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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继佐与明史案查继佐与明史案 第24卷第1期 2007年3月 苏州教育学院 JournalofSuzhouCollegeofEducation V01.24No.1 Mar.20o7 查继佐与明史案 韩逢华 (苏州大学文学院,江苏苏州215021) 摘要:明清时期浙江海宁查氏是当地的名门望族.其中,查继佐因与明史案和吴六奇的关系而颇具传奇色彩.对 于查继佐与庄氏史案,多数史料的记载倾向于他是此案的参与者,并受牵连入狱.但是,在了解此案的始末后,可知 查继佐并不是明史案的告发者.而流传甚广的与吴六奇之事也是...

查继佐与明史案
查继佐与明史案 第24卷第1期 2007年3月 苏州教育学院 JournalofSuzhouCollegeofEducation V01.24No.1 Mar.20o7 查继佐与明史案 韩逢华 (苏州大学文学院,江苏苏州215021) 摘要:明清时期浙江海宁查氏是当地的名门望族.其中,查继佐因与明史案和吴六奇的关系而颇具传奇色彩.对 于查继佐与庄氏史案,多数史料的记载倾向于他是此案的参与者,并受牵连入狱.但是,在了解此案的始末后,可知 查继佐并不是明史案的告发者.而流传甚广的与吴六奇之事也是不存在的.我们应该还这位历史人物以本来的面目. 关键词:查继佐;明史案;吴六奇 中图分类号:1206.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793l(2o07)O1—0029—05 明清浙江海宁查氏是当地的名门望族.查氏宗 祠有康熙皇帝亲笔 快递公司问题件快递公司问题件货款处理关于圆的周长面积重点题型关于解方程组的题及答案关于南海问题 封:”唐宋以来巨族,江南有数 人家”,并赐以”澹远堂”“敬业堂”“嘉瑞堂”等匾额. 其中,作为名倾东南的名士,明末清初的查继佐对查 氏家族的绵延发展起了重要的作用.因他与明史案 和吴六奇的关系成为一位颇具传奇色彩的人物.查 继佐与明史案的关系,多数史料的记载倾向于他是 此案的告发者,并受牵连入狱.如近人印鸾章的《清 鉴》日:”此案诛死者七十余人,名列参校者皆死,刻 工及鬻 关于书的成语关于读书的排比句社区图书漂流公约怎么写关于读书的小报汉书pdf 者同日刑.惟海宁查继佐,仁和陆圻,当狱 初起,先首告,谓(庄)廷罐慕其名,列之参校中,得脱 罪”【1】.学界一般也以此观点为代 关于同志近三年现实表现材料材料类招标技术评分表图表与交易pdf视力表打印pdf用图表说话 pdf .但在了解此案 始末后,可知查继佐并非明史案的参与者.而此案另 一 重要人物吴六奇与查继佐亦无关连.对于这位颇 具传奇色彩的名士,我们应还他以本来的历史面目. 一 ,明史案始末 《明史》案,又称庄氏史案,系清顺治,康熙时文 字狱之一. 清顺治年间,南浔富户庄廷罐购得明大学士,首 辅朱国桢生前部分明史稿,聘请了一批江浙学者,辑 成《明史辑略》.书未成,庄廷嶷去世.其父庄允城于 顺治十六年(1660)请闲居在家的原明礼部主事李令 析作序后,正式在书坊出售,完成其子遗愿.此书是 以清美堂朱史氏的名义刊刻的,除作序者外,其余罗 列的”参订者”l8人. 同年l2月,查继佐,范骧,陆圻三人因未参与编 写工作,也未见过刊刻出售的书,却被庄氏列于”参 订者”感到不满,遂向学道胡尚衡提出控告.