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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九段线的法律问题以及中菲南海仲裁案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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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九段线的法律问题以及中菲南海仲裁案的思考国际法案例研习作业二 其一:关于九段线法律地位的问题 一、九段线的历史由来 (一)背景介绍: 国家与国家之间的界线叫做国界线,包括已定国界、未定国界以及特殊的政治、军事分界。在地图上这三种国界是用不同的符号标注的,不可混淆。 1947年,当时的中国政府内政部方域司在其编绘出版的《南海诸岛位置图》中,以未定国界线标绘了一条由11段断续线组成的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经政府有关部门审定出版的地图在同一位置上也标绘了这样一条线,而只是将11段断续线改为9段断续线,取消中国海南岛与越南之间的两个线段。但在中华...

关于九段线的法律问题以及中菲南海仲裁案的思考
国际法案例研习作业二 其一:关于九段线法律地位的问 快递公司问题件快递公司问题件货款处理关于圆的周长面积重点题型关于解方程组的题及答案关于南海问题 一、九段线的历史由来 (一)背景介绍: 国家与国家之间的界线叫做国界线,包括已定国界、未定国界以及特殊的政治、军事分界。在地图上这三种国界是用不同的符号标注的,不可混淆。 1947年,当时的中国政府内政部方域司在其编绘出版的《南海诸岛位置图》中,以未定国界线标绘了一条由11段断续线组成的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经政府有关部门审定出版的地图在同一位置上也标绘了这样一条线,而只是将11段断续线改为9段断续线,取消中国海南岛与越南之间的两个线段。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版图中,在中国南海中存在一条由9条断续的线组成的U形线,通常称为“九段线”。且中国从未公开申明九段线内的海域属于自己的领海。 (二)历史由来: 1、1934年12月,当时中国国民政府内政部的水陆地图审查委员会召开第25次会议,专门审定中国南海中英名的对照。 2、1935年1月,中国“水陆地图审查委员会”公布了审定后的《中国南海各岛屿中英文对照表》,详细地罗列了南海诸岛132个岛、礁、沙、滩的名称,第一次将南海诸岛划分为四个部分:东沙岛(今东沙群岛)、西沙群岛、南沙群岛(今中沙群岛)和团沙群岛(今南沙群岛)。 3、1935年4月,中国“水陆地图审查委员会”出版了《中国南海岛屿图》,确定了中国南海最南的疆域线至北纬4°,把曾母暗沙标在疆域线之内。这幅地图1936年被收入由地理学家白眉初主编的地图集———《中华建设新图》,另名为《海疆南展后之中国全图》,图中在南海疆域内标有东沙岛、西沙群岛、南沙群岛和团沙群岛,其周围用断续线标明,以示南海诸岛同属中国版图。这就是中国地图上最早出现的南海疆域线,也就是九段线的雏形。 4、抗日战争时期,南海诸岛沦陷。 5、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国政府根据1943年12月签署的《开罗宣言》和1945年7月签署的《波茨坦公告》,1945年10月25日开始收复台湾,随后则正式收复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 6、1947年12月1日,中华民国政府内政部重新审定南海诸岛地名172个,并进行公告。原南沙群岛改名为中沙群岛,团沙群岛改名为南沙群岛。同时还出版了《南海诸岛位置图》,在南海标出东沙、西沙、中沙和南沙四群岛,并采用四群岛的最外缘岛礁与邻国海岸线之间的中线在其周边标绘了11条断续线,线的最南端标在北纬4°左右。这就是在中国南海地图上正式标出的U形断续线。 7、1948年2月,中华民国政府将此图收入《中华民国行政区域图》公开发行。因该线的形状像英文字母“U”,故称其为“U形线”。 8、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经政府审定出版的地图在同一位置上也标上这条断续线,只是在1953年将11段断续线去掉北部湾(原也称东京湾)2段,改为9段断续线。 9、195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其关于领海的声明中规定,领海宽度为12海里,并宣布此项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领土,包括中国大陆及其沿海岛屿和同大陆及其沿海岛屿隔有公海的台湾及其周围各岛、澎湖列岛、东沙群岛、西沙群岛、中沙群岛、 南沙群岛以及其他属于中国的岛屿”。至此,就中国立场而言,涉及南海的“九段线”的法律地位已经明确了。 二、九段线内海域争议的祸端初始 (一)、前期 在1947年民国政府最初的11条断续线公布之时,当时的国际社会并未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周边的东南亚国家也从未提出过外交抗议。许多国家包括南海周边国家以及苏联、日本、法国、德国、英国出版的地图上也画上了11条断续线,并注明归属中国。