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复 核 申 请 书

复 核 申 请 书

举报
开通vip

复 核 申 请 书仅供个人学习参考仅供个人学习参考仅供个人学习参考复核申请书申请人,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身份证号被申请人:XX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复核请求请求依法撤销公交认字(2011)第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本起交通事故重新作出事故责任认定。事实和理由被申请人的(2011)第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本起事故的经过为:“2011年8月6日9时50分许,驾驶号重型半挂车牵引车牵引挂号重型集装箱半挂车从龙山往海口方向行驶到事故路段,在超越前方同向同车道由当事人驾驶后载的电动三轮车时,牵引车的右后轮刮碰电动车的左手把,导致...

复 核 申 请 书
仅供个人学习参考仅供个人学习参考仅供个人学习参考复核申请 关于书的成语关于读书的排比句社区图书漂流公约怎么写关于读书的小报汉书pdf 申请人,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身份证号被申请人:XX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复核请求请求依法撤销公交认字(2011)第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本起交通事故重新作出事故责任认定。事实和理由被申请人的(2011)第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本起事故的经过为:“2011年8月6日9时50分许,驾驶号重型半挂车牵引车牵引挂号重型集装箱半挂车从龙山往海口方向行驶到事故路段,在超越前方同向同车道由当事人驾驶后载的电动三轮车时,牵引车的右后轮刮碰电动车的左手把,导致俞、段二人及电动车倒地,其中俞当场死亡,段受伤,发生交通事故。”,继而认定:申请人驾驶机动车在经过人行横道路段超越同车道前车,未在确认有充足的安全距离情况下实施超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交通》第43条第1款第4项之规定,属于过错的交通违法行为。是导致本事故的根本原因,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当事人俞虽有交通违法行为,但其行为与本起事故的发生没有直接因果关系,不负本起事故责任,段未有交通违法行为,不负事故责任。申请人认为,上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导致责任认定错误。1、事故发生时的路段并非人行横道路段。事故发生时双方车辆早已越过人行横道,事故的地点离人行横道足有20米以上。从本复核申请所附的照片上显示,在事故地点事故车辆的后方根本看不见人行横道。2、事故发生时,申请人的车辆不处在超车状态。根据事故认定书,发生刮碰的部位是申请人牵引车的右后轮,可见发生事故时,不存在超车情况。3、没有证据表明发生事故时,电动车行驶在机动车道内。从事发路段的监控录像上无法显示发生事故时,电动车行驶在机动车道内。4、当事人俞、段违反法律规定,违法载人和搭乘,应相应承担本次事故责任。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 条例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pdf信访条例下载信访条例下载问刑条例下载新准则、条例下载 》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据此规定,俞载乘段是违法的。如果俞、段遵守了该规定,段就不会受伤,他们对此应承担此事故相应责任。5、上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适用法律错误。上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为申请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交通》第43条第一款第4项之规定,但本起事故发生时并非在人行横道上,也不能证明申请人当时正超车,因此不能适用该规定。综上所述,被申请人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违反客观事实、适用法律错误,导致错误认定。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人请求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事实与法律,依法撤销公交认字(2011)第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本起交通事故重新作出事故责任认定。此致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申请人: ??????? 年月日
本文档为【复 核 申 请 书】,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该文档来自用户分享,如有侵权行为请发邮件ishare@vip.sina.com联系网站客服,我们会及时删除。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下载需要: 免费 已有0 人下载
最新资料
资料动态
专题动态
is_997338
暂无简介~
格式:doc
大小:17KB
软件:Word
页数:3
分类:
上传时间:2018-07-18
浏览量: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