胡批示 湖州府学查报.府学教授赵君宋从该书中摘出数十 处”毁谤语”,在府学门前张贴通报.庄氏即以高价将 已售出的四十多部《明史辑略》赎回,并对书中一些 忌讳处加以修改后重新刻印.又疏通关节,通过时任 通政司使的王永祚的关系,由湖州府将书分呈通政 司,礼部和都察院三衙门备案.同时,庄氏重贿湖州 知府陈永命,将书版吊出劈毁置库. 前任归安县令吴之荣,因贪赃获罪,赦免后闲居 在湖州,得知此事后,在李廷枢的唆使下,向庄氏敲 诈钱财.未成.吴即于十八年(1661)告发于镇浙将军 柯奎.柯将此事转告浙江巡抚朱昌祚,朱下文由湖州 学道胡尚衡处理.庄氏闻讯后,一面向有关官员行 贿,一面请松江提督梁化凤向柯奎说情,使事情暂告 平息.吴之荣因触怒庄氏,被巡道派兵遣送出境.吴 之荣诈财不成,又遭驱斥,恼羞成怒.遂于康熙元年 (1662)将初刻本直接上京至刑部告发庄氏”私编明 史,毁谤朝廷”.当即引起朝廷震怒,随即指派刑部侍 郎等满族大员赴杭办案. 此案牵连极广,为清朝第一大案.被捕杀的除庄 氏,朱氏家属外,”江浙名士列名书中者皆死,刻工与 鬻书者亦同时被刑”[21.一些地方官吏也被捕杀.被 处死刑的达70余人,被流放的家属则多达数百人. 二,查继佐不是明史案的告发者 庄氏明史案,《清史稿》中并没有记载.此案最早 收稿日期:2006-11-10 作者简介:韩逢华(1982一),男,山东临邑人,苏州大学文学院古代文学 专业2005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清代及近代文学. 一 29— 苏州教育学院第24卷 的记载资料详见于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 湖州庄廷缆作明史,以查伊璜刻入校阅姓 氏.伊璜知,即检举学道,发查存案.此年七月, 归案知县吴之荣持书出首,累计伊璜.伊璜辨 日:”查继佑系杭州举人,不幸有微名,遂将继佐 刻入校阅.继佑一闻,即出检举,盖在庚子十月, 吴之荣为庄廷谎本县父母,其出首在辛丑七月. 若以出首早为功,则继佑前之荣后,继佑之功当 在之荣上;若以检举迟为罪,则继佑早而之荣 迟,之荣之罪不应在继佑之下.今之荣以罪受 上赏,而继佑以功受显戮,则是非颠倒极矣!诸 法台为参祥.”[31(按,继佑是继佐原名,因科举 之错而从其误) 张岱尚留存有《快园道古》残卷.其卷四《言语 部》和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的记载同出一辙. 但是在近人的记载中,和上述的记述有些出入. 近人印鸾章《清鉴》记载:”此案诛死者七十余 人,名列参校者皆死,刻工及鬻书者同日刑.惟海宁 查继佐,仁和陆圻,当狱初起,先首告,谓(庄)廷罐慕 其名,列之参校中,得脱罪”.【l】犯他对于查继佐参与 明史案的态度是比较明朗的. 陈去病对此案则持不容人怀疑的态度.他在《五 石脂?顾亭林书吴,潘事略》中记载: 当鞫讯时,或有改词以求脱者.以予考之, 殆即查伊璜,范文白,陆丽京三人乎.……庚子 书成颁布,三人以不相闻,于顺治十八年辛丑十 二月,具呈学道胡尚衡,辨明其诬.……之荣出 首时,即谓庄胤成(即君维),朱佑明,查伊璜等 共造此书.至公庭质对,亦坚执伊璜等主笔.查 以递过检明呈为词,吴复质其何不首督抚而独 首学道.明系借此得赃名实两遂之计.查遂无 词.囚禁者逾时,既乃密求于粤中总兵昊六奇, 事始得解.