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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操作细则江西省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操作细则 江西省森林资源二类调查 操 作 细 则 江西省森林资源监测中心 二,,九年四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 1 第一条 目的和任 务....................................................................................................................

江西省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操作细则
江西省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操作细则 江西省森林资源二类调查 操 作 细 则 江西省森林资源监测中心 二,,九年四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 1 第一条 目的和任 务............................................................................................................................. 1 第二条 主要技术方 法................................................................................................................................. 2 第四条 精度要 求................................................................................................................................. 3 第五条 调查成 果................................................................................................................................. 4 第六条 组织领 导................................................................................................................................. 4 第二章 技术标准 ........................................................ 5 第七条 土地利用现状分 类 ................................................................................................................. 5 第八条 林种区 划................................................................................................................................. 9 第九条 公益林区划的地类、事 权 ................................................................................................... 12 第十条 公益林区划范围、区位类 型 ............................................................................................... 12 第十一条 优势树种 组) .................................................................................................................... 13 ( 第十二条 龄组划 分........................................................................................................................... 14 第十三条 立地因 子........................................................................................................................... 15 第十四条 森林结 构........................................................................................................................... 18 第十五条 森林灾害与健 康 ............................................................................................................... 19 第十六条 森林自然 度 ....................................................................................................................... 20 第十七条 其他标 准........................................................................................................................... 21 第十八条 森林经营类 别 ................................................................................................................... 25 第十九条 森林经营措 施 ................................................................................................................... 25 第三章 •森林经营区划调查 ............................................... 27 第二十条 室经营区 划 ....................................................................................................................... 27 第二十二条 小细班区 划 ................................................................................................................... 27 第二十三条 小细班外业调 查 ........................................................................................................... 28 第二十四条 四旁树调 查 ................................................................................................................... 29 第二十五条 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调 查 ............................................................................... 30 第二十六条 小细班调查卡片填 写 ................................................................................................... 31 第二十七条 小班面积求 算 ............................................................................................................... 34 第二十八条 小班调查材料的整 理 ................................................................................................... 35 第四章 遥感判读 ....................................................... 36 第二十九条 遥感图象特 征 ................................................................................................................. 36 第三十条 目视判 读............................................................................................................................. 37 第五章 固定样地调查 ................................................... 40 第三十一条 复位标 准 ....................................................................................................................... 40 第三十二条 样木因 子 ....................................................................................................................... 41 第三十三条 固定样地复测与改设方 法 ........................................................................................... 41 第三十四条 固定样地标 志 ............................................................................................................... 44 第三十五条 固定样地调 查 ............................................................................................................... 45 第三十六条 样地每木检 尺 ............................................................................................................... 49 第三十七条 其它因子调 查 ............................................................................................................... 51 第三十八条 调查 记录 混凝土 养护记录下载土方回填监理旁站记录免费下载集备记录下载集备记录下载集备记录下载 卡片复核与检查验 收 ................................................................................... 52 第三十九条 生长量和消耗量调 查 ................................................................................................... 52 .................................................. 53 第六章 成果材料编制 . 第四十条 外业调查成 果 ................................................................................................................... 53 第四十一条 数据库建立和总体蓄积计 算 ....................................................................................... 53 第四十二条 统计表编 制 ................................................................................................................... 