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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统计局规范权力运行制度汇编(可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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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统计局规范权力运行制度汇编(可编辑)澧县统计局规范权力运行制度汇编(可编辑) 澧县统计局规范权力运行制度汇编 目 录 一、工作职责类 1、局整体职责 2、各股室主要职责 3、领导班子岗位职责 澧县统计局2011年岗位责任制及管理办法 ?、工作分工及岗位职责 ?、民主理财领导小组及内部审计小组名单 ?、工作绩效奖惩办法 ?、工作秩序管理办法 ?、财务管理办法 ?、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小车使用管理办法 ?、计算机使用管理办法 二、工作职权(对外行政管理权) 1、澧县统计局规范权力运行工作实施方案 2、澧县统计局规范权...

澧县统计局规范权力运行制度汇编(可编辑)
澧县统计局 规范 编程规范下载gsp规范下载钢格栅规范下载警徽规范下载建设厅规范下载 权力运行制度汇编(可编辑) 澧县统计局规范权力运行制度汇编 目 录 一、工作职责类 1、局整体职责 2、各股室主要职责 3、领导班子岗位职责 澧县统计局2011年岗位责任制及管理办法 ?、工作分工及岗位职责 ?、民主理财领导小组及内部审计小组名单 ?、工作绩效奖惩办法 ?、工作秩序管理办法 ?、财务管理办法 ?、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小车使用管理办法 ?、计算机使用管理办法 二、工作职权(对外行政管理权) 1、澧县统计局规范权力运行工作实施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2、澧县统计局规范权力运行工作实施细则 3、澧县统计局关于成立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领导小 组的通知 4、澧县统计局关于印发《澧县统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的通知 5、澧县统计局行政许可项目目录指南及流程图 6、澧县统计局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7、澧县统计局落实2011年澧县政府工作要点实施方案 8、澧县统计局关于开展经济发展环境问题“大走访、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工作方案 9、澧县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程序流程图 10、统计行政执法检查办案流程图 三、制度保障类 1、澧县统计局关于下发规范权力运行制度汇编的通知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 4、《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 5、《统计执法检查规定》 6、《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罚规定》 澧统字【2011】03号 关于下发规范权力运行制度汇编的通知 局全体干部职工: 为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根据《澧县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方案》(澧效办【2010】1号)的要求,结合统计行政管理的职责职能,制定了统计行政管理权力运行制度,现将制度汇编成册, 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落实。 附:澧县统计局规范权力运行制度汇编二?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统计局整体职责 根据《中共澧县县委澧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澧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澧通字[2010]20号)和《中共澧县县委办公室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澧县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澧办通字[2010]47号),设立澧县统计局(简称县统计局),为县人民政府主管统计工作的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县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增加能源统计、服务业统计、社会发展统计方面的有关职责。 (三)加强对各地区、各部门统计工作的指导和综合协调,加强对统计调查项目、统计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和统计数据发布的管理。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统计法律法规,配合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搞好统计制度和统计方法的改革,完成国家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 及统计调查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完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拟定全县统一的基本统计制度和拟订统计标准。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县情县力普查计划与方案,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县情县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县情县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通信、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各地区、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七)对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依法指导和协调全县统计业务工作,审核县直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及其调查方案。 (九)指导全县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职务评审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全县统计科研、统计教育、统计宣传和统计干部培训工作。 (十)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指导各级基层单位加强统计基础建设。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各股室职责 办公室职责: 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来信来访、机要保密、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作;负责政务信息、综合调研、宣传报道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会计和局属资产管理;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管理、接待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队伍建设、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党务、纪检、监察、群团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职称评审有关工作。 业务股职责: 负责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 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组织实施能源、投资、劳动工资、城乡居民收支、消费、价格、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通信、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电视、环保、民政、司法、妇女、儿童、社会保障、公用事业、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开展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工作,参与县委、县政府各项经济、社会考核评比、调查研究工作;开展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依法指导和协调全县各地区、各部门统计业务工作,审核县直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及其调查方案;负责组织协调大型普查、抽样调查业务工作。 法规督查股职责: 负责统计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提出组织实施意见;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负责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统计违法案件;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等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工作。 电子计算站: 县电子计算站为县统计局管理的事业单位,正股级。其主要 职责是规划和组织实施全县统计信息化工程,统计系统统计(普查)数据处理,统计系统计算机网络管理及设备维护,统计信息网站和统计信息数据库建设和管理。核定全额拔款事业编制6名。其中:站长1名,其他工作人员5名。 领导班子岗位职责 局党组书记、局长黄生栋: 主持全面工作,重点兼管统计数据审核上报和人口普查工作协调。 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龚佑生: 协管全面,分管办公室。 1、组织、宣传、人事工作; 2、机关后勤保障,管理安排公务接待; 3、机关干部岗位目标考核,乡镇统计员工作考核; 4、小车管理调度; 5、行政中心协调。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龚陈华: 分管财务和人口普查工作。 1、主持人口普查办日常工作; 2、拟定财务预算收支方案、经费开支标准、科目分类管理; 3、执行财务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按时组织财务审批会签; 4、实施增收节支方案,搞好部门协调; 5、审核统计事业建设项目、统计专项经费计划和机关政府 采购计划申报; 6、廉政建设目标管理。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熊宗志: 分管统计执法工作。 1、统计行政执法工作; 2、为民办实事统计监测、项目评估和目标考核与协调; 3、招商引资工作; 4、新农村建设、城市创建和社区共建工作; 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工会主席陈实惠: 分管纪检、工会工作。 1、纪检监察、工会、妇女、计划生育工作; 2、组织开展内部财务审计,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实施“四费” 公开,廉政建设以及大型支出项目的申报审批; 3、负责三产业目标考核; 4、负责办公用品按计划采购和领用管理,兼任机关财务出 纳; 5、承办后勤接待工作; 6、机关干部考勤。 局党组成员、总统计师胡建勇: 分管统计业务及数据评估审核工作。 1、统计业务管理及专业人员业务培训; 2、综合、建筑业统计,季度经济形势分析,编印年鉴和月度 卡; 3、对外提供统计资料(范围为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机关)、归口管理部门数据,统计数据上报评估、审查把关、签字; 4、年度县域经济目标考核和绩效考核以及与部门统计业务协调; 5、组织实施乡镇统计电子台帐试点工作; 6、投资统计(在专业人员没有到位之前)暂时兼任。 澧统字[2011]02号 澧县统计局 2011年度岗位责任制及管理办法 为明确岗位职责,落实工作任务,提高工作效率,加强规范化管理和目标考核,严格实行工作责任与工作经费捆绑问责。