
,协调执法过程中问题的处理以及信息综合等。
第四条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联合执法中履行各自法定职责。
第三章人员管理
第五条开展安全联合执法活动前,由县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根据联合执法方案
要求
对教师党员的评价套管和固井爆破片与爆破装置仓库管理基本要求三甲医院都需要复审吗
,从有关职能部门抽调人员,组建联合执法工作队伍。
第六条各职能部门应根据联合执法方案要求,选派相对固定、熟悉业务、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参加联合执法活动。
第七条联合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应按照县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安排,各司其职,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第四章执法管理
第八条联合执法主要内容包括:
(一)围绕安全监管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以及重大活动和节假日安全等开展的联合执法行动;
(二)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交办的涉及安全需要联合执法的工作任务;
(三)各职能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申请开展联合执法的事项。
第九条联合执法启动机制:
(一)常规启动机制。根据安全工作实际,需要开展全县性的、重大的联合执法以及上级要求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时,县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应拟定联合执法行动方案,经县安全委员会同意后组织实施。
(二)专项启动机制。涉及安全监管职能部门单一专业执法力量难以纠正、制止的安全违法行为时,相关部门可将联合行动方案(草案)提交市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经县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与相关部门协商后组织实施。
(三)突发启动机制。遇到突发事件或其他紧急事项需要开展安全联合执法行动时,县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应立即上报县政府和县安全委员会,尽快组织实施。
第十条实施安全“联合执法,分类处理”机制。对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坚持各职能部门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原则,各有关执法单位应根据职责和程序分别进行立案、调查,并依法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实施安全联合执法互动机制。安全监管职能部门发现安全违法行为超出本部门查处职能范围时,应迅速与由市安全委员会办公
室联系,申请协调解决。相关执法部门在接到市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通知后,应及时赶到现场,办理移交手续,依法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联合执法行动结束后,参加行动的各有关部门应对本次执法活动的处理情况作
书
关于书的成语关于读书的排比句社区图书漂流公约怎么写关于读书的小报汉书pdf
面整理,报告县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第五章保障制度
第十三条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应服从联合执法方案安排,主动配合执法牵头单位开展安全联合执法工作,并在人力、物力以及宣传、车辆等方面提供保障和支持。
第十四条各单位应积极支持和配合在本辖区范围内开展的安全联合执法工作,不得加以推诿、阻拦和干扰,保证联合执法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