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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案例分析与计算企业所得税案例分析与计算 一、企业所得税案例分析题 1、某市一家化工生产企业,主要产品为高端墙体涂料,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25%:2×13年生产经营业务如下: (1)全年直接销售涂料取得销售收入8000万元(不含用于对外投资的部分),企业全年涂料销售成本4800万元(不含对外投资的部分)。 (2)2月,企业将自产的一批涂料用于投资,同期同类售价为200万元,货物成本为130万元。 (3)企业接受捐赠原材料一批,价值100万元并取得捐赠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17万元,该项捐赠收入企业已计入营业外收入...

企业所得税案例分析与计算
企业所得税案例分析与计算 一、企业所得税案例分析题 1、某市一家化工生产企业,主要产品为高端墙体涂料,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25%:2×13年生产经营业务如下: (1)全年直接销售涂料取得销售收入8000万元(不含用于对外投资的部分),企业全年涂料销售成本4800万元(不含对外投资的部分)。 (2)2月,企业将自产的一批涂料用于投资,同期同类售价为200万元,货物成本为130万元。 (3)企业接受捐赠原材料一批,价值100万元并取得捐赠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17万元,该项捐赠收入企业已计入营业外收入核算。 (4)1月1日,企业将闲置的办公室出租给B公司,全年收取租金120万元,企业将折旧费用计入了当期管理费用中进行扣除。 (5)企业2×13年度准予税前扣除的营业税金及附加为47.1万元;发生的销售费用为1800万元(其中广告费为1500万元);管理费用为80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为90万元); (6)财务费用为360万元,其中,由于生产经营需要,该公司向其母公司借款2000万元,且母公司为其担保向其他企业借款1000万元,使用期限均为6个月(2×13年6月1日-11月30日),企业提供的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证明注明的年利率6%,共支付利息90万元。假设该公司2×13年全年各月的所有者权益为600万元。本年度该公司无其他关联方借款,企业不能提供相关资料证明交易活动符合独立交易原则。 (7)已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全年实发工资总额为400万元(属于合理范围),实际发生的职工工会经费6万元,职工福利费6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5万元。 (8)对外转让涂料的专利技术所有权,取得收入700万元,相配比的成本,费用为100万元(收入,成本,费用均独立核算)。 (9)6月,企业从国内购入2台环境净化监测设备并于当月投入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0万元,进项税额85万元,企业采用直线法按5年计提折旧,残值率8%,相关折旧已经计入管理费用中,税法规定该设备直线法折旧年限为10年。 (10)全年发生的营业外支出包括:通过当地民政局向贫困山区捐款130万元,违反工商管理规定被工商处罚6万元。 (11)12月20日,取得到期的国债利息收入90万元。 (12)10月,该企业合并一家小型股份公司,股份公司全部资产公允价值为5700万元,全部负债为3200万元,未超过弥补年限的亏损额为620万元:合并时该化工企业给股份公司的股权支付额为2500万元:该合并业务符合企业重组特殊税务处理的条件且选择此方法执行:假定当年国家发行的最长期限的国债年利率为6%。 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该企业2×13年度会计利润; 1 (2)销售费用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3)管理费用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4)财务费用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5)营业外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6)工资及三项经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7)技术转让所得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8)环境保护设备折旧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9)该企业可弥补的被合并企业亏损; (10)2×13年度应纳所得税额: 【答案解析】 (1)会计利润: 8000+200+117+120+(700-100)+90-4800-130-47.1-1800- 800-360-130-6=1053.9(万元) (2)销售费用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52万元: 广告宣传费的计算基数=8000+200+120=8320(万元) 广告宣传费扣除限额=8320×15%=1248(万元),实际发生广告费为1500万元,应该调增所得额252万元(1500-1248)。 (3)管理费用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8.4万元: 招待费扣除限额=8320×5‰=41.6万元 实际发生额的60%=90×60%=54万元,二者取其较低者,税前允许扣除招待费就是41.6万元,应该调增所得额48.4万元(90-41.6)。 (4)财务费用应调增应纳税所得税18万元 不得税前扣除利息支出=年度实际支付的全部关联方利息×(1-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比例?关联债资比例) 关联债资比例=(3000×6)?(600×12)=2.5 因此,不得税前扣除利息支出=90×(1-2/2.5)=18万元 (5)营业外支出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9.53万元(3.53+6)。 捐赠支出扣除限额=1053.9×12%=126.47(万元) 公益性捐赠130万元,税前允许扣除126.47万元,应该调增所得额为3.53万元(130-126.47)。 工商行政罚款6万元,属于行政性罚款,不得在税前扣除: (6)工资三项经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9万元(4+5) 税法允许扣的工会经费限额=400×2%=8(万元),实际发生6万元,因此按发生额扣除,不需调整; 允许扣除的职工福利费限额=400×14%=56(万元),实际发生额60万元,超标,所以职工福利费应调增应税所得额4万元; 允许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限额=400×2.5%=10(万元),实际发生额15万元,超标,所以职工教育经费应该调增应税所得额5万元: 2 (7)技术转让所得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550万元: 技术所有权转让所得500万元以内的,免征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税:调减所得额=500+100×50% =550(万元) (8)环境保护设备折旧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为23万元 环境保护设备折旧应调整金额,当年会计上的折旧: 500×(1-8%)?5?2=46(万元) 当年所得税允许的折旧=500×(1-8%)?10?2=23(万元) 所以,环境保护设备折旧费影响所得额调增46-23=23(万元)。 (9)企业合并符合企业重组特殊税务处理的条件且选择此方法执行,可由合并企业弥补的被合并企业亏损的限额=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截至合并业务发生当年年末国家发行的最长期限的国债利率。(5700-3200)×6%=150(万元) (10)2×13年度该企业应纳所得税额:105.96万元 1053.9+252+48.4+18+9.53+9+23-550-90-150=623.83(万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额=623.83×25%-500×10%=105.96(万元) 2、金派公司是一家药品生产企业,2008年1月成立,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0年被认定为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2012年度相关生产经营业务如下: (1)销售药品100万箱,不含税售价每箱120元,销售成本每箱60元:其中,以直接收款方式销售45万箱;以预收款方式销售50万箱;12月以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5万箱,未收到代销清单:以上药品均已发出。 (2)税前准予扣除的营业税金及附加是250万元:(各项业务中涉及的税前准予扣除的营业税金及附加不再单独计算)。 (3)发生销售费用3000万元,其中全年实际支出的广告费l500万元(注:上年结转未税前扣除广告费200万元);支付给药品招标中介代理机构佣金80万元,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签订代理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确认的收入为1250万元。 (4)发生管理费用1200万元,其中,1月1日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办公设备使用,租期2年,一次性支付租金10万元,计入管理费用;依法提取环境保护专项资金40万元。 (5)发生财务费用300万元,其中1月1日向关联方A公司(非金融企业)借款1000万元,期限2年,2012年支付当年利息60万元,借款利率与同期银行利率一致:关联方债资比例为4:l,关联方的实际税负低于该公司实际税负,未能提供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相关证明资料。 (6)7月1日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机器设备一台,租期2年,一次性收取租金20万元,企业选择按租赁期限均匀计入收入。接受捐赠试验设备1台,市场价格为20万元,增值税3.4万元,发生运费等支出5万元。 (7)4月向B公司提供一项制药专有技术使用权,取得收入100万元; (8)向境内C公司转让一项经省级科技部门认定的制药专有技术权,取得收入1200万元,其中包含原材料一批,公允价值200万元,增值税34万元,成本140 3 万元:该专有技术账面价值为400万元(与计税成本一致,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技术转让的相关资料已报税务机关备案。 以上业务均已按企业会计准则进行账务处理。 针对上述资料,根据税法相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该企业2012年度企业所得税收入总额为多少万元, (2)该企业2012年度作为计算广告费支出扣除限额的计算基数为多少万元, (3)该企业2012年度企业所得税的纳税调增金额合计为多少万元, (4)该企业2012年度企业所得税的纳税调减金额合计为多少万元, (5)该企业2012年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是多少万元, 【答案解析】 (1)该企业2012年度企业所得税收入总额为12328.4万元。 ?销售货物收入=(45+50)×120=11400(万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 通知 关于发布提成方案的通知关于xx通知关于成立公司筹建组的通知关于红头文件的使用公开通知关于计发全勤奖的通知 》(国税函[2008] 875号)第一条第(二)项规定:“销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12月委托代销5万箱药品,因未收到代销清单不确认收入: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为100万元: 4月向B公司提供一项制药专有技术使用权取得收入100万元,应计入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材料销售收入为200万元: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12号)第二条第一款规定:“技术转让收入是指当事人履行技术转让合同后获得的价款,不包括销售或转让设备,仪器,零部件,原材料等非技术性收入:”因此业务(8)中随专有技术一起转让的原材料应单独确认为其他业务收入: ?捐赠收入=20+3.4=23.4(万元) 接受捐赠确认的所得只包括货物的价款和增值税,不包括运费和保险费: ?出售无形资产收益=(1200-200)-400=600(万元)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12号)第二条第一款规定:“技术转让收入是指当事人履行技术转让合同后获得的价款,不包括销售或转让没备,仪器,零部件,原材料等非技术性收入:” ?其他收入为5万元: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一条规定:“根据《实施条倒》第十九条的规定,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交易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中,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据《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可以一次性确认收入,也可以按照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分期确认收入:企业选择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应计入2012年收入的 4 租金收入=20?2×6?12=5(万元) ?收入总额=11400+100+200+23.4+600+5=12328.4(万元) (2)该企业2012年度作为计算广告费支出扣除限额的计算基数为11705万元。 根据税法规定,纳税人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确认的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以及根据税收规定确认的视同销售收入,作为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扣除限额的计算基数: 广告费支出扣除限额的计算基数: 11400+100+200+5=11705(万元) (3)该企业2012年度企业所得税的纳税调增金额合计为52.5万元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9号)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 该企业支付给药品招标中介代理机构佣金,可在按所签订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以内扣除:佣金扣除限额:1250×5%=62.5(万元),实际支付佣金80万元,应当纳税调增=80-62.5=17.5(万元):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规定:“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该企业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可扣除的租赁费为:10?2=5(万元),应纳税调增=10-5=5(万元):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准予扣除:上述专项资金提取后改变用途的,不得扣除:”企业依法提取环境保护专项资金40万元,准予扣除,无需纳税调整: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六条,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根据《特别纳税调整办法》第八十五条,不得扣除利息支出=年度实际支付的全部关联方利息×(1-标准比例?关联债资比例):其中:标准比例为财税[2008]121号规定的比例,其他企业为2:l:根据第八十八条,不得扣除利息支出分配给实际税负高于企业的境内关联方的利息准予扣除,但关联方A公司实际税负低于金派公司,因此超过规定标准的利息支出仍然不能扣除: 不得扣除利息支出=60×[1-2?(4?1)]=30(万元),应当调增30万元 纳税调增合计=17.5+5+30=52.5(万元) (4)该企业2012年度企业所得税的纳税调减金额合计为750万元。