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和市统计局业务工作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分工及岗位职责 黄生栋:主持全面工作,重点兼管统计数据审核上报和人口普查工作协调。 龚佑生:协管全面,分管办公室。 1、组织、宣传、人事工作; 2、机关后勤保障,管理安排公务接待; 3、机关干部岗位目标考核,乡镇统计员工作考核; 4、小车管理调度; 5、行政中心协调。 龚陈华:分管财务和人口普查工作。 1、主持人口普查办日常工作; 2、拟定财务预算收支方案、经费开支标准、科目分类管理; 3、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按时组织财务审批会签; 4、实施增收节支方案,搞好部门协调; 5、审核统计事业建设项目、统计专项经费计划和机关政府 采购计划申报; 6、廉政建设目标管理。 熊宗志:分管统计执法工作。 1、统计行政执法工作; 2、为民办实事统计监测、项目评估和目标考核与协调; 3、招商引资工作; 4、新农村建设、城市创建和社区共建工作; 陈实惠:分管纪检、工会工作。 1、纪检监察、工会、妇女、计划生育工作; 2、组织开展内部财务审计,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实施“四费” 公开,廉政建设以及大型支出项目的申报审批; 3、负责三产业目标考核; 4、负责办公用品按计划采购和领用管理,兼任机关财务出 纳; 5、承办后勤接待工作; 6、机关干部考勤。 胡建勇:分管统计业务及数据评估审核工作。 1、统计业务管理及专业人员业务培训; 2、综合、建筑业统计,季度经济形势分析,编印年鉴和月度卡; 3、对外提供统计资料(范围为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机关)、归口管理部门数据,统计数据上报评估、审查把关、签字; 4、年度县域经济目标考核和绩效考核以及与部门统计业务协调; 5、组织实施乡镇统计电子台帐试点工作; 6、投资统计(在专业人员没有到位之前)暂时兼任。 冯兴平:负责办公室工作(办公室主任)。 1、草拟局文件和综合性材料; 2、政务信息采集、上报和与“两办”的信息沟通联系; 3、文件、资料、通知批签呈转; 4、统计执法工作; 5、统计教育工作; 6、搞好为民办实事的数据汇总和资料汇编工作; 7、综治维稳、安全保密工作; 8、政治理论学习和干部普法; 9、创先争优、建设满意政府机关、政务公开、机关效能建 设。 卢 静:负责计算站工作(计算站站长)。 1、统计(普查)数据处理和计算机设备管理; 2、政工、妇女、计划生育日常工作; 3、财务会计; 4、收发及档案整理; 5、行政、党组印章管理; 6、办公室值班、通知接转; 7、名录库维护更新。 王 英: 1、劳动工资统计; 2、“两纲”监测; 3、R&D调查; 6、协助办公室值班、通知接转。 姚大春: 1、人口普查办日常工作; 2、贸易统计; 3、计算机网络系统建设和维护; 4、管理更新《澧县统计信息网》 5、防汛抗旱、新农村建设、城市创建、社区共建工作。 杨丕选(聘请专业人员): 1、城镇居民收支抽样调查; 2、能源统计。 谭 琼(聘请专业人员): 1、农村社会经济统计; 2、乡镇统计员工作评估考核; 3、农村“三项调查”; 4、服务业抽样调查。 吴 捷(聘请专业人员): 1、规上工业统计; 2、规下工业抽样调查。 肖世红(聘请人员): 1、小车驾驶员; 2、协助办公室收发。 二、民主理财领导小组及内部审计小组名单 1、民主理财领导小组 组长:黄生栋 成员:龚佑生 龚陈华 陈实惠 2、内部审计小组 组长:陈实惠 成员:冯兴平 王英 三、工作绩效奖惩办法 1、每个机关工作人员都要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争创一流工作水平。专业工作(综合、核算、农业、工业、能源、投资、贸易、服务、劳资、法规、办公室)在全市年终评比中,获一等奖者奖1000元,获二等奖者奖500元,获三等奖者奖200元。市局列入评比的其他专项工作(培训、普法、财务、名录库维护、办实事考核、信息化、网络信息报送、招商引资等)获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500、300、100元。 2、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撰写调研和统计分析材料。机关所有工作人员(包括聘请人员)要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重点和社会热点问题,结合各自工作情况和专业要求,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和统计分析,撰写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和统计分析材料,通过局《信息与咨询》平台、或相关刊物、或上级统计信息网站发表。机关制订了相应的任务和奖励标准。班子成员要带头搞好深入基层的调研工作,有选择性地写出一至二篇调研文章,每个专业人员每季度必须有一篇。年度每超一篇奖300元,每少一篇罚200元。除此之外,统计分析材料被国家、省、市报刊网站转载的每篇分别奖800元、500元、300元,被县委、县政府整篇采用的每篇奖500元,被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转发的每篇奖800元。所有统计分析材料须经分管业务负责人审核所使用的相关数据,签字后交主要领导审阅签批,未经审批的材料不得发表,否则不予奖励。如因擅自发表造成负面影响的,还要追究其责任。 3、机关工作人员要积极向各级统计网站投稿本局政务和业务信息,政务活动由办公室负责,业务活动由相关专业人员负责。所有 上报政务和业务信息被国家、省、市、县统计信息网采用的,每采用一条政务信息,按级别分别奖200元、80元、50元、20元。上网信息稿件审核由分管办公室负责人负责审核,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发布,否则不予奖励。如因信息不实或造成负面影响的还要追究其责任。 四、工作秩序管理办法 1、严格报表审核程序。各专业人员上报统计报表,要在自行审核无误后,报分管业务负责人审核签字,由办公室依据签字加盖印章后方能报出。上报电子报表,应将主要指标数据打印,按纸质报表程序报审、盖章后报出。半年报、年报报表在按上述程序办理的同时,必须由局长审定批准后方能上报。所有数据报出,一式二份,留一份存档。不经审核批准擅自报出,且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严格追究其责任。如因审核不严,造成负面影响的,还要追究分管负责人的连带责任。 2、加强统计资料管理。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等领导机关需要的统计资料,由分管业务负责人提供。