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企业参保人员在职死亡,养老医疗一次性支付
企业参保人员在职死亡,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支付程序 用人单位办理医疗保险销户手续后持以下资料到账户管理部门办理一次性待遇支付手续
1. 有供养直系亲属的,请退休待遇核准部审核后提供《供养直系亲属审批表》
原件
2. 医保中心出具的《参保人员变动
通知
关于发布提成方案的通知关于xx通知关于成立公司筹建组的通知关于红头文件的使用公开通知关于计发全勤奖的通知
单》(销户单)
3. 参保人员《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复印件(一式两份)
火化证》或者《火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4. 《
5. 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6. 用人单位提供《社会保障基金专用收据》
7. 业务受理时间:每月1-20日
医保死亡销户需携带手续
1.《大连市医疗保险减少人员花名册》:大连最后一个缴费单位填写,需单位盖章
2.死亡证明复印件
3.医疗保险卡:如丢失须单位提供证明盖单位公章
4.领取卡内余额:(1)保险关系在单位户下:最后一个缴费单位提供《社会保障基金专用收据》,死亡证明复印件(2)保险关系在临时户下:提供死亡证明复印件(如他人代办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每日25日之前领取 5.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供养直系亲属资格认定所需材料 1. 死者与供养人户口本原件、复印件(二者不在同一户口本上需提供死者档案
或其他能证明二者关系的有效证件)
2. 供养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 供养人收入证明(未满18周岁或国家统招全日制在读在校学生需要提供在校
证明)
4. 死者死亡证明复印件
5. 在职参保期间死亡的须填写:《大连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供养直系亲属资
格认定表》,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
6. 注:供养直系亲属资格详见大劳险《1994》124号《大连市劳动局总工会关
于印发<企业职工供养直系亲属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死亡公积金销户
1. 职工配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 死亡证明复印件
3. 职工公积金卡、密码单
4. 结婚证或者户口本(二人都在上面)
5. 要是配偶不能去办理的话,子女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带户口本(子
女的户口必须跟职工在同一户口本上,不在的话需要到户籍所在部门开
户口关系证明)
6. 如果密码单丢失了,先拨打96688,按照语音提示,按3号键,进行密
码挂失,语音提示几个工作日之后去更换新密码,再到公积金窗口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