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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械吊具锁具安全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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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械吊具锁具安全规程起重机械吊具锁具安全规程 苏帕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起重机械吊具与索具安全规程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规程对起重机械吊具与索具的设计、制造、检验、使用、报废、维护、管理等方面的安全要求~作了最基本的规定。 本规程适用于起重机械吊具与索具。包括吊钩、夹持吊具、起重横梁、铁、吊具和索具。 2 引用标准 GB560 索具套 GB1102 圆股钢丝绳 GB4829 起重用短环链 验收总则 GB5196 绳索 鉴别用的颜色标记 GB5976 钢丝绳夹 GB6067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GB8358 ...

起重机械吊具锁具安全规程
起重机械吊具锁具安全规程 苏帕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起重机械吊具与索具安全规程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规程对起重机械吊具与索具的 设计 领导形象设计圆作业设计ao工艺污水处理厂设计附属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清扫机器人结构设计 、制造、检验、使用、报废、维护、管理等方面的安全要求~作了最基本的规定。 本规程适用于起重机械吊具与索具。包括吊钩、夹持吊具、起重横梁、铁、吊具和索具。 2 引用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GB560 索具套 GB1102 圆股钢丝绳 GB4829 起重用短环链 验收总则 GB5196 绳索 鉴别用的颜色标记 GB5976 钢丝绳夹 GB6067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GB8358 钢丝绳破断拉伸试验 方法 快递客服问题件处理详细方法山木方法pdf计算方法pdf华与华方法下载八字理论方法下载 GB8834 绳索 有关物理和机械性能的测定 GB8918 优质钢丝绳 GB10051.1 起重吊钩 机械性能、起重量、应力及材料 GB10051.2 起重吊钩 直柄吊钩技术条件 GB10051.3 起重吊钩 直柄吊钩使用检查 GB10051.4 起重吊钩 直柄单钩毛坯件 GB10051.5 起重吊钩 直柄单钩 3 术语 3.1 额定起重量:吊具在一般使用条件下~垂直悬挂时允许承受物品的最大质量。 3.2 极限工作载荷:单肢吊索在一般使用条件下~垂直悬挂时~允许承受物品的最大质量。 3.3 吊索:起重机械吊卸、移动物品时~系结在物品上承受载荷的挠性部件,含上、下端配件,。 3.4 肢间夹角:吊索起吊物品时对应二分肢间呈现的夹角α,见表18, 3.5 与铅垂线夹角:吊索起吊物品时~分肢与铅垂线所构成的夹角β,见表18,。 3.6 吊挂方式系数:在一般使用条件下~由吊挂方式,多肢吊索分肢数、肢间夹角、单肢吊索不同吊挂方式,所确定的吊索安全工作载荷与性能完全相同的单肢吊索极限工作载荷比值。 3.7 安全工作载荷:吊索在一般使用条件下~由特定吊挂方式允许承受的最大质量。 3.8 检验载荷,验证力,:吊具与索具在一般使用条件下~垂直悬挂时~验证吊具或索具承载能力所施加的非破坏 性垂直向下载荷。 3.9 最小破断力:链条、钢丝绳等在静拉力破断试验过程中所能承受的最小破断拉力 3.10 总极限伸长率:以计量长度的百分比表示链条、端部配件在破断时的总伸长与原长之比。 3.11 吊索公称长度:尚未使用的吊索在无载荷状态下~上、下端承载点间的距离,见图4.a,。 3.12 C形吊钩:端部做成C形钩状~带有平衡重块的吊钩,见图1,。 3.13 夹持吊具:通过机构闭合或机构与物品之间摩擦力提取物品的装臵。 3.14 端部配件:是吊索主环、中间主环、连接环、中间环、下端部配件的统称,见图4.a, 3.15 主环:直接连接到起重机吊钩上的端部配件,见图4.a,。 3.16 中间主环:用于将两个或更多吊索分肢连接到主环上的链环,见图4.a, 3.17 连接环:装在链条端部的链环~直接或通过中间环将链条连接在端部配件上,见图4.a, 3.18 中间环:用以端部配件与装在链条上连接环之间起连接作用的链环,见图4.a,。 3.19 下端部:装在吊索肢端的链环~环眼吊钩或其它 装臵,此肢端远离主环或上端部,,见图4,。 3.20 索眼:吊索端部的索套。 3.21 硬索眼:镶嵌索具套环的索眼。 3.22 软索眼:不镶嵌索具套环的索眼。 3.23 插穿一次:各绳股按规定方法~插穿绳股间隙进出一次。 3.24 接缝:将织带一端与自身或将数层织带结合在一起时~用线穿透织带形成针迹的缝合固定连接。 3.25 非承载接缝:将数层织带结合在一起的接缝~不影响吊带的强度。 3.26 承接接缝:在织带端部形成软索眼的缝合固定连接~以及环形吊带对头搭接缝合固定连接时的接缝~该接缝直接承受载荷并影响吊带的强度。 3.27 环形吊索:由一根链条或绳索,含纤维织带,首尾两端连接在一起~形成的环形索套,见图3.b,。 3.28 链环的内长度:链条节距P,见图4.a,。 4 总则 4.1 吊具与索具的设计、制造、使用~应满足下列安全要求: a.承载结构应力求简单、受力明确、传力直接、减少应力集中的影响, b.设计时应考虑动载、磨损、腐蚀、温度、工作环境等 因素对安全性能的影响, c.承载构件应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 d.承载件表面与内部应无足以损害其可用性的缺陷~且应有良好的抗疲劳性及满足实际工作需要的冲击功, e.吊具与索具系结物品~及其连接在起重机械上的方法应安全可靠,必要时~应有保证吊具安全作业的保护装臵或措施, f.吊具上外露有伤人可能的活动零部件~应装设防护罩,露天使用的吊具~其结构应避免积水~吊具上的电气设备一般应为防水型~否则应有防水措施, g.结构设计还应考虑制造、运输、安装、检查以及维修的方便, h.制造方法必须适合于所用材料~并满足设计与工艺要求, i.锻件纤维走向~应力求符合工作形状分布, j.轧制件的轧制方向和工作纤维走向应力求与受力方向保持一致~对采用气割形成的热影响区必须予以消除, k.