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合同资料/CommonExamples SZ-HT-43第PAGE\*Arabic\*MERGEFORMAT2页/共NUMPAGES\*Arabic\*MERGEFORMAT2页供用水合同通用提示:该合同资料可用于保护各合作方,在合作过程中如出现争议,各方可以行使其条款中约定的权利,达到解决争端并保护自己合法利益的目的。本文档可任意编辑,请在使用前仔细阅读正文。 供用水合同第_____号 申请受理编号第_____号 供水方:——— 用水方:——— 为明确自来水用户(以下简称用水方)和供水企业(以下简称供水方)在自来水供应和 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经济、合理、安全、有序地供水和用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务院《城市供水条例》,经供水方与用水方平等协商,自愿、互利、友好地签定本合同,共同信守,互相制约,严格履行。 第一条、用水地址和用水性质 1、用水地址_____。 2、用水性质_____。 第二条、供水方式、投资费用及产权分界 1、经用水方要求,根据供水方的供水能力,供用水双方平等协商,供水方从城市供水管上接管并安装dn____口径水表____只,核定日用水量为____吨。 2、依据《杭州市城市供水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用水方应承担城市供水工程建设资金,共计_____元。 3、新建多层住宅用水方不得采用屋顶水箱供水,当城市供水管网压力不能满足直接供水时,由用水方自建加压设施及管理,待城市供水管网条件允许直接供水时自行拆除。新建住宅应使用无污染的、符合国家或地方标准的输水管材,并在住宅单元的公共部位实行分户设表计量。 4、供水方与用水方的产权划分和管理责任依据《杭州市城市供水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执行。 5、法定计量表具由供水方统一提供,并负责统一检修、校验、撤换。表井规格由供水方提供,费用由用水方承担,并由用水方维护管理,防止有污物、积水、杂物,以免损坏而影响抄表、换表。如有损坏,用水方应及时整修。 第三条、供水质量 1、供水方向用水方提供的自来水,出厂水质必须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按国家规定标准定期进行采样化验
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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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做好源水、出厂水、管网水的管理,水质综合合格率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2、供水方确保供水压力合格率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压力合格标准为主干管末稍不低于0.14mpa。 3、供水方必须保持不间断供水,禁止擅自停止供水。因供水方工程施工或供水设施维修等原因确需降压或停水,在
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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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水、降压供水之前24小时公告通知用水方。不可抗力或突发原因除外,要停水期间用水方有困难,经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供水方应启动应急措施,以保证用水方应急的生活用水需要。 4、因灾害或紧急事故、故障发生降压、停水的,用水方发现后应及时反映,供水方应组织连续抢修,尽快恢复供水。 第四条、供水计量 1、用水方用水以单位、门牌、幢或单元立户装表,在技术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可以实行分户设表计量。同一门牌号码墙院内有用户要求用水,可安装分表用水,原用水户不得拒绝,产生的费用由用水户与原各用水户合理分摊。 2、用水主因施工或公用性临时用水,应申请办理或签定临时供用水合同,施工结束或不需要用水时,应及时办理销户手续、终止临时供用水合同。 3、供水方按规定日期查抄水表,计取水费。对尚未实行分户设表计量的用水户,用水方应及时收取单元(幢、墙院)内的水费,向供水方交纳。由于用水方的原因连续三个月不能抄见水表,经交涉无效,水费按水表额定流量二十四小时计费,直到抄见到表为止,对已按水表额定流量收取的水费不得退还。 4、水表如发生故障,则按正常时三个月平均用水量或去年同期用水量计算月用水量。 用水方的用水量低于总水表最小流量标准的,由供水方按最流量标准收取客定水费。用水方对水表计量有异议,可向供水方提出验表要求,验表结果证实表具计量正确,提出人应承担验表费用,并按正确计量交纳水费。验表结果有误,则由供水方承担验表费用,并按正常流量三个月的平均退还或追补水费。 5、用水方逾期支付水费,每逾期一日加收水费额3‰的滞纳金。无正当理由或特殊 原因连续2次不交纳水费和滞纳金的,经供水方催缴无效,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视为中止本合同,供水方有权追收欠费,停止供水。 6、用水方因拆迁等原因需要停止用水时,应及时通知供水方,结清费用,中止合同, 办理销户手续。因办理不及时,水表未及时拆回而造成供水设施损坏和水量损失,由用水方负责赔偿。 7、报停或暂停时中止合同后又需要恢复供水的,用水方应与供水方再续签供用水合同,并向供水方支付复接费用。 8、用水方因房产转移原因需要变更名称或用水性质的,应在结清一切费用后,给予办 理过户和变更手续。并重新签订供用水合同。过户时如遇用水性质发生变化或因改建、扩建、新建的工程项目需要,用水方应按《杭州市城市供水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执行。如不及时过户或拒不过户,则可视为中止合同,供水方可以销户停水。 9、用水方不得擅自转供水,如确需转供,必须经供水方同意后签订供用水合同后方可转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