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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团联合会管理章程[宝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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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团联合会管理章程[宝典]社团联合会管理章程[宝典] 社团联合会管理章程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社团的成立与注册 第三章 社团的招新 第四章 社团的管理和活动 第五章 社团的印章、旗帜、宣传管理 第六章 社团举办讲座、报告和群众性集会的规定 第七章 社团经费的管理 第八章 社团的换届 第九章 社团的赞助管理规定 第十章 社团的奖惩、变更、注销 第十一章 学生社团考核基本标准 第十二章 附则 一、学生社团联合会机构设置 二、社团联合会干部考核制度 三、会议制度 四、财务制度 社团联合会管理章程 第一章 ...

社团联合会管理章程[宝典]
社团联合会管理章程[宝典] 社团联合会管理章程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社团的成立与注册 第三章 社团的招新 第四章 社团的管理和活动 第五章 社团的印章、旗帜、宣传管理 第六章 社团举办讲座、报告和群众性集会的规定 第七章 社团经费的管理 第八章 社团的换届 第九章 社团的赞助管理规定 第十章 社团的奖惩、变更、注销 第十一章 学生社团考核基本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第十二章 附则 一、学生社团联合会机构设置 二、社团联合会干部考核制度 三、会议制度 四、财务制度 社团联合会管理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生社团的管理,促进学生社团的健康发展,确保社团活动弘扬主旋律,体现时代性,依据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社团的宗旨及活动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有关规定,符合国家的教育方针,有益于学生的身心健康。第三条 淮南师范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在学校团委领导下,代表学校团委管理、引导、联系、监督、考核本院各学生社团。社团联合会的宗旨是:在学校团委“一体两翼”的工作格局之下,管理学生社团、服务学生社团、发展学生社团,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实施素质拓展教育,引导学生适应社会发展,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 第四条 社团社员应是我校正式登记注册的学生,所有社员必须遵守本章程。 第二章(社团的成立与注册 第五条 学生社团成立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20名以上成员; (二)有筹备工作组,新生原则上不能成立社团; (三)有社团章程,章程应包括该社团的名称、宗旨、章程、主要活 动、组织机构、主管部门、经费来源及物质条件等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第六条 学生社团成立应履行下列手续: (一)查阅我校现有社团情况,不再审批与现有社团性质相同的社团。 (二)填写社团注册登记情况表和填写主要发起人的信息表(可到校团委社团联合会网站上下载),一式两份,于每学年第一学期10月30前,交到社团联合会办公室,逾期不予审批(因学校发展需要,需紧急成立社团的情况除外) (三)递交相应挂靠单位意见或介绍信。 (四)社团主要发起人需参加由社团联合会组织的“新社团成立答辩会”,合格后再报至校团委审批。 (五 新社团经过初步审批过后,在次学年开学即进入考核阶段,其考核将接受校团委和社团联合会的共同监督。同时,校团委将视其发展情况及影响力,决定其考察期时间。 (六)校团委将通过考核的社团及其相关情况以文件的形式分发到各系、各新老社团,社团正式成立。 第七条 学生社团组织方式和机构设置由团体自行决定。团体组成人员情况(包括系别、年级、政治面貌、住址、联系方式等)须报社团联合会备案。 第八条 学生社团负责人从本团体中选举,报社团联合会备案。 学生社团负责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正确的政治倾向,遵守校纪校规; (二)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再团体中有一定威信; (三)申请成为社团的负责人必须在该领域有显著特长,成绩优异; (四)热心社会工作,乐于为师生服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担任学生社团负责人: (一)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 (二)因违反有关规定,被撤职的团体负责人或被宣布解散的团体负责人; (三)学期成绩出现补考者; (四)任职期间,考核不合格者; 第九条 社团名称必须符合团体宗旨,不得使用对国家、社会或者公共利益有损害的名称。 第十条 学生社团根据自身特点及活动需要,可聘请12名政策水平较高、学术造诣较深或在某领域有专长,关心学生社团活动的专家、学者,担任指导教师、顾问或名誉会长。 第三章 社团的招新 第十一条 招新社团应是在校注册的社团; 第十二条 社团公开招新应事先向社团联合会提出申请,由校团委安排并在指定的时间、地点统一招新或单独招新,任何社团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擅自招新; 第十三条 社团招新的对象应是在我校正式注册登记的学生; 第十四条 社团吸收新会员应本着自由自愿的原则,各社团不得以任何手段欺骗或强迫同学加入社团; 第十五条 社团在招新活动中应实事求是、诚实守信、不得夸大其词,不得虚设承诺; 第十六条 社团招新所收会费先交与社团联合会,再由校团委根据社团实际情况按照一定比例返还。