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
2 术语、符号
2.1 术 语
2.1.1 天然砂 natural sand
由自然条件作用而形成的,公称粒径小于5.00mm的岩石颗粒。按其产源不同,按其产源不同,可分为河砂、海砂、山砂。
2.1.2 人工砂 artificial sand
岩石经除土开采、机械破碎、筛分而成的,公称粒径小于5.00mm的岩石颗粒。
2.1.3 混合砂 mixed sand
由天然砂与人工砂按一定比例组合而成的砂。
2.1.4 碎石 crushed stone
由天然岩石或卵石经破碎、筛分而得的,公称粒径大于5.00mm的岩石颗粒。
2.1.5 卵石 gravel
由自然条件作用形成的,公称粒径大于5.00mm的岩石颗粒。
2.1.6 含泥量 dust content
砂、石中公称粒径小于80μm颗粒的含量。
2.1.7 砂的泥块含量 clay lump content in sands
砂中公称粒径大于1.25mm,经水洗、手捏后变成小于630μm 的颗粒的含量。
2.1.8 石的泥块含量 clay lump content in stones
石中公称粒径大于5.00mm,经水洗、手捏后变成小于2.50mm的颗粒的含量。
2.1.9 石粉含量 crusher dust content
人工砂中公称粒径小于80μm,且其矿物组成和成分与被加工母岩石相同的颗粒含量。
2.1.10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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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密度 apparent density
骨料颗粒单位体积(包括内封闭孔隙)的质量。
2.1.11 紧密密度 tight density
骨料按规定方法颠实后单位体积的质量。
2.1.12 堆积密度 bulk density
骨料在自然堆积状态下单位体积的质量。
2.1.13 坚固性 soundness
骨料在气候、环境变化或其它物理因素作用下抵抗破裂的能力。
2.1.14 轻物质 light material
3砂中表观密度小于2000kg/m的物质。
2.1.15 针、片状颗粒 elongated and flaky particle
凡岩石颗粒的长度大于该颗粒所属粒级的平均粒径2.4倍者为针状颗粒;厚度小于平均粒径0.4倍者为片状颗粒。平均粒径指该粒级上、下限粒径的平均值。
2.1.16 压碎值指标 crushing value index
人工砂、碎石或卵石抵抗压碎的能力。
2.1.17 碱活性骨料 alkali-active aggregate
能在一定条件下与混凝土中的碱发生化学反应导致混凝土产生膨胀、开裂甚至破坏的骨料。
6 砂的检验方法
6.1 砂的筛分析试验
6.1.1 本方法适用于测定普通混凝土用砂的颗粒级配及细度模数。
6.1.2 砂的筛分析试验应采用下列仪器设备:
1 试验筛——公称直径分别为10.0mm、5.00mm、2.50mm、1.25mm、630μm、315μm、160μm的方孔筛各一只,筛的底盘和盖各一只;筛框直径为300mm或200mm。其产品质量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金属丝编织网试验筛》GB/T6003.1和《金属穿孔板试验筛》GB/T 6003.2的要求;
2 天平——称量1000g,感量1g;
3 摇筛机;
4 烘箱——温度控制范围为(105?5)?;
5 浅盘、硬、软毛刷等。
6.1.3 试样制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用于筛分析的试样,其颗粒的公称粒径不应大于10.0mm。试验前应先将来样通过公称直径10.0mm的方孔筛,并计算筛余。称取经缩分后样品不少于550g两份,分别装入两个浅盘,在(105?5)?的温度下烘干到恒重。冷却至室温备用。
注:恒重是指在相邻两次称量间隔时间不小于3h的情况下,前后两次称量之差小于该项试验所要求的称量精度(下同)。
6.1.4 筛分析试验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 准确称取烘干试样500g(特细砂可称250g),置于按筛孔大小顺序排列(大孔在上、小孔在下)的套筛的最上一只筛(公称直径为5.00mm的方孔筛)上;将套筛装入摇筛机内固紧,筛分lOmin;然后取出套筛,再按筛孔由大到小的顺序,在清洁的浅盘上逐一进行手筛,直至每分钟
的筛出量不超过试样总量的0.1%时为止;通过的颗粒并入下一只筛子,并和下一只筛子中的试样一起进行手筛。按这样顺序依次进行,直至所有的筛子全部筛完为止。
注:1 当试样含泥量超过5%时,应先将试样水洗,然后烘干至恒重,再进行筛分;
2 无摇筛机时,可改用手筛。
2 试样在各只筛子上的筛余量均不得超过按式(6.1.4)计算得出的剩留量,否则应将该筛的筛余试样分成两份或数份,再次进行筛分,并以其筛余量之和作为该筛的筛余量。
Ad (6.1.4) mr300
式中——某一筛上的剩留量(g); mr
d——筛孔边长(mm);
2A——筛的面积(mm)。
3 称取各筛筛余试样的质量(精确至lg),所有各筛的分计筛余量和底盘中的剩余量之和与筛分前的试样总量相比,相差不得超过1%。
6.1.5 筛分析试验结果应按下列步骤计算:
1 计算分计筛余(各筛上的筛余量除以试样总量的百分率),精确至0.1%;
2 计算累计筛余(该筛的分计筛余与筛孔大于该筛的各筛的分计筛余之和),精确至0.1%;
3 根据各筛两次试验累计筛余的平均值,评定该试样的颗粒级配分布情况,精确至1%;
4 砂的细度模数应按下式计算,精确至0.01:
,,,,,,(,,,,),5234561,, (6.1.5) f100,,1
式中
——砂的细度模数; ,f