先是满官督抚上本,俱依之荣口供, 谓查系同谋造送.及吴为查营解,至定案时,遂 一 反其词.谓查三人,虽不比之荣之发觉,亦系 首事之人,依律颁赏.故之荣荫袭拜他哈哈番, 并给朱庄财产十分之一.查,范,陆亦得颁给器 用什物.据《费恭庵日记》,谓曾亲见查等在慈感 寺前领取朱,庄家具,约十余舟云.I41z,97 继而,陈去病对此案发表了激烈的言辞:”始预 其谋,终首其事,诚利矣!人则何辜?庄狱之成,岂在 之荣?反复启衅,实惟三子.奚况骄奢淫佚,开乾嘉浮 一 30一 靡之风,查之肉其足食乎!”141297在陈去病看来,查继 佐是明史案的告发者似乎是板上钉钉的事情. 我们再来看一下当事人对此事的陈述. 在查继佐门人沈起所撰《查东山先生年谱》中, 对此事叙之甚详,且无所讳言.其日: 清顺治十八年,庄史案将发时,陆子丽京 (圻,字景宣,钱塘人)告先生日:”南浔有庄廷缆 者(字子相,湖州人,贡生)作《明史辑略》,参阅 姓氏首列东山(摘按,即查继佐),次范子文白 (骧),次及某,共十八人.(日记作廿一人)作序 者李霜回(令皙)也.”先生殊骇,所谓大警者定 以此矣.拟牒当事,从刀笔家称此书不工.先生 日:”吾三人不工,此书是仇庄,非善.”因投牒督 学,手着四六体,中一联:”倘或犯于所忌,问有 非所宜言.”并入范,陆名于牒,范,陆不知也.率 此一联.生三家三百余口.. 作为查继佐的门人,学生对老师的记载坐实了 查继佐是明史案告发者的罪行.似乎我们再为查继 佐辩白也是徒劳.但是,清初的形势比较复杂,门人 如此记载似乎有不得已的苦衷,我们应该结合其时 其人其事来综观此案,才能还历史人物以本来的面 目.这也是对待历史的科学,客观的 方法 快递客服问题件处理详细方法山木方法pdf计算方法pdf华与华方法下载八字理论方法下载 . 查继佐(1601--1676),本名继佑,字伊璜,明亡 改名左尹,字非人,别号东山钓史.明崇祯六年 (1633)举人.南明鲁王时,曾任兵部职方主事,积极 抗清.清康熙二年(1663),因庄廷镟明史案被牵连入 狱,后得免.出狱后,隐居于硖石东山,聚徒讲学,人 称东山先生或朴园先生.查继佐着作甚丰.他花费 29年时间完成的明史巨着《罪惟录》,对于明末农民 起义的史料记载甚多.清代万斯同,王鸿绪等撰写 《明文稿》曾以此为蓝本,足见其价值.如《班汉史论》 《鲁春秋》《东山国语》《国寿录》等历史着作也多有价 值.此外,查继佐在文学,音乐,书画方面也颇有造 诣.着有《敬修堂诗集》,杂剧《续西厢》等. 查继佐不仅是一个学问渊博的学者,受其族群 的影响还是一个具有高度民族气节的抗清志土.他 在《罪惟录?自序》中明确表示:自己是明朝人,不是 清朝百姓,坚持反清立场.因而书中都用明朝年号; 南明各主,均列本纪;对清朝或称”满人”“后金”“建 彝”“建虏”,或称”东师”“北师”,绝不称”大清”.对于 这样的一位爱国志士,说其告发志同道合(虽然庄氏 的出发点是为了名利双收)的湖州庄氏,于理不通, 2007年第1期韩逢华:查继佐与明史案 也于查继佐抗清的生平作为相背.至于他为什么没 有参与庄氏《明史辑略》的参校,顾炎武的看法可 以提供一二.顾炎武一开始也是被列为参阅的名 士之一,但他拒绝了.对此,顾炎武的理由是:”不 学无术,实非史才.官能鬻,名能买,世风如此,可 叹可笑.”“不甚通晓古今,冗什不足道也.”[4]298顾炎 武与其意见不合而去,竞得以免祸.可见,庄氏并没 有真才实学,这本书也没有多大的价值.查继佐没有 参与,也是可以理解的.