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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发展与城市变化:明中叶至清中叶的苏州(上)-行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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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发展与城市变化:明中叶至清中叶的苏州(上)-行业经济工业发展与城市变化:明中叶至清中叶的苏州(上)-行业经济 【英文标题】IndustrialGrowthandUrbanDevelopmentintheCityofSuzhou(1550-1850) 【内容提要】在明中叶至清中叶的三个世纪中,苏州城市有显著扩大。 这个扩大同时表现为城市地域范围的扩展与城市人口的增加。苏州城 市变化的主要趋势,是城市从府城内扩大到城厢附郭和郊区市镇,从 而形成一个以府城为中心、以郊区市镇为“卫星城市”的特大城市。 苏州城市变化的主要动力来自城市工业的发展。城市工业的发展,并 非单纯的...

工业发展与城市变化:明中叶至清中叶的苏州(上)-行业经济
工业发展与城市变化:明中叶至清中叶的苏州(上)-行业经济 【英文标题】IndustrialGrowthandUrbanDevelopmentintheCityofSuzhou(1550-1850) 【内容提要】在明中叶至清中叶的三个世纪中,苏州城市有显著扩大。 这个扩大同时 关于同志近三年现实表现材料材料类招标技术评分表图表与交易pdf视力表打印pdf用图表说话 pdf 现为城市地域范围的扩展与城市人口的增加。苏州城 市变化的主要趋势,是城市从府城内扩大到城厢附郭和郊区市镇,从 而形成一个以府城为中心、以郊区市镇为“卫星城市”的特大城市。 苏州城市变化的主要动力来自城市工业的发展。城市工业的发展,并 非单纯的府城工业向外转移,而是在比较优势的基础上形成的合理的 地域分工。经过这三个世纪的发展,到了清代中期,城市工业在苏州 经济中已经居于主导地位。苏州的城市变化代表了明清 【英文摘要】 ThecityofSuzhouexpandedrapidlyfrom1550to1850,intermsofbothurbanareaandpopulation.Themostim-portantmanifestationofthisgrowthwastheextensionoftheurbanareabeyondthecitywallsoftheprefecturalcapitaltoincludethesuburbantowns.Asaresult,Suzhoudevelopedintoa"supercity"withtheprefecturalseatasitscoreandsuburbantownsasitssatellites.Thisdynamicgrowthwasattributabletourbanindustrialdevelopment.Thespreadofin-dustrywasnotsimplythemovementofindustryfromthewalledareaofthecitytothesuburbs;rath eritrepresentedara-tionaldistributionofindustrybasedcomparativeadvantagesofregionalspecializationanddivisionoflabor.Afterthreecen-turiesofdevelopment,urbanindustryhadbecometheleadingsectoroftheSuzhoueconomybythemid-Qing.Suzhou'sdevelopmentrepresentedanewpathinpre-modernChineseurbanization,whatProfessorFuYilinghastermedthe"Su(zhou)-Hang (zhou)"path. 【关键词】工业/城市/明清/苏州 【正文】 一、引言:“苏杭型城市”与中国城市史研究 恩师傅衣凌先生在其晚年的研究中,从经济的层面对明清城市的 特点作出了如下 总结 初级经济法重点总结下载党员个人总结TXt高中句型全总结.doc高中句型全总结.doc理论力学知识点总结pdf :“明清时代的城市经济,大约可以分成两个不 同的类型:(1)开封型城市。这是典型的亚洲的消费城市,又是封建 地租的集中地,工商业是为这个城市的地主服务的„„(2)苏杭型 城市。这些城市虽然也是封建地租的集中地,但工商业的比重较大。 此外还有不少和工商业生产直接有关的新兴市镇,如盛泽、濮院、王 江泾、枫泾、洙泾等”。他并且强调在开封型城市,“工商业是贵族、 地主的附庸,没有成为独立的斗争力量,封建性超过了商品性”,“充 满着腐朽、没落、荒淫、腐败的一面”;而在苏杭型城市“工商业是 面向全国的”,出现了“清新,活泼、开朗的气息”。? 傅先生的上述见解对于中国城市史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首先,他破除了过去那种把近代以前的中国城市简单地分为政治性城市和经济性城市的做法,而把明清的中国城市分“开封型城市”和“苏杭型城市”两种类型。此外新兴的工商业市镇,按照傅先生的看法,也属于城市?,因此实际上还有第三种类型的城市,本文中姑称之为“新兴工商业市镇型城市”?,其次,他特别强调“苏杭型城市”在中国城市发展史上的重要性,认为代表了明清中国城市发展的一种新趋势。再次,他指出在“苏杭型城市”的形成与发展方面,工商业发展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这些见解提出后,学界对明清中国城市的看法出现了重大的分歧。一些学者以赵冈为代表,依然坚持传统观点,把中国城市分为“政治意义很强烈”的“行政区划的治所”(赵氏称之为“城郡”)和“基于经济因素而自然形成”的“市镇”,认为“中国历史上的城市和市镇两者的性质不同,发展的过程也不同„„因此在城市化过程的研究中,应把二者分开”;他同时还强调:宋代以后“大中城郡的发展完全停顿,城市化的新方向转到市镇”。?据此,当然也就不存在傅先生所指出的那种以“苏杭型城市”为代表的中国城市的新变化了。也有一些学者得出了与傅先生一致的结论。例如王卫平认为赵冈“断言大中城市的发展已完全陷于停顿,未必符合实际,事实上,江南地区 的一些大中城市尤其是苏州,无论在规模上还是质量上,都有空前的发展”,并指出“明清时期,江南地区以苏州为中心形成了有着内在联系的城镇群体。江南地区的许多市镇是在苏州商业机能的影响下发展起来的”?。 以上分歧的焦点,在于如何看待中国城市化进程的特点这一根本问题。传统看法赖以成立的基础之一,是中国城市化进程具有与众不同的独特性,用赵冈的话来说就是“中国历史上的城市化过程并非一个正常过程,在世界上是独一无二的特例”?。然而,此说法是否符合事实,尚待证实,因此建立于其上的观点,当然也并非定论。 首先,赵氏所说的城市化的“正常过程”。实际上仅只是少数欧美国家(以及日本)近代城市发展的过程。把西方经验当作世界历史的“正常过程”而把非西方地区经验作为这种“正常过程”的对立面,不仅是典型的西方中心主义,而且从方法论上来说也很成问题?。其次,城市化的过程不仅在世界范围内因时因地而异,在中国也同样如此。即使在明清苏州府这样一个范围有限的地区,各地城市化进程也有相当大的差异(详后)。因此忽视各地的差别,假设有一个中国城市化进程的统一模式,然后由此出发来与那种以西欧经验为标准的“正常过程”进行对比,是没有意义的。再次,从具体的实例来看,中国一些地区的城市化进程与基于西欧经验的“世界城市化正常过程”之间也不乏相似之处。