54 第四十三条 图面资料编 制 ............................................................................................................... 55 第四十四条 成果上 报 ....................................................................................................................... 56 第四十五条 附 则............................................................................................................................... 56 附件1 江西省行政区编码表 附件2 调查因子代码表 附件3 调查卡片记录表 附件4 调查成果统计表 江西省森林资源二类调查 操 作 细 则 根据国家林业局2004年颁布的《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主要技术规定》、《国 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主要技术规定》的有关要求,结合江西省林业建设现状和森 林资源监测实际,制定本操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和任务 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是以国有林业局(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森林经营单 位或县级行政区域为调查单位,以满足森林经营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总体设计、林业区划与规 划设计、县级森林分类经营、建立或更新森林资源档案、和编制县级森林采伐限 额等需要而进行的森林资源调查。调查成果是制定区域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林业 发展规划,实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指导和规范森林科学 经营的重要依据,为科学考核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完成情况提供依据。 其主要任务是查清区域内森林、林地和林木资源的种类、数量、质量与分布及 其消长变化,客观反映调查区域自然、社会经济条件和经营管理状况,综合分析 评价森林资源与经营管理现状,提出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利用意见,并逐步建 立森林资源管理信息系统。 全省林权制度改革后,集体林权基本已明晰到户,经营主体发生了深刻变化, 原有调查的林地、林木权属,森林资源各项因子都需要重新确认。为了适应林改 后木材生产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实行“计划前置审批、管理双线运行、分配两榜公示、指标确保到户”的改革,确保林木、毛竹采伐指标真正落实到符合采伐条件的山场和农户,保障林农商品林的处置权和收益权,本次调查将把森林资源落实到宗地。 1 第二条 主要技术方法 地面调查与遥感判读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地面调 调查方法采取地面调查为主、 查区分固定样地调查和小班调查,主要估算总体蓄积、计算间隔期内森林资源消长变化,摸清小班森林资源状况;遥感判读作为补充调查,利用卫星遥感影像资料,辅助判读森林地类和树种等重要因子,提高小班区划精度及效率。 一、森林资源抽样调查系统 ?抽样调查的目的 1、估测总体森林资源现状; 2、控制小班调查蓄积总体累计值的调查精度,当小班蓄积累加值在抽样区间之内时,用总体蓄积平差小班蓄积调查值; 3、估测总体森林资源生长量和消耗量; 4、求算各分层(优势树种、郁闭度、龄组)单元的公顷蓄积,计算各层小班蓄积。 ?抽样调查总体和样地布设方法 1、以县(市、区)为总体,采用系统抽样方法布设固定样地;样地数原则上保持上期已布设的固定样地数量。 2、四旁树调查采取典型抽样方法,以行政村为单位,以村民小组为样本单元进行。 二、森林资源小班调查系统 ?调查用图:已完成林改区域,使用1:1万比例尺林改宗地区划图复印件进行小班区划、调绘,未完成林改的区域,使用1:1万比例地形图进行小细班区划、调绘。 ?区划调绘 1、区划系统为:乡(镇、场)―行政村(分场)―固定小班―细班; 2、县(市、区)、乡(镇、场)、行政村(分场)境界线原则上与上期保持一致,若前期境界线有误或行政区界线进行了调整,则应重新界定、绘制; 3、地貌起伏明显的丘陵、山地,以地形图和实地上最小可分辨的地貌地物特征为依据进行小班调绘;地貌地物特征不明显的岗地、平原,结合仪器测量区划,力求界线 2 明显、易于辨认和固定; 4、小班根据明显地物标和宗地界线进行区划,为边界、面积永久固定的地籍小班,实施固定小班管理。前期已进行固定小班区划的,可根据宗地界线做适当调整,保持宗地的完整和小班界线变化不大。 5、细班是根据地类、立地、树种、龄组、起源、郁闭度、宗地等的不同,在小班精度要求 一、系统抽样调查精度(可靠性95%) 1、重点林业县总体蓄积量、生长量、消耗量抽样精度分别达到85%、80%、75%; 2、一般县总体蓄积抽样精度达到80%; 3、重点国营林场副总体蓄积抽样精度为80%以上。 二、小班调查精度 ?小班调查总体精度 1、林木蓄积量:小班调查蓄积累计值与总体抽样蓄积估测值中值之差不大于抽样允许误差时,即认定小班调查符合精度要求,并以总体抽样估测中值为准,修正小班调查值;凡超过抽样允许误差?1倍时,必须检查原因,找出小班蓄积量调查偏差较大的原因及工组,进行小班蓄积修正后,再对全县各小班蓄积进行平差; 2、有林地面积:小细班调查累加值与抽样调查估测值中值之差不大于抽样允许误差时,以小细班调查面积为准累加各类土地面积作为面积调查成果;误差大于抽样允许误差时应检查核对或重新进行小细班区划调查。 ?小细班区划调绘误差 1、以明显地物界作区划界的,调绘误差应小于图上距离0.5毫米; 2、以非明显地物界作区划界的,调绘误差应小于图上距离1.0毫米。 ?小细班调查精度 1、权属、地类、林种、起源、经营类型的判定不应有误; 2、组成树种成数允许误差:商品林10%、公益林20%; 3、平均树高允许误差:商品林10%、公益林15%; 4、平均胸径允许误差:商品林10%、公益林15%; 5、平均年龄允许误差:天然林应小于一个龄级限,人工造林年限不得有错; 6、郁闭度允许误差:不超过0.1; 3 7、单位面积蓄积量允许误差:商品林15%、公益林20%。 第五条 调查成果 一、调查卡片 小细班调查记录卡、样地调查记录卡、乡镇代码表、村代码表。 二、图籍 1、以乡(镇、场)为单位编制的林业基本图; 2、以乡(镇、场)为单位编制的林相图、分类经营区划图; 3、以县为单位编制的森林分布图、分类经营区划图。 三、统计表:各类森林资源统计成果表; 四、文字材料:包括二类调查成果报告、质量检查报告、 工作总结 关于社区教育工作总结关于年中工作总结关于校园安全工作总结关于校园安全工作总结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总结 报告; 五、利用调查数据,建立森林资源信息管理系统,包括森林资源数据库系统、森林资源地理信息系统。 第六条 组织领导 一、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由省林业厅统一部署,设区市林业局负责工作组织和督导,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二、县(市、区)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应在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政府组织成立调查领导小组,由林业主管部门负责调查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技术队伍的组织,应以专业技术队伍为主,以县林业调查设计队为骨干,抽调有调查员资格或林业大、中专学历的技术人员组成调查队伍开展外业调查和内业成果编制工作。 四、省、设区市森林资源监测中心(站)负责技术培训、技术指导和质量检查。 4 第二章 技术标准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第七条 一、分类系统 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的土地类型分为林地和非林地两大地类,其中林地根据利用现状划分为8个地类,详见下表。 二、技术标准 ?林地 1、有林地:连续面积大于1亩、郁闭度0.20(含0.20,下同)以上、附着有森林植被的林地,包括乔木林和竹林。 (1)乔木林:由乔木树种(含因人工栽培而矮化的乔木经济林)组成的片林或林带。包括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片林和林带: ?人工造林和封山育林达到成林年限(见表2-2),生长正常、稳定,且郁闭度?0.20 5 的林地。 ?人工造林达到成林年限,生长正常、稳定,虽郁闭度,0.20,但保存率达到合理造林株数80%以上的林地。 ?乔木林带行数应在2行以上且行距?4米或林冠水平投影宽度在10米以上;当林带的缺损长度超过林带宽度3倍时,应视为两条林带;两平行林带的带距?8米时按片林调查。 ?采用大苗栽植(胸径?5厘米)造林、造林密度?50株/亩,成活率?85%时,不论造林年限多少,均划为乔木林地。 表2-2 不同营造方式成林年限表 单位:年 注:慢生树种取上限,速生树种取下限。 纯林:一个树种(组)蓄积量(未达起测径级时按株数计算)占总蓄积量(株数)的65%以上的乔木林地。 混交林:任何一个树种(组)蓄积量(未达起测径级时按株数计算)占总蓄积量(株数)不到65%的乔木林地。 (2)竹林:附着有胸径2厘米以上的竹类植物的林地。 ?毛竹林(含毛竹、刚竹、桂竹、淡竹等大径竹,下同):郁闭度?0.20或每亩株 数?20株;竹林和乔木林混交的按经营目的确定地类; ?杂竹林(不包括胸径,2厘米小杂竹):覆盖度?30%。 2、疏林地:附着有乔木树种组成,连续面积大于1亩、郁闭度在0.10-0.19之间的林地。 3、灌木林地:附着有灌木树种,或因生境恶劣矮化成灌木型乔木树种以及胸径小于2厘米的杂竹丛,以经营灌木林为主要目的或专为防护用途,覆盖度在30%以上的林地。其中,灌木林带行数应在2行以上且行距?2米;当灌木林带缺损长度超过林带宽度3倍时,应视为两条灌木林带;两条平行灌木林带带距?4 (大型灌米时按片状灌木林调查。 灌木为多年生木本植物,树高一般在3 米以下木可达5米),通常无明显主干,分枝从近地面处开始,无树冠和枝下高的区分。若分布在乔木生长界限以上,只有防护和特种用途;若分布在乔木生长界限以下,只有专为防护、特种用途,或实行短轮伐期 6 平茬采薪经营,或生产油料、干鲜果品、工业原料、药材及其他副特产品为主要经营目的,才能划为灌木林地,否则按宜林地处理。 (1)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地: ?乔木分布线以上的灌木林地(含高山矮林):赣西北山地幕阜山、九岭山海拔1200米、赣西湘赣边界罗霄山脉海拔1800米、赣东武夷山脉海拔1700米、南岭山脉海拔1500米以上的灌木林; ?亚热带岩溶地区(石灰岩地区)和丹霞地貌地区水土流失严重、生态环境脆弱地带,专为防护用途的灌木林; ?灌木经济林地:以生产油料、干鲜果品、工业原料、药材及其它副特产品为主要经营目的,林种为经济林的灌木林地。灌木树种包含作为经济林经营的灌木和藤本种,如油茶、茶叶、柑桔、橙、黄栀子、弥猴桃等。灌木经济林与乔木林(或竹林)混交的(或农林间作的),按经营目的确定地类;灌木经济林与疏林地混交的,地类原则上定为灌木经济林。 (2)其它灌木林地:不属于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地的其它灌木林地。 4、未成林地:指已进行过人工造林或封山育林、人工促进天然更新,尚未达到有林地或灌木林地标准但有成林希望的林地。 (1)未成林造林地:人工造林(包括植苗、播种、分殖)和飞播造林后不到成林年限,造林成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苗木分布均匀,尚未郁闭但有成林希望的林地: ?人工造林成活率85%以上; ?飞播造林后成苗调查苗木?200株/亩,且分布均匀。 (2)未成林封育地:通过自然变化、封山育林或人工促进天然更新后,不超过成林年限,天然更新等级中等以上,尚未郁闭但有成林希望的林地。 5、苗圃地:经过有关部门规划、设施配套,固定的林木和木本花卉育苗用地,不包括母树林、种子园、采穗圃、种质基地等种子、种条生产用地以及种子加工、储藏等设施用地。 6、无立木林地 (1)采伐迹地:采伐后3年内,活立木达不到有林地、疏林地标准,尚未人工更新或天然更新达不到中等等级的林地。 (2)火烧迹地:火灾后3年内,活立木达不到有林地、疏林地标准,尚未人工更新或天然更新达不到中等等级的林地。 (3)其它无立木林地: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林地: 7 ?造林更新后,未达成林年限,因成活率低而达不到未成林地标准的造林地; ?造林更新达到成林年限后,未达到有林地、灌木林地或疏林地标准的林地; ?已经整地但尚未造林的林地; ?