各社团收取会费应根据该年实际情况统一制定的标准,会费使用办法按第七章执行; 第十七条 社团应在招新结束后一星期内上交会费及会费收据并附上招新确切人数和基本信息表; (一)收取会员会费所开二联收据(一份交报名者本人,一份社团留底),收据上须有校团委和社团联合会的印章,并注明报名者姓名、报名日期,所收会费金额和经手社团。 (二)各社团不得私自办理会员证,必需服从校团委和社团联合会的安排。 第十八条 各社团在招新期间应自觉接受校团委、社团联合会的管理与监督,对于社团在招新过程中存在的违规行为,校团委将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与批评教育、纪律处分,并作为年终“十佳社团”评比的重要依据。教育后不悔改者,可予以该社团主要负责人警告处分,情况严重者可撤换该社团主要负责人。 第四章 社团的管理和活动 第十九条 社团的活动管理 (一)社团须在每学期开学后两个星期内上交本学期活动计划,对社团日常活动进行安排。 (二)社团内部活动至少提前三天,全校性活动及各种大型活动必须提前一周向社团联合会递交活动申请和策划书。 (三)活动所需的宣传板、桌椅及其他宣传用品等必须提前向社团联合会递交申请,经其批准后方可使用,并及时归还。使用时要爱惜活动用品,如有损坏,追究责任并加被罚款。 (四)校内各社团之间的交流及校外社团之间的交流事务必须提前申报社团联合会,由其监督、指导。 第二十条 社团活动的宣传 (一)板牌由社团联合会统一保管,社团借用应履行登记手续,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归还,特殊情况例外; (二)各社团只能在规定的宣传地张贴海报或摆放版牌及摆放宣传品及进行相关的宣传活动,不得影响学校的形象。 第二十一条 社团活动的开展和进行 (一)各社团的活动必须接受社团联合会的监督。 (二)各社团的活动必须严格按照计划进行,如有更改(如活动时间),应提前一至两日通知社团联合会。 (三)各社团的活动结束后必须向社团联合会递交总结或通讯稿(图片择优传发至社团联合会邮箱),要求活动结束三天以内,保证信息的及时性、有效性,对于比赛类的活动要求必须有照片。 (四)社团活动和活动经费须有专人负责。 (五)社团活动中各项费用必须有严格的记录,并定期向会员公布; 第五章社团的印章、旗帜、宣传管理 第二十二条 社团印章的管理 (一)社团刻制印章应事先向校团委和社团联合会递交书面申请(详细说明刻制印章的目的、印章的使用范围、印章小样以及印章的管理办法),经校团委和社团联合会审批同意后方可刻制印章,社团联合会办公室负责做好印章的备案工作; (二)社团印章所刊图案不得含有五角星、团徽、党徽等图案,社团印章所刊名称应为社团在社团联合会正式注册的名称,按照“淮南师范学院****社团(协会)”的样式进行完整描述; (三)社团印章的使用范围仅限于社团内部事务。社团在对外发布信息时,必须经校团委审批通过并加盖校团委公章后方可发布,社团可在校团委公章右侧或下方加盖社团印章; (四)社团应规范使用印章,严禁在空白纸张或荣誉证书上加盖印章,由他人随便填写; (五)社团印章应有社团负责人或办公室主任专门保管,如因印章保管不善或违规使用而导致的不良后果,校团委将对保管人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其责任; (六)如社团因更名或合并而需要重新刻制印章时,应到社团联合会交回原印章,并重新提出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刻制新的印章; (七)对于被撤销的社团,由社团联合会负责收缴和销毁其印章; (八)如社团发现印章丢失,应及时向社团联合会和校团委报告并在全校范围内声明作废后,可按本规定程序申请重新刻制印章; 第二十三条 社团旗帜的管理 (一)社团制作旗帜应事先向社团联合会和校团委递交书面申请(详细说明旗帜的内容和样式),经社团联合会和校团委审批同意后方可制作; (二)社团的旗帜由社团联合会办公室统一保管,社团使用旗帜应事先向校团委和社团联合会提出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在领取旗帜时,旗帜使用负责人应在社团联合会办公室详细登记姓名、社团职务、专业班级、联系方式并抵押有效证件,旗帜使用完毕后,旗帜使用负责人应及时将旗帜归还办公室并领回抵押证件; (三)社团在使用旗帜时,应做到专人保管,如因旗帜保管不善或违规使用而导致的不良后果,校团委将对相关社团和旗帜使用负责人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其责任; (四)如社团因更名或合并而需要重新制作旗帜时,应到社团联合会交回原旗帜,并重新提出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制作新的旗帜; (五)对于被撤销的社团,由社团联合会负责收缴和销毁其旗帜; (六)如社团发现旗帜丢失,应及时向社团联合会和校团委报告并在全校范围内声明作废后,可按本规定程序申请重新制作旗帜; 第二十四条 社团的对外宣传 (一) 社团在开展对外宣传活动时(如印制各种证件和名片、制作宣传品、联络校外单位、接受媒体采访等),必须使用社团在社团联合会正式注册的名称,按照“淮南师范学校团委****社团(协会)”的样式进行完整描述,不得盗用校团委或其他组织的名义开展活动;(二) 社团联系校外单位应事先向社团联合会和校团委提出申请,经审批同意后,由校团委出示《介绍信》方可进行; (三)社团对外公开发表言论应事先经校团委审批同意后,方可发表;第二十五条 学生社团标志、张贴物、出版刊物的管理 (一)学生社团的张贴物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社团公开张贴的各种公告、通知、海报、启事、广告等宣传品,应向社团联合会宣传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张贴在校内制定的布告栏上; 2.张贴物须纸张整洁、字迹端正、内容真实,且须署名社团正式名称,以示负责且便于联系。 (二)学生社团出版物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校团委对社团刊物实行注册登记制度,社团刊物指由本校学生担任记者、撰改人、编辑、发行及主编等职务的,经市新闻出版局或学校有关部门批准并取得临时准印刊号的公开或内部发行的,定期或不定 期出版的报纸、期刊和网上电子出版物; 2.社团出版物应先向校团委社团联合会提出申请并提交刊要主要内容,申请对应申报刊物的名称、宗旨、主办单位、主要负责人、经费来源、发行方式; 3.经校团委批准后,社团方可开始筹集经费征稿等有关出版刊物的准备工作; 4.