而此时,查继佐在从事一项 重要的事情,那就是《罪惟录》的写作. 据查继佐自序说,此书从甲申年(1644)开始至 壬子年(1672)写成,花费29年的时间.易代之际,清 政府最忌私人撰写明史.在极端险恶的环境中查继 佐仍然坚持写作,可见他对此书的重视.初稿成后, 即复壁深藏,秘不示人.直到20世纪上半叶此书才 得以重见天日.后世也证明了《罪惟录》的历史价值. 吴之荣的告发是在康熙初年.而查继佐的”告发”是 在顺治年问.时间上要比吴之荣早.但是,最先发现 查继佐与另外两人范骧,陆圻名列《明史》参校的并 不是他们自己,而是范骧的好友周亮工.周亮工 (16l2一l672),明末清初文学家,篆刻家,收藏家,字 元亮,号栎园等,河南祥符(今开封)人.明崇祯十三 年(1640)进士,官御史.后降清,官至户部右侍郎.周 亮工偶尔发现一本庄氏《明史》,看见该书载有李自 成进入北京事迹,明朝有降表,并在下面注上了龚鼎 孳的手笔.龚鼎孳又是怎样一个人呢?龚鼎孳 (16l5一l673),字孝升,号芝麓,江西临川人.此人诗 文俱佳,为”江左三大家”之一.但其行径多为人所 轻.明亡后,先降李自成,后降清.龚鼎孳时任清朝 都察院左御史.周亮工认为龚鼎孳为人心胸狭窄,如 果知道庄氏《明史》中列自己名字,必然报复.因此, 极力劝三人赶紧向官府检举,以免无辜受牵连.查继 佐的”告发”我们可以看作是他的自我保护,免受牵 连,以继续其《罪惟录》的写作.即便是”首告”,这也 不同于吴之荣之流贪图富贵的卑劣行径.此事无可 厚非.这是其一.至于以后事态的发展,则是清廷借 以打击江南士子,巩固其统治,这是查继佐所始料未 及的. 其二,门人沈起对查继佐行状的记载,并不是秉 笔直书的”春秋笔法”,我们要结合具体历史背景来 看.沈起《查东山先生年谱》成书时,查继佐已去世. 而此时文字狱愈演愈烈,有感于前车之鉴,我们可以 看作是沈起为了保护自己而使用的一个障眼法.其 中有不得已的苦衷.对于此案,年谱注引查继佐《得 案日记》日: 骧居海宁,治远莫致.其弟文清合词简举, 问之杭严熊光裕,不得报.是月之五日,余自作 牒四六体,投督学胡尚衡,亦不得报.余手启胡: “语陟鼎革而衡文,不知之乎?他日门户之忧,当 与共之,勿谓此日不言,故警.”始以原牒行湖府 学,学官为赵君宋,温州人,颇有深望.时婉已 卒,父老七十余岁矣,自言此书无不敬,可上闻. 即奈何渔猎君宋毒之,详于府道.庄不得已,行 千金寿知府陈某…… 对查氏自己的交待我们可以结合上述谷应泰 《明史纪事本末》中查继佐的辩词来看.谷氏《明史纪 事本末》与查继佐同时,较为可信.但在这段辩词中 我们看不出查氏的邀功之态,把这段供词看作是对 吴之荣之流的讥讽似乎更为合理.《查东山先生年 谱》与《清鉴》均是后人之作,在叙述过程也没有提到 这段辩词.查继佐也就失去了替自己辩解的机会. 其三,明史案的罪魁祸首应是吴之荣.他在此案 中捞到了很大的好处.据翁广平《书湖州庄氏史狱》 载:”吴之荣卒以此起用,并以所籍朱佑明之产给之. 后仕至右佥都.”[5]84对于吴之荣,各种史料都无异 议.正是这个小人牵着历史,亵渎文明,间接引爆了 这场耸人听闻的文字冤狱.其卑鄙龌龊的行径为人 们深恶痛绝.他为富贵告发湖州庄氏也是情理中事. 《查东山先生年谱》中还记载了吴之荣与查继佐 结怨的一件事:”康熙元年壬寅(1662),先生六十二 岁.时旧乌程令吴之荣与庄氏为仇,讦奏伪史于朝, 词连先生.” 事情的起因,《查东山先生年谱》中引陆莘行(陆 圻之女)《老父云游始末》说吴之荣因一女优而报复 查继佐:”有吴之荣者,取货于庄.