不符合上述林地区划条件,但有林地权属证明,因自然保护(如动物栖息旷地等)、科学研究(如对照观测地等)、森林防火(如防火线等)等需要保留的无立木林地。 7、宜林地:未达到上述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无立木林地标准,适宜林木生长,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为林地的土地,目前呈荒芜状态。包括以下3 类: (1)宜林荒山荒地:规划为林地的荒山、荒滩、荒沟、荒地等,也包括各类工程建设临时占用的林地。 (2)宜林沙荒地:造林可以成活,规划为林地的固定或流动沙地(丘)、有明显沙化趋势的土地等。 (3)其它宜林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用于发展林业的其它土地,如已规划为退耕还林对象但尚未造林的坡耕地、抛荒地等。 8、辅助生产林地: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与配套设施用地和其它有林地权属证明的土地,包括: ?培育、生产种子、苗木的设施用地; ?贮存种子、苗木、木材和其它生产资料的设施用地; ?集材道、运材道; ?林业科研、试验、示范基地; ?野生动植物保护、护林、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木材检疫设施用地; ?供水、供热、供气、通讯等基础设施用地; ?其它有林地权属证明的土地。 ?非林地:指林地以外的农地、水域、未利用地及其它用地,包括: 1、农地:各种农、牧业用地。 2、水域:内陆自然水域和水利设施的常年正常水面,包括河流水面、湖泊水面、水库水面、坑塘水面及其他用途的水面。林区内林分郁闭覆盖下的小溪划归所属林地,不列为水域。 3、未利用地:目前尚未利用的土地,包括滩涂、沼泽地、裸土地、裸岩地等。 4、其他土地:包括交通、城镇、乡村居民点、工矿用地,以及其他未列入上述各种地类的土地。 8 第八条 林种区划 一、分类系统 根据经营目标的不同,对所有的林地进行林种区划。有林地、疏林地和灌木林地区划林种,其它林地为林种规划发展林种。分为5个林种、23个亚林种,详见下表。 表2-3 林种分类系统 二、技术标准 ? 生态公益林(地):以保护和改善人类生存环境、维持生态平衡、保存种质资源、科学实验、森林旅游、国土保安等需要为主要经营目的的森林、林木、林地,包括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 1、防护林:以国土保安、防风固沙、改善生态环境和农业生产条件等防护功能为主要经营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木林。 ?水源涵养林:以涵养水源、改善水文状况、调节区域水分循环、防止河流、湖泊、水库淤塞,以及保护饮用水水源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木林。 9 ?水土保持林:以减缓地表径流、减少冲刷、防止水土流失、保持和恢复土地肥力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木林。 ?防风固沙林:以降低风速,防止或减缓风蚀,固定沙地,以及保护耕地、果园、经济作物、牧场免受风沙侵袭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木林 ?农田牧场防护林:以保护农田、牧场减免自然灾害,改善自然环境,保障农、牧业生产条件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木林。 ?护岸林:以防止河岸、湖岸、海岸冲刷崩塌、固定河床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木林。 ?护路林:以保护铁路、公路免受风、沙、水、雪侵害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木林。 ?其它防护林:以防火、防雪、防雾、防烟、护鱼等其它防护作用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木林。 2、特种用途林:以保存物种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用于国防、森林旅游和科学实验等为主要经营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木林。 ?国防林:以掩护军事设施和用作军事屏障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木林。 ?实验林:以提供教学或科学实验场所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灌木林,包括科研试验林、教学实习林、科普教育林、定位观测林等。 ?母树林:以培育优良种子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灌木林,包括母树林、种子园、子代测定林、采穗圃、采根圃、树木园、种质资源和基因保存林等。 ?环境保护林:以净化空气、防止污染、降低噪音、改善环境为主要目的的有林地,包括城市及城郊结合部、工矿企业内、居民区与村镇绿化区的森林、林木、灌木林。 ?风景林:以满足人类生态需求,美化环境为主要目的,分布在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度假区、滑雪场、狩猎场、城市公园、乡村公园及游览场所内的森林、林木和灌木林。 ?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林:位于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地,包括自然与文化遗产地、历史与革命遗址地的森林、林木和灌木林,以及纪念林、文化林、古树名木等。 ?自然保护区林:各级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小区内以保护和恢复典型生态系统和珍贵、稀有动植物资源及栖息地或原生地,或者保存和重建自然遗产与自然 景观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木林。 ? 商品林(地):以生产木材、竹材、薪材、干鲜果品和其它工业原料等为主要经营目的的森林、林木、林地,包括用材林、薪炭林和经济林。 10 1、用材林:以生产木材、竹材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木林。 ?短轮伐期工业原料用材林:以生产纸浆材及特殊工业用木质原料为主要目的,按照工程项目管理,采取集约经营、定向培育的森林、林木和灌木林。 ?速生丰产用材林:通过使用良种壮苗和实施集约经营,缩短培育周期,获取最佳经济效益,森林生长指标达到相应树种速生丰产林国家(行业)标准的森林。江西主要树种有杉木、马尾松、湿地松,其20年,每亩材积年平均生长量达到0.7立方米以上,林分平均胸径达到16厘米以上;其它树种的生长指标参照国家相应树种速生丰产林标准。 ?一般用材林:其它以生产木材和竹材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 2、薪炭林:以生产热能燃料为主要经营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木林。 3、经济林:以生产油料、干鲜果品、工业原料、药材及其他副特产品为主要经营目的的森林、林木灌木林。 ?果木林:以生产各种干、鲜果品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木林。 ?食用原料林:以生产食用油料、饮料、调料、香料等食用原料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木林。 ?林化工业原料林:以生产树脂、橡胶、木栓、单柠等非木质林产化工原料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木林。 ?药用林:以生产药材、药用原料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木林。 ?其他经济林:以生产其它林副、特产品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木林。 表2-4 经济林各亚林种主要树种表 三、林种优先级 当某地块同时满足一个以上林种划分条件时,应根据先生态公益林、后商品林的原则区划林种。商品林按适地适树原则确定,公益林按照以下优先顺序确定:国防林、自然保护区林、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林、风景林、环境保护林、母树林、实验林、护岸林、护路林、其它防护林、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防风固沙林、农田牧场防护林。 11 第九条 公益林区划的地类、事权 一、公益林区划的地类 划为生态公益林(含规划生态公益林)的地类包括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造林地、无立木林地和宜林地。作为经济林经营的乔木和灌木,除已纳入补偿的公益林外,不再区划为公益林。 二、公益林事权 生态公益林按事权等级划分为国家公益林(地)和地方公益林(地)。 1、国家公益林(地):由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划定,并经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核查认定的公益林(地)。国家公益林划分标准执行林策发[2001]88号《国家公益林认定办法(暂行)》、(林策发[2004]94号)《国家林业局 财政部重点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国家公益林以纳入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国家重点公益林为准。 2、地方公益林(地):由各级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划定,并经同级林业主管部门核查认定的公益林(地)。 ?省级公益林:以纳入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公益林为准。 ?市级公益林:已纳入设区市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公益林。 ?县级公益林:已纳入县(市、区)级地方政府补偿的公益林。 ?其它公益林:符合公益林区位条件并已区划,但没有纳入补偿的公益林。 第十条 公益林区划范围、区位类型 一、公益林区划范围 ?、水源涵养林 赣江、抚河、信江、饶河、修河属长江一级支流,直接流入一级支流的河流为二级支流,直接流入二级支流的河流为三级支流,依次类推。 ?一级支流源头汇水区20公里范围之内;二级支流(河长30公里以上)源头汇水区10公里范围之内地段。三、四级支流(河长30公里以上)源头汇水区5公里范围之内地段。 ?一级支流两岸自然地形第一层山脊以内或平地2公里范围之内;二、三、四级支流两岸自然地形第一层山脊以内或平地1公里范围之内地段。 ?直接入长江和流出省外的一、二级支流长度大于30公里的河流,直接入鄱阳湖的一、二级支流长度大于30公里的河流,其源头和两岸与上述?、?的标准相同。 ?鄱阳湖及库容超过0.1亿立方米的湖泊,柘林水库等库容超过0.1亿立方米的 12 大、中型水库,其周围山地第一层山脊以优势树种(组) 在乔木林、疏林中,按蓄积量组成比重确定。树种蓄积量占总蓄积量比重最大的树种(组)为小班的优势树种(组)。 未达到起测胸径的幼龄林、未成林造林地小班,按株数组成比例确定。株数占总株数最多的树种(组)为小班优势树种(组)。 13 经济林、灌木林按株数或丛数比例确定,株数或丛数占总株数或丛数最多的树种(组)为小班优势树种(组)。 第十二条 龄组划分 龄组是根据不同经营目标和不同树种的生长规律,为便于对不同生长阶段采取合理经营措施而划分的年龄阶段。分为幼龄林、中龄林、近熟林、成熟林、过熟林5个龄组。公益林以防护成熟或自然成熟划分龄组;一般用材林和速生丰产林以经济成熟或数量成熟划分龄组;短轮伐期用材林以工艺成熟或数量成熟划分龄组;毛竹林按“度”划分龄组,一个大小年的周期一般为2年,称为一度。一度为 幼龄竹,二、三度为壮龄竹,四度以上为老龄竹;薪炭林按数量成熟划分龄组;经济林以结果产量按产前期、初产期、盛产期、衰产期划分龄组。各林种龄组划分参考标准见下列各表。 一、公益林龄组划分 -5 公益林龄组划分参考标准表 表2 单位:年 二、用材林龄组划分 14 表2-8 一般用材林龄组划分参考标准表 单位:年 三、薪炭林龄组划分 四、经济林生产期划分 经济林龄组划分按结果多少划分,分为产前期、初产期、盛产期和衰产期四个生产期,各树种果期划分年龄由各设区市自定。 第十三条 立地因子 一、地貌:在10平方公里范围内按下列标准划分所属地貌类型。 ?中山:海拔高在1000-3499米的山地; ?低山:海拔高在500-999米的山地; ?高丘:海拔高在250-499米的山地; ?中丘:海拔高在100-249米的山地; ?低丘:海拔高100米以下山地和台地; 15 ?平原:平坦开阔,起伏很小。 二、坡度:调查时选有代表性地段实测其坡度。分为六级。 5?); ?级为缓坡(6,15?); ?级为斜坡(16,25?); ?级为 ?级为平坡(0, 陡坡(26,35?);?级为急坡(36,45?); ?级为险坡(?46?)。 三、坡向:分东、南、西、北、东南、东北、西南、西北、无坡向九个方位。 四、坡位:分脊、上、中、下、谷、平地及全坡七个坡位。 五、母岩:指土层下的岩石。