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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管理(终版)关于成立保德神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的通知 各部门: 为加强公司职业卫生工作的开展,建立有效的防护和管理机制,防止和有效控制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成立保德神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委员会,统一协调指导公司职业健康工作。其组成与职责如下: 一、职业卫生管理委员会组成 主  任:孟祥明 副主任:白能广  郭小元  乔正瑜  张金良  张慧祥 委  员:姚世伟  郑  昭  井长林  顾庆林  黄伟岗 张  炎  谢永军 ...

职业卫生管理(终版)
关于成立保德神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的通知 各部门: 为加强公司职业卫生工作的开展,建立有效的防护和管理机制,防止和有效控制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成立保德神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委员会,统一协调指导公司职业健康工作。其组成与职责如下: 一、职业卫生管理委员会组成 主  任:孟祥明 副主任:白能广  郭小元  乔正瑜  张金良  张慧祥 委  员:姚世伟  郑  昭  井长林  顾庆林  黄伟岗 张  炎  谢永军  李志强  温志军  张伟潮 贺爱民 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健环部,办公室主任由黄伟岗兼任,负责职业卫生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委员会及下设办公室职责 (一)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和上级各项职业卫生要求; 2. 审定公司职业卫生年度检查和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并督促落实; 3. 监督执行职业卫生工作中的规章制度和督促落实责任制; 4. 组织、协调职业卫生健康检查,组织、协调调查处理危害员工健康事故; 5. 组织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评估,督促立项整改; 6. 审查重大职业病危害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7. 负责职业病危害申报情况。 (二)职业卫生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 负责向职业卫生管理委员会提出年度 工作计划 幼儿园家访工作计划关于小学学校工作计划班级工作计划中职财务部门工作计划下载关于学校后勤工作计划 建议; 2. 协调、督促相关部门的职业健康工作; 3. 组织实施职业卫生综合检查工作; 4. 掌握员工职业健康动态,通报职业健康信息,遇重大问题,及时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汇报; 5. 完成职业卫生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同时下发《保德神东发电公司职业卫生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保德神东发电公司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保德神东发电公司职业卫生培训制度》以及《保德神东发电公司急性职业病危害应急预案》,《保德神东发电公司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保德神东发电有限公司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保德神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劳动保护用品发放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有毒有害工种保健措施的制定与实施》、《劳动保护制度》。各部门负责人、各专业专责组织员工认真学习,并做好学习记录和评价。 保德神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二00九年五月十三日 保德神东发电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1. 范围 为了有效控制生产性粉尘、有毒有害气体,工业噪声等职业危害因素对作业人员的危害,确保工业卫生防护设施发挥作用,保护员工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保德神东发电公司设计通风、防尘、防毒及降噪的部门以及在我公司进行收尘,净化、控制装置安装的维护单位和厂家。 2. 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工业企业卫生设计标准》(GBZ 1-200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 2-2002)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险程度分级》(GBZ50044-85)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87-85) 《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GB5817-86) 3. 定义、符号和缩略语 通风、防尘、防毒,是指为改善作业场所劳动作业条件而采取的综合性措施,包括通风照明、隔振减噪、尘毒治理等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工业卫生防护设施,是指车间作业场所安装的通风、防尘、防毒及降噪设施。 4. 职责 4.1 安健环部 4.1.1 了解作业现场有关工艺流程和有毒有害因素种类、分布及危害程度,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价制度,对职业危害严重的作业场所,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公司领导。 4.1.2 参与对通风、防尘、防毒及降噪设施的投资及资本性支出计划的论证、立项审核。 4.1.3 参与审查安装、防尘、防毒及降噪设施厂家资料及收尘净化方案,对收尘净化效果进行验收。 4.1.4 督促各部门做好职业病的前期预防和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各部门通风、防尘、防毒及降噪设施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4.1.5 参与新建、改建、扩建和重大更新改造项目的工业卫生“三同时”审查。 4.1.6 在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中,配合评价机构进行职业危害因素定性、定量分析和评价。 4.2 生产技术部 4.2.1 负责与承担评价任务的机构签订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按照《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向评价机构提供已批准的建设项目建议书、审批文件、可行性研究资料(含职业卫生专篇)和其他有关资料。 