不获.又查(继佐) 有女优,吴欲观之,不与,亦憾甚.遂抱书击登闻鼓以 进.”I51.~ 而当事人在其《查东山先生年谱》所引《得案日 记》中明确表达了他的轻蔑之情: 有吴之荣者,旧旗书,为乌程令,贿败,拟大 辟.又绍兴王石公者,以诸生工造款,继事败,亦 坐辟.会恩赦两得脱.石公授指于吴,使典货湖 乡绅庄老勉上百金,受之而衔庄,毒为摘《纪略》 中四事……是冬,钱唐令慕公(天颜)奉督台赵 公命以手版晨至敬修堂求见.[5154 列名参校者的范骧,查继佐,陆圻三人后得以无 罪释放.尽管圣旨中有对他~i]--家的褒扬,”十月初, 有旨,将庄,朱家产一半给首人吴之荣,一半给查, 一 3l一 苏州教育学院第24卷 陆,范.父日:’合家获免,幸矣,反贪他人产耶?’尽 归查,范.”羽但三人精神上受到严重创伤,心境凄 凉.陆圻自脱罪后,心有所歉,出狱后便出家云游,家 人不知其所踪.范骧被释后一蹶不振,锐气消弭殆 尽,最终终老于家.唯有查继佐的经历有一番传奇色 彩.关于查继佐之所以能释放,传说是吴六奇保释之 力.据《年谱》作者认为是陆晋.这又是本案的另外一 个重要的人物,对于此人,我们将在下文加以论述. 综合比较多种史料,并且权衡当时的情势,我们 可以推测查氏之所以被释放,其主要原因是对明史 案”检举”.如果无此举动,虽有高位人士的保释也是 徒然.如一时流传的吴六奇也未必敢一伸援手.在此 敏感的大狱中,人人自危.如不是查氏自己之举动, 以他人之力也是难保查继佐摆脱与此案的干系的. 三,查继佐不识吴六奇 查继佐与吴六奇的传说在清代传颂一时.蒲松 龄的《聊斋志异》卷五《大力将军》篇,王士祯的《香祖 笔记》,钮《觚媵?雪遘》,蒋士铨的《铁丐传》《雪中 人》和郑昌时的《韩江闻见录》中均有记载.后人对此 事也是津津乐道.一说查继佐在吴六奇后院游玩时 见有高二丈的巨石.表示赞许,吴即用巨舰载之送回 海宁查家.道光时嘉兴于源的《灯窗琐话》中记载这 件事.一说查在杭州遇吴六奇是在”真修庵”.梁绍 壬《两般秋雨庵随笔》记:”杭城黄泥潭,上日铁鞋岭, 亦日铁冶……其下别有真修庵,旧为海昌查伊璜别 墅.即款留大力将军处也.”[7125’嘏 而与吴六奇同时的海宁人陈殿桂在顺治年问曾 随清兵入粤,尝客平南王府,有《赠吴葛如大将军》 诗.诗下自注”将军祖籍海宁”.《鲁之春秋》卷二十 “查继佐”条下也有吴六奇事的记载.这些与上述的 小说家言不同,比较有说服力.但是真实的情况却并 非如以上小说家,野史家所言. 吴六奇确有其人.徐燕《/J,腆记年附考》卷十七 载:”清世祖顺治七年(1650)春正月.戊辰(十四日), 我大清兵复取韶州,明总兵吴六奇降.”[81《清史稿? 尚可喜传》亦有”顺治七年正月,明将吴六奇等迎降” 的着录.《贰臣传》中介绍他是广东丰顺人,原名吴葛 如,自比诸葛武侯,故以六奇为名.吴六奇后在平定 广东中有功,封为潮州总兵.后又在平定郑成功部下 的战斗中立功,封为左都督,加太子少保,不断升官. 死后,谥顺恪. 徐燕当时就对查继佐与吴六奇之事做了澄清: 海宁查孝廉伊璜识吴六奇于未遇,后从王 师征粤,官至提督,厚报伊璜.王士祯《文集》,钮 一 32一 磅《觚腾》,蒲松龄《聊斋志异》,蒋士铨《忠雅堂 文集》皆记其事,谓六奇以乞丐遇征粤之师,途 中被执,献策从戎,积功至节钺.徐磊加按日:诸 君皆据传闻言之,其实六奇在明时为五虎乱潮 之一,踞大埔,饶平,程乡,永历帝授为南澳总 兵.顺治七年,平南王尚可喜等自南雄下韶州, 六奇与碣石镇苏利迎降.