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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学校、托幼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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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学校、托幼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试行)连云港市学校、托幼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试行) 连云港市学校、托幼机构疾病预 防控制工作规范(试行) 连云港市教育局 连云港市卫生计生委 编制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一日 目 录 1.连云港市学校卫生监测工作规范(试行) ?????????错误~未定义书签。 2.连云港市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与处置工作规范(试行)?????????????????????12 3.连云港市学校艾滋病防治工作规范(试行) ???????????????????????????????????????30 4.连云港市学校结...

连云港市学校、托幼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试行)
连云港市学校、托幼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试行) 连云港市学校、托幼机构疾病预 防控制工作规范(试行) 连云港市教育局 连云港市卫生计生委 编制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一日 目 录 1.连云港市学校卫生监测工作规范(试行) ?????????错误~未定义书签。 2.连云港市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与处置工作规范(试行)?????????????????????12 3.连云港市学校艾滋病防治工作规范(试行) ???????????????????????????????????????30 4.连云港市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试行) ???????????????????????????????????????38 5.连云港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规范(试行) ?????????????????59 6.连云港市小学生碘缺乏病防治工作规范(试行) ????????????????????????????????72 7.连云港市学校健康教育工作规范(试行) ???????????????????????????????????????????75 8.连云港市学校口腔疾病预防工作规范(试行) ???????????????????????????????????80 9.连云港市学校心理卫生工作规范(试行) ???????????????????????????????????????????91 10.连云港市学校医务室(保健室)建设工作规范(试行)???????????????????95 规范1: 连云港市学校卫生监测工作规范(试行) 一、目的 通过构建省、市、县三级学校卫生监测网络,开展学生缺课、常见病、健康危险行为和学校环境卫生等监测工作,全面了解和动态掌握我市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和学校卫生工作情况,为制定学校卫生政策和学生健康干预措施提供科学依据。同时,通过完善全省学校卫生监测公告制度,促进各校加强学校卫生工作,改善教学环境和卫生状况,有效预防和控制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危险行为及学校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全面提高青少年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 二、实施范围 托幼机构、中小学校。 三、部门职责 (一)教育行政部门 ,、负责对学校卫生监测工作开展情况的督促与检查; ,、协助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本地区学校和托幼机构学校卫生监测工作与报告工作相关要求; 3、加强与卫生行政部门的沟通,及时了解本地区学校和托幼机构因病缺课情况、常见病监测数据及学校教学环境状况等信息。 (二)卫生行政部门 ,、负责制定本地区学校和托幼机构学校卫生监测工作相关要求; ,、配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级教育行政部门开展对学校和托幼机构因病缺课监测及常见病监测工作的督促与检查; 1 3、负责及时向同级教育行政部门通报本地区学校和托幼机构学校卫生监测相关信息。 (三)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负责为学校和托幼机构开展因病缺课监测、常见病监测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负责对学校和托幼机构开展教学环境、消毒质量监测工作,并对监测中存在问题提出改善建议; ,、协助学校和托幼机构对其全体师生进行常见病防治相关知识的宣传与培训。 (四)卫生监督机构。 负责学校或托幼机构传学校卫生工作监督检查,对不履行职责的单位或个人依法进行查处。 (五)学校和托幼机构 1、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因病缺课监测、常见病监测的收集、汇总与报告管理等工作,制定相关制度和工作流程。 2、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本单位开展教学环境及消毒质量监测工作,并落实各项整改措施。 3、接受卫生行政部门与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和托幼机构学校卫生监测工作的督促和检查。 四、内容和方法 (一)组织保障 1、学校在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和管理下开展本校学校卫生监测工作,并接受卫生部门的监督和技术指导。 2、学校每年应制定学校卫生监测工作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并予以落实,同时将其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考评。 2 3、学校每年应拨出一定比例的专项经费用于常见病的预防控制,以保证各项常见病预防控制工作的落实 。 4、寄宿制学校和600人以上的学校应设立医务室或者卫生室,并按不低于学生人数 600:1 的比例配备专职学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 5、学生人数不足600人的非寄宿制学校,可以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或者保健教师,开展学校学校卫生监测工作。 6、学校应明确学校卫生监测报告人。负责学校卫生监测工作的上报及数据收集、汇总,应优先考虑专职或者兼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二)因病缺课监测 各类中小学学校和托幼机构应建立因病缺课登记与追查制度。对于缺勤的学生,学校和托幼机构的老师应及时了解情况: 1、班主任每日登记因病缺课学生的患病情况,包括发病时间、症状、疾病种类或疑似疾病种类、就诊情况等信息,协助学校卫生报告人对其病情和转归进行追踪。 2、学校卫生报告人负责指导各班开展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工作,对各班登记结果进行核实、汇总。并统一使用“江苏省学生健康监测系统”开展学生缺课监测工作,系统将自动生成报表,实现网络直报,做到每日“零上报”、“日上报”,达到对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三)常见病监测 1、监测内容:学生视力不良与近视、龋齿、营养不良、超重与肥胖、高血压等患病率。 2、监测方法:各中小学每年组织学生到有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健康体检并及时汇总体检结果及报表(汇总类型见附件2),并通过“江苏省学生健康监测系统客户端”直接录入或导入数据。 3 3、监测范围: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学生常见病监测以县(市、区)为单位开展,在当地教育、卫生行政部门领导组织协调下开展。 4、监测时间:每学年一次,当年12月底前完成。 (三)教学环境监测 各级疾控定期对各类中小学学校开展教学环境监测,按照国家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学校卫生综合评价》(GB/T18205—2012)中“学校环境卫生监测评价记分表”(见附件3)进行监测评分;各级疾控定期对各类托幼机构开展消毒质量监测工作,按照江苏省《托幼机构消毒卫生规范》(DB32/T776-2015)进行采样监测,对各学校、托幼机构在监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及建议。各类学校应遵循监测单位的建议进行整改,提高学校教学环境质量,存进学生在校期间的健康成长。 (四)常见病预防 1、健康教育 学校每学期都应安排日常的常见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利用课堂、讲座、板报 、广播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常见病预防控制知识教育,内容包括沙眼、视力不良与近视、龋齿、营养不良、缺铁性贫血、肠道蠕虫感染等疾病的基本知识和预防措施,提高学生对常见病的预防控制意识和应对能力 。 2、健康管理 (1)学校应落实学生健康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定期开展学生健康体检和健康筛查的组织工作。 (2) 对健康档案进行电子化管理,体检数据电子化,每次体检后形成汇总报表。 (3)定期汇总全校各年级男女生,各年龄段男女生的学生视力不良率、龋齿患病率、营养不良率、超重率与肥胖率、高血压患病率,沙眼患病率。 4 五、工作要求 1、学校卫生报告人 学校报告人员为学校专职或者兼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保健教师或经培训合格的学校其他在编人员。 2、建立和完善学校卫生管理制度 学校应在卫生部门的技术指导下,制定学校卫生监测相关制度: (1)学生健康管理制度; (2)学生定期体检制度; (3)学生晨检制度; (4)因病缺课网络直报、登记、追踪制度; (5)学校常见病防治制度; 七、考核指标 1、因病缺课网络直报上报率=本学期(年)已报告次数/本学期(年)应报告次数×100%。 2、因病缺课网络直报非零上报率=本学期(年)非零上报已报告次数/本学期(年)已报告次数×100%。 3、健康体检档案完成率=已建立的学生健康档案数/应建建立的学生健康档案数×100%。 4、健康体检数据电子化率=健康体检电子化学生档案数/全校健康体检学生档案数*100%。 5 附件1: ____________学校_______班级学生因病缺课情况每天登记表(班级/年级用) 填表人:________________ 性别 因病缺课主要症状 因病缺课疾病名称 就医情况 因病缺课缺课 时间 人姓名 天数 发咳头咽腹腹呕红皮受其确诊可疑未在门住男 女 不详 热 嗽 痛 痛 痛 泻 吐 眼 疹 伤 它 疾病 疾病 定 家 诊 院 备注:[1] 填写性别、因病缺课主要症状和就医情况时在要选择的栏内打“?” [2] 因病缺课天数:每人6课时为一天,因病缺课者不足一天时,以“1,3学时”计为半天,每人“4学时及以上”计为一天。 [3] 因病缺课疾病名称填写以下代码:1原因不明疾病 2感冒 3气管炎肺炎 4水痘 5风疹 6麻疹 7腮腺炎 8胃肠道疾病 9心脏病 10眼病 11牙病 12耳鼻喉疾病 13泌尿系疾病 14神经衰弱 15意外伤害 16结核 17肝炎 18手足口病 19其他传染病 6 附件2: 连云港市学生常见病监测情况年报表 (20 —20 学年度) 报告单位: 市 县(市、区) 学校 视力 恒牙龋患 营养不良及超重、肥胖 高血压 年龄受检 视力不近视 受检 龋患 受检 生长迟轻度消中重度消超重肥胖受检 高血压(岁) 人数 良人数 人数 人数 人数 人数 缓人数 瘦人数 瘦人数 人数 人数 人数 人数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合计 报告日期: 报告单位负责人(签字): 填表人(签字): 7 附件3: 连云港市学校环境卫生监测评价记分表 学校名称: 负责人: 地址: 联系电话: 抽样监测教室数: 评价日期: 年 月 日 实际得分 项目 评价指标 评分标准 分值 单项 合计 2?1.36 m 得满分 222 222小学?1.36m、1.15m-1.36m、,1.15m 1.15m-1.36m 得5分 2 人均面积 ,1.15m不得分 10 2(10分) ?1.39 m 得满分 222222中学?1.39m、1.22m-1.39m、,1.22m 1.22m-1.39m 得5分 2 ,1.22m不得分 课桌椅分配?80, 得满分 符合率 ?80,、79,-40,、,40, 79,-40, 得5分 10 (10分) ,40, 不得分 尺寸?1m×3.6m(小学) 教室 弧形黑板的长度按照玄长测量 5 ?1m×4.0m(中学) 环境 黑板 下缘与讲台地面的垂直距离 0.8-0.9m(小学) 卫生 (10分) 不在此范围不得分 3 1.0-1.1m(中学) 监测 反射比0.15-0.2 ?0.2 不得分 2 (60分) 采光系数?2.0, ,2.0, 不得分 4 教室采光 窗地面积比 ?1:5 ,1:5 不得分 4 (10分) 后(侧)墙壁反射比0.7-0.8 ,0.7 不得分 2 ?300Lx 得满分 课桌面照度?300Lx、课桌面照度200Lx-300Lx、课桌面照度,200Lx-300Lx 得3分 5 200Lx 教室照明 ,200Lx 不得分 (10分) 灯桌间距?1.7m ,1.7m 不得分 2 黑板面照度?500Lx ,500Lx 不得分 3 8 二氧化碳?0.15, ,0.15, 不得分 2 微小气候 (4分) 室温16?以上(冬季采暖地区) ,16? 不 得 分 2 外环境对普通教室产生的噪声?50dB ,50dB 不得分 2 噪声 (4分) 两排教室相对长边距?25m ,25m 不得分 2 监测频率为每2年1次(2分) 一项未测 不得分 2 1 每蹲位?40人 (男生) ,40人 不得分 1 每蹲位?13人 (女生) ,13人 不得分 厕所 生活 1 (4分) 0.6米长小便槽?20人(或20人设1个小便斗) ,20人 不得分 环境 卫生 1 小学厕所蹲位宽度?18? ,18? 不得分 监测 (8分) 22 2 人均使用面积?3.0m ,3.0m不得分 学生宿舍 (4分) 2 盥洗室门与居室门间距离?20m ,20m 不得分 合理缺项项目总分______分 监测应得分______分 监测实得分______分 标化后得分_____分 注:有合理缺项时,总分中减掉该项目分值后,为应得分。即:监测应得分=68分-合理缺项项目总分。例如,不属于冬季采暖地区,总分值中应减掉“室温”的单项分值。标化后得分=(各项实际得分的总合/应得分)×68分。 9 附件4: 连云港市因病缺课网络直报工作方法 1、监测方法 1.1、学生每天因病缺课人数:每天只要因病缺课1学时即计为因病缺课,计为1人。 1.2、学生每天因病缺课率:因病缺课人数/应出勤人数。 1.3、学生因病缺课天数:每人6课时为一天,因病缺课者不足一天时,以“1-3学时”计为半天,“4学时及以上”计为一天。 1.4、监测疾病症候群:发热、咳嗽、头痛、咽痛、腹痛、腹泻、呕吐、红眼、皮疹、受伤、其他。 1.5、监测疾病种类:感冒、气管炎、肺炎、水痘、风疹、麻疹、腮腺炎、胃肠道疾病、心脏病、眼病、牙病、耳鼻喉疾病、泌尿系疾病、神经衰弱、意外伤害、结核、肝炎、其他传染病、原因不明疾病。 1.6、因病缺课主要症状或疾病原因人次数:一学生因同一疾病缺课超过1天,症状和疾病均计为1人次。 2、因病缺课资料的收集 2.1、明确资料收集责任人。 监测学校建立健全本校因病缺课监测管理工作制度,实行校长负责制,指定班主任或班级考勤员负责因病缺课信息的收集,指定专人或兼职人员为因病缺课监测负责人,负责全校因病缺课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要求学校因病缺课监测负责人了解传染病防控相关知识,校医、专(兼)职卫生保健人员可优先考虑,网络直报电脑专人专用。 2.1、资料收集程序。 班主任或班级考勤员将因病缺课学生姓名、缺课时数、主要症状、疾病诊断等内容记录于《学生因病缺课登记表》(见附表1),于当日下午15 10 时前将《学生因病缺课登记表》送交学校因病缺课监测负责人处。学校因病缺课监测负责人需在每天17时前统一使用“江苏省学生健康监测系统”开展学生缺课监测工作,系统将自动生成报表,实现网络直报。 2.3、每班如发现确诊传染病病例或班级出现相似症状3人或以上时,应及时向学校因病缺课监测负责人报告。同时,学校因病缺课监测负责人必须立即电话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属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4、学校因病缺课实行日报制度、零报告制度,学校因病缺课监测负责人每天将本校因病缺课情况通过学生健康监测客户端登记当日学生因病缺课信息。如当日没有因病缺课学生学校因病缺课监测负责人需通过客户端进行零报告,严禁虚假进行“零报告”。 11 规范2: 连云港市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与处置工作规范(试行) 一、目的 及时发现和报告学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协助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规范落实各类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和控制措施。 二、实施范围 托幼机构、中小学校,大中专院校。 