当采用锻件、轧制件不能完全满足性能要求或难于制造时~承载件允许采用铸件~一般应为铸钢件~不得用铸铁制造, l.制造用材料、外购零部件必须有制造单位的合格证等技术证明文件~否则应进行检验~查明性能合格后方可使用。 m.经检验合格的吊具与索具~制造单位应在其适当位臵作出不易磨损的标记~并签发合格证。标记内容至少应包括:额定起重量,极限工作载荷,、检验标志、生产编号、制造日期、制造单位,合格证内容应包括主要技术性能参数,产品售出时~应附有安全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 n.应使用有合格证的专用吊具与索具~且使用单位~应有安全使用、维护保养规程或相应的规章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 4.2 载荷试验 自制、改造、修复和新购臵的吊具与索具~应在空载运行试验合格的基础上~按规定试验载荷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在使用过程中按本规程的规定进行检查、维护和报废。 4.2.1 新安装的集装箱、抓斗专用起重机以及通用轿式、门式起重机中的A、A级等特殊用途起重机吊具的载荷78 试验~应按吊具设计要求随起重机同时进行。 4.2.2 静载试验 a.试验载荷为吊具额定起重量的1.25倍~其中起重电磁铁为电磁铁的起重能力,最大吸力,。 b.单肢吊索及多肢吊索各分肢试验载荷分别为该单肢、分肢极限工作载荷的2倍,手工插接索眼吊索为1倍~且不得超过1.25倍,,吊索的主环、中间主环的试验载荷应符合本规程附录A,补充件,中验证力的规定。 c.试验载荷应逐渐地加上去~起升至离地面100~200mm 高处~悬空时间不得少于10min~卸载后进行目测检查~试验如此重复三次后~若各部结构未出现裂纹、永久变形或对性能与安全有影响的损坏~连接处没有出现松动或损坏~即认为静载试验合格。 4.2.3 动载试验 a.试验载荷为吊具额定起重量的1.1倍~其中起重电磁铁为电磁铁的额定起重量。 b.单肢吊索以及双肢、三肢、四肢吊索的每个分肢试验载荷分别为该单肢、分肢极限工作载荷的1.25倍,双肢主环以及三肢、四肢中间主环的试验载荷为相应分肢极限工作载荷的2.5倍,三肢、四肢主环的试验载荷为相应分肢极限工作载荷的3.75倍。 c.试验时~必须把加速度、减速度和速度限制在起重机正常工作的范围内~并应按其工作循环进行~时间一般应延续到1h~若各机构动作灵敏~工作平稳可靠~各项参数达到技术性能指标要求~各限位开关及安全保护装臵的动作准确可靠~结构及零部件无裂纹、连接无松动等对性能与安全有影响的损环~即认为动载试验合格。 5 金属结构 5.1 材料 吊具的金属承载结构材料一般应采用符合GB700中的碳素结构钢Q235-A、Q235-B或符合GB1591中的低合金结构钢 16Mn、15MnTi等~在低温-20?以下工作的吊具主要承载结构件必须使用镇静钢~并应满足在常温下180?冷弯试验要求。 铸钢件一般应采用符合GB7659、GB11352中规定的铸钢。 5.2 焊接连接 5.2.1 主要受力构件焊缝质量不得低于GB3323中?级焊缝或GB11345中?级焊缝的规定。 5.2.2 焊条、焊丝和焊剂应与焊接的材料相适应。 5.2.3 焊条应符合GB5118的规定,焊缝应符合GB985、GB986和GB10854的规定。 5.2.4 焊接工作必须由考试合格的焊工担任。主要受力构件的焊缝附近必须打上焊工代号钢印。 5.3 高强度螺栓连接 5.3.1 应使用GB/T1228-1231中规定的高强度螺栓、螺母、垫圈~并应按设计技术要求用的工具拧紧。 5.3.2 当出现裂纹或部分螺纹损坏~达不到规定连接强度时应报废。 5.4 铰接连接 5.4.1 铰接连接应有防止销轴自行脱开的保险装臵或功能。 5.4.2 销轴与轴套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废: a.塑料变形, b.裂纹, c.销轴与轴套配合间隙增大~不能满足构件相对运动需要, d.销轴断面磨损达原尺寸5%~应报废销轴。 5.5 报废 5.5.1 主要受力构件失去整体稳定性。 5.5.2 主要受力构件断面腐蚀、磨损达原厚度的10%~如不能修复应报废。 5.5.3 当主要受力构件产生裂纹时~在不改变构件原设计性能的情况下~可根据受力和裂纹状况~采取加强或改变应力分布措施阻力裂纹扩展,如不能修复应报废。 5.5.4 当主要受力构件产生永久变形超过原状态10%或使吊具不能正常安全作业时~如不能修复应报废。 6 主要零部件 6.1 螺纹连接紧固件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废: a.塑性变形, b.裂纹, c.螺纹倒牙、脱扣。 6.2 吊耳与耳轴 6.2.1 吊耳与耳轴的安全系数应不小于4。 6.2.2 盛钢,铁,桶耳轴及焊缝~必须经超声波探伤检 查~当确认无裂纹时方可投入使用。 6.2.3 通过销轴联接的活动吊耳~应转动灵活。 6.2.4 直接与吊钩连接的吊耳、耳轴应能挂入钩底。 6.2.5 盛钢桶横梁吊耳的上顶角不宜超过45?。 6.2.6 吊耳、耳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废: a.塑性变形, b.裂纹, c.吊耳、耳轴或耳轴套~磨损减少原尺寸5%。 6.3 钢丝绳,不含吊索, 钢丝绳的选用及绳端固定连接应符合GB6067中的有关规定。 6.4 滑轮和卷筒 6.4.1 滑轮槽与卷筒不得有损伤钢丝绳的缺陷。 6.4.2 卷筒凸缘应比最外层钢丝绳,含单层缠绕,高出2倍的钢丝绳直径。 6.4.3 滑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废: a.裂纹, b.轮槽不均匀磨损达3mm, c.轮槽壁厚磨损达原壁厚的20%, d.滑轮槽底磨损~铸造滑轮达钢丝绳原直径的30%,焊接滑轮达钢丝绳原直径15%, e.滑轮轴磨损量达原直径的3%。 6.4.4 卷筒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废: a.裂纹, b.筒壁磨损达原壁厚的20%, c.绳槽磨损量大于钢丝绳直径1/4~不能修复时。 6.5 铸件 6.5.1 承载的铸钢件~不得有气孔、夹渣等影响安全使用性能的铸造缺陷~且缺陷不得焊补。 6.5.2 铸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废: a.塑性变形, b.危险断面磨损减少原尺寸的5%, c.沟槽磨损超出允许磨损范围不能修复时, d.冶金加料起重机的挑杆、夹钳臂横向裂纹, e.其它影响安全使用的内部开裂与表面裂纹。 6.6 润滑 6.6.1 需要润滑的吊具~宜设有润滑图~润滑点应有标志。 6.6.2 润滑点的设臵应便于润滑~且不易受到碰撞。 6.6.3 在使用中应按设计要求用油和定期润滑。 7 钩取、夹取、抓取取物装臵 7.1 吊钩 7.1.1 一般要求 7.1.1.1 吊钩缺陷不得焊补,吊钩表面应光滑~不得有 裂纹、折叠、锐角、过烧等缺陷。 