有关部门单位需要统计资料的,统一归口办公室提供统计年鉴数据,重要数据资料必须一把手批准,严禁专业人员擅自向外提供任何统计资料。年报统计资料(含基层报表)由各专业人员按入档要求整理装订,在次年6月底以前交办公室立卷归档,档案管理人员要妥善保管统计资料,不得擅自向外借阅。做好部门统计数据归口管理工作,由分管业务负责人负责收集、审核、评估部门统计数据,对不实的部门统计数据不得认可盖章。 3、确保局务文档质量。本局文件由办公室或相关经办人员拟稿,分管办公室负责人核稿,报局长签发,办公室根据局长签字进行编号和盖章,办公室或相关经办人员按领导要求印发。《信息与咨询》发刊由分管业务负责人核稿,报局长签发。本局业务函件(证明)由分管业务负责人签发,其他函件(材料)由分管办公室负责人签发。 4、保障政务信息畅通,本局收到的文件、材料、通知由办公室主任批签呈转,重要文件、材料呈局长阅示,一般性文件、材料呈分管负责人阅示,办公室主任对领导批示的文件、材料及时转送交办。各种会议通知,要求一把手参加的呈局长阅知,要求负责人参加的呈分管相关工作的负责人阅知,一般性会议由办公室主任参加,专业性会议由相关专业人员参加。本局行政、党组印章由专人管理,盖章内容涉及人事、经费、重要行政事务的由局长签字批准,一般性事务由分管负责人签字批准,领导未签字不得盖章。 5、遵守文明办公纪律。实行开门办公,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因公外出一天以内(含一天)报告考勤人员,一天以上的报告分管办公室负责人。因私请假一天以内(含一天),向分管办公室负责人请假,一天以上向局长请假。考勤结果一月一公布,年终一总评。 五、财务管理办法 1、财务管理实行公开、透明、严格的原则,实行民主理财、科学理财,树立勤俭节约观念,大兴增收节支之风。 2、实行预算管理,确保增收节支。年初要根据本单位的收支情况,制订出预算计划,各分管负责人要严格按计划执行,严把审核关。重大支出调整必须经党组集体研究。 3、低值易耗办公用品实行先申报后审批再购置的制度,物资购置由分管负责人按计划统一购买、发放,实行领用登记。计算机、打印机等各种零配件及其耗材由计算站根据实际需要定点购置,其中:单价在100元以上物品,须先向分管财务负责人报告批准后再购置;单价在1000元以上物品须经局党组集体研究同意,并按政府采购程序统一购置。 4、日常资料打印、复印、档案装订及大型会议及重大活动的组织,原则上自己动手,勤俭节约。确需在外打印和场所租赁的,须经请示分管财务负责人同意。 5、票据报销实行会签制,全体党组成员参加,民主理财领导小组成员审批签字,时间为每月第一个星期一上午(特殊情况由分管财务负责人通知顺延),地点在局会议室。报销票据含旅差费时,须当事人写明事由,再由分管负责人审核签字(审核依据:专业会议以上级会议通知为准,公务出差以批准领导签字为准),最后会签审批。其中:报销额度在5000元以上的须经局党组集体研究同意后会签。 6、财务人员要自觉遵守有关财会法律法规,对签字报销的票据负有最后把关的责任,要进行仔细的核对检查,对民主理财领导小组成员签字不全、不按审批程序、金额不符、票据违规的不予报销。否则,视为财务人员自身违规,应承担相应责任。 7、局内部审计小组每半年开展一次内部财务审计,在每半年后一个月的中下旬进行。 8、实行阳光理财,民主监督,审计结果在完成审计后10日内由审计小组向全局干部公布。接待费、会议费、小车使用费、学习考察费由纪检组长逐笔登记,每季后10日内向全局干部公布。 9、人口普查经费纳入局财务统一管理,设置专门科目核算,按局财务管理制度和程序审批。 10、工会经费实行单独财务帐目管理,经费收支实行一事一议,如需开支,所开支事项须经局党组每年一次集体研究同意后,再由工会主席具体执行签批。 11、增收节支管理办法:?鼓励干部职工积极争取外援支持资金,单位给申请人必要的费用支出,费用控制在到位资金的30%以内;?建立增收节支激励机制,本机关各项培训、教育、执法等专项工作,在高标准完成工作任务的同时,提倡增收节支,严控开支标准,对积极创收和节支好的给予适当奖励。收费项目严格按政策法规,收费的标准由局党组集体研究,并请示分管县领导及相关部门批准后实施;?提供年鉴资料服务,其收入除去年鉴资料标准成本后的部分,作为单位创收收入,对经办人员给予适当奖励。 12、固定资产购置须经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由分管财务负责人按有关规定申请政府采购。固定资产由办公室登记管理(包括所有办公设施的登记造册);个人长期使用的办公设备,须由使用人到办公室进行领用登记,办公室要搞好登记入档工作。个人使用的设施由 个人负责保管,公共设施由办公室负责管理,如因保管不善造成损失的,相关责任人有责任按比例负责赔偿。 13、外出学习考察,根据上级要求和专业工作需要,经相关领导同意后进行安排,每人每年只能一次,如有重复,由一把手进行调剂安排。 六、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1、严格控制接待范围。年度控制额度在30万元以内(廉政限额以外的,由分管负责人按大型公务活动额度,报县廉政办争取增加相应额度)。公务接待范围是本局举办的各种会议(活动)、上级领导检查指导工作、兄弟区县(市)统计局人员工作交流、非县城区基层报表单位统计人员因公误餐等,基层统计人员误餐3人以内实行工作餐接待。 2、统一管理来客接待。属办公室公共接待范围的客人,由分管接待负责人或承办接待人员安排办理并结清帐目,办公室公共接待确需挂账的,由分管负责人落实定点挂帐地点并报主要领导批准后,由分管接待负责人或承办接待人员定点挂帐,非定点挂帐地点和非指定人的挂帐一律不予认可。班子成员包干接待,由班子成员自行安排办理。专业工作包干接待,由工作分管负责人安排办理。包干接待费是包干使用的公务接待费,所有开支必须是公务用途,报销费用时要严格审核接待事由,严禁列支与公务无关的费用。 3、严格执行财务审批程序。办公室公共接待费和班子成员 包干接待费报销由经办人签字后、报会签审批。专业工作包干接待费由工作分管负责人掌握调度,费用报销由经办人签字、工作分管负责人签署使用方向后,报会签审批。 4、接待费严格实行限额管理,无论是公共接待费还是包干接待费,分管接待负责人和纪检负责人都必须进行登记,防止超限额支出,否则,分管接待负责人和纪检负责人负连带责任。办公室公共接待费达到限额后一律停止审批。班子成员包干接待费和专业工作包干接待费的超限额部分一律由经办人自己负责。 七、小车使用管理办法 1、小车由办公室负责管理。 2、用车范围:?确保公务用车;?班子成员或三人以上干部赴市和兄弟区县(市)办理公务;?本局干部职工由局领导安排下基层调研;?干部职工家庭因特殊情况用车。县城内除公务用车或因特殊情况需用车外原则上不派车。 3、用车须向分管办公室负责人提出申请,由分管办公室负责人通知司机出车,任何人不得自行安排司机出车。 4、司机出车回来,必须在出车当日或次日(节假日顺延)填写好出车登记表,经用车人签字后存放办公室备查。 5、公务车不使用时,必须停放车库。 6、严禁车内吸烟,保持车内外清洁卫生。 