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举报
开通vip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篇一: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中心简介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中心本部设办公室、归集处、房贷处、计财处、信息处、法规监督处、资金管理处、业务服务处和监察室等九个处室;下设铁路分中心、巢湖分中心和肥东县管理部、肥西县管理部、长丰县管理部、庐江县管理部。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实行“管委会决策、管理中心运行、银行专户存储、财政部门监督”的原则。 近年来,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始终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精神文明建...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篇一: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中心简介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中心本部设办公室、归集处、房贷处、计财处、信息处、法规监督处、资金管理处、业务服务处和监察室等九个处室;下设铁路分中心、巢湖分中心和肥东县管理部、肥西县管理部、长丰县管理部、庐江县管理部。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实行“管委会决策、管理中心运行、银行专户存储、财政部门监督”的原则。 近年来,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始终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化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先后获得国家级青年文明号、全省建设系统先进单位和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优秀单位称号。 点击图片进入》》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 领导简介 党组书记、主任林晓炼同志主持管理中心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财务处(住房资金监管处)、业务服务处、监察室。 党组成员、副主任易剑同志分管肥东管理部、肥西管理部、 长丰管理部、庐江管理部、法规处、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综合处。 党组成员、副主任李文同志分管归集处、房贷处、信息处、铁路分中心、巢湖分中心。负责纪检、党建、工会、团支部等工作。 总会计师洪梅同志协助分管计划财务处(住房资金监管处)、业务服务处、监察室。负责招商引资工作。 机构设置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 篇二: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法规(整理,全) 住 房 公 积 金 相 关 政 策 法 规 2014.7.24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根 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50号令)等有关规 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管理。 第三条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审批和管理。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提取的金融业务由管理中心委托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办理。 第二章 提取条件 第五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户; (四)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年本地职工 最低工资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的; (五)职工本人及父母、配偶、子女患重大疾病(慢性肾衰竭、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臵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等九种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六)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七)离休、退休的; (八)符合下述情况之一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户口迁出本市; 2、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务工农民返回原籍;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九)本市无住房租赁自住住房的(含廉租房、公租房及商品住房)。 第六条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的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第七条 职工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一)、(二)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配偶及房屋产权共有人可同时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第八条 职工本人、配偶及房屋产权共有人尚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应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偿清前不再受理其他住房类型的提取。 第三章 提取额度 第九条 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一)项规定的,可在一年内办理提取夫妻双方及房屋产权共有人住房公积金手续,合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已付费用,提取金额取至百元。 第十条 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二)项规定的,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偿还实际已还款本息,提取金 额取至百元。夫妻双方及房屋产权共有人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已偿还的贷款本息(不含罚息)。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的,按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协议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 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依据相关有效的证明材料,合计提取不得超过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提取金额取至百元。 (来自:www.Zw2.cn 爱 作文 网: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第十二条 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五)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累计提取不得超过个人应负担的治疗费用。 第十三条 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六)、(七)、(八)项及第六条规定可以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十四条 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九)项规定提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租赁住房年度最高可提额度为15000元。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合计提取不得超过当期实际支付住房租赁租金的总额,提取金额至百元。每年一次提出申请,且每次提取不得超过12个月的规定提取限额。 第十五条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符合提取相关条件,至提取时未再就业的可以全额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并作销户处理。 第四章 提取凭证 第十六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须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及复印件;房屋产权共有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房屋产权共有人身份证、房屋共有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单位集中统一办理的,须出具经办人身份证。 第十七条 提取人在提供第十六条规定的证明材料和经单位审核盖章的《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 申请表 食品经营许可证新办申请表下载调动申请表下载出差申请表下载就业申请表下载数据下载申请表 》(以下简称“提取申请表”)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黄山卡的同时,还应当根据不同提取条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一)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的,须提供下列合法有效的凭证。 1、购买自住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须提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建设部监制并经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 买卖合同 二手车买卖合同 免费下载二手设备买卖合同协议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房屋买卖合同免费下载车位买卖合同免费下载 (含商品房网上备案确认单)和不低于购房总价30%的付款凭证。 2、购买拆迁安臵住房的,须提供属地拆迁管理部门批准的项目拆迁批复(复印件)、拆迁安臵协议、缴款通知书、缴款凭证。 3、购买单位全额集资建住房的,须提供由房改办签发的单位集资建房收款批文、经房改办审核签章的参加集资建房人员明细表。 4、购买单位公有住房的,须提供房改办签发的出售公有住房收款批文、房改办审核签章的单位出售公有住房明细表。 