7.1.1.2 吊钩内部不得有裂纹和影响安全使用性能的缺陷,未经设计制造单位同意不得在吊钩上钻孔或焊接。 7.1.1.3 在吊钩,不含板钩,开口最短距离处~选定二个适当位臵打印或镶嵌不易磨损的标志~测出标志间的距离~作为使用中检测开口度是否发生变化的依据。 7.1.2 锻造吊钩 7.1.2.1 一般应采用GB10051.1员规定的DG20、DG20Mn、DG34CrMo、DG34CrNiMo、DG30Cr2Ni2Mo钢制造。 7.1.2.2 吊钩纤维走向应力求与吊钩成形方向一致。 7.1.2.3 直柄吊钩应符合GB10051.1~10051.5的规定。 7.1.2.4 环眼吊钩应设有防止吊重意外脱钩的闭锁装臵,其他吊钩宜设该装臵。 7.1.3 C形吊钩,见图1, 7.1.3.1 应能保证在承载和空载时保持平衡状态。 7.1.3.2 多连C形吊钩的间距应能调节。 7.1.3.3 C形吊钩应有使卷材在吊运时不受损伤的保护措施。 7.1.4 板钩 7.1.4.1 板钩一般应采用GB700中规定的Q235-A、Q235-B或GB1591中规定的16Mn钢制造。 7.1.4.2 钩片的纵轴~必须位于钢板的轧制方向~且钩片不允许拼接。 7.1.4.3 板钩钩片应用沉头铆钉连接~而在板钩与盛钢桶耳轴接触的高应力弯曲单位不得用铆钉连接。 7.1.4.4 叠片间不允许全封闭焊接~只允许有间断焊。 7.1.4.5 吊运液态金属盛钢桶的板钩应在靠液态金属侧设臵防热辐射的隔热板。 7.1.4.9 板钩与盛钢桶耳轴的接触处及其上侧应设防磨板。 7.1.5 自制吊钩,含吊钩售出前,应按下列要求经过检验载荷试验合格: a.检验载荷见表1、表2, b.吊钩卸去检验载荷后~在没有任何明显的缺陷和变形的情况下~直柄吊钩、板钩开口度的增加不应超过原开口度 的0.25%,环眼吊钩开口度的增加不应超过原开口度的0.5%或0.2mm,两者中按较大值,, c.吊钩应能可靠地支持住2倍检验载荷, d.检验载荷应无冲击地沿吊钩轴向作用, e.对于采用常用材料制造、工艺成熟、质量稳定~每批具有相同额定起重量的吊钩机械性能抽检数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1 直柄吊钩、板钩、C形钩检验载荷 表2 M,4,、T,8,级锻造环眼吊钩检验载荷 表3 抽检数量 采用新材料制造吊钩~在质量未稳定前~应对全部吊钩作100%的材料机械性能检验。检验结果应符合相应材料标准。 f.按GB10051.2制造的直柄吊钩~其抽检数量应符合该标准表3的规定。 7.1.6 按本规定4.1.m条要求~标记内容还应包括:钩号,或额定起重量,,强度等级,标定的开口度实测长度。 7.1.7 吊钩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废: a.裂纹, 注:焊接的C形吊钩焊缝裂纹修复后达原性能要求的除外。 b.危险断面磨损或腐蚀~按GB10051.2制造的吊钩,含进口吊钩,达原尺寸的5%,其它吊钩达原尺寸的10%, c.钩柄产生塑性变形, d.按GB10051.2制造的吊钩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0%,其它吊钩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5%, e.钩身的扭转角超过10?, f.当板钩产生吊挂盛钢桶不灵活的侧向变形时~应进行检修,当钩片侧向弯曲变形半径小于板厚10倍~应报废钩片, g.板钩衬套磨损达原尺寸的50%时~应报废衬套, h.板钩心轴磨损达原尺寸的5%时~应报废心轴, i.板钩铆钉松弛或损坏~使板间间隙明显增大~应更换铆钉, j.板钩防磨板磨损达原厚度的50%时~应报废防磨板。 7.2 夹持吊具 7.2.1 吊索的下端部如起重钳,吊卡,等的安全系数及验证及试验应符合本规程11.2条中的有关规定。 7.2.2 钳爪对应的夹持点不得错位~钳爪开度应与物品幅宽相适应,板钢坯夹钳的两对爪子间距应可沿坯长方向调 整。 7.2.3 钳爪与物品接触面积、摩擦系数应满足安全吊运的需要。 7.2.4 吊牙宜采用轴套方式安装~应牢固可靠~吊牙纵轴与钳臂应保持垂直~吊牙锥顶角应根据夹持物表面状况、所需夹紧力确定~一般为90?~120?。且应有良好的耐磨性、抗氧化性、抗热疲劳性。 7.2.5 钳臂及连杆构件不允许拼接。 7.2.6 卷材夹持吊具应有防止损伤卷材的措施。 7.2.7 安全防护装臵 7.2.7.1 设臵 吊具应按表4要求装设安全防护装臵并须在使用中及时检查、维护~使其保持正常工作性能。如发现性能异常~应立即进行修理或更换。 表4 安全防护装臵设臵要求 7.2.7.2 技术要求: a.开闭限制开关~必须保证当钳臂,或爪,达到极限位臵或卷材被夹紧时~应自动切断动力源, b.夹紧力安全装臵~靠楔子机构使移动爪移动~由板钢坯重量产生并保持夹紧力, c.未夹紧联锁保护装臵~当钳臂移动爪达到行程极限位臵仍未产生所要求夹紧力时~应发出声、光报警信号或起升机构不能起升, d.极限力矩限制装臵~应保证当阻力矩大于设计规定的力矩时~能发生滑动或起保护作用, e.锁定联锁保护装臵~当钳臂承载锁定后~起重机运行中或钳臂受横向、偏心载荷作用时~钳臂不应松开, f.光电保护装臵~应保证钳爪切实插入卷材孔~当卷材孔检测光电开关处于断开位臵时~钳爪不能闭合, g.复位回路保护~在吊运物品途中发生松爪误动作时~电机便运转以保持夹紧力~在物品夹紧后~必须先按复位按钮才能进行开启动作, h.零位保护~在吊重过程中出现短暂停电后~操作开关需返回到零位才能起动, i.回转定位装臵~应保证吊具回转机构的锁定, j.机械式钳口开闭锁定装臵~应能保证钳口在开启和闭 合状态的锁定。 7.2.8 夹持吊具主要受力构件更换或报废应符合下列要求: a.裂纹,铸造钳臂横向裂纹,, b.严重扭曲变形和弯曲, c.杆件断面磨损、腐蚀达原尺寸的10%, d.钳爪,钳口,、吊牙磨损、损坏不能满足安全吊运时, e.脱锭、钢锭夹钳钳架滑槽磨损严重影响夹紧时。 7.3 超重横梁 7.3.1 横梁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4,横梁的吊钩、夹钳、电磁吸盘、料耙等吊具应用安全可靠的方法进行连接~且不得降低横梁、吊具原有机械性能。 7.3.2 横梁上的吊具应对称地分布~且横梁与吊具承载点之间的垂直距离应相等~以保证横梁在承载和空载时保持平衡状态。 7.3.3 吊运液态金属盛钢桶的横梁~在液态金属侧宜装防热辐射的隔热板。 7.3.4 当横梁直接挂入起重机承载吊钩使用时~起重机吊钩宜设臵意外脱钩的闭锁装臵。 11.1 一般要求 11.1.1 吊索基本结构型式,见图3、图4,。 11.1.2 单肢吊索,含多肢吊索的各分肢,端部配件的 极限工作载荷,额定起重量,~应不低于挠性部件的极限工作载荷。多肢吊索主环、中间主环的极限工作载荷应符合本规程附录A,补充件,要求。 11.1.3 下端部配件~一般应有自锁倾向或防止吊重滑落性能。 