7、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得违章驾驶。 8、公务出车油料按里程由司机包干使用,公务出车里程由用车人在公务出车登记表上签字,分管办公室负责人根据公务出车登记表并参考里程表一月一核定,司机按核定数凭购油发票报销。非公务出车油料由用车人自理,分管办公室负责人不得为其核定油料。 9、车辆实行定点保养维修,保养维修前,司机先向分管办公室负责人申请,经批准后实施并做好登记,大型修理由司机和分管负责人共同进行。 10、洗车费、出车补助由司机包干使用。路桥费依据出车记录实报实销。劳保费、安全奖按相关文件执行。 11、所有车辆费用报销由分管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后,报会签审批。 八、计算机使用管理办法 1、本局所有计算机(笔记本)及辅助设备只能用于本局公务,不得擅做他用或外借。 2、使用者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不得擅自拆装硬件,随时做好系统软件和应用程序的维护,保持计算机在安全稳定条件下运行。 3、做好重要数据和资料的保存备份工作,不得因机器故障或管理操作不当丢失统计资料。 4、做好计算机安全保密工作,不经允许不得操作他人计算机,本人使用的计算机要设置安全密码等措施防止他人操作。 5、严禁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炒股、看影视、听音乐、玩游 戏,严禁利用网络传播淫秽、不健康内容。一经发现,一律按县委干部作风管理办法处理。 本办法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2011年3月10日 主题词:? 统计 岗位责任制 管理 办法 ???????????????????????????????????????? 澧县统计局办公室 2011年3月10日印发 ???????????????????????????????????????? (共印15份) 澧 县 统 计 局 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方案 为有效规范权力运行,全面促进机关效能建设,根据《中共澧县县委办公室、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澧办通字[2010]37号)和澧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澧县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和部署,制定本方案: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效能、优化环境、依法行政和预防腐败为目标,以推进权力规范运行和公开透明为重点,建设职权有据、配置科学、制约有效、程序严密、裁量规范、运行公正、监督到位、责权统一、追究严格的规范权力运行制度体系,切实强化制度的执行力,为推动澧县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二、组织机构 在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指导和局党组领导下,成立澧县统计局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小组。局长黄生栋同志任组长,局 纪检组长熊宗志同志任副组长,副局长龚佑生、龚陈华、工会主席周凯等同志为成员,负责处理相关工作。 规范内容 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 1、职权法定。依据党内条规和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对本局所有的公共权力进行全面清理,将权力来源和行使依据编制成职权目录,依法依规制定办法程序,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 2、公开透明。建立健全规范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制度。建立决策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公众参与、专家咨询、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决策机制,逐步推进决策过程公开;建立权力运行公开制度,采取包括电子政务在内的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开权力运行内容和结果;建立内部公开制度,建立机关干部职工参与管理、监督有力、便于操作的监控制约机制。 3、绩效评估。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管理,本局建立日常评估和年终评估相结合的绩效评估制度。明确对权力运行绩效评估的内容和范围,建立评估指标体系,确定评估办法,并明确绩效评估结果的运用。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纳入县政府绩效评估的重要内容,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民主评议的重要内容。 4、查究问责。建立健全内部检查、审计监督制度。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对规范权力运行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过错责任的内容和责任主体的认定,根据过错后果,规定问责的内容和形式。 四、工作安排 1、第一阶段(8月-9月):动员部署。根据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下发的工作方案,在全局进行动员部署。 2、第二阶段(9月-12月):工作落实。局办公室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在深入调查研究、清理职权底数、编制职权目录等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规范权力运行相关制度。11月底将起草的制度交局党组进行合法性审查。审查完毕后汇编成册。于12月20日前将制度汇编一式两份报县纪委、县监察局。 3、第三阶段(2011年1月至2011年2月):监督检查。接受县纪委、县监察局对本单位落实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接受社会监督。 五、实施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的领导,统筹谋划,精心组织,严格按照本《方案》的时限和任务要求,狠抓各项工作落实。