5、购买存量房(二手房)的,须提供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契税、交易费等凭据。 (二)建造自住住房的,市区提供市级(县境提供县级)规划土地和建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建房费用等有效凭证;城市规划区内的村庄和农村集镇自建自住住房的,应提供乡(镇)人民政府核发的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房费用等有效凭证。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须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由属地房 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出具的、内容建议为翻建、大修的《房屋修缮工程勘查意见书》以及相关费用证明。 (四)支付房租的,须提供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的《无房证明》,《房屋租赁证》或租房单位和居住地街道出具的租房证明,税务部门出具的租赁纳税发票,租房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 (五)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须提供县、区级民政部门确认的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 (六)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年本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须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失业登记证明及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家庭收入证明。 (七)职工本人及父母、配偶、子女患重大疾病须提供二级(含)以上医院盖章确认的疾病诊断证明和病历、医保卡、户口本或相关亲属关系证明,医疗费发票及费用清单。 (八)偿还市本部办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每年可提取一次,也可申请办理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偿还组合贷款的,需提供商贷部分的借款合同和还贷证明;偿还商业性自住住房贷 款本息的,首次提取时须提供住房借款合同及复印件和贷款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以后只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偿还住房贷款的存折(或贷款行出具的还款清单),每年度可提取一次。 (九)职工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须提供户口注销证明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十)职工离退休的,须提供离退休批准文件或离退休证。 (十一)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八款提取条件的,除须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外,另须提供下述材料: 户口迁出本市的,提供已落户的外地户口簿;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务工农民返回原籍的,提供原籍户口证明以及单位证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供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鉴定证明。 (十二)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须提供职工死亡证明、配偶或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其他人员提取需提供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及复印件、所在单位的证明。 第十八条 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自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网上备案时间之日起一年内,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自有效材料签发之日起一年内, 其它类型住房自最后一次开具购房有效凭证之日起一年内,办理一次性提取手续,逾期不予办理;支付房租费用的,每年度可提取一次。 第五章 提取程序 第十九条 符合本办法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可凭提取凭证,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申请表》。单位无正当理由,拒不核实或不为职工出具《提取申请表》的,职工可以凭规定的有效证明材料,申请管理中心督促单位办理。 第二十条 改制、破产企业的原单位封存户职工,由原行业改制服务中心(或行业指定的留守组织、管理机构)进行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第二十一条 职工凭提取凭证及经单位核实《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或管理部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第二十二条 经审核准予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单位集中统一办理的,所提金额由受委托银行全额汇至单位,职工在单位进行签字认领;个人提取则直接转入住房公积金黄山卡或单位提供的结算账户上。 篇三:合肥单位公积金办理及个人使用指南 合肥单位公积金办理及个人使用指南 问1、新设立的单位怎样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手续, 答:新设立单位应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管理中心审核文件,到管理中心指定的住房公积金委托银行(以下简称委托银行)办理职工账户设立及缴存住房公积金。具体办理程序如下: (1)、单位到管理中心领取或通过管理中心网站 ()下载《合肥市住房公积金开户申报表》(简称开户申报表)和《合肥市住房公积金职工开户清册》(简称开户清册),按填表说明填写后加盖印章; (2)、单位携带填写后的《开户申报表》、《开户清册》和单位设立批准文件或营业执照副本到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手续; (3)、经管理中心审核,单位持开户材料至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职工账户设立手续; (4)、单位办理缴存登记及账户设立后即可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经办人员应根据开户职工月汇缴金额和委托银行提供的转账账号按月足额缴存公积金。 问2、单位怎样汇缴住房公积金, 答:(1)单位在办妥职工开户手续后,即可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汇缴。住房公积金采取单位按月汇缴方式。单位在发放职工月工资时,职工应缴存住房公积金部分由单位代扣代缴,连同单位应缴存的部分,在发工资日后五日内,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汇缴手续。 (2)单位在以后各月汇缴时,若单位缴存人员没有发生变动,应按上月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及缴存金额转账至委托银行单位住房公积金专户。如有变动,应根据职工及其住房公积金的变动情况填写《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同时按当月核定的缴存金额转账至委托银行单位住房公积金专户。 问3、如何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是个人缴存部分,二是单位缴存部分。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问4、单位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手续,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额须每年核定一次(住房公积金汇缴年度为上年7月1日至当年6月30日)。单位应填写《合肥市单位住房公积金调整申请表》、《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清册》,于每年7月至8月到管理中心办理基数调整手续。 问5:我在单位自动辞职后,现为自由职业者,现在想查询之前单位是否给我缴纳了住房公积金,请问我该怎么查询, 答:可通过以下四种方法查询 1、登陆管理中心网站()用身份证号查询,若单位未登记身份证号则您可以咨询原单位经办人,查询本人9位个人公积金账号,再上网查询; 2、公积金卡查询,持住房公积金黄山卡在徽商项目概况 在线问房 楼盘相册 项目户型 比较价格 查看周边 楼市地图银行合肥分行各营业网点柜台查询; 3、自动语音查询:2669711; 4、本人凭身份证及相关单位身份证明(如工作证等)来管理中心人工查询。 问6:我要把原单位的公积金转移到新单位的公积金账户里。我想问下整个转移的具体步骤有哪些, 答:可从网站上下载转移表(一式四份)或来管理中心领取转移表,将原单位和现单位的公积金相关信息填写完整,由原单位盖章后来管理中心审核。注意该业务需您在新单位的账号在网上查询系统上生成之后方可前来办理。 问7:你好,我去年在合肥一家公司上班,单位给我交了公积金,现在我想去外地工作了。请问我的公积金怎么转移过去啊, 答:如您已经在外地设立了公积金账户,请前往外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接收证明,将证明交原缴存单位办理公积金转移手续。 问8: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余额有利息吗, 答:有利息,按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上一年度结转的公积金按银行三个月整存整取的利率结息,当年缴存的公积金按银行活期 利率结息,且公积金的利息是免征利息税的。公积金的一个年度是指阳历每年的7月1日到下一年的6月30日。 问9:你好,我的网上公积金查询密码记不得了,怎么登也登不上去,请问怎么才能找回密码设置新的密码, 答:您可以向开通过单位查询密码的单位经办人反映,让单位经办人重新设置;如果单位经办人没有开通单位查询密码的,您还可以凭本人身份证来管理中心重新设置。如果您遗忘的是公积金卡的银行密码,须持住房公积金卡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徽商项目概况 在线问房 楼盘相册 项目户型 比较价格 查看周边 楼市地图银行各网点办理密码挂失。
本文档为【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该文档来自用户分享,如有侵权行为请发邮件ishare@vip.sina.com联系网站客服,我们会及时删除。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下载需要: 免费 已有0 人下载
最新资料
资料动态
专题动态
is_729658
暂无简介~
格式:doc
大小:26KB
软件:Word
页数:11
分类:生活休闲
上传时间:2017-09-18
浏览量: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