可在周围自然崩缺口中观察。 在江西省分布的母岩主要有:花岗岩、砂页岩、板岩、千枚岩、砂岩、红粘土、石灰岩、片麻岩。 六、土壤 1、土壤名称:江西省土壤类型主要有以下10种: ?红壤:为丘陵地区主要土壤类型,广泛分布于本省丘陵和山地。主要集中在三个区域,一是分布在丘陵区及海拔500米以下的山地,为亚类红壤;二是分布在高丘陵和低山区,由各种岩石的风化残积,坡积物发育而成,部分已开垦为耕地或种植经济树种,土层较薄,质地沙,多砾石,为亚类红壤性土;三是分布在海拔500,800米地段,现状植被为松、竹、杉或针、阔混交林,为亚类黄红壤。 ?黄壤:为山区主要土壤类型,通常分布在气候较为湿润的地区和山区较高的垂直地带,或者分布在排水不良和地下水排泄不通的地区。我省主要分布于中山山地中上部海拔700,1200米之间,植被现状多为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和常绿与落叶阔叶林混交林。 ?黄棕壤:主要分布于海拔1000米以上的山地,母质为多种岩石风化残积、坡积物,现状植被为阔叶林,表土有机质达4%以上,呈灰黑色,其余土体呈黄棕色,土层薄,多砾石。赣北的丘陵岗地和阶地也有分布,现多已开垦为旱地,少数为林地和草地。 ?沼泽土:沼泽土是沼泽生态条件下,有机质积累和还原作用强烈的土壤,具潜育特征。土体有大量有机质积累,有机质含量一般10-25%,底部为潜育层,有机质含量1%左右。主要分布在地面过于潮湿的地段,一般第一层为黑色泥炭层。 ?水稻土:任何自然土壤或耕种土壤,一经种植水稻,在水耕熟化作用下,都可发育成水稻土。典型水稻土具有耕作层,犁底层、心土层或底土层。主要有潮沙泥土、乌泥土、黄泥土、紫泥土、马肝土等 ?草甸土:分布于沿江滨湖的河漫滩和阶地,为河流冲积物或湖水淤积物母质在草甸植被作用下所形成,其中大部分已水耕熟化或旱耕熟化而成旱作土壤,还有一部分为未开垦的草洲土,土层深厚,质地不一,有的尚有石灰反应,PH5.5-7.5。我省主要分 16 布在鄱阳湖周围的平坦阶地和长江、赣江、抚河、信江、修河、饶河等江河及其支流沿岸的河漫滩和阶地。 ?紫色土:由紫色沙岩母质发育而成,土层一般不到1米,质地多为中壤至重 壤土,少数为粘土,有的有石灰反应,PH6.0-7.5,有机质含量1-2.5%,磷、钾含量较多,肥力较高。主要分布在赣州、抚州和上饶地区的丘陵地带,其他丘陵区也有小面积零星分布。常与丘陵红壤交错分布组成复区。 ?石灰土:由石灰岩母质发育而来,有石灰反应,加盐酸起泡沫,土色以红、棕、黑为主,土层浅薄,质地粘重。零星见于彭泽、德安、袁州、万载、萍乡、新余、瑞金、会昌、南康、全南、龙南、崇义等县市的石灰岩山地丘陵区。根据肥力和颜色又可分为黑色石灰土、棕色石灰土和红色石灰土等。 ?风沙土:风沙土是风砂地区成沙母质上发育的土壤。风沙土的母质是由空气流动转运形成的沙质再沉积物(风积物)。物质来源有岩石风化产物、河流淤积物、湖泊沉积物、洪积物和坡积物等。 ?山地草甸土:主要分布于海拔1000米以上的山顶,现状植被为禾本科高草,深黑色,土层浅薄,一般只有30厘米左右,由多种母质发育而成。 2、土层厚度:根据,,,层的总厚度确定,划分标准为: 厚层:,80厘米; 中层:40,80厘米; 薄层:,40厘米。 3、腐殖质层厚度:根据,层(黑土层•)的厚度确定;若有,,层,则,层的厚度为,,1/2,,。•其划分标准为: 厚层:,20厘米; 中层:10,20厘米; 薄层:,10厘米。 4、土壤肥力等级:按土层厚度和腐殖质层厚度两个因子组合确认,分为四个等级: ?肥沃级:土层厚度,80厘米,腐殖质层厚度,10厘米。 ?较肥沃级:土层厚度40,80厘米,腐殖质层厚度,10厘米。 ?中等肥沃级:土层厚度,40厘米、腐殖质层厚度,10厘米,或土层厚度,40厘米、腐殖质层厚度,20厘米。 ?脊薄级:土层厚度,40厘米,腐殖质层厚度,20厘米。 七、水土流失类型及强度 水土流失是指地表土壤及母质、岩石受到水力、风力、重力和冻融等外力的作用,使之受到各种破坏和移动、堆积过程以及水本身的损失现象。 水土流失类型分片蚀、沟蚀、崩塌蚀三种。 17 表2-10 水土流失类型划分标准 植被盖度达90%以上,林地森林结构 森林结构包括群落结构、林层结构、树种结构等3个方面的内容。 一、群落结构 森林群落:凡是优势树种(一个或多个)相同的林分(森林植物群落)联合为一个森林群落。乔木林群落结构划分为3类。在划分乔木林群落结构时,下木层、地被物层的平均高度一般要求:下木层平均高度不能低于50厘米,地被物层平均高度不能低于5厘米。当下木(含灌木和层外幼树)或地被物(含草本、苔藓和地衣)的覆盖度,单独划分植被层;当下木(含灌木和层外幼树)和地被物(含 草本、苔藓和地衣)的覆盖度均在5%以上,且合计,可合并为1个植被层。 1、完整结构:具有乔木层、下木层、地被物层3个层次,且下木层和地被物层覆盖度均?20%的林分。 2、较完整结构:具有乔木层和其它1个植被层或下木层和地被物层覆盖度均在5%以上,且合计的林分。 3、简单结构:只有乔木1个植被层或下木层和地被物层覆盖均低于5%的林分。 18 二、林层结构 林层结构指林分的林冠层次结构,分单层和复层两类。复层林的划分应同时满足下列4个条件: ?各林层每亩蓄积量不少于2立方米; ?主林层、次林层平均高差20%以上; ?各林层平均胸径在8厘米以上; ?主林层郁闭度不少于0.30,其它层郁闭度不少于0.20。 三、树种结构 树种结构反映乔木林的针阔叶树种组成,共分7个等级。对于竹林和竹木混交林,确定树种结构时将竹类植物当乔木阔叶树种对待。若为竹林纯林,树种类型按类型2(阔叶纯林)记载;若为竹木混交林,按株数和断面积综合目测树种组成,参照有关树种结构划分标准,确定树种结构类型,按类型4、类型6或类型7记载。 表2-11 树种结构划分标准与代码表 第十五条 森林灾害与健康 一、森林灾害 1、森林病、虫害等级:林木受各种病害、昆虫危害(含树叶、枝梢、果实、树干)的严重程度,按受害立木株数百分率,分为无、轻、中、重4个等级。 2、火灾等级:林木遭受火灾危害的严重程度,按受害立木株数占总株数百分比及受害后林木能否存活和影响生长的程度,分无、轻、中、重4个等级。 3、其他自然灾害等级:林木受风、雪、冻、水灾等危害程度,按受害(死亡、折断、断梢、翻倒等)立木株数占总株数百分比,分无、轻、中、重4个等级。 二、森林健康 森林健康度是指森林(林地)的健康状况。根据林木生长发育、外观表象特征及受灾情况综合评定森林健康状况,分为健康、亚健康、中健康、不健康4个等级。 19 表2-13 森林健康等级评定标准 第十六条 森林自然度 森林自然度是指森林群落类型现状与地带性顶极群落(或原生乡土植物群落)之间的差异程度。根据森林群落类型或种群结构特征位于次生演替中的阶段划分等级,按小(细)班的人为干扰强度、林分类型、树种组成、层次结构、年龄结构等把自然度划分为五个类型。 表2-14 森林自然度等级划分标准 20 第十七条 其他标准 一、权属 1、土地所有权属 ?国有:土地所有权为国家所有; ?集体:土地所有权为乡(镇)、行政村或村民小组集体所有。 2、林木所有(林木使用)权属 ?国有:指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部队等,以及在与其它类型经营者通过入股、合资、合作等形式经营,其中国有所占权利比重超过50,(含50,)的; ?集体:指农村集体所有制单位,包括经营森林、林木和林地的乡(镇)、村、组等集体经济组织,以及在与其它类型经营者通过入股、合资、合作等形式经营,其中集体所占权利比重超过50,的; ?民营:指通过分配(自留山)、承包(责任山)或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流转方式依法使用国有或集体所有的林地和享有森林、林木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个人、个体承包户和私营企业(股份公司、合伙企业)及其他组织。在与其它类型经营者通过入股、合资、合作等形式经营,其中民营所占权利比重超过50,的; ?外资:指外商、外资企业所有;在与其它类型经营者通过入股、合资、合作等形式经营,其中外资所占权利比重超过50,的; ?其他:指上述林业经营主体类型之外的林业经营主体。在与其它类型经营者通过入股、合资、合作等形式经营,其中无一类型经营者所占权利比重超过50,的。 二、起源 根据林分生成方式,划分以下三类: 1、天然林:由天然下种、人工促进天然更新形成; 2、人工林:由人工播种、植苗、扦插造林或人工林采伐后萌生形成; 3、飞播林:由飞机播种或人工撒播形成的森林、林木、灌木林。 三、郁闭度、覆盖度 1、郁闭度:指林木树冠覆盖林地的程度,为树冠垂直投影面积与林地面积之比值。复层林应分层测定郁闭度,并应测定林分总郁闭度。林分总郁闭度不大于1.0。郁闭度的测定采用树冠投影点观测。 有林地郁闭度等级: 疏:0.2,0.3(0.20,0.39) 中:0.4,0.6(0.40,0.69)• 密:?0.7 2、覆盖度:指植被覆盖林地的程度,为植被覆盖面积与林地面积之百分比。 灌木林覆盖度等级:疏:30%,49% 中:50%,69%• 密:?70% 21 四、径级组 林木调查起测胸径为5.0厘米,以2厘米为径阶距,采取上限排外法确定径阶,按径阶划分径级组的标准为: 1、小径级组:6,12厘米; 2、中径级组:14,24厘米; 3、大径级组:26,36厘米; 4、特大径级组:?38厘米。 五、可及度:用材林近、成、过熟林进行可及度调查。 1、即可及:已具备采、集、运和开展营林工作条件; 2、将可及:近期 出材等级划分标准 八、人工林生长类型等级 人工进行生长类型调查,生长类型划分的标准如下: 1、幼龄林划分标准 表2-20 幼龄林生长类型按年均高生长量来划分 单位:米 2、中龄以上林分按照年均蓄积生长量来划分: ?:年均生长量,0.5立方米/亩; 22 ?:年均生长量0.3,0.5 立方米/亩; ?:年均生长量,0.3 立方米/亩。 3、未成林造林地可参考高生长、成活率、保存率等因子确定其生长类型。 九、天然更新等级 调查小班天然更新幼树与幼苗的种类、分布和密度。根据幼苗不同高度级按每亩天然更新株数(3年以 天然更新等级划分标准 单位:株/亩 十、散生木 生长在竹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造林地、无立木林地和宜林地上达到检尺直径的林木,以及散生在幼林中的高大林木。 十一、四旁树 在宅旁、村旁、路旁、水旁等地栽植的面积不到1亩的各种林木、竹丛。 十二、森林覆盖率与林木绿化率 森林覆盖率亦称森林覆被率,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森林面积占土地面积的百分比,是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森林面积占有情况或森林资源丰富程度及实现绿化程度的指标,又是确定森林经营和开发利用方针的重要依据之一。 ?森林覆盖率 有林地面积 森林覆盖率%, 土地总面积 ×100%, 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面积 土地总面积 ×100% ?林木绿化率 有林地面积 林木绿化率%, 土地总面积 ×100%, 灌木林地面积 土地总面积 ×100%, 四旁树占地面积 土地总面积 ×100% 注:四旁树占地面积针叶树按110株/亩计算,阔叶树按60株/亩计算。 十三、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造林类型 按照《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的意见》要求,从2008年秋冬起在全省开展为期三年的植树造林工程。工程包括: ?山下(非林地)造林绿化 造林绿化范围主要包括:设市城市、县城和工业园区的建成区,乡镇政府所在地,自然村庄,村级公路及农田区域的路沟渠,荒滩荒地和沙化土地,铁路、公路、河流、 23 大型灌溉渠两侧。 1、城市绿化:在设市城市、县城建成区的街道、公园、单位庭院、公共区域、休闲地,及建成区外围可绿化地段的植树造林。 2、建制镇绿化:在建制镇的街道、公园、单位庭院、公共区域、休闲地,及建成区外围可绿化地段的植树造林。 3、乡场绿化:在乡政府、场部(林场、垦殖场)所在地的街道、公园、单位庭院、公共区域、休闲地,及建成区外围可绿化地段的植树造林。 4、工业园区绿化:在工业园区的广场、道路两侧、厂区空地、居住区空地、待发展地等可绿化地段植树造林。 5、村庄绿化:在村庄内的道路、隙地、庭院、房前屋后和村庄外围等可绿化地段植树造林。 6、铁路绿化:在铁路两侧合理范围内植树造林,建设通道绿化带。 7、高速公路绿化:在高速公路两侧合理范围内植树造林,建设通道绿化带。 8、国省道绿化:在国道、省道两侧合理范围内植树造林,建设通道绿化带。 9、县乡公路绿化:在县道、乡道两侧合理范围内植树造林,建设通道绿化带。 10、河流大型渠堤绿化:在长江南岸九江段、赣抚信修饶五大河流及其一、二级支流两侧,大型灌溉渠两侧合理范围内植树造林。 11、路沟渠(林网)绿化:在村级公路两侧边缘,农田区域的道路、生产用道、机耕道、灌溉渠、排水沟的边缘,适宜栽树地段植树造林,建设农田林网。 12、荒滩荒地绿化:在不影响行洪安全、不破坏湿地的前提下,河流两岸、湖滨地区的滩涂(地),荒地和沙化土地上植树造林。 ?山上(林地)造林绿化 造林绿化范围主要包括:雨雪冰冻受灾严重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宜林荒山荒地、部分稀疏林地、矿区等。 1、宜林地造林:在宜林的荒山荒地上植树造林。 2、矿区植被恢复:对采矿场、排土场、尾砂库等废弃土地进行综合治理,恢复森林植被而开展的植树造林。 3、灾后恢复重造:在雨雪冰冻灾害损失的林地上植树造林。 4、采伐迹地造林:在采伐迹地上植树造林。 5、火烧迹地造林:在火烧迹地上植树造林。 6、灾后补植补造:因雨雪冰冻灾害造成郁闭度严重下降,树种单一、林木分布不均匀、郁闭度低的稀疏林地上造林。 24 第十八条 森林经营类别 1、用材林经营类别:分集约经营型和一般经营型。 ?集约经营型:以培育速生丰产林、珍贵用材林等为目的,按照集约经营标准采取集约经营相关措施的用材林。 ?一般经营型:达不到集约经营标准的其他用材林。 2、经济林经营类别:分名优特经营型和一般经营型 ?名优特经营型:江西省或当地确定的优良、特有、名牌的经济林树种或品种,并实施集约经营的经济林。 ?一般经营型:名优特经营类型除外的其他经济林树种或品种。 3、公益林经营类别划分 根据《江西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公益林按地段和林种状况等,分特殊保 护型、重点保护型、一般保护型,其标准如下: ?特殊保护型:特种用途林中自然保护区林(实验区毛竹除外)、列入世界自然遗产名录、国防林、名胜古迹及革命纪念林、种子资源库,以及生态区位极端重要和生态环境极端脆弱(坡度45度以上)的生态公益林; ?重点保护型:风景林、环境保护林、母树林、种子园、科学实验林、农田防护林带和生态公益林经营区森林经营措施 根据林地或林木状况,提出今后经营措施。 ?人工造林:是指对宜林地上(包括宜荒山荒地、宜林沙荒地、其它宜林地)采用人工植苗、播种等方式进行造林。 ?人工更新:是指对无立木林地上(包括采伐迹地、火烧迹地和其它无立木林地)进行人工更新或人工促进天然更新等方式进行造林。 ?低产(效)林改造:郁闭度0.3以下、中龄以上的林分;多次破坏的残林和采伐萌芽无培育前途的林分;遭受病虫火雪灾危害等自然灾害,死亡木比重达20%以上的林分;林木基本停止生长,亩均出材量2立方米以下的林分。 ?封山育林:是指对具有天然下种或萌孽能力的疏林、灌丛以及荒山荒地,通过封禁和人工辅助保护性措施,利用树木的天然更新能力使其恢复成林。对生态公益林一般实施封山育林,不进行任何破坏地表的活动,促进形成乔灌草相结合的地被和复层林相。 25 ?幼林抚育:根据培育目标对幼龄林采取坎杂、施肥、除萌等措施。 ?抚育间伐:对林分郁闭度在0.7(含0.7)以上,林分分化明显,自然整枝占树高的三分之一以上的幼林、中龄林进行间伐抚育。 ?用材林主伐:对达到树种成、过熟年龄的用材林林分进行主伐。 ?管护:对生长状况良好,结构合理的林分,只需进行封山管护,而不必进行其它过多经营措施的林地。 ?经济林抚育垦复:对生长状况良好、结构合理、有培育前途的经济林进行抚育、垦复和施肥等集约经营措施。 ?竹林抚育垦复:对生长状况良好、结构合理、有培育前途的竹林进行抚育、垦复和施肥等集约经营措施。 ?经济林低产林改造:对品质差、林相残破、结构不合理、林龄结构老化、生长状况较差的经济林实施低产林改造。 ?毛竹低产林改造: 对林相残破、径级小、林龄结构老化、生长状况较差的竹林实施低产林改造。 26 第三章 •森林经营区划调查 第二十条 室经营区划 一、国营林场系统按林场,分场(工区)。 二、集体林区划系统为县,乡(镇),行政村。 三、区划要求:各种区划线应与行政界线保持一致。前期已区划的界线,应相对固定,无特殊情况不得更改。 第二十二条 小细班区划 一、小班区划。小班为界线、面积永久固定的地籍小班,是森林资源经营管理的基本单位。小班区划调绘时应以明显的地物(如山脊、山谷、溪谷、道路等)界线、山林权属界为主,同时兼顾宗地的完整性,尽量做到一个小班内权属一致、宗地完整、林种相同。具体区划时以在实地和地形图上能分辩的最小面积的明显地物界作为小班界,结合宗地界线确定小班界线。小班面积商品林小班不应大于450亩;生态公益林小班一般不大于600亩顷,自然保护区可以放宽标准。小班区划后,小班位置、面积将固定下来,然后根据细班区划条件在小班内划分若干个细班。对前期没有按照以明显的地物界线区划的小班,须重新进行小班区划,重新进行小班编号,统一编码管理。 小班编号以行政村(分场)为整编单位统一编号,在同一村(分场)内按1、2、3 „ 依次连续编号,不允许有空号出现。国营单位插花在集体山场小班,其编号按国营单位统一编号,图上小班号后面加注林场(分场)名称。 二、细班区划。细班是根据地类、立地、树种、龄组、起源、郁闭度、宗地等的不 27 同,在小班小细班外业调查 一、小细班应按调查卡因子详细调查填记。具体操作时,可充分利用前期正确的调查结果和小细班经营档案,以提高调查精度和效率,保持调查的连续性。因上期调查或填写不属实或间隔期内经营活动、自然因素(如自然生长、自然灾害)使小细班调查因子发生明显变化的,则该小细班必须重新区划调查,尤其是当地类或龄组发生变化时,有关因子应随地类和龄组的变化需重新调查填记。 二、公益林小细班应侧重调查与森林公益效能有关的因子,对测树因子可简化调查;用材林小细班应侧重测树因子和蓄积量的调查。 三、蓄积量调查。小班蓄积量的调查可采取实测与目测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1、目测调查:当林况比较简单时,具有5年以上的调查资历的调查员方可采用此 28 法。目测调查员要通过不同类型目测调查练习,并经过考核,各项调查因子目测数据80,项次以上达到精度要求时,才允许进行目测调查。目测时必须深入小班四旁树调查 一、调查范围和对象 主要指2008年秋冬起全省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山下(非林地)栽植林木以外的其它四旁林木。 1、范围:村旁、宅旁、水旁、路旁及其它(城镇、工矿等建设用地)等非林地上的林木属四旁树调查范围。 2、对象:生长在以上范围内的乔木、经济林树种和竹类均作为调查对象。乔木树种要求针叶树树高在0.5米以上,阔叶树树高在1米以上;经济林树种树高在0.5米以上。经济林树种统计时纳入软阔类;竹类记入相应的竹类株数中。 二、原则要求 1、以行政村、街道为单位开展调查,并填写相应卡片; 2、对连续面积大于1亩、达到有林地标准的片林,按细班调查记载; 3、对带状四旁树达到有林地中林带标准的,该林带按细班调查记载; 4、对采用大苗栽植、成活率在85,以上的,作为有林地细班调查记载; 5、达不到有林地标准的其它零星四旁树,采取典型抽样调查方法,调查各树种株 29 数和蓄积。 三、调查方法 ?达到有林地标准的片林、林带,应逐块、逐片、逐段实地按细班调查记载; ?零星四旁树调查:采用典型抽样方法调查。 1、乡村四旁树调查:以行政村为单位,抽取部分自然村开展四旁树调查,推算全行政村的四旁树株数和蓄积。 ?抽查自然村(村小组)数:行政村范围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调查 一、调查对象 全省实施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期间(即2008年秋冬起至本次二调外业结束前)新造的乔木林、灌木经济林和竹林。其中山下(非林地)造林绿化包括:设市城市、县城和工业园区的建成区,乡镇政府所在地,自然村庄,村级公路及农田区域的路沟渠,荒滩荒地和沙化土地,铁路、公路、河流、大型灌溉渠两侧的造林。山上(林地)造林绿化包括:雨雪冰冻受灾严重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宜林荒山荒地、部分稀疏林地、矿区等的造林。 二、原则要求与调查方法 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实施情况的调查,采取全查方法,逐块、逐片、逐段、逐株进行,分别按造林绿化类型登记。调查时可根据“一大四小”造林规划设计、检查验收等材料,有针对性的开展外业。 1、对造林连续面积大于1亩、成活株数达到合理造林密度85,以上的片林,按细班处理,调查面积和相关因子。每块片林(树种不同、类型不同、地块不同)要填写细班因子调查记录表,并在地形图上标注位置;属四旁片林的,卡片填写时第36项的“四旁树株数”不填写,但第63项的“亩平均株数”要填写。 2、对林带行数在2行以上且行距?4米、成活株数达到合理造林密度85,以上的林带,按林带处理,调查林带长度和宽度(换算成面积)以及相关因子。每条林带(树 30 种不同、类型不同、地块不同)分别填写细班因子调查记录表,并在地形图上标注位置;卡片填写时第36项的“四旁树株数”不填写,但第63项的“亩平均株数”要填写。 3、达不到片林、林带标准的其它零星植树,针叶树树高在0.5米以上,阔叶树树高在1米以上的作为四旁树处理,分别杉、松、软阔、硬阔四个树种调查记载株数。按造林类型分别填写卡片,第22项地类栏填写代码“700”,第47项“一大四小类型”栏填写对应的造林类型,该卡片小班面积不填写。 4、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造林地中,乔灌重叠的,按照先乔后灌的原则执行,进行了乔木调查的,灌木不调查;乔木达不到片林或林带标准的列入零星四旁树调查,灌木调查其面积。 第二十六条 小细班调查卡片填写 小细班因子调查记录表中非数量因子用代码填写,数量因子填写具体数据,按 照计量单位、小数点位数的要求填写,计量单位名称不填写。 1、乡(镇、场):在一个县(市、区)范围内从1开始,连续编号;一般国有单位编在前,集体单位编在后; 2、村(分场):在一个乡(镇、场)范围内从1开始,连续编号; 3、小班号:在一个村(分场)范围内从1开始,连续编号;小班编号按从左到右、从上到下的原则进行; 4、细班号:在一个小班内从1开始,连续编号; 5、流域名称:小班所处的水系名称,用代码填写; 6、地貌类型:10平方公里范围确定其类型,用代码填写; 7、平均海拔高:小班的平均海拔高,用具体数字填写,单位为米,保留整数; 8,9、坡向、坡位:确定小班所在位置的坡向、坡位,用代码填写; 10、坡度:调查小班的平均坡度,用具体数字填写,保留整数; 11、成土母岩:调查成土母岩的种类,用代码填写; 12、土壤名称:通过土壤剖面调查,确定土壤种类,用代码填写; 13、土层厚度:根据土壤剖面实际厚度记录,超过80厘米时用估计值记载。用具体数字填写,单位为厘米,保留整数; 14、腐殖层厚度:指土壤的A层厚度,当有AB层时,应为A+AB/2的厚度。用具体数字填写,单位为厘米,保留整数; 15、植被总盖度:包括乔、灌、草总覆盖度,用具体数字填写,单位为,,保留整数; 16、水土流失类型:根据标准确定水土流失类型,用代码填写;符合石漠化、丹霞地貌条件、植被覆盖度在30,以下的小班填写相应代码4或5。 31 17、水土流失强度:在水土流失类型中,根据标准确定水土流失强度,用代码填写; 18,20、土地所有权、林木所有权、林木使用权:通过查阅资料、讯问等方式调查权属,用代码填写; 21、面积:平差后的小细班面积,单位为亩,保留1位小数; 22、地类:根据地类划分标准确定小班地类,用代码填写; 对非林业用地(不颁发林权证)上的片林、林带、竹林、灌木经济林,用“纯林(山下)、 混交林(山下)、 竹林(山下)、灌木经济林(山下)”代码填写; 对实施“一大四小”工程营造的片林、林带、竹林、经济林,使用“纯林(一大四小)、混交林(一大四小)、竹林(一大四小)、灌木经济林(一大四小)”代码填写。 23、林种:根据生态区位或经营目的确定小班林种,用代码填写;有林地、疏林地和灌木林地确定林种,其它林地为规划林种; 24、经营类型:按用材林、经济林、公益林的经营类型划分标准确定,用代码填写; 25、起源:根据林木的来源确定,用代码填写; 26、优势树种:根据主林层蓄积或株数所占比例最大的树种确定,用代码填写; 27、平均年龄:调查主林层优势树种(组)的平均年龄。人工林按造林年度加一年苗龄计算。用具体数字填写,保留整数; 28、龄组:根据林种、树种的龄组划分标准确定龄组,用代码填写。乔木林分以优势树种平均年龄按龄组划分标准确定;经济林树种按果期确定;竹林以株数占优势的年龄段(度)确定。 29、平均胸径:根据主林层优势树种(组)确定,通过三株主要树种的平均木实测其胸径,以平均值作为平均胸径。用具体数字填写,单位为厘米,保留1位小数;当小班地类为毛竹时,平均胸径填写毛竹眉径; 30、平均树高:根据主林层优势树种(组)确定,通过三株主要树种平均木实测其树高,以算术平均值作为平均树高;用具体数字填写,单位为米,保留1位小数; 31、郁闭度:指林分树冠覆盖林地的程度,以树冠垂直投影面积与林地面积之比值。复层林应分层测定郁闭度,并应测定林分总郁闭度。林分总郁闭度不大于1.0。郁闭度的测定采用树冠投影点观测。用具体数字填写,保留2位小数; 32、活立木蓄积:小细班内活立木总蓄积量,单位为立方米,保留整数; 33、林分蓄积:乔木林地上活立木蓄积,单位为立方米,保留整数; 34、散生蓄积:竹林、灌木林、未成林造林地、无立木林地、宜林地以及散生在幼林中的高大林木的活立木蓄积,单位为立方米,保留整数; 35、四旁树蓄积:宅旁、村旁、路旁、水旁等地栽植的面积不到1亩的各种林木的活立木蓄积,单位为立方米,保留整数; 活立木蓄积,林分蓄积,散生蓄积,四旁树蓄积 32 36、四旁树株数:宅、村、路、水旁等地栽植的面积不到1亩或达不到林带标准的针叶树树高在0.5米以上、阔叶树树高在1米以上林木的株数,单位为株,保留整数; 37,40、杉木,、松类,、硬阔,、软阔,:分4类调查各类树种所占的百分比,当小细班为幼龄无蓄积时,填写各树种株数占的百分比;当小班地类为非林地时,填写各树种株数占百分比;当小细班为乔木林分有蓄积时,填写各树种蓄积占百分比。单位为,,保留整数。 四项相加等于100; 41、枯立木蓄积:小班内枯死但未倒伏的林木蓄积,单位为立方米,保留整数; 42、毛竹株数:小班内毛竹总株数,单位为株,保留整数; 43,44、幼龄毛竹株数,、壮龄毛竹株数,:当地类为竹林时,调查幼龄、壮龄和老龄竹株数占毛竹总株数的百分比,只登记幼龄和壮龄竹百分比,单位为,,保留整数; 1,2年生为幼龄竹,3,6年生为壮龄竹,6年生以上为老龄竹; 45、杂竹株数:调查小班内杂竹总株数,单位为株,保留整数; 46、工程类别:小细班实施的工程类别,用代码填写;通过查阅有关档案、调查访问等方式调查工程实施的类别。类别“项目造林”是指商品林建设造林,包括日元贷款造林、速生丰产林基地造林等工程。当工程类别符合两个类别时,填写两个类别代码,实施时间在前的代码填在前。一大四小工程一期是指2008年秋冬起—2009年5月1日前的造林,2009年5月1日之后—二调外业结束前的造林为一大四小工程二期。 47、一大四小类型:根据工程实施的具体地段,确定造林绿化类型,用代码填写; 48、公益林事权:通过查阅有关档案、调查访问等方式确定。