要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责任制,将责任分解到各内设部门,工作落实到岗位。要细化明确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时间进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稳步推进。 2、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评估和奖惩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总结经验,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要建立监督检查规范权力制度运行的长效机制,促使规范权力运行的各项制度有效落实。 3、注重工作实效。要按照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 认真借鉴《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规范权力运行制度汇编》和市对口工作部门的经验,结合自身职能和业务特点,突出制度建设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切实形成科学管用,贯穿于本单位的各个方面和环节的规范权力运行制度体系,并切实提高制度的执行力。 澧县统计局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为了有效地、科学地组织统计工作,保障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充分发挥统计职能,搞好统计服务,促进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特制定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细则。 二、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的主要内容为:依法统计、规范管理、明确任务、健全制度、职责分明,使全体统计工作者尽职尽责做好工作 三、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对象包括: (一)在本县范围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统计调查对象; (二)县统计局机关的内部管理; (三)乡镇统计工作。第二章 机构建设 四、根据《统计法》第四章规定:县统计局作为县政府统计部门,负责全县统计工作,实施全县统计调查等统计任务,统计局内部设立办公室、业务股、法规股、计算机中心。 ? 全县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贸易企业、建筑业、 房地产企业设立专门统计机构(科、室),重点的规模以下各类企业也要设立专门的统计机构(科、室)。 ? 全县的经济、教育、文化、卫生、安全、科技等主管部门设立专门统计机构科、室;其他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应根据《统计法》规定,在本部门、本单位其他机构(科、室)中有统计代管义务。 ? 第三章 队伍建设 五、根据《统计法》第四章第十五条和第十六条规定:县统计局机关要合理配置统计人员;保证统计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基本达到一人一专业,推行专业轮换制,实现统计人员专业化、多面手,全面提升统计能力。 ? 六、乡镇统计员要专职、专业化、村级统计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兼职。 ? 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贸易企业统计人员要专职、专业化,规模以下企业的统计人员可兼职。 ? 八、加强统计人员的学习培训。统计人员必须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从业资格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得从事统计报表的填报工作,统计人员要定期接受业务培训,参加继续教育,要求和鼓励统计人员积极参加专业技术职称的学习、晋升,提高统计人员的专业化水平。 ? 九、加强统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统计人员应当坚持实事求是,恪守职业道德,具备执行统计任务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忠诚统 计、乐于奉献、严守秘密、不出假数、依法统计。统计人员同时应具备和逐步提高自己的写作能力,在用数字记录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要提高用文字分析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能力。 十、提高统计人员的计算机操作与应用能力,人类在进入网络化、信息化的今天,电脑办公逐步普及,统计在率先进入这个行列的基础上,现已向着更高的要求迈进,统计人员自身必须练就熟练的计算机技能,才能适应本职工作要求。 第四章 制度建设 十一、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制度管理是提高数据质量,提升统计能力的根本保证。统计工作制度应着力加强八个方面的建设: 1、统计局机关各项管理制度; 2、统计数据采集审核制度; 3、统计数据发布及提供利用制度; 4、数据质量评估及责任追究制度; 5、提供统计服务制度; 6、统计执法检查制度; 7、企业统计管理制度; 8、乡镇统计管理考核制度。 ? 十二、加强督促检查,保证制度落到实处。组织专人定期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定期考核,奖优罚劣。 ? 十三、加大制度的公开、透明度,办公程序公开,接受公众监督。将工作规章、办事程序、业务流程、职责分工悬挂上墙,管理制 度装订成册,指导工作,接受监督。第五章 业务管理 十四、统计人员从事统计业务,必须热爱统计工作、专研业务,熟悉掌握统计知识,对本部门、本单位的统计数据指标、任务等熟练掌握。 ? 十五、严格执行《统计法》和上级统计部门的统计业务标准;严格请示报告制度;严格上传下达、相互沟通制度;严格要求各级统计人员执行统计业务的时间、范围、质量等标准,维护统计数据的法律性、科学性。 ? 十六、严格执行数据质量评估制度。