社团电子刊物版需经社团联合会同意后,严格按照《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等国家相关法令,交指定的网络维护机构统一发布; 5.社团刊物所登文章由作者或编者自负文责; 6.凡经登记批准出版的刊物,每期都必须送交校团委、社团联合会存档;社团刊物未 申报和未经批准的严禁编印出版; 7.社团刊物需要公开发行的,须经校团委报请学院或政府有关部门审批; 8.校团委和社团联合会有权对违反本规定的社团刊物进行整改和停刊。 第六章 社团举办讲座、报告和群众性集会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社团举办讲座、报告的规定 (一)社团邀请校外人员在校内举办讲座、报告等,须提前三天向社 团联合会提交申请,申请时要说明被邀人员的姓名、所在单位、讲座或报告内容、时间、地点、主要负责人等,必要时应出示被邀人的身份证明或单位介绍信; (二)经校团委审核同意后,社团负责人持证明(校团委盖章、审批人签名)到学校有关部门申请活动场所; (三)讲座、报告会的秩序由该社团负责维持,讲座、报告会的内容与申请不符者,一切后果由该社团及组织者负责; (四)讲座、报告会结束后,由组织者向社团联合会作口头或书面汇报; (五)任何人和未经批准的组织均不得以社团名义自行邀请校外人员举办讲座、报告等。 第二十七条 社团举办群众性集会和活动(含各类沙龙、小型研讨会)的规定: (一)社团在学校内举办室内外群众性集会和活动,须在五天前向校团委、社团联合会和保卫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举行; (二)申请时须说明集会和活动的目的、内容方式、人数、时间、地点、主办单位、主要负责人等; (三)社团和活动的组织者要对集会的秩序、安全及其合法性负责。 第七章 社团经费的管理 第二十八条 社团活动经费来源为一年一度收取的会费。所有的会费 上交到学校财务处,会费的60%由学校的财务处统一保管,用于社团联合会办公经费以及每半年一次的社团文化展演、社团文化艺术节,以及各社团的精品活动;会费的40%由社团联合会财务部保管,用于社团活动。社团联合会保管的会费由社团联合会财务部管理,由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审批,费用较大的报校团委老师审批,同时报校团委备案。 第二十九条 社团物资、办公用品管理: 1、学生社团的物资、办公用品统一由社团联合会财务部进行监督、管理。 2、社团借用贵重物品首先须填写借用申请、押付相应证件并在社团联合会备案,经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审批后方可借用,并按期归还。由社团联合会财务部统一存档。归还时需保证没有任何损坏,且在值班登记簿上注明归还日期并签字后,方可返还其有效证件。(借用凭据) 3、每学期月末、期末,社团联合会财务部负责将各社团购买的物品回收清点后存放。在开学初再发放至各社团。对于损坏的社团物品由社团负责人写出损坏理由,经核实后方可报销。 4、社团联合会财务部对各社团的物资使用进行管理与监督,对浪费物资严重的社团提出批评并上报。 第三十条 社团经费报销 1、社团各类账本必须设置会计账本和出纳帐本,由财务部负责人负责,由社团联合会财务部进行监管。 2、各社团开展活动需要经费时,应以节约为原则制定活动经费预算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并向社团联合会提前提出经费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使用。 (1)活动经费 150元以下由分管主席签字报销 (2)活动经费 150元至300元之间由主席签字报销 (3)活动经费 300元以上由校团委老师签字报销 3、社团活动开支应在活动结束后的一周内向社团联合会递交正规发票,必须使用淮南师范学院社团联合会报销封面凭证和物品清单。 第三十一条 社团赞助 各社团在举办大型活动经费不够的情况下,可以提前向社团联合会和校团委提交赞助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向企事业单位寻求赞助。所有的赞助费用上交至社团联合会财务部,社团活动结束后可进行报销领取。 1、赞助经费 500元以下由分管主席签字报销 2、赞助经费 500元至1000元由主席签字报销 3、赞助经费 1000元以上由校团委老师签字报销 详细使用可参考财务制度。 第八章 社团的换届 第三十二条 换届选举时间:社团换届选举原则上定于每年五月份下旬统一换届,部分需要在下半年换届的社团则统一安排在十二月。 第三十三条 社团通过民主选举产生新一界理事会可连任一年。 第三十四条 社团换届程序: (一)理事会换届程序: 1、社团理事会换届需至少提前两周向社团联合会递交申请,经社团联合会批准方可进行换届。 2、经批准允许换届的社团,社团理事会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经个人自荐(要求社团理事会提前告知会员)、理事会讨论、挂靠单位推荐、产生新一届理事会成员候选人名单。候选人产生之后(候选人不得少于三人),需在换届前一周向社团联合会领取、填写并上交《社团理事会候选人资格审查表》,社团联合会将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候选人方可参加选举。 3、社团须正式召开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选举必须至少提前一天通知社团联合会,由社团联合会主席团人员对该选举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如无社团联合会监督,选举结果社团联合会不予承认。 4、社团理事会换届选举须召开会员大会。由于各社团的规模、注册会员人数等存在差异,现做以下规定: (1)社团会员数20—50人(包括50人),换届选举现场须到3/4以上会员,方可进行选举。 (2)社团会员数51—150人之间(包括51人),换届选举现场须2/3以上会员,方可进行选举。 (3)社团会员数150以上(包括150人),换届选举现场须到1/2以上会员,方可进行选举。 (4)社团理事会换届选举时,原理事会成员必须全部出席。如有特殊原因确实不能出席的,须在选举前三天向社团联合会办公室提交书面请假条,经社团联合会批准方可。 5、理事会成员、会长产生办法: (1)理事会成员的产生办法。