如后文所示,明清苏州城市变化的趋势, 也如赵氏所说的“正常过程”所体现的趋势那样,是“城市人口比重愈来愈高,也愈来愈集中,小城市变大,大城市变得更大”?。在此意义来说,苏州城市化的进程就并非“世界上的独一无二的特例”。只有在对世界各地(包括中国各地)城市化进程都已作出深入的研究之后,才有可能对中国城市化进程到底是否“在世界上是独一无二的特例”的问题进行分析。现在要谈这一点,显然尚为时过早。因此目前的当务之急,是对中国各种城市化的具体情况,进行实事求是的深入研究。 明清苏州在中国城市史研究中具有特殊的地位,因此傅先生把苏州的发展作为“苏杭型城市”发展的代表。在明代以前的一千多年中,苏州一直是一个重要的地区行政中心。到了明代中叶,苏州作为全国首要工商业城市的地位方最后确立,而傅先生所说的“苏杭型城市”的新气象也在此时开始蔚然成风。从另一方面来看,到了太平天国以后,随着近代上海的兴起,苏州也丧失了原有的显要地位。有鉴于此,本文把明代中期至清中期的三个世纪(大约自明正德朝至清道光朝,在本文中也简称明清)作为研究时期的上下限。工商业发展是导致“苏杭型城市”形成和发展的主要因素,因此我们也可以说苏州城市的变化,主要是由工商业发展推动的。在工商业对明清苏州城市变化的影响方面,商业发展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如后所述,若把工商业二者相比,工业发展所起的作用更大,因此之故,本文在对明清苏州城市变化进行研究时,重点将放在工业发展及其所起的作用。 工业的发展究竟是如何导致明清苏州城市变化的呢,要回答这一问题,不仅必须对城市工业的发展、城市的地域变化与人口变化等情况分别进行深入的考察,而且还必须对工业在城市变化中所起的作用作出正确的评价。这些问题在以往的明清经济史研究中虽然也屡屡被涉及,但是过去研究的重点主要集中在城市经济发展的状况及其与“资本主义萌芽”的关系等方面,很少有人从工业发展与城市变化之间关系的角度来进行专门的研究。因此之故,这些问题也成为了本文讨论的主要问题。 二、明清江南的城市:界定与类型 本文所研究的对象是明清苏州的城市变化,因此首先要明确“苏州城市”这个概念的具体含义。苏州位于江南,而江南的城市具有相当明显的地域特点,彼此有不少共同之处。为了便于讨论。本文把苏州放到江南这一范围中进行讨论?。为此,我们要弄清以下问题:明清江南的城市应如何界定,明清江南的市镇是否城市,明清江南的城市有哪些主要类型,等等。 (一)明清江南城市之界定 法国地理学家潘什梅尔(PhilippePinchemel)曾感叹道:“城市现 象是个很难下定义的现实:城市既是一个景观、一片经济空间、一种人口密度;也是一个生活中心和劳动中心;更具体点说,也可能是一种气氛、一种特征或者一个灵魂”(11)。这段话真实地体现了国际学界在“什么是城市”这一问题上感到的困惑。因此“什么是城市”,确实并非一个容易回答的问题。 关于现代城市概念的研究,始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欧美。德国地理学家拉采尔(F.Ratzel)于1903年提出地理学上的城市,指的是地处交通方便环境的、覆盖有一定面积的人群和房屋的密集结合体,此定义着眼于形态,代表了当时学界的主要看法。24年以后,意大利地理学家波贝克(H.Bobek)提出城市与乡村存在着“公务式劳动”和“田园式劳动”的分工,并配置于各自的空间。其中城市寻求交通方便的有利环境,是交通经济一定阶段的产物,此定义摒弃了以往的形态观点,将关注的重点转移到城市职能上(12)。尔后德国地理学家许瓦茨(G.Schwarz)又提出一个“充分成长的城市”(full-fledgedCitV)是“一个有固定的大量人口集中、有确定形状的聚落”,“其内部结构各部分表现出适当的差异,城市生活的发展也达到足够的广度,并且有明显的中央性(centrality)”(13)。以后还有各种新的看法不断推出。一些学者在判定“城市”时主要着眼于“城市人口”,但是在“城市人口”的界定上,有的以职业,有的以居民点的人口数量,作为区分城乡人口的标准,有的则二者兼而用之(14)。另外一些看法则同时着眼于人口数量、人口密度以及职业区别(15)。 因此标准颇不统一,同时在具体标准的制定上但分歧颇大(16)。因此在“什么是城市”这样一个关键概念上,至今仍尚未得出一个得到学界一致认可的共识。正因如此,各个学者心目中的“城市”往往也有很大的差别。 以上关于城市的定义,基本上是从近代欧洲城市发展的经验得出来的。它们对于近代以前的江南城市化研究是否适用,尚有待研究。首先,如牟复礼(F.w.Mote)在其关于明清苏州城市史的研究中明确指出的那样,和工业化以前的欧洲相比,中国的城市和农村是相互开放的,彼此之间没有明显的空间利用方式相互隔绝开来。因此从理论上来说,中国的社会是一个开放的社会(17)。在这样一个开放的社会中的中国城乡关系。当然很不同于城乡相互封闭的欧洲的城乡关系。因此如果用近代欧洲的城乡划分标准来确定明清中国城市与农村,显然是有问题的。其次,在使用从欧洲经验得出来的定义来判定江南城市的时候,还会遇到其他一些问题。例如居民点中的人口密度和居民点之间的空间距离,是我们今天在进行城乡划分时常考虑一个因素(18)。而在近代早期的西欧和明清时期的中国江南,人口密度差别极大(19)。因此以西欧居民点的人口密度和居民点之间的空间距离为标准来判定江南城市,也十分困难(20)。而在根据上述这些定义来判定江南城市时,最为棘手的问题有二:一是市镇如何定位,另一则是城市如何分类。 (二)明清江南市镇的定位 明清江南的府城与县城属于城市,向无多少争议。但市镇是否也是城市,则一直未有一致看法。有些学者认为市镇是城市地区,另一些学者认为是农村地区,还有些学者则认为是城乡之间的过渡地区(21)。此外,许多学者即使笼统地把市镇当作城市地区,但同时仍坚持认为“市镇”与“城市”不同,因而“市镇”的兴起与“城市”的发展是两个彼此无关的过程(22),亦即市镇并非真正的城市地区。那么,市镇究竟应当如何定位呢,姑从学界使用较为普遍的标准来看看市镇是否属于城市。 首先,对于明清江南一个居民点到底应当拥有多少居民才能成为被划为城市的问题,学界一直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饶济凡(GilbertRozman)按照居民数将1820年前后的中国城市分为七级,最低一级(即第七级)人口数为500人,次低一级(第六级)人口在500-3,000人之间(23)。这两级城市,一般而言主要就是指市镇,由此而言市镇应当属于城市。但是赵冈认为饶氏的第六、七两级所定限度太低,而应以2,000人为城乡分界线(24)。施坚雅(R.WilliamSkinner)更以4,000人为清末(1893年)中国城乡划分的界线(25)。但刘石吉认为此标准过高,对于明清的江南地区而言,人口不及2,000人的市镇亦应列入“城镇”(即城市);而曹树基的意见恰恰相反,认为明清江南的城市应当排除“大批人口不多的小型 市镇”(26)。因此从居民点的人数来判断市镇到底是否属于城市,看来颇为困难。 其次,由于农村工业化和商业化的发展,江南农村居民常常是农、工、商多种职业兼营,并非只是种田的“专业农民”。相反,在市镇居民中,也有不少人把其全部或部分劳动时间用于农业生产活动。由于工农之间界线模糊,江南出现了农村居民和市镇居民在职业与居所两方面的不一致(27)。白馥兰(FrancescaBray)指出:如果使用欧洲区分工农的标准来看中国,确实很难确定谁是农民、谁是工人,或者谁是城市居民、谁是乡村居民。西方史家在试图解释亚洲历史时,常常会发现自己遇到诸如“农民”这类难以处理的范畴。这类范畴非常模糊,难以用于其研究(28)。 再次,明清江南人口高度密集,而且水道交通非常便利,大大缩小了各居民点之间的空间距离。如果以人口密度和居民点之间距离作为判定城市的两个重要依据的话,那么明清(特别是清代中期)江南(特别是苏州府)的大多数地区都有可能成为城市地区(29)。