——分别为公称直径5.00mm、2.50mm、1.25mm、,,,,,,,,,23456
630μm、315μm、160μm方孔筛上的累计筛余;
5 以两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值,精确至0.1。当两次试验所得的细度模数之差大于0.20时,应重新取试样进行试验。
6.2 砂的表观密度试验(标准法)
6.2.1 本方法适用于测定砂的表观密度。
6.2.2 标准法表观密度试验应采用下列仪器设备:
1 天平——称量1000g,感量1g;
2 容量瓶——容量500mL;
3 烘箱——温度控制范围为(105?5)?;
4 干燥器、浅盘、铝制料勺、温度计等。
6.2.3 试样制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经缩分后不少于650g的样品装入浅盘,在温度为(105?5)?的烘箱中烘干至恒重,并在干燥器内冷却至室温。
6.2.4 标准法表观密度试验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l 称取烘干的试样300g(m),装入盛有半瓶冷开水的容量瓶中。 0
2 摇转容量瓶,使试样在水中充分搅动以排除气泡,塞紧瓶塞,静置24h;然后用滴管加水至瓶颈刻度线平齐,再塞紧瓶塞,擦干容量瓶外壁的水分,称其质量(m)。 1
3 倒出容量瓶中的水和试样,将瓶的内外壁洗净,再向瓶内加入与本条文第2款水温相差不超过2?的冷开水至瓶颈刻度线。塞紧瓶塞,擦干容量瓶外壁水分,称质量(m)。 2
注:在砂的表观密度试验过程中应测量并控制水的温度,试验的各项称量可在15,25?的温度范围内进行。从试样加水静置的最后2h起
直至试验结束,其温度相差不应超过2?。
36.2.5 表观密度(标准法)应按下式计算,精确至10kg/m:
,,m0,, (6.2.5) ,,,a,1000t,,m,m,m021,,
式中
3——表观密度(kg/m); ,
——试样的烘干质量(g); m0
——试样、水及容量瓶总质量(g); m1
——水及容量瓶总质量(g); m2
——水温对砂的表现密度影响的修正系数,见表6.2.5。 at
表6.2.5 不同水温对砂的表观密度影响的修正系数
水温(?) 15 16 17 18 19 20
0.002 0.003 0.003 0.004 0.004 0.005 at
水温(?) 21 22 23 24 25 —
0.005 0.006 0.006 0.007 0.008 — at
以两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值。当两次结果之差大于320kg/m时,应重新取样进行试验。
6.3 砂的表观密度试验(简易法)
6.3.1 本方法适用于测定砂的表观密度。
6.3.2 简易法表观密度试验应采用下列仪器设备。 1 天平——称量1000g,感量1g;
2 李氏瓶——容量250mL;
3 烘箱——温度控制范围为(105士5)?;
4 其他仪器设备应符合本标准第6.2.2条的规定。 6.3.3 试样制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将样品缩分至不少于120g,在(105?5)?的烘箱中烘干至恒重,
并在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分成大致相等的两份备用。
6.3.4 简易法表观密度试验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 向李氏瓶中注人冷开水至一定划度处,擦干瓶颈内部附着水,记录水的体积(V); 1
2 称取烘干试样50g(),徐徐加人盛水的李氏瓶中; m0
3 试样全部倒入瓶中后,用瓶内的水将粘附在瓶颈和瓶壁的试样洗入水中,摇转李氏瓶以排除气泡,静置约24h后,记录瓶中水面升高后的体积(V)。 2
注:在砂的表观密度试验过程中应测量并控制水的温度,允许在15,25?的温度范围内进行体积测定,但两次体积测定(指V和V)的12温差不得大于2?。从试样加水静置的最后2h起,直至记录完瓶中水面高度时止,其相差温度不应超过2?。
36.3.5 表观密度(简易法)应按下式计算,精确至10kg/m:
,,m0,,,,,a,1000 (6.3.5) t,,V,V21,,
式中
3——表观密度(kg/m); ,
m——试样的烘干质量(g); 0
——水的原有体积(mL); V1
——倒入试样后的水和试样的体积(mL); V2
a——水温对砂的表现密度影响的修正系数,见表6.2.5。 t
以两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值,两次结果之差大于
320kg/m时,应重新取样进行试验。
6.7 砂的含水率试验(快速法)
6.7.1 本方法适用于快速测定砂的含水率。对含泥量过大及有机杂质含量较多的砂不宜采用。
6.7.2 砂的含水率试验(快速法)应采用下列仪器设备: 1 电炉(或火炉);
2 天平——称量1000g,感量1g;
3 炒盘(铁制或铝制);
4 油灰铲、毛刷等。
6.7.3 含水率试验(快速法)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 由密封样品中取500g试样放入干净的炒盘()中,称取试样m1与炒盘的总质量(); m2
2 置炒盘于电炉(或火炉)上,用小铲不断地翻拌试样,到试样表面全部干燥后,切断电源(或移出火外),再继续翻拌1min,稍予冷却(以免损坏天平)后,称干样与炒盘的总质量() m3
6.7.4 砂的含水率(快速法)应按下式计算,精确至0.1%:
m,m23 (6.7.4) ,,,100%wcm,m31
式中
——砂的含水率(%); ,wc
——炒盘质量(g); m1
——未烘干的试样与炒盘的总质量(g); m2
m——烘干后的试样与炒盘的总质量(g)。 3
以两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