由会员大会采用差额选举的方式(即得票多者当选,差额面为20%),从候选人中民主投票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成员。新一届理事会候选人得票多者当选,取足为止。如遇得票相同的情况,个别得票相同的候选人需进行再次选举。 (2) 会长的产生办法。首先由现任会长在新一届理事会成员中提名会长候选人若干名(不少于三名),通过新一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由现任会长主持)民主投票选举产生新任会长。候选人得票必须超过半数,方可当选。如遇得票相同的情况,个别得票相同的候选人需进行再次选举。 (3)会员大会投票产生的新一届理事会成员的具体分工、职责确定 方法 快递客服问题件处理详细方法山木方法pdf计算方法pdf华与华方法下载八字理论方法下载 如下:由理事会投票产生额新任会长组建社团常务工作各部门或委员会,各部门或委员会等执行机构任职由新任会长在新一届理事会内部民主协商委任,也可外聘。 6、选举结果必须在三日内及时予以公示,并在三日内报送社团联合会审核归档 (一)每届会长任期必须满一年,否则在最终社团干部考核评定时不 予承认,不予颁发聘书,收回所颁发荣誉。理事会要求对社团负责对社团会员负责,做好本职工作,积极配合社团联合会各项工作。 (二)任期已满一年的社团主要负责人,须向社团联合会提交工作总结、个人自评,作为社团联合会考核并颁发资格证书的重要依据材料。主要负责人须做好移交工作(包括固定资产、档案文件、经费情况、支出存根等),并主动邀请社团联合会做好监督工作。 第三十五条 其他特殊情况 (一)若社团出现由于理事个人或内部调整等原因,造成社团需要在规定时间(5月或12月)外及时进行增补、更换理事会更换会长的情况时,则按如下操作: 1、社团须以书面形式及时向社团联合会上报社团理事会面临的具体情况,由个人自荐、会长提名、理事会讨论并提出候选人名单(至少三人),每一候选植物候选名额至少三人。在候选名单确定后,向社团联合会及时上交候选人个人情况表,社团联合会将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候选人方可参加选举。 2、选举形式采用理事会民主选举或民主协商的形式产生“代理事”或“代会长”,要求必须通知社团联合会人员在场监督。 3、以上方式产生的为非正式选举产生人员。在日常社团活动中,其职务名称前必须注明“代”字样(如“代会长”),以区别于正式选举,其工作职责与正式职务基本相同。 4、以上方式产生“代理事或代会长”之后;社团需在五个工作日内上报社团联合会批准,批准后三天内在社团内部向会员及时公示。 5、此办法产生的非正式理事,成为式理事需召开社团会员大会,以等额选举的方式半数通过方可当选。社团会员到场人数要求见本条例第三条第一项第四点详细说明,要求必须通知社团联合会学干在场监督。 第三十六条 在校期间有过违规违纪行为的,不得担任或继续担任学生社团负责人;(具体参见第二章第八条) 第三十七条 对违规的处罚 (一)社团内存在拉帮结派的,取消相关人员的一切选举资格,永不得在社团任职。 (二) 理事会或下届骨干成员,在选举时发生公开争吵且影响恶劣的,取消本次选举,一切投票无效,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纪律处分。有其他不良现象、严重影响社团形象的,将做通报批评处理. 第九章 社团的赞助管理规定 第三十八条 各社团校内活动需要向企事业单位寻求赞助或广告费用的,需提前交校团委和社团联合会审批,经同意后方可签订协议。 第三十九条 各社团同商家签定的协议需一式三份商家、本社团各留一份,一份交社团联合会存档,协议书上必须盖有商家和社团联合会的公章方可有效。 第四十条 各社团不得为企事业单位作纯粹商业性的广告宣传。 第四十一条 各社团应在赞助资金到位后,统一交到社团联合会财务部,由财务部保管,然后通过活动经费预算报出使用,各社团首先要向社团联合会财务部递交活动经费预算表,对不合理的开支项目,社团联合会有权驳回。 第四十二条 各社团应对赞助资金建立明晰账目,各项开销应开具票据,作到账票相符。 第四十三条 各社团负责人在每次活动结束后将票据和账目表报到社团联合会财务部,由社团联合会财务部呈交校团委核实审批。 第四十四条 企事业单位提供赞助,严禁各学生社团越过校团委和社团联合会,私自与企事业单位达成任何书面或口头协定。 第四十五条 各学生社团应严格遵守赞助协定的各项条款,维护学院的荣誉,不做任何违反校规的事情。 第四十六条 各学生社团为赞助商家悬挂的一切广告标语(横幅、纸质文字等)需经过校团委批准同,严厉禁止纯商业性广告,所有广告必须以宣传学生活动为主,其悬挂张贴时间最多为35天。 第十章社团的违纪,变更,奖惩 第四十七条 对违纪社团的处理: (一) 对社团负责人和主要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警告处分,直至撤销职务;情节严重触犯校规者,报有关部门给与相应纪律处分;构 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社团负责人被撤销职务后,由社团联合会接管该社团,负责处理遗留问 快递公司问题件快递公司问题件货款处理关于圆的周长面积重点题型关于解方程组的题及答案关于南海问题 并召集社团会员大会选举临时负责人。 (二) 对社团可采取暂停活动,限制整顿或责令解散等处罚措施,被暂停活动和要求限制整顿的社团不得以社团名义开展除配合社团联合会整顿之外的任何活动,恢复活动须向社团联合会提出申请,报校团委同意后进行。 (三) 一学期无法开展活动的社团,应有社团联合会进行一学期的辅导监管,可重新招聘社团负责人,改组社团;如仍无法开展活动,社团注册人数不足二十人时,视为社团自动解散,按规定程序进行注销。 第四十八条 社员的变更登记,注销登记 (一) 正常解散或责令解散的社团均应履行社团注销程序;社团负责人须向社团联合会办公室提交书面注销申请,遗留财务清单,将遗留财务,档案等妥善移交社团联合会办公室,。并注销社团记录。 (二) 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向社团联合会申请注销登记,注销备案: 1, 违反学生社团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2, 分员大会决议解散的; 3, 分立,合并的 4, 被责令撤销或解散的; 5, 连续两年招新不满40人的; 6, 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 (三) 学生社团在提出注销申请登记后,社团联合会应当组织学干对其财务进行清算。清算期间,学生社团不得参与与清算有关的活动。