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医疗废物暂存地点

医疗废物暂存地点

举报
开通vip

医疗废物暂存地点医疗废物暂存地点 医疗废物暂存地点的工作人员职责 1. 医疗废物暂存地点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穿戴个人卫生防护用品(工作服、帽子、口罩、防渗围裙及袖套、手套、胶靴、必要时戴防目镜等)后方可进入工作场地,掌握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 2. 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分别收集和接收产生地点的医疗废物过秤,按科室逐类登记,并分类封扎,挂放警示标志。 3. 负责医疗废物收集分类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4. 不...

医疗废物暂存地点
医疗废物暂存地点 医疗废物暂存地点的工作人员职责 1. 医疗废物暂存地点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穿戴个人卫生防护用品(工作服、帽子、口罩、防渗围裙及袖套、手套、胶靴、必要时戴防目镜等)后方可进入工作场地,掌握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 2. 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分别收集和接收产生地点的医疗废物过秤,按科室逐类登记,并分类封扎,挂放警示标志。 3. 负责医疗废物收集分类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4. 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 5. 禁止在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吸烟”、“饮食”等。 6. 严格办理医疗废物转交手续,依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填写和保存转移联单。 7. 医疗废物转交出去后,对暂时贮存地点、设施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洁处理。 8. 每天做好个人卫生处置,勤洗手、勤更衣、勤洗澡、勤消毒。 9. 禁止转让、买卖医疗废物,一经发现将依法处理。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1. 医院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严格的管理。 2. 医院必须设置污水、污泥处理装置,并有专人负责,未经消毒或无害化处理,不得排放、清淘或作农肥。 3. 污水处理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正确掌握有关卫生知识及设备操作技术。 4. 处理后的污水、污泥应当符合国家《医院污水排放标准》,并定期检测。 5. 化学毒性废物管理遵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执行。放射性废物的管理遵照《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执行。
本文档为【医疗废物暂存地点】,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该文档来自用户分享,如有侵权行为请发邮件ishare@vip.sina.com联系网站客服,我们会及时删除。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下载需要: 免费 已有0 人下载
最新资料
资料动态
专题动态
is_531654
暂无简介~
格式:doc
大小:11KB
软件:Word
页数:2
分类:
上传时间:2017-09-17
浏览量: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