这表明了国际社会对我国九段线的合法性的认同。 (二)、后期 在签署《旧金山对日和约》时,情况发生了变化。美、英应法国的要求,把西沙和南沙群岛的处理包括在条约之中,并同意法国将其盟国———老挝、柬埔寨和越南都带到会议上,而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却没有被邀请参加会议。 在1951年《旧金山对日和约》草案中,美、英故意不提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的主权归还问题,为以后的南海领土争端埋下了祸根。更严重的是,和约仅写日本放弃对西沙和南沙群岛的一切权利,而没有明确指出将其归还中国。《旧金山对日合约》为南海周边新独立的东南亚国家提供了争夺我国南海领土的机会,为以后的南海争议埋下了祸根。 这应该说是老牌资本主义国家为了保留自己在全球上的地位而采取的措施,现在迟迟得不到解决的中东问题,与某些老牌资本主义国家也脱不了干系。 三、关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对缔约国所赋予领海权利的介绍 1、沿海国领海的宽度,为12海里。从这里再向外扩展12海里,称为毗连区。而再往外推到200海里(领海和毗连区包括在内),是专属经济区,其权利为“以勘探和开发、养护和管理海床上覆水域和海床及其底土的自然资源(不论为生物或非生物资源)为目的的主权权利,以及关于在该区内从事经济性开发和勘探,如利用海水、海流和风力生产能等其他活动的主权权利”。 2、沿海国的大陆架,指“沿海国的大陆架包括其领海以外依其陆地领土的全部自然延伸,扩展到大陆边外缘的海底区域的海床和底土”。大陆架的测算方式为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领海基线)起,自然的大陆架宽度不足200海里,可以扩展到200海里,或扩展至2500米水深处(二者取小);如果自然的大陆架宽度超过200海里而不足350海里,则自然的大陆架与法律上的大陆架重合;自然的大陆架超过350海里,则法律的大陆架最多扩展到350海里。大陆架上的自然资源主权,归属沿海国所有。 四、关于“九段线”法律涵义的四种主张及解释 1、国界线说 国界线说,认为该线划定了中国在南海的领土范围,线内的岛、礁、滩、沙以及海域均属于中国领土,中国对它们享有主权;线外区域则属于其他国家或公海。 2、水域线说 历史性水域线说,认为中国对于线内的岛、礁、滩、沙以及海域均享有历史性权利,线内的整个海域是中国的历史性水域。所谓的历史性水域是指沿岸国清楚、有效、继续不停地,并在一段相当长的时间内,对一水域行使主权权利而受到国际社会各成员的默认。 3、权利线说 历史性权利线或传统海疆线说,认为该线标志着中国的历史性所有权,这一权利包括对于线内的所有岛、礁、滩、沙的主权和对于线内内水以外海域和海底自然资源的主权权利,同时承认其他国家在这一海域内的航行、飞越、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等自由。换言之,这种观点在主张线内的岛、礁、滩、沙属于中国领土的同时,把内水以外的海域视同中国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 4、岛屿范围线说 岛屿归属线或岛屿范围线说,认为线内的岛屿及其附近海域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受我国的管辖和控制。所有这些主张和解释,应当认为都是有一定道理的,不是空穴来风。但是,同样明显的是,其中只有一种主张和解释才是为符合客观真实和国际海洋法的要求,也只有这样的主张和解释才能更好地坚持和维护我国在南海的权益,同时也有利于南海问题的解决。 这些国家对南海的主权诉求,主要是依据1994年生效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五、关于九段线争议热点 (一)、中国九段线违反《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1、《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不能溯及既往(国际法基本原则) 早在中国对南海诸岛礁及相关海域由历史形成的主权、主权权利和管辖权是在2000多年间形成的,1994年生效的《公约》不能追溯既往。以后来产生并生效的法规来侵犯一个国家早在历史上就已经形成的主权权利显然是不正当的。所以某些国家及学者以中国九段线的划定违反了《公约》规定而主张九段线的非法性是没有根据的。正如西南政法大学教授潘国平认为“在1996年7月7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对中国生效前,中国自始至终、一直坚持九段线是中国在南海领土主权和附属海域权利的界线,也就是说,中国在南海的历史性权利在1947年已经形成。”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副教授张植荣也认为菲律宾相关法律将一些远离海岸超过200海里的地方都划到了其领土范围内,这不符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基本原则。“在1947年划界之后的四分之一个世纪,周边国家一直没有提出异议。这就在国际法意义上产生了历史性主权。”