三、部门职责 (一)教育行政部门 ,、负责对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的督促与检查; ,、负责与卫计行政部门共同组织开展学校和托幼机构有关人员传染病防控及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相关知识的培训; ,、协助同级卫计行政部门制定本地区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与报告工作相关要求; ,、加强与卫计行政部门的沟通,及时了解本地区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 (二)卫计行政部门 ,、负责制定本地区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与报告工作相关要求; ,、配合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开展对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与报告工作的督促与检查; ,、与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共同组织开展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及 12 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与报告工作相关知识的培训; ,、负责及时向同级教育行政部门通报本地区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 (三)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负责为学校和托幼机构开展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疫情监测与报告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并定期到学校进行经常性的技术指导; ,、负责对学校或托幼机构发生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并提出防控措施与建议; ,、协助学校和托幼机构对其全体师生进行传染病防控、疫情监测与报告相关知识的宣传与培训; ,、负责及时将涉及本地区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告知学校和托幼机构,并指导学校和托幼机构具体落实传染病防控措施。 (四)卫生监督机构 负责学校或托幼机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监督检查,对不履行职责的单位或个人依法进行查处。 (五)学校和托幼机构 1、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传染病防控措施、疫情监测、疫情报告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收集、汇总与报告管理等工作,制定相关制度和工作流程。 2、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本单位发生的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并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3、接受卫计行政部门与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 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督促和检查。 四、内容和方法 (一)组织保障 13 1、学校在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和管理下开展本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并接受卫计行政部门的监督和技术指导。 2、学校成立由校长作为第一责任人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各项传染病预防控制管理工作 。小组成员应该包括学校各相关部门的负责人,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并随着学校人事变动,小组成员应及时调整 。 3、学校每年应制定传染病预防控制 工作计划 幼儿园家访工作计划关于小学学校工作计划班级工作计划中职财务部门工作计划下载关于学校后勤工作计划 并予以落实,同时将其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考评。 4、学校每年应拨出一定比例的专项经费用于传染病的预防控制,以保证各项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的落实 。 5、学校应明确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的设置优先考虑专职或者兼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6、学校应严格落实各项传染病预防控制制度,并根据传染病预防控制形势及时调整和完善。 (二)传染病疫情监测 1、晨检 学校和托幼机构应当建立学生晨检制度,在学校(托 幼机构)疫情报告人的指导下进行晨检工作: (1)班主任每日早自习或早晨第一节课前对学生进行晨检,了解学生的出勤和健康状况。 (2)晨检内容包括:观察学生的精神状态、询问学生健康状况、登记因病缺勤情况。教师应通过观察、询问等手段,重点检查学生中有无发热、皮彦、腹泻、黄瘟、结膜充血等症状发生;调查了解学生缺勤原因、所患何种疾病或症状等信息。 (3)晨检中发现学生有发热、皮痊、腹泻、黄瘟、结膜充血等症状或其他异常时,应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并做好记录。 14 (4)学校疫情报告人负责指导各班开展学生晨检工作,对各班晨检结果进行核实、排查和处理,做到传染病病人早发现、早报告。 (5)传染病流行时期宜在下午第一节课前增加午检,住宿制学校宜对住校学生进行晚检。 2、因病缺课的登记、追踪 学校和托幼机构应建立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对于缺勤的学生,学校和托幼机构的老师应及时了解情况: (1)班主任每日登记因病缺课学生的患病情况,包括发病时间、症状、就诊情况等信息,协助学校疫情报告人对其病情和转归进行追踪。 (2)学校疫情报告人负责指导各班开展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工作,对各班登记结果进行核实、汇总,做到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三)传染病疫情报告 发生法定传染病疫情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在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时限内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1、报告病种 甲类传染病(2种):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26种):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人感染H7N9禽流感。 丙类传染病(11种):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手足口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15 2、法定传染病报告时限 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等按照甲类管理的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2小时内报告。 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24小时内进行报告。 3、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发现以下任一情况时,应在 2小时内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1)同一学校、幼儿园一周内发生10 例及以上水痘病例。 (2)同一学校、幼儿园一周内发生10 例及以上风疹病例。 (3)同一学校、幼儿园一周内发生10 例及以上流行性腮腺炎病例。 (4)同一学校、幼托机构一周内发生30 例及以上流感样病例,或发生5 例及以上因流感样症状住院病例(不包括门诊留观病例),或发生2 例以上流感样病例死亡。 (5)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4、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发现以下任一情况时,应在 24小时内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1)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 1 d 内有 3 例或者连续 3 d 内有多个学生 (5 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彦、腹泻、呕吐、黄瘟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 (2)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 (3)同一托幼机构或学校一周内发生5例以上或同一班级(或宿舍)发生2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 (4)同一学校、幼儿园一周内发生10 例及以上流感样病例。 16 (四)传染病疫情处置 1、学校在教育、卫计行政部门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监督和指导下,做好以下疫情控制工作: (1)对确诊患有法定传染病的学生、疑似病人或传染病密切接触者,学校应配合卫计行政部门依法对确诊学生进行隔离或者医学观察,并安排其及时就诊,做好检疫期相关记录。 (2)配合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疫点开展消毒、疫情调查和宣传教育等工作。 (3)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时,应持复课证明到学校医务室或者卫生室查验后方可进班复课。 (4)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学校应根据当地人民政府的决定,停止举办大型师生集会和会议,采取 临时停课或暂时关闭措施,并配合属地疾病控制机构对学校人群进行预防性服药和应急预防接种工作。 2、个人防护:教职员工在照顾患病学生、接触可能受到污染的物品或排泄物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措施,如配戴手套、口罩、帽子等。 (五)传染病预防 1、健康教育 (1)学校每学期都应安排日常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利用课堂、讲座、板报、广播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传染病预防控制知识教育,内容包括常见传染病的基本知识、传播途径和预防措施,提高学生对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意识和应对能力 。 (2)学校应积极开展对教职员工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提高其对传染病的应对能力。 (3)学校可根据传染病预防的需要对学生家长开展传染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告知其配合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 17 2、健康管理 (1)学校应落实学生健康管理制度,认真做好学生体检和健康筛查的组织工作。 (2)学校教职员工中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在传染期内或者在排除传染病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计行政部门规定禁止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 3、物资储备 学校根据可能发生的传染病疫情,按照学校规模、学生数量以及传染病预防控制要求储备一定数量的物资,并严格掌握使用期限。 五、工作流程和步骤 1、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流程图 18 2、学校、托幼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流程图 六、工作要求 1、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 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员为学校专职或者兼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保健教师,或经培训合格的学校其他在编人员。 2、建立和完善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 学校应在卫计行政部门的技术指导下,制定传染病预防控制的应急预案和相关制度: (1)传染病疫情及相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 (2)传染病疫情及相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制度; (3)学生晨检制度; (4)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 (5)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19 (6)学生健康管理制度; (7)学生免疫规划的管理制度; (8)传染病预防控制的健康教育制度; (9)通风、消毒等制度 。 3、传染病防控培训 学校或托幼机构每年开展传染病预防控制培训至少1次,培训对象包括班主任、保健老师,培训内容包括: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报告信息管理规范、常见传染病防制等。 七、考核指标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及时率=已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按规定时限报告数,同期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总数×100%。 2、传染病病人复课证明查验率=已开展传染病病人复课证明查验数/同期发生的传染病病人总数×100% 3、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完整率=已建立的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数/应建立的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总数×100%。 八、技术文书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 4、《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2015年版) 5、《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版)》 6、《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7、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 20 附件1: 连云港市学校传染病和突发事件情况报表 报告单位(公章): 报告时间: 突发事件/传染病发生 名称 时间 发生 发病 死亡 地点 人数 人数 可疑病因 状态及病因 疑似病因 (参照备注) 确诊病因 有无向当地疾控中心 第一报告时间 有无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第一报告时间 学校主管领导 职务 联系 信息流通 电话 学校责任报告人 职务 应急处理 情况 报告备注 21 附件2: 连云港市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日报表 报告单位(公章): 报告时间: 传染病名称 当日晨检缺勤人数 当日晨检发热人数 学生数 教职工数 小计 学生数 教职工数 小计 其中:新增人数 可疑(留观)人数 疑似病例 确诊病例 排除情况备注 学生数 教职工数 学生数 教职工数 学生数 教职工数 新增 累计 新增 累计 新增 累计 新增 累计 新增 累计 新增 累计 学生停课情况统计(人) 教职工停工情况统计(人) 新增数 累计数 复课数 尚未复课 新增数 累计数 复工数 尚未复工 备注计算方法:累计数=历次新增数之和;尚未复课人数=累计数—复课数 接种疫苗情况 新接种人数: 人;累计新接种人数: 人; 晨检方法 消毒方式及药品名称 报告单位责任报告人(签名): 联系电话: 22 附件3: 学校常见传染病隔离时间 传染病 隔离时间 手足口病 患者隔离症状消失后1周 ; 风疹 患者隔离至出疹后5天; 流行性腮腺炎 患者隔离至腮腺肿大完全消失或发病后10天; 水痘 患者隔离至全部水痘疱疹结痂、痂皮干燥; 流感 患者隔离时间为热退后2天; 甲肝 隔离至自发病日起不少于30天; 23 附件4: 连云港市托幼机构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措施要点 1、每日晨检,逐一检查儿童发热和手掌、脚掌、口腔等部位皮疹情况。 2、晨检后,儿童浸泡手、彻底洗手后入教室。 3、饭前便后要洗手。 4、上一堂手足口病预防课,让儿童熟知手足口病防治知识和正确洗手的方法。 5、不喝生水、不吃生冷食物。 6、开展致家长手足口病防治知识一封信活动,让儿童带回家,并请家长读给儿童听。 7、早晨和下午上课前,教室和寝室活动场所通风换气、消毒。 8、每天对儿童的玩具、餐具、毛巾等用消毒液浸泡消毒,定期晾晒被褥等。 9、每天早晚对扶手、门把手、电梯按钮、桌椅、公共电话等用消毒液进行擦拭消毒1,2次。及时消毒儿童粪便。 10、儿童入托时,托幼机构校舍门前放置消毒液浸泡的消毒垫。 11、谢绝家长进入托幼机构,进入前洗手、消毒。 12、家长接儿童时,先洗手。家长工作或外出回家,立即洗手。 13、教职工入上班园时,首先浸泡消毒、彻底洗手。 14、进行清扫或消毒时,工作人员应穿工作服、戴手套。清洗结束后要立即洗手。 15、家有手足口病患儿的教职工,不能上班,以免把病毒带入托幼机构。患儿痊愈2,3周后再上班、带课。 16、晨检发现手足口病患儿,不能入托,立即去医院诊治。不让患儿 24 接触其他任何儿童,患儿每次大便要消毒。痊愈2,3周后入托。 17、对缺课儿童,立即追查原因。晨检结果报告相关部门。 18、校门口和班级门口张贴手足口病宣传画和宣传单,黑板报宣传手足口病防治知识。 19、托幼机构一个班出现两例手足口病患儿,本班儿童消毒洗手后停课2,3周。并对本班所有物品及环境进行彻底消毒。 20、托幼机构一周内出现5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病例分布于2个班以上)或出现一例重症、危重或死亡病例,幼托机构采取停课2,3周措施。 21、在流行季节,当地有疫情发生时,避免不同托幼机构的学生或外来人员的往来或交流活动。 25 附件5: 连云港市小学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措施要点 1、每日晨检,发现有发热、皮疹的学生,要立即要求家长带小孩去医院就诊;同时做好缺课儿童病因追查。晨检结果报告相关部门。 2、发现患病学生,立即去医院诊治,患病儿童不接触其他任何儿童,痊愈两周后上课。 3、立即对患儿接触过的被褥、桌椅、体育器材等进行消毒;同时做好教室、寝室、食堂、厕所等消毒处理。 4、每天早晚校舍通风和/或消毒半小时。 5、上一堂手足口病健康教育课,熟知防治知识和正确洗手方法。 6、不要让儿童喝生水、吃生冷食物。饭前便后洗手,不接触患病同学。 7、在与患者接触后,触摸眼、口、鼻前,打喷嚏或咳嗽后,如厕后,戴口罩前及摘口罩后,接触公共设施如扶手、门柄、电梯按钮、公共电话后,从外面回家后,均需要立即洗手。