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散实习”回执
南京财经大学本科生“分散实习”回执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专业 院(系) 姓 名 学号 班级
实习单位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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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
习
简
单
计
划
本表由学生在开始实习后一周内寄给院(系)指派的联络教师(以寄出备
注 地邮戳为准)。逾期不报者按缺勤记。本表由联络教师收齐后交院(系)办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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