除此之外,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也规定,该公约并不适用于岛礁的归属划分,显然,东南亚部分国家若以《公约》来主张其主权更是大错特错的。 2、中国九段线的划定侵犯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的海洋权利 这种观点的产生与最前面提到的关于国界线的认识问题密切相关。首先要搞清楚前提是什么,前提是中国并未主张九段线以内整个南海海域都是中国的领海。正如中国国家海洋局原中国海监东海总队副总队长郁志荣所说:南海的根本问题就是对九段线的认识,九段线又称为“断续国界线”,而南海与邻国的海上划界应该以此为基础进行协商谈判。“断续国界线”可贵之处就在于“断续”两个字上,“实线”和“虚线”是有本质的区别的。“断续国界线”是“虚线”,所以它不是领海线。线内除岛礁周边海域之外不是行使主权的领海,而是行使主权权利和管辖权的管辖海域。完全不妨碍外国享有《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赋予的上空飞越自由、航行自由以及铺设海底电缆管道自由等权利。所以,“断续国界线”与如今《公约》专属经济区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和大陆架制度没有矛盾,更不存在冲突。 六、中国对九段线内海洋及岛礁行使主权的依据 (一)、历史依据 中国在南海的主权、主权权利、管辖权主张是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中国从汉朝(公元前200年)开始就发现和逐步完善了对南海、特别是南沙诸岛礁以及相关海域的管理。至今有2000多年。中国的西沙群岛、南沙群岛,在2000多年的发展过程中,都在中国的管辖下,都属于中国所有。在二战期间,日本帝国主义侵略中国,把中国的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侵占了。 (二)、法律依据 1、1946年,中国政府根据《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从日本侵略者手中收回了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的主权。 2、在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回归中国以后,中国政府在1948年划定和宣布了九段线。大量的历史文件,以及各国出版的地图都是这样明确记载或标定的。在长久的历史过程中,周边国家并未对中国的主权、主权权利和管辖权提出质疑,只是在1970年代以后才出现这个 问题。一个重要原因是南海发现了丰富的石油资源。 3、中国尊重《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公约》的签署国。《公约》于1994年生效的,中国对南海诸岛礁及相关海域由历史形成的主权、主权权利和管辖权是在2000多年间形成的,1994年生效的《公约》不能追溯既往。它不能追溯和重新划分历史上形成的各国的主权、主权权利和海域管辖权,同时它承认各国关于海洋和岛礁的历史性权利。此外,《公约》不适用于海洋岛礁归属权的调整。 七、中国关于南海九段线法律地位的主张 中国的立场是一贯的、明确的。在解决海洋岛屿与海域划界争端问题上,中国主张在尊重历史事实和国际法的基础上,与直接当事方通过协商谈判解决。2006年,中国就根据《公约》特有的、专项的规定,排除了将领土主权,包括岛礁争端,军事活动和其他活动的争端诉诸国际仲裁,中国已经做了排除性声明。中国历来主张,坚持以最大的诚意和耐心,通过直接当事方协商谈判解决问题。这也与15年初中国拒绝菲方提出以仲裁方式解决南海问题密切相关。 其二、中菲南海仲裁问题 一、仲裁事件起因 菲方意图非法侵占中国南海的部分岛礁,问题的实质是双方围绕岛礁和海域划界的争端。为了达到其目的,菲方采取了偷梁换柱,避实就虚的手法,诡称菲方的诉求不涉及岛礁主权归属和划界问题,只请求仲裁庭就中国驻守的有关礁是岛、礁、还是水下地物作出裁决,并裁定这些岛礁能否拥有200海里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然而,根据“陆地统治海洋”的原则(在国际法上,陆地统治海洋,领土主权是海洋管辖权的基础,海洋管辖权是从领土主权派生出来的权益,这种派生权益不能与领土主权相抗衡.这项现代海洋法的基本原则贯穿于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允许沿海国建立200海里专属经济区,但沿海国无权因此而损害他国的固有领土主权),领土或岛屿主权是海洋权益的前提和基础,海洋权益是领土岛屿主权所派生。岛礁归属及其可主张的海洋权益原本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两者密不可分,前者是根本。如果岛礁的归属未定,如何确定其海洋权益,包括其在海洋划界中的作用?可见,菲律宾为了将中菲南海争议包装成表面上符合仲裁庭受理标准的“争端”,故意将它们割裂开来。菲律宾申请对南海问题向国际仲裁法庭提起仲裁的原因所在就是菲律宾试图通过仲裁的方式对我国在南海上享有的毋庸置疑的主权和权益提起挑战,以获取在南海上的利益。上述已经详细的介绍了这里就不做过多累赘的陈述。 二、仲裁事件的经过 1、2013年1月22日,菲律宾外交部照会中国驻菲律宾大使馆称,菲律宾就中菲有关南海“海洋管辖权”的争端提起强制仲裁。 2、2013年2月19日,中国政府退回菲律宾政府的照会及所附仲裁通知,并多次郑重声明,中国不接受、不参与菲律宾提起的仲裁。 