因此从人口密度和居民点距离也难以确定市镇是否城市。 最后,城市化不仅有景观型城市化(即城市性用地覆盖地域空间),而且还有职能型城市化(即城市功能在地域系列中发挥效用)(30)。明清江南(特别是东部)的一些较大的村子,由于具备了若 干城市功能,因此也可以属于由后者引起的“间接城市化”地区。这样一来,使得城乡之间的界线更为模糊。 因此,使用上述标准来判断江南市镇是否城市确实很困难。那么,江南市镇的性质是否就无法确定了呢,我们认为:江南市镇虽然有其独有的特点,但如果它们确实是城市的话,就应当具有城市最普遍的特征。因此最普遍意义上的“城市”的概念,应当是判断明清江南的市镇是否城市的基本出发点。 按照现代英语中最普遍的理解,所谓城市,乃是一个比村子大的居民点,并有很多房子、商店、工作场所、娱乐场所和宗教场所。虽然一般而言“城市”有“城”(city)和“镇”(town)之分(前者通常比后者大),但是从性质上来说“城”与“镇”并无二致,因此“镇”(town)也常用作“城或镇”(townsorcities)的代称,以区别于农村(thecoun-try);而城市化(urbanization)也就是由于农村地区(ruralarea)的居民移入城镇(townsorcities)的过程(31)。在当代中国,对于“城市”与“市镇”的一般理解大体上也如此。按照最普通的解释,城市是“人口集中、工商业发达、居民以非农业人口为主的地区,通常是周围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集镇是“以非农业人口为主的、比城市小的居民区”,而“较大的集镇”则为市镇;城市与集镇合起来称为城镇(32)。从以上这些解释可以看到:一般而言,所谓城市,通常包括城与镇,是与农村相对的人口聚居区,其 主要特点是人口比单个的村子多,并且拥有较多的工商业场所和娱乐、宗教、文化场所。简言之,城市之不同于农村,一是与单个农村相比,城市的居民人数较多,二是城市中居民的“非农业化”程度较高。 上述的定义虽然简单,却包含了城市这一概念最基本的要素。对于在城乡、工农之间无明确界线的明清江南来说,这个最简单的定义可以说是最有用的定义。比起其他许多定义来说,这个定义显得比较笼统,但是正是这种笼统,才使得它能够跨越时空,放之古今中外而皆准,因而也适用于江南。 在近代江南,一个市镇上的居民人数通常比一个村子中的居民人数多,同时市镇居民中的大多数主要是从事农业以外的职业(33),此外,还有相当数量的工商业人口,尽管家庭居住在附近农村,但其本人的经济活动却主要在市镇上进行(34)。因此市镇工商业中的经常性就业人口,往往超过其正式居民的数量。由于市镇居民人数较多,其“非农业化”的程度较高,所以近代江南的市镇属于城市地区而非农村地区。明清江南的情况也与此相似。首先,就一般情况而言,在明清江南,被称为“市”或“镇”的居民点的居民人数,比起被称为“村”的居民点的居民人数要多(35)。其次,在“市”或“镇”的居民,从事工商业人口的比重通常超过从事农业人口的比重(36);再次,明清(特别是清)有颇大数量的外来商人与工匠常住江南市镇 (37)。他们虽然是侨居市镇的“常住人口”,但却并未计入当地户籍(38)。因此依照上述标准,明清江南大多数市镇当然应为城市地区。 此外,从市镇所承担的功能、空间结构以及发展趋势来看,明清(特别是清)江南大多数市镇显然也属于城市地区。在现代城市研究中,城市的功能被分为“一般职能”和“特殊职能”(或“基本职能”与“非基本职能”)两类。从大多数关于明清江南市镇的研究来看,市镇承担了上述城市的一般职能(或基本职能)中的大多数(39)。在空间结构方面,刘石吉根据许瓦茨对“充分成长的城市”所下的定义对江南市镇进行了分析,结论是“到了清代,江南许多专业性市镇已有明显的中央性机能与城市生活,已经很接近‘现代’的都市了”(40)。王卫平也对江南市镇的构造与机能作了分析,指出“明清江南地区的许多市镇,无论其规模、商况,较之于所属的县城乃至一些府城有过之而无不及”(41)。至于发展趋势,大多数学者的研究也表明明清江南市镇的发展趋势是由小而大,由集市性质的地方农产品交易场所逐渐变为工商业发达的专业市镇。因此明清江南大多数市镇并非一种非城非村的特殊聚落,而应属于城市地区。 在本文所讨论的苏州地区,上述情况比在江南其他地区更为明显,因此我们有充分的理由把苏州地区的市镇定位为城市地区。 (三)明清江南城市的主要类型 不同的城市化方式产生出不同类型的城市。一般而言,城市化的基本形式有两种,一是城市范围的扩大,一是城市数目的增多。这两种城市化基本形式的最终产物,就是20世纪工业化国家出现的“特大城市”和“巨大城市带”。就明清江南的情况而言,傅衣凌先生所指出的“苏杭型”和“新兴工商业市镇型”两种城市发展方式,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就体现了这两种城市化的基本形式。从城市地理学的角度来看,明清江南“苏杭型”城市与“特大城市”、“新兴工商业市镇型”城市与“巨大城市带”之间,虽然具有本质的差异,但也不乏相似之处。因此我们可以借用现代城市化研究的理论和方法,来分析明清江南的城市化的情况。 1、“苏杭型”城市与“众星拱月”型的城市发展 按照包括我国在内的许多国家今天所使用的城市分级标准,人口在100万以上的城市被称为“特大城市”。从地域结构上来看,这种特大城市通常包括两个部分,即已经实现景观城市化的市区,以及城市化正在进行中并与市区联系频繁的吸引区。在特大城市的远郊区往往有不少中小城镇,它们在职能上与特大城市保持联系,在地域上则环绕特大城市分布,因此被称为特大城市的卫星城市(42)。虽然这些卫星城市有的相对独立,有的更多依附母市(43),但是它们与母市之间的联系极为紧密,并在职能上有分工,因此不能把这些城镇视 为独立的城市。 从本文后面的分析可以看到:明清时期苏州的城市化进程,是以一个大城市(府城)为中心、而以郊区市镇为延伸的城市扩张。这种方式与上述“特大城市”型的城市化方式之间颇有类似之处,这里我们姑称之为“众星拱月”型的城市发展。 2、“新兴工商业市镇型”城市与“群芳争艳”型的城市发展 今天的城市地理学中的“巨大城市带”,指的是城市高度集中,致使这些地区的城市职能十分强烈,城市之间的农田分界带日渐模糊,城市地域相互蔓延,甚至连成一片。“巨大城市带”主要由两种地域组成,一种是城市的建成区,一种是城市化正在旺盛进行的地区。在这里,传统的农业区面积已经不大,职能作用也不显著(44)。这种“巨大城市带”仅存在于今天欧美和日本少数地区,但是规模较小的密集城市群也存在于世界许多地方,这种城市群在结构上与“巨大城市带”不乏相似之处,因此我们姑且称之为“中小城市群”。位于这种“中小城市群”中的城市,由于没有一个大城市作为核心,因此彼此之间的关系颇不同于特大城市中的母市与卫星城市之间的关系。 明清苏州府属下的吴江县拥有众多的市填,其中一些大市镇在居民数量或经济繁荣程度方面都超过县城。但在吴江县境内却没有一个 大城市作为中心,因此由众多新兴市镇所形成的城市地区也不具有“中央性”的特点。同时,由于大多数市镇在机能上往往不分伯仲,各个市镇之间也缺乏“适当的差异”。因此这些市镇的发展,导致了一个由多个规模、性质和功能相近的中小城市组成的城市群的形成。换言之,在吴江县,城市化进程呈现出一种众多中小工商业城市相互竞争发展的局面,我们姑称之为“群芳争艳”型的城市发展。这种“群芳争艳”型的城市发展也存在于江南的松江府、嘉兴府等地。傅衣凌先生在谈到“苏杭型城市”发展的同时,也提到江南的工商业市镇的发展,并且把二者并举,作为与“开封型城市”发展的对立物。这是颇有深意的。 因此,即使是在明清江南(甚至是在明清苏州府)的有限范围内,也存在着不同的城市化方式。由于城市化方式的差异,也形成了不同的城市类型。而苏州城市则正是“苏杭型”城市的代表。 三、明清的苏州城市:范围与特点 在对明清江南城市作出了定义之后,我们即可由此出发来确定苏州城市的具体范围与特点。本文所研究的苏州城市,并不仅限于苏州府城,而且还包括位于郊区的许多市镇。