(四) 学生社团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社团联合会办理注销登记。办理注销登记,应当提交由社团负责人签名,经会员大会通过的注销申请书和清算报告书。社团联合会准许注销登记的,发给注销证明文件,收缴该学生社团的印章和财务资料及账本。 (五) 学生社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校团委将责令团体解散。 1, 触犯国家法律法规,严重违反校规校纪; 2, 背离团体活动宗旨,影响恶劣; 3, 成员数不足三十人; 4, 一个学期未开展正常活动,机构瘫痪; 5, 擅自利用主管单位或其他组织名义开展活动,引起严重后果; 6, 进行整顿但无效果; 7、财务出现严重问题的; 8、学生社团出现其他应予解散的情况。 (六) 学生社团成立,注销或者变更名称,社团负责人,由社团联合会予以公告。 第四十九条 社团的奖惩 (一) 社团联合会对学生社团进行“十佳社团”评定。十佳社团的评定细则和标准社团联合会另行规定。 (二) 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社团联合会给予警告,责令 改正,可以限期停止活动进行整顿,并可以撤销社团负责人的职务;社团情节严重的,予以撤销登记; 1, 活动范围和内容与社团宗旨,章程不符的; 2, 拒不接受或者不按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 3, 不按照规定办理注册登记,变更登记的; 4, 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的; 5, 侵占,私分,挪用社团资金或者所接受的捐赠,资助的; 6, 违反社团联合会的规定收取费用,筹集资金或者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 7, 财务制度混乱的; 8, 不按规定定期进行年度检查和注册的; 9, 社团执行机构有严重违纪行为的; 10,社团成员盗用社团名义进行活动的; 11,社团执行机构应当知道有成员利用社团名义从事非法活动的; 12,社团成员不足30人的 13,社团在一学期内未开展任何活动的; 14,其他违反社团联合会章程和本制度的行为; (三) 学生社团活动违反法律,法规的,由学校有关机构依法处理;学校有关机关认为当撤销登记的,由社团联合会撤销登记。 (四) 未经批准,擅自开展学生社团的筹备活动,或者未经登记,擅自以学生社团名义进行活动,以及被撤销登记的学生社团继续一小 时社团的名义进行活动的,由社团联合会报请学校有关部门予以取缔。 第十一章 学生社团考核基本标准 第五十条 为加强学生社团建设,规范学生社团管理,建立学生社团激励机制,根据《淮南师范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规定,特制订淮南师范学院学生社团考核基本标准。 第五十一条 评比原则 公平 公正 公开,兼顾各类社团 第五十二条 评比程序 自评 互评 联评 PPT展示 第五十三条 评比方法 (1)将全校35个社团分为五类(科技类、文艺类、竞技类、服务类、公益类)根据年终考评总分,先在各类社团中评出一名“十佳社团”。 (2)再根据全校社团总分再评出五个“十佳社团”,在各类中不能重复。 (3)自评 互评累计分值分别占最总结果的10%,20%,60%由学生社团联合会评出,另外PPT展示占20%。 (4)经过评比获得"十佳社团"荣誉的学生社团由校团委颁发奖状、奖金。该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即为"优秀社团干部",由校团委发证书。(5)分数低于一定数值时,社团将予以黄牌或撤销。 (6)连续两年挂黄牌的社团将予以撤销。 4、 评比标准 (1)学生社团有明确的章程,健全的组织机构,每学期按计划开展活动(5分)。章程不符合学生社团性质机构不健全各扣3分。 (2) 学生社团按时上交工作计划 工作总结以及相关材料(20分)。如不及时或应付形式扣除5分。 (3)遵守校纪校规及校团委相关规定,不影响教学秩序生活环境,注重活动安全(5分)。如有违反或不履行校团委活动审批程序或违背有关活动规定,取消此项评分,情况严重者不予参加各种评比活动。 (4)任务完成情况。按时按质量完成校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布置的任务(10分)。不按要求完成任务或延期或低效率扣除5分。如没有开展,取消此项评分。 (5)活动开展情况。每学期开展活动正常,校级活动至少两次(5分)。仅开展一次活动扣除2分,如一学期未开展任何活动,取消本学年任何参评资格。 (6)活动效益。开展符合学生社团性质的特色活动,或具有品牌效益的活动(5分)。 (7)日常管理与经费管理。学生社团内部管理状况(组织管理,工作制度如列会等)、 经费开支情况(10分)。对于管理混乱或账目不清扣除8分。严重者,取消此项评分。 (8)活动宣传。活动宣传思想健康 组题明确 形式新颖,具有一定影响力(10分)。对于乱张贴 不规范 不可读的宣传海报或宣传材料扣除5分。 (9)校外活动(8分)。经校团委批准后开展的校外活动,取得较好反映的3分;代表学校开展校外活动5分。 (10)活动创新(7分)。校内外开展的所有活动中,得到老师学生认可及社会赞誉或内容或形式 或体系或机制的创新活动2分;有学术性 研究性 思想性的创新活动5分。 (11)准时参加各种学习 例会 培训等,不迟到 不早退 不旷会 不替代(15分)。迟到一次扣1分,早退一次扣1分,旷会一次扣1,5分,替代扣2分(请假后可找相关负责人替代不计入扣分项),此分值按议会签到计算。 (12)附加分。对参加地(市) 省 国家级比赛的或将会员个人和集体分别加2、 1、 0.5分6 、4、 2 分;10、 8、 6分。如在市省 国家级新闻媒体 报刊杂志发表稿件依次加1.5分、 5分、8分。但必须在比赛前报告校学生社团联合会。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五十四条 本章程由淮南师范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负责解释。 第五十五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实行。 一 学生社团联合会机构设置 1、社团联合会(简称“社团联合会”)是校团委领导下的专门机构,负责管理协调全校的社团及各社团管理机构,统筹安排其活动。社团 联合会对各类社团及其各项活动进行管理、扶持和监督,并定期对社团进行评估。 