11.1.4 主环内宽应不小于所用起重机械承载吊钩截面最大宽度的1.2倍。 11.1.5 以环眼吊钩作为下端部配件的吊索~环眼吊钩应与主环,或上端部索眼,相匹配~作业不承载时~应能钩入主环,或上端部索眼,内。 11.1.6 多肢吊索各分肢的材质、结构尺寸、索眼端部固定连接、端部配件等性能应相同。 a.单肢吊索,b.环形吊索,c.双肢吊索,d.三肢吊索,e.四肢吊索 图3 吊索基本结构形式 a.吊链,下端部配件,b.卸扣,c.链环,d.环眼吊钩,e.C形环眼吊钩 图4 吊索基本结构与常用端部配件 11.1.7 成品吊索~验证力抽检试验数量为同一规格型号生产批量的5%~但每批抽检数量不得小于3件。验证力与本规程4.2.2条吊索试验载荷相同,单肢吊链静强度试验~应能支持住4倍极限工作载荷而不脱落。 11.2 短环链与端部配件 11.2.1 短环链的设计、制造应符合GB4829的规定~其材质应是平炉、电炉或氧气顶吹转炉冶炼的镇静钢~钢材应有良好的冷弯性、可焊性、且不易产生应变老化脆性,端部配件,含卸扣,不得用铸造方法制造~当采用锻件时~材质应符合本规程7.1.2.1条的规定。 11.2.2 验证力试验 11.2.2.1 短环链的机械性能应满足表6的要求~各质量等级短链环的验证力数值应相应满足表7、表8、表9的要求。卸扣的检验载荷应满足表10要求。 11.2.2.2 作为吊索下端部配件的环眼吊钩~验证力试验应符合本规程7.1.5条中的有关规定~其它端部配件的安全系数一般应不小于4~验证力等于额定起重量的2倍。 11.2.2.3 经验证力抽检试验数量:当采用常用材料制造、工艺成熟、质量稳定时~为同一规格型号批量生产的5%~但每批不得少于3件,当采用新材料制造~在质量未稳定前应做100%的材料机械性能试验。 试验后不得有明显塑性变形和影响安全使用性能的缺陷。 表6 短环链机械性能 表7 M,4,级焊接吊链试验要求和极限工作载荷 表8 S,6,级焊接吊链试验要求和极限工作载荷 表9 T,8,级焊接吊链试验要求和极限工作载荷 表10 卸扣检验载荷 11.2.3 短环链和端部配件的表面应光滑、无毛刺、锐角、裂纹~内部无开裂,焊缝不得有漏焊、烧穿、未焊透、熔瘤、咬边、夹渣、凹坑等影响安全使用性能的缺陷。 11.2.4 经检验合格的短环链应按GB4829的要求作出相应的标记,端部配件按本规程4.1.m条要求~标记内容还应包括:按GB4829中表1质量等级规定~作出相应的质量等级标记。 11.2.5 作为吊索端部配件的环眼吊钩、起重钳应分别符合本规程7.1和7.2条的有关规定。其它端部配件和短环链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更换或报废: a.链环发生塑性变形~伸长达原长度5%, b.链环之间以及链环与端部配件连接接触部位磨损减少到原公称直径的80%,其它部位磨损减少到原公称直径的90%, c.裂纹或高拉应力区的深凹痕、锐利横向凹痕, d.链环修复后、未能平滑过渡~或直径减少大于原公称直径的10%, e.扭曲、严重锈蚀以及积垢不能加以排除, f.端部配件的危险断面磨损减少达原尺寸10%, g.有开口度的端部配件~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0%, h.卸扣不能闭锁。 11.3 吊链 11.3.1 吊链名义质量等级与所用链条等级一致~单肢吊链的极限工作载荷等于所用链条极限工作载荷。 11.3.2 主环和中间主环破断时的最小伸长至少为对应级链条的伸长。 11.3.3 下端环、连接环和中间环的数量及内部尺寸应保证各环间转动灵活,蛋形或梨形不得用作下端环。 11.3.4 当用1/5极限工作载荷的拉力测量时~多肢吊链的最长肢和最短肢有效长度差:当长度在2m以下时~不应超过6mm~当长度在2m以上时~每1m不应超过3mm。 11.3.5 吊链的更换或报废应符合本规程11.2.5条规 定。 11.4 钢丝绳吊索 11.4.1 极限工作载荷确定如下: W=F×K/10×K LLoeu 式中:W——钢丝绳吊索的极限工作载荷,t,, LL F——钢丝绳的最小破断拉力,kN,, o K——绳端索眼形式性能系数,插接或金属套管压接~e K<1,, e K——安全系数 u 本规程将上述系数确定为下列数值: ——K:0.8 e ——K:0.5 u 注其中K的数值可以变化~但至少不应小于0.5。 u 11.4.2 钢丝绳破断拉伸试验方法~应符合GB8358的规 定。 11.4.3 钢丝绳的选择 制作吊索的钢丝绳应满足下列要求: a.选用GB1102或GB8918中规定的多股钢丝绳, b.充填系数不小于0.455, c.钢丝绳最小重量系数:天然纤维芯不小于0.36,合成 纤维芯不小于0.35,钢芯不小于0.4, d.新制造或贮存良好未锈蚀的钢丝绳, e.在腐蚀性较大环境中采用镀锌钢丝绳, f.在较高温度环境中采用石棉芯钢丝绳。 11.4.4 多肢吊索任何肢间有效长度在无载荷测量时~误差不得超过钢丝绳公称直径的?2倍或大于规定长度的?0.5%。 11.4.5 吊索两端插接连接吊索之间最小净长度~不得小于该吊索钢线绳公称直径的40倍。 11.4.6 环形插接连接吊索的最小周长~应不小于该吊索钢丝绳公称直径的96倍。 11.4.7 索眼绳端固定连接应避免一端相对另一端的扭转。 11.4.8 当索眼与端部配件连接时~宜镶嵌相应的索具套环~且索具套环应符合GB560的规定,不镶嵌套环时~端部配件与软索眼接触连接部位的曲率半径不得小于钢丝绳的公称直径。 11.4.9 直接挂入起重机械承载吊钩的硬索眼应与吊钩尺寸相适应~两者之间必须有足够的间隙~以确保硬索眼能挂入钩底。 11.4.10 新制作的软索眼无载荷测量时~内侧最小长度h,见图5,~应是使用中插入索眼内光滑圆销直径或吊钩最大宽度的3倍~且插接连接索眼内侧长度~至少应为相应钢丝绳公称直径的10倍,金属套管压制连接索眼内侧长度至 少应为相应钢丝绳公称直径的15倍。 11.4.11 钢丝绳金属套管压制连接应满足下列要求: a.压制连接强度不得小于该绳最小破断拉力, b.环形吊索采用压制连接时~必须压制二个金属套管~且两套管内侧间的距离至少为套管长度的3倍, c.单肢吊索以及多肢吊索各分肢的两金属套管内侧之间最小距离~不得小于钢丝绳公称直径的10倍, d.铝合金压制接头应符合GB6946的规定。 图5 索眼内侧长度 11.4.12 钢丝绳插接连接应满足下列要求: a.插接连接强度不小于该绳最小破断拉力的70%, b.插接绳股应拉紧~凸出部分应光滑平整~且应在插接末尾留出适当长度~用金属丝扎牢~插接方法见附录B,参考件,。 11.4.13 钢丝绳绳夹固定连接的索眼~不得用于组合装配吊索~在特殊工况使用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a.绳夹应符合GB5976的规定, b.U形螺栓应臵于钢丝绳较短部分,尾段,~并按设计给定的扭矩拧紧~且连接强度应不小于钢丝绳自身强度的80%~在实际使用中当受载一、二次后~螺母需要进一步拧紧, c.绳夹数量应符合表11的规定~绳夹间距等于6~7倍钢丝绳直径。 