《台湾外纪》《行在阳 秋》言之历历,安得谓乞丐迎降乎!《贰臣传》谓 六奇丰顺人,少时乞食各郡,习山川险夷,至是 以总兵降,请乡导大军,招徕旁邑自效,盖乞丐 乃少时事,查,吴相遇,实在明世.旋附义旅,为 桂王驰驱,后人讳之,而托言骤贵于兴朝,非实 录也.【8】 《查继佐年谱》引海宁另一诗人,诗论家吴骞(乾 嘉时人)在《拜经楼诗话》中也认为此事不可靠: 查东山先生遏吴顺恪事,世皆艳称.予观东 山所作《敬修堂同学出处偶记》,有似出于传闻 之过者.岂当日以其既贵而故为之讳耶?…… “世相传余初有一饭之德,葛如方布衣野走,怀 之而思厚报.其实无是事也”.I91727 这里,吴骞引用查继佐自己所写的《偶记》中一 段话否认此说. 魏源从交往的时间上来考辨,认为二人交往不 当是发生在清朝.因此,二人的传奇之事也是不存在 的.他在《圣武记附录》卷十三《武事余记事功杂述》 考证云: 海宁查伊璜孝廉识吴六奇于未遇,后从王 师征粤,官至提督,厚报查君之知遏.王士祯文 集等皆记其事,谓六奇以乞丐遏征粤之师,途中 被执.献策从戎,积功至节钺.然《国史》入六奇 于《贰臣传》,明桂王南澳镇总兵,以顺治七年迎 降于我朝,及康熙四年尚被奸僧诬其匿桂王之 子为婿.是六奇在明已贵,安得谓乞丐投效军前 乎?《列传》言六奇粤人,少时乞食各郡,习山川 险易,至是以总兵降,请乡导大军,招徕旁邑,亦 言其少时在粤中事,非浙中遇查君事.或者查, 吴相遇实在明世,旋附义旅,为桂藩驰驱,后人 讳之,而托言骤贵于兴朝欤? 当事人查继佐怎样看待此事呢?先生自云:”葛 如,方布衣野走,世传余有一饭之恩,怀之而思报.其 实无是也.是则公在时已传其事,故公为之辨.”ffl:Z6 当时便有人对查继佐的回答提出异议.《年谱》 转引《耆余诗话》:”或日:’时将军已贵,公为之讳,是 固未可知也’.有谓:’顺恪既贵,颇谙文墨.先生遂讳 2007年第1期韩逢华:查继佐与明史案 言此事,令着录称门人,此则先生通变矣’.”[5126此种 猜测似乎有道理.但《年谱》作者沈起给出的 答案 八年级地理上册填图题岩土工程勘察试题省略号的作用及举例应急救援安全知识车间5s试题及答案 是: “诸家臆断纷纷,皆因陆晋事而附会之,不及见《外 纪》及《年谱》故耳.”[5126 综观上述史料,我们可知查继佐与吴六奇无交 往之关系,也不存在知遇之恩的说法.若吴六奇对 查继佐有知遇之恩,也未必能脱查氏文字狱之灾.吴 六奇时在广东,查继佐被捕的消息在当时通讯不发 达的条件下不可能传播得如此之快.且得知这一消 息也是鞭长莫及.此其一.其二,吴六奇当时身为降 官,身份尴尬,涉及”明史案”这样敏感的大狱,倘若 出面打点,恐受株连之罪,自身难保.其三,吴六奇 时任广东提督,权位次于将军松藩,巡抚朱昌祚,即 使辇金人京运动,恐亦难以扳回.而范,陆二人与吴 六奇并无瓜葛,却与查继佐一并开释受赏,足见此事 与吴六奇无关. 另外,查伊璜诗集《粤游杂咏》中《寄酬杨子犹 龙》诗颈联下有一条自注云:”余时诖误,犹龙适以书 投当事云,读书种子,定宜呵护.”?由此即可推出, 查继佐遇难时,言于当事的是杨犹龙.倘真有大力将 军事,按常理,查继佐不会不宣传吴六奇美名的.我 们亦可从诗文唱和中窥得踪迹,而今俱不见,由此可 证查继佐与吴六奇之事是后人杜撰,并不存在. 退一步说,若真如野史,小说家所言,吴报查以 “钜万”计,则吴六奇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之问题. 