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抗辩权在双务合同履行中的适用
2009年11月
(总第21期)
金色通道NO.11,2009
JINSETONGDAO(Cumulatively,NO.21)
浅析抗辩权在双务合同履行中的适用
曹思远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陕西西安715200)
【摘要】抗辩权在双务合同中主要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
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针对双方未约定先
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具有平衡当事人之间权益,维护交易
秩序,增进双方协作的作用.主要适用于买卖,互易,租赁,承揽
等双务合同,其在适用上必须满足同一双务合同双方互付对待
给付义务,双方互负义务均已到期,对方未履行或履行债务不
全面且对方可能履行四个方面的条件.先履行抗辩权在本质上
是对违约的抗辩权,其债务履行有先后顺序,是一种单项性的
形成权利,具有四项特征,适用于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或者按
商业惯例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合同,是后履行一方在先履行一方
未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债的本质时行使的权利,同样适
用先履行抗辩权也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不安抗辩权是为了维护
合同当事人实质上的权利义务的公平,确保债的信用而确立的
一
种自助权,与先履行抗辩权的形式不同他的权利人是先履行
义务人,不安抗辩的使用事由为合同法所明确规定而不得滥
用,没有确切证据而使用不安抗辩权有可能危及合同交易的安
全,导致自己承担违约责任,同时行使不安抗辩权,必须履行通
知义务,并且在对方提供担保是恢复履行.
【关键词】抗辩权;双务合同;适用
【中图分类号】D92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5838(2009)11-0058-02
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是指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当
事人一方对抗对方当事人的履行请求权,暂时拒绝履行其
债务的权利.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和先履
行抗辩权.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是抗辩权人以积极的
行动督促对方履行义务,保证合同实现的权利和手段.下
面就一些具体问
题
快递公司问题件快递公司问题件货款处理关于圆的周长面积重点题型关于解方程组的题及答案关于南海问题
,分别对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加以
说明.
一
,同时履行抗辩权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在无先后给
付顺序时,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可拒绝履行自己
的债务之权.同时履行抗辩权是由于双务合同履行机能上
的牵连性在公平原则运用下产生的制度.我国《合同法》第
66条对同时履行抗辩权做出了规定.
存在以下情况时排除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使:?有先
给付义务;?双方所负义务无牵连性或对价关系,比如依
据合同性质或约定,双方义务彼此独立无牵连关系则一方
不为给付不能成为另一方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的理由;?
违反诚信原则.
二,不安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是指先给付义务人在有证据证明后给付
义务人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者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
逃避债务,或者谎称有履行能力的欺诈行为,以及其他丧
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时,可中止自己的履
行;后给付义务人接收到中止履行的通知后,在合理的期
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未提供适当担保的,先给付义务
人可以解除合同.我国《合同法》第68,69条对不安抗辩权
做出规定.
不安抗辩权的设立是为了督促后给付一方当事人履
行合同,避免其侵害期待债权,保护有先给付义务的一方
的利益.其只是延缓当事人履约的义务,原来的债权债务
关系依然存在.当后给付一方恢复履行能力或提供了适当
担保后,不安抗辩权归于消灭.
在面临对方可能到期不履行的危险为债权人提供救
济方面,不安抗辩权利度与英美法的默示预期违约制度存
在相似之处.
默示预期违约是指在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当事人
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另一方当事人在履行期限到来时,将不
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而另一方又不愿提供必要的履行担
保.
不安抗辩权是大陆法系对债权人预期债权的一项保
障制度,它与英美法系的默示预期违约制度在宗旨上是基
本一致的,即尽量保护无过错的债权人的利益,保护交易
的安全.这主要表现在:(1)这两种制度均发生在债务履行
期到来之前,债务人虽然未明确表示将不履行债务,但有
明显的证据证明债务人在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到来时将不
能履行;(2)二者均承认债务人消除债权人这种抗辩的方
式是提供相应的担保或立即履行债务.
在不安抗辩权的行使过程中,如果后给付一方拒绝提
供担保或对待给付,其也不负迟延责任,因其履行义务的
期限还未届满.但是,如此僵持下去将使交易搁置有悖诚
信原则,因此我国《合同法》第69条借鉴了默示预期违约
【作者简介J曹思远(1978一),陕西澄城县人,在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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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规定不安抗辩权不仅为消极不履行的抗辩权而且当
后给付义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
适当担保时,先给付义务人有解除合同的权利.