2、社团联合会机构设置包括:主席、副主席、办公室、项目审批部、对外联系部、财务部、宣传部、网络编辑部、文艺部。 3、社团联合会实行委员会制:全委会由主席、副主席、各部负责人和各社团负责人组成,由主席、副主席、各部负责人和各社团负责人组成,由主席、副主席、各部负责人组成常委会,讨论决定重点事项。由主席同意后,呈报校团委批准后,方能实施。 4、社团联合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6到8名。主席、副主席由社团联合会选举产生,并由校团委考察任命。主席、副主席负责社团联合会日常工作,对外代表社团联合会。 5、主席的职责 (1)负责协调统筹社团联合会与学校、下属各社团和社团管理机构的关系。 (2)对社团有监督权,对其提出批评和建议,有权提名不合格的社团负责人,交社团联合会常委会讨论予以撤换。 (3)有权审批社团联合会和各部门的经费申请,统一划拨经费,经准预算方案,报校团委指导老师批准。 (4)召集社团联合会管理机构负责人会议及各社团联合会全体会议、各社团负责人会议。 (5)有权任免社团联合会各部部长,开除工作不合格的干事,报校团委备案。 6、副主席协助主席展开工作,处理日常事务。受主席委托,全权行使主席所具各项权利,管理分管部门和分管社团的日常事务,在主席不在等原因不能行使职权时,代理工作。 7、办公室职责 (1)起草社团联合会相关文件的通知。 (2)负责筹备社团联合会内部例会和全体社团负责人会议的相关事宜,做好会议记录工作。 (3)负责管理社团联合会和社团的档案和资料。 (4)安排社团联合会办公室的值班和会议出勤统计工作。 (5)负责对社团联合会学干和社团负责人的相关考察事宜。 8、财务部职责 (1)定制财务报表等财务统计表格,统计社团经费使用情况。 (2)审批、管理、监督各社团的财务使用和收支情况。 (3)负责社团联合会办公用品的购置和保管。 (4)负责社团的资产登记和管理工作。 9、项目审批部 (1)审批各社团上交的材料。 (2)配合财务部对社团活动进行审批工作。 (3)统计社团活动 (4)配合办公室负责社团换届事宜。 10、对外联系部职责 (1)协助各社团活动。 (2)监督社团活动执行情况。 (3)负责社团赞助相关事宜。 (4)负责与社团和学校其他部门间的联系。 11、宣传部职责 (1)负责社团联合会的宣传事宜,指导各社团做好宣传工作。 (2)负责对各社团活动宣传稿的进行初审,并择优发布。 (3)负责社团联合会网站的维护和更新。 12 网络编辑部职责 (1)负责校社团联合会各项活动新闻稿件的编辑、审核、上传。 (2)负责全校各社团新闻稿件的审核、上传。 (3)负责校社团联合会网站的管理与维护。 (4)负责校社团联合会 简报 工程竣工验收简报对口支援简报控辍保学的简报义务教育法简报棋类比赛简报 的编辑、排版以及发行。 (5)负责承办校团委、校社团联合会主席团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13 文艺部职责 (1)文艺活动的策划、组织和承办 (2)协助各社团举办文艺活动和文艺演出 (3)培训主持人和礼仪 (4)参加校外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加强与其他学校的文艺艺术交流,促进我校文化艺术事业的发展 二、学生干部的产生和聘用: 学生干部的选拔,必须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产生。社团联合会、各社团管理机构每一年换届改选一次。每次换届(调整)之前,各社团应 向社团联合会请示并取得同意后,才能进行;名单确定后,经校团委批准,方可生效。学生干部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正式聘用并张榜公示,不合格者辞退。工作满一年合格者,颁发聘书。 三、学生干部的调整 1、学生干部在工作期间,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部门的,必须以书面形式向主席团提出申请,经批准并在原部门办理完调离手续后方可进入相关部门工作。 2、学生干部在试用期间,因个人原因自愿辞职的,必须以书面形式向主席团提出申请,经批准并在原部门办理完相关手续后方可离开。四、学生干部的培养: 1、举办学生干部培训班。提高学生干部的理论素质与实践经验,完善学生干部的工作技巧与方法,明确自我锻炼的方向与途径,以讲座、分组讨论、新老学生干部工作经验交流为主要形式,结合适当的实际活动进行培训。 2、发挥会议作用,以会带训。适时召开各种会议,加强交流,总结工作得失,讨论下阶段工作计划。 3、广泛开展谈话教育。社团干部定期向校团委,社团联合会汇报思想、学习、工作情况。 4、对要求入党的品学兼优的社团干部推荐到党校学习,优先进行重点培养。 5、适时组织青年志愿者活动,深入开展基层援助活动。学生干部应注重自锻炼,自觉培养口语、文笔的表达能力和组织各种活动的能力。 五 、学生干部的考核和奖惩 一、学生干部实行分级管理和考核 1、学生干部的认定:社团联合会全体成员、“十佳社团”的社长副社长、非“十佳社团”的社长。 2、社团联合会所有干部由校团委负责考核。 3、社团各副部级以上社团干部由社团联合会负责考核,报校团委备案。4、学生干部的考核工作每学期进行一次,考核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5、奖励形式分为:通报表扬、通令嘉奖、评选各级优秀荣誉。 6、社团联合会违纪处罚形式分为:会内警告、记过、勒令退出三种。7、学生干部经过考核,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必须勒令退出或自动辞职。(1)违反国家法规和校规校纪,受到校级通报批评以上处理者。 (2)无故不参加社团联合会工作会议累计3次者。无故不参加政治和业务学习(包括团组织生活),无故缺席累计2次者。 (3)闹不团结,互相拆台,使工作不能顺利开展或集体利益及荣誉受到损害,经教育不改者。 (4)以职权谋私利,经教育不改者。 (5)不执行或故意拖延组织安排的工作任务,造成损失,经教育不改者。 (6)不能胜任所担任职务者。 (7)个人修养和道德水平低下,在学生中影响不良者。 (8)未经主席团批准兼任各级学生会、各社团或其它组织的主要干 部,严重影响工作者。 (9)故意损毁学生社团联合会公物,破坏学生社团联合会形象,污 蔑学生社团联合会荣誉者。 (10)连续三天无故未至学生社团联合会工作者。 (11)考核不合格者。 8、对自动辞职或被免职的学生干部,一年内不许重新录用。 9、学生干部违规处理程序。 (1)对干事副部长违规违纪的处理(含开除),由各部部长提出,经分管副主席同意,上报主席批准。 (2)对部长违规违纪的处理(含开除),由分管副主席提出,经主席团提出,上报校团委批准。 (3)对主席团成员、各社团负责人违规违纪的处理(含开除),由主席团提出,经校团委讨论批准。 六、考核细则 ( 一) 活动请假准则 如需请假,应至少在活动开始之前三小时(紧急会议应在接到通知后十分钟内)以书面形式向分管负责人请假;经审批同意并签字后转交社团联合会办公室备案方能生效。 (二) 考核内容 1、会议考核(30分) 例会会议请假 扣0.5分/次 迟到、早退 扣1分/次 无故缺席 扣3分/次 备注:每学期累计缺勤三次或迟到、早退四次者给予开除免职处分。2.活动考核(30分) 请假 扣1分/次 迟到、早退 扣3分/次 无故缺席 扣4分/次 未能完成安排任务 扣2.5分/次 3.值班考核(10分) 值班途中擅自离开 扣1分/次 值班缺席未请假,找人代替,影响工作 扣2分/次 未保持办公室清洁 扣0.5分/次 4.其他方面考核(30分) 社团联合会开展工作未向主席团成员汇报 扣1分/次 未写标准工作计划与总结,每缺一份 扣1分/次 各部室所发会议记录本,发现损坏者(如找不到直接损坏者扣该部室负责人分数) 扣2分/次 着装(男生:穿背心、拖鞋,女生:穿吊带装) 扣0.5分/次 会议中不做记录、玩手机、电话不调振动或关机 扣0.5分/次 活动中对其它部室的求助敷衍了事者经查实 扣2分/次 各分管主席可根据部长工作情况对部长综合考评,各部部长可根据干事工作情况对干事综合考评 (三) 加分制(加分分数在100分外) 社团联合会开会全勤(不迟到、不早退) 加5分 社团联合会开展各项大小型活动,未分配任务而主动参与者 加1分/次 在活动总结中受表彰者 加3分 部室工作开展突出 加2分 做出突出贡献或为学校赢得荣誉者 加3分/次 为工作提出创意的策划、可行建议经采纳者 加5分/次 年度综合测评中获一、二、三等奖奖学金 加5、3、2分/次附则:(1)由社团联合会办公室根据备案记录对每一位学干公平评分。根据得分高低,学期末评选优秀部室,优秀干事,并作为学生干部学年评优参考。 七、会议制度 A、会议范围 1、 社团联合会大会——由社团联合会主席团组织,社团联合会全体成员及各社团副社长以上干部参加,每月召开一次; 2、社团联合会主席团例会——由社团联合会主席召集主席团成员每周召开一次; 3、社团联合会部长会议——由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召集社团联合会副部长以上的干部每一周召开一次; 4、社团联合会部门会议——由各部门部长组织,每周一次; 5、社团代表会议——由主席团召集社团各社长以及社团联合会部长 级干部每单周一次 6、社团联合会组织召开的其它大型会议。 B、会议程序 1、凡社团联合会组织召开的各类会议由社团联合会办公室统一组织和安排,以“会议通知”的形式通过书面和网络方式下达或通知; 2、各单位、各部门要求召开并由社团联合会主席团主持的会议,须经主席团认可会议内容和时间,并提前三天与办公室联系 3、凡未提前申请而临时召开的会议,经主办部门自行临时通知组织安排,办公室协助。 C、会议要求 1、要增强会议的计划性,各单位要求召开的会议至少提前一天确立会议时间、地点,并通知相关部门,同时做好会议准备工作贯彻精简、高效的原则。尽量减少由主席团组织召开的大型会议,尽量压缩会议时间,精简会议人员; 2、会议力求务实。会议必须事先做好各种准备。讨论应突出主题,提高会议效率,争取开短会; 3、出席会议的人员必须按时到会。不得无故缺席或迟到。部长会议,主席为负责人;主席团会议和未能准时到会,须提前一天向负责人(部门会议时,部长为负责人。主席团会议时,社团联合会主席为负责人)请假。部门负责人因故不能参加会议时应指定其他负责人代替,并于开会前向分管主席请假; 4、会议内容应当积极健康。任何人不得利用会议宣传反动言论,不 得有任何违反国法、校规的言论或行为; 5、召开会议时,与会人员必须关闭手机,不得袒胸赤身或穿拖鞋、短裤进入会场,不得抽烟、吃东西,不得大声喧哗,不得说脏话,严禁酒后参加会议,会外人员不得进入会场找人或交谈,参加人员必须做好记录,会后及时贯彻执行或传达会议精神; 6、会议前须签到,会议后须签退,整理会场,该工作有办公室具体负责,各部门予以协助; 7、办公室值班人员须在次日将会议记录交当天值班主席签字并妥善保存。 八、财务制度 1、社团联合会为加强内部及各社团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秩序,提高财务工作水平,特制定该制度。社团联合会及各社团财务管理工作应当遵循本制度的规定。 2 、各社团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淮南师范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及本制度的规定,加强财务工作,积极配合社团联合会财务部的财务工作,保证财务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3、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及各社团负责人对该社团的财务工作有监督责任,社团财务负责人负主要责任。社团联合会及各社团的所有财产属该组织成员共有,必须用于服务会员,发展社团。 4、社团联合会财务部对各社团财务管理工作有监督、审核的权利。 5、社团联合会及各社团经费来源 (1)会员费 A凡是本校经申请成立并注册的学生社团每学年在招收会员时,按照当年实际情况制定的标准收取会费, B各社团在招收新会员工作结束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将收取的全部资金交与社团联合会财务部,由社团联合会财务部代为管理。 (2)赞助费 社团与赞助单位鉴定的协议书必须事先上交社团联合会经校团 委审批后才可与赞助单位签定正式协议; A严令禁止任何社团与赞助商合作在我院举办纯商业性活动; B赞助单位提供的所有资金和实物赞助,须按赞助商合同全额上报 社团联合会财务部备案,其所有权归该社团集体,任何人不得以 任何理由私自转移,变卖或据为己有,均由社团联合会代管。 C赞助金使用后,须凭有效原始凭证入账。 (3)奖金 各社团参与优秀社团以及各种活动开展情况的评比,所获得的奖励资金必须及时统一入账. 6、资金使用细则 (1)各社团所有收入与支出必须统一入账, (2)做到逐笔登记, (3)账面平衡, (4)并每半学期向社团全体会员公布账目。 (5)社团联合会财务部将对各社团财务情况进行定期抽查,对出现财 务问题的社团进行突击检查; (6)各社团资金使用后必须持有国家统一发票报帐。如有特殊情况,须持有效收据凭证报帐。