而查继佐得朱庄家产四分之一后,纵情诗酒,购养了 十二个女优,教习歌舞,终日取乐.其妻子也解音律, 亲自拍板教习,不几年查氏女乐成为浙中名部.查继 佐以骄奢淫逸,纸醉金迷的生活来平抑消解内心的 负罪感.若真如小说家,野史家所言的那样,那么他 ~l’]---人之间的交往是否还值得人们继续”艳羡”,这 也就成了问题. 四,结论 明史案是清初最大的一宗文字狱.其牵连之广, 数百年之后犹令人不寒而栗.世谓查继佐为此案的 告发者,这是对查氏辩词的误读和遗漏.而流传甚广 的与吴六奇传奇之事也是不存在的.对于历史和历 史上的人物,我们应该结合其人其时其事来看待,以 还其本来的历史面目,这才是科学的研究方法. 但是,不容忽视的一个问题是:查继佐的”首 告”,从客观上说触发了此案.但是,我们还应该看 到,此案的主要原因是清廷的统治政策.清廷借此压 制读书人不加顾忌地抒发故国之思,教训他们不要 藐视当朝的统治,达到保持政治稳定的目的.遂以吴 之荣之告发大做文章,罗织罪名,广为株连,最终将 《明史》一案锻炼成一个冤魂累累的文字狱!庄氏明 史案为后世开了极坏的头,它禁锢思想,抑制各种学 术发展,扼杀人才,对后世的影响更为深远. 参考文献: [1]印鸾章.清鉴[M].上海:上海书店,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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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时新) ZhaJizuoandtheCaseofMingDynastyHistory HANFeng——hua (SuzhouUniversity,Suzhou215104,China) Abstract:TheZha—claninHaining,ZhejiangProvincewasanold,prosperousandwell—knownfamily duringtheMingandQingDynasties.ZhaJizuo,asamemberofthefamily,becamealegendaryfigure becauseofhisconnectionwiththeCaseofMingDynastyHistoryandhisrelationshipwithWuLiuqi.Most historicrecordstendtodescribeZhaasaparticipantofZhuang’SCaseofHistoryandimprisoned consequently.However.athoroughstudyoftheCaseindicatesthatZhawasnottheinformerandhis widely-rumoredassociationwithWuLiuqibearsnoclue.Therefore.Zhaji— ZUOshouldberedressedtohis trueselfinhistory. Keywords:ZhaJizuo;theCaseofMingDynastyHistory;WuLiuqi 一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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