用代码填写; 49、公益林区位类型:公益林小细班按照其区划的依据及其所处的位置,确定其区位类型,用代码填写; 50、公益林区域类型:公益林小细班所处的区域确定,用代码填写;其优先级以代码小的优先。 51、群落结构类型:对乔木林分根据植被结构层组成确定类型,用代码填写; 52、林层结构:对乔木林根据林分的林冠层次结构确定,复林层填写,单林层不填写; 53、树种结构:对乔木林根据针阔叶树种蓄积组成确定,用代码填写; 、病虫害等级、火灾等级、其它灾害等级、森林健康等级:根据小班林 54,57 木受害立木株数百分率确定等级,用代码填写; 58、自然度:有林地、灌木林地按自然度等级划分标准确定,用代码填写; 59、人工林生长等级:对起源为人工的乔木林林分,根据标准确定,用代码填写; 60、天然更新等级:对于疏林地、灌木林地(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地除外)、未成林封育地、无立木林地和宜林地,应调查天然更新等级。选择有代表性地方设2×2米样方,调查天然更新幼树分布情况和分高度组调查株数,综合评定天然更新等级,用代码填写; 33 61、用材林可及度:对用材林龄组为近、成、过熟林,根据标准确定,用代码填写; 62、经营措施类型:根据小班调查结果,提出今后经营措施,用代码填写; 63、亩平均株数:对乔木林林分、竹林、经济林调查每亩平均株数,用具体数字填写,保留整数; 64、亩平均蓄积:对乔木林分,调查小班每亩平均蓄积量,单位为立方米,保留1位小数; 65、散生木株数:对生长在竹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造林地、无立木林地和宜林地上达到检尺直径的林木,以及散生在幼林中的高大林木,调查小细班小班面积求算 一、面积求算 小班(细班)面积求算应采取县(市、区)、乡(镇、场)、村(分场)逐级控制,即图幅理论面积等于图幅局部求算面积累加值,然后按行政区划逐级累加为全县面积。若有出入,其误差不超过1/200时,应按理论面积作控制,分别对各部分进行平差。面积量算以公顷为单位,精确到0.1公顷。小班卡片填写时换算为亩,保留1位小数。 面积求算可用求积仪、GIS软件或方格纸等方法进行。 1、求积仪求算面积:采用求积仪求算小班面积,航针两次绕图形的读数不得超过 用求积仪求得图形总面积的误差,不应超过M,?0.05×?p 用求积仪求得各面积之和与用求积仪一次测定所包括的面积其误差不应超过M,?0.08×?p 34 其中:p为图形面积之和,以平方厘米为单位; 小班求积误差平差以图形理论面积为依据进行,即K=A/?a 上式K为平差系数,A为该图幅理论面积,?a为各个小细班求积之和。 2、GIS软件求算面积:将外业调查勾绘小班图清绘后扫描输入计算机,利用GIS软件进行座标配准和纠正,对小班区划界线进行矢量化(在电脑中沿小班界勾描一遍),矢量化后求算小细班面积。 3、方格纸求算面积:用透明座标方格纸将小班界线清绘,计算方格数,换算成小细班面积。 二、面积平差 县(市、区)、乡(镇、场)、村(分场)的面积在行政界线没有变动的情况下原则上不变动,如果行政界线有变动,应重新求算调整。面积平差按照“层层求算,分级量算,按比例平差”的原则进行,先平乡(镇、场),后平村(分场),小班,最后平细班面积。 第二十八条 小班调查材料的整理 一、图面资料的检查整理 1、检查区划界线、行政界线、小细班界线是否闭合,村委会界线是否需要调整,图幅之间的界线是否一致,图面的小细班编号与外业卡片是否一致,有无重复、错漏。 2、工组与工组之间要进行拼图,核对各类界线,主要地物有无重复和遗漏,是否能互相衔接。 )为单位,将小班从上到下,从左到右顺序重新编 3、图面检查无误后以村(分场 号,但非林地小班放到最后。重新编号时必须与小班调查卡片同时进行,并把外业编号用红笔划去,把调查卡片填上新编小班号码,细班号码。 4、将调整好的调查区划界线清绘到相同比例尺的另一套新图上,并把小班、细班编号等注记在相应的位置。 二、外业卡片的检查、整理 对外业小班(细班)调查材料要认真进行逐项检查和核对。 1、检查小(细)班卡片中各个项目是否填写清楚,有无缺、漏、错项或前后矛盾。确定是否准确,林种区划是否合理。林种、年龄和龄组是否相一致,有林地郁闭度是否相符等。 2、检查无误后,按小(细)班内业编号顺序,以村(分场)为单位装订成册并加封面,封面注明县(市、区)、乡(镇、场)、村(分场)名称,小细班个数、总面积,调查人员名称。 35 第四章 遥感判读 第二十九条 遥感图象特征 图象特征是指经过图象处理后的形状、大小、色调、阴影、纹理、质感、位置布局、和活动特征等几方面的特征。 一、形状特征 形状特征是指地物外部轮廓的形状在影像上的反映,不同类型的地物有其特定的形状,因为地物影像的形状是识别地物的重要依据。 二、大小特征 大小特征是地物的影像尺寸,如长、宽、面积、体积等。地物的大小特征主要 取决于影像的比例尺,有了影像比例尺,就能够建立地物和影像的大小联系。 三、色调特征 色调特征是指地物的色调在影像上的表现形式,包括黑白影像上目标的亮度(即灰度)和彩色影像上目标的颜色。地物的形状、大小在影像上都要通过色调显示出来,所以色调特征是最基本的判读特征。如SPOT5的假彩色图像,植被表现为红色。 四、阴影特征 阴影的存在对目标判读有现两方面的效果,一是阴影的存在对于判读目标的形状等几何特性非常有利,二是对于落在阴影中的地物进行判读增加了困难。阴影可以分为本影和落影,本影是指物体未被太阳光直接照射到的阴暗部分,本影有助于获得立体感。落影是指地物投射到地面的影子,在大比例尺影像上,落影有助于确定地物的高度。 五、纹理特征 纹理特征是指细小物体在影像上大量地重复所形成的特征,它是大量个体的形状、大小、阴影、色调的综合反映。在地物的光谱特性比较接近的情况下,纹理特征对区分目标可能起到重要的作用。纹理特征受影像比例尺和地物大小的影响较大,地面上一定范围内的目标,在大比例尺影像上,区域内的每个个体都能在影像上清晰地表现出来,则纹理特征不明显,而在小比例尺影像上,纹理特征要明显得多。 纹理表现形式有两种,一种是结构纹理,结构纹理可由纹理单元按一定的规律生成,另一种是随机纹理,随机中个体在空间上重复出现的规律性不强,自然纹理基本上表现为随机纹理。衡量纹理特性的参数主要有纹理粗糙度和方向性。 36 六、位置布局特征 位置布局特征是指地物的环境位置以及地物间的空间位置配置关系在影像的反映。也称为相关特征,它是重要的间接判读特征。 在进行判读工作前,必须认真分析和掌握卫星图象的图象特征及其规律。 第三十条 目视判读 调查人员应先进行一些外业调查,熟悉各种实际地物与图像(形状、大小、色调、纹理等)之间的对应关系,建立涵盖判读范围的判读解译标志,加深理解判读标志,准确把握遥感成像时的地物状况,全面分析图像要素。判读人员还应充分掌握除图象以外的有关文字、数据、图面资料,对能够做判读的小班因子进行判读,没有把握作判读的因子要去实地调查。 一、判读时应遵循几项原则: 1、先整体后局部 卫星遥感图象是一幅完整的整个区域各要素在内的综合反映的图象,因此判读时要从整个大局出发,考虑整体效果,只有在整体的基础上再加局部判读其效果才最佳,做到从大到小,逐步分解。 2、先已知后未知 有些类型要素在卫星图象上可能反映较差,再加上判读人员对遥感专业调查要求不大清楚,因此,要素之间可能很难区分。但是绝大部分类型要素是能判读的,是已知的,因此,必须先将已知的肯定的判读好。对于那些判读人员自己认为是未知的,则放在较后,可通过交流、参考辅助资料,或必要时进行一些野外补充 调查后确定。 3、先易后难,先简单后复杂。 卫星图象上总有一些要素的判读是容易的、简单的、相对的,另一些要素要困难,复杂些。判读过程先易后难、先简单后复杂。一是能提高判读效率;二是对于判读较难、较复杂的部分可以花一些时间去分析其原因,找出规律,从而提高整体的判读精度和效率。 4、先一般后专业 林业卫星遥感的调查,其中有些内容是非专业性要素的调查,如非林业用地的农田、水域的区域就是非专业性的,但绝大部分是专业性调查,而专业要素的判读其指标较好,相对复杂,要求准确性高,有时把握性较小,常需分析。经验表明,先一般后专业的判读过程能提高工作效益,而且专业类型的判读精度也提高。 37 5、充分参考辅助资料 对于林种、事权及管理类别、林地林木的权属、起源、流域、工程类别、退耕或征占与否等因子,这些是非自然现象因子以及目视判读中难以判读的因子,要充分利用已掌握的有关资料或询问当地技术人员或到现地调查等方式予以解决。 二、小班区划 1、行政界线的核定 对卫片图上输出的县(市、区)、乡(镇、场)、村委会(分场)界线,出外业前在室首先是选择恰当时像的遥感影像与合适波段处理数据制作遥感影像图。对于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工作来讲,最适宜的时像为4月底,5月初和l0月底,l1月初的遥感数据;而B342的波段组合最适宜林地小班属性信息的提取。其次是收集和分析有关资料,如判读地区的上期森林规划设计调查资料(包括图、文、表)、连续各年度分工程类别的造林设计、更新及验收资料以及影响各地类判读可参考的其他资料。第三,培训判读区划人员。 2、判读解译标志的建立 以SPOT5影像景幅为单元,每景选择3,5条能覆盖区域内所有地类和树种(组)、色调齐全并且具有代表性的建标线路。运用GPS的定位功能,将卫星影像特征与实地情况相对照,获得各地类与森林类型在影像图上影像的特征,将各地类与森林类型的影像色调、光泽、质感、几何形状、地形地貌及地名等因素记载下来,现地记录坐标、海拔、地类、林种、优势树种(组)、起源、郁闭度、龄组、坡度、坡向等因子,建立目视判读与实地的相关关系,并拍摄地面实况照片,建立遥感影像图的判 38 读样片。通过野外踏查和室根据所建立的目视判读标志,综合运用其它各种影像信息特征,选取一定数目的各地类小班进行试判,正判率超过90,方可正式上岗,不足90,的,要分析错判原因,必要时修订解译标志表。 4、正式判读 运用直接判读法、对比分析法、信息复合法、综合推理法、地理相关分析法等方法进行全面的目视解译判读,并根据判读结果填写小班属性因子登记表。对于目视判读中难以区别的地类,如灌木林地、未成林造林地、宜林地必须充分利用以往有关资料或当地技术人员掌握的情况进行区划,或到现地进行实测勾绘。 5、现地验证 对全面判读的初步结果,进行现地验证,实地验证的小班数不 少于小班总数的5%,并按照各地类和树种(组)判读的比例分配。实地验证的目的主要以检验判读的质量和解译精度。再者,通过现地验证,对室内判读难以识别的、存在疑问的小班进行现地核实,以提高解译的准确性。 通过对SPOT5遥感影像的判读,以及现地验证、质量检验等工作步骤,完成对小班属性因子数据库的建立,从而为森林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的建立提供可靠的基础数据。 39 第五章 固定样地调查 固定样地调查是对前期布设的固定样地进行复查,调查除技术标准和因子代码按本规定第二章执行外,其他具体操作规定按照《江西省森林资源连续清查第六次复查外业调查工作细则》要求开展外业调查。 第三十一条 复位标准 1、样地复位标准 样地四个角桩、四条边界、样地内样木及胸径检尺位置完全复位者为复位样地。 找但考虑到有关影响因素的存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也视为样地复位: ?到样地西南角固定水泥桩; ?找到样地东北角土壤坑及其它一个角桩; ?找到两条以上完整样地边或定位物(树); ?找到一条完整边及一个角桩,且样地内样木可以分辩; ?样地能复位,但前期样地位置由于非人为因素移位的仍可定为复位样地,但需在封面上注明原点距公里网交点位移距离; ?四个角桩及四条边都没有明显痕迹,但样地内树木编号、胸径位置红油漆痕迹尚在,且能基本确定样地内保留木、进界木、漏测木、错测木、采伐木、倒木、枯立木。通过定测基本能恢复样地四条边及四个角桩原来的位置; ?前期样地内的样木已被采伐或火烧且找不到任何固定标志,但由原调查民工带路能正确判定位置,且经现地进一步用地形图判读重新引点定位或利用前期的GPS坐标定位,能确认原样地落在采伐迹地或火烧迹地内; ?对位于大面积无蓄积的无立木林地、未成林地、宜林地、灌木林地、苗圃地、非林地和经济林内的固定样地,复位时虽然找不到固定标志,但仍能通过引点、地形图判读、GPS定位等方法确认其样地位置不变; ?样地由于落在急坡和险坡,不能进行周界测设的固定样地,复查时能正确判定两期样点所落位置无误,且地类、林分类型的目测也确定无误。 2、样木复位标准 凡固定样地内前期样木的编号及胸径检尺位置能正确确定,并且前期树种、胸径经复测均无错测者为复位样木。考虑到某些特殊情况的存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也视为样木复位: ?能确认前期样木已被采伐或枯死者; 40 ?样木编号能确认,但因采脂、虫害、火灾等因素,引起间隔期样木因子 一、立木类型 1、林木:生长在有林地(不含竹林)和疏林地中的树木; 2、散生木:生长在竹林、灌木林地、未成林地、无立木林地、宜林地、非林地上的树木(不包括四旁树)以及幼中龄林上层不同世代的高大树木; 3、四旁树:生长在非林地中村(宅)、路、水、田旁未达到上述立木类型标准的树木。 二、检尺类型 固定样木分别复测样地和改设样地确定样木检尺类型。 1、复测样地:样木检尺类型包括如下10类。 (1)保留木:前期调查为活立木,本期调查时已复位的活立木; (2)进界木:前期调查不够检尺,本期调查已生长到够检尺胸径的活立木; (3)枯立木:前期调查为活立木,本期调查时已枯死的立木; (4)采伐木:前期调查为活立木,本期调查时已被采伐的样木; (5)枯倒木:前期调查为活立木,本期调查时已枯死的倒木; (6)漏测木:前期调查时已达起测胸径而被漏检的活立木; (7)多测木:前期为检尺样木,本期调查时发现位于界外或重复检尺或不属于检尺对象的样木; (8)胸径错测木:前后期胸径之差明显大于或小于平均生长量的活立木; (9)树种错测木:前期树种判定有错的活立木; (10)类型错测木:前期检尺类型判定有错的样木,特指前期错定为采伐木、枯立木、枯倒木而本期调查时仍然存活的复位样木。 2、改设样地的样木检尺类型,分活立木、枯立木、枯倒木3类。只要求对活立木进行编号和检尺(代码记1),枯立木、枯倒木不检尺。