发票、凭证须注明时间、地点及用途,由经手人、财务负责人和社长签字才可报销; 7、社团联合会内部资金管理细则 (1)社团联合会全部资金(包括会员费、奖金、赞助资金等)由财务部统一纳入社团联合会总账户进行管理。所有支出款项 由财务部统一调拨,报主席团审批; (2)社团联合会各部门在组织活动之前,应做好财务预算,由财务部审核后,报主席团批准; (3)各部门如因举办活动需提前垫付资金的,应以书面形式报告主席团审批,经校团委认可后方可从财务部支取现金; (4)各部门一律凭有效报销凭证(0至150元以内使用国家统一发票)统一报销,发票(收据)应保持整洁、完整,交款单位应该注“淮南师范学院”,背面应用黑色钢笔或水笔注明详细用途,经手人和见证人并由分管主席亲笔签名,方可报销。 (5)活动经费150元以下由分管主席签字报销,活动经费150元至300元之间由主席签字报销,活动经费300元以上由校团委老师签字报销 (6)各部门如有赞助金及其他收入资金,应向付款单位开具加盖学生社团联合会公章的收据,收据由财务部签发,在资金结算后,须在三天内向主席团汇报并将现金上交财务部入账; (7)财务部每月进行财务结算,并制作财务报表。定期向社团联合会全体成员公布,以加强各方面的监督。 8、财务监督方法: (1)社团联合会财务部将于每个学期对各社团财务状况进行普查,并在主席团扩大会议上通报检查结果。每两个月对部分社团财务状况进行抽查,及时发现问题并上报主席团; (2)社团联合会将于每学期期末公布各社团本期财务报告。每学期期末各社团必须向社团联合会上交详细财务报告,财务状况审查没有完成的社团,不能换届; (3)各社团应当建立健全社团内部财务制度。社团内部财务制度应当 符合下列要求: A各社团正副部长及理事会成员不得兼任财务负责人; B需设立会计、出纳与财务保管员,并明确其职责权限,互相分离、互相制约; C明确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方法和程序培训; (4)社团负责人不得授意、指使、强令财务管理人员违规办理财务事项,财务管理人员对违反本条例和国家会计统一制度的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 (5)财务管理人员发现会计帐簿实录和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不相 符,按照本制度规定有权及时进行处理; (6)社团联合会财务部对各社团管理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实施下列监督: A是否依规定设置会计帐簿; B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它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 C社团财务管理是否符合《淮南师范学院社团联合会管理办法》及本制度的规定; D各社团财务状况是否及时上报,在对上述所列事项实施监督,发现有较大违反规定的嫌疑时,社团联合会财务部有权向该社团及有经济业务往来的单位或部门查询相关情况、相关社团应积极配合社团联合会的工作。 (7)各社团必须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接受社团联合会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它会计资料以及有关情况,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8)每学期开学初,各社团必须提交上一学期收支总结报告,固定资产清单和本期财务预算报告。 (9)各社团提出注销申请或因违反《淮南师范学院社团联合会管理办法》被注销,社团联合会财务部将对其财务进行清单,并公示清算报告。 (10)各社团申请注销时,如财产有结余,将财产余额上交社团联合会财务部,由社团联合会保管,此财务作为社团联合会财务。 (11)有关预留招新费用及重大费用事宜,须经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审批及校团委认可。 9、财务管理人员 各社团应当严格按照规定,设立专门财务管理人员,正副部长不能掌管财务,如因特殊情况未能选择出专人负责,社团联合会将实行委派制度,指定财务管理人员。各社团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凭证保管和帐目登记工作。财务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规定,并积极配合社团联合会财务部的工作财务管理人员不得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帐,隐匿或者故 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不得贪污、挪用公款。一经查出,必将严惩。按金额多少追究其相应责任。各社团财务负责人必须依旧有关固定对帐目进行日日结算,逐笔登记,确保清楚明晰。各社团财务负责人必须在本社团开展活动前进行财务预算并认 真填写活动财务预算表,并与活动申请表在活动开展一周前上交社团联合会。各社团财务负责人必须按时参加财务会议,不得无故缺席。因故不能到会者需事先请假,缺席财务会议三次以上(含三次)者,取消其社团评选十佳社团资格。 10、社团固定资产管理 (1)社团固定资产是指除耗材外,以社团经费购买或以社团名义取得的能长期存在,给社团发展提供便利的形态稳定的财产。 (2)社团固定财产为社团成员所共有,严厉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形式挪用,独占,谋取利益。 (3)社团需变别更固定财产的所有权时,须经该社团常委会讨论通过,并在社团联合会监督下,方可实施。 (4)社团换届,社团财务和预算必须移交新一届社团负责人,原社 团负责人出具清单,先报社团联合会财务部审核,然后又新一届社团负责人办理相应接收手续,社团解散时,财务移交社团联合会代管,原社团负责人出具财务清单 (5)当社团联合会发现社团固定资产流失或不明原因遗失时,社团联合会财务部有权追究该社团主要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相关责任。 (6)各社团必须为本社团的固定资产进行登记编号,并加盖社团联合会和本社团公章。 淮南师范学院校团委 社团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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