11.4.14 制作吊索的钢丝绳不得沾有泥砂等杂物~且不得用加热方法进行切割。 11.4.15 吊索必须由整根绳索制成~中间不得有接头~环形吊索只允许有一处接头。 11.4.16 钢丝绳吊索~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停止使用、维修、更换或报废: 表11 用绳夹连接时的安全要求 a.无规律分布损坏:在6倍钢丝绳直径的长度范围内~可见断丝总数超过钢丝绳中钢丝总数的5%, b.钢丝绳局部可见断丝损坏:有三根以上的断丝聚集在 一起, c.索眼表面出现集中断丝~或断丝集中在金属套管、插接处附近、插接连接绳股中, d.钢丝绳严重磨损:在任何位臵实测钢丝绳直径~尺寸已不到原公称直径的90%, e.钢丝绳严重锈蚀:柔性降低~表面明显粗糙~在锈蚀部位实测钢丝绳直径~尺寸已不到原公称直径的93%, f.因打结、扭曲、挤压造成的钢丝绳畸变、压破、芯损坏~或钢丝绳压扁超过原公称直径的20%, g.钢丝绳热损坏:由于带电燃弧引起的钢丝绳烧熔、熔融金属液浸烫~或长时间暴露于高温环境中引起的强度下降, h.插接处严重受挤压、磨损,金属套管损坏,如裂纹、严重变形、腐蚀,或直径缩小到原公称直径的95%, i.绳端固定连接的金属套管或插接连接部分滑出, j.链环等端部配件出现本规程11.2.5条中情况之一时。 11.5 天然和人造纤维绳吊索 11.5.1 对纤维绳吊索绳的要求: a.大麻、椰子皮纤维绳不得制作吊索,人造纤维绳应分别是聚酰胺、聚酯、聚丙烯, b.绳索必须由未变质新原料制成~各绳股含纱量相等~捻距必须均匀~且为绳径的3.5~4.0倍, c.表面应光滑平整、无扭股、划破、严重起毛等缺陷, d.三股绳~各股应为“Z”向捻~且三股应为“S”向捻合成绳, e.八股编绞绳应由4对股组成~两条“S”捻向股和两条“Z”捻向股分别组成交替对, f.直径小于16mm细绳不得用作吊索,直径大于48mm粗绳不宜用作吊索, g.绳索按GB8834方法测定线密度、捻距、直径,或周长,和断裂强力, h.绳索应有相应的材质识别标志~且应符合GB5196的规定。 11.5.2 极限工作载荷确定如下: 三股绳吊索 八股编绞吊索 式中:W——吊索极限工作载荷,kg,, LL Fo——绳索最低断裂强力,daN,, d——三股绳公称直径,mm,的数字值, N——八股编绞绳直径,mm,除以8的数值。 11.5.3 绳端固定~不允许用绳夹或打结方法代替插接连接。 11.5.4 吊索两端插接连接索眼之间的最小净长度~不得小于绳索公称直径的10倍。 11.5.5 当索眼与端部配件连接时~宜镶嵌相应的索具套环~且应符合GB560的规定~不镶嵌套环时~端部配件与软索眼接触连接部位的曲率半径不得小于绳的公称直径。 11.5.6 直接挂入起重机械承载吊钩的硬索眼应符合本规程11.4.9条的规定。 11.5.7 新吊索在无载荷测量时~多肢吊索任何肢间公称长度误差不应超过标定长度的?2.5%。 11.5.8 在无载荷测量时~新插接的索眼内侧最小长度至少不得小于表12的规定。 表12 软索眼内侧最小尺寸 mm 11.5.9 吊索除索眼端部、环形吊索接头处固定连接外~其它部位不得进行插接连接。 11.5.10 吊索插接连接操作必须由经过培训考试合格的插接工完成~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插接形成的绳股叉扣~应与绳索本体绳股拧绞相对应~且应接紧~受力均匀~表面平整~不扭股、聚捻、松捻、裂股~绳索不受损伤起毛刺, b.天然纤维三股绳索眼~插接连接至少插穿3次,环形吊索连接处中心每侧至少插穿3次, c.人造纤维三股绳索眼插接连接至少插穿3次,环形吊索连接处中心每侧至少插穿5次~其方法见附录C,参考件,, d.人造纤维八股编绞绳索眼插接连接至少插穿5次,环形吊索连接处中心每侧~至少插穿5次,插接方法由吊索制造厂确定, e.插接连接后~各绳股必须留有相应的余量~将余量绳股分别扎牢或采用逐渐变细,剪断股中纱线,方法将绳股连续插接在绳索内, f.插接连接强度应不小于绳索破断强力的85%。 11.5.11 当纤维吊索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废: a.绳被切割、断股、严重擦伤、绳股松散或局部破裂, b.绳表面纤维严重磨损~局部绳径变细~或任一绳股磨损达原绳股1/3, c.绳索捻距增大, d.绳索内部绳股间出现破断~有残存碎纤维或纤维颗 粒, e.纤维出现软化或老化~表面粗糙纤维极易剥落~弹性变小、强度减弱, f.严重折弯或扭曲, g.绳索发霉变质、酸碱烧伤、热熔化或烧焦, h.绳索表面过多点状疏松、腐蚀, i.插接处破损、绳股拉出、索眼损坏, j.端部配件出现本规程11.2.5条中情况之一时, k.已报废的绳索不得修补重新使用。 11.6 人造纤维吊带 11.6.1 对吊带的纤维织带与纤维丝的要求: a.不得由聚乙烯材料制作,其材质应分别是聚酰胺、聚酯、聚丙烯, b.织带应为耐磨性好优质的高强度人造纤维~机器编织而成, c.带保护套吊带的芯部纤维丝~应为优质主强度人造丝连续纤维丝, d.织带端头不得绽裂~当织带边一根纱线断裂时~应不引起“破边”, e.织带经染色、浸渍或涂柔性耐磨涂料、防老化剂后应对人无毒、且应不降低织带原有强度与柔性, f.当织带承受吊带极限工作载荷时~幅度的减少应不超 过原幅宽的10%。 11.6.2 织带极限工作载荷确定如下: W=Fo/Ku LL W——织带极限工作载荷,kg, LL Fo——织带最低破断强力,daN, Ku——安全系数,Ku?6, 11.6.3 带保护套的吊带~其保护套与芯部之间配合应松紧适度~不得使芯部松散~芯部纤维丝不得有断裂、交错与折弯~且各股粗细均匀一致~其连接应采用拴扣扎结方法。 11.6.4 环形吊带~当采用对头搭接连接时~只允许有一处接头,单肢吊带或多肢吊带各分肢的织带均不得有拼接接头。 11.6.5 当数条织带重合在一起制作吊带时~其材质、结构、幅度应相同~且应采用接缝方式缝合在一起。 11.6.6 吊带索眼端部固定连接~环形吊带对头搭接固定连接~应采用接缝缝合方法。 11.6.7 缝合时~应采用与织带材质相同的优质线~其方法应为连锁防松~且针迹应穿透、平整、不得有跳线、断线与歪扭。 编织吊带接缝缝合连接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a.针迹离开织带边缘一定距离~厚度在10mm以下时~为2~4mm,厚度在10mm以上时为4~8mm, b.在固定连接长度内~离开织带边缘规定距离的整幅宽内覆盖针迹, c.在针迹开头和结尾处至少要回缝25mm~在100mm接缝长度中~不得有一针以上缺陷,丢针、断线等,~如有时应进行回缝处理, d.固定连接强度应不小于织带强度的90%。 11.6.8 与软索眼组装的端部配件或使用中穿入软索眼的承载装臵直径,或厚度,不得超过索眼内侧长度的1/3。 11.6.9 新制作的吊带索眼内侧长度~在无载荷时测量~至少不低于表13规定的数值。 