洗手时肥皂液或洗手液在手上保持6秒钟以上。 8、发现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有发热伴皮疹的,应立即暂停工作。 9、在学校门口和班级门口张贴手足口病宣传画和宣传单,黑板报宣传手足口病防治知识。 10、每天用消毒液对学校门把手、楼梯扶手、桌面等物体表面进行擦拭消毒。 11、每个学生带给家长一张宣传单,带回家读给其家长听,让家长了解手足口病防治知识。 12、在流行季节避免不同小学的学生或外来人员的往来或交流活动。 26 附件6: 正确的洗手方法 正确的洗手方法是个人良好卫生习惯重要内容之一,能有效的防止手足口病的传播。在与患者接触后,触摸眼、口、鼻前,打喷嚏或咳嗽后,如厕后,接触公共设施如扶手、门柄、电梯按钮、公共电话后、从外面回家后等均应及时洗手。推荐较合理的五步洗手法:湿、搓、冲、捧、擦。 一、湿:在水龙头下把手淋湿,擦上肥皂或洗手液。 二、搓:手心、手臂、指缝相对搓揉20秒。 1、掌心相对,手指并拢相互摩擦; 2、手心对手背沿指缝相互搓擦,交换进行; 3、掌心相对,双手交叉沿指缝相互摩擦; 4、一手握另一手大拇指旋转搓擦,交换进行; 5、弯曲各手指关节,在另一手掌心旋转搓擦,交换进行; 6、搓洗手腕,交换进行。 三、冲:用清水把手冲洗干净。 四、捧:用清水将水龙头冲洗干净,再关闭水龙头。 五、擦:用干净的毛巾/纸巾擦干或烘干机烘干。 27 附件7: 连云港市托幼机构及小学等集体单位的预防及消毒措施 托幼机构及小学等集体单位是儿童集中的单位,做好环境卫生和消毒是预防和控制本病传播的关键。 (一)预防措施 在本病流行期间,托幼机构应加强教室及宿舍等场所的通风,加强日常预防性消毒工作。对经常接触的物体表面如门把手、课桌椅、餐桌、婴儿床栏杆、楼梯把手、玩具、游乐设施、寝具及书本等做重点性消毒。 1、空气消毒:教室和宿舍等场所要保持良好通风。 2、玩具消毒:每日对玩具、个人卫生用具、餐具等物品进行清洗消毒。 3、环境消毒:每日对门把手、楼梯扶手、桌面等物体表面进行擦拭消毒;进行清扫或消毒工作(尤其清扫厕所)时,工作人员应穿戴手套,清洗工作结束后应立即洗手。 4、指导儿童洗手:饭前、便后或做完游戏后应洗手,指导儿童养成正确洗手的习惯。 5、晨检制度:每日进行晨检,加强全日健康观察,发现可疑患儿时,要对患儿采取及时送诊、居家休息的措施;对患儿所用的物品要立即进行消毒处理;保健老师晨检时在接触每个儿童之后应进行彻底的洗手或进行快速手消毒。 6、报告制度:发现患儿,要及时向卫生和教育部门报告。根据疫情控制需要当教育和卫计行政部门可决定采取托幼机构或小学放假措施。 (二)消毒措施 一旦发现手足口病患儿,立即对患儿所在的班级所有的物品进行彻底的终末性消毒。当发生暴发流行时,应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和监督机构的 28 监督指导下,由有关单位及时进行消毒。 1、食、饮具:首选煮沸或流通蒸汽消毒20分钟,或用250mg/L有效氯含氯消毒剂溶液浸泡30分钟后用清水洗净。 2、小毛巾、手绢:煮沸或流通蒸汽消毒20分钟或用500mg/L有效氯含氯消毒剂溶液浸泡30分钟后用清水洗净。 3、生活用具、玩具等:煮沸20分钟或用500mg/L含氯消毒剂溶液擦拭消毒,作用时间30分钟,或用0.3%过氧乙酸擦拭消毒,作用60分钟后用清水擦拭,有条件可用紫外线灯直接照射30分钟或阳光下暴晒。 4、门把手、楼梯把手、课桌椅、餐桌、婴儿床栏杆、游乐设施等可用500mg/L含氯消毒剂溶液擦拭消毒,作用时间30分钟。 5、衣、被单:煮沸20分钟或用500mg/L有效氯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后用清水洗净,亦可清洗后于阳光下暴晒。 6、盛放排泻物容器消毒:用500mg/L有效氯含氯消毒剂浸泡120分钟。 7、生活污水:用50mg/L有效氯含氯消毒剂作用120分钟。 8、垃圾:用1000mg/L有效氯含氯消毒剂溶液喷雾作用120分钟。 9、灭蝇:有苍蝇时,可用5%氯氰菊酯、2.5%溴氰菊酯或其它杀虫剂。 29 规范3: 连云港市学校艾滋病防治工作规范(试行) 一、目的 1、通过开展学校预防艾滋病教育系列活动,倡导科学和健康的行为方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文明进步的校园文化,培养青少年自尊、自爱和维护基本权利的意识及社会责任感,树立正确文明健康的性道德观、婚恋观和生育观,推动学生青春期健康教育。 2、通过开展普及教育及有针对性的专项强化干预活动,探索预防艾滋病知识的普及教育与针对有特殊需求学生的干预服务相结合的模式。全面提升高校学生对艾滋病流行的关注度,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及应对能力、改变危险行为,遏制艾滋病在青年学生人群中的传播。 二、实施范围 初中、高中、大中专院校。 三、部门职责 (一)教育行政部门 1、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预防艾滋病教育工作的意见》(教体艺〔2011〕1号)要求,切实落实各项学校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措施。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学校预防艾滋病师资队伍多元化的实际,实行统一规范性培训,培训重点包括:艾滋病防治相关政策、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以生活技能为基础的预防艾滋病教育教学方法等。 2、要将预防艾滋病教育与性健康教育有机结合,积极探索适合不同学段学生身心发育、认知能力的性健康教育内容和方式,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效果。要注重发挥家长在学生形成正确价值观和性观念方面的重要作用,通过共同努力,提高学生自我防护能力。 30 (二)卫计行政部门 1、市、县(区)两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配合教育部门开展培训工作,培训资料和师资。 2、市、县(区)两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每半年(分别为1,2月份、7,8月份)向当地教育、人社等学校主管部门通报辖区内15-24岁青年学生艾滋病疫情情况,通报内容主要包括:15-24岁青年学生HIV/AIDS报告数、性别比、地区分布情况、传播途径构成等,并抄送同级共青团组织和红十字会。定期举行工作会商,共同分析疫情发生原因和影响因素,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完善防控工作对策与措施。 3、市及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根据本地实际,合理布局、设置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点,为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提供免费咨询检测服务,方便有意愿的学生寻求咨询和检测。要针对学生中存在的易感染艾滋病危险行为,传播有针对性的咨询信息,提高他们的检测意识,促进检测 。 (三)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1、各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按照当地卫生、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协助开展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师资培训,指导学校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为学校开展预防艾滋病教育工作提供专业指导和技术支持。 2、对于发现感染艾滋病的学生,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及时提供告知、心理咨询服务,加强随访管理,防止艾滋病进一步扩散传播;对于符合治疗标准的学生艾滋病病人,转介到定点医疗机构提供规范化的治疗服务。 四、内容和方法 1、学校在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和管理下开展本校艾滋病预防控制工作,并接受卫计行政部门的监督和技术指导。 2、学校成立由校长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艾滋病预防控制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艾滋病预防控制管理工作。小组成员应该包括学校各相关部门的负责人,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并随着学校人事变动,小组成员应及时 31 调整 。 3、学校每年应制定艾滋病预防控制工作计划并予以落实,同时将其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考评。 4、学校每年应拨出一定比例的专项经费用于艾滋病的预防控制以保证艾滋病预防控制工作的落实 。 5、重点确保初中学段6课时、高中学段4课时的预防艾滋病专题教育时间,认真落实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在新生入学时发放预防艾滋病教育处方、在入学教育中开展不少于1课时的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教育等任务,确保高校每学年每个在校学生不少于1课时的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教育时间。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采取切实措施,确保落实初中学段6课时、高中学段4课时的预防艾滋病专题教育时间,确保落实高等学校每学年不少于1课时的专题讲座时间,通过专题教育和专题讲座向学生传授预防艾滋病知识和技能。 6、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宣传教育。学校图书馆或阅览室应根据师生人数配备相应数量的预防艾滋病、远离毒品、无偿献血等相关知识的科普读物,供师生开架阅读或借阅;校园宣传栏中应设有相对固定的艾滋病防治宣传园地,定期更新内容;校园网中设置相对固定的艾滋病防治宣传栏目;校园广播、闭路电视等不定期地宣传预防艾滋病科普知识;通过图书馆(阅览室)、宣传栏、校园广播、校园网等宣传平台,全面宣传普及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每年12月1日“世界艾滋病日”,通过同伴教育、主题班会、绘画、读书活动、知识竞赛、宣传栏、校园广播、校园网、图片展览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具有一定规模的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 五、考核指标 100%的普通中学、大中专院校每学年按照规定要求开展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专题教育或宣传教育活动,90%以上的学生掌握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青少年艾滋病、梅毒预防知识知晓率高于95%。 32 附件1: 连云港市艾滋病宣传教育核心信息 一、青年学生 核心知识 主要内容 危害性认识 感染艾滋病会给学习、生活带来巨大影响。对于家庭、父母心存愧疚;需要终身规律服药;精神压力 增大。 艾滋病是一种危害大、死亡率高的严重传1 病毒会缓慢破坏人的免疫系统,若不坚持规范治疗,发病后病情发展迅速。 染病,不可治愈 发病后的常见症状包括:皮肤、黏膜出现感染,出现单纯疱疹、带状疱疹、血疱、淤血斑、持续性发 热、肺炎、肺结核、呼吸困难、持续性腹泻、便血、肝脾肿大、并发恶性肿瘤等。 2014年我国报告新发现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10.4万例,其中性传播比例超过90%。平均每目前我国青年学生中艾滋病流行呈快速小时新发现12位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 2 增长趋势,主要传播方式为男性同性性行2008年-2014年,报告青年学生感染者人数占全部青年人群感染者人数的比例由5.77%上升到16.58%。 为,其次为异性性行为 青年学生艾滋病疫情呈显著上升趋势,新发现的学生感染者和病人以性传播为主,特别是同性性传播。 当人感染HIV后,体内免疫系统就会持续遭到破坏,由此可能会增加机会性感染、肿瘤等发生的机率,艾滋病需要终生治疗,会给家庭和个人造3 因此,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需要终生治疗,由此产生的治疗费用较高,同时也会给艾滋病病成严重负担 毒感染者/病人带来沉重的精神压力。 艾滋病存在较长时间的潜伏期,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在发病前外表与正常人无异,决不能从一个人外表 是否健康来判断其是否感染艾滋病。 一些学生由于自控力不强/疾病预防知识匮乏,无法抵御异性或同性的引诱、哄骗,与外表健康的人发不能通过外表判断一个人是否感染了艾4 生性行为,感染艾滋病病毒。 滋病病毒 也有极个别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出于各种原因,蓄意与他人发生无保护性行为,传播疾病,需要引 起高度警惕。 【制作宣传材料时,此处可根据当地实际补充2-3个案例】 预防 掌握科学的性知识,树立正确的性观念,保证安全的性行为。性既不神秘、肮脏,也并非自由、放纵。学习掌握性健康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5 性冲动是一种正常的生理现象,是成长的必经过程。青年学生应积极接受性健康教育,丰富课余生活,与技能,培养积极向上的生活方式 提高自制力。 33 核心知识 主要内容 艾滋病目前没有疫苗可以预防,拒绝毒目前尚没有能够预防艾滋病的有效疫苗。掌握预防知识、拒绝危险行为,做好自身防护才是最有效的6 品、自尊自爱、遵守性道德是预防艾滋病预防手段。 的根本措施 选择质量合格的安全套,确保使用方法正确。 使用安全套不意味着可以放纵个人的性行为。 正确使用安全套需要注意以下几点【此处,可附连接网址,安全套使用宣传片等】: ,使用前应特别留意安全套的出厂日期和有效期,确保安全套不过期;要将安全套前端的小囊捏瘪,排每次坚持正确使用安全套,可有效预防艾7 出空气; 滋病/性病的感染与传播 ,每一次性行为都要使用新的安全套,不重复使用。 ,全程都要使用安全套:即在阴茎接触阴道、肛门或口腔之前,就要戴上安全套; ,良好的润滑对防止安全套破裂是很重要的;只能使用水性的润滑剂,油性润滑剂容易造成安全套破裂; ,射精后应立即抽出,注意安全套有无破损。如有破损,应考虑去相关机构进行咨询检测。 艾滋病病毒在下面这些体液中存在量大,具有很强传染性: 艾滋病通过含有艾滋病病毒的血液和体 •血液;•精液;•阴道分泌物;•母乳;•伤口渗出液 液(精液/阴道分泌物等)传播,共用学8 可以归纳为血液传播、性传播、母婴传播。 习用品、共同进餐、共用卫生间、握手、日常学习生活接触不会传播艾滋病病毒。 拥抱等日常接触不会传播 蚊虫叮咬不会传播艾滋病病毒。 注射吸毒会增加经血液感染艾滋病病毒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共用针具吸毒会使病毒通过污染的针具传播。 9 的风险。使用合成毒品/醉酒会增加经性使用合成毒品(新型毒品)或者醉酒可刺激或抑制中枢神经活动,刺激性行为发生或导致易受性暴力途径感染艾滋病病毒的风险 侵害。 性病可增加感染艾滋病病毒的风险,必须性病病人感染艾滋病的危险更高。特别是像梅毒、生殖器疱疹和软下疳等以生殖器溃疡为特征的性病,10 及时到正规医疗机构诊治 溃疡使艾滋病病毒更容易入侵。 检测与治疗 急性感染期传染性较强。常出现的症状有发热、头痛、皮疹、腹泻等流行性感冒样症状。但是这些症 状是否出现因人而异。 发生高危行为后(共用针具吸毒/无保护HIV抗体的初筛检测结果呈阳性不能确定是否感染,应尽快到具备诊断资格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确诊。 11 性行为等),应该主动进行艾滋病检测与个体刚刚感染的一段时间内,虽然感染者体内有艾滋病病毒,但血清中尚不能检测到抗体,这就是我咨询,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 们常说的检测窗口期。根据个体不同,此过程长短不一,通常为2-8周。 因此,需要注意自己检测的时间要在窗口期过后。具体可咨询当地的自愿咨询检测门诊。 34 核心知识 主要内容 国务院《艾滋病防治条例》规定,国家对个人接受自愿咨询检测的信息完全保密。 可以求助于最近的自愿咨询检测门诊(VCT门诊)。卫计行政部门指定的自愿咨询检测门诊所提供的咨疾控中心、医院等机构均能提供保密的艾12 询和检测服务都是完全免费的。 滋病检测和咨询服务 自愿咨询检测门诊通常设在当地疾控中心/医院/妇幼保健院。部分综合医院皮肤性病科可以进行艾滋 病检测,还有一些社会组织也能够提供免费的艾滋病快速检测及咨询服务。 感染艾滋病病毒后及早接受抗病毒治疗一旦感染艾滋病病毒,体内病毒复制就已经开始,会逐渐损害全身多个器官,及早治疗能够降低上述13 可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 损害的发生机会,使免疫功能恢复并保持正常水平,保持较好的身体状况。 核心知识 主要内容 法律法规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各项权利受到法律保护。《传染病防治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 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艾滋病防治条例》规定, “任何单位和 个人不得歧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享 有的婚姻、就业、就医、入学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消除艾滋病歧视:社会对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歧视,不利于控制艾滋病传播。有感染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也是艾滋病的受害者,风险的人群因担心受到歧视而不愿检测,不了解自身感染状况,会妨碍其采取预防及治疗措施,增加14 应该得到理解和关心,但故意传播艾滋病传播艾滋病病毒的风险;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感染者因受到歧视不能积极面对生活,甚至的行为既不道德又要承担法律责任。 产生报复和危害社会的念头。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在得知感染艾滋病病毒后应主动告知性伴或配偶,若继续同他人发生 无保护性行为则为故意传播。《艾滋病防治条例》第38条规定,“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不 得以任何方式故意传播艾滋病”。《传染病防治法》第77条规定,“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 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35 附件2. 连云港市青年学生艾滋病知识知晓率调查问卷 1、艾滋病是一种危害大、死亡率高、不可治愈的严重传染病吗, ?是 ?否 ?