统计对象和县统计局的统计人员,都要严格执行县统计局制定的数据质量“五字法”要求,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负责,严把数据源头质量,对采集、汇总的数据,逐级评估,如实申报。 ? 十七、坚持深入调查研究,全体统计人员必须有驾驭大统计的能力,树立全局观念,全面了解情况,把握发展形势,结合月度数据指标,写出有水平的统计分析,不断提高统计分析能力。 第六章 法制建设 十八、加强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开展统计执法继续教育和定期培训统计人员,不断提高法制意识和执法能力,宣传动员统计调查对象,自觉执行《统计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 十九、建立健全统计执法责任制和承诺公示制。专业人员要在《统计法》规定的责任和义务范围内开展工作,执法要持证,责任要追究,承诺要兑现,工作要检查。 ? 二十、建立长效统计执法机制。严格执行《统计法》,不断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制度,公开执法程序,健全执法档案。 第?七章 信息工程 二十一、加强统计信息网络的管理。健全管理制度,保证络畅通,维护网络安全,确保统计“五级”信息通达,及时传递。 ?二十二、注重信息利用。充分发挥统计五级联网的优势,利用统计信息,服务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及时收集和传递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最佳信息,为领导决策服务。 二十三、注重统计网页内容的更新。利用好统计内、外网页平台,完成统计任务,宣传依法统计,更新网页内容,加强动态管理,真正发挥好网络信息的现代化作用。 ? 二十四、加强统计信息网络的技术更新。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手段,培养专业人才,提高专业技术,提升统计能力。第八章 附则 二十五、本细则如需修改,由会议集体研究决定。未尽事宜,由县统计局局务会议另议。本细则由县统计局负责解释。 ? 二十六、本细则从发布之日起施行。解情况,把握发展形势,结合月度数据指标,写出有水平的统计分析,不断提高统计分析能力。 2010年10月18日 澧县统计局关于成立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统计局各室、办、站: 为了规范行政行为、强化民主监督、增强行政行为透明度、 提高行政效率,加强统计机关执政能力建设,创新机关管理模式,强化对权力运行过程的监督制约,实现权力在“阳光”下运作,推进依法行政,根据澧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澧效办【2010】1号文件要求,经局党组研究,成立澧县统计局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附:澧县统计局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织:黄生栋 副组长:龚佑生 成 员:龚陈华熊宗志陈实惠胡建勇 联络员:冯兴平澧县统计局 2010年10月18日 LXDR-2010-27001 澧统【2010】9号 澧? 县? 统? 计? 局 关于印发《统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的通知 统计局法规督查股、各执法人员: 为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根据县政府建设人民满意政府的要求和县法制办关于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意见,制定《澧县统计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该制度已经局党组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澧县统计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 二0一0年七月二十一日 澧县统计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 第一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四十一条: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予以通报;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 一、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的; 二、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 三、拒绝答复或者不如实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的; 四、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的; 五、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提供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的。 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个体工商户有本条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法行为种类及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一、拒绝提供统计资料的行为违法行为情形: (一)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在统计调查、统计检查中,以各种 理由为借口,拒绝提供统计资料,但未使用暴力或者威胁方法的。 处罚基准:对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予以通报;对个体工商户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可处以二千元以下罚款。 (二)较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在统计调查、统计检查中,拒绝提供统计资料,并使用了暴力或者威胁的方法,但未对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或者统计执法人员造成人身、财产等方面损害或造成影响较小的。 