在本节中,我们要说明哪些市镇可以被划入苏州城市的范围。此外,我们还需要对与苏州城市有关的几个地域概念进行辨析。 (一)苏州地区 本文中的“苏州城市”位于本文所说的“苏州地区”,后者的地域范围即明清苏州府城附郭县所辖地区,大致相当于1983年3月1日实行的“市管县”新体制下的“苏州市”属下的“苏州市区”(45)。此地区内的行政区划在明清时期有相当大的变化。具体而言,明代苏州府城附郭县仅有吴县与长洲县两县,清雍正时从长洲县中析出元和县,因此附郭县变成了吴、长、元三县(以下在谈到附郭县时,均以清代情况为准)。但是这个变化对于苏州府城附郭县的实际管辖范围并无多大影响,因此可以说在本文所研究的三个世纪中,苏州地区的地域范围没有多少变化。吴、长、元三个附郭县的县治都在府城中,但此外还管辖有众多的乡村和市镇。有鉴于此,本文把苏州地区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府城(包括延伸到城墙外的城厢附郭,大体相当于现在的“苏州市区”辖下的“城区”),另一则是府城附郭县辖下的乡村与市镇,本文称之为郊区(相当于现在的“苏州市区”辖下的“郊区”)。 (二)苏州城市 本文所说的明清苏州城市,包括府城附郭县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城”与“镇”。大体而言,这些城镇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城”即府城,另一则是“镇”即位于郊区的诸多市镇。府城不仅是苏州巡 抚的驻节之地和苏州府府治之所在,而且吴、长、元三个附郭县的县治也都设在其内。换言之,苏州府城是省、府、县三级行政中心共同所在的城市。由于三级行政中心都集中在同一城内,因此按照过去的看法来说是一个“政治性城市”,并因此而具有“政治性城市”的主要特征——城墙。不过自明代后期起,城内居民区突破了城墙的限制,向外不断扩展,形成城墙之外的居民区。这个居民区在民国时代的行政区划中被称为“城厢附郭”,本文也沿用此称呼。因此如果作进一步的细分,府城又包括城内和城厢附郭两个部分(46)。除府城外,在吴、长、元三县的管辖范围内还有数目不等的市镇。在本文中,把这些市镇称为郊区市镇。 因此,明清苏州的城市地区,就由府城(包括城内和城厢附郭)与郊区市镇两个部分组成。为了简便起见,在本文中把府城城内及城厢附郭合起来简称为“城”,而把郊区市镇简称为“镇”,二者合起来统称“城市”。 (三)以苏州城为中心的行政地区和苏州城的商业腹地 在苏州城市史研究中,还有两个相关的地域概念需要弄清。这两个地域概念即:(1)以苏州城为中心的行政地区,(2)苏州城的商业腹地。它们与本文所说的苏州城市有密切联系,但在地域范围上却颇不相同。 1、以苏州城为中心的行政地区:由于明清苏州城是多个行政中心的所在地,因此以苏州府城为中心的行政地区,也包括了由上而下的3个层级,即苏州巡抚治理下的苏南地区、苏州府以及吴、长、元三附郭县。在这三级行政地区中,前两个地区自不必说,即使是最后一个地区(即吴、长、元三附郭县),地域范围也比苏州城市的地域范围大,因为在此范围内,除了城市地区外,还有面积更大的乡村地区。 2、苏州城的商业腹地:一个城市的商业腹地,指的是其商业功能所及的地区。明中叶至清中叶苏州府城的商业腹地,由小而大,可大致分为4个层级:最直接的是苏州府辖下地区;其次是整个江南地区;再次是施坚雅所说的“长江下游经济巨区”;最后,作为明中叶至清中叶中国最大的商业城市,苏州的商业功能覆盖了中国最主要的经济地区,因此其商业腹地也包括了中国的大部分(47)。这样,苏州府城的商业腹地的地域范围,远比苏州城市的地域范围大。 由上可见,以苏州城为中心的行政地区和苏州城的商业腹地,在地域范围方面部与苏州城市不同。首先,前两个地区都具有多重层级,其地域范围依不同的层级而有很大差别。而苏州城市的地域范围却是确定的。其次,不论从哪一个层级来说,前两个地区的地域范围都比苏州城市的地域范围大。但是这三个地域概念相互之间也有着密切的 关系。这种关系主要表现为这三个概念都以苏州府城为中心。换言之,苏州府城不仅是苏州城市的核心,而且也兼具不同层级的地区的商业中心和行政中心的角色。这一点,对于苏州城市的变化也有重要影响,在研究苏州城市变化时不可忽视。 (四)作为特大城市的苏州城市 如前所述,明清时期苏杭型城市的发展,是以一个大城市为中心、而以郊区市镇为延伸的城市扩张。英国地理学家迪肯森 (R.E.Dickinson)在对众多欧洲城市进行考察后,于1947年提出城市地域结构的“三地带”学说,即一个城市由中央地带、中间地带和外缘地带组成(48)。明清苏州府城城内、城厢附郭、郊区市镇三者的关系,颇类似于这三个地带之间的关系。因此它们都应当是一个特大城市的不同组成部分。由此而言,虽然特大城市的出现本是一种现代的现象,但是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明清苏州的城市是一个以府城(包括城厢附郭)为中心、以郊区市镇为外延的特大城市。下面我们就从不同的方面来看看情况是否如此。 1、人口数量:如下节所述,苏州府城(城内及城厢附郭)的人口,在清代中期已超过100万。加上郊区市镇的人口,则城市人口达到150万人以上。即使按照今日的标准来看,这也已是一个特大城市。从此意义上来说,明代中期至清代中期苏州城市的发展方向,就是一 个向特大城市发展的方向。 2、人口密度:1820年苏州地区(府城与郊区)的人口密度,折为公制约合每平方公里1,540人(49)。而据民国时代的统计,1929年苏州城区及城厢附郭的人口密度尚不及1,500人左右(50)。按照民国时代的标准,1820年苏州府城及郊区都属于同一城市,并因此而形成一个远比民国时代苏州为大的城市。 3、城市内部的联系:在工业革命以前的欧洲,城市各个组成部分之间的沟通主要靠步行,故有“步行城市”(pedestrianCity)之称。由于交通不便,因此城市的平面形状和部门布置都比较集中。但是在水运方便的地区,情况又有所不同。如后所示,清代中期苏州府城附郭三县共有市镇26个。其中与府城之间的距离在20里以内的市镇有10个,占市镇总数的38,;距离在25里以内者有12个,占市镇总数的46,;距离在40里以内者有18个,占市镇总数的69,;而距离在80里以上者仅有3个,占市镇总数的11,。换言之,与府城之间的距离,近40%的市镇在20里内,近一半的市镇在25里内,而近70,的市镇在40里以内。这几个距离意味着什么呢, 首先,现代城市地理学家常以到母市中心区耗用5个小时(步行与利用公共交通的时间之和)为标准,将大城市郊区划分为里圈和外圈,而位于不同位置的卫星城市也因此分为“里圈卫星城市”和“外 圈卫星城市”(51)。如果我们也以距离府城5小时的步程(即大约25里)为标准(52),则苏州郊区近一半的市镇都在此范围内。由于“里圈”中集中了近一半的市镇。因此苏州郊区市镇的分布形态与现代特大城市的卫星城市的分布形态颇为相似。 其次,苏州地区位于江南水网的中心地带,各主要水路像便捷的大道,把郊区市镇与府城紧密地连在一起。江南船行速度大约是每日40里(53),因此近70,的市镇与府城之间的距离都在一日的航程之内,而大约40,的市镇与府城的距离更在半日航程之内。作为对照,以城墙为限的苏州府城,南北长12里,东西长9里。城内主要货运也依靠水运,但城内河道狭窄,桥梁林立,通行能力远不如城外河道。自明代后期以后城内河道淤塞日趋严重,航行更加困难。从位于府城西北部的阊门到位于府城东南部的葑门,或者从位于东北部的娄门到位于西南部的盘门,实际航行里程都近20里(54)。不仅如此,由于城内水道狭窄、交通拥挤,航行时常常不得不在“堵船”地点长时间等待,或者作大幅度绕行。因此从出发地到目的地,实际所需时间也常常要一天或接近一天。换言之,从大多数郊区市镇到府城,所需要的时间与从府城的一角到另一角相差并不很大。在此意义上而言,从苏州大多数市镇运送人员和货物到府城,并不比从府城的一端运送人员和货物到另一端更耗时。 