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毒化学品管理办法
为确保广大师生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教学秩序,制定本办法。 1. 实验课和
实验室
17025实验室iso17025实验室认可实验室检查项目微生物实验室标识重点实验室计划
开放所用的剧毒化学品,由实验教学中心统一采购。
2. 对购进的剧毒化学品详细登记,注明其名称、数量、时间、存放地点、保管人。 3. 剧毒化学品存放于化学药品室专用保险柜中。
4. 实行”五双”管理。双人验收、双人记帐、双锁、双人领取、双人用。 5. 建立剧毒化学品使用登记制度。注明实验名称、专业班级、人数、剧毒化学品名称、数量、
任课教师、领用人、时间。
6. 大学生、研究生进入开放实验室使用剧毒化学品,必须事先递交经指导教师同意和签字的
书面申请(说明实验项目、剧毒化学品名称、数量、使用时间、使用人),实验教学中心主任
审核批准后,方可按手续领取剧毒化学品。
7. 保管员应严格按登记的数量付给剧毒化学品。实验剩余的剧毒化学品,由任课教师和实验
员一同收回,送交剧毒化学品保管员,保管员应及时将其入柜。
8. 不允许私自携带剧毒化学品进入实验室。不允许将剧毒化学品带出实验室。违着追究相关
责任
安全质量包保责任状安全管理目标责任状8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幼儿园安全责任状占有损害赔偿请求权
。
9. 实验教学中心主任应高度重视剧毒化学品使用管理,作为实验室安全管理非常重要的内
容,从采购、存放、保管、使用各个环节严格管理,做到认真、细致、周密,常抓不懈。保
管员要高度负责,管好剧毒化学品。
10. 凡采购和使用剧毒化学品,必须经实验教学中心主任批准。
本办法从2004年1月1日起执行
林学实验教学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