3、2014年3月30日,菲律宾向仲裁庭提交其诉状,阐述了仲裁庭管辖权、菲律宾诉求的可受理性以及争议的实体问题。 4、同年5月,仲裁庭发布第二号程序令确定2014年12月15日为中国提交其回应菲律宾诉状的辩诉状的日期。 5、同年12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授权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菲律宾共和国所提南海仲裁案管辖权问题的立场文件》作为回应,也成为我国关于解决南海问题的白皮 关于书的成语关于读书的排比句社区图书漂流公约怎么写关于读书的小报汉书pdf 。 三、菲律宾提起仲裁的理由 1、中国在南海“九段线”(我国称“断续线”)内主张的“历史性权利”与《公约》不符。 2、是中国依据南海若干岩礁、低潮高地和水下地物提出的200海里甚至更多权利主张与《公约》不符。 3、是中国非法干涉菲律宾基于《公约》所享有和行使的权利。 四、中国拒绝菲方提起强制性仲裁的理由 1、关于仲裁法庭受理权限的问题 中国已于2006年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298条作出声明,将涉及海域划界等事项的争端排除适用仲裁等强制争端解决程序。即使菲律宾提出的仲裁事项在某些方面可能被认为涉及有关《公约》解释或适用的问题,但它也是中菲海域划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已被中国排除适用强制性的争端解决程序。菲律宾提请仲裁事项的实质是南海部分岛礁的领土主权问题,超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调整范围,仲裁庭无权审理。且中菲间的海域划界等问题,菲方不能在未经中方同意的情况下单方面提交仲裁。所以,从大前提上来看,菲方要求提起国际仲裁,这本身就是违反程序规定的。 2、关于中菲双方有关条约规定 中菲通过的一系列联合声明、联合公报、联合新闻公报、以及《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等双边和多边文件,规定通过友好磋商和谈判的方式解决在南海的争端,这些都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文件。《公约》第280条、第281条规定,协议选择的方式优先于公约强制解决程序。菲律宾单方面就有关争端提起仲裁,违反了两国之间的协议,违反了《公约》赋予缔约国自行选择争端解决机制的权利和自由。如印度尼西亚东盟南洋基金会主席班邦·苏尔约诺称,中国和包括菲律宾在内的东盟国家已经签署了《南海各方行为宣言》,承诺协商解决争端。但菲律宾单方面将争端提交仲裁,出尔反尔,没有国家信用。所以,中方拒绝菲方进行国际仲裁是完全符合国际道义及法律上的规定的。 3、关于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菲律宾共和国所提南海仲裁案管辖权问题的立场文件》(以下简称《立场文件》) 2014年12月7日,我国外交部授权发布该《立场文件》,该文件的 内容 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内容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内容人员招聘与配置的内容项目成本控制的内容消防安全演练内容 主要就是关于菲律宾提起国际仲裁,而国际仲裁法庭并没有管辖权的一些理由,也因此该从一份反驳菲律宾南海仲裁案管辖权问题的官方文件,上升为一部中国政府关于处理南海争端问题的“白皮书”。 具体情况是:首先,针对仲裁案管辖权问题阐述法律观点和依据,从法律上反驳菲律宾的无理主张,彰显中国维护和促进国际法治的形象。其次,《立场文件》多次强调,谈判始终是国际法认可的和平解决国际争端最直接、最有效和最普遍的方式。它向国际社会传递一种信息:有关国家要妥善解决深具政治性的南海领土争端,强加于任何争端一方的解决 方法 快递客服问题件处理详细方法山木方法pdf计算方法pdf华与华方法下载八字理论方法下载 是行不通的,磋商谈判才是切实可行的正道。这份“白皮书”不是一般的政治性文件,而是标志着中国在处理国际争端时开始注重理性论辩,以此取代被国际社会视为“警告或威胁”的简单立场重复。这种理性辩论不是“自说自话”式的宣传口号,而是通过全球通用的“法言法语”,力图主导和重塑国际舆论、以及建构公正合理的国际新规则。 然而,《立场文件》并不是关于仲裁案的辩诉状,也不是针对仲裁庭的要求作出的回应。首先,《立场文件》在前言中明确指出:“本立场文件不意味着中国在任何方面认可菲律宾的观点和主张。本立场文件也不意味着中国接受或参与菲律宾提起的仲裁”。其次,从参与仲裁的程序来说,本案《仲裁规则》规定,“对仲裁庭无管辖权的抗辩,至迟应在辩诉状中提出”(第20条);“当事方的书面陈述应按下述方式传送:提交方应通过电子邮件将其书面陈述的电子副本传送给另一当事方、仲裁庭及书记官处,同时应附证据及法律依据”(第18条)。中国通过外交部公开发表《立场文件》,在目的和形式上均不属于参与仲裁,更谈不上属于仲裁程序中提出管辖权抗辩的“先决性抗辩”。 4、关于我国在解决领土争议问题上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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