4、城市各部分之间的关系:许瓦茨指出一个“充分成长的城市” 的主要特征,是“其内部结构各部分表现出适当的差异,城市生活的发展也达到足够的广度,并且有明显的中央性(centrality)”,其中“最重要的、也是一个城市成立所必备的,即是它的‘中央性’机能,亦即‘中点影响’:城市的普通机能对于附近的周地(亦称为市场区域、贸易区域或附属区域、服务区域等)有密切关系。可见‘中央性’是一个城市成立与兴起的必要条件,也是构成城市普通机能的要项”(55)。如后所述,在明清时期,苏州府城与大部分郊区市镇之间不仅存在一种以府城为核心的“中央性”,而且府城和各个市镇也“表现出适当的差异”,同时其城市普通机能对其“周地”也有密切关系。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府城与大部分郊区市镇之间的关系,颇类似于现代特大城市的母市与郊区卫星城市之间的关系。 因此,本文关于明清苏州的城市变化的讨论,其对象就不仅是府城城内,而且也包括了城厢附郭和郊区市镇。 四、明清苏州城市的地域变化 城市变化,首先是指城市的地域变化。本节探讨的苏州城市的地域变化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府城的变化,一是郊区市镇的变化。在本文所研究的三个世纪中,苏州城市在这两方面发生了什么样的变化呢,下面就分而论之。 (一)府城的地域变化 在明代以前,苏州府城的范围大致以城墙为限。自春秋末期吴王阖闾扩筑姑苏城以来(特别是自唐代以来),苏州城墙长度变化不大,大约在42-47里之间,考虑到历代度量衡的差异,大致在22-23公里之间(56)。明初重加修筑的苏州城,南北长12里,东西宽9里,周34里(57)。嘉靖38年时吴县知县曹自守说:“苏城横五里,纵七里,周环则四十有五里”(58)。康熙初年苏州巡抚韩世琦改筑苏州城墙,周遭仍为45里。因此如果仅只以城墙为限来看苏州府城的地域变化,那么可以说从府城面积一直没有多大变化。但是如果把城厢附郭包括在内,情况则大不一样。嘉靖时曹自守已说道:“阊、胥、盘三门外曰附郭„„自胥及阊,迤逦而西,庐舍栉比,殆等城中”(59)。特别是阊门一带,崇祯时人王心一说:“尝出阊市,见错绣连云,肩摩毂击。枫江之舳舻衔尾,南濠之货物如山,则谓此亦江南一都会也”(60)。正是因为明代后期城厢附郭的居民人数已很多,因此在倭患时,“议者欲于城外更筑一城,俨如半壁,以附大城”(61)。虽然此事最终未成,但也可见阊门外确已经变成府城的一个延伸部分,其范围已经不小。到了清代,城墙外的居住区进一步扩大。康熙时,据孙嘉淦所见,“阊门内外,居货山积,行人水流,列肆招牌,灿若云锦,语其繁华,都门不逮”(62)。不仅如此,阊门外的商业区已与枫桥镇连成一片,延绵20里之长(63)。当地的虹桥毁坏后,“城内外从桥而达者日不下亿万,众悉呼艇争渡,负贩窦夫则望洋而叹”(64)。在府城的葑门、娄门外,在乾隆初年还是人烟稀疏之地,但是到了乾隆后期却已是“万 家烟火”,“人居稠密”,“地值寸金”(65)。因此这时府城的实际面积,更是大大超过城墙内的面积。 这里还要指出的是,在这三个世纪中,苏州府城不仅扩大到了城墙之外,而且城内空间也发生了很大变化。明初苏州城内建筑还比较稀疏,15世纪后期苏州人王锜说:“吴中素号繁华,自张氏之据,天兵所临,虽不致屠戮,人民迁徙,实三都,戍远方者相继,至营籍教坊,邑里萧然,生计鲜薄,过者增感。正统、天顺间,余尝入城,咸谓稍复其旧,然犹未盛也”。但是自成化以后,“观美日增,闻阎辐辏,绰禊林丛,城隅濠股,亭馆布列,略无隙地”(66)。莫旦也说:苏州府城“治雄三寝,城连万雉,列巷通衢,华区锦肆,坊市棋列,桥梁栉比。梵宫蓬宇,高门甲第”(67)。但是直到嘉靖时,府城内的东、北两个部分还有隙地,因此曹自守说:“公署宦室以逮商贾多于西,故东旷西狭,俗亦西文于东也„„在城之图,以南北为号,各分元亨利贞,以统部居民。南号差不及北,以地有间隙,稍远市廛”(68)。到了清代中期,不仅府城内已“房满为患”,就连城墙之外的近郊也变得略无隙地。位处城西的阊门内外,“居货山积,行人水流,列肆招牌,灿若云锦。语其繁华,部门不逮”(69)。就是原来人比较稀疏的葑、娄门外的东部近郊,情况也都如此。 由于府城内外各种建筑物大量增加,建筑用地日渐减少,因此民居侵占城内河道以及居民抛弃垃圾废物导致河道淤塞现象也日愈严 重。这一点,崇祯3年吴县知县陈文瑞在浚县前河时已说得很清楚:“河形尽被居民填占盖房,一遇淫潦,[县]治前如沼”(70)。乾隆11年以后约有半个世纪未曾浚河,“遂多叠屋营构,跨越侵逼,且烟火稠密,秽滞陈因”,因而“所谓四经三纬之水道,淤塞过半,其他小港断流,有遂成平陆者”(71)。有鉴于此,明清苏州当局多次疏浚河道。据王卫平统计,在明弘治6年(1493)至崇祯3年(1630)的137年中,共疏浚城内河4次(弘治6年、万历34年及45年、崇祯3年);而在清康熙48年(1709)至道光5年(1825)的116年中,共疏浚7次(康熙48年及61年、雍正6年、乾隆4年及11年、嘉庆2年、道光5年)(72)。换言之,在明代中后期大约34年疏浚一次,而在清代前中期则大约17年就要疏浚一次,即两次疏浚之间的间隔时间缩短了一半。但是尽管如此,苏州城内河道的淤塞依然在加速。据张英霖统计,明末清初苏州城内水道长度为87-92公里,但到了清代大量淤塞,湮塞者多达25公里(73)。这个现象,深刻地反映了府城内建筑物密度的增加和建筑空地的锐减。这种锐减的实质,乃是城墙之内的“内部边疆”(innerfrontier)的消除。这也充分表明在本文所研究的三个世纪中,苏州府城的建筑密度有明显的增加。 (二)郊区市镇的地域变化 苏州郊区市镇数量,在本文所研究的三个世纪内变化很大。市镇总数,据樊树志统计,从正德时的14个增至乾隆时的26个(74)。 兹将这些市镇及其与府城之间的距离罗列如下:明代中期已有者: 1、月城市——阊门内外 2、横塘镇——府城西南13里 3、新郭镇——府城西南15里 4、横金镇——府城西南30里 5、木渎镇——府城西南30里 6、光福镇——府城西南50里 7、社下镇——府城西南110里 8、黄埭市——府城北40里 9、相城市——府城东北40里 10、王墓市——府城东20里(又名五墓市) 11、尹山市——府城东南20里 12、甫里镇——府城东40里(又名*[上为撇下为用]重镇) 13、陈墓镇——府城东南55里 14、许市镇(又名浒墅镇)——府城西北25里 (其中甫里系长洲与昆山两县合治) 清代中期新增者: 15、枫桥市——阊门外西7里 16、唐浦镇——府城东22里 17,陆墓镇——府城北80里 18、金墅镇——府城西北40里 19、望亭镇——府城西北45里 20、蠡口镇——府城北18里 21、唯亭镇——府城东35里 22、周庄镇——府城东南70里 23、章练塘镇——府城东80里 24、新郭镇——府城西南15里 25、韩镇——府城郊南二十六都 26、徐庄镇——府城郊上十七都 (其中章练塘镇系长洲、吴江、青浦三县合治) 由上可见,清代中期郊区市镇的增加,呈现出“全方位发展”的趋势,使得府城西部(包括西南和西北)的市镇由8个增加到11个,东部(包括东南和东北)的市镇从4个增加到8个,南部和北部的市镇则分别从0个和1个增加到2个和3个,因此“众星拱月”的局面变得更加清晰。同时,在新增的12个市镇中,有8个位于距离府城在40里以下的范围内(其中2个更位于城厢附郭)。这意味着郊区市镇与府城的关系更加密切了。 在市镇数量增长的同时,市镇人口更有急剧的增加(详见下节)。 人口的增加意味着住房与工作场所的相应增加。因此市镇人口增加导致了市镇地域规模明显扩大。这可从元和县属下的唯亭、同庄二镇,长洲县属下的浒墅镇,长洲与昆山合治的甫里(又名*[上为撇下为用]直、六直)镇,以及长洲、吴江、青浦三县合治的章练塘镇的情况见之。 唯亭在明中叶以前,“民贫俗朴,人皆散处村庄”。到了明代后期发展成为具有相当规模的市镇,而到了清中期更已是“聚庐而居,人烟稠密,比屋万家”的大镇了(75)。镇上形成了面积颇大的商业区,分布于上塘与下塘之东市、中市、西市。