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行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72号)第一条规定:“对化妆品制造,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下同)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 5 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广告费支出扣除限额=11705×30%=3511.5(万元),实际支出1500万元,上年结转未税前扣除广告费200万元,应当纳税调减200万元。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所称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12号)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应按以下方法计算: 技术转让所得=技术转让收入-技术转让成本-相关税费 技术转让收入是指当事人履行技术转让合同后获得的价款,不包括销售或转让设备,仪器,零部件,原材料等非技术性收入:不属于与技术转让项目密不可分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收入,不得计入技术转让收入:” 技术转让所得=(1200-200)-400=600(万元) 应当纳税调减=500+(600-500)×50%=550(万元) 纳税调减金额合计=200+550=750(万元) (5)该企业2012年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是161.14万元。 ?会计利润: =12328.4-60×(45+50)-140-250-3000-1200-300 =1738.4(万元) 额=1738.4+52.5-750=1040.9(万元) 应纳税所得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所称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 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企业所得税过渡期优惠政策执行口径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57号)第一条第三款规定:“居民企业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和第九十条规定可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所得,是指居民企业应就该部分所得单独核算并依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 本题严格按照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逻辑结构进行计算,申报表主表第26行应纳税所得额=1040.90万元,包括按照25%税率征税的纳税调减后技术转让所得=600-500-(600-500)×50%=50(万元),因此,应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额优惠的应纳税所得额=990.9万元,减免的所得税额=990.90×10%=99.09(万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1040.9×25%-990.9×10%=161.14(万元) 6 4、税务人员依法对市区XX房地产开发公司2011年度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的情况进行税务检查:2011年度该企业的经营资料如下: (1)2011年开发新楼盘,目前公司在开发项目为A小区,A小区相关资料如下:2010年以出让方式取得市区某块土地用于开发,占地面积为4万平方米,地价款及相关税费5800万元: (2)分为两期开发,其中第一期为住宅楼,占地面积为3万平方米,开发期为1年,已经在2011年取得预售许可证,截止2011年底已经销售90%并取得竣工证明,销售收入共计96000万元: (3)税务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与第一期住宅楼相关的如下信息: ? 2011年8月,该房地产企业以每套75万元的价格将第一期住宅楼中的10套两室一厅的住房销售给营销业绩突出的职工,每套房屋的建造成本价为85万元,同类房屋的市场售价为145万元,企业按照75万元/套的价格计入了当期的销售收入中: ?企业账面记载的相关开发成本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 支出合计 土地使用权成本 4350 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 14350 前期工程费 3350 建筑安装工程费 13550 基础设施费 3500 公共配套设施费 1200 开发间接费用 7500 利息支出 865 合计 48665 上表中,借款从银行借入,利息支出865万元,其中超过贷款期限的利息支出为115万元,企业选择按照实际利息计算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 ?期间费用:销售费用1200万元,其中广告费1000万元;管理费用1500万元(含印花税),其中业务招待费890.5万元: ? 2011年预缴的相关税金如下: 营业税:4800(万元) 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480(万元) 土地增值税:1920(万元) 7 企业所得税:3600(万元) 此外,企业预售第二期住房,收到价款1200万元。土地增值税预征率2%,当地未完工开发产品的预计计税毛利率为20%。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计算该房地产企业应该补缴的营业税金及附加(不考虑地方教育附加费); (2)计算该房地产企业在第一期住宅楼进行清算时需要补缴的土地增值税; (3)计算该房地产企业2011年需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4)计算每位低价购房员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假设企业职工每月工资高于3500元,个人所得税按2011年9月1日后的最新政策计算) 【答案解析】 (1)计算该房地产企业应该补缴的相关税费 ?该房地产企业低价向职工销售住房,应该按照同类产品的销售价格缴纳营业税;应该补缴营业税: (145-75)×10×5%=35(万元) 补缴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35×(7%+3%),3.5(万元)?该企业以预售方式销售第二期住房时,应该在收到预收款的当天发生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因此该企业2011年第二期住宅楼应该缴纳营业税60万元(1200×5%),应预缴土地增值税24万元(1200×2%),应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60×(7%+3%),6(万元): (2)计算该房地产企业在第一期住宅楼进行清算时需要补缴的土地增值税 ?第一期住宅楼销售90%,应税收入=96000+(145-75)×10=96700(万元) ?扣除项目 扣除项目 数额 备注 3/4,分期开发,每一期为一 个清算对象,本题住宅楼及配 5800×3/4×套设施为第一个清算对象:住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90%=3915 宅楼二为第二个清算对象:90% 为已经销售的产品应负担的土 地使用权成本: (1)90%为已经销售的产品应负 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 14350×90%=12915 担的房地产开发成本:(2)不含 房地产开发成利息费用,因为土地增值税清 本 算时,已经计入房地产开发成 前期工程费 3350×90%=3015 本的利息支出,应调整至财务 建筑安装工程费 13550×90%=12195 费用中计算扣除: 基础设施费 3500×90%=3150 8 公共配套设施费 1200×90%=1080 开发间接费用 7500×90%=6750 合计 39105 [865-115]×(1)已经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利息支出 90%=675 的利息支出865万元,应调整房地产开发费至财务费用中计算扣除:(2)超用 (3915+39105)×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 过贷款期限的利息支出115万5%=2151 元不得扣除: 与转让房地产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4800+480+35+3.5 补缴的税金也允许扣除 相关的税金 附加 =5318.5 (3915+39105)×其他扣除项目 20%=8604 合计 59768.5 ?增值额=96700-59768.5=36931.5(万元) ?增值率=36931.5/59768.5=61.79% ?适用税率为40%,速算扣除系数为5% ×40%-59768.5×5%= 11784.18(万元) ?土地增值税=36931.5 应补缴土地增值税=11784.18-1920=9864.18(万元) (3)计算该房地产企业2011年需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成本: 3915+39105+865×90%=43798.5(万元) 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税金: 11784.18+4800+480+35+3.5+60+6+24=17192.68(万元) 期间费用纳税调整: 广告费限额=(96700+1200)×15%=14685(万元),据实扣除。 业务招待费限额=(96700+1200)×0.5%=489.5(万元),890.5×60%=534.3(万元),纳税调增=890.5-489.5=401(万元) 可扣除的期间费用=1200+1500-401=2299(万元) 未完工开发产品预计计税毛利额: 1200×20%,240(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96700-43798.5-17192.68-2299+240 =33649.82(万元) 应补缴企业所得税: 33649.82×25%,3600=4812.46(万元) (4)计算每位低价购房员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单位按低于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出售住房给职工,职工因此而少支出的差价部分,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个税按照全年一次性奖金的方法计算:其中“差价部分”,是指职工实际支付的购房价款低于该房屋的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的差额: 9 85,75,10(万元) 10×10000?12=8333.33,适用于20%的税率,555的速算扣除数: 每位低价购房员工应纳个税=100000×20%-555= 19445(元) 5、某市煤矿联合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专业培训资质,主要生产开采原煤销售,注册登记地在市区,假定2012年度有关经营业务如下: (1)销售开采原煤13000吨,不含税收入15000万元,销售成本6580万元。 (2)转让开采专利技术所有权取得收入650万元,直接与技术所有权转让有关的成本和费用300万元。 (3)提供矿山开采技术培训取得收入300万元; (4)取得国债利息收入130万元。 (5)购进原材料共计300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进项税税额510万元;支付购料运输费用共计230万元,取得运输发票。 (6)销售费用1650万元,其中广告费1400万元。 (7)管理费用1232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120万元,技术研发费用280万元,计提环境保护专项资金100万元。 (8)财务费用280万元,其中含向非金融企业借款1000万元所支付的年利息120万元;从金融企业取得同类贷款800万元,支付年利息46.40万元(不考虑资本化问题)。 (9)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实发合理工资820万元;发生的工会经费16.4万元(取得工会专用收据),职工福利费98万元,职工教育经费25万元。 (10)营业外支出500万元,其中含通过当地公益性社会团体向希望工程捐款100万元;因消防设施不合格,被处罚50万元;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00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上述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不涉及转让费用;?取得的相关票据均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原煤资源税5元/吨;?上年广告费用税前扣除余额380万元;?企业2012年应缴纳的增值税2026.96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计算金额单位万元,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计算企业2012年应缴纳的资源税; (2)计算企业2012年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含地方教育附加费); (3)计算企业2012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答案解析】 (1)企业2012年应缴纳的资源税:13000×5/10000=6.50(万元) (2)企业2012年应缴纳的营业税:300×3%=9(万元) (3)企业2012年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含地方): (2026.96+9)×(7%+3%+2%)=244.32(万元) (4)企业2012年实现的会计利润:5278.18万元 10 15000-6580+650-300+300+130-244.32-9- 6.50-1650-1232-280-500=5278.18(万元) (5)广告费用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广告宣传费扣除限额=(15000+300)×15%=2295(万元),本期实际发生广告费用1400万元,可以据实扣除,同时结余2295-1400=895(万元) 上年结余广告费用380万元,可以在本年税前扣除:广告费用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380万元。 (6)业务招待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48万元 扣除限额:(15000+300)×5‰=76.5万元>120×60%=72(万元) 应调整增加的应纳税所得额=120-72=48(万元) (7)财务费用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62万元 金融机构年利率=46.40?800×100%=5.8% 非金融机构借款税前扣除利息=1000×5.8%=58(万元) 财务费用应调整增加的应纳税所得额=120-58=62(万元) (8)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税前扣除限额: 工会经费=820×2%=16.4(万元)和实际发生16.4万元一致,所以,工会经费不调整; 教育经费=820×2.5%=20.50(万元)小于实际发生25万元,所以,教育费调整增加25-20.5=4.5(万元); 福利费用=820×14%=114.8(万元)大于实际发生98万元,所以,福利费用据实扣除; 综上,应调整增加的应纳税所得额4.5万元: (9)营业外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捐赠限额=5278.18×12%=633.38(万元) 向灾区捐款100万元,小于限额,所以,据实扣除,不用调整; 行政罚款50万元不得税前扣除,要全额调整; 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00万元不得税前扣除,要全额调整; 营业外支出应调整增加的应纳税所得额250万元: (10)企业2012年度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 计提的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可以在税前扣除,无须调整: 本期产品研发费用发生280万元,按规定加计50%扣除。 企业2012年度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 5278.18-380+48+62+4.5+250-130-280×50%-(650-300) =4642.68(万元) (11)企业2012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1160.67万元 应纳所得税额=4642.68×25%=1160.67(万元): 6、市区某房地产企业,2012年相关业务如下: 11 (1)2012年1月购买一块25000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合同注明转让价款700万元。 (2)取得土地后,为开发上述土地,共支付土地征用费500万元,前期工程费400万元,三通一平费用200万元。开始进行房地产开发,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占全部土地的50%,其余土地开发钢结构为主体的写字楼。 (3)普通标准住宅其他开发成本240万元,同时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支付借款利息50万元,能提供金融机构的证明。写字楼的其他开发成本为1200万元,写字楼借款的利息没有办法分摊。【普通标准住宅开发成本及写字楼的开发成本均不包括业务(2)的费用】 (4)普通标准住宅11月开发完成后当年12月销售80%,取得收入1400万元,20%分配给10名股东(假定同类型),写字楼当年7月底完工销售了50%,取得销售收入5000万元。已经销售部分全部签订了销售合同。 (5)当年由于国家对房产调控,写字楼销售受阻,公司决定将剩余的写字楼从8月1日开始转售为租,租赁合同明确,8-12月租金为300万元,将去年按规定购置的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一并出租,取得收入100万元(去年购入该设备时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注明价款100万元,已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出租的写字楼和专用设备,按规定使用年限计提折旧120万元,企业记入“其他业务成本”账户。 (6)企业当年发生管理费用(不含相关税金〉44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60万元。销售费用820万元,其中广告费用600万元,业务宣传费50万元。税务机关核定的财务费用为180万元。 (7)当年发生工资费用800万元,实际发生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和福利费16万元、15万元、115万元,已经计入相关的成本费用中,工会经费已实际拨付并取得工会组织开具的收款收据。 (地方政府规定房地产开发费用的计算均取最高比例,当地税务机关认为工资是合理的,企业所得税中只考虑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税法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计算2012年企业应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 (2)计算2012年企业当年应缴纳土地增值税。 (3)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和广告费、业务宣传费。 (4)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工资和三项经费准予扣除的金额。 (5)计算该企业2012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答案解析】 (1)2012年企业应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 ? 普通住宅转让收入:1400?80%,1750(万元) 普通住宅转让的营业税金及附加,1750×5%×(1+7%+3%),96.25(万元) 写字楼的营业税金及附加=5O00×5%×(1+7%+3%) =275(万元) ?租赁业务的营业税金及附加 12 (300+100)×5%×(1+7%+3%),22(万元) 2012年企业应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 96.25+275+22,393.25(万元) (2)计算2012年企业当年应缴纳土地增值税。 ?普通住宅: 转让收入=1750(万元) 注:分配给股东应视同销售 地价款=700×50%,350(万元) 开发成本,(500+400+200)×50%+240=790 (万元) 开发费用=5O+(350+790)×5%,lO7(万元) _ 转让税金:96.25万元 加计扣除,(350+790)×20%,228(万元) 扣除项目金额,350+790+lO7+96.25+228,1571.25(万元) 增值额=1750-1571.25,178.75(万元) 增值率,178.75?1571.25×100%,11.38% 增值率未超过20%,不缴纳土地增值税。 ?写字楼 地价款=7O0×5O%×5O%=175(万元) 开发成本=[(500+400+200)×5O%+1200]×5O%=875(万元) 开发费用,(175+875)×10%,l05(万元) 转让税金:275万元 加计扣除,(175+875)×20%,210(万元) 扣除项目金额=175十875+lO5+275+2lO=164O(万元) 增值额,5000,1640,3360(万元) 增值率,336O?1640×100%=204.88%(万元) 土地增值税,336O×60%,1640×35%,1442(万元) (3)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和广告费、业务宣传费。 销售收入,1750+5000+(300+100),7150(万元) 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7150×5‰=35.75(万元) ,6O×6O%,36(万元);所以招待费税前扣除35.75万元。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7150×15%=1072.5(万元),实际发生额650万 元,据实扣除。 合计可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宣传费,35.75 +650=685.75(万元) (4)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工资和三项经费准予扣除的金额。 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8O0×14%,112(万元),小于实际发生额的115万元,按 照限额扣除。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8O0×2.5%,20(万元),实际发生15万元, 准予扣除15万元。 工会经费扣除限额=8O0×2%,16(万元),实际发生16万元,据实扣除。 13 工资、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额,800+112+15+16,943(万元) (5)计算该企业2012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自建出租的写字楼,产权未发生转移,仅就租赁收入计算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7150,(350+790+175+875)(地价款和开发成本),120(折旧),(96.25+275+1442+22)(税金),(440+820+l80)(期间费用)+(60,35.75)(招待费调增)+3(工资和三项经费调增)=1592(万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额,1592×25%,398(万元) 7、某市居民企业2O12年度发生以下经营业务: (1)承担建筑安装劳务,取得建筑收入800万元、装修收入308万元,发生建筑安装劳务的直接成本费用(不含职工工资和三项经费)552.4万元; (2)企业拥有房产原值355万元,1月1日将原值65万元的房屋出租,按照市场价格取得月租金6万元,租期1年;4月1日以原值100万元的房产对外投资(会计上作为转让财产处理),协议作价160万元(计税基础为60万元),共担风险,根据投资收益进行利润分配,当年未取得投资收益; (3)将一个大型建筑设备自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租给乙公司使用1年,收取租金收入40万元; (4)全年发生管理费用共8O万元(含业务招待费50万元),发生销售费用共220万元(含广告费184.6万元);上述期间费用均未含工资和三项经费。 (5)实发工资总额(合理的)共48万元,实际发生福利费8万元,实际拨缴工会经费0.96万元并取得专用收据,实际发生职工教育经费l万元; (6)营业外支出中列支通过境内非营利机构向湖南贫困山区捐款30万元; (7)已预缴企业所得税35万元。 (其中计算房产余值的扣除比例是20%,房产税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计入了管理费用;城建税税率7%,教育费附加3%,不考虑地方教育附加费) 根据上述资料和税法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计算该企业2O12年应纳的房产税。 (2)计算该企业2012年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营业税金及附加。 (3)计算该企业2012年业务招待费和广告费的纳税调整额。 (4)计算该企业2012年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工资以及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 (5)计算该企业2012年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捐赠。 (6)计算该企业2012年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 【答案解析】 (1)该企业2O12年应纳的房产税 从租计征的房产税=6×12×12%=8.64(万元) 4月1日以100万元的房产对外投资,共担风险,由被投资企业缴纳房产税;从 14 价计征的房产税: (355-65-100)×(1-20%)×1.2%+100×(1-20%)×1.2%×3?12=2.06(万元) 合计应纳的房产税=8.64+2.06=10.7(万元) (2)该企业2012年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营业税金及附加。 准予扣除的营业税=(8O0+308)×3%+(6×12+40)×5%=38.84(万元) 居民企业2O12年所得税前准予扣除的营业税金及附加: 38.84×(1+7%+3%)=42.72(万元) (3)该企业2012年业务招待费和广告费的纳税调整额。 营业收入总额=800+3O8+6×12+40=122O(万元〉 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1220×5‰=6.1(万元) 实际发生额的60%=50×60%=30(万元),准予扣除6.1万元。 业务招待费纳税调整额=50-6.1=43.9(万元) 广告费扣除标准=1220×15%=183(万元),实际发生额184.6万元,准予扣除183万元。 广告费纳税调整额=184.6-183=1.6(万元) 2012年业务招待费和广告费纳税调整额合计=43.9+1.6= 45.5(万元) (4)该企业2012年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工资以及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 企业发生的实发工资可以据实扣除;福利费扣除限额=48×14%=6.72(万元),实际发生8万元,准予扣除6.72万元; 工会经费扣除限额=48×2%=0.96(万元),实际发生0.96万元,据实扣除; 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48×2.5%=1.2(万元),实际发生额1万元,准予扣除1万元; 2013年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工资以及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合计=48+6.72+0.96+1=56.68(万元) 实际发生:48+8+0.96+1,57.96(万元) 纳税调整增加:57.96,56.68,1.28(万元) (5)该企业2012年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捐赠。 会计利润总额=1220-552.4+160,60-42.72-80-220-48-8- 0.96-1-30=336.92(万元) 捐赠扣除限额额=336.92×12%=40.43〈万元), 实际发生30万元,准予全额扣除。 (6)该企业2012年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336.92+45.5+1.28=383.7(万元) 应补缴所得税=383.7×25%-35=95.93(万元) 8、某市一家汽车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用企业会计准则进行账务处理,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25%:2012年生产经营业务如下: 15 (1)全年直接销售小汽车取得销售收入8000万元(不含对外投资),全年购进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款850万元(已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 (2)2月,企业将自产的一批小汽车对外投资,该批产品市场不含税价格200万元,企业已作账务处理,该批汽车的库存成本为110万元: (3)企业接受捐赠原材料一批,价值100万元取得捐赠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17万元,该项捐赠收入企业已计入营业外收入核算: (4)8月1日,企业将一块土地使用权转让给B公司,转让收入1000万元,该土地使用权原购进价格380万元,已经摊销220万元: (5)企业全年小汽车销售成本4800万元(不含对外投资的部分);发生的销售费用为1800万元(其中广告费为1000万元,宣传费用500万元),管理费用为80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为90万元,新产品开发费为120万元,安置残疾人支付工资28万元),财务费用为350万元: (6)已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全年实发工资总额为400万元(属于合理限度的范围),实际发生的职工工会经费6万元,职工福利费6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5万元(以前年度教育经费超标未扣3万元): (7)对外转让小汽车的专利技术所有权,取得收入700万元,相配比的成本,费用为100万元(收入,成本,费用均独立核算): (8)6月8日,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收入300万元;6月10日,取得直接投资非上市境内居民企业分配的股息收入830万元,已知境内被投资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区捐款300万元,(9)全年发生的营业外支出包括:通过当地民政局向贫困山 违反工商管理规定被工商部门处罚6万元。 上述租金收入不考虑房产税和印花税,小汽车消费税税率为9%(应纳增值税和消费税分别是527万元和738万元)。 根据上述资料及相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请计算该企业2012年度企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直接扣除的税费金额。(不考虑地方教育附加费): (2)计算该企业2012年度实现的会计利润总额: (3)计算该企业2012年度工资及三项经费可税前扣除的金额(不包括加计扣除)。 (4)计算该企业2012年度业务招待费可税前扣除的金额。 (5)计算该企业2012年度广告宣传费可税前扣除的金额。 (6)计算该企业2012年度公益性捐赠可税前扣除的金额。 (7)计算该企业2012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 【答案解析】 (1)该企业2012年度企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直接扣除的税费金额 ?土地使用权转让应纳营业税=(1000-380)×5%=31(万元) ?消费税:738万元 16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527+738+31)×(7%+3%)=129.6(万元) ?可直接扣除的税费金额: 738+31+129.6,898.6(万元) (2)该企业2012年度实现的会计利润总额: 会计利润:1822.4万元 (8000+200)+117+1000-(380+220)-898.60+(700-100)-4800-110-1800-800- 350+300+830-300-6=1822.40(万元) (3)该企业2012年度工资及三项经费可税前扣除的金额。 工资总额400万元,实际发生职工工会经费6万元,职工福利费6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5万元: 税法允许扣除的工会经费限额=400×2%=8(万元),实际发生6万元,因此按发生额扣除,不需调整; 允许扣除的职工福利费限额=400×14%=56(万元),实际发生额60万元,超标,所以职工福利费应调增应税所得额4万元;允许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限额=400×2.5%=10(万元),实际发生额5万元,以前年度超标未扣3万元可以转入2012年进行扣除,职工教育经费应该调减应税所得额3万元: 2012年度工资及三项经费可税前扣除的金额: 400+8+56+5+3,472(万元) 工资及三项经费纳税调整增加:4,3,1(万元) (4)该企业2012年度业务招待费可税前扣除的金额 业务招待费扣除的计算基数=8000+200=8200(万元) 业务招待费销售收入扣除限额=8200×5%,41(万元),招待费发生额扣除限额=90×60%=54(万元),二者取其低数,税前允许扣除招待费41万元,应该调增所得额49万元(90-41)。 (5)该企业2012年度广告宣传费可税前扣除的金额 广告宣传费的计算基数=8000+200=8200(万元) 广告宣传费扣除限额=8200×15%=1230万元,实际发生广告宣传费为1500万元,超限额,应该调增所得额270万元(1500-1230): (6)该企业2012年度公益性捐赠可税前扣除的金额 捐赠支出扣除限额=1822.40×12%=218.69(万元): 公益捐赠300万元,税前允许扣除218.69万元,应该调增所得额为81.31万元(300-218.69): (7)该企业2012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 ?新产品开发费用加计扣除,调减应税所得额120×50%=60(万元); ?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100%,即应调减应税所得额=28×100%=28(万元),合计调减应税所得=60+28=88(万元)。 ?专利技术转让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550万元: 17 ?证券基金分配收入暂不征税,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 ?境内居民企业之间的投资收益免税,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830万元: ?违反工商管理规定被工商部门处罚6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1822.40+1+270+49+81.31-88-550(专利技术转让免税所得)-300(证券基金分配收入暂不征税)一830(境内居民企业之间的投资收益免税)+6=461.71(万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461.71×25%=115.43(万元) 9、某居民企业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25%。2013年生产经营业务如下: (1)取得商品销售收入5500万元,包装物租金收入200万元: (2)转让一项专利技术所有权,取得转让所得700万元。 (3)当年6月4日购买了境内甲上市公司的流通股股票,12月20日,收到甲公司发放的现金股利20万元: (4)全年发生销售成本2200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320万元: (5)发生销售费用1040万元: (6)全年发生管理费用790万元,其中含业务招待费90万元,企业按上年职工工资总额的10%,为全体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28万元: (7)营业外支出100万元,包括因违约延期支付供货方货款,支付违约金20万元: 2年度实际发生的一项资产损失,未在当年税前扣除,(8)12月20日,发现201 企业向税务机关进行专项申报扣除,申报的损失金额为10万元:已知该企业2012年应纳税所得额为80万元,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20万元: (9)12月31日归还关联企业一年期借款本金1800万元,另支付全年利息费用150万元(注:权益投资为500万元;该项借款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且本企业的实际税负高于关联企业;能提供的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为6%,当年企业未发生其他财务费用,不考虑资本化问题) (10)全年计入成本,费用的实发合理工资总额320万元,实际发生职工福利费48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0万元,拨缴的工会经费7万元: 企业自行计算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如下: 5500+200+700+20-2200-320-1040-790+(90×60%-5500×5‰)-(100-20)-1800×6%-320-48-10-7-10,20=1473.5(万元) 应缴纳企业所得税=1473.5×25%=368.38(万元) 根据上述资料,分别指出企业所得税计算的错误之处,简单说明理由,并计算正确的企业所得税税额: 【答案解析】 (1)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技术转让所得有误: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转让技术所有权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技术转让所得=(700-500)×50%=100(万元): 18 (2)从甲公司取得的股息20万元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不免征企业所得税,因此从甲公司取得的20万元股息收入应并入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 (3)业务招待费的纳税调整金额计算有误: 业务招待费实际发生额的60%=90×60%=54(万元),销售(营业)收入的5‰=(5500+200)×5‰=28.5(万元)。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90-28.5=61.5(万元): (4)企业为职工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未进行纳税调整: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补充养老保险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4万元[28?10%×(10%,5%)]: (5)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利息费用金额计算有误: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除了要满足一般条件不超过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外,还要符合债资比的要求: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利息支出=500×2×6%=60(万元): (6)向供货方支付的违约金20万元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不需要进行纳税调整:向供货方支付的违约金属于经济性质的罚款,不属于行政性质的罚款,可以在税前据实扣除。 (7)工资总额320万元和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和工会经费已经包括在成本,费用中扣除,不能再重复扣除,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和工会经费未进行纳税调整: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据实扣除;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限额=320×14%=44.8(万元),实际发生48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8-44.8=3.2(万元); 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320×2.5%=8(万元),实际发生10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8=2(万元); 工会经费税前扣除限额=320×2%=6.4(万元),实际发生7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7-6.4=0.6(万元): (8)2012年度实际发生的资产损失,不得在2013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中扣除:企业以前年度发生的未在当年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实际资产损失,向税务机关进行专项申报后,应追补至该项损失发生年度扣除,其追补确认期限一般不得超过5年,该项损失不得在申报年度扣除:企业因以前年度实际资产损失未在税前扣除而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以在追补确认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予以抵扣,不足抵扣的,向以后年度递延抵扣:2012年度发生的损失追补扣除后,2012年度应纳税所得额=80-10=70(万元),2012年应缴纳企业所得税=70×25%=17.5(万元),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20万元,多缴纳税款=20-17.5=2.5(万元):在2012年多缴纳的2.5万元税款可以在2013年度的应纳所得税额中抵扣。 19 该居民企业2013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1391.3万元 5500+200+700-600+20-2200-320-1040-790+61.5+14-100-60+3.2+2+0.6=13 91.3(万元) 该居民企业2013年度应缴纳企业所得税:345.33万元 1391.3×25%-2.5=345.33(万元): 10、某股份公司于2011年4月注册成立并进行生产经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事橄榄油,调和油,花生油生产销售,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25%。其中,花生油产品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2011年纳税调整后所得为-52万元(花生油产品所得为100万元):2012年度有关资料如下 : (1)销售橄榄油,调和油取得不含税收入12000万元;销售花生油取得不含税收入3000万元: (2)橄榄油,调和油销售成本4000万元;花生油成本为1000万元: (3)橄榄油,调和油销售税金及附加200万元;花生油税金及附加50万元. (4)销售费用3000万元,其中广告及宣传费2600万元。 (5)财务费用200万元: (6)管理费用119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100万元,调和油新产品研究开发费30万: (7)取得投资收益40万元,其中,投资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投资按权益法确认的投资收益30万元,国债持有期间的利息收入10万元: (8)营业外支出800万元,其中公益性捐赠支出100万元,非公益性捐赠50万元,违约金支出20万元: (9)资产减值损失200万元,为本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0)全年提取雇员工资1000万元,实际支付800万元,职工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分别按工资总额的2%,2.5%的比例提取:全年列支职工福利性支出120万元,职工教育费提取25万元,实际支出20万元,工会经费计提并拨缴20万元: (11)公司的期间费用按照销售收入的比例在应税项目和免税项目之间分摊:假设除上述资料所给内容外,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税法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计算该公司2012年的会计利润: (2)计算该公司2012年准予税前扣除的期间费用合计金额(不包括加计扣除): (3)计算该公司2012年纳税调整增加额合计金额: (4)计算该公司2012年纳税调整减少额合计金额。 (5)计算该公司2012年实际应纳所得税额: 【答案解析】 (1)计算该公司2012年的会计利润 会计利润:4400万元 (12000+3000)-(4000+1000)-(200+50)-(3000+200+1190)+40-800-200=4400 20 (万元) (2)计算该公司2012年准予税前扣除的期间费用合计金额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扣除限额=15000×15%=2250(万元) 应调增=2600-2250=350(万元) 准予扣除的销售费用=3000-350=2650(万元) ?业务招待费:15000×0.5%=75(万元) 100×60%=60(万元) 应调增=100-60=40(万元) 准予扣除的管理费用=1190-40=1150(万元) ?财务费用无需进行纳税调整。 准予扣除的期间费用合计=2650+1150+200=4000(万元) 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15万元,属于税收优惠,不属于准予扣除的期间费用。 (3)计算该公司2012年纳税调整增加额合计金额 纳税调增项目: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扣除限额=15000×15%=2250(万元) 应调增=2600-2250=350(万元) ?业务招待费:15000×0.5%=75(万元) 100×60%=60(万元) 应调增=100-60=40(万元) ?捐赠支出:公益性捐赠限额=4400×12%=528(万元) 公益性捐赠全额扣除:非公益性捐赠支出50万元调增所得: ?资产减值损失不得扣除,应调增200万元: ?工资薪金支出应调增=1000-800=200(万元) ?福利费扣除限额=800×14%=112(万元),实际列支120万元,应调增8万 元: ?工会经费扣除限额=800×2%=16(万元),计提并拨缴20万元,应调增4万元: ?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800×2.5%=20(万元),提取25万元,实际发生20 万元,调增5万元: 纳税调增合计=350+40+50+200+200+8+4+5=857(万元) (4)计算该公司2012年纳税调整减少额合计金额 ?投资收益40万元,应调减: ?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额=30×50%=15(万元),应调减: ?免税项目所得:1150万元 3000-1000-50-4000×3000?(12000+3000)=1150(万元) 纳税调减合计=40+15+1150=1205(万元) (5)计算该公司2012年实际应纳所得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 4400+857-1205-52(弥补亏损)=4000(万元) 21 应纳所得税额=4000×25%=1000(万元) 11、某市一家汽车轮胎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25%。20l2年度相关经营情况如下: (1)销售汽车轮胎7000个,不含税单价0.2万元/个,成本0.1万元/个,支付销售汽车轮胎运输费用30万元,保险费用和装卸费16万元,取得运输发票: (2)将400个汽车轮胎直接捐赠给某关联企业: (3)将仓库对外出租取得收入100万元,对应的其他业务支出10万元: (4)发生其他销售费用384万元,其中广告费用170万元,业务宣传费用114万元: (5)发生管理费用214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14万元,技术开发费80万元:10万元无形资产(研发费用资本化)摊销为2009年底已形成的无形资产价值的年摊销额: (6)营业外支出中列支直接捐赠支出40万元,专项申报并经税务机关确认的固定资产盘亏损失23.4万元,合同违约金支出11.7万元: (7)所得税前准许扣除的销售税金60.69万元: (8)12月份购买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普通发票上注明价款为85万元: (9)在A国设有分支机构,A国分支机构当年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其中生产经营所得200万元,A国规定税率为20%;特许权使用费所得100万元,A国规定的税率为30%;从A国分回税后利润230万元: (注:支付的运费均已取得相应的运费发票) 根据上述资料和税法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计算该企业2012年度企业所得税销售(营业)收入(含视同销售收入): (2)计算该企业2012年度企业所得税前准予扣除的销售(营业)成本(含视同销售成本): (3)计算该企业2012年度企业所得税前准予扣除的销售费用金额。 (4)计算该企业2012年度企业所得税前准许扣除的管理费用金额。 (5)计算该企业2012年度境内生产经营应纳税所得额。 (6)计算该企业2012年度A国分支机构在我国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 (7)计算该企业2012年度应纳的企业所得税: 【答案解析】 (4)该企业2012年度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销售(营业)收入(含视同销售收入) (400+7000)×0.2+100,1580(万元) (2)该企业2012年度企业所得税前准予扣除的销售(营业)成本 销售(营业)成本(含视同销售成本):750万元 (400+7000)×(40?400)+10=750(万元) (3)该企业2012年度企业所得税前准予扣除的销售费用 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 22 1580×15%=237(万元) 实际发生170+114=284(万元),税前可以扣除237万元。 允许税前扣除的销售费用=30×(1-7%)+16+384 -284+237 =380.9(万元) (4)该企业2012年度企业所得税前准许扣除的管理费用 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7.9万元 1580×5‰=7.9(万元)<14×60%=8.4(万元),准予扣除7.9万元。 允许税前扣除的销售费用=214,14+7.9,207.9(万元) (5)该企业2012年度境内生产经营应纳税所得额 营业外支出中固定资产盘亏损失和违约金支出准予税前扣减,所以可以税前扣除的营业外支出=23.4+11.7=35.1(万元) 直接捐赠的支出40万元,不得扣减: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无形资产加计摊销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80×50%+10×50%=45(万元) 境内生产经营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 1580-750-380.9-207.9-60.69-35.1-45=100.41(万元) (5)该企业2012年度A国分支机构在我国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 A国分支机构在境外实际缴纳的税额=200×20%+100×30%=70(万元) A国的分支机构境外所得的税收扣除限额=300×25%=75(万元) A国分支机构在我国应补缴企业所得税额=75-70=5(万元) (6)该企业2012年度应纳的企业所得税 购买安全生产专业设备的,可按投资额的10%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可以抵免额=85×10%=8.5(万元) 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100.41×25%-8.5+5=21.6(万元) 12.某内资家具生产企业,2013年度的经营情况如下: (1)2013年12月购进一台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支付设备价款120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额20.4万元,设备当月投入使用。 (2)全年销售收入1000万元(不含税价格),接受捐赠收入180万元,国债利息收入50万元,1月份企业以货币资金100万元购买境内一家非上市公司20%的股权,11月底被投资方做出分红20万元的利润分配决定,并于12月份通过转账支票到账。 (3)3月份以成本170万元,市价200万元(不含税)的家电一批抵顶对A企业的欠款250万元,企业未做会计处理。 (4)销售成本为700万元,发生管理费用100万元(含业务招待费30万元),销售费用150万元(含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50万元),财务费用20万元。 (5)营业外支出30万元,其中被工商部门行政罚款6万元,向本厂困难职工直接捐赠4万元,通过非营利社会团体向贫困地区捐赠20万元。 要求:计算2013年应补(退)的企业所得税(不考虑营业税金及附加和其他因素 23 ,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5%)。 【答案解析】 第一步,计算利润总额 销售收入1000+接受捐赠收入180+国债利息收入50+投资收益20+视同销售收入200,视同销售成本170+债务重组利得16万元(250,200,200×17%),销售成本为700,管理费用100,销售费用150,财务费用20,营业外支出(30,4),300(万元) 注:向本厂困难职工直接捐赠4万元,应计入职工福利费,计入营业外支出,属于会计差错,应调整会计利润。 第二步,进行纳税调整 (1)国债利息收入免税,纳税调整减少50万元; (2)股权投资收益免税,纳税调整减少20万元; (3)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30万元,30×60%,18,(1000+200)×0.5%,6,税前扣除限额为6万元,纳税调整增加24万元(30,6,24); (4)实际发生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50万元,税前扣除限额为180万元【(1000+200)×15%】,50,180,无须进行纳税调整; (5)被工商部门行政罚款6万元,不得税前扣除,纳税调整增加6万元; (6)通过非营利社会团体向贫困地区捐赠20万元,税前扣除限额为36万元(300×12%),20,36,无须进行纳税调整。 第三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300,50,20+24+6,260(万元) 第四步,计算应纳所得税额: 260×25%,120×10%,53(万元) 13.我省某药品制造企业为高新技术企业(以境内、境外全部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总收入、销售收入总额、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等指标申请并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2013年度相关经营业务如下: (1)销售药品100万箱(不含抵债药品),共计不含税销售额10000万元,产品成本6636.36万元; (2)将10万箱药品用于抵偿等额的债务,10万箱药品的成本是663.64万元(企业已做销售处理); (3)税前准予扣除的营业税金及附加是249.72万元; (4)发生销售费用2900万元,其中含全年实际支出的广告费2370万元;以支付现金方式向某中介机构付出佣金300万元,取得对方出具的合法发票; (5)发生管理费用600万元,其中包含业务招待费140万元、依法提取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支出40万元; (6)发生财务费用300万元,其中向非金融企业借款1000万元,支付当年12个月的利息120万元,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利率是8,; 24 (7)6月份,企业接受非关联企业赠与的原材料一批,专用发票上所列价税合计金额为200万元,企业自己负担的保险费2万元; (8)当年自建两栋完全一样的办公楼,6月30日建成投入生产经营,入账金额共为800万元;8月1日将一栋办公楼用于出租,收取三年租金216万元,企业选择分期计入收入总额;自用办公楼折旧(折旧年限20年,预计净残值4%)已按规定计入管理费用项目,出租办公楼未计算折旧;当年新增加的办公楼未按规定计算并申报缴纳的房产税; (9)在M国设立子公司,当年分回税后利润500万元,已经按照当地的税率缴纳了20,的企业所得税。 要求:计算2013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不考虑其他因素,以万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答案解析】 第一步,计算利润总额。 (1)销售营业收入: 销售商品收入:10000?100×(100+10),11000(万元) 房屋出租收入:216?3?12×5=30(万元) 小计:11030万元 (2)出租办公楼应计算的折旧: 800×(1,4%)?20?12×6,19.2(万元) (2)当年新增加的办公楼应缴纳的房产税: 800×(1,20%)×1.2%?12×(6+1)+30×12% ,4.48+3.6,8.08(万元) 利润总额: 销售营业收入11030,销售营业收入成本(6636.36+663.64),营业税金及附加249.72,销售费用2900,管理费用600,财务费用300+接受捐赠收入200,出租办公楼应计算的折旧19.2,办公楼应计算的房产税8.08+境外分回税后利润500,353(万元) 第二步,进行纳税调整 16、全年实际支出的广告费2370万元,税前扣除限额为:11030×30%,3309(万元);2370,3309,无须纳税调整。 (2)以支付现金方式向某中介机构付出佣金300万元,不得税前扣除,纳税调整增加300万元; (3)全年实际支出业务招待费140万元,140×60%,84(万元),11030×0.5%,55.15,税前扣除限额为55.15万元,纳税调整增加84.85万元(140,55.15)。 (4)依法提取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支出40万元,允许税前扣除,无须纳税调整。 (5)向非金融企业借款1000万元,支付当年12个月的利息120万元,税前扣除限额为80万元(1000×8%),纳税调整增加40万元(120,80); (6)M国子公司当年分回税后利润500万元,应做纳税调整减少处理。 25 第三步,计算当年境内应纳税所得额: 353+84.85+300+40,500,277.85(万元) 第四步,计算当年减免税额: 277.85×(25%,15%),27.79(万元) 第五步,计算当年境内实际应纳税额: 277.85×25%,87.79,41.68(万元) 第六步,计算当年抵免税额: 抵免限额:500×(1,20%)×15%,93.75(万元) 实际纳税:500×(1,20%)×20%,125(万元) 93.75,125,不足抵免部分31.25(125,93.75)在M国以后年度延续抵免,最长不超过5年。 第七步,计算当年境内外实际应纳税额: 41.68+0,41.68(万元) 14.我省A市某大型娱乐城经营范围包括:歌舞厅、表演厅、游戏厅、保龄球馆和台球馆。2013年发生下列业务: (1)全年歌舞厅取得收入1000万元,与歌舞厅相关的烟酒饮料收入100万元,杂技表演厅取得收入600万元,游戏厅取得收入500万元,保龄球馆和台球馆取得收入280万元。 (2)全年发生营业成本800万元,其中包括本年6月1日购入的设备一台,价值100万元,已全额计入营业成本。 (3)全年发生销售费用700万元,管理费用300万元,财务费用200万元(其中包括年初向某商业银行借入1年期借款100万元所支付的利息6万元,年初向非金融企业B借入使用1年的资金200万元,支付利息20万元)。 (4)营业外支出120万元,其中诉讼费2万元,银行罚息3万元。 (该行业固定资产残值率为5%,折旧年限依法定最低年限,采用直线法折旧,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25%,不考虑其他因素) 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以万元为单位,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1)计算该企业当年可以税前扣除的营业税金及附加。 (2)计算该企业当年可以税前扣除的营业成本。 (3)计算该企业当年可以税前扣除的财务费用。 (4)计算该企业当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答案解析】 (1)该企业当年可以税前扣除的营业税金及附加 营业税: (1000+100+500)×10%+600×3%+280×5%,192(万元) 城市维护建设税:192×7%,13.44(万元)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费: 26 192×(3%+2%),9.6(万元) 文化事业费:(1000+100+500+280)×3%,56.4(万元) 当年可以税前扣除的营业税金及附加: 192+13.44+9.6+56.4,271.44(万元) (2)该企业当年可以税前扣除的营业成本: 800,100+100×(1,5%)?10?12×6,704.75(万元) (3)该企业当年可以税前扣除的财务费用: 200,20+200?100×6,192(万元) (4)该企业当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1000+100+500+600+280),704.75,271.44,700,300,192,120,191.81(万元) 应纳税额:191.81×25%,47.95(万元) 15.一家位于市区的宾馆,2012年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等有关纳税资料如下: 住宿餐饮营业收入210万元,营业成本120万元,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11.55万元,期间费用8O万元,营业外支出3万元,亏损4.55万元。 2013年6月,税务人员对宾馆进行纳税评估,发现该宾馆2O12年纳税申报存在以下问题: (1)部分餐饮收入30万元未入账(成本已在税前扣除)。 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2)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8万元,全部计入了费用( 款利息为6万元)。 (3)扣除的期间费用中包括广告费5万元,业务招待费12万元。 (4)“营业外支出”账户中已列支市容、环保罚款支出3万元。 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以万元为单位,结果保留两位小数,不考虑其他因素,企业所得税使用税率25%): (1)计算该企业当年应补缴的营业税金及附加。 (2)计算该企业当年可以税前扣除的期间费用。 (3)计算该企业当年可以税前扣除的营业外支出。 (4)计算该企业当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答案解析】 (1)该宾馆2012年应补(退)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210+30)×5%×(1+7%+3%+2%),13.44(万元) 13.44,11.55,1.89(万元) (2)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12万元,12×60%,7.2,(210+30)×0.5%,1.2,税前扣除限额为1.2万元,纳税调整增加10.8万元(12,1.2); 实际发生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5万元,税前扣除限额为36万元【(210+30)×15%】,5,36,无须进行纳税调整; 该企业当年可以税前扣除的期间费用: 27 8O,8+6,12+1.2,67.2(万元) (3)该企业当年可以税前扣除的营业外支出: 3,3,0(市容、环保罚款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4)计算该企业当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210+30,120,13.44,67.2 ,39.36(万元) 或:,4.55+30,1.89+(8,6)+10.8+3,39.36(万元) 应纳所得税额:39.36×25%,9.84(万元) 二、企业所得税计算题 1、永安建筑安装企业于2012年4月签订建造承包合同,合同期间从2012年5月至2013年10月,共计18个月。合同总收入3000万元,预计总成本2500万元。2012年实际发生成本1000万元,工程开工后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800万元。2013年实际发生成本1610万元,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2000万元。工程竣工决算后建设单位追加确认合同收入20万元并接受施工企业开具的发票但约定12个月后付款。 要求:(1)请作出相应的会计处理,不考虑包括营业税在内的所有税金(提示:会计分录金额用万元表示); (2)分别计算2012年度和2013年度的汇算清缴时应申报的收入总额是多少。 【答案】 会计应按如下处理 ?2012年收到预付款时: 借:银行存款 800 贷:工程结算 800 ?2012年确认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1 000 贷:银行存款等 1 000 ?2012年12月确认收入和成本: 2012年完工进度,1 000 / 2 500×100%,40% 2012年应确认收入,3 000 ×40%=1 200(万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 1 000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2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 200 ?2013年收到工程进度款时: 借:银行存款 2 000 贷:工程结算 2 000 ?2013年确认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 28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1 610 贷:银行存款等 1 610 ?工程完工确认收入和成本: 2013年应确认收入,3 000 - 1 200 =1 8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1 610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190 (1800-161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 800 ?