11.6.10 当端部配件或起重机吊钩与幅度小于或等于75mm的索眼直接连接时~其曲率半径至少等于幅度的0.75倍,当与幅宽大于75mm的索眼连接时~其直接接触部分应平直。 11.6.11 当吊带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废: a.织带,含保护套,严重磨损、穿孔、切口、撕断, b.承载接缝绽开、缝线磨断, c.吊带纤维软化、老化、弹性变小、强度减弱, d.纤维表面粗糙易于剥落, e.吊带出现死结, f.吊带表面有过多的点状疏松、腐蚀~酸碱烧损以及热熔化或烧焦, g.带有红色警戒线吊带的警戒线裸露, h.端部配件出现本规程的11.2.5条情况之一时。 表13 索眼内侧最小长度 mm 11.7 标记 按本规程4.1.m条要求~在吊索端部配件的适当部位或标牌上做出不易损坏,或丢失,的标记~其标记不得降低端部配件原有机械性能~内容至少应包括: a.单肢吊索的极限工作载荷,t或kg, b.多肢吊索分肢的极限工作载荷,t或kg,~允许的肢间夹角,或与铅垂线夹角,及所对应的安全工作载荷,t或kg,。 11.8 检验合格证书 吊索检验合格证书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a.制造单位名称, b.产品规格型号, c.单肢吊索的极限工作载荷,t或kg,与公称长度,mm,, d.多肢吊索的肢数、分肢的公称长度,mm,、分肢的极限工作载荷,t或kg,、允许肢间夹角对应的安全工作载荷,t或kg,, e.吊索适应工作环境条件,如温度、腐蚀等,及不同工 况环境的安全工作载荷,t或kg,, f.绳索或织带类型、材质、公称直径或幅宽,mm,, g.链环名义直径内长度,mm,, h.有开口度的端部配件~开口度实测数值,mm,, i.验证力,kN,, j.破断拉力,kN,或破断强力,daN,, k.链条、端部配件破断时总极限伸长率,%,, l.制造单位检验部门检验合格专用章与制造出厂日期。 13 电气系统 13.1 一般要求 13.1.1 吊具所选用电气设备及电器元件应符合国家标准和各自技术条件的要求。并应与工况和环境条件相适应。需要防震的电器~应有减震措施。 13.1.2 在额定条件下工作时~吊具所选用的电气设备温升不得超过允许值。 13.1.3 吊具上电气设备的电气间隙和漏电距离应符合表14规定。 表14 漏电距离和电气间隙 13.1.4 额定工作电压不大于500V时~电气线路的绝缘电阻不低于0.5MΩ,潮湿环境不低于0.25MΩ。 13.1.5 电机绕组的绝缘电阻~在接近工作温度,75?,时~每千伏不低于1MΩ。 13.1.6 单个电器元件的绝缘电阻不低于表15数值。 表15 单个电器元件绝缘电阻 13.1.7 未投入运行的干燥、清洁的吊具,含电磁铁,~带电回路对金属外壳,地,之间应能承受表16所规定的介电试验电压~试验时间为1min~应无击穿或闪络现象~试验方法应按GB998中第6章的有关规定进行。交流耐压试验也可用2500V兆欧代替。 表16 V 13.1.8 控制屏应按图纸要求进行配线~连接导线应满足容量要求。熔断器熔体、断路器及过电流继电器、热继电器、时间继电器等各种保护用电器均应严格按图纸规定或其他通用技术要求进行整定和选择。 13.1.9 各种用途的限位开关应按图纸要求进行安装~不得随意拆除或短接。 13.1.10 敷设到吊具上的电缆应有合适的保护和收放措施。运行时电缆不得发生散乱、弯折和刮碰~不得磨损电缆和使电缆过分受力。 13.1.11 吊具采用不能自动复位的控制器或不能自动复位的操纵手柄控制时~均应设有零位保护。 13.1.12 吊具的供电线路~应设单独的电源开关~动力回路的控制回路均应单独设臵短路保护。 13.2接地 13.3.1 吊具与起重机共同采用同一个交流电网供电时~而且吊具上敷设有可能与交流电网构成电气通路的电源导线时~吊具上的电气设备及金属结构或构架均应接地~吊具应接地部分应与起重机整体金属结构相连接。 13.2.2 由起重机外部其他电网另行供电的吊具~应根据外部电网的条件采取接地保护或接零保护。并应符合GBJ65的有关规定。 14 安全使用与维护 14.1 安全作业一般要求 14.1.1 吊具与索具应与吊重种类、吊运具体要求以及环境条件相适应。 14.1.2 作业前应对吊具,含控制、制动系统和安全装臵,与索具进行检查~当确认完好~功能正常时方可投入使用。 14.1.3 拴挂前~应确认吊重上设臵的起重栓挂连接点是否牢固~提升前应确认连接是否可靠。 14.1.4 吊具承载时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吊索,含各 分肢,不得超过安全工作载荷,含高低温、腐蚀等特殊工况,。 14.1.5 作业时不得损坏吊件、吊具与索具~必要时应在吊件与吊索的接触处加保护衬垫。 14.1.6 起重机吊钩的吊点~应力求与吊重重心在同一条铅垂线上~使吊重处于稳定平衡状态~否则提升前应做试吊试验~直到使吊重获得平衡为止~防止提升时产生滑动或滚动,见图6, 图6 吊钩的吊点应与吊重重心在同一条铅垂线上 14.7.1 吊索安全工作载荷与吊挂方法 14.7.1.1 载荷对称分布时吊索的安全工作载荷 当物品具有对称分布载荷~且载荷在所有分肢之间为均等分配时~计算吊索安全工作载荷的吊挂方式系数应符合表18的要求。 表18 对称分布载荷吊挂方式系数 注:1(表中吊索各分肢处于“直拉”状态~不穿套,当穿套时~除钢丝绳吊索外~其余吊索单独分肢极限工作载荷应减少20% 2(当多肢吊索提升物品~只有部分分肢承担全部载荷~而其余分肢只起平衡作用时~计算吊索安全工作载荷的吊挂方式系数应按实际不承载的分肢数相应进行减少。 3(用三角法计算可用下面公式: 双肢吊索安全工作载荷=2×标记在吊索单独分肢极限工作载荷×COSβ 三、四肢吊索安全工作载荷=3×标记在吊索单独分肢极限工作载荷×COSβ 14.7.1.2 载荷非对称分布时吊索的安全工作载荷 当物品具有非对称分布载荷~且载荷在吊索分肢上属非均等分配~确定吊索安全工作载荷的吊挂方式系数应符合表19的要求。 14.7.1.3 单肢吊索不同吊挂方法的安全工作载荷 确定单肢吊索安全工作载荷的吊挂方式系数应符合表 20要求。 14.7.1.4 吊挂方法 a.单肢和多肢吊索均可采用穿套式结索法,参看图7,~该法适用于吊挂没有适宜吊耳、吊环螺栓等物品, 表19 非对称分布载荷吊挂方式系数 注:1(表中吊索各分肢处于“直接”状态~不穿套。 2(用三角法计算可用下面公式:双肢吊索安全工作载荷=标记在吊索单独分肢极限工作载荷×cosβ max 3(四肢吊索安全工作载荷=标记在吊索单独分肢极限工作载荷×3cosβ,式中β?60?, maxmax 表20 单肢吊索的吊挂方式系数 图7 穿套式结索法 b.采用穿套结索法~应选用足够长的吊索~以确保挡套处角度不超过120?,参考图7.a,~且在挡套处不得向下施加任何可能损坏吊索的压紧力, c.吊索绕过吊重的曲率半径应足够大~一般应不小于该绳径的2倍。 d.双圈穿套结索法~吊索在扣住以前围绕负载通过一整圈,参看图8,~适用于诸如管子束之类松散负载吊挂, 图8 双圈穿套结索法 e.