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点公告、公示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井下采掘作业点公告公示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规范矿井采掘作业点管理,对井下采掘作业点进行公告;接收广大矿工、群众进行监督,按照毕节市安监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
通知
关于发布提成方案的通知关于xx通知关于成立公司筹建组的通知关于红头文件的使用公开通知关于计发全勤奖的通知
》毕安监【2014】27号精神,结合我矿实际,建立矿井井下采掘作业点公告公示制度。一、公告、公示的对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备案的井下采掘作业点。二、公告、公示的主要
内容
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内容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内容人员招聘与配置的内容项目成本控制的内容消防安全演练内容
井下回采工作面名称、掘进工作面名称,采掘作业点是否经过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作业点生产情况等。三、公告、公示的范围和形式1.根据上级管理部门审批的采掘作业地点,在相应的范围内公告或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2.对井下采掘作业点进行公告、公示的同时,要上级主管部门举报电话及将联系人一并公布。四、公告、公示的时限井下采掘作业点经审批备案后将其作业点进行工作,公示期根据作业点施工计划确定。五、反馈意见的受理上级主管部门对群众反映的有关违法生产的问题,要认真受理,及时进行调查核实,视情况做出处理。