处罚基准:对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二万五千元以下罚款,并可以予以通报;对个体工商户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以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三)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在统计调查、统计检查中,拒绝提供统计资料,并使用了暴力或者威胁的方法,对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或者统计执法人员造成人身、财产等方面损害或造成影响较大。 处罚基准:对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以十二万五千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并予以通报;对个体工商户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二、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的行为违法行为情形: (一)较轻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经催报,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提供统计资料,但在催报单规定期限后1日内提供了统计资料、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 处罚基准:对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以三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予以通报;对个体工商户责令改正,给予警 告,并可处以二千元以下罚款。 (二)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经催报,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提供统计资料,但在催报单规定期限后2日内提供了统计资料的。 处罚基准:对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以三万元以上四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予以通报;对个体工商户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以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三)较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经催报,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提供统计资料,并且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为严重违法情节: 1.在催报单规定期限后超过2日提供统计资料的; 2.经催报后至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立案日前未提供统计资料的; 3.造成严重后果的。 处罚基准:对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以四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予以通报;对个体工商户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三、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的行为违法行为情形: (一)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实际数与上报数的差额数占实际数的比例在30%以下。 处罚基准:对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以五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予以通报;对个体工商户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可处以二千元以下罚款。 (二)较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实际数与上报数的差额数占实际数的比例在30%以上50%以下。 处罚基准:对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二万五千元以下罚款,并可以予以通报;对个体工商户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以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三)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实际数与上报数的差额数占实际数的比例在50%以上的。 处罚基准:对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以十二万五千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并予以通报;对个体工商户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四)例外情形:当实际数和上报数的差额数较小时,即使差额数占实际数比例较大,可以降低一个裁量基准;反之,可以上升一个裁量基准。 四、提供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行为违法行为情形: (一)较轻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同一张统计报表中应填而未填的指标笔数占应填指标笔数的10%以下,并且未填指标数值对县区级汇总基本没有影响。 处罚基准:对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 以一万五千元以下罚款,并可以予以通报;对个体工商户责令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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