4.2.2 负责主持并召集安健环部及相关部门、单位对建设项目工业卫生预防设施进行竣工验收。 5. 管理内容与方法 5.1 职业危害源头控制 5.1.1 工业卫生“三同时” 在新建、改建、扩建、或实施重大更新改造项目时,必须严格执行工业卫生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尽可能采用有利于员工健康的低毒无毒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限制使用或者淘汰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从源头上使职业危害降低到最低程度。 5.1.2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控制效果 建设项目应达到《工业企业卫生设计标准》(GBZ 1-2002)的要求,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合理,采用无毒低毒或避免劳动者直接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工艺,配备必须且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备(防尘设施、排毒净化设施、通风换气设施、事故应急设施、噪声控制设施、防暑、防寒、防湿设施、个人防护用品和卫生设施等),有严格的职业病防治管理设施。达到建筑物卫生学要求。建筑物采光、照明符合《工业企业采光设计标准》、《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新改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必须遵守工业卫生“三同时”,竣工验收时必须有安健环部参加,达不到《工业企业卫生设计标准》(GBZ1-2002)的,不予验收。 5.2 劳动作业条件的改善 5.2.1 对生产尘毒的设备、设施,要采取密闭除尘净化措施,排放的有害物质应符合国家标准。对作业环境噪声、振动超标的要采取消音、隔音、减振及个人防护措施。 5.2.2 安健环部负责通风、防尘、防毒(包括隔振减噪、照明降温)治理项目立项的申报。 5.2.3 设备技术部组织有关部门对通风、防尘、防毒及降噪治理投资及资本性支出计划进行论证审核、立项。 5.2.4 安装收尘净化装置的厂家须向安健环部出具有关资质证明并得到安健环部的认可。工业卫生防护设施安装技术合同中,应明确作业场所岗位粉尘浓度、收尘器出口排放浓度及排放量、降噪效果等验收标准,并按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5.2.5 工业卫生防护设施投入使用后;各部门应对工业卫生防护设施进行日常维护保养,配备专职或兼职通风、防尘、防毒及降噪设施管理员,认真填写工业卫生防护设施运行记录(包括通风设施运行记录、防尘、防毒设施运行记录、隔音降噪设施运行记录)。各部门经理负责该项工作的领导。各部门副经理负责对工业卫生防护设施运行状况及运行记录进行检查,形成台帐,于年终将卫生防护设施运行状况台帐报安健环部。 5.2.6 各部门监督检查其部门接触尘毒人员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在通风、防尘、防毒(包括隔振减噪、照明降温)治理不理想且职业危害较大时尽量采用人机隔离监视操作系统。 5.3 通风 5.3.1 建筑卫生学要求。建筑物容积应保证劳动者有足够的新鲜空气量,建筑物的构造应有利于通风散热、防湿排水,不易积尘沾毒。 5.3.2 有毒物质的发生源,布置在工作地点机械或自然通风的下侧。 5.3.3 根据气候条件、厂房设备情况、有毒物的浓度和性质、对空气清洁度的要求及通风排风的目的,选择适当的通风排风方式。 5.3.4 各部门应加强通、排风机的管理及正常使用,特别是要加强容器、罐内电焊作业的通风。 5.4 防尘、防毒 5.4.1 废气集中排放口管理 根据有毒有害气体、粉尘性质、浓度及现场条件,选择适当除尘净化设备,及达到净化效率要求,使废气集中排放口废气排放浓度和排放量达到排放标准,又使设备及其安装运行费用经济合理。 5.4.2 废气产生点的管理 在有毒有害气体,粉尘浓度超标、作业人员经常活动的地点,安装负压合适的集气罩,加强设备、管道、传输皮带密闭罩的密闭性,提高作业场所空气中尘、毒的捕集效率。 5.4.3 安健环部根据场地情况、生产情况、现场作业条件、职业病发生情况,从治理必要性角度提出通风、防尘、防毒治理投资及资本性支出计划,报公司主管领导。设备技术部负责联系治理厂家对尘、毒进行治理。 5.5 噪声控制 5.5.1 设备的购置 物资供应人员负责在生产设备购置时,选择低噪音低振动的设备。 5.5.2 噪声的控制 物资供应人员负责隔音降噪设施的购置,设备技术部负责联系噪声治理厂家对声源进行治理。 5.6 个体防护 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必须正确、完整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在粉尘危害作业场所必须佩戴防尘口罩,在噪音危害作业场所必须佩戴耳塞或耳罩。 6. 考核与处罚 6.1 凡未履行相应职责的部门,安健环部进行考核,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罚: (1)警告并限期改进; (2)通报批评; (3)按经济责任制给予处罚。 6.2 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未正确、完整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在粉尘危害作业场所未佩戴防尘口罩,在噪音危害作业场所未佩戴耳塞或耳罩,按相应规定进行处罚。 7. 相关记录 7.1 防尘、防毒设施运行记录。由运行部建立。 7.2 通风设施运行记录。由各使用部门建立。 7.3 隔音降噪设施运行记录,由运行部建立。 7.4 噪声监测报告单,由设备技术部建立。 7.5 有害因素结果报告单,由安健环部建立。 7.6 劳动卫生监测台帐,由安健环部建立。 同时下发 保德神东发电公司工作场所职业病 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为了全面贯彻国家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依法做好职业健康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突出“以人为本、健康至上”的理念,致力于员工职业健康监护和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监测及评价工作,积极创造有利于员工健康的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特制定本制度。 1. 积极开展职业健康监护与职业病危害场所监测工作,重视和加强公司职业健康体检和职业健康评价工作。加大了对职业病危害场所的治理力度和个人防护工作。 2. 经常和定期监测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可以及时了解有害因素产生、扩散、变化的规律,鉴定防护设施的效果,并为采取防护措施提供依据。 3. 进行经常性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是保证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者强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一项重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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