周庄直到明末还是“迁肆于后港,镇西多坟墓,鲜民居”,尚不具备一个市镇的规模。到了康熙时,“东西二栅俱成闠”,尔后更发展为一个大镇,有东西南北四栅,市街长达3里,宽2里(76)。清代中期极盛时,镇上居民近5,000人,“户口、赋役之数,足当西北一小县”(77)。浒墅镇在万历时代已被称为“吴中一大镇”,清代更加繁盛,“比屋连甍,街衢阗噎,杂货云屯,闠鳞次”(78)。甫里到明末才发展成镇,但康熙中期陈惟中修志时,已是“[苏州]府东巨镇,首推六直”,“郡东乡镇,惟六直为首著”。据时人目击,该镇“灯火万家,云树苍茫,市廛杂,拟于邑”(79)。章练塘镇也是明末清初才兴起的,但到乾隆时已发展为一巨镇,“民居稠密,百货具备,其居吴江者今几千家”(80)。镇东西长9里,南北宽6里,分东市、西市。东市为闹市区,街道密布;西市稍逊,但也街道也不少(81)。 此外的一些市镇,发展也十分迅速。例如吴县的月城和长洲县的枫桥、山塘,虽然被称为“市”,但其规模不亚于一个大镇。月城市在明中叶,已是“阊门内出城,自钓桥西渡僧桥南分为市„„各省商贾所集之处”,而到了清中叶,更是“又有南北濠,上下塘,为市尤繁盛”(82)。枫桥市“在城外,离治数里,与阊门相属”,到了康熙时已是“为储积贩贸之所会归”,“为水陆孔道,贩贸所集,有豆米市,设有千总驻防”(83),以后更发展成为中国最大的粮食贸易中心(84)。山塘市“在城外,离治四五里,即虎邱山塘,亦与阊门相联属„„储积商贾亚于枫桥,而川广诸货亦骈集焉”(85)。在这些市上,商业发展如此繁盛,其地域规模当然也有相应的扩大。 由此可见,在本文所研究的三个世纪中,苏州城市的各个组成部分,不论是府城城内还是城厢附郭,或者是郊区市镇,地域规模都有明显的扩大。(待续) ?傅衣凌:《明清社会经济变迁论》,人民出版社1989年,第152、158页。 ?傅氏明确地把这些市镇经济称为“城市经济”。 ?关于这类城市的称呼,并无一致的看法。在较近的研究中,也有学者称之为“新型经济城市”(王卫平:《明清时期江南城市史研究:以苏州为中心》,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41.97、156页)。这里所说的“新兴工商业市镇型城市”,他只是一个暂时性的称呼。 ?赵冈:《中国城市发展史论集》,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95年,第3、165-167页;同氏:《明清江南市镇发展综论》(刊于《汉学研究》第7卷第2期,1989年)、这种看法在一些新近出版的论著中仍然可以看到。例如陈学文对赵氏观点表示赞同,并说:“中国大城市至明清时期基本上已定型,至多也只是政治中心兼具经济文化中心,或者是经济色彩加浓而已,代表中国都市比道路的应是众多市镇的兴建”,“明清太湖流域市镇的兴建、发展代表着中国都市化的道路”(陈学文:《明清时期太湖流域商品市场的研究》,浙江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389页)。 ?王卫平:《明清时期江南城市史研究》,第94页。但是王氏也认为“明清时期江南地区非传统型市镇的勃兴,成为江南地区城市化过程的主要形式”。 ?以上参阅赵氏《中国城市发展史论集》,第139-140页。 ?关于应当如何正确进行比较的问题,参阅王国斌:《转变的中国:历史变迁与欧洲经验的局限》(中译本,江苏人民出版社1998年)(特别是第10章),以及译者李伯重所写的有关评论《“相看两不厌”:王国斌〈转变的中国—历史变迁及欧洲经验的局限〉简介》(刊于《史学理论》2000年第2期)。 ?赵氏语,出自同氏《中国城市发展史论集》,第139-140页。 ?这种作用不仅有直接的,而且也有间接的。直接作用如商业人口的大量增加,是此时期苏州城市人口变化的一个主要方面。清代中期人顾公燮说当时的苏州府城内,“洋货、皮货、绸缎、衣饰、金玉、 参药诸铺,戏园、游船、酒肆、茶店,如山如林,不知几千万人”(顾公燮:《消夏闲记摘抄》中)。城市人口的增加,是城市扩大的一个重要内容。因此商业人口剧增当然也直接推动了城市的扩大。间接作用则在于明清苏州工商业密切结合,使得工业无法离开商业而发展并对城市变化发挥影响。因此通过促进工业发展,商业发展也间接地推动城市变化。 ?本文中的江南地区,指的是明清的苏州、松江、常州、镇江、江宁(应天)、杭州、嘉兴和湖州八府以及由苏州府析出的太仓州这八府一州组成的地区。这一地区亦称长江三角洲或太湖流域,总面积大约4.3万平方公里。这样界定的理由,见李伯重:《江南的早期工业化,1550-1850》,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第18-23页。 (11)潘什梅尔:《法国》,中译本,上海译文出版社1980年,第18页。 (12)参阅于洪俊、宁越敏:《城市地理概论》,安徽科学技术出版社1983年,第16页。 (13)转引自刘石吉:《明清时代江南地区市镇之数量分析》(收于同氏《明清时代江南市镇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年)。 (14)即凡是人数超过某一水平的居民点中,倘若农业人口不超过某一百分比者,都算为城市地区,其居民全部列为城市人口。我国大陆1953年人口普查时,凡常住人口2,000人以上的、其中非农业人口占50,以上的居民点都属于城市地区(见胡焕庸、张善余:《中国人口地理》 上册 三年级上册必备古诗语文八年级上册教案下载人教社三年级上册数学 pdf四年级上册口算下载三年级数学教材上册pdf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4年,第267-268页)。 (15)美国统计局1960年采用的SMSA(标准大城市统计区)对于“城市化地区”(UrbaniZedArea)所制定的标准为:(1)2,500人以上的行政地区;(1)2,500人以下时,须是100户以上的人家的集聚区;(3)包括新英格兰地区的镇(town,township)等;(4)每平方英里1,000人以上的统计合计区。日本参照美国经验提出本国的标准为:(1)中心市(人口10万以上,为市或县行政当局所在地);(2)与中心市顺序相接、社会经济联系密切的城镇村落。后者指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150人以上,纯粹农户占全部家庭的50,以下,该村镇经常乘坐公共交通的乘客总数中,去中心市方向的占20,以上(参阅于洪俊、宁越敏:《城市地理概论》,第159-162页)。 (16)例如如何确定作为区分城乡的人口分界线,国际学界一向争议颇大。限据1970年代的看法,最低者仅200人,而最高者则为10,000人,彼此颇为悬殊(见胡焕庸、张善余:《中国人口地理》上册,第267-268页)。 (17)牟氏还指出:中国的生活在心理层面、社会层面和物质层面上,都有一种明显的城乡延续性。与欧洲不同,中国的城市把乡村的生活和农业的活动包含于其中;同时城市的经济活动(例如商业、金融和制造业),有很大一部分分布于城郊。城市的特色延伸并且影响到了城外,而农村的特色在城里也受到欢迎。见F.W.Mote:《AmillenniumofChineseurbanhisto-ry:form,timeandspaceconceptsinSoochow》(收于RobertA.Kapp主编的《RiceUniversityStudies——FourviewsofChina》59.4)。 (18)见前引美国统计局SMSA和日本的“标准城市地区”有关指标。 (19)明清江南人口密度为当时世界之冠。每平方公里人口数,明末(1620年)为465人,清代中期(1850年)则高达837人。与此相较,英国每平方公里人口数,1500年仅为13-15人,1701年也才达到30人。其中人口最为稠密的英格兰与威尔士的每平方公里人口数,1700年也只有35人,直到工业革命前夕的1750年才增至41人,尚不及明末的9,或清代中期江南人口密度的5,(见李伯重:《江南的早期工业化》,第485页)。 (20)据前引美国统计局1960年采用的SMSA,确定“城市化地区”(UrbanizedArea)的一个指标是每平方英里人口密度达到1,000人以上。然而按照据刘石吉的统计,1820年苏州府城附郭县(吴、长、元三县)人口密度大约为每平方英里4,009人(刘石吉:《明清时代江南地区市镇之数量分析》),即4倍于美国SMSA指标。因此按照SMSA的标准,整个苏州地区(吴、长、元三县)都可以视为城市地区。 (21)在以往的研究中,多数学者似乎倾向于将市镇视为城乡之间的过渡地区。其代表者如樊树志,认为市镇是“城乡间的中介和过渡地区”(樊树志:《明清江南市镇探微》,复旦大学出版社1990年,第5页)。也有学者倾向于将市镇定位为农村地区。例如赵冈虽然认为城市是“城郡”和“市镇”两个系统的总和,但是同时又说“宋代以后„„市镇则大量增加,体现了城市人口愈来愈向农村靠拢”;在 世界城市化的“正常的过程”中,市镇是一个“城市化的过渡阶段”,而明清的市镇发展则“不像一个过渡阶段”(赵冈:《中国城市发展史论集》,第139-140、165-167页)。后一看法,显然是将市镇视为农村的延伸。此外还有学者将其定位为城市地区。例如王卫平明确称明清江南市镇为“新型经济城市”(王卫平:《明清时期江南城市史研究》,第41、97、156页)。 (22)例如注4中所引赵冈所言。 (23)GilbertRozman:《UrbanNetworksinCh’ingChinaandTokugawaJapan》,PrincetonUniversityPress1973,第102页。 (24)赵冈:《中国城市发展史论集》,第72-73页。 (25)G.WilliamSkinner:《RegionalUrbanizationinNine-teenthCenturyChina》(收于同氏主编的《TheCityinLateImperialChina》,StanfordUniversityPress1977)。 (26)刘氏与曹氏的看法俱见曹树基:《中国移民史》第6卷,福建人民出版社1997年,第585-588页。 (27)BozhongLi(李伯重):《AgriculturalDevelopmentinJiangnan,1620-1850》,MacmillanPress(England)and5t.Martin’sCo.(USA)1998,第171-172页。 (28)FrancescaBrav:《TheChineseContributiontoEurope’sAgriculturalRevolution:ATechnologyTransformed》(收于《ExplorationsinHistoryofScienceandTechnologyinChina》, thespecialnumberoftheCollectionofEssaysOnChineseLiteratureandHistory inhonoroftheEightiethbirthdayofDr,JosephNeedham,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 (29)详见注19、20。此外,苏州府的人口密度,1820年时为每平方1500人,超过1929年苏州的城市(城内及城厢附郭地区)人口密度。赵冈在谈论人口密度与城市之间的关系时说:假定以2,000人为城市人口的起点,但是要是这2,000人分散在一个很大的居民区时,就与农村无异了(赵冈:《中国城市发展史论集》,第2页)。相反,如果几个各有数百人口的居民点彼此之间相距仅1-2里,那么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几个居民点也可以被视为一个较大居民点的组成部分而非独立的居民点。倘若这个较大居民点的人口总数超过了2,000人,那么也就有理由划为城市而非农村了。 (30)前者是外观上直接创造市区,故被称为直接城市化;而后者则表现了地域的进化,故被称为间接城市化。从职能型城市化的角度来看,一个没有上下水道的市区,并不见得比有上下水道的农村更为“城市化”(参阅于洪俊、宁越敏:《城市地理概论》,第38-39页)。 (31)《OxfordAdvancedLearner’sDictionaryofCurrentEnglish》(Forthedition,OxfordUniversityPress,1998)为City下的定义为:“largeandimportanttown”,为town下的定义为:“acenterofpopulationthatislargerthanavillagebutsmallerthanacity”。但是在英语中,city相town常常也不作细致的区分,因此town可代表City(该词典解释town时,说该词的一个意思为 “townsorCities.espascontrastedwiththecountry”)。也正因如此,在英语中,都市地区(urbanarea)也包括city和town二者在内,故该词典释urban为“of,situatedinorlivinginaCityortown”,释城市化(ur-banize)为“change(esparuralarea)intoatown-likearea”。此外,该词典释郊区(suburb)为“(espresi-dential)districtoutsidethecentralpartofatownorcity”。《CambridgeInternationalDictionaryofEnglish》(Cam-bridgeUniversityPress,1996)的解释也差不多。该词典对有关词条解释如下:“City:aplaceinwhichtherearemanyhouses,shops,placesofwork,placesofenter-tainment,placesofworshipetc.,andwhichisbiggerthanatown”;“Town:aplacewheretherearealotofhouse,shops,placesofwork,placesofentertainment,placeeofworshipetcinwhichpeopleliveandwork.Atownisusuallylargerthan avillagebutsmallerthanacity”;“Urban:oforinacityortown”;“Urbanizationistheprocessbywhichmoreandmorepeopleliveincities”。 (32)见《现代汉语词典》(修订本,商务印书馆2000年)有关词条的解释。 (33)包伟民、陈晓燕针对近代江南的情况,把江南市镇区分为“嘉兴类型”和“鄞县类型”两种。前者主要存在于苏、松、嘉三府及杭、湖二府东部,而后者则常见于宁、镇、常三府及杭、湖二府西部。前者人口的非农业化程度很高(嘉兴达到80,强),而后者人口 的非农业化程度则较低,有时甚至不到20,(见包伟民主编:《江南市镇及其近代命运》,知识出版社1998年,第7章第1节)。因此在市镇居民的“非农业化”水平方面,在江南占主导地位的是“嘉兴类型”。而在这种类型的市镇的人口中,“非农业人口”所占的比重非常高,亦即大部分人口不从事农业劳动。 (34)正是因为如此,所以近代江南人口调查显示:在没有大量使用女工的新式缫丝厂、棉纺织厂等近代企业的江南市镇人口中,性比例严重失调(见包伟民主编:《江南市镇及其近代命运》,第200页)。 (35)樊树志指出:在明清江南,“市”的居民在多在100-300户之间,也有一些在500-1,000户之间,但为数较少。而“镇”的居民一般在1,000户以上,大者可达10,000户左右(樊树志:《明清江南市镇探微》,第99、103页)。与此相对照,“村”的居民一般在100户以下。 (36)参阅樊树志:《明清江南市镇探微》,第106页。