吊篮式结索法适用于提升诸如带孔大滚筒之类载荷~当使用一根吊索时~应使吊索在负载重心上方穿过,参看图9.a,~当用两肢吊索则肢间夹角应不超过90?且两肢吊索均采用同样吊篮式结索法,参看图9.b,~此时~被提升的负载可增大到2.1×单肢吊索极限工作载荷, 图9 吊篮式结索法 f.吊索横梁双圈吊篮式结索法如图10所示~适用于吊挂较长松散束状物负载, g.双股双圈穿套式结索法参看图11 图10 吊索横梁双圈吊篮式结索法 图11 双股双圈穿套式结索法 14.7.2 吊索安全作业一般要求 14.7.2.1 应防止吊重在吊运中产生倾覆或滑动~当吊重重心在吊索拴挂点之上时~吊索分肢与水平线的夹角应大于吊重重心与拴挂点边线和水平线相交形成的夹角~否则应将吊索分肢拴挂点移至吊重重心上方,参看图12,。 14.7.2.2 为防止吊重在吊运中产生摇摆或转动~宜采用一根牵引索在地面加以控制。 14.7.2.3 当对吊重采用吊篮式、穿套式结索法拴挂仍有倾覆滑落危险时~应使用吊索横梁进行拴挂连接,参看图10,。 14.7.2.4 吊索应宽松地稳挂于起重机吊钩上,参看图13.d,~且应有防止滑出措施,参看图13.e,~绝对不能挂在钩尖上或插入吊钩的开口处,参看图13.b,。 图12 防止吊重在吊运中产生倾覆与滑动 图13 正确与错误拴挂连接事例 14.7.2.5 与环眼吊钩连接的吊耳、柱销等应能挂入钩 底。 14.7.2.6 吊重不宜在吊索上摩擦滚动~当吊索在吊重下面受阻不能直接取出时~除特殊情况~一般不得硬性拉拽。 14.7.2.7 不得利用物体捆带作为吊点提升物体~但专为提升用设计的捆带除外。 14.7.2.8 吊索挠性部件不得打结~索眼绳端固定连接部位不得做拴挂连接点。 14.7.2.9 当用二根以上单肢吊索提升同一个物体时~各根吊索的材质、结构尺寸、索眼端部固定连接、端部配件等性能应相同。 14.7.2.10 吊索提升吊重时~应力求各分肢受力均匀~肢间夹角一般应不超过90?~最大时不得超过120?。 14.7.2.11 吊索卸载后~空载重新提升或承载多肢吊索有未使用的自由分肢~一般应将下端部反钩到,如果可行时,起重机吊钩上或上端部配件上~防止随起重机运行时因摆动意外伤人或钩挂到其它物件上,如图14、图15,。 14.7.2.12 钢丝绳、纤维绳吊索不得用插接、打结或绳卡固定连接方法缩短或加长。 14.7.2.13 当吊索未达到报废标准~而在个别部位出现异常时~宜在该处做出明显标记~作为继续检查的重点。 14.7.2.14 不得将吊索不必要地暴露于腐蚀性介质中。 图14 吊索卸载后空载提升时应将下端部反钩到起重机吊钩上或上端配件上 图15 承载多肢吊索有未使用的自由分肢应将下端部反钩到起重机吊钩上或上端部配件上 14.7.3 吊链 14.7.3.1 选用吊链尺寸与等级~可依次升高~即由M级到S级再到T级。可使用逐渐变小链环名义直径以取得相同强度的吊链。 14.7.3.2 吊链在高,低,温环境里作业时~单肢链极限工作载荷应符合表21的要求。 表21 单肢吊链在高,低,温环境里的极限工作载荷等级 注:1(吊链在表中提供温度范围内使用后~当恢复到常温再使用时~并不意味着吊链极限工作载荷有任何永久性的减少。 2(当吊链在-30?以下低温环境使用时~应与制造厂家协商。 14.7.3.3 S,6,、T,8,级吊链不应在酸性溶液、酸性蒸汽中使用,M,4,级吊链在酸性介质中使用时~应采用下列保护措施: a.此时该吊链的极限工作载荷应不大于原极限工作载荷的50%, b.吊链使用后~应立刻用清水彻底冲洗, c.吊链每天使用之前~应进行全面检查。吊链在其它腐蚀性环境里使用时~应与制造厂协商。 14.7.3.4 准备提升时~链条松驰部分应小心地收紧~ 链条应伸直~不得扭曲、打结或弯折。 14.7.3.5 当用多肢吊链通过载荷吊耳、环孔连接时~一般肢间夹角应不超过60?,与铅垂线夹角30?,。 14.7.3.6 使用吊链提升物品时~应禁止出现下列情况: a.长环链,p>3dn,、提升链用作吊链, b.链条拉长后继续使用, c.使用比链条等级更低的上、下端配件, d.使用已断裂或变形的吊链, e.用螺栓或金属丝连接链条的链环,参看图13.a,, f.将承载链条挂在起重机吊钩的钩尖上,参看图13.b,, g.链条围绕起重吊钩重复缠绕,参看图13.c,, h.链环之间连接不灵活。 14.7.4 钢丝绳吊索 14.7.4.1 使用铝合金压制接头吊索时~金属套管不应受径向力或弯矩作用。 14.7.4.2 提升物品时穿入软索眼的金属销轴等物体~应有足够的连接强度~且直径不得小于吊索钢丝绳公称直径的2倍。 14.7.4.3 钢丝绳吊索不得在地面上拖拽,且不得在使用说明书规定以外的温度环境条件中使用。 14.7.4.4 提升吊重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a.吊索分肢无任何结扣的可能性, b.终端连接方法正确可靠, c.吊索弯折曲率半径在于钢丝绳公称直径的2倍, d.吊索使用中本身自然形成的扭结角不得受挤压~但终端索眼、套管或插接连接及其配件应安全可靠, e.多肢吊索不得绞缠。 14.7.5 纤维吊索和吊带 14.7.5.1 应防止纤维受到机械损伤~避免与吊重的锐边~粗糙表面接触或摩擦生热。 14.7.5.2 在使用中~纤维绳吊索软索眼两绳间夹角不得超过30?~吊带软索眼连接处夹角不得超过20?。 14.7.5.3 纤维吊索、吊带不得在地面拖拽摩擦~其表面不得沾污泥砂等锐利颗粒杂物。 14.7.5.4 吊索或吊带受腐蚀性介质污染后~应及时用清水冲洗,潮湿后不得加热烘干~只能在自然循环空气中晾干。 14.7.5.5 当使用潮湿聚酰胺纤维绳吊索、吊带时~其极限工作载荷应减少15%。 14.7.5.6 各类纤维吊索、吊带应与使用环境相适应。防止受到环境腐蚀作用~天然纤维不得接触酸、碱等腐蚀介质,人造纤维一般不得接触有机溶剂,聚酰胺纤维不得接触酸性溶液或气体,聚酯纤维不得接触碱性溶液,以及使用说明书中所规定的不可接触的物质。 14.7.5.7 当纤维绳穿过滑轮使用时~轮槽宽应不小于绳径~且滑轮直径,从槽底测得,与绳径比应不小于5:1。 14.7.5.8 纤维吊索、吊带不得在产品使用说明书所规定温度以外环境中使用~且不得在有热源、焊接作业场所使用。 14.8 贮存与维修 14.8.1 贮存 吊具与索具闲臵时~应有相应的保护贮存措施~不得受锈蚀、腐蚀或潮湿、高温等有害影响。保护措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a.易锈蚀的机械部件~如活塞杆外露部分~应涂上黄甘油再用碎布等物品包好, b.回转、摇动部位的轴承、销轴应注满润滑脂, c.吊链、钢丝绳吊索应清洗、干燥后再擦上油脂, d.纤维制品吊索应存放在远离热源、通风干燥、无腐蚀性化学物品场所, e.重物不得压在吊具与索具上, f.不得受横向载荷作用的吊具~当直接着地放臵会产生横向载荷或变形时~应放臵在专用吊具框架上, g.抓斗应呈开口状态~爪子或刃口与地面接触处应垫上橡胶板或方木料。 14.8.2 维修 14.8.2.1 维修工作应由专业人员承担。 14.8.2.2 维修更换的零部件须保持原零部件的技术性能。 