不知道 2、目前我国青年学生中艾滋病流行呈快速增长趋势,该人群主要传播方式为男性同性性行为,其次为异性性行为吗, ?是 ?否 ?不知道 3、可以通过外表判断一个人是否感染了艾滋病病毒吗, ?是 ?否 ?不知道 4、共用学习用品/共同进餐/共用卫生间/握手等日常接触会传播艾滋病吗, ?会 ?不会 ?不知道 5、正确使用安全套会降低感染艾滋病病毒的风险吗, ?会 ?不会 ?不知道 6、使用合成毒品导致自控能力降低,会增加经性途径感染艾滋病病毒的风险吗, ?会 ?不会 ?不知道 7、发生高危行为后(共用针具吸毒/不安全性行为等),需要主动到疾控中心/医院等机构寻求艾滋病检测与咨询服务吗, ?是 ?否 ?不知道 8、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的结婚/就业/入学等权益受法律保护吗, ?是 ?否 ?不知道 36 附件3: 连云港市青年学生梅毒知识知晓率调查问卷 1、梅毒主要是通过性接触传播的吗, ?是的 ?不是 ?不知道 2、梅毒可以治好吗, ?可以 ?不可以 ?不知道 3、一个看上去健康的人会是梅毒病人吗, ?会的 ?不会的 ?不知道 4、正确使用安全套,可以预防梅毒的传播吗, ?可以 ?不可以 ?不知道 5、梅毒会增加艾滋病的传播吗, ?会的 ?不会的 ?不知道 6、梅毒病人的性伴需要去医院检查吗, ?要的 ?不要的 ?不知道 7、孕妇感染梅毒会传染给胎儿吗, ?会的 ?不会的 ?不知道 8、与梅毒病人一起吃饭、握手等日常接触会传播梅毒吗, ?会的 ?不会的 ?不知道 9、您通过哪些途径得到梅毒预防知识,(可多选) ?宣传活动 ?电视 ?广播 ?报刊 ?书籍 ?朋友或同伴 ?医生咨询 ?宣传材料 ?网络 ?学校讲座 ?其他: 37 规范4: 连云港市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试行) 一、目的 进一步加强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学校结核病疫情的应对与处置,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规范。 二、实施范围及学校结核病疫情分类 本规范适用于本市范围内托幼机构、中小校、大中专院校(以下统称为学校)发生结核病疫情的应对与处置。 学校结核病疫情分为:散发疫情、聚集性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三类。 散发疫情:是指一所学校的同一办学点在一个学期内发生3例以下肺结核病例(包括确诊病例和临床诊断病例,下同)。 聚集性疫情:是指一所学校的同一办学点在一个学期内发生3例及以上、10例以下有流行病学关联的肺结核病例,或者发生3例及以上无流行病学关联的肺结核病例。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一所学校的同一办学点在一个学期内发生10例及以上有流行病学关联的肺结核病例,或者出现结核病死亡病例。当地县及县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江苏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规定和相关工作程序,结合当地防控工作实际,核实事件性质,并确认事件级别。 三、部门职责 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按照属地管理、联防联控的工作原则,在地方政府的领导下,卫生、教育等部门密切配合,共同监督和 38 指导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和学校做好结核病防控工作,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格局。 (一)教育行政部门 配合卫生等部门,制订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学校结核病防控对策、措施;督促落实学校结核病疫情报告制度;检查督促辖区内学校落实各项结核病防控的措施;配合卫计行政部门监测辖区内学校结核病发病情况,适时发布健康提示;协助卫计行政部门做好学校结核病暴发疫情的处置等工作。 (二)学校 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部署,在卫计行政部门指导下,将结核病防控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校长具体抓的防控工作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明确结核病疫情报告人;做好学校结核病疫情监测;配合卫计行政部门对校医等有关人员进行结核病防控知识培训;开展结核病防控健康教育;配合卫计行政部门做好结核病暴发疫情处置等工作。 (三)卫计行政部门 将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纳入当地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计划,实行目标考核;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制订符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的学校结核病防控对策、措施;组织医疗卫生机构为辖区内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制订本地区学校结核病疫情处置方案,组织开展学校结核病公共卫生事件的现场调查和处置工作;向教育行政部门通报辖区内学校结核病疫情信息;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对辖区内学校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四)医疗卫生机构 建立与辖区内学校结核病防控联动机制,指导学校落实各项具体防控措施。 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为学校提供结核病防控工作培训等业务技术指导;监测分析学校结核病疫情,及时向学校通报辖区内结核病疫情信息; 39 负责学校结核病疫情的现场调查处置;负责患者的院外治疗管理;协助教育部门开展学校结核病防控的健康教育。 2、医疗机构负责结核病患者的诊断、报告、转诊和治疗;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通报结核病患者信息;在学生结核病患者就诊和治疗过程中,开展对患者的健康教育;负责学生结核病患者住院期间的规范化治疗。 四、散发疫情的应对与处置 学校发生结核病散发疫情,应当采取以病例管理为主的防控措施,严防结核病在学校内传播。 (一)学校 1、做好病例管理、休学和复学管理工作。肺结核临床诊断病例、确诊病例应按照规范要求进行登记、治疗和管理。 (1)休学管理。根据结核病诊治定点医院的休学诊断证明,对于需要休学的学生采取休学管理,学校应做好说服劝说工作。休学学生实行住院或居家隔离治疗,并接受所在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管理。 (2)复学管理。患病学生经治疗康复并取得结核病诊治定点医院出具的复学医学证明后,方可复学。 2、做好不需休学的结核病病例和预防服药者的管理。对经定点医院诊断不具传染性、不需休学的学生病例和预防服药者,校医或班主任应当协助督促其按时服药,并定期到指定的医院进行随访复查。 3、组织密切接触者筛查。肺结核病例的密切接触者筛查工作由学校组织,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指导,定点医院具体实施。 校医或班主任负责填写密切接触者筛查登记表。筛查发现的单纯PPD强阳性、X线胸片正常的密切接触者,学校应开展耐心、细致的教育说服工作,在其知情、不拒绝的基础上接受预防性服药。密切接触者筛查无异常 40 的学生和教职员工可正常上课、上班,学校应当要求其对自身健康状况进行自我观察。一旦出现咳嗽、咳痰等肺结核可疑症状,应当及时到当地结核病诊治定点医院就诊。 4、加强晨检及因病缺课登记。学校在发现肺结核病例后,必须加强晨检及因病缺课登记和追踪,密切关注与病例同班级、同宿舍学生的健康状况。一旦出现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学校应立即督促其就诊,并于24小时内向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二)结核病诊治定点医院 1、做好疑似结核病病例的确诊。定点医院对学校师生中因症就诊或转诊的肺结核可疑症状者要详细询问病史、既往诊疗史等,按照《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的诊断程序开展痰涂片检查和拍摄X线胸片,必要时进行痰培养。根据患者的病史、临床表现、胸片和痰菌检查结果,按照《肺结核诊断标准》(WS288-2008)作出明确诊断。 2、做好病例报告。根据《肺结核诊断标准》,凡诊断为肺结核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确诊病例的,定点医院均应当完整、准确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按要求在诊断后24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其中,对年龄未满25周岁的病例,应进一步仔细核查,确定为在校学生的,要逐项核实传染病报告卡各项内容,填报其所在学校全称及班级名称,并注明联系电话号码。 3、制定病例的治疗方案。对肺结核临床诊断病例和确诊病例,负责登记其相关信息,制定治疗方案,并提供免费抗结核病药物治疗。 4、做好密切接触者筛查,实施预防性服药。对肺结核临床诊断病例、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开展筛查,密切接触者是指与病例直接接触的人员,主要包括同班师生、同宿舍同学、家庭成员等。筛查方法是开展PPD结核菌素试验和拍摄X线胸片,其中,对未满15周岁的学生先开展PPD结核菌素试验,试验结果呈阳性者再拍摄X线胸片。密切接触者筛查的地点一般 41 为当地结核病诊治定点医院,如因交通等原因不方便前往定点医院筛查,可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就近有条件的其他医院执行,但须由定点医院指派相关专家参与。 在密切接触者筛查过程中发现的可疑肺结核患者,按照《肺结核诊断标准》进行诊断;筛查发现的单纯PPD强阳性、X线胸片正常的师生,在其知情、不拒绝的基础上对其进行预防性服药。预防性服药采用单服异烟肼6个月方案或者异烟肼和利福平(或利福喷丁)联合服用3个月方案。定点医院应积极配合学校开展耐心、细致的教育说服,提高预防性服药率。在预防性服药开始前、服药后2-4周、服药后2个月等时间段,分别对服药者进行肝功能等必要检查。经耐心教育说服后仍不愿意接受预防性服药者,由学校老师见证,签字后存档备查(未满18周岁的学生还需要家长签字)。 5、根据病例的病情,开具休学诊断证明。符合下列病情条件之一者,应开具休学诊断证明: (1)病原学诊断阳性的肺结核病例(包括涂片阳性、培养阳性或分子生物学检查阳性); (2)X线胸片显示肺部病灶范围广泛和,或伴有空洞的菌阴肺结核病例; (3)具有明显的肺结核症状。 6、适时开具复学证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开具复学证明: (1)菌阳肺结核病例至少经过3个月的规则治疗,症状减轻或消失,X线胸片显示病灶明显吸收,连续3次痰涂片检查均为阴性(每次痰涂片检查的间隔时间不少于1个月)。 (2)菌阴肺结核病例经过3个月的规则治疗,症状减轻或消失,X线胸片显示病灶明显吸收,空洞缩小或闭合,连续3次痰涂片检查均为阴性(每次痰涂片检查的间隔时间不少于1个月)。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42 1、对休学治疗的肺结核病例,由病例居住地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进行治疗管理与随访工作。 2、对不需要休学治疗的病例和预防性服药者,由学校所在地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学校互相配合,共同进行全程督导治疗管理。 (四)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做好疫情主动监测和病例个案调查工作。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指定1名专职人员,每天利用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和结核病信息管理系统开展学校结核病疫情的主动监测。接到辖区内发现25周岁以下的病例报告后,应在第一时间核查该病例是否为在校学生。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现辖区内学校出现肺结核病例的,应指派专业技术人员对该病例进行个案调查,并在网络直报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填写个案调查表。 2、做好疫情通报和现场处置工作。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在完成病例个案调查后的2个工作日内向病例所在学校通报疫情。同时,指导学校落实现场处置措施,组织开展密切接触者筛查,对该病例所在班级(宿舍)师生开展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 3、指导学校组织密切接触者筛查。发现肺结核病例后,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当及时指导学校组织学校师生中的密切接触者(同班师生、同宿舍同学等),到指定的医院进行筛查。肺结核病例发现后的第一轮密切接触者筛查应在完成病例个案调查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 在第一轮密切接触者筛查过程中新发现1例及以上肺结核病例,需将密切接触者筛查范围扩大至与病例同一教学楼和宿舍楼楼层的师生,开展第二轮密切接触者筛查。 在第二轮筛查过程中再发现其他班级有新病例,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扩大密切接触者筛查范围。 4、组织家庭成员进行筛查。对与肺结核病例密切接触的家庭成员,县 43 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组织其到定点医院进行筛查。 5、督促落实对病例和预防服药者的管理。指导、督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学校密切配合,落实对正在接受治疗的病例和预防服药者的管理。 五、聚集性疫情的应对与处置 学校发生聚集性疫情,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当组织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及时向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和上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必要时,上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市级定点医院应当提供技术支持。与此同时,各相关单位在落实散发疫情处置措施的基础上,强化采取相关控制措施。 (一)教育行政部门 会同卫计行政部门做好学校结核病聚集性疫情的处置工作,督促学校落实各项处置措施,做好教师和学生家长的稳定工作,协调解决疫情应对和处置工作中出现的困难与问题,确保疫情处置工作有效开展。组织对辖区内其他学校开展结核病防控工作督导检查。 (二)学校 1、开展专题健康教育。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现场流调之前,学校应组织对师生员工开展结核病防治健康教育,通过专题讲座、宣传展版和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宣讲结核病防治基本知识,重点包括肺结核可疑症状、主动报告、就诊程序、传播途径、预防措施等内容,消除师生员工的恐慌心理,维护学校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核心内容详见附表5) 2、组织密切接触者筛查与管理。按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划定的密切接触者范围和人数,指定专人负责填写密切接触者筛查登记表,组织密切接触者到定点医院进行筛查。密切接触者人数较多的,学校可以商请定点医院派专业人员到校开展PPD结核菌素试验。第一轮密切接触者筛查应在学校接到疫情控制意见书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密切接触者筛查无异常的学生和教职员工应进行随访复查,随访期一般为2年,其中在第3-6个月、 44 满1年、满2年时分别组织到医院拍摄X线胸片进行复查。随访期间,一旦出现肺结核可疑症状,应立即到当地结核病诊治定点医院就诊并检查。 3、有效应对舆论。学校要加强舆情监测,如在媒体、网络上发现与结核病疫情相关的不实传言或舆情热点,应及时、准确地发布有关信息,正面引导舆论,回应社会关切。 4、按照散发疫情处置要求,做好病例管理、休学和复学管理,以及密切接触者和预防性服药者的管理,学校指定专人落实对病例和预防性服药者在直接面视下督导服药,并加强药物不良反应的监测。 (三)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组织开展对学校结核病聚集性疫情处置工作检查,及时与教育行政部门沟通,协调解决疫情应对和处置工作中出现的困难与问题。会同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对辖区内其他学校开展结核病防控工作督导检查。 (四)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现辖区内学校出现聚集性疫情苗头时,应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现场,做好疫情核实判定、流行病学调查、健康教育与咨询、现场处置等工作,对疫情的发展趋势进行预测评估,并向发生疫情的学校发出疫情控制意见书。 1、疫情核实与判定。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当加强学校结核病疫情的主动监测,发现辖区内学校出现多例肺结核病例时,应及时与定点医院联系,进一步核实病例诊断情况,在此基础上组织3名以上专家,按照学校结核病聚集性疫情的定义,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判定。 2、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判定某学校发生结核病聚集性疫情后,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对该起疫情的现场流行病学调查。调查内容主要有: (1)学校基本情况:学校名称、法定代表人、办学点分布、详细地址、组织结构(院、系、年级、班级构成)以及师生员工人数、学生来源与分 45 布、教室和宿舍的分布与容量、学校校医和卫生保健力量配置、既往结核病防控工作情况等。实地查看肺结核病例所在班级、宿舍等场所的环境状况和卫生条件。 (2)病例个案调查:对所有的肺结核病例开展详细的个案流行病学调查,调查内容包括病例的基本信息以及发病、就诊、诊断和治疗管理过程,发病后的活动情况和密切接触者线索,目前的治疗转归情况等。同时,对所有病例应采集其痰标本,开展痰涂片检查、分枝杆菌培养和药物敏感试验;对培养后获得的分枝杆菌分离株再送有资质的实验室进行同源性分析,以判断病例之间是否存在分子流行病学上的关联。 (3)疫情基本情况:详细了解首发病例和后续病例的发病和诊疗过程,病例的时间分布、班级及宿舍分布情况和相互间的联系,已采取的处置措施等。 3、完成聚集性疫情初始报告。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现场流调后应形成疫情初始报告,内容包括:疫情概况、调查结果与分析、已采取的措施、下一步处置方案、需要解决的困难和问题等。疫情初始报告应在现场流调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上报至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和上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发出聚集性疫情控制意见书。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上报疫情初始报告的同时,应当向学校发出疫情控制意见书(参考格式见附件2),将疫情概况、下一步处置方案、需要学校组织开展的工作等事项,书面告知学校。 5、落实现场处置措施。 (1)指导学校组织密切接触者筛查。根据现场流调结果,判定密切接触者的范围和人数。按照散发疫情处置要求,指导学校组织密切接触者到指定的医院进行筛查。 (2)指导学校采取消毒、通风等措施。指导学校对病例学习、生活、 46 居住的环境等进行紫外线照射消毒,也可使用75%酒精等消毒剂进行消毒;对教室、宿舍、食堂、图书馆等人群聚集场所及时开窗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流通;对病例使用过的被褥等物品进行晾晒。 6、形成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包括初始报告、进程报告和阶段性总结报告。初始报告在现场流调后完成并上报。在疫情处置过程中,每隔数日形成进程报告并随时上报。在现场处置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应形成疫情处置阶段性总结报告,并上报县级卫计行政部门和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阶段性总结报告的内容包括:学校基本情况,疫情概况,疫情发生、发展情况,现场调查和处置过程,结论和建议等,并对学校结核病疫情的发生和处置情况进行系统总结,分析疫情发生的具体原因,提出今后的防范应对和处置建议。 (五)结核病诊治定点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按照散发疫情处置要求,做好肺结核病例的诊断、报告、治疗、管理、随访和密切接触者的筛查、预防性服药,注重对患病学生开展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协助学校做好学生和家长的稳定工作。 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 学校发生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计生、教育等有关部门应当严格按照《江苏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规定,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开展应急处置,学校和各相关医疗卫生机构在落实前期处置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疫情监测、密切接触者筛查、病例治疗管理、环境消毒、健康教育等防控措施,有效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地减轻疫情危害和影响。 (一)教育行政部门 参与应急调查与处置工作,配合卫计行政部门制定应急处置方案,督促学校落实各项应急响应措施,做好教师和学生家长的稳定工作,协调解决应急处置工作中出现的困难与问题,确保应急处置工作有效开展。组织 47 对辖区内其他学校开展结核病防控工作督导检查。 (二)学校 1、在卫计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强化开展全校师生及学生家长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工作,及时消除其恐慌心理。 2、加强学校的每日晨检、因病缺课登记和追踪工作。如疫情发生在高等院校,则建立健全宿舍、班、院(系)、学生处和校医院等学生健康状况信息收集报送渠道。 3、配合卫计行政部门做好现场调查、病例的治疗管理等工作。按要求组织密切接触者到定点医院进行筛查。 4、加强学校环境卫生、公共场所通风等措施,并在卫计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做好相关场所的消毒工作。 5、加强舆情监测,有效应对舆论。 6、落实卫计行政部门要求的其他防控措施。 (三)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1、组织调查,并确认事件级别。组织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对学校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与核实,组织专家进行评估,并确认事件级别。其中,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由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确认;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由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确认;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由省卫生计生委组织确认。 2、及时上报,并提出应急响应建议。学校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确认后,应当在2小时内尽快向上级卫计行政部门和本级政府报告。各级政府和卫计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上级政府和卫计行政部门报告,并及时采取控制措施,随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同时,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本级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教育、公安、新闻宣传等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向本级政府提出应急响应建议,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指挥机构。 48 3、制定并落实应急处置方案。组织专家制定应急处置方案,落实应急响应措施,根据需要组织开展密切接触者筛查、预防性服药等工作。适时向社会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有针对性地开展结核病防治知识宣教,提高学生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4、组织督导检查与评估。组织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组织专家对应急处置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包括事件概况、危害程度、发展趋势、现场调查处置概况、病人救治情况、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评价等。 (四)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医疗卫生机构 1、组织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处置。在学校的支持配合下,立即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筛查工作,对所有结核病病例进行个案调查,确定病例的三间分布,判定密切接触者范围和人数,指导学校组织密切接触者到定点医院进行筛查。 2、落实对病例和密切接触者的管理。对所有肺结核病例进行正规的登记、治疗与全程督导管理。密切接触者筛查发现的单纯PPD强阳性、X线胸片正常的师生,对其进行预防性服药。密切接触者筛查中PPD试验呈阴性的学生,应当在3~6个月后进行第二次PPD试验,如发生阳转,则需再次拍摄X线胸片和痰涂片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作相应处理。 3、指导发生疫情的学校强化晨检、因病缺课登记及追踪工作,及时发现和报告疑似病例。 4、配合学校做好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稳定师生及家长情绪。配合做好舆情监测与应对。 七、工作流程和步骤 学校发生结核病疫情后,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本规范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分级响应的原则,全面落实疫情监测报告、流行病学调查、病例治疗管理、密切接触者筛查与管理、环境清理消毒、健康教育、心理疏导、舆论引导等各项防控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疫情传播和扩散。(疫情 49 处置流程图、密接筛查表和预防性服药知情同意书详见附件1、3、4。) 八、工作要求 1、学校结核病疫情报告人 学校结核病疫情报告人员为学校专职或者兼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保健教师,或经培训合格的学校其他在编人员。 2、建立和完善结核病报告管理制度 学校应在卫计行政部门的技术指导下,制定结核病预防控制的应急预案和相关制度: (1)学生晨检制度; (2)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 (3)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4)结核病预防控制的健康教育制度; (5)通风、消毒等制度 。 3、结核病防控培训和健康教育 学校或托幼机构每年开展结核病预防控制培训至少1次,培训对象包括班主任、保健老师,培训内容包括: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报告信息管理规范、学校结核病防治等。 九、考核指标 1、结核病疫情报告及时率=已报告的结核病疫情数,同期发生的结核病疫情数×100%。 2、结核病患者复课证明查验率=已开展结核病患者复课证明查验数/同期发生的传染病病人总数×100% 3、结核病疫情规范处置率=已规范处置结核病疫情数/应规范处置结核病疫情数×100%。 50 附件1, 连云港市结核病疫情处置流程图 医院、学校发现 疾控中心加强疫情监测 学生肺结核患者 发现25岁以下 主动报告疾控中心 活动性肺结核患者 开展个案调查 非学生患者按照指南要求 学生患者 治疗管理 开展流调 和密切接触者判定 密切接触者调查 一般接触者 症状筛查、X线和PPD检查 心理疏导、健康教 育 PPD阳性者、X线异常 PPD阴性 和定期随访 或可疑症状者 3-6个月后再随访PPD 痰涂片 PPD阴性 PPD阳性 单纯PPD 其他PPD阳性 活动性肺结强阳性者 核患者 预防性服药 随访2年 治疗管理 扩大筛查范围 休、复学管理 发生3例以下肺结核患者 发生10例及以上有流行病学关发生3例及以上、10例以下有流行病学关联的肺结核病例,或者发按散发疫情做好后期工作 联肺结核病例,按突发事件处置 生3例及以上无流行病学关联的肺结核病例,按聚集性疫情处置 3日内完成流调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 调查,确认事件级别 流调完成2日内 2小时内上报本级政府和完成初始报告 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上报卫生行政部门 形成疫情处置意见 制定落实 和上级疾控机构 发至学校 应急处置方案 按时完成进程报告 规范处置 规范处置 现场处置完成后15日内上报阶段性总结报告 51 附件2: 连云港市学校结核病疫情控制意见书 (参考模板) 发生疫情单位,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联系电话, 疫情概况, 疫情控制意见, 一、请立即核实疫情概况。如发现信息有误,请及时与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联系电话, ,。 二、对诊断为肺结核病例的学生,按照规范要求落实休、复学管理。 三、指定专人对患病学生的密切接触者进行调查,做好登记,将登记表送交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同时,在接到本通知10天内,统一组织密切接触者到 医院进行结核病筛查。筛查发现的新病例或感染者,按照规范要求接受正规治疗或预防性服药。 四、对患病学生的寝室、教室及其他相关公共场所进行消毒,经常开窗通风换气。 五、加强晨检及因病缺课登记和追踪,密切关注与患病学生同班级、同宿舍学生的健康状况。一旦出现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应立即督促其就诊,并于24小时内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六、深入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普及结核病防治知识,开展心理危机干预,消除师生及学生家长的恐慌心理,维护校园稳定。 七、加强舆情监测,如发现与结核病疫情相关的不实传言或舆情热点,应及时、准确地发布有关信息,正面引导舆论,回应社会关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以及《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江苏省学校结核病疫情处置工作规范,试行,》等有关规定,你单位有责任与义务配合调查,并立即采取疫情控制措施,否则因此造成严重后果将承担相应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发生疫情单位,盖章,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盖章, 52 年 月 日 本意见书一式两份,一份交涉事单位,一份由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留存。 53 附件3: 连云港市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者筛查情况一览表(参考) 筛查结果 与胸现接接肺结核可疑症状 PPD检查 痰涂片检查 活动性肺结单病联筛部X疑详触触核 纯姓性年例系查光似细地方咳乏PPD其名 别 龄 关方时片平均未肺住点式嗽咯发胸力、其未阳阴未涂涂强它 系 式 间 检结直径查址 b c 反咳血 热 痛 盗他 做 性 性 查 阳 阴 a 查 核 (mm) 痰 应 痰 汗 a与病例关系,同学、室友、家属、其它, b接触地点,教室、宿舍、食堂、图书馆等, 54 c接触方式,同教室、同宿舍、同一家庭、其它等。 55 附件4: 连云港市预防性服药知情同意书 结核病是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慢性传染性疾病,也是我国重点控制的重大传染病之一。结核菌素试验强阳性感染者发展为活动性结核病患者的机会较大;若进行药物预防性治疗,可以使部分感染者减少发展成为活动性结核病患者的机会。因此,开展对结核菌素试验强反应感染者的药物预防性治疗也是防治结核病的重要组成部分。 如果您曾经与传染性肺结核患者有密切接触,结核菌素反应硬结平均直径?15mm,或皮试部位出现水疱、坏死、淋巴管炎,胸部,线检查未见异常。提示您感染了结核菌,且具有较高的发病几率,建议您进行抗结核药物预防性治疗。在结核病防治专业机构人员的指导和监督下,根据要求进行抗结核药物预防性治疗,您的治疗最终会获得较好的预防效果。预防性治疗中所用的抗结核药物如异胭肼、利福平等都已在临床应用并被证明是安全、有效的,但由于预防性服药的时间较长,一般为3—9个月,而且存在个体差异,因此在用药过程中可能出现不良反应。如果您在用药中出现任何不适,不要自行停药,请您及时通知医生或到结核病专业机构,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您参加抗结核药物预防性治疗是完全自愿的。不管您是否愿意参加药物预防性治疗,都要阅读以上文字,签署您的意见。 如果您愿意参加预防性治疗,我们将推荐预防性治疗的方案,并由医生给您进行指导,由监督人员督促您按时服药,并及时了解您用药后的反应,确保您全程服药;如果不愿意进行预防性治疗,也请您签名并注明理由。您要特别注意加强体育锻炼、增加营养、注意劳逸结合,保证良好的睡眠,增加身体抵抗力;同时,您也应定期到结核病防治专业机构进行复 56 查或出现肺结核病的可疑症状(咳嗽、咳痰,周以上或痰中带血丝等)时随时就诊。 自愿预防性治疗者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不愿预防性治疗者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家长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医生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57 附件5: 连云港市结核病健康教育核心知识 (1)肺结核是一种慢性呼吸道传染病; (2)咳嗽、咳痰2周以上,或痰中带血丝,应当怀疑得了结核病; (3)得了结核病,应当到县(区)级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接受检查和治疗; (4)在县(区)级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检查和治疗肺结核,可享受国家免费政策; (5)只要坚持正规治疗,绝大多数肺结核患者是可以治愈的; (6)咳嗽、打喷嚏掩口鼻; (7)不随地吐痰; (8)出现肺结核可疑症状或被诊断为肺结核后,应当主动向学校报告,不隐瞒病情、不带病上课; (9)养成开窗通风习惯; (10)保证充足的睡眠,合理膳食,加强体育锻炼,提高抵御疾病的能力。 58 规范5: 连云港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规范(试行) 一、目的 1.规范入托入学儿童接种证查验的技术流程和管理。 2.提高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预防控制学校和托幼机构疫苗可预防疾病。 二、实施范围 (一)查验单位 1.托幼机构和小学校。 2.各地各单位可参照本《工作规范》,结合实际,开展中学、大、中专院校入学新生预防接种证查验及疫苗补种工作。 (二)查验对象 所有新入托入学儿童,托幼机构和学校开学后接收的转学、插班儿童。 三、部门职责 (一)托幼机构和学校 1.各类托幼机构和学校必须将查验预防接种证纳入儿童入托、入学(转学)报名程序;在报名须知中明确告知国家免疫规划的疫苗种类和依法查验预防接种证的规定,要求没有预防接种证或未按国家免疫规划接种疫苗的儿童,在入托、入学前应到居住地所在的预防接种单位补办预防接种证明或补种相关疫苗。 2.