复测样地上未复位的保留木和新增检尺对象(如经济乔木树种)样木按活立木对待,检尺类型代码为1。大苗移栽形成的新增样木按普通样木对待,检尺类型代码为“10”。 第三十三条 固定样地复测与改设方法 一、复测样地 1、样地复位方法 41 根据前期样地位置记录描述,采用向导带路、GPS导航、地形图判别和引点定位等多种方法寻找固定样地;如前期样地落在大面积无蓄积幼林、经济林、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无立木林地、宜林地和非林地内,且本期难以找到原样点时,应根据前期引线测量记录重新引点定位确定样地位置。 找到原固定样地或重新引点定位确定样地位置后,应采集样地西南角点GPS坐标值(北京54坐标),便于下期复查时可根据本期采集的GPS坐标直接导航找点。如果西南角点坐标无法采集或信号不良时,可以在其它顶角存点记录,同时必须在卡片上注明相应的测点。应用GPS进行样地坐标采集时,应以设区市为单位测定转换参数进行修正或采用静态差分方法,保证定位精度在允许误差以内。 2、引点定位 (1)罗盘仪综合改正值的计算 以县(市、区)为单位,在实地选择地形图上有的两个明显地物点(如山峰、三角点、道路交叉点等),将罗盘仪置于一点,观测另一点的磁方位角;同时用量角器从地形图上量取两点的坐标方位角。 综合改正值(?)=罗盘仪实测磁方位角,地形图上量出的坐标方位角 综合改正值算出后,写在小纸条上并贴在罗盘仪盒内。 (2)引线起点的确定 利用1?5万地形图,确定样点周围500米范围内固定的明显地物标(如明显的山顶、三角点、水准点、河流或道路交叉点、独立建筑物、桥涵等)作为引线起点,引线起点应尽量利用永久性地物标。 对引线距离过长,而样点周围又无明显地物标时可采用GPS直接定点。 (3)引线测量 从1?5万地形图上量取引线起点至样点的坐标方位角和水平距(可在室内进行)。将罗盘仪置于引线起点,按量取的坐标方位角和距离,用罗盘仪定向,视距测量或皮尺量距确定样点位置(样地西南角点)。当引线接近样点位置时,要防止砍线时砍掉样地内的幼树和立木。 引线测量时,如倾斜角(α)大于5?,需将斜距改算成水平距。 罗盘仪视距改水平距计算 公式 小学单位换算公式大全免费下载公式下载行测公式大全下载excel公式下载逻辑回归公式下载 为:水平距=斜距×cos2α 皮尺测量斜距改水平距计算公式为:水平距=斜距×cosα 样地引点判读误差不得大于图上距离1毫米(即实地50米),引线起点至样地的坐标方位角测量误差不得大于?1?。 42 (4)引线起点标志 引线起点处应设引点桩并用红漆作标志,并在附近明显地物标上书写样地号。同时,需对引线起点设置三处定位物(树)进行固定。 (5)样地引点记录 按预定方向和距离测到样点的现地位置后,必须对照地形图目测检查所定样点位置与图上位置是否相符,如有差错,必须检查纠正。样点定位经检查符合要求后,才可进行下一步样地边线测量。 坐标方位角、磁方位角、综合改正值、引线距离,均应在样地引点记录中注明清楚,并绘制1?2000引点位置图。样地附近的固定地物标及不同地类亦应在引点位置图上标出。 3、周界复位与测设 (1)周界复位 样地定位后,首先要利用保存的标志对周界进行复位,并按固定标志设置要求,修复和补设有关标志。在周界复位时,要认真分析前后期测量误差的影响,仔细寻找前期的固定标志,避免因周界复测产生位移而出现漏测木和多测木。样地位置和样地周界原则上应与前期保持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另外,必须注意避免由于两期调查所用罗盘仪精度和罗差调整等因素引起的样木漏测、多测等问题的发生。 (2)周界测设 如前期为未检尺样地本期变为需检尺样地,或前期样地周界标志无法辨别,需重新进行周界测设。 ?以引点定位确定的样点位置为样地西南角,采用闭合导线法,按坐标方位角0,90?,180?,270?顺时针方向进行样地周界测设。 ?位于样地周界测线上的压界木,西、北两边作为界外木,东、南两边作为界内木。 ?对周界上的杂灌应予砍除,但胸径小于5厘米的幼树应予保留。 ?绝对不允许在边线中途闭合以及利用视距尺进行边框测量。 ?复测样地周界测量的闭合差不得大于四周边界总长的1/100。 二、改设样地 当前期固定样地无法复位而必须改设或目测样地改为实测样地时,可采取直接引线定位或GPS辅助引线定位确定样地位置。样地定位后,按要求进行周界测量,并设置固定样地标志。在GPS信号稳定的前提下,采集样地西南角点或其它顶角的GPS坐标值(北京54坐标)。 43 第三十四条 固定样地标志 固定样地标志的设置只对县级固定样地进行,当省固样地和县固样地重叠时,省级固定样地现地不进行任何固定标志设置,只在调查卡片上说明,并绘制相关位置图。 一、样地标志 1、西南角固定 (1)水泥桩 在样地西南角埋设10×8×60厘米的水泥桩,当西南角已有前期水泥桩时,则将本期水泥桩按西北、东北、东南角的顺时针循环次序埋在其他角点,并适当加固原西南角水泥桩并用红漆重新标注。西南角水泥桩上要用红漆写上样地号和埋桩点位(西南)。其他角桩注明方向,如西北、东北、东南等字样,埋设时将写字的一面对着样地中心。 (2)三株定位物(树) 对样地西南角前期所设的三株定位物(树)标志用红漆重描清楚。如定位树被采伐,应选择距样地西南角较近的明显固定地物或中等大小树木进行补设,并记载定位物(树)的特征、编号、磁方位角和水平距,定位树要记载树种名称、胸径、树高,为与样地内固定样木编号有所区别,样地定位物(树)的编号应加圈(如?、?、?)。 (3)采集GPS坐标 采集样地西南角点实际GPS纵、横坐标值,填入样地因子调查记录中。如西南角无法采集,可对其它角点采集,并将其转换成西南角点GPS纵、横坐标值。 2、东北、西北、东南角固定 其他未埋设水泥桩的角点要求重新埋设直径4厘米以上的外露木桩(埋入地下30,40厘米,露出地面20,30厘米),用红漆写上桩位(如西北、东北、东南等字样);修复东北角土壤坑,土壤坑规格为两边挖长80厘米,宽30-50厘米,深50厘米,形状如“?”,其直角拐点处内侧为东北角木桩埋设点。 3、周界固定 样地周界外的树木,在面向样地的一侧眼高处刮去长15厘米、宽5厘米的树皮(刮粗皮不准刮到树木的生长层,以免影响树木生长),并用红漆在刮皮处打“×”标记。 样地落在无蓄积幼林(经济林)、灌木林地、未成林地、无立木林地及宜林地且能确认样地内无检尺样木时,可不进行周界测量,但应对样地西南角设置固定标志,由原点以45?方向40米距离测定东北角位置并挖土壤坑外、其他两个角点可不测量。 二、样木标志 样地内所有样木都应作为固定样木,统一设置识别标志。 1、胸高位置标志 44 凡保留木前期已用红漆在胸高位置划线标志的,若原标志线在1.3?0.1米范围固定样地调查 一、样地因子调查记载方法 样地因子调查必须严格按所列项目、代码及精度要求详细调查填写。各项因子调查记载方法如下: 1、样地号:县级固定样地编号,封面和其它页中记载的样地号应相同。 2、样地类别:根据样地所属类别,用代码。 3、地形图图幅号:填写1:5万地形图图幅号。 4、纵坐标:地形图上样地所在公里网交叉点的纵坐标值,填写4位数。 5、横坐标:地形图上样地所在公里网交叉点的横坐标值,填写5位数。 45 6、县(市、区):填写样地所在地的县代码。 7码。 、乡(镇、场):填写样地所在地的乡镇场代 8、村(分场):填写样地所处位置的村代码。 9、地貌:按大地形确定样地所在的地貌,用代码记载。 10、海拔:当样地所在实际位置与理论位置相差?50m时,按地形图上样地所在公里网交叉点确定海拔值;如果,50m时,用GPS直接测定。记载到10m。如果导航到样地理论位置附近时,GPS显示的高程与地形图上理论高程仍有一定差距或差距较大时,可能GPS的信号较弱或数据更新暂时有问题,需要等待一段时间。 11、坡向:按中地形确定样地所在坡向,用代码记载。 12、坡位:按中地形确定样地所在坡位,用代码记载。 13、坡度:按等高线垂直方向测定样地平均坡度,记载到度。 14、土壤名称:调查样地地类所属土类,用代码记载。 15、土壤厚度:调查样地地类所属土类的土层厚度,以厘米为单位,记载到厘米。 16、腐殖质层厚度:调查样地地类所属土类的腐殖层厚度,以厘米为单位,记载到厘米。 17、枯枝落叶层厚度:调查样地地类上的枯枝落叶层厚度,以厘米为单位,记载到厘米。 18、灌木覆盖度:样地内灌木树冠垂直投影覆盖面积与样地面积的比例,采用对角线截距抽样或目测方法调查,按百分比记载,精确到5%。 19、灌木平均高:样地内灌木层的平均高度,采用目测方法调查,以米为单位,记载到小数点后一位。 20、草本覆盖度:样地内草本植物垂直投影覆盖面积与样地面积的比例,采用对角线截距抽样或目测方法调查,按百分比记载,精确到5%。 21、草本平均高:样地内草本层的平均高度,采用目测方法调查,以米为单位,记载到小数点后一位。 22、植被总覆盖度:样地内乔、灌、草垂直投影覆盖面积与样地面积的比例, 采用对角线截距抽样或目测方法调查,或根据郁闭度与灌木和草本覆盖度的重叠情况综合确定,按百分比记载,精确到5%。 23、地类:按地类确定的原则结合地类标准,确定样地地类。用代码记载。 24、土地权属:确定样地所在土地权属,用代码记载。 25、林木权属:对于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和其它有检尺 46 样木(含采伐木、枯立木、枯倒木)、不够检尺四旁树、散生竹的样地,应调查林木权属,用代码记载。 26、林种:对于有林地、疏林地和灌木林地,要调查确定林种,用亚林种代码记载。 要根据收集到的森林分类区划界定图面成果资料现地调查确定林种,使林种划分和森林分类确定的样地林种趋向一致。 竹林按林种分类时,只划分为用材林、防护林和特用林三种。 27、起源:对于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和未成林地,按技术标准调查确定起源,用代码记载。起源的确定要充分考虑前后期的连续性和现实林分的经营目标,对于没有发生明显变化的样地,起源原则上保持不变;起源确实发生变化的样地,一定要详细说明变化原因。绝不允许人为因素造成前后期起源发生变化。 28、优势树种(组):对于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和未成林地,按技术标准调查确定优势树种(组),用代码记载。 29、平均年龄:对于有林地、疏林地、灌木经济林林地和未成林造林地,应调查记载平均年龄,其中乔木林平均年龄为优势树种的平均年龄。对于人工林,可直接在前期平均年龄基础上加上间隔期长度;对于天然林,不能简单加上间隔期年限,应综合考虑进界木、采伐木、枯立木、枯倒木情况及前后期平均胸径的变化,如果后期平均胸径小于前期,则年龄也应小于前期。 30、龄组:对于乔木林,应根据平均年龄与林种确定龄组,用代码记载。对于混交林,应在综合考虑主要和次要树种的平均年龄的基础上结合主要树种确定龄组。 31、平均胸径:对于乔木林,应根据主林层优势树种的每木检尺胸径,采用平方平均法计算平均胸径,以厘米为单位,记载到小数点后一位。对于竹林,也要目测或结合部分实测调查记载平均胸径。 32、平均树高:对于乔木林,应根据平均胸径大小,在优势树种中选择3,5株平均样木测定树高,采用算术平均法计算平均树高,以米为单位,记载到小数点后一位。对于竹林,也要调查记载平均高度。 33、郁闭度:有林地或疏林地样地内乔木树冠垂直投影覆盖面积与样地面积的比例,可采用对角线截距抽样或目测方法调查,记载到小数点后二位。当郁闭度较小时,宜采用平均冠幅法测定,即用样地内林木平均冠幅面积乘以林木株数得到树冠覆盖面积,再除以样地面积得到郁闭度。如果样地内包含2个以上地类,郁闭度应按对应的有林地或疏林地范围来测算。如果样地地类在样地中所占的面积很小,样地内的郁闭度不能代表相应地类实际情况时,可按样地外的平均郁闭度记载。对于实际郁闭度达不到0.20,但 47 保存率达到80%以上生长稳定的人工幼林,郁闭度统一按0.20记载。 34、森林群落结构:对于有林地,要求目测调查反映森林结构的因子,用代码记载。 35、自然度:对于有林地和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地,应调查自然度,用代码记载。 36、可及度:对于用材林近成过熟林,应按技术标准调查可及度等级,用代码记载。 37、工程类别:对于确定为林地的样地,通过查阅规划、设计、验收等材料确定样地所属的林业工程类别,用代码记载,不得由调查人员在现地靠主观推测来盲目填写。 38、39项(公益林事权等级和保护等级):对于森林类别确定为生态公益林的样地,利用已有的森林分类区划界定资料确定事权等级和保护等级,用代码记载。 40、商品林经营等级:对于森林类别确定为商品林的有林地、疏林地和灌木林地,根据经营状况调查确定经营等级,用代码记载。 41、42项(森林灾害类型和灾害等级):对于有林地和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地,应调查森林灾害类型,并根据受害样木株数确定受害等级,用代码记载。 43、森林健康等级:对于有林地和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地,应按技术标准调查森林健康等级,用代码记载。 44、四旁树株数:填写样地内达到和未达到检尺胸径的四旁树株数之和。四旁树调查对象是乔木树种,非林地中的竹类不记入四旁树,应记入相应的竹类株数中。未达到检尺胸径的四旁树,要求针叶树树高在0.5米以上,阔叶树树高在1米以上。原生乔木一株算一株;萌生乔木一丛算一株;胸高1.3米以下分杈木,每一个杈算一株;1.3米以上分杈木仅算一株。 45、毛竹林分株数:对确定为毛竹林的样地,应调查记载样地内毛竹总株数。 46、毛竹散生株数:调查记载非毛竹林样地内的散生毛竹株数。 47、杂竹株数:调查记载杂竹林样地和其它地类样地内杂竹(胸径?2厘米)总株数。 48、天然更新等级:对于疏林地、灌木林地(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地除外)、未成林封育地、无立木林地和宜林地,应调查天然更新等级,用代码记载。 49、有无特殊对待:在开展样地调查前,应对样地内和样地周围较大范围内的人为活动情况作对比分析。