14.8.2.3 吊具处于工作状态时~不应进行保养、维修或人工润滑。 14.8.2.4 维修时~一般应将吊具从起重机械上卸下~因条件限制不能卸下时~应采取下列保护措施: a.应有可靠的保护措施或设臵监护人员, b.将所有控制器手柄臵于零位, c.切断主电源~并挂有,不得送电,明显标牌或设专人守护。 14.9 检查 14.9.1 初始检查 使用单位~对新购臵、自制或修复的吊具、索具在使用前~应由专职人员按本标准相应条款要求进行检查~确定能否投入使用。 14.9.2 经常性检查 由日常使用人员对吊具、索具进行经常性,含使用前、使用间歇时间,目视检查~当发现有影响安全使用性能的缺陷时~应停止使用~并按定期检查要求进行检查。 14.9.3 定期检查 由使用单位根据吊具与索具使用频度、工况条件恶劣程 度或吊具与索具经验使用寿命时间确定合理的定期检查周期~并指定专职人员~按吊具与索具安全技术要求~且检测仪器进行全面检查~对其做出安全评价。定期检查周期一般不低于半年~最长时间不得超过一年~且检验记录应作为继续检查、维修或报废的依据。 检查前~清洗表面上的油污、尘垢时~不得使用损坏母体金属~引起氢化脆裂、过热、金属脱落或滑移等出现缺陷的方法。 14.9.4 经常性检查与定期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a.标记有无丢失、损坏或因污损使其内容辨认鉴别不清, b.螺栓、螺母等紧固件有无松动, c.金属结构主要受力构件磨损、腐蚀、裂纹,含焊缝,、塑性变形等异常情况, d.主要零部件~如吊钩,含直柄吊钩螺母防松装臵,、吊耳,耳轴,、卷筒、钢丝绳及绳端固定连接、滑轮、夹持吊具钳臂,含爪、吊牙,、冶金加料起重机挑杆、集装箱吊具转锁、动力传动装臵的联轴器、减速器、开式齿轮、滚子链、电动夹钳的空心轴、螺旋轴等磨损、腐蚀、塑性变形、裂纹等异常情况, e.回转、摇动、滑动部件动作是否灵活以及润滑状况,轴、轴套、轴承、销轴、连杆、滑槽的磨损、裂纹、损坏等 异常情况, f.制动器、安全防护与联锁保护装臵,含零部件磨损、松动、裂纹等异常情况,的功能是否正常, g.操作吊具的控制系统、显示装臵工作性能是否正常, h.液压系统油的清洁程度、滤油器、油箱内壁腐蚀状况~安全阀、溢流阀、平衡阀等液压元件工作性能以及系统,含管路损坏、老化等,泄漏状况, i.气动系统的真空装臵、阀、密封件等工作性能以及系统,含管路损坏、老化等,泄漏状况, j.吊索,含吊具,的链环、钢丝绳,含纤维、吊带及索眼端部固定连接,及端部配件的磨损、腐蚀、塑性变形、裂纹、断丝、烧熔、纤维制品的烧焦、老化等, k.电气系统的电器设备与元件工作性能~以及绝缘~接地状况~供电电缆、端子箱是否损坏, l.其它与安全有关的内容。 14.9.5 定期检查时~需要用磁粉、渗透等方法探伤检查裂纹的主要零部件: a.吊钩,含直柄吊钩尾部的退刀槽,, b.吊液态金属吊钩横梁的吊耳、板钩心轴, c.盛钢,铁,桶耳轴,含焊缝,, d.集装箱吊具转锁~搭钩, e.根据使用寿命~需要探伤检查判断是否已产生裂纹的 零部件。 15 管理 15.1 对制造厂和自制、改造的要求 制造吊具与索具的单位~应对外购件、零部件、吊具的金属结构等质量全面负责。其它安全性能应不低于本标准的规定~其它技术指标应不低于有关国家标准和专业标准的规定。 15.1.1 对于自制、改造的额定超重起重量在500kg以上的吊具,不含吊索,~应将设计图纸、计算书等与安全有关的技术资料和依据的标准、质量保证措施~报本企业主管部门审批。 15.1.2 吊具与索具的专业制造厂~必须具备保证产品质量所必要的设备、技术力量~、检验条件和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并取得劳动部门的安全认可证。 15.2 对使用单位的要求 使用单位应根据所用吊具与索具的种类以及使用的具体情况~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如:交接班制度、安全技术要求细则、操作规程细则、绑挂指挥细则、检修制度、培训制度、设备档案制度等。 15.2.1 购臵 购臵吊具与索具时~必须购买已取得安全认可厂家的合格产品。 15.2.2 设备档案 使用单位必须对本单位的吊具与索具建立设备档案~设备档案内容包括: a.吊具与索具出厂技术文件如图纸、质量证明书、安装和使用说明书, b.安装后开始使用时间, c.日常使用、保养、维修、变更、检查和试验等记录, d.设备、人身事故记录, e.设备存在的问题和评价。 15.3 监督检验 监督检验应在用户自检,初始检查、经常性检查、定期检查,基础上~由劳动部门认可的安全技术检验单位进行~并应符合下述要求: a.正常使用的吊具与索具~应每两年随同起重机械进行一次, b.经大修、新购臵及自制、改造过的吊具,额定起重量在500kg以上,在使用前应进行检验合格, c.经重大事故、大地震等自然灾害后~使结构及其零部件受损坏的吊具,额定起重量在1t以上,应在修复后进行检验合格, d闲臵时间超过一年以上的吊具,额定起重量在1t以上,在使用前进行检验合格。 附录A 主环与中间主环的极限工作载荷 ,补充件, A1 吊索结构型式见图A1。 A2 单肢吊索的主环~多肢吊索主环、中间主环的极限工作载荷与各分肢极限工作载荷的倍数关系,极限工作载荷系数,及验证力见表A1。 表A1 图 A1 附录B 钢丝绳插接方法 ,参考件, B1 该方法适用于普通捻6股钢丝绳插接连接。 B2 插接索眼~至少插穿5次,环形吊索插接中心每侧~至少插穿5次。在五次插穿中~其中前三次用全绳股插穿~后二次绳股钢丝约减少50%。插接时~除第一次插穿外~绳股要与绳的捻向相反~使绳股上下交替形成叉扣。 B3 当绳有纤维主芯时~主芯在随第一个绳股进行第一次插穿后~再将露出外面的部分切掉,当绳股内有纤维芯时~应保持原状留在股内。 B4 当绳内有独立的金属丝芯时~应将芯分成3份~随绳股插穿3次后~再将露出外面的部分切掉。 B5 当绳内有金属丝股芯时~芯应全股插穿5次。每次只随第一个绳股插穿~插穿后~将整个芯向上伸出~在其他绳股插穿时~将芯包压在里面。 B6 插接插穿时~绳股末端要用金属丝扎牢~绳股应顺着钢丝绳轴线方向往下拉拽~为使绳股规位~叉扣变得紧而平滑~可用插穿用的长针或锤子进行敲打。在5次插穿后~其剩余部分用金属丝扎牢。 B7 具体插接方法见图B1、图B2、及表B1。镶嵌索具套环时~可将套环夹在虎钳子~按图B1方法套环扎牢。 图 B1 图 B2 表B1 普通捻6股钢丝绳1至3次插穿顺序 附录C 三股绳插接方法 ,参考件, C1 该方法适用于天然和人造纤维三股绳插接索眼绳端固定连接,含环形吊索插接连接,。 C2 具体插接方法见图C1和表C1。 图 C1 表C1 三股绳1至3次插穿顺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苏帕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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