托幼机构和学校应指定经疾控机构培训的专门人员或邀请所在地预防接种单位专业人员负责入托入学(转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3.查验后的预防接种证或接种证明由托幼机构和学校集中保管,并登记造册,进行档案化管理。儿童毕业或转学时发还给儿童家长或监护人。 59 4.托幼机构和学校应如实填写《入托入学新生预防接种证查验和免疫状况登记表》,并于开学1周内报辖区预防接种单位。 5.托幼机构和学校负责将预防接种单位填写的补证补种通知书及时下发需补证补种儿童。配合预防接种单位安排时间和地点进行相关疫苗的补种工作,如在托幼机构和学校内补种疫苗,需按预防接种门诊安全注射的要求设立临时预防接种室,按序接种。 6.托幼机构和学校根据预防接种单位反馈的《已完成相关针次或疫苗补种儿童名单登记表》,督促未补证补种的儿童及时到预防接种单位进行补证补种,并将儿童补证补种信息填入《入托入学新生预防接种证查验和免疫状况登记表》中,审核确认后,在相应栏中签字或盖章。 7.查验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工作完成后,托幼机构和学校应及时汇总《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补种情况汇总表》,并原件存档,同时报送辖区预防接种单位。 (二)预防接种单位 1.在入托入学报名期间,预防接种单位应派专业人员参与托幼机构和学校的预防接种证查验、复核工作。 2.预防接种单位在收到《入托入学新生预防接种证查验和免疫状况登记表》后1周内确定补种人员名单、疫苗种类、针次、时间和地点等,开据儿童补种通知,由托幼机构和学校下发给需补种儿童。 3.预防接种单位负责辖区托幼机构和学校的疫苗补种工作。并将补种信息录入《已完成相关针次或疫苗补种儿童名单登记表》中,及时反馈给托幼机构和学校。 4.预防接种单位必须在开学后1个月内完成首次疫苗补种工作,对涉及到多针次疫苗漏种的儿童,在首次接种后,按免疫规划疫苗程序进行后续补种工作。 5.接种证查验工作应充分利用预防接种信息系统开展入托入学儿童接 60 种完成情况审核工作。疫苗补种后,应在预防接种信息系统中记录疫苗补种情况。 6.预防接种单位应于每年10月底前填写《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补种情况汇总表》,并报辖区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各级疾控机构 1.各级疾控机构指导托幼机构和学校开展预防接种宣传工作。 2.培训辖区托幼机构、学校和预防接种单位负责预防接种证查验和补种工作人员。 3.在入托入学报名期间,检查与督导辖区托幼机构和学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和补种工作。 4.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每年11月上旬汇总本辖区托幼机构、学校开展验证工作及预防接种单位补证补种工作情况,填写《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补种情况汇总表》,上报同级卫生计生委和上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四、内容和方法 (一)查验疫苗种类 根据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免疫程序(附件1)和儿童年龄,确定需查验疫苗种类和接种剂次数。 查验疫苗种类包括乙肝疫苗、卡介苗(BCG)、脊灰减毒活疫苗、脊灰灭活疫苗、百白破疫苗、含麻疹成分疫苗(麻风疫苗、麻腮风疫苗、麻疹疫苗)、乙脑减毒活疫苗、A群流脑疫苗、甲肝减毒活疫苗、甲肝灭活疫苗、A+C群流脑疫苗、白破疫苗等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情况和预防接种证持证情况。不同年龄入托、入学儿童需查验的疫苗和接种剂次数见表1。 61 表1:入托、入学儿童需查验的疫苗和接种剂次数 需接种的疫苗剂次数 疫苗种类 2岁儿童 3岁儿童 4,5岁儿童 ?6岁儿童 乙肝疫苗 3剂 3剂 3剂 3剂 卡介苗 1剂 1剂 1剂 1剂 脊灰减毒疫苗 3剂 3剂 4剂 4剂 脊灰灭活疫苗* 4剂 4剂 4剂 4剂 百白破疫苗 4剂 4剂 4剂 4剂 含麻疹成分疫苗* 2剂 2剂 2剂 2剂 乙脑减毒活疫苗 2剂 2剂 2剂 2剂 A群流脑疫苗 2剂 2剂 2剂 2剂 甲肝减毒活疫苗 1剂 1剂 1剂 1剂 甲肝灭活疫苗 2剂 2剂 2剂 2剂 A+C群流脑疫苗 - 1剂 1剂 2剂 白破疫苗 - - - 1剂 合计 18剂,20剂 19剂,21剂 20剂,21剂 22剂,23剂 *注:1、如使用脊灰灭活疫苗替代OPV,则全程免疫为4针次即基础免疫三针次,加强免疫为1.5岁的1针次。而4岁OPV加强剂次则不需要接种。2、在群众知情同意的情况下,国家免疫程序中OPV各相关剂次接种,可由灭活脊灰疫苗IPV替代接种,并统计计算为完成了相应剂次的接种。 3、含麻疹成分疫苗包括麻风疫苗、麻腮风疫苗、麻腮疫苗和麻疹疫苗。 (二)接种证查验程序与免疫史确认依据 按照连云港市卫生局、教育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转发省卫生厅办公室、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疫苗补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连卫防〔2007〕46号),由托幼机构、学校具体负责实施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纳入学生新学期报名程序。托幼机构和学校向家长下发《江苏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通知单》(附件2),学生报名时携带预防接种证或疫苗接种证明或家长签字的《江苏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通知单》,交托幼机构或学校查验;如果预防接种证遗失,家长须到儿童接种疫苗的预防接种单位补办预防接种证明上交到 62 学校;如既没有接种证,又没有接种史证明的,就以家长回忆并在《江苏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通知单》相应项下填写签字为准。 儿童疫苗免疫接种史应结合接种证(卡)、接种证明、预防接种信息系统记录或家长回忆情况进行判断。首先以接种证(卡)为准,无接种证(卡)者以接种证明为准,其次以预防接种信息系统为准,无接种证(卡)或无接种证明者以家长回忆为准,家长能明确疫苗接种史者视为接种,否则视为未接种该疫苗。 (三)疫苗补种工作 由预防接种单位负责辖区托幼机构和学校疫苗补种工作。参考《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漏种儿童补种原则》(附件4),为漏种儿童提供疫苗补种服务。补证、补种信息须录入《已完成相关针次或疫苗补种儿童名单登记表》(附件5),同时将补证补种信息填入《入托、入学新生预防接种证查验和免疫状况登记表》。同时将本次未补证补种的儿童反馈给托幼机构和学校,由托幼机构和学校督促未补证、补种的儿童及时到预防接种单位进行补证、补种。 五、工作流程 63 六、工作要求 (一)入托入学儿童实行免疫接种史账册档案化管理 各类托幼机构和学校必须查验所有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并对免疫接种状况登记造册,分班级实行档案化管理。托幼机构和学校根据预防接种证、接种证明,如实填写《入托入学新生预防接种证查验和免疫状况登记表》(附件3),并报辖区预防接种单位留存。预防接种单位在收到《入托入学新生预防接种证查验和免疫状况登记表》后确定补种(证)人员名单、疫苗种类、针次、时间和地点等,开据儿童补种(证)通知,由托幼机构和学校下发给补种(证)儿童。 (二)统计报告 预防接种单位应于每年10月底前以托幼机构和小学为单位分别填写《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补种情况汇总表》(附件6),并报辖区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每年11月上旬汇总本辖区托幼机构、学校开展验证工作及预防接种单位补证补种工作情况,填写《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补种情况汇总表》,并与工作总结一并上报同级卫生计生委和上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七、考核指标 1.托幼机构和学校开展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查验率达到100,。 2.以托幼机构和学校为单位,所有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建册率、建证率100,。 3.需补办接种证儿童补证率?98%。 4.托幼机构和学校新入托、入学儿童免疫规划疫苗补种合格率?95%(卡介苗漏种剂次不纳入统计)。 5.年度接种证查验完成情况汇总报告完整性?98%。 64 八、附件 1.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儿童免疫程序 2.江苏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通知单 3.入托、入学新生预防接种证查验和免疫状况登记表 4.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漏种儿童补种原则 5.已完成相关针次或疫苗补种儿童名单登记表 6.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补种情况汇总表 65 附件1: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儿童免疫程序 疫 苗 接种月(年)龄 接种剂次 乙肝疫苗 0、1、6月龄 3 卡介苗 出生时 1 脊灰减毒活疫苗 2、3、4月龄,4岁 4 脊灰灭活疫苗 2、3、4月龄,18月龄 4 百白破疫苗 3、4、5月龄,18-24月龄 4 白破疫苗 6岁 1 含麻疹成分疫苗* 8月龄,18-24月龄 2 乙脑减毒活疫苗 8月龄,2岁 2 A群流脑疫苗 6-18月龄(2剂间隔3个月) 2 A+C流脑疫苗 3岁,6岁 2 甲肝减毒活疫苗 18月龄 1 甲肝灭活疫苗 18月龄,24月龄 2 *含麻疹成分疫苗包括麻风疫苗、麻腮风疫苗和麻疹疫苗; 66 附件2: _______年江苏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通知单 学生家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预防接种证是儿童预防接种的记录凭证,每个儿童都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建立预防接种证并接受预防接种,完成国家免疫程序所规定的疫苗剂次,凡入学新生必须凭预防接种证入学、入园、入托。 为了您的孩子健康,让我们及时掌握你孩子疫苗接种情况,请您携带您孩子的预防接种证到学校接受查验;如果您孩子预防接种证遗失,请到您孩子接种疫苗的预防接种单位补办预防接种证明上交到学校;如果既没有接种证或接种证明,请根据您的确切回忆填写下表: 疫苗种类 剂次 是否接种 疫苗种类 剂次 是否接种 卡介苗 1 白破疫苗 1 1 麻疹或麻风疫苗 1 乙肝疫苗 2 麻腮风疫苗 1 3 1 乙脑疫苗 1 2 2 甲肝减毒疫苗 1 脊灰疫苗 3 1 A群流脑疫苗 4 2 1 1 A+C群流脑疫苗 2 2 百白破疫苗 3 1 甲肝灭活疫苗 4 2 ※您的孩子已接种该疫苗该剂次请在相应空格填“已种”,未接种填“未种”,不详填“不详”(注:如免疫史填不详就视为未种,请慎重填写);如您的孩子有国家规定的疫苗剂次未种,我们将近期安排接种该剂次疫苗,谢谢您的配合。 上表填写完毕后,请携带本通知单到学校报名。 家长签名: 学校 (盖章): 年 月 日 67 附件3: ________年入托入学新生预防接种证查验和免疫状况登记表 __________市_________县(市、区)_________乡(镇)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幼儿园/学校________班级 招生年份 20____年 儿童入托、入学时接种证查验、免疫状况登记 卡麻是是白麻介风是姓公历出生 年级否否破疹 乙脑疫A群流A+C群流甲肝灭苗 乙肝疫苗 脊灰疫苗 百白破疫苗 腮否是否补名 年/月/日 班级 有补疫疫苗 脑疫苗 脑疫苗 活疫苗 备注 初疫合种合格 证 证 苗 苗 种 苗 格 1 1 2 3 1 2 3 4 1 2 3 4 1 1 1 1 2 1 2 1 2 1 2 说明:1.此表用于学校儿童入托入学或转学时填,复印后报接种单位,本单位留存原件。托幼机构和学校及时根据接种单位反馈的补证和接种信息将儿童相应信息填入此表。 2.是否有证:是指入托入学或转学报到查验时是否有接种证。是填“?”,否填“×”;是否补证:是指入托入学或转学时无证,补证后填“?”,未补证时为空; 3.免疫状况登记结果:入托入学或转学报到验证时有接种记录,在相应疫苗剂次空格内填“?”;补种后,在相应疫苗剂次空格内填 “?”未补种时为空; 4.是否合格:是指入托入学或转学报到验证时是否完成全部免疫规划疫苗的全程接种,是填“?”,否填“×”; 5.是否补种合格:是指入托入学或转学报到验证时未接种疫苗或剂次不全者,补种所有未种疫苗剂次后填“?”,未补种全时为空; 查验人 责任人 查验日期 上报日期 单位(印章) 68 附件4: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漏种儿童补种原则 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要求,在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时,对未完成免疫程序的儿童,按以下原则进行补种: 一、未进行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常规接种的儿童,按照免疫程序规定的时间间隔进行补种。 二、未完成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规定剂次的儿童,只需补种未完成的剂次。 三、如需补种多种免疫规划疫苗,两种疫苗可以同时在不同部位接种。两种减毒活疫苗可在同一天注射,如未在同一天注射,则接种注射时间应至少间隔4周。严禁将不同疫苗混合在1支注射器中接种。 四、未完成百白破疫苗免疫程序的3月龄,5岁儿童使用百白破疫苗;6,11岁儿童使用白破疫苗;?12岁儿童使用成人及青少年用白破疫苗。 五、未完成脊灰减毒活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4岁儿童未达到3剂(含补充免疫等),应补种完成3剂;?4岁儿童未达到4剂(含补充免疫等),应补种完成4剂。 六、未完成2剂含麻疹成分疫苗接种(含补充免疫等)的儿童,应补种完成2剂。 七、未接种卡介苗3月龄,3岁儿童对结核菌素或卡介菌纯蛋白衍生物(PPD)试验阴性者补种,?4岁儿童不予补种。 八、未完成乙脑疫苗基础免疫或加强免疫的新生,补种乙脑减毒活疫苗1针,涉及到多针次疫苗漏种的儿童,在首次接种后,按计划免疫程序进行后续补种。乙脑疫苗补种工作需在每年9月中旬以后安排。 九、需要补种多种疫苗时,建议优先补种含麻疹成分疫苗、脊灰疫苗、甲肝疫苗,或根据当地传染病流行情况确定优先补种的疫苗。 十、用二类疫苗替代一类疫苗补种时,应以儿童家长或监护人知情、自愿、自费为原则。 69 附件5: ________年已完成相关针次或疫苗补种儿童名单登记表 疫苗补种情况 补种未录麻是否入信白麻卡风A群流A+C群甲肝录入息系破疹 乙脑 姓名 出生日期 年级班级 补证日期 介乙肝疫苗 脊灰疫苗 百白破疫苗 腮脑疫流脑灭活信息统原疫疫疫苗 苗 疫苗 疫苗 疫苗 系统 因 苗 苗 苗 1 1 2 3 1 2 3 4 1 2 3 4 1 1 1 1 2 1 2 1 2 1 2 说明:1.该表由接种单位根据“入托、入学新生预防接种证查验和免疫状况登记表” 填写所有入托、入学需补证、补种儿童的信息; 2.儿童补证、补种剂次应填在相应栏目中; 3.通知补证、补种而本次未补证补种的儿童应在备注中注明。 4.此表复印后反馈托幼机构、学校,原表留存接种单位。 5.接种单位将儿童接种信息按要求填入接种证、接种卡薄与预防接种信息系统。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填表单位(印章) 70 附件6: 年江苏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补种情况汇总表 (省、市、县、乡及托幼机构(学校)汇总、上报使用) 市 县(市、区) 乡(镇) 托幼机构(学校) 接种单位 乙肝疫脊灰疫百白破白破疫麻疹疫麻风腮乙脑疫A群流脑A+C群流甲肝灭卡介苗 苗 苗 疫苗 苗 苗 疫苗 苗 疫苗 脑疫苗 活疫苗 托幼机构 人员培 新(学校) 训 入实无实托持补全证应补疾入查接证程应实应实应实应实应实应实应实应实应实应实应实(补种控市县或学验 种(接补补补 补 补 补 补 补 补 补 补 补 补 补 补 补 补 补 补 补 补 补 卡种合托幼已开机应已乡(镇) 或人证卡种种种种种种种种种种种种种种种种种种种种种种种) 人格机构展查构培培转数 人)人人人人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人数 人(学验的现训训学数 人数 次次次次次次次次次次次次次次次次次次次次次次数 数 校)单位场人人人数 数 数 数 数 数 数 数 数 数 数 数 数 数 数 数 数 数 数 数 数 数 数 总数 数 督数 数 数 导 数 说明:1.无证人数:指新入托入学或转学报到验证时没有接种证的人数;实补证人数:是指已补办接种证的人数。 2.应补种人数:指新入托入学或转学报到查验时未完成免疫剂次的人数。 3.实补种合格人数:指需补种人数中,已补种所有未种剂次的人数。 4.应补种人次数:是指新入托入学或转学报到验证时应补种该疫苗人次数。如1 人2剂乙脑疫苗未种,则人次数为2。 5.实补种人次数:是应补种人次数中已补种该疫苗的人次数。 6.如托幼机构(学校)汇总上报,则不填写表中的第2、3列内容。 填表人 报表日期 填表单位(印章) 71 规范6: 连云港市小学生碘缺乏病防治工作规范(试行) 一、目的 1、规范儿童碘营养监测工作。 2、普及碘缺乏病防治知识、提高师生碘缺乏病防治水平及维护自身健康的能力。 二、实施范围 小学校。 三、部门职责 (一)教育行政部门 1、负责学校地方病防治健康教育工作的监督与检查; ,、负责与卫计行政部门沟通共同组织开展学校地方病防治健康教育工作相关知识的培训; (二)卫计行政部门 ,、落实本地区学校碘缺乏病防治健康教育工作相关要求; ,、配合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开展对学校地方病防治健康教育工作的培训、监督与检查。 (三)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根据学校的实际需求配合学校开展碘缺乏病防治健康教育、业务培训,提供所需的宣传资料以及己所能及的相关宣传物品。 (四)学校 1、认真开展碘缺乏病防治健康教育工作,接受卫生、教育行政部门碘缺乏病治健康教育工作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 2、协助疾控机构开展碘营养监测工作,提供相关儿童的准确信息、安 72 排好工作现场、并合理工作时间。 四、工作内容 1、儿童碘营养监测。 2、碘缺乏病防治健康教育。 五、工作要求 1、碘营养监测工作:部分被抽到学校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提供相关学生的信息,并有序组织学生做好碘营养监测工作,同时尽量利用课间休息时间。 2、碘缺乏病健康教育:制定教学计划,定期向学生介绍相关防治知识,并进行归纳总结。 六、学校儿童碘营养监测及健康教育工作流程 73 附件: 连云港市小学生碘缺乏病健康教育现况调查答卷 (五年级小学生) 调查说明: 1.