此外,虽然有相当数量的“市”或“镇”的居民部分地或完全地从事农业,但是同时也有不少家住附近农村的居民在这些“市”或“镇”里进行日常性的工商业活动。虽然二者的数量不详,但至少可以部分相互抵消。 (37)在某些市镇里,外来人口甚至可能比本地居民还要多。参阅李伯重:《江南的早期工业化》,第424-425页。 (38)例如在明代,苏州吴县、长洲两县有正式户籍的居民都被政府编入图或里(城镇居民被编为图,乡村居民被编为里),必须分摊差役。而外来商人(主要住在府城近郊)虽然人数众多,却不应役。 于是有正式户籍的本地居民对于“役累土著,而利归商人”的现象深感不满。市镇上的情况也一样。 (39)所谓一股职能(或基本职能),指的是每一城市都必备那部分城市职能,如为本城居民服务的商业、服务业、建筑业、食品加工业等职能,以及保障城市居民安居和城市运营正常进行的那些职能(如公用事业、行政机关等)(见于洪俊、宁越敏:《城市地理概论》,第344-345页)。 (40)刘石吉:《明清时代江南地区市镇之数量分析》。 (41)王卫平:《明清时期江南城市史研究》,第3章第3节。 (42)于洪俊、宁越敏:《城市地理概论》,第304-306页。此外,按照1998年版的《大英百科全书》(Ency-clopediaBritannica,multimediaedition)的解释,卫星城市(satellites)指位于一个大城市附近、但不与大城市相连接的独立的城市社区。 (43)清水馨八郎将独立的卫星城市称为积极卫星城(PositiveSatelliteCity),将依附于母市的卫星城市称为消极卫星城(NegativeSatelliteCity)(参阅于洪俊、宁越敏:《城市地理概论》,第306页)。 (44)于洪俊、宁越敏:《城市地理概论》,第314-315页。 (45)按照1983年3月1日实行的新行政建制,“苏州市”辖苏州市区及常熟、沙洲、太仓、昆山、吴县、吴江六县(市);“苏州市区”则包括城区(面积约29平方公里)与郊区(面积约90平方公里)两部分(见苏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苏州市志》,江苏人民出版 社1995年,第1-129页)。由于明清的苏州府城附郭县所辖范围还包括吴县,因此比现在的“苏州市区”要大一些。 (46)《现代汉语词典》对这几个概念的解释是:“市区:属于城市范围的地区,一般人口及房屋建筑比较集中”;“城区:城里和靠城的地区(区别于‘郊区’);“郊区:城市周围在行政管辖上属这个城市的地区”。 (47)关于后两个地区,见G.WilliamSkinner:《Market-ingSystemsandRegionalEconomies:ThEIrStructureandDevelopment》(paperpresentedfortheSymposiumonSo-cialandEconomicHistoryinChin afromtheSongDynastyto1900,Beijing,Oct.16-Nov.1,1980)。 (48)于洪俊、于越敏:《城市地理概论》,第172页 (49)人口密度数字见刘石吉:《明清时代江南地区市镇之数量分析》,原为英制。 (50)苏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苏州市志》,第1-128页。 (51)于洪俊、宁越敏:《城市地理概论》,第308页。 (52)依照唐开元7年、25年令,“诸行程:马日七十里,步及驴五十里”(仁井田升:《唐令拾遗》,东方文化学院东京研究所昭和8年刊行,第602-603页,公式令第二十一)。一日行路50里,步行时间以10小时计,则5小时行路25里。唐代尺度与明清相差不大(杨宽:《中国历代尺度考》,商务印书馆1958年,第88-89页),因此上述 规定 关于下班后关闭电源的规定党章中关于入党时间的规定公务员考核规定下载规定办法文件下载宁波关于闷顶的规定 所表现的唐代行路速度,与明清江南的行路速度应当也相去不 远。 (53)唐开元7年、25年今规定:“水程:重船溯流,河十里,余水六十里。重船、空船顺流,江日一百五十里,余水七十里”(仁井田升:《唐令拾遗》,第602-603页,公式令第二十一)。换言之,在黄河、长江之外的水域中,重船逆流日行45里,空船60里(中数为52.5里);重船与空船顺流,都是日行70里。若均以重船计,逆流与顺流平均日行55里;若重船(中数)与空船合计,则逆流与顺流平均日行61里。又按照清代漕运的规定,在浙江至山阳的大运河航段上,“重运”(满载漕米)行船顺流每日40里,逆流每日20里(李文治、江太新:《清代漕运》,中华书局1995年,第162页),逆流与顺流合计,平均日行30里。“回空”行船速度则更快于此。苏州一带各航线上水流平稳,行船少有逆流及过闸、穿越大江大河等问题,因此行船速度还会快一些。各种货船合计,每日行30-50里(兹以中数为40里计),应是常情。 (54)据黄汴:《天下水陆路程》卷7,自阊门至盘门水路9里,盘门至葑门也是9里,合计18里。 (55)转引自刘石吉:《明清时代江南地区市镇之数量分析》。 (56)魏嵩山:《太湖流域开发探源》,江西教育出版社1993年,第195页;王卫平:《明清时期江南城市史研究》,第54页。 (57)汪永泽:《苏州的变迁和发展》(收于《江苏城市历史地理》,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1982年)。 (58)曹自守《吴县城图说》(收于《天下郡国利病书》原编第 5册)。 (59)曹自守:《吴县城图说》。 (60)崇祯《吴县志》首卷王心一序。 (61)曹自守:《吴县城图说》。 (62)孙嘉淦:《南游记》卷1。 (63)康熙《松江府志》卷54遗事:“吴阊至枫桥,列市二十里”。 (64)同治《苏州府志》卷33桥梁。 (65)颐公燮:《消夏闲记摘抄》中。 (66)王锜:《寓圃杂记》卷5“吴中近年之盛”。 (67)莫旦:《苏州赋》(收于同治《苏州府志》卷2疆域)。 (68)曹自守:《吴县城图说》。 (69)孙嘉淦:《南游记》卷1。 (70)同治《苏州府志》卷10,水利二。 (71)费淳:《重浚苏州斌河记》(收于苏州历史博物馆编:《明清苏州工商业碑刻集》,江苏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305-306页); (72)王卫平:《明清时期江南城市史研究》,第165页。 (73)张英霖:《苏州古城水道、桥梁的形成及其价值观》(转引自王卫平:《明清时期江南城市史研究》.第166页)。 (74)樊树志:《明清江南市镇探微》,第66-67、87-88页。樊氏原数为15个与27个,但其中包括了在府城内的大市。因为府城内的市不属于郊区市镇,故除去,又,刘石吉统计,市镇总数在明代中期至清代中期的三个世纪内,从16个增加到了25个(刘石吉:《明 清时代江南地区市镇之数量分析》)。但是其中包括了明末数字,因此这里采用樊氏数字。 (75)道光《元和唯亭志》卷3风俗。 (76)光绪《周庄镇志》专1界域。 (77)陶熙:《贞丰里庚申见闻录》卷上。 (78)道光《浒墅关志》卷首文祥序。 (79)康熙《(吴郡)甫里志》(抄本)卷首《公呈汤抚院稿》及汤批、程大复序。 (80)乾隆《吴江县志》卷4镇市村。 (81)以上参阅樊树志:《明清江南市镇探微》,第307-316页。 (82)正德《姑苏志》卷18乡都,乾隆《苏州府志》卷19乡都。 (83)康熙《长洲县志》卷8市镇,民国《吴县志》卷21乡镇。 (84)安部健夫:《米谷需给の研究——雍正史のとしてみた一章》(刊于《东洋史研究》第34卷第4号)。 (85)康熙《长洲县志》卷8市镇。 字库未存字注释: ,?左为金右为奇 ,? ,?外为门内为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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