如有人为特殊对待现象,在样地记录中按汉字记载;如无特殊对待现象,样地记录中可省略不记。 50、样木总株数:指每木检尺表中所有检尺类型的样木总株数。 二、目测固定样地调查 当固定样地落在悬崖陡壁,确定无法樊登时,凡上期已确定作为目测样地的可以不定测,但必须目测记载样地调查因子,说明不能定测的原因。 48 三、非林地上固定样地调查 明显落入大面积非林地(如水域)上的固定样地可不进行引测定位,但必须现场调查记载样地地类及其它有关因子。若落入难于区分林地和非林地的固定样地,则按前述规定进行复位或改设样地的现地定位。特别是当引点定位后,样地一部分落在非林地上,另一部分落入有检尺样木的林地上,则必须按前述要求进行周界定测和设置固定标志。当样地虽然全部是非林地,但样地范围样地每木检尺 一、每木检尺基本要求 1、每木检尺对象为乔木树种(包括有明显主干、一定枝下高、树高达到5米以上的经济乔木树种和乔木型灌木树种),检尺起测胸径为5.0厘米。灌木型乔木树种不检尺;乔木经济树种中棕榈等因属于单子叶植物,不检尺;乔木型灌木树种检尺,当乔木树种对待,树种名称栏填写灌木树种名称,以便能统计因此而增加的蓄积量。 2、每木检尺一律用测树钢围尺,读数记到0.1厘米。检尺位置为树干距上坡根颈 1.3米高度处,并用红漆划线标记,长期固定,但不得在胸高位置刮树皮、锯口或打钉。 3、对于附着在树干上的藤本、苔藓等附着物,检尺前应予以清除。 4、胸高1.3米以下分杈木,凡胸径达5厘米的均应检尺,有几个分杈算几株,分别标示胸高部位,分别编号、检尺及钉铝牌;胸高1.3米以上分杈木,只作一株看待。 5、胸高部位有异常现象,在异常部分上下等距离部位分别检尺后记载平均值,胸高上下两个部位均应用红漆划线标记;松树采脂木胸径测定为负增长时,转抄上期直径。上述情况应在备注栏注明。 6、凡树干基部落于边界线上的树木,应按照等概的原则取舍,并保持连续性。东、南边界上的编号检尺,西、北界上的舍去。 7、复位样地间隔期内的采伐木、枯立木、枯倒木不检尺、不编号、不挂牌,填写采伐木、枯立木、枯倒木代码和原样木号。 8、毛竹林中的毛竹和林分中的散生毛竹只编临时号(用粉笔)调查株数,不检测直径。 9、检尺必须认真仔细。各工组应预制1.3m小竿一支,以便正确掌握样木胸高部位。编号标记、胸径量测和记录人员要密切配合,紧密相随。围尺必须与树干垂直,紧贴树干,拉紧后读数。当一个样地检尺完毕后,要进一步检查是否有错号、重号、漏号。 49 10、样木铝牌号码由各调查组上山作业前用钢号打好备用,一般先打好一套由1,350号的铝牌,当一个样地使用了一部分前面的号码后,即行补上缺号,便于下个样地调查使用。 11、对胸径5厘米左右的林木,要先用围尺测试一下,够5厘米者再划线编号,防止编号后测量又不够起检胸径,又得涂去,给下期复查确定进界木带来困难。 二、每木检尺记录说明 1、样木号:固定样地内的检尺样木均应编号,并长期保持不变。样木号以样地为单元进行编写,不得重号和漏号。固定样木被采伐、枯死后,原编号原则上不再使用,新增样木(如进界木、漏测木)和未复位样木编号接前期最大号续编。 2、立木类型:分别林木、散生木、四旁树,用代码记载。跨角林中检尺样木的立木类型均为林木。采伐木、枯立木、枯倒木的立木类型,按样木前期所在地类予以细化填写(用相应的新代码填写)。 3、检尺类型:按技术标准确定样木的检尺类型,用代码记载。对于复测样地,原则上要求全部样木复位。若无法依据样木标牌或红漆编号进行复位,应根据样木的位置、树种、胸径等因子通过综合分析进行复位,对于采伐木、枯立木、枯 倒木应确认伐根、站杆、挖蔸坑槽等。对于树种名称错误,但仍然同类树种(如同为阔叶树)的,只把树种名称更正,检尺类型填写保留木。 4、树种名称:按操作细则所列树种(组)用代码记载,前后期树种名称不一致的本期在野外调查时要准确记录。 5、胸径:开展野外调查前,应事先将前期除采伐木、枯立木、枯倒木和多测木以外的所有样木,依据样木编号从小到大的顺序把样木号、树种名称和前期胸径转抄到本期的样木检尺记录表上的相应栏内。本期测定的胸径,应与前期胸径对照;对于生长量过大或过小的样木,要认真复核,尤其是大径组和特大径组的样木。考虑到胸径的测量误差,对于生长量很小的样木,允许出现后期胸径比前期胸径略小的情况,对后期胸径比前期小0.3厘米(当胸径<20厘米)或1.5%(当胸径?20厘米)以内的样木,如果现地认定样木确实生长不良,则应定为保留木,不得定为胸径错测木,且按后期胸径实测值记载。本期确定的采伐木、枯立木、枯倒木的胸径直接转抄前期胸径。类型错测木的样木号从前期最大样木号后续编。胸径以厘米为单位,记载到小数点后一位。 6、备注:补充记载一些有必要说明的信息。如胸高部位异常,则注明实测胸高的位置;国家I、II级保护树种和其它珍贵树种、野生经济树种、分杈木、断梢木、同蔸样木、割脂等有关信息,均可注明。 50 三、样木位置图 根据部分测定检尺样木的方位角和水平距绘制样地其它因子调查 1、树高测量:对于乔木林样地,应根据优势树种(组)样木平均胸径,选择主林层优势树种(组)平均样木3,5株,用测高仪器或其它测量工具测定树高,记载到0.1米。 2、森林灾害情况调查:对于有林地和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地样地,调查森林灾害类型、危害部位、受害样木株数,评定受害等级。 3、植被调查:调查林地样地上灌木、草本和地被物的种类、高度与覆盖度。 4、天然更新调查:对于疏林地、灌木林地(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地除外)、未成林封育地、无立木林地和宜林地样地,应在样地内有代表性的地方设置10个以上2×2米的样方调查推算和评定天然更新状况。 5、未成林地样地调查:记载树种、造林(封育)年度、平均根径、平均高、每亩造林株数、每亩成活(保存)株数、成活(保存)率。对样地内已达5厘米以上的林木,均应进行检尺(立木类型为散生木)和样木固定。 6、竹林株数调查 (1) 毛竹株数调查:用粉笔对样地内的每株毛竹编临时号,查数毛竹株数,不检测直径。 (2) 杂竹株数调查: 对杂竹林样地和其它散生有杂竹的样地,在样地内有代表性的位置设置2米×2米小样方,小样方方向与样地一致,查数样方内杂竹株数n。然后估测样地内的实际杂竹面积S(m2),则样地内实际杂竹总株数N=n×S/4。杂竹面积较小、株数较少时可直接估测样地内杂竹株数,记载在杂竹总株数栏内。 7、复查期内样地变化情况调查:调查记载样地前后期地类、林种、优势树种、起源、 51 龄组、植被类型等变化情况,注明变化原因,发生特殊变化的样地,一定要用文字详细说明清楚;确定样地有无特殊对待,并作出有关说明。 第三十八条 调查记录卡片复核与检查验收 本期复查生长量和消耗量调查 利用县级固定样地复查数据,用样木前后期胸径对应值计算生长量和消耗量。 1、样木复位率高的县可以按样地为样本单元计算总体生长量、消耗量、净增量、采伐量。 2、样木复位率低的县用两期复位保留木建立生长量模型计算生长率和生长量;用两期活立木蓄积相减计算净增量;用净增量和生长量推算消耗量。 52 第六章 成果材料编制 第四十条 外业调查成果 一、小细班调查记录卡一份。 二、样地调查记录卡二份,县(市、区)自留一份,上报设区市森林资源监测中心(站)一份。 三、外业小细班区划地形图一份。 四、其他调查原始资料。 第四十一条 数据库建立和总体蓄积计算 一、将小班因子调查记录表、样地因子调查记录表、样地每木检尺登记表、乡镇场级代码对应表、村级代码对应表输入计算机并建立森林资源数据库。在小班数据库的基础上,根据林改宗地图与小班区划图,把小班数据库分解成宗地数据库。 二、总体特征数计算:根据样地数据库,按系统抽样方法计算总体特征数。 三、抽样总体各类面积、蓄积及其抽样精度计算:蓄积分类(层)按系统抽样公式,面积分类按成数抽样公式分别计算。当总体蓄积量抽样精度达不到规定的要求时,要重新计算样地数量,并布设、调查增加的样地,然后重新计算总体蓄积量、蓄积量标准误和抽样精度,直至总体蓄积量抽样精度达到规定的要求。 四、小细班蓄积计算: 1、进行了小班实地调查法(如目测调查或角规调查)测定小班蓄积的单位要平差小班调查各类蓄积:用小班调查蓄积累加与总体抽样控制蓄积量对比,当两者差值不超过?1倍的标准误时,即认为由小班调查汇总的总体蓄积量符合精度要求,并用总体抽样控制蓄积平差小班累加的蓄积,使两套总体蓄积一致。当两者差值超过?1倍的标准误、但不超过?3倍的标准误时,应对差异进行检查分析,找出影响小班蓄积量调查精度的因素,并根据影响因素对各小班蓄积量进行修正,直至两种总体蓄积量的差值在?1倍的标准误范围以内,再对全县小班进行平差。当两者差值超过?3倍的标准误时,小班蓄积量调查全部返工。 2、未进行蓄积量实地调查(如目测调查或角规调查)的小细班,采用样地计算的 53 各层(优势树种、郁闭度、龄组)平均每公顷蓄积,计算各小细班蓄积。 第四十二条 统计表编制 一、统计表编制应以数据库作为原始数据,采用计算机软件进行计算和统计。 二、县统计表统计到乡(镇、场);乡(镇、场)统计表统计到村(分场)。各级统计表汇总均应在小细班的基础上逐级进行。 三、统计表编制的说明 1、附表1,13 为国家林业局规定(林资发【2003】61号)的统计表,附表14,33为江西省补充的统计表; 2、各统计表中,分类统计顺序依据代码由小到大排列。 3、附表中,附表6、附表7、附表9、附表10、附表13 暂不上报统计表; 4、优势树种归并及统计顺序为: 马尾松、国外松、杉木、硬阔类、软阔类、混交类: ? 马尾松:代码为 220、251、290 ? 国外松:代码为 261、262 ? 杉 木:代码为 310,399 ? 硬阔类:代码为 410,499 ? 软阔类:代码为 520,599 630 ? 混交类:代码为 610, 5、附表15,林种按生态公益林、用材林、经济林,分别经营类型统计; 6、附表18,地类只统计林业用地地类; ,森林包括乔木林和竹林; 7、附表19 8、起源统计分为人工和天然,飞播列入天然林中; 9、附表33,森林资源动态变化表为前后期主要森林主要变化情况统计表。 四、统计表格式见附件4,表种包括: 附表1. 各类土地面积统计表 附表2. 各类森林、林木面积蓄积统计表 附表3. 林种统计表 附表4. 乔木林面积蓄积按龄组统计表 附表5. 生态公益林(地)按工程类别和事权等级统计表 附表8. 用材林近成过熟林按可及度、出材等级统计表 附表11. 经济林统计表 54 附表12. 竹林统计表 附表14. 规划林种按地类面积统计表 附表15. 规划林种按经营类型面积统计表 附表16. 流域各类土地面积统计表 附表17. 乔木林及疏林分郁闭度统计表 附表18. 立地因子分类面积统计表 附表19. 森林灾害分类面积统计表 附表20. 人工林生长等级面积统计表 附表21. 植被类型统计表 附表22. 经济林树种按林种面积统计表 附表23. 公益林按林种面积统计表 附表24. 生态公益林按区位类型面积统计表 附表25. 重点林业工程实施面积统计表 附表26. 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实施面积统计表 附表27. 低产低效林面积蓄积统计表 附表28. 水土流失类型面积统计表 附表29. 总体特征数计算表 附表30. 样木检尺类型统计表 附表31. 林分年均生长量消耗量表 附表32. 林木年均生长量消耗量表 附表33. 各类面积、蓄积动态变化表 第四十三条 图面资料编制 一、基本图编制 1、基本图按国际分幅编制,一律使用1:1万比例尺地形图。 2、成图方法:采用符合精度要求的近期国家出版的1:1万地形图进行外业区划图的转绘,编制基本图。 3、基本图内容应包括境界线(行政区界及林场、固定小班界线、细班界线)、道路、居民点、独立地物、地貌(山脊、山峰、陡崖)、水系、地类、小班号、细班号、面积注记。 二、林相图、森林分布图、分类经营规划图编制 1、林相图:以乡镇(林场)为单位,用基本图为底图进行绘制,比例尺与基本图一致。凡有林地小班应进行全小班着色,按优势树种确定色标,以龄组确定色层,并用分 55 子式表达小班主要调查因子,其他小班仅注记小班号及地类符号。 2、森林分布图:以经营单位或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用林相图缩小绘制。比例尺一般为1:5万或1:10万。其绘制方法是将林相图上的小班进行适当综合。凡在森林分布图上大于4mm2的非有林地小班界均需绘出。但大于4mm2的有林地小班,则不绘出小班界,仅根据林相图着色区分。 3、分类经营区划图:以经营单位或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利用林相图缩绘,比例尺一般为1:5万或1:10万。以反映森林类别、生态公益林事权等级和保护等级为主要成果上报 一、县级成果上报 1、以县级单位建立的森林资源数据库,包括小班因子调查记录表、样地因子调查记录表、样地每木检尺登记表、乡镇代码对应表、村代码对应表的输机数据库; 2、县级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成果统计表; 3、以县级单位编制的二类调查成果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工作总结报告; 4、以县级单位编制的森林分布图、分类经营区划图; 5、各县(市、区)完成小班区划图形矢量化和属性数据挂库,基本建成森林资源管理信息系统。 以上材料县(市、区)上报设区市林业局、森林资源监测中心(站),经审核通过后上报省林业厅、省森林资源监测中心,上报的统计表和文字材料包括印刷版和电子版。 二、设区市成果上报 设区市林业局根据各县(市、区)上报的统计表开展全市汇总工作,上报全市森林资源统计汇总表、质量检查报告、工作总结报告。 第四十五条 附则 本操作细则由江西省森林资源监测中心解释。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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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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