调查时,请老师回避。 2.调查结束后,向学生宣传正确答案。 3.本次调查不是考试,不记名次,对你的成绩没有影响。 4.在你认为正确的答案上划“?”。 市 县(区) 乡(镇) 学校 年龄 岁,性别 ,班级 1(人体缺碘的主要危害有哪些,(只选1个答案) (1)影响智力和生长发育 (2)腹泻(拉肚子) (3)头痛 (4)不知道 2(预防缺碘最好的方法是什么,(只选1个答案) (1)吃肉 (2)吃碘盐 (3)吃蔬菜、水果 (4)吃药 3(你知道市场上袋装盐上的(亦可使用各省盐袋上的标志)图案 是什么含义,(只选1个答案) (1)没有任何含义 (2)表示是合格碘盐 (3)不知道 4(你是从哪里获得碘缺乏病防治知识的,(可选多个答案) (1)家长 (2)学校健康教育课 (3)电视 (4)其他途径 5(你向父母讲过碘缺乏病知识吗, (1)讲过 (2)没讲过 (3)如讲过,是什么内容,请举例 调查人 调查日期 年 月 日 74 规范7: 连云港市学校健康教育工作规范(试行) 一、目的 充分发挥健康教育在学校疾病防控中的作用,促进学校健康教育规范化、制度化运行, 不断提高师生健康知识水平和维护自身健康的能力。 二、实施范围 托幼机构、中小学校,大中专院校。 三、部门职责 (一)教育行政部门 1、负责学校健康教育工作的监督与检查; ,、负责与卫计行政部门共同组织开展学校健康教育工作相关知识的培训; ,、负责制定本地区学校健康教育工作相关要求; ,、加强与卫计行政部门的沟通,及时了解不同时期健康教育工作重点。 (二)卫计行政部门 ,、落实本地区学校健康教育工作相关要求; ,、配合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开展对学校健康教育工作的监督与检查; ,、与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共同组织开展学校健康教育工作相关培训。 (三)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1、负责为学校健康教育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根据学校的实际需求进行经常性的技术指导; 2、配合学校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及业务培训; 3、根据宣传工作需要,提供现有的健康教育宣传资料电子稿。 75 (四)学校 1、接受卫计、教育行政部门健康教育工作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 2、负责建立健全本学校健康教育工作网络,制定相关制度和工作流程; 3、依据工作制度和工作规范,认真开展健康教育工作; 4、协助疾控机构开展健康教育相关工作。 四、工作内容 1、定期组织师生体检,为师生建立健康档案,分析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制定科学、合理、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开展健康干预工作,促进师生身心健康的不断提高; 2、根据教育部《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的要求,上好健康教育课,重点围绕健康行为与生活方式、疾病预防、心理健康、生长发育与青春期保健、安全应急与避险五个领域,培养学生的健康意识和公共卫生意识,掌握健康知识和技能,促进学生养成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仅限中小学校); 3、做好健康教育的学科渗透,在各学科中积极渗透健康教育知识。如在生物课教学中渗透健康生活方式教育,在科学课中渗透环境卫生教育,在品德与生活课中渗透心理和个人行为健康教育等; 4、利用广播、国旗下讲话、卫生墙报、宣传橱窗、板报、宣传展板、实物模型展示等形式普及健康知识,在校内醒目位置设置固定的健康教育专栏(橱窗),并定期更新内容; 5、大力开展健康教育专题讲座,重点围绕学生的青春期、心理、生理、健康行为和生活方式的健康教育工作,同时积极做好预防艾滋病教育、控烟等方面的健康教育工作; 6、围绕健康素养66条的内容,开展校内职工健康教育活动,及时对学校教职工进行健康教育业务技术培训; 7、开展无烟学校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无烟校园坏境; 76 8、设置心理咨询室,开展心理健康咨询服务,并做到追踪观察; 9、定期在学生中开展健康知识测评工作,并根据测评成绩,有针对性地开展健康教育相关工作; 10、开展健康促进学校创建工作,整体提升学校健康教育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加强学校健康教育工作领导,成立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和完善健康教育工作网络,将健康教育纳入学校整体工作; 2、 学校应为健康教育配备必要的设备,投入相应的经费,有专(兼)职人员负责健康教育工作,以保证各项健康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 3、进一步加强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各学校要有专(兼)职健康教育教师,做到人员相对固定,责任明确,具备健康教育相关业务知识,同时也要加强教师的业务培训; 4、建立和完善工作联络机制,加强沟通联络,积极配合卫计行政部门开展的各种宣传活动; 5、学校每年应制定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及时总结健康教育工作,同时,做好健康教育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各类文件、会议记录、材料、照片、宣传栏底稿等及时进行收集、整理、归档,确保资料的完整和准确。 77 六、学校健康教育工作流程 七、考核指标 1、健康教育开课率达100%,健康教育课每学期不少于7课时; 2、组织开展健康教育专(兼)人员培训,覆盖率达到100%; 3、组织开展健康教育专题讲座活动,每年不少于6次; 4、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85%,行为形成率达到70%。 78 附件: 连云港市健康教育活动记录表 活动时间: 活动地点: 活动形式: 活动主题: 参加人员: 参加人数: 活动主要内容: 活动总结评价: 存档材料请附后 ?书面材料 ?图片材料 ?印刷材料 ?影音材料 ?签到表 ?其他材料 填表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79 规范8: 连云港市学校口腔疾病预防工作规范(试行) 一、目的 口腔疾病是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儿童龋病更是我国最突出的口腔卫生问题,是危害儿童健康和生活质量的公共卫生问题之一。加强儿童龋病综合防治,不仅可以帮助儿童养成良好的口腔卫生习惯,养成“健康人生从齿开始”的观念,还可通过实施窝沟封闭、早期龋齿充填等手段,加强对儿童龋齿的预防与控制,促进儿童口腔健康。 二、实施范围 托幼机构、中小学校。 三、部门职责 (一)教育行政部门 1、成立学校口腔疾病预防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口腔疾病防治网络。 2、实施对学校相关领导、校医和教师的宣教培训,组织学校开展专题宣教活动,深入开展口腔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3、负责选择确定辖区内参与开展儿童龋病预防工作的学校,落实学校联系人,组织学校及时统计目标人群和服务对象,统筹安排儿童就诊时间。 4、督促学校建立并及时更新学生口腔健康档案。 5、将适龄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纳入对学校绩效考核内容。 (二)卫计行政部门 1、负责辖区儿童龋病预防工作的领导、部门间协调、督导和评估。 2、根据国家儿童口腔卫生政策和工作要求,落实工作所需经费,制定辖区年度工作计划或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3、负责协调教育、宣传等部门和公共卫生、医疗服务等机构,建立本 80 辖区多部门合作和医防结合的项目长效工作机制。 4、市级卫计行政部门负责选择确定本市项目县、区,组织开展全市项目考核评估。 5、负责成立辖区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办公室和技术指导组,指定项目管理机构,选择定点承担任务的医疗机构。 (三)托幼机构和学校 1、成立口腔疾病预防工作领导小组。 2、积极开展口腔卫生知识宣传教育。通过网络博客、校园广播、宣传橱窗、晨会、班会等多种途径,加大宣传龋齿的危害性和预防措施;向学生发放防治龋齿知识宣传要点,并动员家长了解一定的龋齿防控知识,协助学校共同做好龋齿防控工作。学校每年至少组织1次口腔卫生知识健康教育。 3、在小学、幼儿园每年组织至少1次刷牙培训,使学生掌握正确的刷牙方法,正确选用牙膏和牙刷,提高正确刷牙率。 4、加强小学和幼儿园儿童的口腔疾病监测和干预工作。结合学生和幼儿园儿童体检、窝沟封闭等工作,对目前患有龋齿的在校(园)儿童,及时开展健康干预,向每位患有龋齿的学生家长发放《儿童龋齿填充告知单》,建议并积极动员学生家长采取自愿原则带儿童到医院进行龋齿充填。 5、切实落实窝沟封闭项目工作。各小学要和窝沟封闭项目承担单位紧密协作,加强宣传动员,尽量提高学生参与率;要负责做好在校适龄儿童的调查登记,负责家长告知书的发放、收集、统计和上报;要落实具体联络人员,会同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安排适龄儿童参加免费口腔健康检查和窝沟封闭;要及时为入校开展窝沟封闭的医疗单位提供学生名单、工作场所及现场协调等有关后勤保障,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四)承担任务的医疗机构 1、明确承担项目任务的科室、人员和职责,根据项目要求制定内部管 81 理规则。 2、负责安排人员培训,开展内部质量控制。 3、完成对项目目标人群的口腔健康检查、窝沟封闭等工作。 4、收集填报项目数据信息,并按要求及时上报;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5、协助开展项目督导、复查和质量控制。 6、参与项目经验交流等活动。 四、内容和方法 (一)做好口腔卫生健康教育宣传 1、建立协调机制 各地卫计行政部门要会同教育部门,积极组织疾病控制机构和口腔医疗机构,建立项目协调机制,可采用联合发文、与学校签定协议书、班主任负责制、建立奖惩机制等办法,共同制定学校口腔卫生项目的健康教育工作方案,有组织地开展项目工作。 2、内容 重点宣传口腔卫生知识、儿童口腔疾病防治知识以及口腔健康检查、窝沟封闭等措施的作用和好处等,提高目标人群的健康知识和自我保健意识,倡导养成良好的口腔卫生习惯,营造全社会关注口腔卫生和儿童口腔健康的社会支持氛围。通过宣传,动员引导适龄儿童家长自觉接受口腔健康检查,参加窝沟封闭项目,鼓励患有龋齿的儿童及早接受龋齿充填治疗。 3、形式 各地可通过学校口腔卫生知识宣讲、正确刷牙培训、发放口腔健康教育材料、宣传画、举办专题讲座以及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口腔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同时应利用每年9月20日全国“爱牙日”契机,联合新闻宣传部门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儿童养成良好的口腔卫生习惯,掌握基本的口腔预防保健知识和自我保健技能,营造人 82 人关注口腔卫生的氛围。 4、目标:适龄儿童口腔卫生知识知晓率达85%以上,正确刷牙率达70%以上。 (二)加强小学和幼儿园儿童的口腔疾病监测和干预工作。各小学和幼儿园应结合每年学生和幼儿园儿童体检、窝沟封闭等工作,对目前患有龋齿的在校(园)儿童,及时开展健康干预,向每位患有龋齿的学生家长发放《儿童龋齿填充告知单》,建议并积极动员学生家长采取自愿原则带儿童到医院进行龋齿充填。 (三)做好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窝沟封闭工作。 1、宣传发动 各小学要和窝沟封闭项目承担单位紧密协作,加强宣传动员,尽量提高学生参与率;要负责做好在校适龄儿童的调查登记;负责家长告知书的发放、收集、统计和上报。 2、技术培训 (1)目的:规范项目服务流程和标准,提高项目管理能力和口腔疾病防治人员项目执行能力和防治水平。 (2)对象:包括项目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教育部门相关人员。 (3)主要内容:项目目的、意义和工作规范等管理要求;项目宣传发动和健康教育的内容、方法和要求;口腔健康检查和窝沟封闭的技术理论与实际操作;项目数据收集和管理等。 (4)培训要求:所有项目参与人员均须接受项目培训,提供口腔健康检查和窝沟封闭的医疗机构专业人员,应当具备口腔执业医师或口腔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3、统筹确定服务对象 各小学统计确定经家长知情同意接受口腔健康检查和窝沟封闭的学生数。 83 (1)年龄要求:目标人群为7-9岁儿童,以8岁儿童为主。 (2)窝沟封闭适宜人群的筛选:按照“自愿参与”原则,由家长签订“知情同意书”后,通过口腔健康检查,按适应症标准筛选出窝沟封闭适宜人群,由医疗机构提供免费窝沟封闭。 4、规范实施窝沟封闭 (1)学校要落实具体联络人员,会同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安排适龄儿童参加免费口腔健康检查和窝沟封闭。 (2)学校与定点医疗机构要协商窝沟封闭服务方式和时间。服务方式可灵活采取家长带学生到医疗机构、学校组织学生到医疗机构、或医疗机构入校窝沟封闭等多种形式。各学校应将学生口腔卫生纳入学生健康档案管理,并协助督促符合窝沟封闭术适应证的儿童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窝沟封闭;要及时为入校开展窝沟封闭的医疗单位提供学生名单、工作场所及现场协调等有关后勤保障,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3)学校负责向学生发放《窝沟封闭项目知情同意书》,回收《窝沟封闭项目知情同意书》回执,并将回执交给定点医疗机构。 (3)各定点医疗机构应按照项目工作要求,对目标儿童进行口腔检查和窝沟封闭,对接受口腔检查、窝沟封闭、复查的信息进行认真登记,如实填写《连云港市儿童龋病调查表》和《连云港市儿童口腔疾病干预试点项目(窝沟封闭)封闭/复查记录表》,记录应准确、完整。 (4)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将学生口腔检查和窝沟封闭情况以及工作进展,及时通报给所负责的学校。 5、定期组织开展复查 各项目区卫计行政部门应组织专家,按照随机原则进行抽查复核。市将组织专家在项目实施后的第3个月选择10%的人群进行复查,了解窝沟封闭情况,封闭剂的保留率将作为一项评估指标,对复查不合格者应由开展封闭的单位进行再次封闭。 84 6、认真做好信息统计 项目工作单位应按要求向市口腔卫生指导中心定期报告项目工作信息资料。各项目区指定单位要采用计算机管理的手段,及时准确输入、整理、统计和分析相关数据,并按要求上报有关信息。 五、督导评估 (一)市卫生局会同市教育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对项目的组织、进度、实施过程、效果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定期督导和考核,对项目完成好的相关单位予以表彰。 (二)建立例会制度,定期对项目实施过程、定点医疗机构情况等进行检查,按要求组织口腔复查,规范开展项目质量控制。项目年度结束后,及时总结本年度项目执行情况,包括项目成效、存在问题和资金使用等,并逐级上报省项目办。 六、考核目标 1、准确掌握8岁儿童口腔健康状况。在项目地区开展8岁儿童口腔健康检查,适龄儿童口腔检查率达到90,以上。 2、在项目地区开展口腔健康教育。相关学生口腔卫生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正确刷牙率达到70%以上。 3、为项目地区适龄儿童进行免费窝沟封闭。窝沟封闭率达到需做窝沟封闭牙数90%以上,三个月封闭完好率达到85%以上,降低儿童恒牙龋患病率。 4、加强我市基层口腔疾病防治队伍建设,提高防治水平。 85 附件1: 连云港市口腔健康宣传要点 1.牙齿健康的标准:牙齿整洁,无龋齿(虫牙),无痛感,牙龈(牙肉)颜色正常(呈现粉红色),无出血现象。 2.危害我国居民口腔健康的两种最常见的疾病:龋病和牙周疾病。这两大口腔疾病主要是由牙菌斑引起的。 3.预防龋病(虫牙)的主要方法:(1)刷牙;(2)使用氟化物;(3)改进饮食习惯,少吃含糖食品,减少甜食次数;(4)窝沟封闭;(5)定期口腔检查。 4.龋病,包括乳牙龋病应及时治疗。 5.什么是窝沟封闭,窝沟封闭是用一种有机高分子复合树脂材料,涂在牙齿的深窝沟内,材料硬固后,形成一层保护性的屏障,是目前预防年轻恒磨牙窝沟龋的最有效的方法。 6.窝沟封闭有什么好处,儿童的磨牙刚萌出时,其表面的点隙裂沟较深,发育不成熟,容易积聚食物残渣,且这个年龄的儿童大多喜食甜食,刷牙不认真,窝沟内滞留的食物残渣无法彻底清洁,若及时将窝沟封闭,则相当于在窝沟表面加了一层保护衣,阻止了食物残渣的滞留,可以有效的防止龋齿的发生。 7.哪些人群适合做窝沟封闭,窝沟封闭预防龋齿(虫牙)的方法主要用于儿童与青少年新萌出的窝沟比较深的恒磨牙。六龄齿是承担咀嚼功能最主要的牙齿,由于萌出早,窝沟深,很容易患龋病(虫牙),因此成为窝沟封闭的主要对象。 8.什么时候做窝沟封闭效果最佳,最佳时间是牙齿刚刚完全萌出,龋齿尚未发生的时候。一般乳磨牙3-4岁,第一恒磨牙6-8岁,第二恒磨牙11-13岁。 86 9.做窝沟封闭有痛苦吗,是否会对牙齿或全身产生危害,窝沟封闭是一种无痛、无创伤的方法,该技术在国际上已有50多年的使用历史。在封闭过程中仅需要孩子张大嘴巴、保持稳定即可,没有痛苦。 10.牙齿窝沟封闭后就一定不会蛀了吗,窝沟封闭是一种有效的防龋措施,与未进行窝沟封闭的人群相比,其患龋率显著降低,但不能绝对防止龋齿。窝沟封闭并不能代替刷牙,还需儿童正确的保护牙齿。 11.刷牙和咬硬物时牙龈出血、牙龈肿胀、口腔异味怎么办,最可能是青少年牙龈炎。预防和治疗青少年牙龈炎最有效的方法是有效刷牙清除牙菌斑。在出现牙龈出血后,应更注意刷牙,可在出血部位稍微多放些牙膏,轻柔地反复多刷几次,并结合使用牙线彻底清除该处牙菌斑。上述方法不能奏效时,应到具备执业资质的医疗机构就诊。 12.牙齿外伤脱落怎么办,如果整个牙齿脱落了,要尽快找到牙齿,用手捏住牙冠部位用凉开水或自来水冲洗掉牙表面的脏东西,但千万不要刷、刮牙根部,然后将冲洗干净的牙齿放回到牙槽窝中;也可以将牙齿泡在新鲜的冷牛奶、生理盐水或含在口腔内,迅速到医院就诊。 附件2: 连云港市正确刷牙的宣传要点 1(儿童正确刷牙方法:圆弧刷牙法(Fonts刷牙法)。刷牙要领:在闭口即上下牙咬在一起时,将牙刷放入口腔前庭,刷毛轻度接触上颌最后磨牙的牙龈区,用较快、较宽的圆弧动作,较小的压力从上颌牙龈拖至下颌牙龈。前牙切缘对切缘接触,作连续的圆弧形颤动,舌侧面与腭侧面需往返颤动由上颌牙弓到下颌牙弓。 2(根据口腔健康需要选择牙膏,提倡使用含氟牙膏预防龋病。 87 3(提倡使用儿童保健牙刷,注意及时更换,每三个月更换一次牙刷。 4(刷牙时应注意的问题:?早晚刷牙、饭后漱口,晚上睡前刷牙更重要;?每次刷牙时间至少3分钟,每天至少使用一次牙线清洁牙缝。?做到一人一刷一口杯;?刷牙后睡前不再进食 附件3: 连云港市儿童口腔疾病干预项目——窝沟封闭预防龋齿 家长知情同意书 家长:您好! 儿童六七岁左右牙弓的最后面会萌出一颗恒牙,俗称“六龄牙”,上下左右共4颗,不替换任何乳牙。它们是人一生中最为重要的牙齿,承担着咀嚼、建立咬合关系、维持面型等重要功能。