同时还应注意,我国对不安抗辩权的适用范围较宽,
即”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这与默示预
期违约相似.然而在我国《合同法》中又同时引入了预期违
约的概念,导致运用上有所重合.根据《合同法》第94条第
2款和第108条的规定又同时赋予预期违约合同解除和主
张违约两项权利,这就在实践应用中带来了混乱.比如,在
一
个有履行先后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当先给付一方可以证
明后给付一方有到期不能为给付的危险时,首先其以主张
不安抗辩权,要求对方恢复履行能力或提供担保.若对方
在规定期限内未能实现则可以行使合同解除权;其次,其
可根据《合同法》第94条第2款直接要求解除合同;或者
根据第108条主张违约责任.
三,先履行抗辩权
传统民法上并没有先履行抗辩权的概念.我国《合同
法》首次对其做出明确规定.
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给付顺序
的,先给付一方未履行之前,后给付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
请求.先给付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债的本旨的,后给付一
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我国《合同法》第67条对
先履行抗辩权做出规定.
先履行抗辩权是我国《合同法》首创的理论,其与同时
履行抗辩权都是对抗一方的给付请求,维护自身合同权益
的权利.二者都是基于双务合同的牵连关系以及当事人依
据合同所产生的协作关系而存在的.行使该抗辩权就表明
抗辩权人是忠于合同,期待合同得到正确履行的,所以根
据诚信原则,对方须履行相应合同义务,由此来保障合同
实现,维护交易秩序.但先履行抗辩权有其自身的价值不
能为同时履行抗辩权所取代.二者的区别在于:?同时履
行抗辩权适用于没有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的当事人;先履
行抗辩权则是在有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后给付一方享
有的抗辩权.?在双务合同中,当事人双方的债务须有对
价关系才成立同时履行抗辩权;而在适用先履行抗辩权的
过程中互负债务是否须处于对价关系是有争议的.我认为
后给付一方提出的拒绝给付的
内容
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内容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内容人员招聘与配置的内容项目成本控制的内容消防安全演练内容
并不一定要与先给付
一
方的履行请求存在对价关系.因为,履行顺序是双方当
事人于合同订立时就约定好的,应该成为合同内容的一部
分,也是先给付一方的义务之一.在其没有按照合同约定
完全正确地履行自己义务之前不能要求后给付一方提前
履约,否则有违诚实信用原则.?保护对象不同.同时履行
抗辩权平等赋予双务合同当事人维护其合法债权的权利;
先履行抗辩权则是给予后给付一方当事人对抗先给付一
方要求其为对待给付的权利,以维护后给付人的合同权
益.?当事人能主张却未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造成违约
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后给付一方行使先履行抗辩权致
使合同迟延履行的,迟延履行责任应由对方当事人承担.
四,结语
合同的订立就是为了能被严格地履行,最终实现合同
目的.双务合同中,由于双方的权利义务互相依存在,互为
条件,所以确保双方均正确履行各自义务就显得尤为重
要.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免去了一方履行后得不到对
方履行的风险,加强了双方合同关系,有利于交易关系的
稳定,是双务合同履行中的,项重要的债权保障法律制
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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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J周立胜.先履行抗辩权初探叨.摘自《河北法学》.1999年第6
期.
【上接第4页】
展的必由之路.负债经营对于公司经营的好处主要体现在增用的模式.公司必须从自身环境的综合分析出发,进行全盘
加公司收益,较快提高资本收益水平和增加资本结构的弹考虑,确定合适的负债经营比例.
性.当然,负债经营也有风险,弄不好就会债台高筑甚至破【参考文献】
产.但是如果能够把握住债务规模,控制好负债结构,强化资[1】谢秀琴.浅析企业负债经营.黑龙江财会.2003(03).
金管理与合理调度资金,就会化风险为利益,最终实现企业【2】王静思.企业负债经营及财务杠杆分析[J].新疆职业大学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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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度的负债经营有利于股东财富最大化目标的实现,是一种
积极而进取的经营风格.但在实际操作中,没有一个普遍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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