工程完工结转相应的工程施工: 借:工程结算 3 000 贷: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2 610 (1000+1610) —合同毛利 390 (200+190) ?工程竣工结算确认债权: 3 000 - (800 + 2 000)=200 借:应收账款 220 贷:工程结算 200 主营业务收入 20 【解析】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当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完工百分比法,是指根据合同完工进度确认收入与费用的方法。 合同完工进度,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合同预计总成本×l00% 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合同总收入×完工进度,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的收入 当期确认的合同费用=合同预计总成本×完工进度一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的费用 当期确认的合同毛利=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一当期确认的合同费用 (2)【答案】 2012年度和2013年度的汇算清缴时应申报的收入总额分别是: 2012年度企业收入总额是1200万元; 2013年度企业收入总额是1820万元。 【解析】 根据国税函[2008]875号的相关规定,企业在各个纳税期末,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应采用完工进度(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此题税会无差异,均是采用完工百分比确认收入, 2012年度收入总额,3000×1000/2500,1200 万元 2013年度收入总额,2000×1000/2500,1200 万元 2、某机械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1年12月至2012年2月进行企业筹办活动,2012年3月1日开始生产经营。筹办期间发生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 29 出20万元,广告费支出60万元,发生其他筹办费用支出100万元。2012年3月至2012年12月发生经营业务如下: (1)销售货物取得收入8000万元,货物销售成本为3000万元。 (2)发生管理费用500万元,其中含业务招待费120万元。 (3)发生销售费用650万元,其中含广告费200万元、业务宣传费180万元。 (4)发生财务费用300万元,其中含2012年3月1日向非金融企业借款1000万元所支付的当年借款利息75万元(假定能提供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为6%的证明)。 (5)营业税金及附加50万元;营业外支出55万元,其中包括直接对某山区的捐款30万元,被工商部门处以罚款5万元,因合同违约支付给其他企业违约金20万元。 (6)持有3月份购买的境内某上市公司股票100万股,当年取得股息、红利收入20万元。 (7)全年计入成本、费用的实发合理工资总额800万元,其中含雇用临时工工资40万元;实际发生职工福利费12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5万元、拨缴的工会经费18万元。 (8)12月购进并实际使用一台符合《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80万元、增值税13.6万元。 其他资料:该企业筹办费用选择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5%。 请根据以下要求计算,并写明计算过程: (1)计算该企业2012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营业外支出应纳税调整的金额。 (2)计算该企业2012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财务费用应纳税调整的金额。 (3)计算该企业2012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工资总额、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及工会经费应纳税调整的金额。 (4)计算该企业2012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筹办费用。 (5)计算该企业2012年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 (6)计算该企业2012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答案及解析】 (1)营业外支出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0+5=35(万元)。 直接对某山区小学的捐款30万元和被工商部门处以罚款5万元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因合同违约支付给其他企业违约金20万元,不属于行政性质的罚款,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2)财务费用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75-1000×6%×10/12=25(万元)。 30 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允许扣除。 (3)工资总额、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及工会经费共计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8+2=10(万元)。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据实扣除,包括支付给临时工的工资。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限额=800×14%=112(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20-112=8(万元);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800×2.5%=20(万元),实际发生15万元未超过扣除限额,不需要进行纳税调整;工会经费税前扣除限额=800×2%=16(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8-16=2(万元)。 (4)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筹办费用=20×60%+60+100=172(万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扣除;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扣除。 (5)该企业2012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3443(万元)。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业务招待费实际发生额的60%=120×60%=72(万元),销售(营业)收入的5‰=8000×5‰=40(万元),72万元,40万元,按照40万元在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20-40=80(万元)。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限额=8000×15%=1200(万元),实际发生额未超过扣除限额,准予据实扣除。 ?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但免税的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本题中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20万元属于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不免税。 该企业2012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8000-3000-500+(120-40)-650-300+25-50-55+35+ 20+10 -172=3443(万元)。 (6)该企业2012年应缴纳企业所得税852.75(万元)。 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符合《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当年可抵免应纳税额=80×10%=8(万元) 该企业2012年应缴纳企业所得税=3443×25%-8=852.75(万元)。 3、A公司(居民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25%)2012年1月1日购入B公司(居民公司)发行的普通股股票200 000股,每股面值为10元,共支付价款240万元,取得B公司25%的股权,并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长期持有。D公司2012年1月1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8 000 000元。2012年D公司获净利200万元。2013年5月8日宣告按 31 每股面值的5%发放2012年度的现金股利。2013年B公司亏损100万元。A公司按(会计准则)权益法进行核算的会计处理。 要求:请分别就2012年和2013年A公司投资B公司的业务进行对应的会计和企业所得税处理。 【答案解析】 (1)购入时: ?会计处理: 借: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 2 400 000 贷:银行存款 2 400 000 ?企业所得税处理:确认计税投资成本为240万元。 实际支付240万其应享被投资方净资产份额大于200万股票所享有的份额。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企业所得税法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企业的各项资产,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投资资产、存货等,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 此处初始投资成本计量与税收处理没有差别。 (2)2012年B公司获净利200万元时: ?会计处理: 年末会计调整长期投资账面价值=200×25%,50(万元)。 其账务处理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损益调整) 500 000 贷:投资收益—权益性投资收益 500 000 ?2012年企业所得税处理: 企业所得税对会计上的投资收益不予确认,应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作纳税调减的处理。 (3)2013年5月8日B公司宣告分派股利时: ?企业会计处理: 借:应收股利 100 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损益调整) 100 000 ?企业所得税处理: 对B公司宣告分派股利确认股息所得10 0000元,在当期填报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进行纳税调增的处理,调增额为10 0000元。 (4)2013年末被投资方亏损时: ?会计处理: 会计调整长期投资账面价值=100×25%,25(万元) 企业账务处理为: 借:投资收益—权益性投资损失 250 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损益调整) 250 000 32 ?2013年企业所得税处理: 企业所得税对会计上的投资亏损不予确认,应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作纳税调增的处理。 4、长安建筑安装公司的总部位于北京,在湖南长沙和广东深圳设立有分公司,汇总计算企业所得税并就地预缴,适用税率及分支机构之间税款分配比例如下表: 项目 北京 湖南长沙 广东深圳 适用税率 25% 25% 20% 2011年三因素计算比例 80% 20% 2012年三因素计算比例 70% 30% 2013年三因素计算比例 60% 40% 如果该企业2013年汇总后的各季度所得额均为100万元,汇总后的年度所得额为420万元。 请按以下要求计算,并写明计算过程: (1)计算该企业和其分支机构在当地按季度预缴的企业所得税款; (2)计算该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汇算清缴应补(退)缴的企业所得税款。 【答案解析】 (1)该企业和其分支机构按季度应分摊预缴的企业所得税款。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第八条、十条、十五条、十八条规定总机构应按照上年度分支机构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三个因素计算各分支机构分摊所得税款的比例;一经确定后,当年不作调整。四个季度预缴均按2012年度分配比例进行分摊。对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税率不同的,先由总机构统一计算全部应纳税所得额,然后按分摊比例计算划分不同税率地区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再分别按各自的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后加总计算出汇总纳税企业的应纳所得税总额,最后按分摊比例分摊就地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款。 一季度汇总后应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 = 100×50%×25%(税率)+100×50%×70%×25%(税率)+100×50%×30%×20%(税率)=24.25(万元) 北京应分摊预缴,24.25×50% = 12.125(万元) 湖南长沙应分摊预缴,12.125×70% = 8.4875(万元) 广东深圳应分摊预缴,12.125×30% = 3.6375(万元) 二、三、四季度同一季度,即2013年每个季度应分摊税款如下: 北京应分摊预缴 12.125(万元) 湖南长沙应分摊预缴8.4875(万元) 广东深圳应分摊预缴3.6375(万元) (2)该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汇算清缴应补(退)缴的企业所得税款为4.85万元,分别由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就地办理税款缴库或退库。 汇算清缴由总机构汇总计算企业年度应纳所得税额,扣除总机构和各分支机构已预缴的税款,计算出应缴应退税款,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税款分摊方法计算总机构和分 33 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应缴应退税款,分别由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就地办理税款缴库或退库。 本办法规定的税款分摊方法是指第十五条规定的按照上年度分支机构三个因素计算各分支机构分摊所得税款的比例。 汇算清缴应征税款 = 420×50%×25%+420×50%×70%×25%+420×50%×30%×20% = 101.85(万元) 应补税款 = 101.85-24.25-24.25-24.25-24.25 =4.85(万元) 北京应补:4.85×50%,2.425万元 湖南长沙应补:2.425×70%,1.6975万元 广东深圳应补:2.425×30%,0.7275万元 5、湖南德恒医药制造有限公司全部生产非处方药,2011年度相关业务数据如下: (1)全年实现产品销售收入2000万元,本年企业会计利润300万元。 (2)转让自然科学领域的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取得转让所得400万元; (3)企业年初购买五年期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国债,当年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国债利息收入60万元; (4)当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购买股票,年末实现公允价值变动收益90万元; (5)管理费用中包括发生的业务招待费20万元; (6)当年向环保局支付排污费70万元; (7)当年发生广告宣传费590万元,另外上年向本年结转扣除的符合条件的广告宣传费为25万元; (8)通过政府向湖南山区某学校发生符合条件的公益捐赠支出40万元; 请根据上述资料,填写企业所得税申报表附表三 单位:万元 账调调 载税收增减行次 项目 金金额 金金 额 额 额 1 一、收入类调整项目 * * 2 1(视同销售收入 * * * 3 2(接受捐赠收入 * * 4 3(不符合税收规定的销售折扣和折让 * 5 4(未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的收入 6(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的投7 * * 资损益 8 7(特殊重组 34 9 8(一般重组 10 9(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 11 10(确认为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 12 11(境外应税所得 * * * 13 12(不允许扣除的境外投资损失 * * * 14 13(不征税收入 * * * 15 14(免税收入 * * * 16 15(减计收入 * * * 17 16(减、免税项目所得 * * * 18 17(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 * * 19 18(其他 20 二、扣除类调整项目 * * 21 1(视同销售成本 * * * 22 2(工资薪金支出 23 3(职工福利费支出 24 4(职工教育经费支出 25 5(工会经费支出 26 6(业务招待费支出 * 27 7(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 28 8(捐赠支出 29 9(利息支出 30 10(住房公积金 * 31 11(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 * 32 12(税收滞纳金 * * 33 13(赞助支出 * * 34 14(各类基本社会保障性缴款 35 15(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 37 17(与取得收入无关的支出 * * 38 18(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 * * 35 39 19(加计扣除 * * * 40 20(其他 55 合 计 * * 【答案解析】 填表如下: 调调 账载税收增减行次 项目 金额 金额 金金 额 额 1 一、收入类调整项目 * * 150 2 1(视同销售收入 * * * 3 2(接受捐赠收入 * * 4 3(不符合税收规定的销售折扣和折让 * 5 4(未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的收入 60 0 0 60 6(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的投7 * * 资损益 8 7(特殊重组 9 8(一般重组 10 9(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 90 0 0 90 11 10(确认为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 12 11(境外应税所得 * * * 13 12(不允许扣除的境外投资损失 * * * 14 13(不征税收入 * * * 15 14(免税收入 * * * 16 15(减计收入 * * * 17 16(减、免税项目所得 * * * 18 17(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 * * 19 18(其他 36 20 二、扣除类调整项目 * * 14 10 21 1(视同销售成本 * * * 22 2(工资薪金支出 23 3(职工福利费支出 24 4(职工教育经费支出 25 5(工会经费支出 26 6(业务招待费支出 20 10 10 * 27 7(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 590 600 0 10 28 8(捐赠支出 40 36 4 0 29 9(利息支出 30 10(住房公积金 * 31 11(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 * 32 12(税收滞纳金 * * 33 13(赞助支出 * * 34 14(各类基本社会保障性缴款 35 15(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 37 17(与取得收入无关的支出 * * 38 18(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 * * 39 19(加计扣除 * * * 40 20(其他 55 合 计 * * 14 160 (1)全年实现产品销售收入2000万元,本年企业会计利润300万元。不需作纳 税调整。 (2)转让自然科学领域的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取得转让所得400万元;不属 于财税[2010]11号文件规定的享受税收优惠的技术转让范围(专利技术、计算机软件 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 设计 领导形象设计圆作业设计ao工艺污水处理厂设计附属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清扫机器人结构设计 权、植物新品种、生物医药新品种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 总局确定的其他技术),会计已进行处理,税会无差异,不需纳税调整。 (3)一次还本付息的国债利息,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 规定,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就会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当年未到 付息期,税法不确认收入,应在申报表第5行“4(未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的收入” 调减应纳税所得额60万。 37 (4)税法规定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以及投资性房地产等,持有期间公允价值的变动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在实际处置或结算时,处置取得的价款扣除其历史成本后的差额应计入处置或结算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应在申报表第10行“9(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调减应纳税所得额90万。 (5)业务招待费可扣限额 2000*0.5%,10万元 ;20万*60%,12万,10万<12万,可扣限额为10万,应在申报表26行“6.业务招待费支出”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10,10万元 (6)当年向环保局支付排污费70万元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不作纳税调整; (7)医药制造业广告费和宣传费可扣除比例为30%,可扣2000*30%,600,本年实际已发生590万元允许税前扣除,同时还可扣上年广告和宣传费10万元,应在申报表27行“7.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 (8)公益捐赠扣除限额,300万元*12%,36万,账载金额40万,应在申报表28行“8.捐赠支出”调增40,36,4万元。 6、某市一家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2013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产品销售收入4000万元,取得租金收入500万元,符合不征税条件的财政拨款80万元(企业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转让国债取得净收益50万元; (2)产品销售成本3000万元,与租金收入有关的费用支出300万元; (3)应缴纳的增值税30万元,营业税25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5.5万元; (4)管理费用400万元(包括支付给关联企业的管理费10万元,职工家庭财产保险30万元); (5)以机器设备一台向其他企业投资,该设备原值40万元,已提折旧24万元,投资时双方协议确认价值为35万元(不考虑企业所得税以外的其他税收因素); (6)营业外支出20万元(包括违反工商局规定罚款10万元); (7)已预缴企业所得税95万元。 根据以上资料计算以下问题,并写明计算过程: (1)计算该企业2013年度准予扣除的管理费用。 (2)计算该企业2013年度准予扣除的营业外支出。 (3)计算该企业2013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4)计算该企业2013年度应补缴企业所得税款。 【答案解析】 (1) 2013年度准予扣除的管理费用360万元 支付给关联企业的管理费以及职工家庭保险均不允许税前扣除,调减管理费支出40万,可扣除管理费400-10-30=360(万元) (2)2013年度可扣除的营业外支出为10(万元) 38 工商局罚款不允许税前扣除。可扣除的营业外支出为20-10=10(万元) (3)2013年度应纳税所得额868.5(万元) ?转让国债净收益属于应税所得。 ?以资产对外投资会计上作固定资产清理,清理收益为35-(40-24),19万元,计入“营业外收入”。 应纳税所得额,4000+500+50+19-3000-300 -25-5.5-(400-40)-(20-10)=868.5(万元) (4)2013年度应补缴企业所得税款35.275(万元) 应补所得税,868.5×15%-95=35.275(万元) 7、某企业2008年12月1日购入一固定资产并投入使用,购买价款300万元,支付相关税费30万元,该固定资产使用年限5年(与税法规定一致),预计残值为10万元。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该企业决定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算固定资产折旧,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请计算该固定资产2009年至2013年五年每年可提取的折旧额。 【答案解析】 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每年可提取的折旧额: 年折旧率=2/预计使用年限 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年初余额×年折旧率 (1)2009年: 330×2/5=132(万元) (2)2010年:(330-132)×2/5=79.2(万元) (3)2011年:(330-132-79.2)×2/5=47.52(万元) (4)2012及2013年折旧为: (330-132-79.2-47.52-10)/2=30.64(万元) 8、某制造企业2013年财务数据如下: (1)产品销售收入为700万元,出租一台闲置设备取得租金收入8O万元;直接向非上市的居民企业投资,取得股息2O万元; (2)产品销售成本300万元; (3)营业税金及附加共计36.5万元; (4)当期发生的管理费用9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为10万元; (5)财务费用15万元,全部为企业发行债券所发生的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利息支出; (6)营业外支出4O万元(其中向湖南某山区医院捐赠39万元,符合公益性捐赠条件)。 (7)该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5%。 请按以下要求计算,并写明计算过程: (1)计算该企业2013年度的会计利润。 39 (2)计算2O13年准予扣除的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合计金额。 (3)计算2013年准予税前扣除的公益性捐赠金额。 (4)计算2013年该企业应缴纳所得税额。 【答案解析】 (1)2013年该企业的会计利润=700+80+20-300-36.5 -90-15-40=318.5(万元)。 (2) 2O13年准予扣除的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合计金额98.9万元。 当年发生业务招待费10万元,10×60%=6;当年销售(营业)收入=700+80=780万元,780×0,5%=3.9万元<6万元,所以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3.9万元。企业准发行债券发生的利息支出准予扣除,则 2O13年准予税前扣除的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合计为:(90-10+3.9)+15,98.9(万元)。 (3)2013年准予税前扣除的公益性捐赠金额38.22万元。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未超过年度会计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 318.5×12%,38.22万元 (4) 2013年该企业应缴纳所得税额76.345万元。 纳税调增额,(10-3.9)+(39-38.22),6.88(万元) 纳税调减额,20(万元)(直接向居民企业投资取得的股息为免税收入) 应纳税所得额:318.5+6.88-20,305.38(万元) 应缴纳企业所得税:305.38×25%=76.345(万元) 9、湖南某服装制造企业,2013年经营情况如下: (1)产品销售收入1000万元,房屋出租收入10万元,国债利息收入26万元,接受捐赠所得420万元; (2)取得房屋转让收入1000万元,相关的转让成本及费用等480万元; (3)产品销售成本670.2万元,房屋出租成本6万元; (4)发生管理费用200万元,其中,管理费用中有当期列支的业务招待费50万元; (5)发生销售费用240万元,其中,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80万元; (6)发生财务费用44.8万元,全部属银行借款利息。其中有一年期银行贷款200万元,全部用于在建工程的建设,一年内支付此笔利息8万元,经审计属于会计差错; (7)营业税金及附加75万元,实际缴纳的增值税30万元; (8)营业外支出借方发生额125万元,其中:向工商银行贷款到期无力偿还,被银行加收罚息3万元;税款滞纳金1万元;环保部门罚款1万元;公益性捐赠120万元; (9)上年超过税前扣除标准的广告和业务宣传费有40万元; (10)该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5%。 请按以下要求计算,并写明计算过程: 40 (1)计算企业2013年准予税前扣除的管理费用。 (2)计算企业2013年准予税前扣除的销售费用(不考虑上年事项)。 (3)计算企业2013年准予扣除的营业外支出。 (4)计算企业2013年应当缴纳的所得税额。 【答案解析】 (1)2013年准予税前扣除的管理费用155.05万元。 销售(营业)收入总额,1000,10,1010(万元) 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1000,10)×5‰,5.05(万元),50×60,,30(万元) 税前可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是5.05万元。 所以,税前可以扣除的管理费用,200,50,5.05,155.05(万元)。 (2)2013年准予税前扣除的销售费用240万元。 广告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1000,10)×15,,151.5(万元),本期实际列支80万元,可以据实扣除。税前可以扣除的销售费用为240万元。 (3)2013年准予扣除的营业外支出77.76万元。 企业会计利润,(1010,26,420,1000)-480-670.2-6- 200-240-(44.8-8)-75-125,623(万元)。 注:用于在建工程项目的贷款利息支出应予资本化,不能计入财务费用扣除。 公益性捐赠扣除的限额,623×12,,74.76(万元),捐赠额实际发生额为120万元,税前可以扣除的捐赠额为74.76万元。 纳税人因违反税法规定,被处以的滞纳金,不得扣除;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被有关部门处以的罚金、罚款,以及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不得扣除;但纳税人逾期归还银行贷款,银行按规定加收的罚息,不属于行政性罚款,允许在税前扣除。 税前准予扣除的营业外支出,125-1-1-120+74.76,77.76(万元) (4)2013年应当缴纳的所得税额162.30万元。 广告和业务宣传费在上年未扣除的部分40万元,可以在本年未扣完的限额内扣除。 应纳税所得额,(1010,420,26,1000)-26-480- 670.2-6-155.05-240- (44.8-8)-75-77.76-40(上年广告宣传费结转扣除),649.19 (万元)。 或者:应纳税所得额,623-26,(50-5.05),(125-77.76)-40,649.19(万元) 应纳所得税额,649.19×25,,162.30(万元) 10、某房地产开发企业为查账征收企业,2012年成立,2012年亏损60万元,2013年在市区开发某高档住宅,2013年一季度取得预售收入200万元,利润总额10万元;2013年二季度累计取得预售收入600万元,累计利润总额50万元,当地预计计税毛利率为25%, 41 请计算该企业2013年一季度和二季度应预缴的企业所得税, 【答案解析】 (1)2013年一季度实际利润额,200×25%+10-60,0 由于弥补2012年亏损60万元后,2013年一季度实际利润额=0(万元),应预缴企业所得税0万元。 (2)2013年二季度应预缴企业所得税=(600×25%+50-60)×25%-0=35(万元) 11、2013年9月30日,L公司(非金融企业)与M公司签订一项混合性投资业务协议,用于补充M公司流动资金不足,投资金额3000万元,投资期限1年。M公司接受投资后,每季度末向L公司支付固定股息90万元。2014年1月6日、4月3日和7月2日,L公司收到M公司支付的各季度股息90万元。2014年10月4日,该项投资到期,M公司以3200万元赎回该项混合性投资,并同时向L公司支付最后一个季度股息90万元。假定M公司提供的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利率证明为年利率9%。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2013年L公司是否确认混合性投资收益,该项投资收益的金额是多少,能否作为免税收入, (2)2014年L公司应确认的该项混合性投资收益的金额是多少, (3)2014年M公司支付的混合性投资股息,可在税前扣除的金额是多少, (4)2014年10月4日,M公司以3200万元赎回投资,L公司和M公司如何进行所得税处理, 【答案解析】 (1)混合性投资协议规定,固定股息于每季度末支付。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混合性投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1号)第二条的规定,2013年L公司应确认混合性投资收益90万元,该项投资收益不能作为免税收入,应作为利息收入并入应纳税所得额。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混合性投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1号)第二条的规定,2014年L公司应确认的该项混合性投资收益的金额是270万元(90×3=270)。 (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混合性投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1号)第二条的规定,2014年M公司支付的混合性投资股息,可按税法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34号)第一条的规定,进行税前扣除。可在税前扣除的金额为:3000×9%=270(万元)。超过部分90万元(90×4-270=90),应做纳税调整增加处理。 (4)2014年10月4日,M公司以3200万元赎回投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混合性投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1号)第二条的规定,L公司应确认债务重组所得200万元(3200-3000=200),M公司应确认债务重组损失200万元(3200-3000=200),分别进行所得税处理。 42 12、某工业企业为居民企业,2013年发生经营业务如下: (1)全年取得产品销售收入为5600万元,发生产品销售成本4000万元; (2)其他业务收入800万元,其他业务成本660万元; (3)取得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40万元; (4)缴纳销售税金及附加300万元; (5)发生的管理费用760万元,其中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费用为60万元、业务招待费用70万元; (6)发生财务费用200万元; (7)取得直接投资其他居民企业的权益性收益34万元(已在投资方所在地按15%的税率缴纳了企业所得税); (8)取得营业外收入l00万元,发生营业外支出250万元(其中含公益捐赠38万元)。 要求:计算该企业2013年应纳的企业所得税(不考虑其他因素,适用税率25%)。 【答案解析】 第一步:求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销售收入5600-销售成本4000+其他业务收入800-其他业务成本660+国债的利息收入40-销售税金及附加300-管理费用760-财务费用200+投资收益34+营业外收入100-营业外支出250=404(万元) 第二步:纳税调整 。 (1)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应调减所得额40万元 (2)技术开发费调减应纳税所得额=60×50%=30(万元) (3)按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的60%计算:70×60%=42(万元),按销售(营业)收入的5‰计算=(5600+800)×5‰=32(万元),42,32 ,因此按照规定税前扣除限额应为32万元,实际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70-32=38(万元) (4)取得直接投资其他居民企业的权益性收益属于免税收入,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34万元。 (5)捐赠扣除标准=404×12%=48.48(万元) 实际捐赠额38万元小于扣除标准48.48万元,可按实捐数扣除,不做纳税调整。 第三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404-40-30+38-34=338(万元) 该企业2013年应缴纳企业所得税=338×25%=84.5(万元)。 13、 某机械制造企业2013年的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产品销售收入3000万元,销售成本1500万元,销售税金及附加12万元,销售费用200万(含广告费100万),管理费用500万元(含招待费20万元,办公室房租36万元,存货跌价准备2万元),投资收益25万元(含国债利息6万元,从深圳联营企业分回税后利润19万元),营业外支出10万元,系违反购销合同被供货方处以的违约罚款。 43 其他补充资料:(1)当年9月1日起租用办公室,支付2年房租36万元;(2)企业已预缴所得税税款190万;(3)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25%。 要求:计算应补(退)的2013年企业所得税(不考虑其他因素)。 【答案解析】 第一步,计算利润总额 产品销售收入3000,销售成本1500,销售税金及附加12,销售费用200,管理费用(500,36+36?12?2×4)+投资收益25,营业外支出10,833(万元) 注:当年9月1日起租用办公室,当年应负担的房租为: 36?12?2×4,6(万元) 第二步,进行纳税调整 (1)实际发生广告费100万,广告费扣限=3000×15%=450(万元),100,450,无须进行纳税调整; (2)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20万元,业务招待费扣限=3000×5‰=15>20×60%=12,可扣除12万元;纳税调整增加8万元(20,12); (3)存货跌价准备不可扣除,纳税调整增加2万元; (4)国债利息收入免税,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的投资收益免税,纳税调整减少25万元。 (5)企业间经营性违约罚款可扣除,无须进行纳税调整。 第三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833+8+2-25=818(万元) 第四步,计算应纳所得税额: 应纳所得税额=818×25%,204.5(万元) 第五步,计算应补(退)税额: 应纳所得税额,204.5,190,14.5(万元) 14.某市一家电器生产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的经营情况如下: (1)销售家电开具普通发票列明收入1755O0万元,成本100000万元,准予扣除的销售税金及附加为35O00万元。 (2)发生管理费用1510万元,其中,发生新技术开发费280万元,向母公司支付管理费130万元。 (3)发生广告费700万元,业务宣传费140万元,委托代销支付手续费90万元。 (4)发生财务费用900万元,其中1月1日关联非金融企业(该关联企业对本企业的权益性投资额为7000万元)借款支付的利息费用600万元,已知向关联企业借款的年利率6%,金融机构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为5%。 (5)全年计入成本费用的实发工资总额和按照工资总额提取但未支付的职工工会经费、职工教育费和职工福利费共计1500万元。 (6)从境外某国子公司分回的税后收益200万元,在境外已经按20%的税率缴纳了所得税。 44 要求:计算应补(退)的2013年企业所得税(不考虑其他因素,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5%)。 【答案解析】 第一步,计算利润总额 产品销售收入1755O0?(1+17%),销售成本100000,销售税金及附加35O00,销售费用(700+140+90),管理费用1510,财务费用900+投资收益200,11860(万元) 第二步,进行纳税调整 (1)实际发生广告宣传费840万(700+140),广告宣传费扣限=1755O0?(1+17%)×15%=22500(万元),840,22500,无须进行纳税调整; (2)实际发生研发费用280万元,加计扣除为140万元(280×50%),纳税调整减少140万元; (3)向母公司支付管理费不可扣除,纳税调整增加130万元; (4)向关联非金融企业借款支付利息600万元,债务总额为10000万元(600?6%),小于14000万元(7000×2,14000),债务规模符合规定。 利息扣除限额:10000×5%,500(万元),超过100万元(600,500),纳税调整增加100万元。 (5)提取但未支付的职工工会经费、职工教育费和职工福利费,不得税前扣除,纳税调整增加234.18万元【1500?(1+14%+2%+2.5%)×(14%+2%+2.5%)】。 (6)从境外某国分支机构分回的税后收益,应单独计税,纳税调整减少200万元。 第三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11860,140+130+100+234.18,200 =11084.18(万元) 第四步,计算境内实际应纳所得税额: 应纳所得税额=11084.18×25%,2996.05(万元) 第五步,计算境外所得应纳税额: 抵免限额:200?(1,20%)×25%,62.5(万元) 实际纳税:200?(1,20%)×20%,50(万元) 境外所得应补税额,62.5,50,12.5(万元) 第六步,计算境内外应纳所得税额: 2996.05+12.5,3008.55(万元) 15、湖南省(涉及地方教育附加费)某县城一家精钢制造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2012年企业有关生产、经营资料如下: (1)取得产品销售收入2300万元、提供设计服务取得收入120万元; (2)发生产品销售成本1100万元;当年支付残疾人工资为34万元,已按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成本费用; 45 (3)发生销售费用430万元; (4)发生管理费用26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130万元; (5)发生财务费用220万元,其中:1月1日以集资方式筹集生产性资金300万元,期限1年,支付利息费用30万元(同期银行同类贷款年利率6%);2011年4月1日向银行借款500万元用于建造厂房,借款期限2年,2012年向银行支付了4个季度的借款利息30万元,该厂房于2012年10月31日完工结算并投入使用,企业将本年利息支出全部计入财务费用(厂房预计使用年限20年,净残值率4%); (6)“营业外支出”账户记载金额53.92万元:其中:合同违约金4万元; (7)本年12月购入一套环境保护专用设备自用,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注明价款351万元; (8)投资收益账户反映:购买国库券利息收入50万元、从境内被投资企业分回税后利润180万元(被投资方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20%)。 其他相关资料:购买的环保专用设备符合国家相关抵免税政策;该企业当年涉及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与销项税额相等。 要求:计算应补(退)的2012年企业所得税(不考虑其他因素,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5%)。 【解析】 第一步,计算利润总额 产品销售收入2300+提供设计服务取得收入120,销售成本1100,销售税金及附加6.6【120×5%×(1+5%+2%+3%),销售费用430,管理费用260,财务费用220,营业外支出53.92+投资收益230(180+50)+会计差错24.8,604.28(万元) 注: 向银行借款500万元用于建造厂房,该厂房于2012年10月31日完工结算并投入使用,支付全年借款利息30万元,企业将本年利息支出全部计入财务费用,属于会计差错。应将完工结算前的利息资本化,金额为25万元(30?12×10,25),同时增加固定资产计税基础25万元。年末固定资产应补提折旧0.2万元【25×(1,4%)?20?12×2】。会计差错增加的利润: 25,0.2,24.8(万元) 第二步,进行纳税调整 (1)支付残疾人工资34万元,加计扣除为34万元(34×100%),纳税调整减少34万元; (2)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130万元,业务招待费扣限=(2300+120)×5‰=12.1,130×60%=78 ,可扣除12.1万元;纳税调整增加117.9万元(130,12.1); (3)集资利息费用30万元,税前扣除限额18万元(300×6%)(同期银行贷款年利率6%);超过12万元(30,18),纳税调整增加12万元。 (4)向合同违约金4万元,据实扣除,不需纳税调整。 (5)从直接投资外地居民企业而分回税后利润180万元和国债利息收入50万元,属于免税收入,纳税调整减少230万元。 46 第三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604.28,34+117.9+12,230=470.18(万元) 第四步,计算应纳所得税额: 应纳所得税额=470.18×25%,351×10%,82.445(万元) 16、某事业单位为纳入预算管理的差额拨款单位,进行了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认定。2013年度取得事业收入1000万元,经营收入600万元,财政补助收入200万元,其他收入20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为财政拨款(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其他收入中含财政拨款孳生的银行利息8万(已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优惠备案)。当年发生的事业支出为900万元,经营支出500万元,其中属于财政拨款的支出为200万元。 不考虑除企业所得税外的其他税费,请根据上述资料按以下要求计算: (1)该单位2013年度企业所得税收入总额。 (2)该单位2013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额。 【解析】 (1)该单位2013年度收入总额,1000+600+200+20,1820万元; (2)该单位2013年度应纳税所得额,1820收入总额-900事业支出-500经营支出-200不征税收入+200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8免税收入,412万; 应纳企业所得税,412*25%,103万元。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财税[2008]151号文件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属于不征税收入,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财政,不得扣除或者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所以财政拨款200万元可以做为不征税收入减除,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200万;同时属于财政拨款的支出200万元也不允许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0万。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四条、财税[2009]122号文件的规定,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取得的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属于免税收入。财政拨款孳生的利息8万元属于免税收入,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8万元。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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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企业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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