由于部分新萌出的六龄牙牙面窝沟深而窄,不易清洁,极易患龋齿(又称虫牙、蛀牙),因此预防六龄牙的龋坏极为重要。 为了减少六龄牙的龋病发生,江苏省卫生厅、教育厅携手开展了儿童口腔疾病干预项目,政府安排专项经费,免费为8岁儿童行口腔健康检查及六龄牙窝沟封闭,预防儿童六龄牙窝沟龋的发生。窝沟封闭,是将窝沟封闭材料涂布于牙齿的窝沟点隙,阻止细菌、食物残渣及其酸性产物等致龋因素渗入窝沟,从而起到预防龋病的目的,简单而言就是给牙齿穿上一件“保护衣”。发达国家早在60年代开始就采用窝沟封闭方法预防蛀牙,效果显著。该技术不需要磨除健康牙体组织、无痛并且对牙齿没有伤害,是目前预防年轻恒磨牙窝沟龋的最有效的方法。 我们将组织医师到学校给学生进行口腔检查,现场检查您孩子的六龄牙的窝沟是否较深,是否有患龋的倾向,并对适宜儿童进行一次政府出资 88 的窝沟封闭预防龋齿的治疗。 为了您孩子的口腔健康,请您重视并充分了解窝沟封闭,积极地参与到项目中来,最终让您的孩子成为这个项目的受益者,更好地保护口腔健康。 学生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日: 民族: 所在学校: 班级: 年级 班 经检查后如果您孩子的六龄牙需要做窝沟封闭,您是否同意为孩子做窝沟封闭:?同意 ?不同意 家长或监护人签字: 日期: 如您同意孩子做窝沟封闭,请填写以下资料: 家庭住址(请按户口簿填写): 学生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附件4: 连云港市儿童口腔健康知识调查问卷 学校 班级 姓名 单选题(只选一个答案) 1(你每天刷几次牙, ( ) A、偶尔刷牙 B、每天1次 C、不是每天都刷 D、每天2次及以上 2、你用什么方法刷牙, ( ) A、横刷法 B、竖刷法 C、转圈法 D、没有固定方法 3、您认为用含氟牙膏对牙有什么作用, ( ) 89 A、有好处 B、没有好处、也没有坏处 C、有坏处 D、不知道 4、您认为刷牙出血可能表明什么, ( ) A、正常现象 B、牙龈发炎 C、刷牙用劲太大了 D、不知道 5、您认为窝沟封闭对儿童新长出来的牙齿有什么作用, ( ) A、有好处 B、有坏处 C、没好处,也没坏处 D、不知道 6、你认为需要定期检查牙齿吗, ( ) A、需要 B、不需要 C、不知道 7、您认为“牙齿好坏是天生的,与自己的保护无关。”这句话对吗, ( ) A、对 B、不对 C、不知道 8、您认为“粘附在牙面上的细菌是引起龋齿(虫牙)和牙龈出血的主要原因。”这句话对吗, ( ) A、对 B、不对 C、不知道 二、多选题(可以选择多个答案,将正确选项的字母填入括号中。) 1、下面哪种食物对牙齿健康有益, ( ) A、牛奶 B、蔬菜 C、水果 D、巧克力 E、花生 F、饼干、蛋糕等甜点心 2、以下哪种行为可能引起龋齿(虫牙), ( ) A、经常吃甜食/零食 B、经常喝可乐、雪碧、果汁等酸甜饮料 C、用含氟牙膏刷牙 D、睡觉前吃东西 E、窝沟封闭 DBAB AABA ABCE,ABD 90 规范9: 连云港市学校心理卫生工作规范(试行) 一、目的 通过多种方式对不同年龄层次的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和指导,帮助学生提高心理素质,健全人格,增强承受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及时发现和报告学校精神、心理障碍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协助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规范落实各类精神、心理障碍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和控制措施。 二、实施范围 托幼机构、中小学、大中专院校。 三、部门职责 (一)教育行政部门 ,、负责与卫计行政部门共同组织开展各类学校有关人员精神、心理健康教育和精神、心理障碍防控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工作相关知识的培训; 2、协助同级卫计行政部门制定本地区各类学校精神、心理健康教育和精神、心理障碍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工作的相关要求; 3、加强与卫计行政部门的沟通,及时了解本地区各类学校精神、心理健康教育和精神、心理障碍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 (二)卫计行政部门 ,、负责制定本地区各类学校精神、心理障碍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工作的相关要求; ,、配合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开展对各类学校精神、心理健康教育和精神、心理障碍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工作; 91 ,、配合同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开展各类学校精神、心理健康教育和精神、心理障碍防控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工作相关知识的培训。 (三)精神卫生防治技术管理机构(简称精防机构) ,、负责为各类学校开展精神、心理障碍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病情监测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并定期到学校进行精神、心理健康教育技术指导; ,、协助各类学校对其全体师生进行精神、心理健康教育和精神、心理障碍监测的相关知识的宣传与培训; 3、负责涉及本地区各类学校严重精神、心理障碍患者诊治及管理工作。 (四)学校 1、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精神、心理健康教育和精神、心理障碍防控措施并制定相关制度。 2、协助精神卫生防治技术管理机构对本单位发生的精神、心理障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并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3、负责对学生进行精神、心理卫生知识教育。 4、配备或者聘请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辅导人员,并可以设立心理健康辅导室,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学前教育机构应当对幼儿开展符合其特点的心理健康教育。 5、发生自然灾害、意外伤害、公共安全事件等可能影响学生心理健康的事件,学校及时组织专业人员对学生进行心理援助。 6、组织教师学习和了解相关的精神卫生知识,关注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正确引导、激励学生。 7、学校和教师及时与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近亲属沟通学生心理健康情况。 四、内容和方法 (一)组织保障 92 1、学校在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和管理下开展本校精神、心理障碍预防控制工作,并接受卫计行政部门的监督和技术指导。 2、学校成立由校长作为第一责任人的精神、心理障碍预防控制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各项精神、心理障碍预防控制管理工作。小组成员应该包括学校各相关部门的负责人,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并随着学校人事变动,小组成员应及时调整。 3、学校每年应制定精神、心理障碍预防控制工作计划并予以落实,同时将其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考评。 4、学校每年应拨出一定比例的专项经费用于精神、心理障碍的预防控制,以保证各项精神、心理障碍预防控制工作的落实。 5、学校应严格落实各项精神、心理障碍预防控制制度,并根据精神、心理障碍预防控制形势及时调整和完善。 6、学校聘请精神心理卫生机构的专业心理健康教育顾问,并设立专门的心理顾问工作室,定期督导或现场咨询。 (二)精神、心理障碍预防 1、向全体学生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和心理调节方法,树立心理健康意识。充分开发学生潜力,培养学生乐观、向上的心理品质,促进学生人格健全发展。 2、根据不同障碍类型学生的心理特点及发展规律,运用心理健康教育的理论和方法,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促进身心全面和谐发展。 3、对特殊学生,少数有心理困扰的学生进行科学、有效的心理咨询和辅导,帮助他们尽快摆脱困扰,提高心理健康水平,增强自我调节能力。 4、对患有精神、心理障碍的学生、疑似病人,应及时与家长沟通,督促其到本地区精神卫生防治技术管理机构(精防机构)进行诊治、管理。做好就诊前期相关记录,防止意外发生。 93 5、与家长联合,共同为学生建设正确、有效的心理健康支持系统。 6、定期开展教师心理培训以及沙龙等活动,为学生家长提供心理咨询服务或者相关的心理辅导。 五、工作要求 1、学校精神、心理障碍预防监测人员 精神、心理障碍预防监测人员为学校心理咨询教师,或经培训合格的学校其他在编人员。 2、建立和完善精神、心理障碍监测管理制度 学校应在精神卫生防治技术管理机构(精防机构)的技术指导下,制定精神、心理障碍预防监测制度: (1)精神、心理障碍预防控制的健康教育制度。 (2)精神、心理障碍预防控制宣传制度。 94 规范10: 连云港市学校医务室(保健室)建设工作规范(试行) 一、目的 学校医务室承担着学校师生就医安全、传染病报告及防治等重要职责,直接关系校内师生的健康安全。通过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督促各校加强学校卫生工作,进一步规范学校医务室建设及传染病报告和防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危害学生健康事故及学校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的就医安全和身心健康。 二、实施范围 托幼机构、中小学、大中专院校。 三、部门职责 (一)教育行政部门 ,、负责对学校和托幼机构卫生室(保健室)建设及开展情况的督促与检查; ,、协助同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制定本地区学校和托幼机构学校卫生室工作与报告工作相关要求; 3、加强与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沟通,及时了解本地区学校和托幼机构医务室(保健室)的基本情况和执业状况等信息。 (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负责制定本地区学校和托幼机构卫生室(保健室)建设工作相关要求; ,、配合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开展对学校和托幼机构卫生室(保健室)工作的督促与检查; 95 3、负责及时向同级教育行政部门通报本地区学校和托幼机构卫生室(保健室)依法开展工作的相关信息。 (三)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负责为学校和托幼机构卫生室(保健室)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 ,、负责对学校卫生室(保健室)开展医疗保健和传染病报告及防治工作中存在问题提出改善建议; ,、协助学校和托幼机构对卫生室(保健室)的校医和保健教师进行传染病、常见病等防治相关知识的宣传与培训。 (四)卫生监督机构。 负责学校和托幼机构卫生室(保健室)的设置和开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规范学校传染病防控制度和措施,全面摸清本地区学校医务室(保健室)设置的基本现状,梳理学校医务室在依法执业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依法查处学校医务室的违法行为,推动本地区学校医务室依法执业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法制化轨道,有效预防学校传染病发生,为校园健康安全奠定组织基础。 (五)学校和托幼机构 1、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卫生室(保健室)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2、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本单位卫生室(保健室)检查,并落实各项整改措施。 3、接受并配合卫生监督机构对学校和托幼机构卫生室(保健室)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四、内容和方法 (一)组织保障 1、学校在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和管理下开展本校卫生室(保健室)工作,并接受卫计行政部门的监督和技术指导。 96 2、学校每年应制定学校卫生室(保健室)工作计划并予以落实,同时将其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考评。 3、学校每年应拨出一定比例的专项经费用于校医的聘用和医疗保健设备的配置,以保证卫生室(保健室)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 。 4、学校应明确学校卫生管理员。负责学校卫生工作的管理和实施,应优先考虑专职或者兼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二)卫生(保健)室设置基本标准 1(卫生室是指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学校卫生机构,承担学校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学校卫生日常检查并为师生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 2(保健室是指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学校卫生机构,在卫生专业人员指导下开展学校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学校卫生日常检查。 3(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规模较大的农业中学、职业中学、普通中小学,可以设立卫生管理机构,管理学校的卫生工作。普通高等学校设校医院或者卫生科。校医院应当设保健科(室),负责师生的卫生保健工作。 4、寄宿制学校和600人以上的学校应设立医务室或者卫生室,非寄宿制学校可视学校规模设立卫生室或保健室。 5、按学生人数600:1的比例配备专职学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学生人数不足600人的非寄宿制学校,可以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或者保健教师,开展学校卫生各项工作。 6(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持有卫生专业执业资格证书。保健室应配备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保健教师由现任具有教师资格的教师担任。 7、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保健教师应接受学校卫生专业知识和急救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 97 8(卫生室设施与设备 (1)卫生室建筑面积应大于40平方米,并有适应学校卫生工作需要的功能分区。 (2)卫生室应具备以下基本设备:视力表灯箱、杠杆式体重秤、身高坐高计、课桌椅测量尺、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计、急救箱、压舌板、诊察床、诊察桌、诊察凳、注射器、敷料缸、方盘、镊子、止血带、药品柜、污物桶、紫外线灯、高压灭菌锅等。 9、保健室设施与设备。 (1)保健室建筑面积应大于15平方米,并有适应学校卫生工作需要的功能分区。 (2)保健室应具备以下基本设备:视力表灯箱、杠杆式体重秤、身高坐高计、课桌椅测量尺、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计、急救箱、压舌板、观察床、诊察桌、诊察凳、止血带、污物桶等。 五、工作要求 1、学校卫生管理员 学校卫生管理员为学校专职或者兼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保健教师或经培训合格的学校其他在编人员。 2、建立和完善学校和托幼机构卫生室(保健室)管理制度 学校和托幼机构应在卫计行政部门的技术指导下,制定学校卫生室(保健室)相关管理制度: (1)卫生(保健)室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1、培养学生良好卫生习惯,根据季节和学生生理特点,开展防治疾病的宣传。 2、及时发现和向领导报告学生中传染病情,指导有关老师控制疾病传染和扩散,对疫情点进行及时消毒。 3、及时处理食物中毒和意外伤害事故,需要送医院救治的进行护送。 98 4、做好食堂食品卫生的监管工作,每天至少抽查一次食堂食品卫生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严格执行灭鼠药安全放置制度,防上中毒事故的发生。 6、加强师生饮用水供应的卫生监督、管理,督促有关人员及时清洗饮水设备,防止污染。 7、学校举办大型活动和学生春(秋)游活动,根据应急预案,做好相应的安全防范工作。 8、医务室建有不适应某种场合或活动的特异体质学生名单,做好学生因病缺课的汇总工作。 9、加强药品管理,严禁使用过期、霉、潮、变质、变色、沉淀浑浊的药品。 (2)卫生(保健)室药品管理制度 1、卫生室老师必须具有经过资格认证的专业临床医疗技术职称,保健室教师由现任具有教师资格的教师担任。 2、卫生(保健)室购买药品必须由学校到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店统一采购。 3、卫生(保健)室购进药品,必须验明药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购进和使用。 4、卫生(保健)室必须制定和执行药品保管制度,采取必要的冷藏、防冻、防潮、防虫、防鼠等措施,保证药品质量。 5、卫生(保健)室属非临床医疗机构只需临时为师生提供应急处置,不得配备常用药品和急救药品以外的其他药品。 6、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性药品存放必须符合安全要求,特殊药品必须严格按规定保管。 7、严禁使用假劣或过期失效药品。在药品使用过程中,发现假劣药品或质量可疑药品,应当及时报告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自行销毁或 99 换货。 8、卫生(保健)教师必须做好药品和医药器械进、用、销、存等方面的记录管理。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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